深圳车牌租赁合法吗房刚建就出租是否合法?

房屋出租人可以断电、断水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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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可以断电、断水是否合法?
房屋出租人可以断电、断水是否合法?
& 日10时29分&& 星辰在线
&&& 编辑同志:在今年初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我公司和承租人约定了如果连续两个月不付房租,我公司有权断电、断水。最近,有家承租单位已三个月未付房租,我公司准备对其断电、断水,但听人说断电、断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来信请教:我公司是否可按约执行?
&&& 律师点评: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对违约承租人能否采取断电、断水的措施是个很有普遍性的问题。最近,有文章指出出租人无权对承租人断电、断水,理由是出租人不是供电、供水的权利主体。但如果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则出租人可以对承租人断电、断水,理由如下:首先,租赁合同中约定当承租人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出租人可以行使断电、断水的权利,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出租人之所以和承租人作出上述约定,是为了保护自己,因为实践中有些承租人拖欠租金却又赖着不走,而出租人又不能自行采取强制手段,通过诉讼途径往往费时数月甚至几年。
&&& 其次,按约断电、断水的行为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是取得房屋并能正常使用,同时向出租人支付房租;出租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就是收取房租和提供能正常使用的房屋,能正常使用的房屋中包括供电、供水等内容。因此当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房租?先履行且又占据房屋不走的情况下,出租人完全可以依法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对承租人进行断电、断水使其不能正常使用房屋。
&&& 最后,依照《合同法》及有关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供电、供水主体是国家特许经营的单位,与用电、用水的主体包括出租房屋的房东之间是个合同关系,因此房东享有对自己房屋内用电、用水权利的处理权,即可以按照约定对承租人进行断电、断水。
&&& 同时提醒出租人,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对承租人进行断电、断水时,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否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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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东方新报)(作者:小肖)(编辑:石杭)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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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经验:jingyan.baidu.com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百度经验:jingyan.baidu.com1有合法的产权证件; &2共有产权,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实;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实;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时,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实; &5房屋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 END百度经验:jingyan.baidu.com1凡新建住宅,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和未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的房屋不准出租。产权证是房屋权属唯一的证件,不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准出租。 2产权属于二人以上共有的房屋,在共有人意见不一致和产权权属有争议的情况下,不准出租。 3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房用途、租期、租金、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准出租。 &4承租人住用房管部门的公有房屋或是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房屋不准转租、出租。 5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现住的全部或是部分房屋不准出租。 &6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准出租。 &7未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的违章建筑或是私自建造的″无证房″不准出租。 &8有倒塌危险的破旧房屋或是临时性建筑不准出租。 END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投票(0)已投票(0)有得(0)我有疑问(0)◆◆说说为什么给这篇经验投票吧!我为什么投票...你还可以输入500字◆◆只有签约作者及以上等级才可发有得&你还可以输入1000字◆◆如对这篇经验有疑问,可反馈给作者,经验作者会尽力为您解决!你还可以输入500字相关经验00020_百度知道_百度知道热门杂志第1期房屋装修全攻略3245次分享第2期愚您同乐352次分享第9期实用房子装修攻略1553次分享第1期欢度春节 合家团圆259次分享第1期年货选购技巧569次分享◆请扫描分享到朋友圈社区活动室变出租房&中介承包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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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社区活动室变出租房 中介承包牟利
  昨日,家住朝阳区观音惠园附近的居民向本报反映称,位于汇泰大厦北侧绿地上两年前盖了二层板房,起初有关部门称要建成社区活动室,谁料房子建好后,被出租用来经营饭馆、旅馆等。如今路边饭馆时常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很是扰民。王四营城管执法队回应,将派人前去核实处理。
  北京晨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路边伫立了一排长约60米、宽10米的二层板房,一层开辟成门脸儿房,供十几家小商户经营餐馆、小超市等。“现在正值酷暑,基本上每晚都有人在路边摆摊露天烧烤,烟雾缭绕,非常呛人。店主们把很多烤炉直接架在人行道上,桌子也都摆到了行车道上,影响通行。现在每天到了半夜11点还是人声嘈杂,很多食客喝完啤酒没有地方上厕所,随地小便,把路边环境弄得又脏又乱。”面对此情此景,附近住户王先生很无奈。“这里原本都是绿地,两年前,绿地里十多棵树木都被人砍伐了,灌木和草地也被铲了,随后建起了一排二层板房。刚建时周边居民对于破坏绿地的行为都很反对,也曾向有关部门举报过,后来被告知房子是要建成社区活动室,工人们也在墙上张贴了房屋用途说明。既然是便民服务,我们也就接受了。没想到,房子建好后,反倒被人出租出去用来经营了。”为证明此说法,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于2012年所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到,当时房子还在建设过程中,墙上依次贴着“乒乓球室”、“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红底白字的标识。
  记者从餐馆处了解到,他们都是找中介中楚置地租房做餐饮服务。中楚置地方面证实此二层板房确实已被他们承包,“二层也当公寓出租住人,具体情况还要询问上级领导再回复。”就此,王四营乡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加以核实,“据说原本是想建成社区活动室,但后来没人管,就租出去了。若是违建,可向属地城管部门反映。”朝阳区城管王四营执法队称将派队员调查。(记者 樊一婧)
(责编:唐k、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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