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有利,乙方擅自改变结构(双方约定,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改,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请问甲方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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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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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深网 版权所有[合同签订甲方乙方]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
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
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一):财富中心1601房租赁合同
租 赁 合 同
出 租 方:广西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贵港市财富中心17楼17-18#
法人代表:杨记锋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阳光财富中心1601号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2800.00元。(大写:每月贰仟捌佰元整)。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3日支付。以前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下期租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租金汇往甲方如下帐户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付款义务
五、 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费、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用、公摊电费、租金税费等一切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5—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租金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而未予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租房押金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六、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室内现有设备经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确认,如乙方租赁期间,损坏或丢失室内现有设备的,由乙方按市场价格赔偿甲方。
七、 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
除或终止。
八、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
(2)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3)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 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1个月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四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 甲方的责任 (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肆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 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补充约定
甲方:广西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二):湖北省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
1、本合同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
2、本合同文本解释权归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
房屋租赁管理站(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合法的原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其条款内容真实、有效。现将《房屋租赁合同》及有关证件和资料一并呈报,正式申请登记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诚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约定事项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街(路、巷)
号)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
m2,房屋类型
,房屋用途
,装修情况
。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
设定抵押,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租赁期限自
日止。租金按
结算,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住宅类房屋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需向所辖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非住宅类房屋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需向所辖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二)甲方负责对上述出租房屋及设施和附属物进行经常检查,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责任,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甲方未及时维修使乙方或第三人财产遭受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三)甲方如需出卖上述出租房屋或需提前收回房屋自用、抵押上述出租房屋,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未提前通知到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维护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甲方进行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和支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和进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装修。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责任。
(二)乙方如需提前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与他人互换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因此给甲
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三):2016财务顾问合作协议
财务顾问合作协议
鉴于甲方和乙方合作共同为客户开展融资顾问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上述事宜,本着诚实信用、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服务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寻找合适的资金方;
1.2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以内本合同有效。
2乙方服务报酬:
2.1佣金是指甲方和乙方共同完成该项目后,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佣金,数额为:该项目佣金%(含税),其中,该项目佣金参考乙方和融资企业签订的顾问合同金额数,项目成功融资才收取佣金,否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2.2乙方应在收取到该项目佣金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按照应付佣金数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责任:
3.1甲方应确保提供的该项目资料真实性,确保项目在成功融资成功情况下能够向客户收取到佣金;
3.2对于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融资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方案书、租赁清单、租赁公司的业务政策及操作流程、融资租赁公司名称、融资租赁公司内部项目经理姓名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项目无关人员透露;
3.3为保护乙方的利益,甲方三年之内不得和乙方介绍的融资项目经理主动联系合作其他融资租赁项目,如需开展,需要通过乙方。如私自开展,所得佣金全部归属乙方。
4乙方责任:
4.1乙方负责针对该项目寻找合适的资金方;
4.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甲方代为收集的融资申请资料除了用于与出资人融资申请使用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机构或是人员透露;
4.3为保护甲方的利益,乙方三年之内不得主动和甲方介绍的人员联系获得后续项目,如需开展,需要通过甲方。如私自开展,所得佣金全部归属甲方。
5保密条款:
5.1甲、乙双方均应对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事项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双方业务信息承严格保密义务。
6其他约定:
6.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公司专用章或个人签名)后生效。
6.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法院进行诉讼,本合同当事人均可通过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与客户签订的财务顾问合同复印件作为附件。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财务顾问合作协议 [篇2]
融资规划服务协议
甲方(以下统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乙方(以下统称“乙方”):浙江金桥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建庆
职务:董事长
住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国贸九楼
邮编:311100
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如下财务顾问协议:
一、财务顾问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贷款期限、成本、额度及渠道进行一揽子融资规划服务;
2、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还款资金周转服务;
3、甲方委托乙方就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4、 乙方对甲方就公司上市和企业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活动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执行计划方案。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约定获得乙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指导服务;
2、甲方接受乙方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指导服务的,享有乙方与其协作银行约定的贷款优惠利率;
3、甲方在接受财务指导服务的同时,享有优先获得乙方的临时资金委托贷款以及银行贷款到期时的资金垫付服务;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财务指导服务相关的资料,并按约定定期向乙方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和债务的变更信息;
5、甲方对乙方在财务顾问服务过程中提出的与财务指导相关的问题和需求保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回复;
6、涉及到融资指导服务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与其他融资方的谈判;
7、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涉及到融资指导服务的,乙方有权在融资指导服务的范围内自主与其他融资方沟通和
2、乙方按双方协议约定获取财务顾问服务的报酬;
3、乙方有权了解甲方与财务顾问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如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融资方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的,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甲方已缴纳的融资规划服务费不予退还,合同终止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产生并垫付的各项合理费用。
4、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各项数据、资料履行合理使用义务及保密义务;
5、乙方的工作范围:
1)、针对甲方的具体情况进行财务指导和资产整合;
2)、为甲方就银行贷款、企业财务管理及其他融资活动提供指导性意见和规划方案;
3)、引导甲方拓宽融资视野和渠道,对甲方就公司上市和企业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活动提供指导性意见;
4)、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指导规划服务的,帮助甲方选择服务更优、融资成本更低的银行;
5)、召集甲方加强与融资相关方的沟通,融洽融资方的关系。如召集甲方加强与银行的沟通,融洽银企关系。
三、报酬支付
1、20 年度,甲方支付乙方融资规划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在财务顾问协议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融资服务费包括:(1)还贷资金占用费用,标准为每月千分之十;(2)贷款管理费为每月千分之十七;两者均按实际金额和占用时间计算,甲方共计向乙方支付本项费用(大写) 元(¥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所记担保费按《委托担保合同》另计,按半年支付;担保期限不足半年的,按月支付;
2、甲方按约定将该报酬金额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双方承诺和声明
1、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按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在财务顾问活动的过程中所获知的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漏或不正当使用。
4、甲、乙任何一方违背上述承诺之一项或多项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自愿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该协议的有效期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五、合作期限 日止。
2、在该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者单方解除该协议的,须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后方可解除或变更。
3、该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要续签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达成协议可续签。该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签的自行终止。
4、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通知对方终止合作协议。
六、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浙江金桥担保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财务顾问合作协议 [篇3]
甲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本着“平等、守信、双赢”的原则,为达成甲乙双方在企业财务顾问方面紧密合作,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以资信守。
在乙方的密切配合下,甲方利用自身网络、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企业财务顾问。甲方委派指定人员(以甲方行长委派书为准)为乙方财务顾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企业财务顾问采用定期合作、有偿服务的方式进行。本协议合作期间为
本协议合作期间的费用。总服务费用为
元,具体付费时间和金额为:
商确定本次专项财务顾问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各项内容(打“√”选择):
□上市顾问;□投资财务顾问; □融资财务顾问;
□并购财务顾问;
□财务管理顾问; □中介服务;□其他 各专项企业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如下:
1、上市辅导顾问
协助拟上市企业制订并组织实施改制方案、资产重组方案、股本私募方案、上市方案等;协助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荐并协助企业选聘上市保荐人、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项目提供综合性咨询顾问服务,协调中介机构,协助企业制作上市文本。
2、投资财务顾问
提供相关行业政策和市场信息,为企业的行业扩张及其他投资提供决策参考;为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服务,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协助企业设立投资资金托管账户。
3、融资财务顾问
包括企业融资顾问与项目融资顾问。分析企业的融资现状,根据企业发展与项目筹建需要,为企业提供金融信息咨询,从融资主体架构、品种结构、融资渠道、利率与期限等方面,设计与企业(项目)现金流量相匹配的近期、远期融资方案,包括引进私募基金、信托、金融租赁、银团贷款等并组织实施。
4、并购财务顾问
提供与兼并收购有关的政策咨询服务;推荐并协调法律、会计、证券等中介机构工作;协助企业物色、筛选兼并收购目标公司;协助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并购方案;设计融资方案并推荐合作金融机构;组织实施并购方案。
5、财务管理顾问
分析企业财务管理现状,根据需要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优化财务管理流程,改善各项财务指标,协
助制定与企业发展战略步伐一致的财务战略。
6、中介服务
龙江银行充分利用客户资源、人才、信息、科技等优势,根据企业提出的投资、融资、理财等需求,为其推荐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为机构开展业务推荐企业。在双方确定合作意向后,我行收取顾问费用。
7、经认可的其他专项财务顾问服务
十、其它专项财务顾问:
第六条 甲方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更换所委派的企业财务顾问人员。
2、企业财务顾问人员有权了解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和财务情况,协助管理有关财务工作,参与企业战略性重大决策。
3、在同等条件下,有权要求乙方优先在甲方办理各项结算、信贷等金融业务。
第七条 甲方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委派的企业财务顾问人员必须是甲方的正式在职员工,具有金融业务、企业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针对本协议书第五条中的服务内容,甲方根据企业内外部的经营发展状况,随时可以向乙方提出口头的意见和建议。3、在对乙方企业财务顾问服务工作中了解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机密负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乙方有信贷需求时,为乙方设计合理的筹融资方案。在同等条件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及其上级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安排。
第八条 乙方具有以下权利:
1、在同等条件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及其上级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有权优先向甲方申请信贷支持。
2、建议甲方委派或更换指定的企业财务顾问人员。
3、向甲方咨询经济、金融相关问题。
第九条 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按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其它甲方需要的资料,说明重大变化事项。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战略投资计划。
2、按约定期限与金额向甲方支付企业财务顾问费用。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考虑在甲方办理存款、结算、贷款等业务。
4、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企业财务顾问合作的各种协议书、报告、合作方式、合作理念等商业机密负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 甲方因开展财务顾问服务而向乙方出具的任何书面文件必须经委派的财务顾问人员签字有效,否则无效。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仅作为乙方决策参考,乙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第十二条 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或以欺诈、胁迫等其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利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应尊重对方的合作地位,任何一方在与第三方商洽涉及本协议事项时,不得忽视和损害对方在本协议中的地位和权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对乙方提出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示,乙方有权予以审慎提示,若甲方对此臵之不理,则应对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责,乙方并有权解除协议,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本协议效力存续期间,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故,继续履行协议将会对甲方或乙方或对甲、乙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双方可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和有关证券争议仲裁的特别规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积极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 2.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财务顾问合作协议 [篇4]
财务顾问(咨询)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邀请乙方为其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费用
(一)服务内容:
(由分行与客户选择确定以下一项、几项或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商定,在服务内容前面的方框里打钩)
□1.常年财务顾问,乙方针对客户经营、财务管理等需要,提供日常咨询服务。
2.专项财务顾问。
□(1)债务融资配套服务,乙方提供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政策咨询、市场分析、方案建议、中介机构筛选、路演、发行配套、资金监管等相关服务。
□(2)权益融资配套服务,乙方提供改制/重组、境内外上市、增发、配股等权益性融资配套服务。
□(3)资产管理,乙方基于甲方的资产负债表所提供的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的政策咨询、方案建议及配套产品等相关服务。
□(4)资产证券化,乙方为甲方资产证券化等结构化融资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分析、方案建议、中介机构筛选、路演、发行配套、资金监管等相关服务。
□(5)收购兼并顾问,乙方提供收购兼并方案策划、标的筛选、估值定价、过桥融资、政策沟通、审批/报备等相关服务。
□(6)私募股权投融资顾问,乙方担任股权融资顾问,协助甲方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与潜在投资人接触,选择一家或几家投资人进行增资扩股交易,或由乙方及其子公司搭建投资平台直接投资入股等。
□(7)市场研究及信息咨询,乙方提供的关于政策动态、市场概况与分析、后势判断与策略建议、相关产品与服务的研究报告,以及不定期的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8)资信证明服务,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验资证明、询证函、招投标资信证明和存款证明等项服务。
□(9)资信调查服务,乙方独立或联合其他中介机构为甲方出具资信调查报告,调查并客观反映甲方所指定的被调查人 、被调查资产 、被调查市场的资信状况,包括单位调查、资产调查和市场调查等。
□(10)政府财务顾问业务,即利用乙方的综合资源优势,为甲方(中央部委或地方政府)在行业和区域经济规划、项目融资和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建议方案、分析报告和咨询意见,并参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整体产业规划和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重组等方案策划和全程操作。
□(11)符合乙方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服务方式(由分行与客户自行商定,在服务方式前的方框里打钩): □上门服务
□电话服务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由分行与客户自行商定,客户需参照第(一)款在支付凭证中列明服务种类)
□一次性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季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费入账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相关成果的使用范围(由分行与客户自行商定,在服务范围前面的方框里打钩)
□ 仅针对甲方开展服务
□ 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开展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双方约定,取得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结果。
2.在双方约定范围内使用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结果。
3.对乙方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4.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按双方约定及时审核认可乙方为财务顾问(咨询)服务制定的工作计划,确认乙方的阶段性工作进度。
6.按双方合同规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财务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7.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授权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取与委托业务有关的企业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
2.按双方合同规定收取财务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咨询)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结果。
4.根据甲方的修改建议和意见,修改阶段性研究计划和方法。
5.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机构、乙方上市所在地交易所另有要求及乙方为审计需要向审计机构提供甲方的资料除外。
四、免责条款
考虑到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特殊性,乙方不能也不应保证所提供全部信息、建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乙方对于甲方由于使用乙方所提供信息、建议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五、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四):2016居间人之间合作协议
居间人之间合作协议
甲方: (签名盖章 ) 乙方:
为提供公司的业务量,以及增大营业部门团队规模;惠州金管家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将设立关于针对居间代理人的提成方案的方案;具体的计算和业务要求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黄金t d,白银t d现货延期交易居间人的居间经纪行为,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控制市场风险,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黄金交易管理条例》、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本公司确定居间人身份的依据,是本公司居间人在从事居间业务时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公司从事黄金t d,白银t d交易居间业务的所有居间人。
第二章 居间人身份及行为的确定
第三条居间人是指,为委托人报告订立黄金t d,白银t d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法人或自然人。
第四条 法人居间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最近二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自然人居间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最近二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本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得成为本公司和其他同类型经营机构的居间人。
第七条 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下称法人)的工作人员不得成为本单位与我公司订立合同的居间人。
第八条 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居间人不是公司所订立经纪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 居间人为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并非公司的工作人员,与本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不纳入我公司劳动编制,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我公司工作人员所享有的权益。
第十条 居间人的权利:
(一)根据居间合同的规定,为我公司提供订立经纪合同的机会或中介服务。
(二)居间人因从事居间活动付出的劳务,有按合同约定向公司获取酬金的权利。
第十一条 居间人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我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遵守以下居间服务准则:
诚信准则: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自己的中介义务,积极促进投资者与我公司签订经纪合同,不得阻饶妨碍投资者与我公司的签约活动,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向其客户提供任何能使客户对居间人与本公司关系产生误解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介绍信、名片等;
告之义务:如实向投资者告知有关签订合同事项,特别要向投资者阐述从事黄金交易存在的风险,如提供《风险揭示说明书》等,不得故意隐瞒投资黄金的风险或故意扩大投资黄金的利益,不得做不实、误导的广告与宣传,更不允许进行欺诈活动;
不作为准则:不得为《黄金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介绍、提供签订《黄金经纪合同》的机会。
禁止越权代理:居间人仅作为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中介服务”;无权代理签订《黄金经纪合同》;无权代签交易月账单,无权代理客户委托下达交易指令,无权代理客户委托调拨资金;
保密准则:居间人应按约定为我公司保守商业机密,为投资者保守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不得泄露;
实名原则:在从事黄金居间活动时,居间人不得隐瞒身份。
第三章 居间人的管理及考核
第十二条 本公司居间人的日常事务管理由各营业部进行,资格审核、业绩考核及档案管理由行政部进行,业绩统计及佣金支付管理由财务部进行。
第十三条 居间人取得本公司居间人资格后,前3个月为扶持期,扶持期内居间人佣金返还比例按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扶持期过后,居间人没有完成约定要求的,本公司有权取消居间人的居间资格。
第十四条 居间人当月提成在扣除应缴所得税后于次月20日之
前(遇节假日顺延)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对居间人按月度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颁布。
第四章 居间人违约责任及处罚
第十六条 居间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本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居间合作:
1、利用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2、以居间人的名义从事居间以外的经纪活动的。
3、向客户作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4、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以公司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的。
5、违反公司交易手续费管理规定,未经公司审批私自降低手续费标准或向客户返佣的。
6、贬低或者诋毁本公司、其他居间人和所介绍客户的名誉的。
7、开发本公司已有客户的。
8、窃取客户交易密码、恶意炒单、侵害客户利益的。
9、越权代理,为其介绍客户下达交易指令、调拨资金或签收交易结算报告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有损于公司利益和客户利益的的行为。
第十七条 居间人应认真按照本规定进行自律管理。发生纠纷的,应及时与公司和投资者进行沟通,积极解决。后果严重的,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公司将通过中国黄金业协会网站在业界予以通报,同时向监管部门备案,请求监管部门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规范。
第五章.佣金提成
客户投资交易的手续费千份之1.7起步,客户签订的合同上标明千份之20;那么千分之1.7-2.0区间手续费可以由居间代理人自由调控,手续费千份之1.7以上全归居间代理人所有,手续费按千份之1.7计算,拥金提成按下列成交额形式提取。
成交金额≤200万,以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计算
201万≤成交金额≤500万, 以成交金额的万份之3.2计算。
501万≤成交金额≤1000万,以成交金额的万份之3.5计算。
1001万≤ 成交金额≤2000万,以成交金额的万份之4.5计算。
2001万≤ 成交金额≤3000万,以成交金额的万份之5计算。
备注:佣金奖励资金以每月最后一天结算;连续三个月交易量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总开户数量在15名以上且交易量持续增大,可与我司签订居间合作合同,我司将每月固定给予元业务津贴。(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业务津贴根据交易额的大小确定,低于3000万元,不予发放业务津贴)以上金额全以人民币计算。
第六章 附则
第18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如有附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
二00九年 十一月 十六日
居间人之间合作协议 [篇2]
1、深圳高凯红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成立于2016年9月,公司最主要从事为高新科技、矿产资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国内外优质中小型企业提供直接投资,融资以及资本运营的整套方案,同时专注中国资本市场,提供涵盖私募股权投资、私人财富管理、投资咨询、资产配置、兼并与收购、企业增值服务等多项服务。
2、乙方作为自然人居间,须定期经过甲方专业的理财师培训,完全了解甲方经营理念与商业模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非公开方式发展有限合伙人;依照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行企业债,以企业债权的方式开发债权投资人。乙方在完全了解甲方经营活动完全合法的基础上发展第三方投资人,为第三方投资人提供专业的资产配置方案,实现投资人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合作互惠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开展甲方投资合伙人、企业债权人推介的居间服务。就合作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期限: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产品资料和最新的资讯信息,以利于乙方业务的开展;
2、 甲方须按照约定标准和期限支付乙方佣金;
3、 甲方须制定专员与乙方进行对接,便于甲乙双方的沟通工作;
4、对乙方已经跟进的客户,在甲方已知的情况下,甲方不得私自越过乙方再次进行跟 进,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资料开展业务,不得违规宣传;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标准和期限支付佣金;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现住地址。
4、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不定期参加甲方发行新的理财产品培训,参加甲方举办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培训。
四、客户确认:
1、乙方为甲方推介的客户成功签约并且按时打款后,当天甲方需要为乙方提供成功推
介的凭据,双方签字盖章,以作为月底结算依据。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财务及相关规定规定。
五、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佣金支付标准:
当月成交客户20万以下(不含2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3%;
当月成交客户20万-40万(不含4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3.5%;
当月成交客户40万-60万(不含6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4%;
当月成交客户60万-80万(不含8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4.5%;
当月成交客户80万-100万(不含10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5%;
当月成交客户100万以上(含10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5.5%;
佣金支付时间:
佣金支付实现按月结算制度,甲方须每月底和乙方确定成交客户资金量,进行相关的佣金核算,在次月初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佣金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例如:10月份的佣金11月3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佣金支付账户:
六、协议解除条件:
1、 甲方未按照协议相关标准,足额按时支付乙方相关佣金,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 乙方违反甲方要求,进行违规宣传,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过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居间人之间合作协议 [篇3]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一、##居间事项
1、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甲方所经营的投资业务,向甲方介绍客户,并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投资委托协议书》。甲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及业务的需要对上述协议作出调整,无需事先通知乙方。
2、乙方须接受甲方关于对客户资信等情况了解的要求,并予以协助。乙方应协助甲方对客户进行风险教育、知识培训和咨询服务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真实合法身份进行核实,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并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并拥有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暂停、缓发或扣除部分或全部酬金,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协议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身份审核、登记和分类管理,负责客户的期货开户、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及保证金管理等事项。
4、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期货业务培训,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教育。
5、甲方为乙方开展居间业务提供支持,可为乙方提供甲方的市场宣传资料与研发信息,为乙方介绍的客户提供甲方统一的咨询服务等。
6、甲方依据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获得甲方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
2、从甲方获取有关的市场宣传资料和资讯信息,可参加甲方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积极促进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接受甲方监督。
4、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自己的真实身份,接受甲方的资格审核,不得以其他身份与甲方签约。
5、乙方按约定范围内为甲方和客户提供居间服务,正确提示期货投资的风险与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盈利保证,不得代客户签署合同等书面文件,不得接受客户全权委托办理资金调拨、交易下单、签署交易账单等。
6、乙方与甲方达成合作时,应积极督促客户与甲方签订《投资委托协议书》,如没有签订《投资委托协议书》账号发生交易操作时,甲方视乙方为客户并按《投资委托协议书》中规则执行。
7、乙方不得以甲方员工、受托人或其他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合同、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坏甲方及甲方其他业务人员、居间客户的名誉,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业务人员的正常业务秩序,不得开发甲方和其他业务人员的已有客户。
四、##居间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经审核确认乙方与其开发客户的居间关系后,按本协议约定方法计算居间报酬。
2、返佣计算:
3、返佣按月以人民币方式结算。甲方于次月15日之后和乙方约定将上月结算返佣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
4、乙方声明获取居间报酬的银行账户为其合法实名账户,银行账户户名与其姓名或名称完全一致,具体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下(开户行地址需精确到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居间报酬外,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报酬或费用。
五、##保密事项
1、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相关信息,以及客户签署的《投资委托协议书》等所有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应遵守本协议条款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如果乙方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均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附则
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台州旷世投资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执业机构:
辽宁昊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99393
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五):2016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1、甲方将位于
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租予乙方作为
2、房屋配套设施:
;以上设施完好能保证日常生活需求。乙方清楚并同意该房屋配套设施现状承租。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甲方从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时间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乙方首次需一次性支付个
个月租金,后期需在租金到期日前
天一次性付清后面
个月的租金。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第五条:其他费用
1、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按照武汉市水、电、天燃气公司、小区物业公司的计价标准计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房屋电表读数为
,水表的读数为
,天然气的读数为
2、乙方应在每次支付房屋租金时一并向甲方支付前期的水、电、天然气费用、物业管理费用。
3、该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的有线电视开通费及使用费、有线电话开通费及使用费、网络开通费和使用费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属于政府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六条: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及使用
1、乙方必须正当使用和妥善保管维护该房屋的相关设施,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如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如是因乙方使用不当、保管不当或因装修、装饰行为导致的,则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和责任;如该现象非由乙方造成的,则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2、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内部主体结构、房屋装修及配套设施的位置。
3、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扩建、加建、改建、装修、拆毁原有设施的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复原状,乙方拒不办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除此之外,乙方扔承担该房屋及时设施恢复原状的一切费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等设施,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影响房屋安
全的大功率电器。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承担维修、恢复原装所需的一切费用。造成他人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需注重生活卫生,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卫生间、墙壁、地面、电器、家具)的卫生状况。,否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清洁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该笔费用)。
第七条: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或违禁物品。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和其他第三方的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 租赁期间,乙方需注意水、电、天然气的使用安全问题,并对房屋的防火等安全工作负责;如果因用水、
第1页,共2页
用电、使用天然气和火灾等造成的甲方、乙方和其他第三方的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赌博、吸毒、诈骗、传销、卖淫嫖娼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如乙方违反,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4、租赁期间,房屋仅供乙方生活居住使用,乙方在房屋内从事生产经营性等商业活动;如乙方违反,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5、租赁期间,房屋内有关乙方的财产或人身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否则
造成的任何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6、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其他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还需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预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当逾期金额的1%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至应付款付清
之日止;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向甲方付清收回房屋前全部拖
欠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等额于余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的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按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缴纳水、电、天然气、物业管理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欠费总额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至应付款付清之日止。
4、租赁期内,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结清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等额于一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也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归还房屋后,退还乙方相应的保证金。
第九条:关于房屋的归还
1、租赁期满,乙方应该将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后完好返还给甲方;该房屋所在屋内的所有的固定
装修、装饰、配套设施、家具、电器等归甲方所有,其他属于乙方的物品或装置由乙方自行搬离房屋。
2、如房屋完好、所在屋内配套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无堵漏,且已进行全面清洁,同
时结清相关费用,经甲方确认后,则甲方向乙方无息退换保证金(如乙方欠交费用的,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扣收乙方应交的费用,余款向乙方无息退还)。
3、除非双方续签该房屋的租赁合同,否则乙方在本合同期满未按时向甲方交接该房屋的,乙方的保证金不予
退还。同时甲方可采取有效手段收回该房屋,如因此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从租赁期满到甲方真正收回该房屋之日,为乙方对该房屋的擅自占用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擅自占用期的租金(按租赁期限届满前最后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乘以擅自占用期限计算)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等额于擅自占用期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提请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即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第2页,共2页
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
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
间租予乙方作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
个月,甲方从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付,押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每期支付租金必须提前一周内汇入甲方账户,不得逾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由乙方造成的费用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
方负担,乙方必须如期缴纳,如拖欠造成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并没收房屋押金。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必须爱护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和财产,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并没收房屋押金。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附财产清单:
公历二0一三年
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声明:搜房网为您提供的合同文本均为参考文本,搜房网对此均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区域经济,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
积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即___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每__个月向甲方缴
纳租金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并于每__个月的_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__万
仟__佰__拾__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理费由__方
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__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
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
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
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a)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
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日 在武汉订立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___武汉市江夏区学府华庭祥和苑三单元702室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居住__使用,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 ,最多不超过__8__人。
二、租期_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 /□银行汇款),押_____付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___________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乙方应保证遵守国家、武汉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2、 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使用煤气出局,应注意煤气的安全使用,及时关闭煤气阀门。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 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电、水、煤气、电视、宽带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4、 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应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5、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 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 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 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 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八、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六):2015风险投资合同范本
风险投资合同范本由第一公文网整理,针对项目开展所预计发生的风险,进行风险投资的签署的协议。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风险投资合同范本
风险投资合同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于20xx年9月18日-19日在北京举办的"20xx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甲方发起并主办"20xx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乙方作为本次推介会的代理合作单位与甲方合作,推介会举办地点为北京、举办时间为20xx年9月18日-19日。
第二条双方合作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策划、演讲嘉宾的联系和确认、场地的落实与布置、对会场进行总体控制与协调,并负责保障本次推介会圆满顺利完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商之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媒体支持。
4、甲方对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演讲嘉宾及用于招商的宣传材料,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5、乙方利用本身掌握的客户资源为本次推介会作招商工作,以付费客户为准。
6、乙方招商收入,由乙方或参会人员直接以电汇形式在开会前一周内将会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7、乙方招收参会人员的会费,甲方按标准对招商价格7折与乙方进行结算。(注:甲方标准的对外招商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人)。甲方扣除乙方收入的应缴税金。
8、乙方对外招商应保持和甲方一致或高于甲方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降价,如甲方发现乙方有降价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作代理资格。
第三条法律责任:
1、推介会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受到参会代表起诉,中国科技财富杂志社负责解决有关纠纷并承担责任。
2、推介会期间如因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而非协议约定的事由导致本次推介会无法举办或无法如期举行,则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代理方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处理事宜,包括退票和协调。
第四条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批漏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协议之不可转让性:
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任何一方在取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协议书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让,否则实施转让方将视为严重违约,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协议书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fanwen/1578/,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2、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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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七):2016房屋租赁合同(售楼部)
房屋租赁合同(售楼部)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房屋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商务售楼中心 以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内物品见附件)。
租赁用途为办公。
二、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三个月,自 2016年 5月 1日至 2016年 7月 31日止。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双方可协商延期。
三、 租金及缴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房屋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下个月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整(含房屋租金、甲方服务费及围档广告位使用费等,围档广告位使用位置及使用时间由甲方决定)。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据。
四、甲方权责
1、甲方可派驻两名员工继续甲方正常的销售工作。
2、甲方负责协调办理乙方以×有限公司名义购买的本项目六、七层时与开 1
发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总房款部分的更名、分户及房管局备案手续(最终总房款以房管局实地测量确权面积计算所得为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信息如下:
(1)六、七层
合同面积:3613.08平方米
实测面积为:3663.15平方米
合同总房款:元(大写:贰仟壹佰柒拾伍万元整)
确权面积后总房款:元(大写:贰仟贰佰零伍万壹仟肆佰叁拾元整)
(2)合同签署日期:日
3、甲方为乙方办理分户手续时,须先行收回乙方所持的购房收据,然后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在不超过上述确权面积后的总房款的情况下,按乙方要求分别开据购房收据。
五、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将购房者名单及明细提供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2、 乙方应遵守公安、消防、卫生、文化、城-管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应手续,承担费用。
3、 乙方在经营和出售××商务六、七层房产时,与客户之间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及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
5、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如因乙方的违法行为损害到甲方名誉及利益,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6、 租赁期间,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须在售楼中心显著位置明示六、七层权属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8、 乙方在使用甲方项目围档做对外广告宣传时,可使用甲方项目名称,即“××商务”,其它内容不得涉及甲方信息。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 其他约定事宜
1、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屋租赁合同(售楼部) [篇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 租 方:李波承 租 方:
签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出租方:李波
身份证号: 260016
租赁标的物
1.1 本合同租赁标的物是指出租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房屋。
1.2 该房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办江浦路267号28栋1单元1层267号,建筑面积为:381.81平方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办江浦路269号28栋1单元2层269号,建筑面积为:395.53平方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办江浦路271号28栋1单元3层271号,建筑面积为:201.56平方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办江浦路273号28栋1单元4层273号、建筑面积为:94.84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为1073.74平方米。
1.3 该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良好,符合承租方的使用用途。
1.4 出租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承租方应提供身份证明的文件。双方验看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1.5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主张。
2.1 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该租赁房屋承租方用于办公及房屋销售等商业用途。
2.2 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用途。
3.1 租赁标的物租期自[ 2016 ]年[03 ]月[16]日起至[2016]年[ 04]月[15]日止(其中日至日为免租期)。出租方应于
[2016]年[ 03 ]月[ 16]日将租赁标的物交付给承租方。
3.2 租赁期届满,出租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物,承租方应如期返还租赁标的物。
3.3 租期届满,如承租方需继续租赁该标的物,则应于合同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出租方提出续约的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对租金重新核定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对本租赁标的物享有优先承租权。
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4.1 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的按年缴纳租金,年租金为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4.2 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年租金承租方应于[ 2016 ]年[03]月[16 ]日前一次性全部支付。
4.3 承租方以[转账](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户名:李波
开户行:成都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为房屋保证金,保证金在第一次支付房租时一并支付。在合约的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在承租方结清所有租赁费用,并验收房屋结构完好后,出租方立即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税费的承担
6.1 双方按照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因出租该房屋的租金为税费后的净租金,也即,出租方因出租该房屋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及该物业在租赁期间的物业税等将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并由其自行缴纳。
房屋修缮与使用
7.1对于承租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7.2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7.3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方不承担责任;承租期内该房屋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7.4承租方可以将租赁标的物的户外墙体和玻璃墙体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承租方自行对其安全性负责,并由承租人自行依法办理发布广告的相关手续。
装修和改造
8.1 如果承租方需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出租方对此表示同意。但是,承租方的装修和改造不得改变、损坏租赁房屋的主体建筑结构。
8.2 承租方装修及添附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添附设备的产权属承租方所有。租赁期届满、或终止本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在退还租赁的房屋时,承租方添附的设备能够拆除而不损坏原建筑结构的,承租方可以拆除。
所有权变动
9.1 如出租方转让房屋的,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9.2 出租方转让房屋后,本合同在租赁期内对新的产权人继续有效,新的产权人承继本合同出租方权利义务,出租方应向新的产权人如实告知租赁标的情况和作好交接工作,不得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
10.1 出租方义务
10.1.1 出租方保证,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
10.1.2 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物交付承租方使用。
10.1.3 出租方就现状提供水、电等基本设施,水、电等使用费由承租方自付。
10.1.4 本租赁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应当保证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物的合法使用权,不得再出租该标的物。
10.2 承租方义务
10.2.1 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标的物。
10.2.2 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10.2.3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转让、转借。 10.2.4 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标的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10.2.5 承租方承诺按时申报和缴纳上述税费,并将从相关部门开据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转给出租方。
11.1 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第10.1.2条规定,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当按年租金的[2倍]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
11.2 出租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当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承租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出租方还应就超过部分向承租方赔偿。
11.3 出租方违反其它约定或法定的义务的,出租方应当赔偿承租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11.4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10.2.2条规定,每逾期支付一日,应当按年租金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1.5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10.2.1、10.2.3、10.2.4条规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当赔偿出租方的实际损失。
11.6 承租方在本租赁期内,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若承租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出租方支付等同当年年租金额的违约金。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2.1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1 租赁标的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12.2.2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租赁标的物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12.3 出租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12.3.1 不能提供租赁标的物或所提供租赁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12.3.2 出租方未尽租赁标的物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12.4 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
12.4.1 未经出租方同意,转租、转借租赁标的物。
12.4.2 未经出租方同意,拆改变动租赁标的物主体结构。
12.4.3 损坏租赁标的物,在出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12.4.4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
12.4.5 利用租赁标的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2.4.6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出租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12.4.7 逾期支付房租累计满[2]个月时。
12.5 租赁期满前,承租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2.6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13.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决定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
13.2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返还承租方多支付的租金。
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一式[贰]份,出租方持一份,承租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1、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售楼部) [篇3]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门面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房屋,以租赁的方式给乙方用于
房地产开发售楼部。乙方租用场地期限为
二、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附建设图纸),租金为
元/平方米/月,合计年租金
元,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付清租金,甲方交房给乙方。
三、出租房屋第二年的租金,甲方根据当地市场情况,适度调整,但调整的范围不超过第一年房屋租赁总费用的
%(总费用为房屋租金与空调费之和)。第二年房租及空调费用乙方必须在
日前支付甲方。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房屋租金,乙方无条件退出所租赁房屋,由甲方收回,乙方支付甲方剩余房屋租期
元/日的违约金。
四、出租房屋内水电单独装表计量,甲方按乙方使用量依据当地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每年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平方米的空调费用,每年空调费按
天计算)时间缴纳,此费用须在乙方支付房屋租金时一起缴纳给甲方。每月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还须缴纳
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用,每月月底前乙方缴纳给甲方。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和损坏建筑结构及室内外装饰,如造成损坏,按造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在退房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装修费用,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样。
六、在承租期内,如需安装室外灯饰广告标识等,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和甲方同意。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场地的结构,不得将承租场地转租、转借或改变使用用途,否则,甲方立刻收回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并不退还剩余租金、房屋押金。
八、乙方不得开展与甲方相同的业务,否则,甲方立刻收回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并不退还剩余租金、房屋押金。
九、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从事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如因违法而停业停租,以及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退返剩余日期租金和保证金。
十、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内,保证乙方水电供应正常,在不改变出租时现状的情况下,甲方负责日常维保。但因外部停供或乙方原因造成停供,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由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市容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租赁场地所产生的水电费、闭路电视、电话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乙方在支付房租时,需支付保证金壹万元。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且房屋原有设备设施未损坏,各项费用已交清,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十三、租赁期满时,乙方无条件退房,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有甲方房屋,如拒不退房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逾期按每日1000元交纳违约金。 十四、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效合法身份证明。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履行中若有一方违约,致使对方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售楼部) [篇4]
甲方:梁华英
乙方:邢维宁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位置
甲方同意将自己产权下的房屋,位于海口市振兴南路36号美舍苑“宇建大厦”e1(5)栋101、102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缴交。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缴清当月房租。
三、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 伍
年,从 2016 年
四、租赁用途
乙方租用此房屋,仅限于合法经营超市商品销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随意改变其用途,更不可用作饮食等经营。
五、租房保证金
租房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乙方须在签合同之日连同第一个月的房租一同缴清。乙方退房时,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协议的情况下,凭乙方出示的保证金收据返还。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房屋产权清楚,没有房屋产权纠纷,负责处理因产权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
2、甲方负责承担乙方承租前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
3、乙方负责承担承租后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甲方出租的房屋租赁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等。
4、乙方每月应于十号前缴清上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做到应缴费用月月结清。
5、承租期间,乙方要保护好甲方的房屋财产,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房屋结构以及门窗。所有房屋结构以及门窗的变动,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期间门窗如有损坏,乙方负责随时修复,保持房屋门窗的完整无缺。重新改装过的门窗乙方退租时不得拆卸。承租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修复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经营须遵纪守法。经营前,乙方要附送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甲方。经营期间,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在租房内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经营国家明文禁止的违禁品。
7、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不得在租房内进行赌博汹酒、嫖娼、收留案犯等违法乱纪的事情。否则,乙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外,甲方可随时终止租赁协议,同时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8、退房时,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所进行的室内外装修、装饰, 2
除可移动的空调机等电器设备外,其他诸如天花板之类的装修、装饰,乙方不得随意破坏、拆除,应连同房屋一同退还甲方。
9、乙方要负责门前屋内卫生“三包”,做到文明经营、干净整洁,共同维护大厦的清洁美观。
七、其他事项
1、协议签订后,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天的装修期。装修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租金,但乙方须自行承担所有应交的房屋租赁税、物业管理费、水电及卫生费等。
2、协议期内,乙方退房,需提前二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可提前终止协议,退回保证金;若乙方不能提前二个月告知甲方,乙方退房时,甲方可没收乙方14,000.00元保证金。
3、协议期内,如甲方需要用房,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提前终止协议,且甲方对乙方所投入的装修费用不予补偿。若甲方不能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又要求乙方退房,则甲方按14,000.00元保证金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乙方接到通知应无条件退出房屋,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强制乙方退房并没收乙方14,000.00元保证金。
4、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前终止协议的通知后,应及时搬迁清场。乙方如不及时搬迁清场,视为乙方已自动放弃房屋内物品所有权,则甲方有权单独处理遗留物品。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以上条款。如甲方违约,按14,000.00元
保证金的金额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随时单方终止协议,并没收乙方14,000.00元保证金。
九、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原于日所签的“房屋租赁协议”同时作废。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期间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就武汉越秀财富中心大厦任何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八):2016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民宅版)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民宅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状况
(一)坐落位置:
(二)房屋名称:
(三)基本情况:
(四)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为甲方所有,并保证第三人不会就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和配套设施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二条 合同期限
(一)乙方的承租期限自
(二)乙方如需续租应于本合同期满前
月通知甲方,并于期满前
月内与甲方商谈续组事宜,否则期满合同即自动解除。
第三条 租赁用途
(一)乙方承租房屋用于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用途。
第四条 房屋权属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之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所承租的房屋不能进行转让、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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