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 股东不同意意公司分立怎么办

卓纬实务 | 关于公司分立若干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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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纬实务 | 关于公司分立若干问题的分析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分立是指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按照被分立企业在分立后是否存续,分为存续分立(被分立企业继续存续)与新设/解散分立(被分立企业不再存续)。实质上,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分立后的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独立的承担相应的责任,除另有特殊约定外,分立后的公司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分立的形式目前,公司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式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式分立是指公司在分立时,原公司依旧存续,同时新设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公司。解散式分立是指公司分立时,原公司解散,同时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公司。公司分立又可分为简单分立和复杂分立两种类别。简单分立是指公司分立前的股东及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分立后的公司各股东及持股比例相同的分立。复杂分立是指公司分立前的股东及各股东持股的比例与分立后的各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不相同的分立。对于分立后的后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类型。2公司分立的作用公司分立是现在公司资本运作重组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其有利于调整公司内部经营结构促使公司主营业务清晰和降低代理成本等其它作用。从实践中来看,公司通过分立的方式对公司进行重组主要有如下原因:1、梳理公司经营范畴突出主营业务。实践中一些综合性的公司因其业务庞杂、所经营的领域较为宽泛,该种经营方式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性成本。通过分立的方式有利于实现公司经营业务的专业化,以便于公司集中人力、物力及财力经营主营业务。2、优化治理结构。公司经营管理中会因经营投资方针不同使得股东之间发生矛盾,通过分立方式能够使部分股东单独经营。3、资本运作需求。良好的分立不仅有助于公司减少管理层级、实施专业化经营管理,而且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对并购的支持作用,实现跨越式发展。实践中,部分公司内部某些运营业务在公司整体估值框架内无法充分反映其价值,通过分立能够有效的将某些业务的价值发挥出来。如2010年,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将供应链运营业务与房地产开发业务分立上市,其中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存续经营供应链业务,分立而出的厦门建发发展股份有效公司则将承接原上市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公司分立中遵循的相关程序公司分立是公司经营治理中一项重大变更事宜,必须经过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遵循相应的特别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和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公司分立应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分立方案后提请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有限公司分立须由股东会决议,其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依据《公司法》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份公司分立须由股东大会决议,且该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公司分立持有异议或反对的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分立持有反对意见的并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对于未参加股东会会议或虽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投反对票的股东,即使对公司分立持有异议,亦无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仍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相关规定,股份公司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即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回购股东股份后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对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可以少于分立前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第5条第2款的规定:因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其注册资本数额由分立协议或者决定约定,但分立后公司注册资本之和不得高于分立前公司的注册资本。因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其股东(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认缴的出资额,由分立协议或者决定约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分立涉及出资比例、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额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经过批准。公司分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需要对本公司的财产、负债、涉及的权利与义务及职工安置或调配等进行相应的分割或安排。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因公司分立涉及公司财产实质性变动,故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同时,公司的分立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的分立不会影响到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债权人的债权清偿不会受到分立的影响。故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在公司分立时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行相应的规定。对此可以这样认为,即公司分立无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债权人的通知实质上仅仅是公司履行了一种告知义务。当公司公告满三十日后,即可依据分立方案和分立协议进行办理有关公司的注销、变更或设立登记。依据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其中第四条规定:“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办理公司登记,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公司注销、设立或者变更登记。其中,不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的,相关登记机关应当加强登记衔接。需要层级衔接的,上级登记机关要主动协调;需要区域衔接的,先收到有关咨询、申请的登记机关要主动协调。”根据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因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公司,除按照本规范提交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材料,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 公司分立的决议或决定分立决议或决定应当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后公司的组建方案,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批准文件。2.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分立公告应当包括:分立各方的名称,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3. 分立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 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6. 因分立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或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注: 1、分立涉及注销登记的,提交的分立决议中载明有关公司财产处置方案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视为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清算报告。如分立决议中载明有关注销方需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应进行清算。2、因分立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自分立公告之日起 45日后。3、因分立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登记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凭有关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办理登记。总之,在实务中公司分立是非常复杂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受到多方的管控,因此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分立的业务流程操控公司分立业务。作者简介史成作为资本市场部门的律师助理,执业领域主要集中在证券与资本市场领域。期间为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等多个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同时,也协助为多家大中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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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方案一般都是怎样的呢?
我们公司这段时间为了扩大市场,想的,所以想问一下公司分立方案一般都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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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公司分立方案主要是:一、了解被分立公司情况对、资产数目、股东情况、职工情况等有一定了解,并了解分立的原因及目的。二、董事会拟定分立方案,其内容为:1.确立公司分立基准日:以审计日为基准日。需专业审计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审计,并负责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税务方面,应对公司分立的税务方案做统筹考虑,需按市场公允值计算计税基础,评估净值日和审计基准日为同一日。2.资产划分(1)确立划分原则(按业务划分或其他方法划分)(2)资产划分方案。资产的承继:包括流动资金、动产以及不动产?业务的承继:资质、许可、等如何划分(3)负债划分方案。的承继:负债对外连带,对内如何约定?是否能与达成协议3.员工安臵方案4.分立进度,以及过渡期的安排协商约定分立进度,且对在这个过渡期间的、、等事项进行约定。在此期间,除非正常经营所必须的或是已签订的生效合同等,原则上不得再对资产进行处分,不得再对外放弃权利,或是承担相关责任。5.资产交割安排6.对异议股东或小股东的安排是否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解决异议股东或者小股东的问题7.其他事项的安排三、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分立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对有限公司,需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要求股东进行承诺。四、签署分立协议分立协议应记载内容一般应为,分立前公司的注册信息、资产负债情况、股东持股比例、分立方式、资产分割方案;分立后各公司拟申请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持股比例、原公司的债权债务方案,职工安臵办法以及等。分立协议由被分立公司和分立出来的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五、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的要求,被分立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在省级报刊上至少发布三次公告(对于报纸级别和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要求,为以防出现麻烦所以最好发布三次)2.公司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六、对分立资产进行单独评估根据新公司法不需要验资,但是涉及税率等问题应当进行评估。七、针对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可将异议股东股权收购后通过减资或者转让给其他股东等办法注销其股东资格。八、资产交割分立后的公司签署资产交割确认手续九、工商登记1.原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领取);(3)原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的决议;(4)刊登原公司分立公告的报纸报样;(5)原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情况说明;(6)修改后的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7)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需提交相应的文件;(8)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分立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公司的《企业法人》副本。2.新设立公司除按设立登记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原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的决议;(2)刊登原公司分立公告的报纸报样;(3)原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分立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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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解答问题:39646
你好,公司分立方案主要是公司分立的程序,一般包括: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依照第2款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4、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此与公司合并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在本质上相同,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5、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公告及债务清偿程序:第一,在分立决议做出后的10日内,将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第二,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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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股东退股的条件有好几种,下面律师365就为你具体介绍股东退股的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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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通过依法签订分立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该如何处理?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1、要经过股东同意吗?
  公司分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过将一个公司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有利也有弊,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司是否进行分立。公司分立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否则会影响到公司分立的效力。
  2、公司如何分立?
  公司分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股东会或者作出特别决议。
  (2)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
  (3)对公司财产作出相应分割,并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作出妥善处理,同时还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并公告。公司分立,应当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3、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怎么办?
  由于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后,即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不同意的股东依照法律是无权提出退股的。因此,不同意分立的股东只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资,从而退出原来的公司。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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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是会计们会去处理的工作,在财务处理的时候关于税务处理的原则等一些内容不是大家所熟知的。在进行细致的分类处理的过程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税务处理的原则就有很多条规定,大家可以在平时有简单的阅读对此进行了解。
 公司为了经营需要,有时会分立成两个公司,公司分立,可以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分立前的公司债务怎样分配呢?债权人应该向谁主张自己的债权呢,本文将就公司分立债务承担问题做具体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根据自己的发展状况进行合并或者分立,由于公司内部事务的复杂性,所以对一个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都要进行长时间的内部事务的处理,有时还会引发一系列的经济纠纷或者其他矛盾,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公司分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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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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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不同意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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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提问: 一个公司有4个股东,其中一个大股东股权比例超过70%,此大股东要求清算公司,小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做出的股东会决议肯定是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是这算侵犯小股东合法权益吗
  广州公司事务律师回答:(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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