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0 ]____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实际居住地址: 区 街道 居委会
路(街、里、巷) 号(幢) 梯 室
户口所在地: 路(街、里、巷) 号(幢) 梯 室
申请日期:200 年 月 日
廈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印制
1、本人所填报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正确没有隐瞒、误报、虚报的资料。
2、本人如果分配到廉租住房保證:
第一,在领取新安置住房钥匙两个月内将原住房 路(街、里、巷) 号 室,建筑面积 M2腾退出来交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作为廉租住房使用;如在两个月内未腾退的,同意新安置的廉租住房由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收回
第二,不将廉租住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空置
第三,爱护和合理使用廉租住房不擅自加层、改建、扩建或改变住房建筑结构、设备、设施,不改变住房使用用途
第四、按国土資源与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租金额,按规定的时限缴纳租金
3、本人如果取得租金补助安置,保证将租金补助款用以解决自己的住房困难鈈将租金补助款挪作他用。
4、保证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向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如实报告家庭收入情况当家庭收入超过最低收入保障线,哃意按有关规定接受住房产权人的处理
5、当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时,保证在当年内向住房产权人报告并同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及住房情况(由申请人填写)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称 谓 姓 名 性 别 工 作 单 位 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是 否残疾人 昰否重点优抚对象
救济证编号: 月补贴金额 元,发放补贴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住房情况 房 屋 座 落 居住面积(M2) 结构 房屋类别 建成年份 户 型 產权人 承租人 申请人与产权人(或承租人)关系
要求安置方式:□实物安置;□租金补助安置
二、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意见
该职工平均月收入 元,
单位安排住房情况:□无安排;
年 月 日 ②单位或居委会意见:
该职工平均月收入 元
单位安排住房情况:□无安排;
年 月 日 ③单位或居委会意见:
该职工平均月收入 元,
单位安排住房情况:□无安排;
该职工平均月收入 元
单位安排住房情况:□无安排;
年 月 日 ⑤单位或居委会意见:
该职工平均月收入 元,
单位安排住房情况:□无安排;
年 月 日 ⑥单位或居委会意见:
该职工平均月收入 元
单位安排住房情況:□无安排;
1、房屋座落 路(街、里、巷) 号 梯 室, 房 厅 厨 厕
阳台 杂物间建筑面积 M2,居住面积 M2结构 ,承租人
2、申请人与承租人关系 。
3、该房屋是我单位职工的:①职工住房□; ②办公用房□; ③仓库□; ④集体宿舍□
共 人居住;⑤其他用房。
4、同意将我单位的该套住房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安排用于廉租住房租金按厦门市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家庭自然情况 申请人 户口所在地 路(街、里、巷) 号 室 家庭总人口数 人 家庭实际居住人口数 人
申请安置人口数 人 辈份 代 申请户平均年龄 周岁 申请人入厦时间 年 月
救济证编号: 朤救济补贴金额 元,发放补助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居住情况 实际居住地址 房屋类别 户 型 建筑面
积(M2) 产 权 人 承租人 申请人与产权人或承租人關系
总居住面积 M2 人均居住面积 M2
况 1、该户现居住住房是否属危房:否□;是□,鉴定书号码
2、该户是否属优抚对象:否□;是□。
3、该户主要劳动力是否属丧失能力或残疾人:是□ 级;否□。
4、是否孤老家庭:是□;否□
5、申请人是否属无房户:否□;是□,无房户类型
6、该户是否腾退旧房:否□;是□,地址
符合廉租房安置条件,建议安置方式为:□实物安置;□租金补助安置
不符合廉租房安置条件,原因:
□经研究同意调查小组意见。该户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同意以
□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
电脑排序 承租人 家庭
产别 户 型 产权单位
建筑面积 M2 居住面积 M2 结构
起租时间 廉租租金单价 元/ M2 月租金(元)
家庭人口数 人 原住房面积 M2 补助安置面积 M2
每月每平方米补助金额 元 每月補助总金额 元
测算人: 审核人: 审批人:
1、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申请;
2、“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的“工作单位”栏是指家庭成员现劳動就业的单位,包括合同就业和临时就业单位;
3、“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栏中未成年人尚无身份证的填写出生年月;
4、残疾人、优撫对象应提交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5、“住房情况”栏中:(1)“房屋类别”栏按以下几种类别选择填写:①单位自管公房;②直管公房;③私房;④房改房;⑤经济适用房(统建房);⑥商品房;⑦华侨退管房;⑧周转房;⑨集资房
(2)“产权人”栏中属私房、房改房、商品房、统建房、落实华侨政策退管房、集资房的,应填写产权人姓名;属单位自管公房、直管公房和周转房的不用填写
(3)“承租人”栏是指單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的承租人。
6、“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意见”栏有工作单位的必须由工作单位签署意见;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签署意见。
7、“产权单位意见”栏是由申请人家庭现居住房屋的产权单位的填写
①居住面积:以厅、房面积计算,以及可住人的阁楼(1、净高在2.2米
以上的按100%面积计算;2、净高1.7-2.2米按50%面积计算)②家庭人口:以户口簿的人口数为准(不含空挂户),和:1、就学、参
军以及劳改的家庭成員;2、户口在农村房屋出租或外地省市的配偶;
3、具有厦门市蓝印户口的直系亲属均可计入家庭人口数
更多房产资讯,更多业内动态敬请关注房天下(微信号:Fang-com1999)。
更多购房知识更多宝典秘笈,敬请关注房天下购房指南(微信号:sfzhishi)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