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妈责令备付金集中存管,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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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备付金集中存管看央妈的刚与柔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董希淼
  什么是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央妈说,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代付货币资金。举个例子——喜欢买买买的你,在网店下单支付之后,你账户里的钱就转到了支付机构;等你确认收货之后,支付机构才将钱转给商家。这部分沉淀在支付机构的资金,就是备付金。 
从备付金集中存管看央妈的刚与柔
  新年伊始,央妈又出大招了!
  就在刚才,1月13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比例平均为20%左右。
  什么是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央妈说,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代付货币资金。举个例子——喜欢买买买的你,在网店下单支付之后,你账户里的钱就转到了支付机构;等你确认收货之后,支付机构才将钱转给商家。这部分沉淀在支付机构的资金,就是备付金。据估算,到2016年底,全国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5000亿元。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一大笔备付金归谁所有?毫无疑问,备付金不是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所有权完完全全属于你。但这不是你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而且,备付金也不是以你的名义存入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平时怎么使用和调拨,事实上全由支付机构说了算。
  在第三方支付被普遍使用的今天,备付金事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如此说来,央妈还真的好好管管了。万一支付机构有钱任性,携款潜逃或者乱花你的钱可咋办?其实,早在2010年6月,央妈就印发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先后配套推出《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关于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信息核对校验机制的通知》等专项制度,提出对备付金管理的一系列要求。如2013年6月印发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的50%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只有存管银行才能办理跨行收付业务。
  但在实际上,部分支付机构并非严格落实执行相关制度,有令不行、违规操作情况一直存在。一个普遍的事实是,支付机构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多个账户存放备付金。据统计,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备付金账户为13个,甚至有一家机构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多大70个!大量的账户,分散的存放,给客户备付金以及日常监管带来多重风险:
  对备付金本身而言,既存在被挪用的风险,也存在被占用的风险。2016年1月,央妈依法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这是继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之后,央妈吊销的第三张支付牌照。这3家支付机构,都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如2014年12月,上海畅购公司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资金风险敞口7.8亿元,涉及持卡人超过5万人。此外,还有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其他高风险投资。
  对监管部门而言,部分支付机构突破了经营范围,通过在多个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清算。如不少支付机构都有分销理财产品的业务,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通过备付金账户自行处理完成资金的转移,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加大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对支付机构而言,备付金账户过于分散的存放,也不利于其统筹资金管理,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随着非银行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备付金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于是,部分支付机构尤其是一些大型支付机构,以手中掌握的备付金为筹码,通过各种手段对银行进行威逼利诱。部分银行特别是没有节操的分支行,被支付机构玩弄于掌股之中,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突破底线,对支付机构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相关制度办法得不到严格执行。
  而很多支付机构,一般坐着看银行们窝里斗,一边躺在备付金上吃利息,小日子过得挺滋润。殊不知,这样的支付机构已经偏离支付业务的主业,违背央妈许可开展支付业务的初衷,是不务正业的节奏!这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支付市场的无序和混乱。长久以往,大家就很难继续愉快地玩耍了!
  在这样危急时刻,英明神武的央妈大喝一声“住手”,祭出了大招:在央妈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行集中存管。当然,这也是正在持续进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应该说,央妈此次下决心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态度是明确的,手段是柔软的,刚中有柔,柔中有刚,体现了“刚柔相济”的原则:
  首先,央妈意志坚定,是铁了心要根除客户备付金管理的痼疾。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备付金存管账户既可开立在人民银行,也可开立在商业银行。之前的存管账户,也都是开立在商业银行。而这次央妈将部分备付金集中到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并对备付金账户不计付利息。这还只是第一步,央妈还说了,待条件成熟时,备付金将全部集中到央妈的专用存款账户。到那时候,对支付机构备付金的存管,基本上就没有商业银行什么事情了。如此坚决,是为了阻断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非正常的利益纽带,同时也引导支付机构回归到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的本质上来。客户备付金事关数以亿计的金融消费者资金和财产安全,央妈铁腕出手,情理之中,值得称赞。
  其次,央妈考虑周全,充分体现了尊重事实、平稳过渡的精神。在交存比例上,考虑到不同机构的不同情况。对不同的支付机构以及不同的业务类型,央妈差别对待,将支付业务分为预付卡、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三类,将支付机构分类评级评定为五级,由此交存比例共有三档五类15种,最高12%,最低24%。总体而言,此次备付金交存比例平均仅为20%,不会影响支付机构流动性安排。在日常管理上,充分考虑到支付机构的实际需要。交存至专用存款账户的备付金,支付机构在日间仍然可以使用,使用时可通过委托交存银行办理支取,只须在当日营业终了前将支付部分补齐即可。此外,对于交存到专用存款账户的备付金,央行还将从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中扣除,真是好体贴!
  大招一出风云变。希望大型支付机构能够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再到处哭诉装可怜甚至围攻监管无济于事,央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不会改变。对于一些中小支付机构来说,要尽快转变靠备付金“吃利差”的盈利模式,尽快回归到支付业务主业上来。至于商业银行,更应按照央妈的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当然,这些都是央妈与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事儿,对咱日常生活没什么影响。相反地,有央妈亲自出面,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备付金被挪用了。
  快过年了,你该买买买就买买买,没事咱就偷着乐!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近著《有趣的金融》。)
责任编辑: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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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近著《有趣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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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希淼(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中新经纬特约专家)
新年伊始,央妈又出大招了!
就在刚才,1月13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比例平均为20%左右。
什么是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央妈说,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代付货币资金。举个例子――喜欢买买买的你,在网店下单支付之后,你账户里的钱就转到了支付机构;等你确认收货之后,支付机构才将钱转给商家。这部分沉淀在支付机构的资金,就是备付金。据估算,到2016年底,全国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5000亿元。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一大笔备付金归谁所有?毫无疑问,备付金不是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所有权完完全全属于你。但这不是你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而且,备付金也不是以你的名义存入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平时怎么使用和调拨,事实上全由支付机构说了算。
在第三方支付被普遍使用的今天,备付金事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如此说来,央妈还真的好好管管了。万一支付机构有钱任性,携款潜逃或者乱花你的钱可咋办?其实,早在2010年6月,央妈就印发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先后配套推出《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关于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信息核对校验机制的通知》等专项制度,提出对备付金管理的一系列要求。如2013年6月印发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的50%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只有存管银行才能办理跨行收付业务。
但在实际上,部分支付机构并非严格落实执行相关制度,有令不行、违规操作情况一直存在。一个普遍的事实是,支付机构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多个账户存放备付金。据统计,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备付金账户为13个,甚至有一家机构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多大70个!大量的账户,分散的存放,给客户备付金以及日常监管带来多重风险:
对备付金本身而言,既存在被挪用的风险,也存在被占用的风险。2016年1月,央妈依法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这是继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之后,央妈吊销的第三张支付牌照。这3家支付机构,都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如2014年12月,上海畅购公司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资金风险敞口7.8亿元,涉及持卡人超过5万人。此外,还有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其他高风险投资。
对监管部门而言,部分支付机构突破了经营范围,通过在多个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清算。如不少支付机构都有分销理财产品的业务,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通过备付金账户自行处理完成资金的转移,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加大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对支付机构而言,备付金账户过于分散的存放,也不利于其统筹资金管理,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随着非银行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备付金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于是,部分支付机构尤其是一些大型支付机构,以手中掌握的备付金为筹码,通过各种手段对银行进行威逼利诱。部分银行特别是没有节操的分支行,被支付机构玩弄于掌股之中,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突破底线,对支付机构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相关制度办法得不到严格执行。
而很多支付机构,一边坐着看银行们窝里斗,一边躺在备付金上吃利息,小日子过得挺滋润。殊不知,这样的支付机构已经偏离支付业务的主业,违背央妈许可开展支付业务的初衷,是不务正业的节奏!这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支付市场的无序和混乱。长久以往,大家就很难继续愉快地玩耍了!
在这样危急时刻,英明神武的央妈大喝一声“住手”,祭出了大招:在央妈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行集中存管。当然,这也是正在持续进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应该说,央妈此次下决心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态度是明确的,手段是柔软的,刚中有柔,柔中有刚,体现了“刚柔相济”的原则:
首先,央妈意志坚定,是铁了心要根除客户备付金管理的痼疾。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备付金存管账户既可开立在人民银行,也可开立在商业银行。之前的存管账户,也都是开立在商业银行。而这次央妈将部分备付金集中到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并对备付金账户不计付利息。这还只是第一步,央妈还说了,待条件成熟时,备付金将全部集中到央妈的专用存款账户。到那时候,对支付机构备付金的存管,基本上就没有商业银行什么事情了。如此坚决,是为了阻断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非正常的利益纽带,同时也引导支付机构回归到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的本质上来。客户备付金事关数以亿计的金融消费者资金和财产安全,央妈铁腕出手,情理之中,值得称赞。
其次,央妈考虑周全,充分体现了尊重事实、平稳过渡的精神。在交存比例上,考虑到不同机构的不同情况。对不同的支付机构以及不同的业务类型,央妈差别对待,将支付业务分为预付卡、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三类,将支付机构分类评级评定为五级,由此交存比例共有三档五类15种,最高12%,最低24%。总体而言,此次备付金交存比例平均仅为20%,不会影响支付机构流动性安排。在日常管理上,充分考虑到支付机构的实际需要。交存至专用存款账户的备付金,支付机构在日间仍然可以使用,使用时可通过委托交存银行办理支取,只须在当日营业终了前将支付部分补齐即可。此外,对于交存到专用存款账户的备付金,央行还将从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中扣除,真是好体贴!
大招一出风云变。希望大型支付机构能够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再到处哭诉装可怜甚至围攻监管无济于事,央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不会改变。对于一些中小支付机构来说,要尽快转变靠备付金“吃利差”的盈利模式,尽快回归到支付业务主业上来。至于商业银行,更应按照央妈的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当然,这些都是央妈与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事儿,对咱老百姓日常生活没什么影响。相反地,有央妈亲自出面,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备付金被挪用了。
快过年了,你该买买买就买买买,没事咱就偷着乐!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近著《有趣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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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比例平均为20%左右。
摘要:1月13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比例平均为20%左右。作者:董希淼新年伊始,央妈又出大招了!1月13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比例平均为20%左右。什么是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央妈说,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代付货币资金。举个例子&&喜欢买买买的你,在网店下单支付之后,你账户里的钱就转到了支付机构;等你确认收货之后,支付机构才将钱转给商家。这部分沉淀在支付机构的资金,就是备付金。据估算,到2016年底,全国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5000亿元。那么问题来了,这么一大笔备付金归谁所有?毫无疑问,备付金不是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所有权完完全全属于你。但这不是你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而且,备付金也不是以你的名义存入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平时怎么使用和调拨,事实上全由支付机构说了算。在第三方支付被普遍使用的今天,备付金事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如此说来,央妈还真的好好管管了。万一支付机构有钱任性,携款潜逃或者乱花你的钱可咋办?其实,早在2010年6月,央妈就印发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先后配套推出《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关于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信息核对校验机制的通知》等专项制度,提出对备付金管理的一系列要求。如2013年6月印发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的50%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只有存管银行才能办理跨行收付业务。但在实际上,部分支付机构并非严格落实执行相关制度,有令不行、违规操作情况一直存在。一个普遍的事实是,支付机构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多个账户存放备付金。据统计,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备付金账户为13个,甚至有一家机构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多大70个!大量的账户,分散的存放,给客户备付金以及日常监管带来多重风险:对备付金本身而言,既存在被挪用的风险,也存在被占用的风险。2016年1月,央妈依法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这是继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之后,央妈吊销的第三张支付牌照。这3家支付机构,都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如2014年12月,上海畅购公司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资金风险敞口7.8亿元,涉及持卡人超过5万人。此外,还有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其他高风险投资。对监管部门而言,部分支付机构突破了经营范围,通过在多个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清算。如不少支付机构都有分销理财产品的业务,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通过备付金账户自行处理完成资金的转移,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加大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对支付机构而言,备付金账户过于分散的存放,也不利于其统筹资金管理,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近年来,随着非银行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备付金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于是,部分支付机构尤其是一些大型支付机构,以手中掌握的备付金为筹码,通过各种手段对银行进行威逼利诱。部分银行特别是没有节操的分支行,被支付机构玩弄于掌股之中,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突破底线,对支付机构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相关制度办法得不到严格执行。而很多支付机构,一般坐着看银行们窝里斗,一边躺在备付金上吃利息,小日子过得挺滋润。殊不知,这样的支付机构已经偏离支付业务的主业,违背央妈许可开展支付业务的初衷,是不务正业的节奏!这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支付市场的无序和混乱。长久以往,大家就很难继续愉快地玩耍了!在这样危急时刻,英明神武的央妈大喝一声&住手&,祭出了大招:在央妈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行集中存管。当然,这也是正在持续进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应该说,央妈此次下决心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态度是明确的,手段是柔软的,刚中有柔,柔中有刚,体现了&刚柔相济&的原则:首先,央妈意志坚定,是铁了心要根除客户备付金管理的痼疾。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备付金存管账户既可开立在人民银行,也可开立在商业银行。之前的存管账户,也都是开立在商业银行。而这次央妈将部分备付金集中到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并对备付金账户不计付利息。这还只是第一步,央妈还说了,待条件成熟时,备付金将全部集中到央妈的专用存款账户。到那时候,对支付机构备付金的存管,基本上就没有商业银行什么事情了。如此坚决,是为了阻断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非正常的利益纽带,同时也引导支付机构回归到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的本质上来。客户备付金事关数以亿计的金融消费者资金和财产安全,央妈铁腕出手,情理之中,值得称赞。其次,央妈考虑周全,充分体现了尊重事实、平稳过渡的精神。在交存比例上,考虑到不同机构的不同情况。对不同的支付机构以及不同的业务类型,央妈差别对待,将支付业务分为预付卡、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三类,将支付机构分类评级评定为五级,由此交存比例共有三档五类15种,最高12%,最低24%。总体而言,此次备付金交存比例平均仅为20%,不会影响支付机构流动性安排。在日常管理上,充分考虑到支付机构的实际需要。交存至专用存款账户的备付金,支付机构在日间仍然可以使用,使用时可通过委托交存银行办理支取,只须在当日营业终了前将支付部分补齐即可。此外,对于交存到专用存款账户的备付金,央行还将从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中扣除,真是好体贴!大招一出风云变。希望大型支付机构能够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再到处哭诉装可怜甚至围攻监管无济于事,央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不会改变。对于一些中小支付机构来说,要尽快转变靠备付金&吃利差&的盈利模式,尽快回归到支付业务主业上来。至于商业银行,更应按照央妈的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当然,这些都是央妈与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事儿,对咱老百姓日常生活没什么影响。相反地,有央妈亲自出面,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备付金被挪用了。快过年了,你该买买买就买买买,没事咱就偷着乐!&(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近著《有趣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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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5808920央妈管起这4600亿动了谁的奶酪?|维C解密
本周末,中国央行一边忙着发布2016年全年金融数据,一边发布了一条新规:自日起,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中新社记者张云 摄
什么是“备付金”?这项看起来很高大的新政,又和咱有什么关系?
其实,备付金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比如,购买储值卡、购物卡,这些钱以支付机构的名义存在银行,成为备付金。
更常见的是用支付宝购物。通过“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买家将货款打到支付宝账户,在“确认收货”之前,这笔沉淀在支付宝账户上的钱款,也是备付金。
目前,中国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总计超过4600亿元人民币。
由于新政一步到位比较困难,因此将按照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交存比例,综合下来,支付机构将基本按照20%比例来缴存。
这意味着,约920亿元将在今年首批交由央行或其他符合备付金存管资质的银行集中存管。
中新社记者张斌 摄
过去,这笔数额庞大的备付金,都是各家支付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 。 所有267家支付机构,少的在银行有3个账户,多的有70多个账户。央行称,最终目标是实现备付金在专户中存管,一个支付机构只开一个账户。
据“国是直通车”记者了解,中国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财付通,各自沉淀的客户备付金规模约为1600亿元和1500亿元,占总量的七成。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备付金四大问题让央妈不得不管
近几年来,备付金暴露出来的风险越来越多。这四大问题的出现,让央妈不得不管。
一是备付金存管银行账户开立和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备付金存管账户和收付账户的账户名称、开立数量等不规范;备付金协议内容不完善,缺少损失责任承担等重要条款;选择未备案的银行机构开展备付金存管业务;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未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备。
二是备付金账户使用不合规。主要表现为:使用一般存款账户存放备付金;备付金存管账户、收付账户和汇缴账户使用不规范,如使用收付账户办理跨行支取、汇缴账户日终未全额划转至存管账户或收付账户等。
三是未建立有效的备付金核对校验机制。个别支付机构和备付金存管银行核对校验机制仍未建立;部分支付机构和备付金存管银行未完成业务系统改造,无法实现系统自动核对校验。
四是挪用、占用备付金。部分支付机构通过以下手段刻意挪用、占用备付金:赊销预付卡、将结算资金划转至特约商户以外的其他机构、长期占用售卡资金不入账、长期占用商户结算资金不划转、直接向自有资金账户及关联方账户划转客户备付金等。
中新社记者廖攀 摄
央行在最近的一次检查中,发现4家支付机构存在缺口1.46亿元,并已经责令下列存在挪用备付金违规行为且截至目前仍未补齐资金缺口的支付机构限期补齐资金缺口,包括:
西安银信商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挪用、占用备付金3393.73万元,备付金资金缺口2325.04万元。
安易联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挪用、占用备付金9462.13万元,备付金资金缺口3300万元。
湖南星广传媒有限公司挪用、占用备付金2363.56万元,备付金资金缺口2355.32万元。
广西支付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挪用、占用备付金9953.91万元,备付金资金缺口6661.28万元。
备付金集中存管 动了谁的奶酪?
这从官方一组统计数据中可见端倪:截至去年三季度末,支付机构备付金利息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为9.52%。其中,网络支付机构备付金利息收入占比11.26%,而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机构备付金利息收入占比更高达22.24%。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机构将备付金存在银行,不需要支付利息给客户,但却可以收取来自银行的利息,这让“躺着吃利差”成为最简单的盈利方式。一些支付机构还挪用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甚至进行高风险的投资。
对此,央行支付结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通知下发前,已经和市场机构、支付机构都进行了充分沟通,取得了广泛认同,“核心点就是保证资金安全,防止被挪用,保护消费者权益”。
专家怎么看新政?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
李爱君认为,建立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可以起到五方面作用:
一是保护非银行支付业务的消费者权益,即消费者待付货币资金的安全。
二是维护非银行支付业务的社会声誉和信用,进而维护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服务范围广,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较低。当单位机构发生道德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时,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四是这一制度会使行业产生的社会需求作用进一步发挥。 信用是支付行业发展的根本保障,而支付行业最大的信用就是政府的实质监管。
五是监管部门实施行为监管的实质体现。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助理杨涛
杨涛认为,备付金集中存管,主要为了有效应对两方面的挑战。
一方面,虽然自2010年以来央行就不断完善支付市场制度规则,但备付金的“诱惑”仍使诸多机构铤而走险,如日浙江易士成为首个因其涉嫌违规挪用备付金而被取消《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案例。此后到2016年底,受到各种处罚的支付机构多达30多家,如广东益民、上海畅购、华瑞富达、安逸联融等,当然这些多数是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机构。
另一方面,对于行业领先机构来说,备付金直接挪用的风险不大,但却成为虚拟账户体系的核心,承担了过多的业务功能,或许也使支付服务与事实上的跨行清算服务掺杂在一起。考虑到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且具有某种“准公共性”特征,因此备付金监管的重点是使其回归保障安全的基本职责。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
赵鹞认为,支付机构对于客户备付金的使用已经异化,偏离了监管部门批准其开办业务的初衷,亟需通过改革监管制度,引导其回归支付本源。
央行出台的集中存管制度,既是出于保护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基于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将支付机构基于客户备付金开展的各类“创新”纳入更加审慎的监管范畴。
不能忘记的三大风险事件
上海畅购风险事件
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购公司)于2014年7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
日,上海总部对畅购公司实施突击检查,发现其通过虚构商户交易、串户记账、虚列开支、将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及股东分红等方式主观恶意挪用备付金。
自日起,受个别商户散布的信息影响,宁波地区首先出现持卡人同时消费的现象,并逐渐扩散至上海等地区。由于畅购公司备付金严重不足且资金筹措不力,畅购卡遭商户大面积停止受理,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客户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引发了群体事件,破坏了社会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时间着手开展相关调查,并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会同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制定了《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风险处置应急预案》,稳妥组织开展集中兑换工作。日,公安部门正式立案侦查。日,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注销畅购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
广东益民风险事件
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公司)于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广东省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此后,益民公司借用多用途预付卡名义,违规推出“加油金”业务,产品累计销售金额达22.2亿元,但销售资金并未存入客户备付金账户。
2014年9月,益民公司董事长陈泽良突然去世,“加油金”业务随之停止,然而益民公司已将客户备付金挪作他用,导致备付金账户余额严重不足,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引发兑付风险和群众到广东省、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上访。
2014年10月,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益民公司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其个别高管。
日,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注销益民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
2016年3月,益民公司“加油金”案司法判决生效,邹炼等人非法集资罪名成立,益民公司风险事件处置进入清偿债权债务阶段。
浙江易士风险事件
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士公司)于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浙江省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2014年8月,杭州中心支行在对该公司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挪用5420.38万元客户备付金,并存在伪造变造交易和财务资料、超范围经营支付业务等多项重大违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第一时间督促易士公司尽快从外部筹措资金,以保障易士卡的正常使用。
然而,至2015年上半年,易士公司已停止营业,公司民间借贷等各类债务高达1.4亿元,严重资不抵债。损害了持卡人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推动杭州市政府牵头对此事件进行了处置,协调相关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收购持卡人和商户债权。
同时,人民银行总行于日依法注销了易士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公安机关以挪用资金罪对易士公司负责人立案侦查,检察院已于2016年10月提起公诉。
编辑:宫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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