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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p2p,信托,理财,保险--E部落--每周上百个各类活动,汇聚数十万厦门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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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侦接连引爆大雷 当地P2P开始“老实”了 P2P评级2015年,深圳网贷平台雷声不断,也发生多起震惊全国的网贷事件,如融金所事件。而令人惊讶的是,融金所在此后的几个月,发展迅速,到11月份累计成交额达到61亿。在深圳“利剑行动”的高压之下,“合规与融合”成为深圳网贷平台的发展主题。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收官”之作——e租宝事件的起点正是源于深圳经侦对e租宝深圳某代销公司的突查行动。而2015年出现的几件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案件均发生在深圳,或与深圳有密切关联。比如融金所事件,被业界称为是互联网行业由疯狂生长的“草莽时代”向合规经营的“自律时代”转变的标志性事件。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融金所在“9·7”事件后,即选择委身于团贷网的另类发展路径。团贷网联合九鼎投资、久奕投资对融金所进行战略控股,有关控股事项仍在进行之中。而此后融金所每月以超过5亿元的交易量增长,到11月份累计成交额达61亿元。也即是说,在深圳经侦“利剑行动”的高压打击下,合规与融合成为深圳P2P平台的发展主题。深圳经侦有关人士表示,2015年非法集资案暴增,而公安机关从重、从严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是对金融的支持,也是对正常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发展的有利保障,“发展与监管是对立统一的”。“雷”声四起 行业整顿拉开序幕没有人可以否认,e租宝是2015年爆出的最大一颗“雷”,被“炸伤”的上亿元的投资者大有人在。而引爆这颗巨“雷”的正是深圳经侦。事实上,e租宝并不是深圳经侦引爆的第一颗大“雷”。除e租宝外,另一件在行业内引起较大反响的是“9·7”融金所事件。日,深圳经侦突查融金所,并于当天带走其18位高管和主要员工。直到9月9日,其8位高管才全部被放出。警方事后并没有说明融金所因何被查处,融金所也只是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过,从投资人在网上举报融金所“发假标”的贴子可略知,这家平台有自融和资金池的可能。有评论人士在事后称,融金所能平安度过这次调查,说明其存在的违规问题不大。值得注意的是,融金所事件在全国互联网金融界引发“地震”。虽然之前深圳经侦也查处过其他P2P平台,但没有一家平台能像融金所这样引人关注。该平台待收12亿的金额并不算多,业界关注的是警方如何对融金所事件定性。因为,该事件是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发生的又一例P2P平台被查事件,前一例是8月的“国湘资本”案。而《意见》中明确“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9·7”事件后,广东P2P平台人人自危。因此,广东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事发一周后即紧急请来深圳经侦权威人士、办案经侦丰富的一线警官给平台高管“宣讲”。9月16日的“宣讲”会场座无虚席。会后,广东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有关负责人要求各平台开始“自查自纠”,行业整顿序幕由此拉开。业界人士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是,警方如何在创新与监管、促进与调查之间给出明确的界线。而如果按警方所公布的“非法集资”类案件中有关是否公开宣传、是否超过200人、是否向不特定人群集资等要求,“几乎90%平台的负责人都可以被抓”。据深圳市警方披露,截至2015年10月,警方共查处P2P非法集资案件44宗,逮捕犯罪嫌疑人113人,初步统计涉及投资者约4.5万多人,涉及金额23.7亿多元。加上2015年11月的“余额e贷”、12月的“e租宝”,深圳经侦当年查处的P2P平台达到46家。转向“合规” 从严监管或成主基调在“9·7”融金所事件之后,除了少数仍抱着“跑路”盘算的小平台外,深圳几乎所有的正常运营的平台都在寻找“合规”之路。不过,多数平台负责人并不清楚,怎样做才算“合规”。有平台负责人在日的警方宣讲会上直接问主讲者:我们要怎样做才不会被你们抓起来呢?深圳经侦二大队副大队长姚志亮称,互联网金融涉及非法集资案的平台主要存在括资金托管有名无实(资金池)、虚假借贷及关联担保、自融自用、夸大宣传等问题。而在11月5的深圳金博会上,姚志亮再次到会谈创新与监管问题称,部分不法人员打着金融创新或者资本运作的旗号从事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严重破坏了金融监管秩序,给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是我们公安近来“严打”的对象。“我相信发展与监管是对立统一的。”姚志亮说,公安机关从重、从严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是对金融的支持,也是对正常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发展的有利保障,相信国家相关金融细则出台后,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合规下能更好地进行金融创新发展。对于“合规”,各平台负责人都有自己的理解。比如,在“9·7”事件后不久,深圳汇通易贷董事长黄平称,全程合规化是以“不碰钱、不造假、做中介、管信用”为基本指导方针。不过,即使在正常经营的平台中,也面临资金存管的现实难题。有数据表明,目前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的平台还不足2%。而阻碍这一进程的“拦路虎”是存管成本。有平台负责人表示,在平台合规的趋势下,收益率也在逐步下降,目前已从最高峰的20%以下普遍降至8%至12%区间。据测算,银行的存管成本约为成交额的1%。一家总成交额上百亿元的平台需交纳1亿元的存管费,这几乎占去其利润的50%。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就在各平台探索如何合规时,“9·7”事件的主角融金所迅速与团贷网达成战略投股协议,纳入团贷网管理体系。团贷网CEO唐军对外宣布,团贷网联合九鼎投资、久奕投资完成了对融金所的战略控股。不过,有业界人士对团贷网自身的经营状况分析后称,融金所这一抱“团”发展的方式未必能“取暖”。该人士指出,2012年成立的团贷网一路深陷舆论漩涡。比如,团贷网声称进行过三轮融资,但每次融资金额都有争议,其融资行为更像是借史玉柱、王利芬、江南春、冯仑等人做“名人营销”。而唐军称,“并购融金所首先是承担行业责任”,其次是看中融金所的40余家分公司所带来的资产端优势。“深圳经侦的及时介入,避免了融金所业务运营上的不规范可能导致的更大问题。”团贷网一位合伙人表示。业内分析人士对此称,“大平台控股大平台”是网贷行业首例,也按下行业加速并购洗牌的按钮。据称,在经侦与监管机构双方监管趋严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在“严管”下加速并购洗牌。另有分析人士称,特别在“e租宝”事件之后,悬而未决的监管政策可能会因此而定调,“从严监管”或成为主基调。在此环境下,合规与自律也将成为网贷行业的行为准则,行业洗牌中的“并购”也将是一段时间内的发展主题。在日前发布的《网贷监管细则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详细列出了十二项禁止P2P平台从事的业务,其中包括,禁止自身担保、禁止虚假宣传等。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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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行业监管政策终于落地,或许债权转让模式将说再见钛媒体
07:53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并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下简称成暂行办法),网贷行业期盼已久的监管政策终于落地,笔者仔细研究后发现有两条需要特别关注。细则第二条指出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第十六条 (线下业务) 中明确规定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从第二条可以看到监管层对于P2P认识回归本质即单纯的信息中介机构,不是金融服务也不是影子银行。十六条则详细界定了线下业务边界,在12条禁止行为中进一步规定不得将融资项目进行期限拆分。而这几条政策,受到最直接冲击的就是P2P行业饱受争议的债权转让模式。何为债权转让模式呢?又为何可能被终止呢?首先我们先了解目前P2P行业常见的资金运作模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纯粹的平台模式,而另一种就是债券转让模式。纯粹平台模式保持了P2P行业本质,在这种模式下,平台不参与交易,只是作为信用审核、信息展示和招标以及资信评估的第三方,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出借人自主选择借款人,平台通过信息中介的方式收取管理费或者服务费。通常资金运作都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代为托管,投资人在完成平台注册后同时需要开通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托管服务,这种方式下资金可以更好的与平台自身隔绝,避免了平台卷款跑路的情况。拍拍贷为该模式的典型公司。而债权转让模式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模式,在这种运作模式下借贷双方是不直接签订借贷合同,而是通过公司的第三人(专业放贷人)先行放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人,然后将债权重新分割转让给不同出借人。该模式由于可以进行额度和期限错配,所以更容易批量进行业务的开展,这也是现在大多数P2P公司尤其是线下公司采用该模式的原因。债权转让模式风险巨大首先,债权转让模式中放贷的第三人通常都是公司实际的控制人或者有密切关系的他人,这就是为自融和庞氏骗局提供运作的土壤。其次借款人信息、债权信息不透明,假债权疑云始终不散。再次资金使用极不规范,虽然过去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操作,但是通常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只是资金通道而非托管平台,所以资金很有可能直接进入公司控制人账户,存在资金挪用的情况。最后,由于借款人都是长期债权,而理财端客户通常最多是两年期,那么就需要公司不断重新匹配债权,一旦新增业务大面积减少,就有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除此以外,专业放贷人的个人健康问题,道德问题都是债权转让模式不可忽视的风险点。正因为债权转让模式不可控风险太多,从诞生之日起就争议不断,而从最新的暂行办法可以看出监管层调查汇总了网贷行业尤其是跑路平台的特征之后对于网贷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的有了明确的意见,即该模式脱离P2P平台信息中介的本质。那么也许不久以后P2P债权转让模式真的要跟市场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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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行情           股吧           新闻           外汇         行情为e租宝善后日 14:08 《钱生钱》 1,305分享添加喜爱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理财遇飞单,存款变保单,理赔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点击“”!金融机构,第一时间倾听用户声音。   P2P行业虽然年成交额已突破万亿大关,但仍然缺乏强有力的监管,行业鱼龙混杂,入行者良莠不齐。这不,e租宝,这个成立1年多成交额便超过700亿的“大平台”出事了。事情的原委还没有官方定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e租宝出事儿了。既然e租宝出事儿了,投资人最关心的肯定是回款问题,特别是“身在其中”的投资人,估计寝食难安。大家莫急,本文就为大家详细阐述一下,e租宝以及相关跑路平台,投资人还能拿回来多少钱?  首先,大家要知道,构成非法集资或者非法传销情况下,理财人的理财款会不会被全部没收,理财人一分都得不到?  互联网金融平台构成非法集资罪或者非法传销罪,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资产会在诉讼结束变现后返回给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如果这些金融消费者已经获取过利息或者分红,则这些利息或者分红会折抵本金,再按照集资额比例返还。比如法院认定非法集资案件集资总额为500亿,公司被查封时,未返还集资总金额400亿,最后司法机关追回的款项是100亿。某金融消费者在该平台上的理财本金是12万,已经获得利息、奖金、分红等合计是2万。则计算公式是:  100亿÷400亿=25%,这个20%就是未来的清偿率。  12万-2万=10万,这个10万是清偿计算本金。  10万×25%=2.5万,这个就是最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最后得到的款项。  通过以上规定,大家的理财款不会被没收,最后是按照司法机关追回来的款项来按照比例返还。司法机关追回来的越多,大家受偿比例就越高。因此一旦发生了非法集资或者非法传销案件,受害投资者在搜集保存好证据的情况下,赶紧去协助司法机关查找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线索。而不是添乱,干扰影响司法机关的财产追缴活动。一味的静坐甚至骂街发泄都无济于事,做点对自己有用的事才是当务之急。  那么,理财人中是不是投的钱越多,越优先受偿,分到最后小散户就无钱可分了?  根据司法机关非法集资办案精神,清退资金充足,能够覆盖应清退额的,按照应清退额实行全额清退;不能全额清退的,在同一性质资金和受偿人范围内按照统一比例进行清退。无论理财大户还是理财小户,都是同一性质的集资人,不要相互歧视和攻击,因为大家都是同一顺序的受偿人。这点大家尽可放心。  接下来,理财人中有款项已经到期的、有款项没有到期的,是不是先分给款项已经到期的,款项没有到期的人后分或者不分?  用大白话说,一旦案件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则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停止,有关材料转给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统一处理。理财合同无论是否到期都将由处理非法集资刑事犯罪的司法机关统一处理,统一返还。  最后,处理非法集资或者非法传销的司法机关会不会偷偷把查封资产给处理了,案件结束时理财人什么都得不到了?  目前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资产处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二是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无论何种处置方式,都将公开进行,绝大部分情况下进行公开拍卖。在此强调一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发现金融理财款无法收回的情况,请您赶紧去搜集保存证据,然后协助司法机关去查找互联网金融平台把资金流向了哪里,形成了什么样的资产。一旦有财产线索,就要马上汇报给司法机关,这样大家都会获得一个比较高的回款金额。  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但是不得不说。我们当然希望大家走不到以上步骤,但社会是多元的,林子太大,何种鸟儿只能投资者自己分辨。在此,对投资e租宝并将损失财产的用户表示同情,同时希望大家联合起来,搜集证据,争取早日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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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宣判的P2P案 投资人平均能拿回多少钱、需要等多久? P2P观察作者:金小鲸来源:互联网金融电讯(id:lanjinghj)到了年底,一些大的跑路P2P平台投资者已经聚集了上百个qq群。投资人最关心的问题便是警方多久能出结果、我的钱能回来多少。金小鲸粗略地计算了7家已经至少完成一审判决的P2P案子,从投资人的本金剩余情况来说,平均还剩下43%,从调查到宣判的时间上来说,平均历时18个月(一年半)。需要说明的是,从判决结果来看,法院会把P2P欠投资人的钱全部要求偿还,但实际执行起来可能十分困难。如果有钱归还,就不会出事了,资金链断裂才会跑路。东方创投投资人本金还剩48%,历时9个月日,东方创投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案,历时9个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显示,截至日,该平台吸收投资者资金共1.26亿,其中已兑付7471.96万,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5250.32万。在目前查明的犯罪所得中,已有2200万元的购房款和318.2万元的李泽明的个人银行卡存款遭到法院冻结,总计2518.2万元,占未归还投资人本金的48%。东方创投,是2013年6月成立于深圳的一家P2P平台。2013年10月该平台即宣布停止提现。同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和线李泽明相继自首。中宝投资投资人本金还剩47%,历时17个月日下午,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宝投资案进行宣判,历时17个月。宣判内容为:周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继续追缴,返还给被集资人。经查,周辉先后从国内多个省份1586名不特定对象集资10亿余元,其中尚有1136名投资人近3.6亿元集资款未归还。而衢州警方此前冻结周辉个人账户资金约1.7亿元人民币。以冻结账户的资金来算,投资人本金还剩47%。2014年3月份,上线三年有余的平台中宝投资官方网站突然出现一则公告,公告称,“中宝公司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衢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网站业务暂停运作,后续消息待发布。”日,衢州市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过近一年时间的侦查,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周辉犯集资诈骗罪,陈建平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经司法鉴定,所集资金中,周辉确将部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等,所购买的大量昂贵车辆均由其本人或由其交由他人无偿使用,此外,周辉还将3200余万元用于为自己或借贷他人购买房产,1600余万元用于购买珠宝首饰及手表以及旅游、住宿、餐饮、美容等纯消费,显属肆意挥霍。乐网贷投资人本金还剩70%,历时22个月2013年5月,莱芜万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并设立网贷网站“乐网贷”。自2013年5月至11月,乐网贷发布虚假借款标,以高额回报(年利率20%-24%)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涉及全国30个省市1000余人,涉案金额1亿余元,造成损失约3000万元。日,莱芜乐网贷案在莱芜市莱城区法院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历时22个月。莱芜万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3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康刚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6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乐网贷公关韩阳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莱芜万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被责令退还投资人1988万元。铜都贷按12.3%的比例退赔,历时14个月日安徽铜陵铜官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公告披露,安徽铜陵P2P平台铜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迎来官方退赔方案,从警方介入到出退赔方案,近14个月。法院明确,铜陵苏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玉根、吴晓军等涉案人员应退赔1682名受害人近1亿元的经济损失。截止目前,可执行退赔总金额约为1200万元左右。本案的退赔,所有受害人均按约12.3%的比例退赔。每个受害人的退赔比例乘以自身经济损失总金额即为每个受害人本次的退赔数额。法院方面在公告中也附上了详细的“受害人退赔表”。P2P平台铜都贷位于安徽省铜陵市,于2013年5月上线,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整,企业法人代表为陈玉根。仅运行半年日,平台因为资金链告急而被警方介入调查。日,铜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铜都贷注册会员4785人,实际投资会员2685人,发布的各类借款标1050个。实际收到投资人资金元,其中获利离场人员1000人,充值金额元,提现金额元。未全部收回资金的投资人1685人,充值金额元,已提现元,尚未归还资金元。优易网已退还投资者本金40%,历时31个月2012年7月,木某通过某网络科技公司设计借贷平台网站,以优易公司名义开办优易网P2P平台。日至日,木某以优易网从事中介借贷为名,在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的前提下,编造“优易公司”系香港亿丰公司旗下成员,谎称亿丰商城商户需要借款,在“优易网”上发布“秒标”,承诺即时还本付息,公开利诱投资人,向45名被害人合计非法集资人民币2550万余元。2015年7月江苏省高院公布案件,优易网法人代表木某及股东黄某因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和九年,并责令继续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516万余元,发还相关被害人。徽州贷历时20个月2012年底,刘立刚委托杭州融都科技有限公司搭建了P2P平台“徽州贷”,以其收购全部股权的安徽徽立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扮演网络融资中介的角色,在“徽州贷”网络平台上发布各类投资标的,并承诺给予每年20%左右的高额投资回报,吸引投资人竞相投资,即借款给所谓的“融资人”。从2012年底到日,吸收全国2000多名投资者的资金近2.5亿元,至今仍有4500万元无法归还。2015年11月底宣判。主犯刘立刚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从犯刘帅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从犯王华军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雨滴财富历时13个月雨滴财富创立于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翁某、杨某,通过“雨滴财富”P2P平台发布虚假借款标的,以“月息2-3分”的高息为诱饵,吸引全国各地网民参与“投资”,截至2014年11月,“雨滴财富”P2P平台共注册账户565个,吸收资金达5100余万元。随后,犯罪嫌疑人将募集的资金用于个人挥霍及偿还个人债务,最终造成800余万元损失无法追回。2015年10月底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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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盗刷案激增 绑定手机一定要保管好时间:日 23:50:35 中财网  银行卡遭盗刷,持卡人起诉银行索赔的案件时有发生。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召开发布会,对近年来审理的银行卡盗刷案件的调研结果进行通报。调研显示,伪卡盗刷纠纷最为常见,占全部盗刷纠纷案件的87%。为避免此类纠纷发生,法官还为防范和处理银行卡盗刷支了招。  伪卡盗刷案占87%  据市二中院民三庭庭长李经纬介绍,该院2012年至2014年受理的银行卡盗刷案件都是个位数,今年却骤升至29件。最常见的盗刷形式是盗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后伪造卡片,并使用盗取的银行卡密码通过ATM机或POS机取现或转账,伪卡盗刷案占银行卡盗刷案的87%。  此外,盗刷人盗用他人银行卡信息进行网上转账案件也有上升趋势,且盗刷手段不断翻新。如有的持卡人主张其在未收到动态交易密码的情况下银行卡账户发生网上支付;有的持卡人因对“超级网银”等网上银行产品功能不了解而被盗刷;还有在银行卡丢失或被盗后,盗刷人在挂失止付前持真实银行卡到柜台或通过ATM机、POS机交易。  李经纬说,盗刷人都是异地盗刷,多发生在较为偏远地区,治安监控或ATM机监控录像系统不完备。“有些案件中银行卡信息和密码泄露是由于银行卡使用环境不安全所致,如自助银行刷卡进门装置处被人加装了盗码器,ATM机被加装盗取密码的摄像机等。银行个别分支机构对用卡环境的安全防控措施维护不到位,留下了银行卡盗刷隐患。”  妥善保管绑定手机  孙兆晖法官提醒,除了要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外,还要妥善保管绑定银行卡的手机。有的当事人就主张他人冒领自己的信用卡并盗用自己的手机开卡透支。“现在手机与务绑定后,有更强的财产属性和隐私性,持卡人务必妥善保管手机。”此外,尽量设定账户变动短信提示,尽量不在公共WIFI下进行网上支付,防止银行卡信息和密码泄露。  孙兆晖法官表示,一旦发生盗刷,持卡人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告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办理挂失,同时向银行询问盗刷的方式、时间、地点、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以及离自己最近的ATM机位置。必要时可记下客服人员的号码,以便将来在诉讼中核实情况。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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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银美林:16年A股还要跌30% 人民币贬值到6.9时间:日 11:28:24 中财网  新闻配图  据美银美林中国股票策略师David Cui,Tracy Tian和Katherine Tai表示,在接下来的一年内,中国金融系统的不稳定将不再是例外情况,而是成为新常态。  美银美林在研报中表示:  中国的私营部门债务不断膨胀,私营部门债务与GDP的比率上涨了75个百分点(包括香港)。  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国家的债务增速达到这么快的程度时,都会无可避免的遇到金融系统问题,包括货币贬值,银行重组,高通胀率等,中国也不会例外。  我们认为,在过去的几年内,中国政府允许隐形担,这让中国政府维持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但隐形担保也让金融系统更脆弱了。按我们的观点,这是一个经典的短期稳定性滋生了长期不稳定的案列。  美银美林的图表显示了私营部门债务在2009年到2014年的增长情况,图表中债务的增长是又其占GDP的百分比表示。可以清楚的看到,有两个地方的债务增长速度很快,在图表中很显眼。     图:私营部门债务增长占GDP百分比(中国大陆为红色,仅次于中国香港)  美银美林分析师认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短期的措施来遏制波动性,投资者已经受到麻痹,具有了一种虚假的安全感。  中国政府允许人民币缓慢的兑美元升值(至少到最近是这样的),继续对中国的股市和房地产市场进行支持。避免出现重大债务违约,对那些无法或者是不愿意有效评估风险的人提供保护,从而让他们的资本完整出逃。  看到这些共同的主题了吗?它们都被用于保护投资者,在一些情况下,这些措施还导致了疯狂的投机。  美银美林分析师表示,中国政府允许这些措施实施的时间越长,金融系统不稳定性的风险也就越高,最终带来的后果影响也就越痛苦。  即便没有考虑进金融不稳定性的增加,谈到对2016年中国股市和人民币的展望时,美银美林一针见血:中国股市和人民币是熊市行情。A股“仍然很贵”,并预期到2016年年底时,上证会下跌到2600点,这意味着在2015年年底的水平上下跌30%。  至于人民币,美银美林预期2016年年底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会从现在的6.5150升高到6.9,并其美银美林的预期“可能会是大幅度的下行风险。”   .凤.凰.国.际.i.M.a.r.k.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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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04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董希淼   导读:对普通民众而言,在当下最重要的还是自己要有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的P2P网贷行业看得更清醒一些,进而把自己的钱袋子捂得更紧一些。简单地说,还是那句老话:No risk no return(高回报伴随着高风险)。  文/董希淼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  有媒体报道称,“某租宝”深圳分公司12月3日被警方侦查突查。据说,该公司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存在“自融”等问题,40余人被警方带走调查。后来有回应称,警方带走人员为其代销公司员工。  据盈灿咨询统计,2015年10月份共有309个借款公司在“某租宝”平台上发布借款标的。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借款公司中有292家企业在借款之前发生过注册资本变更,占比达94.5%;有302家公司在借款之前发生过法定代表人变更,占比达97.7%。  在我国,不要说是“某租宝”这样神一样的公司被调查,任何一家P2P网贷平台被调查我都不会觉得奇怪。甚至,任何一家P2P网贷平台倒闭逃路,也算不上什么新闻。这不,今年1-10月,P2P网贷平台出现跑路或兑付困难的公司就已经多达677家。那些问题平台大多数成立时间比较短,注册资本金在一千万元左右。  我一直坚持认为,对普通民众而言,在当下最重要的还是自己要有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的P2P网贷行业看得更清醒一些,进而把自己的钱袋子捂得更紧一些。简单地说,还是那句老话:No risk no return(高回报伴随着高风险)。至少,有两类人是绝对不宜参与P2P网贷的:一是低收入者,如缺乏基本理财常识的进城务工人员;二是风险承受能力极低的中老年人。  不过,总是有部分人怎么也戒不了P2P网贷那看上去很高的收益,就像有些人非要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吃河豚鱼一样。对于这些人,我们该有点什么样的建议呢?他们该采取哪些措施,让高空走钢丝的自己尽量走得稳一点呢?  当然,最直接的办法还是自己下点功夫,对准备投资的网贷平台进行研究。那么怎么来判断一家平台的好坏呢?现在网上也有很多支招,比如从平台背景调查、工商系统查询、风控措施等方面去分析。不过这样的静态方法,只能算入门级手段,真要用来防范风险还是不够的。  那么,你真要看清一个网贷平台,恐怕就得下点苦功夫了。你需要了解平台创始人的出身,看看他的品行口碑如何;你需要抽查平台上的标的,看看项目是不是真的;你需要调查借款人是不是靠谱,是不是存在“自融”……如果投资的金额较大,你最好上门拜访下,现场查看,看看该平台的办公环境和人员素质。  不过,上面的方法毕竟耗费精力,不见得适合每个人。那么,最省事的方法,似乎只有参考市场上第三方评级机构的报告了。你可以查阅这些评级报告,看看自己投资的平台在他们评级名单里面能排到什么位置,以此作为自己投资的参考。  从目前市场看,对我国P2P网贷进行系统排名的,主要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网贷之家、融360等三家机构。他们的评级方式各有优缺点:  1.社科院。比较关注P2P网贷平台风险方面的实力评估。它从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几个角度来评估一家P2P网贷平台的风险等级。风险评估总分越高、评级越高,风险越小。但是,也有一些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小平台,也能进入社科院的评级,让人一时不知所措。  2.网贷之家。主要侧重P2P网贷平台发展能力的评级。它采集千家平台最近3个月的成交数据,对满足条件的300家平台进行评级,从中排出100家。这100家平台,是他们认为目前行业里面最强的100家。网贷之家的优势在于数据,他们抓取平台数据相对全面。但他们评出的百强平台,也时不时有跑路的。  3.融360。从股东背景、风控实力、运营能力、信息披露、用户体验这五大维度来对P2P网贷平台评级,最高是A级平台,最差是C-级平台。他们最特别的地方,还是在对C和C-的平台直接给出了“谨慎投”和“特别谨慎投资”的建议,这是其他评级机构所没有的,等于直接告诉投资人这些平台最好不要投。  所以,即使去参考这些评级机构的报告,也要综合来看,最好是结合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评级机构来判断某个平台是否靠谱。  不过,最近听说融360也惹上麻烦了。说它评级有黑幕。那么问题来了,它的评级还能作为参考吗?  融360为什么被告了?据说,被告的理由就是它将短融网评级低了,影响到了短融网的品牌形象。融360根据评级结果,直接给出投资建议,简直是在给自己树敌。那些C和C-的平台肯定不乐意,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事实上,融360在评级报告中贸然给出“谨慎投资”等建议,确实有点大胆,这很容易引起众多平台的不满。至于融360评级有没有黑幕,现在也不好下结论,这个只有等法院来评判了。从整体来看,融360评级中出问题的平台,还基本上是那些C和C-的。  世界那么乱,需要看清楚。那就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对于乱上加乱的P2P网贷,的确需要更多的第三方评级机构参与进来,为那些不怕死的投资人提供独立客观的评级分析。  所以,P2P网贷评级要走的路还很长。对于一个新兴行业而言,未来的监管表态影响十分长远。美国信用评级市场之所以能够涌现出诸如DB、环联等国际大型评级机构,与其一直以来实行注册管理制不无关系。市场曾经出现多达上千家的评级机构,最终市场自由竞争淘汰,形成今日的格局。相对于目前我国P2P网贷的规模,目前的评级市场可能还需要继续鼓励发展。至于,谁能够留下来的,谁能否笑傲江湖,最好交由市场决定。  珍惜生命,请远离P2P。如果你非要杀入P2P,那就瞄两眼P2P网贷评级报告吧!聊胜于无。  作者:董希淼(来源于人大重阳董希淼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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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所财务数据曝光:去年预计亏损4.15亿美元时间:日 10:08:33 中财网  根据腾讯科技获得的融资材料显示,陆金所在2015年12月拿到了9亿美元融资,印证了此前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宣布的第二轮(B轮)融资消息。完成这一轮融资后,陆金所的投后估值达到185亿美元。陆金所在2014年12月曾获得A轮5亿美元融资,投后估值为100亿美元,仅1年时间,陆金所的估值已接近翻番。  材料显示,陆金所2014年营收为1亿美元,2015年营收预计为7.06亿美元,2016年到2018年营收预计则分别是31.03亿美元、61.66亿美元、98.43亿美元。  根据材料统计可得,陆金所2015年预计亏损4.15亿美元,2016年会继续亏损6800万美元,但到2017年会明显好转,预计盈利15.55亿美元,2018年预计盈利35.44亿美元。  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日前透露,陆金所70%平台业务已比较成熟,包括用户资源、风控标准、技术、产品体系等。个人信贷业务已运作4年,机构交易平台运作两年,基金频道半年。计葵生还表示,陆金所的上市进展主要看资本市场情况,最快会在2016年下半年启动IPO计划。一份陆金所融资材料则指出,陆金所已超越LendingClub,成为全球最大的P2P平台。(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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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行业冰火两重天:成交量增近3倍 问题平台超3成时间:日 08:35:19 中财网  新年伊始,网贷行业研究机构盈灿咨询联合网贷之家,发布了《2015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年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成交量相比2014年增长了近三倍,运营平台数量增长了1020家,达到2595家。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5年网络贷款,也就是P2P信贷行业风云不断。新年伊始,网贷行业研究机构盈灿咨询联合网贷之家,发布了《2015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年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成交量相比2014年增长了近三倍,运营平台数量增长了1020家,达到2595家。  与此同时,与网络贷款的高速发展相比,网络贷款平台良莠不齐的现状则更为棘手。根据年报显示,2015年,近2600家网络贷款中,问题平台达到896家,占比高达三成以上,是2014年的3.26倍。居高不下的问题平台数量,是否意味着网贷行业经营现状不容乐观?投资者选择网络借贷平台,又该如何去伪存真?  网络贷款,也就是所谓的P2P信贷,这种起源于英国的借款模式,通俗地说,就是:我要借钱,你想放贷,利息咱俩商量,市场由第三人负责提供。事成之后,你收本息,我付本息,风险均担,而第三人只负责拿中介费。这个第三人,就是网络贷款公司。  对于职业理财人来讲,如何评估网贷平台的资质与信誉,不是太难的事情,但对于大多数普通投资人来说,做到这一点,却不那么容易。有人看重的是网贷平台的高收益,有人看重的是资金安全。  但实际上,平台规模大、资质齐全的网贷平台出现问题,在过去的一年,并不是个例。这就是让60多岁的老周想不明白的地方:一个有工商税务营业执照登记、标的房产抵押物明细齐全、和他签了电子合同、并且高喊打假的P2P平台,卷走了他一辈子积攒的100多万元养老钱。老周称自己还想着年化利率超过股票,国家允许的,尤其,有房产抵押,他认为应该没有什么疑问,而且经过再三审查。但是他们最终发觉都是空的。  前天,网贷行业研究机构盈灿咨询联合网贷之家,发布了《2015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用盈灿咨询副总经理于百程的话来说,整个网贷行业,是“冰火两重天”:一方面,整个平台,包括行业规模大幅地发展,参与人数也是大幅发展,但另一方面,问题平台充分暴露,去年达到896家,而这些年累加起来也就1300家。  于百程说,网贷行业年报中,平台所暴露出的共同问题就是,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业发展了这么多年,信息披露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的披露一部分,有的不披露,有的披露出来的数据造假,就是没有一个规范的文件,让大家怎么去披露。因为其实大多数的投资人对这并不是太懂。  互联网金融研究者弈飞认为,目前,网贷行业整体上还是相对安全的,但不排除正常经营性风险的存在。比如一到年底,全行业都会有一个资金链紧张的状态,可能给投资人兑付不了债权,没办法就只能宣布停止提现、倒闭甚至跑路,还有的就是纯诈骗,给出比较高的利率,骗普通人去投。规避这些风险之后,正规的平台还是占主流的。  问题与发展并存,也与规范有关。比如,2015年年中,《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这一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法”,使得P2P网贷行业告别“无监管”时代。于百程说,之所以出现网贷行业的诸多问题,除了宏观经济下行、股市大幅波动、经济犯罪侦查影响之外,国家层面的一系列规范文件和措施,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2015年是政策的元年,因为政策很规范了,整个行业从原来的比较草莽,就是大家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也没有什么门槛,到2015年做了一些方向性的规范,一些企业可能觉得自己的不合规,也没什么意思了,出现一些问题之后,有的就跑路了,停业了。这也就反映了行业从不规范到相对规范过程中的阵痛。  去年12月28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其中界定了网贷的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贷活动基本原则,重申了从业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因而,被业内称为网贷行业“基本法”。  目前,这一暂行办法还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好贷创始人兼CEO李明顺表示,接下来就等着新规正式发布,而执行到位才是最关键。他表示,有的时候不是法律不够全面,而是大多数情况下执法不到位,就是“劣币驱逐良币”。这次监管细则出来之后,重在去执行,而不是在于多么苛刻的法条。法律的出台和执行并重,才能把这个行业做的更好。  不过,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保本并拿稳定的收益,比盲目追求高利息更重要。互联网金融研究者弈飞指出,择可靠的平台,有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比如大的平台一般都有知名的投资机构的投资,这样可靠性就会好一些,因为机构会进行一些专业的调查。当然得先确认所谓的投资机构是不是真实的。再有一个基本的技巧就是分散投资,不能把资金全部都放在一个平台,合理地分散到五到八家,这样,出现失误还能有回旋余地。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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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非法吸存涉案金额近400亿 逾上千人涉案时间:日 07:15:48 中财网  据财新网报道,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逾1000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多位钰诚集团高管涉嫌集资诈骗罪,有两名高管潜逃。知情人士透露,e租宝一共涉嫌非法吸存近400亿元,目前有关部门查封资产近150亿元。  此前e租宝官网显示,截至12月3日,e租宝注册用户已达489.9万人,累计投资金额为729.53亿元。有关部门查明,由于存在“刷单”等反复投资的行为,e租宝涉案金额近400亿,牵涉投资人近80万人。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1月11日晚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和追赃挽损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警方同时请投资者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反映投资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1月12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12月底批准逮捕涉嫌利用“e租宝”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林某飞、郭某影等9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林某飞自2015年8月开始筹办并成立深圳钰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肇庆第一分公司,并任该公司负责人,之后同叶某文、梁某福、冯某庭、何某红、胡某芬、李某鸿、彭某贤等人,利用网络“e租宝”平台,承诺年收益率为9%至14.6%不等,以高利息、高回报等手段为引诱,通过电视、互联网、印发宣传单张等向社会公众推介。2015年8月至12月,涉案金额达1600多万元,被害人达500多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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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财富陷兑付危机投资者蜂拥讨说法 高管不知去向时间:日 15:12:08 中财网  武汉一家P2P理财公司——武汉盛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陷入资金危机。昨天上午,几百名投资人前往盛世财富位于硚口区中山大道万安国际公寓楼下的门店,试图提现。门店里只留有几名理财经理为投资人登记信息,公司中高层领导都不知去向。据记者赶到事发门店看到,几十位满面愁容的市民正在议论着什么。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大家都是听说盛世财富高层跑路了,急忙赶来看能否兑付投资,挽回损失。  记者走进门店,看到一面展示墙,上面摆放着一些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其中一块由中国卓越品牌风云榜组委会颁发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单位五星牌格外显眼。在旁边则挂着盛世财富老板朱佳宁和公司的简介。  店内挤满了人,有人拍打着办公桌进行发泄,更多人拿着表格填写着什么。一位60多岁的婆婆说,“接到理财顾问电话,一大早就赶过来登记报案信息,攒了一辈子的30万元,不知道还能不能拿回来。”  记者发现,店内的人大都是投资者,有20岁左右的年轻人,也有满头白发,步履蹒跚的老人。记者询问得知,这些投资者少的投了几万,多的达到几百万。很多人情绪激动。一位自称理财经理的人解释,“我也是个打工的,中高层领导都找不到了。”  记者来到办公区,里面一片狼藉,宣传单、办公用品扔了一地,一些投资者打开了办公电脑查找着什么。在办公桌上,还遗留着工作人员的名片、文件夹、吃剩的外卖和一些未完成的交易资料等。  一位年轻女士介绍,她半年前投资了20万,当时签的合同说有17.8%的利润,现在马上就要到期了,却出了这样的事。记者询问发现,大多数投资者都不清楚自己购买的是什么产品,只知道利润高、见效快。  在一间VIP接待室里,一位理财经理告诉投资者们,老板已经去公安局自首了,他们现在负责协助登记投资者办案信息,理清投资金额。  目前,投资者们已经报警,警方正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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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局前夜 P2P平台从“拼爹”走向“拼实力”时间:日 10:02:13 中财网  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可能要用野蛮、混乱、高息、诈骗、跑路等词语来描述这个市场,近期几次大的事件发生后P2P行业几乎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那么,即将出台的新监管政策将对这个规模近万亿的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过去野蛮生长的方式还会继续存在吗?未来是百花齐放还是大佬垄断的格局?投资者还能拿到这么高的收益吗?  日,银监会会同几个部委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中国爆发式发展了5、6年时间的P2P网络借贷终于迎来了官方的监管办法。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可能要用野蛮、混乱、高息、诈骗、跑路等充满负面性的词语来描述这个市场,近期几次大的事件发生后P2P行业几乎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那么,即将出台的新监管政策将对这个规模近万亿的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过去野蛮生长的方式还会继续存在吗?未来是百花齐放还是大佬垄断的格局?投资者还能拿到这么高的收益吗?  手握尚方宝剑,P2P不会穷途末路  P2P网络借贷从一开始就像是进入市场搅局的一个坏小子,他大大拉升了传统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市场平均收益率,吸引了投资者的大量资金,同时带来的是市场总体信用风险的上升。由于缺乏应有的监管,一时间P2P平台数量成倍地增长,但是平台质量良莠不齐。几个做互联网的年轻人花几个月时间就能开发出一个平台网站,市场推广到各个论坛、自媒体或是线下推广一番,再加上20%左右的收益率,平台的投资规模很快就上来了。但是很多小平台缺乏应有的风控体系,对平台资金和客户资金没有隔离,搞资金池,所以客户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很高。  每年都有几百上千家平台成立,但同时也有成百上千家平台倒闭或者卷款跑路,投资者有通过高利赚钱的也有很多血本无归的。根据银监会的数据,2015年11月末,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612家,其中问题平台数量1000多家,约占全行业机构总数的30%。  市场从开始起来到现在已经混乱了5、6年时间,按理说对于这样的市场监管部门早就应该出手狠加整治了,但为什么监管方一直保持着这么大的容忍度呢?我认为有两个主要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P2P平台手中握有尚方宝剑,这个尚方宝剑就是中央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长期无解的局面。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年甚至更早开始,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就一直成为困扰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问题,经济主管部门曾经采取过各种各样的办法,比如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比重提要求、推广小贷公司等等,但是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可以说从整体上来看几乎都是失败的。  商业银行在间接融资市场上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小微企业由于单笔融资额度较小、企业风险较高,所以一直处于被商业银行嫌弃的境地;小贷公司虽然是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但是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放贷资金受资本金和杠杆的限制导致无法做大,二是出于成本考虑,很多小贷公司也不愿意做小微贷款,而是变相地干起了银行的事。此时,P2P网络借贷在中国的出现让经济主管部门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看到了一丝希望。在中国的体制下,小的利益一定是让位于更大的利益,经济的增长无论何时都将摆在第一的位置。所以,如果真的能够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哪怕是出现一些混乱的局面,中央也是愿意去尝试的。出于这个逻辑,我说P2P网贷再怎么折腾也不会走向穷途末路。  第二个原因,监管的滞后性。监管层想管吗?我觉得虽然高层对于网贷的容忍度比较高,但从监管方的角度来说,混乱少一些总比一团乱麻要好。而监管之所以没有跟上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不断变化的而且呈爆发式发展的新鲜事物,监管方需要时间去观察市场反应、梳理逻辑,在理清方向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管得住、管得对的政策。然而时至今日,官方的监管意见稿才姗姗来迟,我认为市场是付出了较大代价的,我们有理由对监管方的能力进行质疑。但正是由于监管的滞后性,P2P平台才有可能在将来更严厉的监管条件下另辟蹊径规避监管,我们暂且不讨论这种“另辟蹊径”的方向是不是正确,重点在于这种规避会给P2P行业更多的活路。  新规将降低平台风险但监管落实困难重重意见稿非常有针对性地对目前不少平台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规范,这些规范办法或禁止性行为的提出将大大降低平台的风险。我挑几点最重要的分析如下:  第一,禁止平台设立资金池。资金池的设立是很多高息平台在忽然倒闭或跑路钱能够平稳运营的关键原因。所谓资金池,就是平台给投资人和借款人中间设立一个池子,投资人把钱放到池子里、池子给借款人打款、借款人的还款进入池子、池子再给投资人还本付息。所以借款人违约的时候,平台可以用池子里的其他钱来兑付,这种模式是非常危险的,随着违约总额的不断增加,池子的兑付压力越来越大,直至零界点瞬间坍塌。此外资金池也让平台能够很方便地挪用客户的资金,容易造成道德风险——平台方卷款跑路。所以,禁止资金池的设立绝对是净化P2P行业的重要手段。  第二,所有平台必须将客户资金进行第三方存管。将客户资金和平台隔离,保证了平台无法挪用客户资金。  第三,破产隔离制度。平台破产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不列入清算财产,也就是说即使平台垮了,借入借出双方的借贷合同不受影响,该还的还得还。  还有一些诸如禁止将项目融资进行期限拆分、禁止归集出借人资金、禁止虚构、夸大项目真实情况等等,从总体上来看都有利于规范市场的运行,理论上对投资人的保护加强了很多。  但是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些监管措施要真正落实起来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是平台本身在转型过程中困难重重;二是监管方能力缺乏。  比如,要求P2P平台在银行开立托管账户,这里面就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在银行开的账户是谁的?如果是P2P平台本身的帐户,把资金打到你的帐户里头再出去,这就是资金池就是在吸收存款。如果P2P平台要想建立一个直接融资的银行托管帐户,实际上是P2P平台向银行发出指令,把甲客户出借的钱直接转到乙客户的帐上,不经过平台的帐户。现在的监管当局要求P2P平台找银行做托管帐户,但很多银行没有开发这样的技术产品,所以P2P平台在银行资金托管当中存在很大的技术障碍”(吴晓灵).  第二,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除了一些大平台,大家其实是不愿意参与到P2P平台中来的,即使只是做资金托管,只承担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我在银行对这一点感受很深,因为中国的投资者很多时候会是蛮不讲理的,比如期货投资亏钱了,他们会找银行,因为银行是资金托管方;;或者,只要亏钱了,其中有银行参与进来的,不管是以什么方式参与,很多投资者都会去向银监会投诉银行,银行迫于舆论压力和声誉影响,很多时候只能忍气吞声给投资者买单。  那么现在对于P2P平台这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加上投资人这么不成熟不理性,银行在做资金托管上一定会非常谨慎,否则后果就是被亏钱的大妈们的口水淹死。所以,未来的情形可以预计,18个月的宽限期过后,还是有很多小平台找不到资金托管银行,最终因为无法做到合规而不得不转型或者关闭。  另一方面是监管方的能力问题。根据意见稿,实质上行使监管职责的是地方金融办。大家对地方金融办最熟悉的监管职能之一就是对小贷公司的监管,但是小贷公司与P2P平台有很大的差别,比如小贷公司主要是本地经营,而P2P平台因为是通过互联网运作的,所以跨地区经营的情况非常普遍,不同地区的金融办之间是否能够协同做好监管存在疑问;又如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股东注册资本,加较小的杠杆资金,而P2P平台的是面向大量投资者的模式,对于监管方的监管能力有更高的要求。此外关于资金池、银行托管、平台分类评级、不得担保等各类监管要求也是对地方金融办监管能力的一个较大的考验。最后,还有一个监管差异的问题,不同地区的经济金融发展程度不同,金融办的监管经验也不同,如何保证对不同地区的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的监管也是一个问题。  从信用中介到信息中介市场格局的360度逆转  虽然说行业不会消失,但是从监管意见来看,绝大部分平台都得进行一次彻彻底底的转型,称为刮骨疗伤也不为过。意见稿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强调P2P网贷平台只能做信息中介,不能做信用中介,也就是平台不得提供任何增信服务、不得提供任形式的担保。凭这一点,就基本上完全颠覆了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P2P平台的运作模式。因为99%以上现存的平台都是名副其实的信用中介,而不只是信息中介,所以99%的平台都面临着转型的巨大压力,否则就将变成非法平台。  P2P在中国刚刚起来的时候市场并非一边倒,也有几家一开始坚持只做信息中介平台只搞撮合,不提供信用支持不赚风险收益。但是在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时代,P2P平台从一开始就面临着非常激烈的竞争,而很多平台都是草根平台,如果只做信息中介,也就意味着投资人要自己判断项目的风险并对风险承担所有责任,在信息披露不够充分或者投资者缺乏风险判断能力的情况下,他们是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投这些平台的。所以,只做信息中介的平台面临着投资人流失的风险,或者从一开始就无法吸引到投资人。于是一些平台开始给项目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从表面上看是降低了投资人的风险,(但我认为实际上这种担保,特别是小平台的担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平台本身不具备这种担保能力,只是通过资金池的方式用新进的钱来弥补前面的窟窿)。但是绝大部分投资者是没有这个意识的,即使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担保也能让投资人产生项目风险可控的错觉。于是在忽略了潜在风险的情况下,那些提供高收益的小平台开始吸引一批又一批的投资人。  在这种逻辑下就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只做信息中介的平台基本上无法活下去,而那些提供担保做信用中介的平台即使跑路的一批又一批,新的平台还是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投资人也一样前赴后继。最后,我们发现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平台都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担保。但是对于平台来说,一旦提供担保,它就从单纯的信息中介变成了信用中介。  以信用中介的模式来做小额的P2P借贷我认为从长期来看是无法持续或者说风险很大的。怎么理解呢?信息中介的盈利方式很简单,他只做撮合,提供风险评估、信息公开、法律咨询等附加服务,然后从每一笔交易中收取手续费,赚的是没有任何风险的钱;而信用中介赚的则是风险溢价的钱,相当于客户只负责把钱给平台,然后从平台拿利息,平台负责把握风险、寻找项目,出了坏账还要兜底。  这种模式跟银行为客户提供融资的行为没有本质的区别,你必须要有非常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才能从中赚钱。但是一方面绝大部分的平台缺乏足够的风险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到平台通过高息进行融资的客户其总体违约概率较高,所以即使你识别风险的能力很强,但是当你的担保对象总体风险水平很高的时候你也无能为力,除非不做了。  此外,一旦成为信用中介,平台的利润实际上就只是一个账面利润了,因为未来某一笔坏账的出现都将侵蚀平台的最终利润。所以,关键就在于对坏账率的估计,平台是否能够盈利最终就要看他拿到的利差能不能覆盖坏账率和营运成本。这个坏账率会有多高呢?大型银行的实际坏账水平已经达到了2%或更高,而小微企业的贷款坏账率就更高了,我没有具体的数据,但5%-6%的水平肯定有,高的地区可能到了10%左右的水平;并且银行的小微企业客户还都是相对优质的,所以我推测,长期来看P2P平台的实际坏账水平比10%要高不少,有从业者指出有些平台20%多的坏账率都是正常现象。最后再加上营运成本的话,保守估计平台需要15%甚至更高的利差才能够保证其能够盈利。而这个利差意味着平台上资产方(投资者)10%的利息收入可能需要负债方提供高达25%甚至更高的成本。  总体上来看愿意付这么高利息的一定是自身信用风险或流动性风险相对较高的人,这些借款人最终会导致平台形成很高的平均坏账率。一种可能性是平台为了获得利润而提高利差水平,从而使借款人需要付出更高的利息,形成恶性循环;另一种可能是在经济下行时期坏账率集中爆发,直接拖垮平台。长期来看信用中介的模式很难持续,这也是市场上这么多高息平台倒闭或跑路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一个数据,陆金所2014年的营业收入为1亿美元,2015年预计营业收入为7.06亿美元,预计亏损4.15亿美元。陆金所基本上是中国所有P2P平台中给投资人收益最低的几个平台之一了,即使是这种情况还会出现这么巨额的亏损。这种亏损对于陆金所来说是可以承受的,因为他有源源不断的融资进来,14年底拿到5亿美元融资,15年底又有9亿美元的融资。但是对于其他小平台呢?情况可想而知有多糟糕了。从上述分析来看,监管政策将P2P从信用中介拉回信息中介,方向是正确的。但是这一做法也一定会对目前的P2P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其中最大的冲击在于:在信息中介模式下投资者需要自己识别和承担风险。未来投资者还会不会具有这么大的投资热情?会不会有大量资金从整个行业抽出,投入其他行业呢?这个问题值得好好分析。  刮骨疗伤很痛苦,平台面临投资者流失的巨大压力  一种比较流行的判断是,在新的监管要求下,由于平台不允许提供担保,投资者需要自己识别和判断风险,但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他们是不具备这个能力的,投资者要面临更大的风险,从而有可能导致大量投资者离场,所以P2P网贷行业可能很快就要玩完了。  其实持这个观点的人只看到了事情的一个方面,忽略了另一个方面。不管监管如何变化,到平台借钱的人还是这些人(事实上由于信息披露更充分了,借款人的资质反而会有所提高),所以如果把所有借款人看成一个整体,整体的风险是不变的或者稍微降低的,也就是说每个投资人所面对的平均风险不会上升。但前后两种情况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对于投资人来说风险的集中度不同了,收益高低也有一定的变化。  在平台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风险是集中爆发的:平台出现问题之前,所有的违约都会被平台兑付,这个时候投资人面临的都是零风险;但是一旦平台兜不住了,在信用中介加资金池的模式下平台就很可能破产、跑路,那么投资者可能整个投入都收不回来了,也就是形成了100%的风险。但是在信息中介模式下,风险是相对分散的:新的监管意见禁止平台做资金池、禁止提供担保,而且要求第三方存管,对平台方来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信用破产的风险以及道德风险将大大降低,平台突然倒闭跑路的情况也将大大减少,也就是说这种100%亏损的风险将大大降低;但是另一方面投资者要承担对单个投资标的的信用风险,因为违约后没有人会去兜底了,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的整体风险不变,而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由集中的变成了分散的。  截至上面的分析,你可能会觉得由于风险变得分散了,可能投资者反而会增加投资。逻辑上应该是这样的,但考虑到行为金融学,结果可能就相对悲观了。大众是喜欢承担相对稳定的低风险拿相对稳定的低收益还是愿意承担不确定的高风险拿较高的收益呢?这样看面对的投资人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了。P2P网贷的投资人其实是一个高风险偏好的群体,当然在这些投资人中也会有分层。那些收益率较低、背景深厚的大平台投资人的风险偏好相对较低,这部分人在信息中介的模式下将会大大减少投资量,因为有背景的大平台绝大部分在出现坏账时都帮投资人兜底了,而此时投资人要自己承担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心理上接受不了。而之前投资于高收益率、高风险的小平台的投资人,他们具有很强的投机心理。在这部分人心中,“只要平台不出事,我20%、30%的收益就赚大方了,平台跑路这种事我应该不会碰到吧?”。  为什么高利贷这么大风险的事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到现在生命力还是这么顽强?存在即有一定的合理性,说明供需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对于这部分人来说,他们其实也不愿接受这种相对分散的风险,他们更愿意去赌博,赌赢了就大赚,赌输了倒霉。这跟我国散户为主的股市很像,每个人都知道散户亏钱是大概率的事情,但是每个股民都相信自己有过人的判断或者能搞到内部消息,总之亏钱的应该不会是自己。所以,即使股市这么大风险,即使07、08年很多人亏得一塌糊涂,到14年的时候那些当年亏惨了的人还是一窝蜂涌进股市,然后再亏一次。这个群体的投资行为是很强的投机心理来驱动的,所以在信息中介的模式下,也会有一部分人离场去寻找新的“赌博”场所。从上面的分析,我判断投资者的积极性将会收到较大的打击,但我的逻辑与大多数人的逻辑不同,我认为投资者面临的平均风险不变,反而是风险从集中到分散导致了投资者的逃离。  从拼爹到拼能力什么平台能脱颖而出?  新规要求P2P平台只能做信息中介,基于这一点,我认为平台将从拼爹的时代向拼能力的时代转变。在信用中介时代,对于投资者来说,他相信平台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平台背后有人提供隐性担保,因为平台是直接承担风险的,出风险时隐性担保人可以帮平台兜底、填补窟窿。比如大家觉得陆金所风险低,因为大家认可平安集团,或者大家认为一些有政府背景的平台比如开鑫贷比较稳健,是因为大家觉得开鑫贷出问题的话国开行和江苏省政府会出面兜底,所以大家拼的是爹。而对于信息中介来说,监管意见明确规定,平台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你爹再有钱,但项目违约了他也不能出手相救,隐性担保没用了。怎么办呢?  如果不考虑外部担保,那么对平台来说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提升自己的风控能力,平台如果能把项目风险的关把好了,就能降低项目的平均违约概率,投资人的坏账率降低,自然会吸引更多的资金过来。从这个逻辑来看,平台之间拼的是风控能力。但还有一句话不得不说,在一个资本堆积起来的行业,风控能力的比拼最终还是在拼爹,只是以前是爹直接兜底,现在是爹帮着平台挖人才、建制度、交学费等等。最后,在不考虑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小平台的投资人肯定会严重流失,所以小平台在未来一段时间将面临非常严峻的考验,很可能是死掉一大批。  P2P网贷将走向何方?  方向一:第三方担保模式,权宜之计  在前面的行文中,我很多地方都用到了一句话“在不考虑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为的就是考虑这个模式的可能性。意见稿只提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没有限制第三方担保。事实上现在有不少平台都采用了第三方担保的方式,所以我估计很多平台为了留住投资人会将自身担保转变成第三方担保,作为权宜之计。对投资者来说,很多人只会考虑表面的风险,容易忽视内在的风险。所以第三方担保的引入会让那部分原来习惯了平台兜底的人继续留在平台上,因为在他们眼中平台担保和第三方担保没有什么区别,反正是有担保不要我自己承担风险就好。  基于这个逻辑,第三方担保的模式应该会有一个跟风的过程。但是了解担保公司的人肯定知道,这个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坑,经济下行的时候担保公司破产倒闭的要比P2P平台还多,逻辑跟我分析信用中介的平台无法持续是一个道理。在监管规范之前,一些第三方担保公司实际上是和平台有内部交易的,利用了平台资金池的资金,因为很多小担保公司自身并不具备这么强的担保能力。  第三方担保我认为长远来看也是行不通的。但监管方为什么不明确对第三方担保做限制呢?这是因为平台自身担保出问题时要比第三方担保出问题严重得多。怎么理解,在平台自身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如果最后兜底兜不住了,那么只能破产或者跑路,对那些本身没有问题的借贷行为会造成严重影响,也会就是说对公众造成较大冲击,这一点监管层不想看到。但是第三方担保出如果出问题,他不会具有这么大的外部效应,只会影响到单笔出问题的借贷双方和担保公司本身。所以,第三方担保会在整改期结束之前出现一波浪潮,但最终这种模式是撑不下去的。当第三方担保公司破产的时候,小平台的投资人也将会用脚投票,逃离这些平台。  方向二:由P2P模式拆分成P2“B”2P模式  我所说的方向并不一定是我认同的方向,但是我认为在监管要求的压力下,为了规避管制,在短期内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趋势,直至针对这类模式的新监管政策出台。我所指的P2“B”2P的模式实际上是包含了四个主体,其资金流动方式是:投资者→财富管理平台→P2P平台→借款人,实际上是在原来的模式中增加了一个财富管理平台。  财富管理平台在这里面的作用是什么呢?很简单,财富管理机构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增信能力来替代原来由P2P平台提供的担保的。这一方面是投资者的主动选择,一方面是平台方的被迫选择。投资者没有风险识别能力,所以需要委托具有风险分析和识别能力的财富管理机构来把关,财富管理机构承担了数据分析、风险把控、以及信用兜底的职能。实际上这种替代,是整个网贷市场的投资者由散户化向机构换转变的一个过程。  财富管理机构的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我先归集投资人的资金,然后投向P2P平台的标的,这种模式是现在绝大部分网络理财公司(以及很多P2P类ETF平台)的做法。他最大的瑕疵是资金池模式,实际上是踩了红线违规的,但是目前监管方对网络理财的监管缺失,所明知违规大家还是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在做。第二种模式是不做资金池,财富管理机构只做通道和增信,也就是投资人最终还是跟借款人直接签的协议。这种模式在合规性上没问题,但在具体操作中对财富管理公司的技术要求比较高,实现起来有一定的困难。最后我的判断是,监管意见正式出台后,财富管理机构会迎来一波机会。最后,监管意见稿只是一个大的框架,很多具体的监管细节还有待明确,到时候我们可以再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创.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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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再起 股民一纸诉状将证监会告上法庭时间:日 05:20:36 中财网  今日(1月14日)下午,职业股民徐财源一纸诉状将证监会及主席肖钢告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其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行政诉状  原告:徐财源,男,汉族,38岁,职业:股民。  身份证号码:330323………………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肖钢,职务:主席。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邮编:100033联系电话:010-210166  案由:被告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原告代表亿万股民和机构投资者提起公益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告未履行保护原告等近亿股民和机构投资者的财产权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法行为;  二、请求确认被告的行政违法行为与原告等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确认被告侵犯了原告等近亿股民和机构投资者的财产权益;  三、请求判处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合法投资者,被告作为证券期货市场监管部门,其职能是“致力于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然而,由于被告的渎职和不作为,甚至是乱作为,多项措施没有全面考虑,部分领导和工作人员涉嫌犯罪,造成中国股市暴跌,让包括原告在内的中小股民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了行政违法。  被告的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一、被告多位高层重要领导因涉嫌职务犯罪和违法被查处。  单2015年被告被查的主要领导有: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证监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张育军;证监会稽查总队副总队长习龙生;证监会发行部处长李志玲;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李量;证监会发行部处长刘书帆。这些官员严重违法违规,破坏了证券法规和交易规则,使包括原告在内的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巨大损害,酿成了罕见的股灾。有关部门对被告相关在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的查处,足以证明被告行政违法事实的存在。  二、被告高层在多个公开场发表错误言论,涉嫌诱骗投资者。  被告的特殊身份决定了被告必须谨言慎行,以监管为天职的被告主要领导如肖钢及其授权的新闻发言人等,多次在公开的重要场合发表错误言论,如日在中央党校的讲座摘要,关于股市,肖钢主席提出:1、改革牛理论成立;2、市场不差钱;3、实体经济越差股市越涨的判断没道理,牛市建立在政府有能力保7%的预期基础上。6月26日股灾发生后,肖钢在上海还喜笑颜开,被告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称“上周以来股市出现的较大幅度下跌,是市场前期过快上涨的自发调整,是市场自身运行规律的结果”。  以上表述,事实上严重误导了投资者,也反映了对已经发生的系统性风险故意掩盖,构成了严重行政违法。股市的暴跌,不仅损失了股民的市值几十万亿,而且严重影响了整个改革的进程,使迫中央财政筹措上万亿资金护盘。  三、被告出尔反尔,破坏规则,不讲诚信。  日,被告的公告(2015)21号指出:今后若干年,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不会退出,其稳定市场的职能不变,但一般不入市操作,当市场剧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仍将继续以多种形式发挥维稳作用。  以上公告,给投资者如同打了一针强心剂,看看国外的救市资金,有几年甚至十几年不退出的,我们“国家队”在危难时刻的介入和表态让这些深受股灾创伤的股民们看到了一丝曙光,也拍手叫好,同时也坚定了长期持股的信念。但事实上,据了解,“国家队”在部分持股上已经出现撤离的现象,也因此造成市场的动荡;还有,被告明确表示4500点以下不启动新股发行,但3400点时就启动了新股发行;使股民无所适从,被告出尔反尔的行为损害了政府诚信的形象和赖以执政的公信力。  四、被告未经周密部署和调研,随意推出与中国股市不相适应的错误政策,拿股市当试验场,极大地破坏了中国资本(0.00%)市场的原生态,构成了行政违法。  比如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及注册制,都不符合中国实际;具体如熔断机制,匆忙推出,匆忙停止,成为再次股灾的催化剂和导火线,被告未经周密部署和调研出台政策,构成渎职。  五、被告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致政策实施进退失据,构成严重违法。  许多政策措施的出台,从去年清理场外配资、两融,到打击期货市场恶意做空,到此番的熔断“测试”,屡屡彰显的是监管者的手足失措,回回付出的都是惨痛的代价!监管不作为与监管乱作为,印证了中国的证券市场的黑暗和无序。作为中小投资者的wq代表,原告曾通过原钢钒权证的维权,深切感受到被告违法且怙恶不悛:钢钒权证事件通过领导人的干预,以国资委多支付71亿余元避免了一系列恶性事件;被告作为负有监管职责的管理机构,对中国股民和上千家媒体的批评和监督熟视无睹,其不作为和乱作为,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极大的危害性。  鉴于以上事实,原告在2015年股灾发生时,于6月27日与7月20日分别向被告发函《致肖钢主席的公开信》、《股市乱世须重典——再致中国证监会的函》,请求被告并期待肖钢主席在中国股市最困难的时候,能清除违法犯罪人员,改正违法行为。但被告未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也未给原告任何书面回复,构成行政不做为。直到中纪委揪出被告的内部违法份子。  故原告认为:一、被告属于国务院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法行使证券市场监管的行政职能,是适格的被告。二、被告的行政不作为等违法行为,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原告作为受害者之一,行使是公益诉讼权于法有据。第三、正因为监管部门是股市非法利益的最大获利者,才造成目前股市比赌场都不如;被告中不少工作人员中饱私囊,甚至参与恶意做空从中谋利,才招致天怒人愤的局面。股市的火山已形成,作为一个小股民,明知通过合法的wq路很艰辛且个人没有任何收益,原告为感谢领导人曾经对原告维权的关怀,现不自量力,依法行使公民的公益诉讼权,以期以小的行政诉讼,敲响违法监管者的丧钟,唤醒广大股民的wq意识,为社会的稳定尽绵薄之力。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提出的下列诉讼:(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特起诉到贵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徐财源  日  附:  1、原告向被告递交的相关函件和邮寄送达凭证各一份  2、原告身份证、上交所深交所股东代码卡复印件各一份  3、行政诉状副本一份   .券.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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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法律意见书:呼吁尽快处理,减少投资人损失! P2P日报作者:中国融信贷 来源:金融视界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委托北京市律师协会为市政府处理e租宝金融违法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北京市律师协会随后组织六个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专业律师参与撰写了关于e租宝涉嫌金融违法事件发布专项法律分析意见书。意见书认为:e租宝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从知名度到运营规模均有较大影响力,因此e租宝涉嫌金融违法事件的社会影响广泛、涉及融资金额巨大、投资人众多,一旦发生真实金融风险,后果十分严重;理应引起金融办、银监会、公检法、工商局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等金融和其他行政监管与审批部门的高度重视,也值得律师和法学家们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e租宝涉嫌金融违法事件的处理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运营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后续处理类似事件提供典型与示范作用。此份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e租宝简介及其发展历程:e租宝的法律定性,e租宝涉及的民事法律问题、刑事法律问题、行政法律问题,e租宝涉及的广告传播与媒体法律问题,e租宝投资人清偿法律问题等方面。北京律协律师工作团队就e租宝涉嫌金融违法事件提出如下几点意见与建议:一、依法理清事件相关的法律主体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据公开信息显示,e租宝本身并非一个法律主体,而只是一个由金易融公司所有和经营的融资平台,该平台上的业务大部分来自由钰诚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丁宁。参与项目运作的还有一些与钰诚系存在各种关联关系的担保公司、保理公司和实际借款公司。通过对这些主体的分析,发现他们大都是新近成立或改变注册资金和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一般不超过3年。通常是没有连续良好业绩和丰厚的资产支撑的信誉缺失、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相差甚远、微弱的资产数额与巨大的营业额完全不协调的跛行公司。在两三年的时间内,尤其在近一年多的时间内,一个没有多少根基的家族企业发展壮大如此之神速、组织结构搭建如此之繁杂、经营理念和模式如此之“创新”,募集资金和招揽人群如此之巨大和众多、商路和政路(丁宁的政治地位)如此之畅通,不得不让人想到其背后的法律、商业、金融和宣传高手。鉴于其融资租赁公司高达近6亿美元的注册资金,不得不让人想到其可能的国际背景。不排除这是一个系统的国内外综合力量和政商合一的集团操作和联手设计,是由多种势力精心运作的项目。建议相关部门理清这些主体和相关人员的关联故事,查明其违法或犯罪故意和动机,涉及政府和监管部门腐败犯罪的应一并查处。二、依法明确界定事件涉及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性质从公安对此事件的查处力度和媒体报道来看,这不像是一个简单的民事违约和一般投资风险问题,至少涉及金融和经营违规违法,甚至刑事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平台违规自融、违规设立资金池、虚标、拆标和伪标(不存在或不真实的借款项目和借款人)、信息披露缺失或不真实、媒体和广告公司虚假宣传、违规规避第三方资金监管、担保公司违规超额担保、保理公司违规关联和虚假保理、平台所属公司和项目融资公司货实际控制融资资金的主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挪用或占用资金、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等。另外,参与该项目的有数以万计的线上线下工作人员,平台公司和相关主体与这些人员的劳动、劳务或合作关系是否规范合法也值得考察并妥善处理,否则会带来不可忽视的严重社会问题。三、依法明确e租宝的商业模式中合法运营与违法运营的界限不可否认,e租宝的商业和法律模式具有创新性。但创新不等于合法,也不等于可以规避法律的监管。无论将其模式定义为转让收益权的融资租赁、权益类众筹,还是更广泛的P2P,都不能违背法律的精神,即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毋庸置疑,e租宝项目属于大金融范畴的融资业务。既然是金融业务,必然要服从基本的金融业监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对合格投资人的要求、借款或融资项目和借款或用款人真实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资金走向合法合规的要求、信息平台不得自融和提供担保增信的要求、融资资金需要第三方监管的、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虚假承诺回报和分拆融资期限(长拆短)和融资金额(大拆小)等要求。四、依法对e租宝事件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化解e租宝事件反映了互联网金融目前普遍存在的金融风险失控现状,金融监管滞后。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该平台居然迅速融资700多亿,招揽几百万投资人,如果不是新闻媒体的大肆高调不实宣传、专家学者的盲目推波助澜、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的放任袒护和监管部门的怠于跟踪监察,这样的模式万万不会走到今天。直到资金短路、风险暴露、被债权人和真实的借款人举报才等来公安部门迟到的突然封查,让近15万投资者的上百亿资金面临巨大损失风险。为了对e租宝事件引发的金融风险降到最低,建议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迅速化解和有效控制事件不再恶化,具体建议如下:1、由北京律协牵头选拔优秀专业律师组建e租宝事件专业法律顾问团,为市政府处理e租宝事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保证整个事件处理过程合法合规;2、尽快完成投资人的投资申报工作,通过投资人申报充分了解e租宝事件涉及金额与人数,为后续采取相应措施提供决策基础。同时,建议政府通过必要宣传渠道,向社会公众告知案件进展过程,做好投资人安抚工作,使其对案件的处理有个心理预期,避免恶性事件发生,e租宝事件专业法律顾问团也可以承担对投资人提供法律咨询的工作。3、尽快对e租宝事件查封的资金进行清理,明确违法资金范围与金额。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与违法进行认定与明确,有利于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五、妥善处理投资人的清偿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投资人损失事情已经发生,面对众多投资人的惊慌与无奈、融资链条的断裂风险,监管和查处部门应该理性慎重,妥善处理,降低和减少损失。为避免不实谣言或信息的随意传播、出现投资人和平台及相关主体员工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官方的查处情况信息应适当公开透明,给受害人和社会一个及时的说法。投资人的投资资金清偿应当针对不同的责任主体和项目参与主体、合法与非法的具体融资项目、资金安全与不安全的投资项目分别对待,把融资平台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和借款融资公司区别对待,对关系广大投资者和问题公司员工的事项给予保护性处理,不要再出现吴英非法集资案那样一刀切式处理涉案资产而使受害人损失扩大的做法。保证投资人的利益不因e租宝平台和平台公司与其它问题公司的被查处而受到损害,至少尽量减少和降低这种损失。我们都切身感受到互联网、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在经济以及社会影响方面的推动也是越来越多。e租宝事件只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个案,不会影响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大方向,妥善处理好e租宝事件不仅不会阻碍互联网金融发展,而是一定会为今后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促进。此份意见书的撰写完全基于e租宝涉嫌违法事件的公开资料所反映的事实进行,故可能发生于真实情况不符之情形,因此本意见书仅供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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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证监会齐挺股市 A股必须走好的六大原因时间:日 11:01:11 中财网[] (第02页)   A股必须走好的六大原因:中国没有退路!  在中国经济结构性调整的时期,A股是绝对不可以失守的阵地,一旦A股失守,意味着我们经济策略的溃败,而且会彻底点燃超级危机模式。  开年的两次熔断给A股投资者的信心造成了致命性的伤害,如果中国A股市场继续如此崩溃,那么全局性系统风险的最后一关将被打开,堪比一次氢弹实投。但是今天的我们,依然坚定的认为,汇率的调整是大概率的持续性趋势,与之对冲的必然是股市的修复性对冲上涨,否则大的崩溃性危机就在眼前。  1月7日的再次熔断,股价暴跌反倒使这一波行情多了一份把握,因为这是监管层必须面对的一波“打脸行情”。在没有重大政治变故发生的情况下,我们认为今天的暴跌就是一场毫无疑义的监管事故。  我们的观点是:昨日的“汇贬行情”还没开启,今天的“打脸行情”即将登陆,我们坚定地看好后市估值的一次修复性反弹。  为什么要看好?关键在于底线思维  A股究竟能不能失手?A股可不可以崩溃?A股崩溃意味着什么?我们需要站在底线思维上去看这个问题。  正如中央高层反复强调的要守住底线思维,我们需要站在宏观经济的角度,站在全局风险的角度,站在系统政策的角度,站在供给侧改革的时点上,去观察和评估A股的作用和崩溃性影响。  我们认为,在中国经济结构性调整的时期,A股是绝对不可以失守的阵地,一旦A股失守,意味着我们经济策略的溃败,而且会彻底点燃超级危机模式。  原因总共有六点:  1.A股失守,将引发全局性风险刚兑打破、坏账清理  一旦开始,最为重要的是如何避免连锁反应,警惕并避免部分涉债金融机构人为的信用收缩,并向其他金融机构传染,从而造成国内金融体系内部的整体性信用收缩和经济的硬着陆。A股是当前国内唯一能抬升风险偏好的资产,也是国内摆脱流动性陷阱的依仗。若A股失守,势必进一步恶化国内信用偏好,再次形成类似于股灾时期市场流动性枯竭,引发全局性风险。  2.A股失守,人民币汇率将彻底无险可据,无量对冲  随着中美脱钩步伐的加快,依靠人民币汇率的快速贬值,重新构建较高的贸易顺差,以保护人民币的价值预期,强化人民币的产能货币地位,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主要路径之一。为对冲资本外逃,股市成为汇率贬值、地产以价换量去库存战略下唯一的预期性影响工具;用股市收益率锁定贬值外逃动力,是管理层首要的选择。若任由以熔断机制为工具、以小资金在中重点突破、引发大盘崩溃的趋势继续延续,则人民币汇率将彻底无险可据,无量对冲。  3.A股失守,供给侧改革从间融模式向直融转换彻底失败  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企业债务和股本融资结构,使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显著提高;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积极作用,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在改善监管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是十三五规划中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  在国内债务链条无力维系、债务刚兑必须打破、金融机构信用收缩的当下,通过A股市场的直接融资为企业补充资本和流动性,是本轮供给侧改革中,推动产能重组,降低企业债务压力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年中股灾阴影尚未走出,A股若再引发股灾式的暴跌,形成大面积踩踏,造成投资者信心毁损,甚至导致IPO不得不再次暂停的话,短期看,这将意味着国内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改革、转换彻底失败。  4.A股失守,注册制的打开将从此遥遥无期  为对冲企业倒闭、兼并重组引发的失业潮,以及激发国内创新,寻找新的技术突破和经济增长点,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正大力倡导和推动双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借助“双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合伙制的激励,通过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资本输血规模及量级,为创业成功者提供退出通道,人为创造一条“财富追星”的路径。  由于国内创业成功率不足5%,创业企业成功孵化需要时间周期,资本市场良好的氛围是“双创”模式能够大范围推广、能够持久的前提。没有人愿意做赔钱的买卖。而注册制作为“双创”在A股中的对接通道,注册制能否成功推出,至关重要。若当前市场崩溃态势不改,经常性暴跌的习惯仍在,注册制本身作为各方掣肘、市场阻力颇大的一项改革,预计正式推出的时间恐将遥遥无期。  5.A股失守,人民币不再有回流和回归的资产池  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背景下,A股的使命是做实、做大股权资产池,为人民币的回流和回归提供足量资产支撑。IPO的重启和注册制的推进,一方面服务于国内经济改革;另一方面主要着眼于为人民币国际化设计背书资产,以人民币计价的方式卖给全球,构筑资本输出和回流的循环机制。  若无法扭转当前市场崩溃态势,任由市场信心被践踏,一旦IPO被再次逼停、注册制从此了无声息,国内合意资产匮乏的局面将加剧,伴随着产能输出和资本输出的人民币,将在国内找不到投资标的,无法回流。届时,为人民币国际化所构筑的资本循环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并反向制约国际化的推进。  6.A股失守,产能出清、和兼并重组从此无从谈起  通过上证在全球股市的资产池中的比价优势,利用A股的资产溢价,为参与国内产能出清、及兼并重组的各路资本提供退出通道。只有A股市场的繁荣,对新增资本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方能为上述改革提供好的环境和动力。  A股当前实际成交时间不足14分钟,沪深两市1453只股票即被熔断后交易停止、流动性消失带来的恐慌打在跌停板上。市场信心的崩塌,投资者恐慌的蔓延,逃命保本为首选,大盘泥沙俱下,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很难想象作为大象级别的国企和产能兼并企业,会得到市场的认同。在没有资本的杠杆助力下,产能出清、和兼并重组无从谈起。  综上所述,从底线判断、宏观经济、政策框架来看,A股绝对不容有失。而我们恰恰认为,今天的A股失守,彻底将A股的风险与漏洞摆在了监管层的面前;今天中国的监管层无疑是被打了脸;今天的监管层有足够的对冲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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