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能入劳务成本吗工资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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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劳务公司费用账务处理相关问题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
  【问题】
  公司部分业务请劳务公司去完成,支付劳务公司三项费用:1)按人头计算的服务费;2)按计件计算的工资;3)相关人员参保地缴纳的社保费,请问我们如何?
  【答案】
  处理上应该按支付的劳务费进行处理,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者费用科目。
  税务处理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是将三项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应该作为劳务费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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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津一公司发劳务工资不做账 偷逃个税被罚百万
渤海早报马根
渤海早报讯 (记者马根 通讯员曲明)本市一家建筑安装公司发放劳务工资不做账,用材料发票抵顶劳务费用,编造经营支出成本,偷逃个人所得税,被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查处,追缴企业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112万元。据税务人士介绍,临近年底,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始集中为职工发放全年合同劳务报酬,按照税收征管法,企业要如实建立职工工资和奖金台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然而,一些建筑安装企业考虑雇工支出税前扣除较大,为逃避代扣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竟然用低税率材料发票抵顶劳务支出,造成成本不实。还有一些私营中小公司年底通过融资发放报酬,由于民间借贷利息费用较高且无法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因而以担保费等名义虚列,偷逃个人所得税。另有民营企业公私不分,股东、高管个人及家庭日常消费支出由企业买单,年底集中“实物分红”,形成公报私用,以上“招法”成为一些建安公司年终财务管理的“潜规则”。税务部门指出,随着打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力度不断增强,市场上假发票踪影逐渐消失,但“真发票假买卖”新的发票违法形式逐渐抬头。为此,今年12月至明年3月,税务部门将专项整治发票违法工作,指向公司私用公报行为的稽查监管上,斩断扣缴义务人税前所得流出通道,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杜绝“劣币驱逐良币”恶性循环,为守法合规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渤海早报)拓展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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