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溶江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林业局、安监局、兴安供电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督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市政办电〔2018〕11号)、《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列入县级重点监督的10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治的通知》(兴政办〔2018〕26号)精神,切实作好市、县级挂牌督办的“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大溶江导航台高压供电专线廊道下树木超高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项目按期整改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危及供电线路安全隐患,确保民航导航通畅。
通过进行隐患整改,消除危及供电线路安全隐患,确保专用供电线路正常运行。
(一)第一阶段(6月份)
1.贯彻落实(市政办电[2018]11号)、(兴政办〔2018〕26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相关领导主持召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整治措施,部署整治工作要求。
2.县政府办公室制定隐患项目整治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6-8月份)
1.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溶江镇人民政府”进一步研究治理具体措施,制定治理实施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及预案,做好责任、经费、时间、措施、预案“五落实”,有序进行隐患整治。
2.监管责任单位督促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全面实施治理,加强安全防范。
3.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三)第三阶段(9月份)
2.县级初步检查验收。
3.申请市级核查验收销号。
县政府成立“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大溶江导航台高压供电专线廊道下树木超高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吕忠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刘袁华 县安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顺兮 县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易艳秀 溶江镇人大副主席
秦 华 县公安局副政委
曾庆斌 县林业局副局长
莫 凌 兴安供电局副总经理
唐显成 县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
潘永胜 县安监局副科级
汲光裕 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站长
刘春林 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导航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袁华兼任,副主任由罗顺兮兼任,唐显成、潘永胜兼任联络员,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按照“谁的隐患谁治理”、“属地管理”原则,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为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承担隐患整治主体责任;溶江镇人民政府同为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承担隐患整治协调组织工作责任。县公安、林业、供电、安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配合、指导开展整治工作,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县政府办、安委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核查验收材料等内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依职协调行动,确保隐患整治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整改,通过上级检查验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