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员工绩效考核及能力评估携程财务结算岗位位应该如何去填写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卫生工作开展,加强基层卫生绩效管理,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保障分级诊疗制度、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稳步实施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决定对全市各区2017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及涉农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特制定《2017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及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区按照考核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联系人:宗保国;联系电话: 

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基层卫生处)联系人:林文慧;联系电话:

市社管中心联系人:赵京(社区卫生)、刘亚军(村级医疗卫生);联系电话:、

附件:2017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及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2017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及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加强基层卫生绩效管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保障分级诊疗制度、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稳步实施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决定对16区2017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及12个涉农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通过对基层卫生服务组织管理、服务能力、服务模式、服务体系、社会评价、探索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了解各区2017年度基层卫生服务工作,以期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鼓励创新;促进基层卫生科学发展,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保障分级诊疗制度、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稳步实施增加群众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就医和健康管理的获得感。

本次考核覆盖16个区,包括区卫生行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涉农区村卫生室(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石景山区不参加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电话随访、团队诊疗能力考核、现场复核等方式。其中部分资料由考核组负责回收,作为直接核分的依据。

附件:1. 2017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绩效考核指标

2.2017年度北京市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指标

2017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绩效考核指标

一、服务能力建设(54分)

1.医疗工作效能(6分)

1.区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增长情况(1分)=2017年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与2016年相比较

①2017年门急诊总人次不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得1分;

②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得分=1-区下降比率×1。

2.社区医师日均担负门急诊人次数(1分)=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本区平均在岗医师数/全年法定工作日

①2017年本区日均担负门急诊人次不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或全市2017年平均水平,得1分;

②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且低于全市2017年平均水平,得分=1-区下降比率×1。

3.居民人年均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次数(1分)=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总人次/区常住人口

①2017年本区居民利用次数不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或全市2017年全市平均水平,得1分;

②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且低于全市2017年平均水平,得分=1-区下降比率×1。

4.区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占比(1分)=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本区医疗机构门急诊总人次

①本区占比不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或全市2017年平均水平,得1分;

②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且低于全市2017年平均水平, =1-区下降比率×1。

(需市信息中心提供各区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

5.区级门急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0.5分)

门急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门急诊医疗收入/诊疗总人次数

6.区级门急诊药品收入占比(0.5分)

门急诊药品收入占比=门急诊药品收入/门急诊医疗收入×100%

5、6项中,各区需要提供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门急诊药品收入占比的数据监测分析报告、日常质控监管工作总结。只要能体现出各区进行质控监管、分析监测即可得分。

7.基本药物占比(1分)

区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得0.5分,

基本药物占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到货金额/药品采购到货总金额×100% 

≥60%,得0.5分;<60%按比例得分(由市药采中心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2.基本医疗服务技能(10分)

家庭医生团队诊疗能力(10分)

在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抽取1个家庭医生团队,进行团队诊疗能力与操作技能考核。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6分)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26分)

1.按照2017年度北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直接换算得分(共计25分)

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直接提供各区考核结果,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等。

2.慢性病患者的认知及应答情况(1分):通过第三方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中的慢性病患者应答情况直接核分。 

4.中医药服务(5分)

直接核分:市中医管理局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直接核分:市卫生计生委老年与妇幼处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6.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4分)

6.1实训室建设及应用(1分)

现场查看1所建立区级或机构实训室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看实训室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具体应用等情况。

6.2岗位练兵落实情况(1分)

区级组织的岗位练兵活动,根据区级组织情况、经费投入、规模、成效等方面直接核分。

6.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培情况(1分)

各区需要提供近三年社区新入职医生的数据。由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根据各区提供的基本数据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6.4人员继续教育情况(1分)

直接核分: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7.家庭保健员培养(1分)

家庭保健员利用情况(1分)

1.区级利用情况(0.5分),包含区级组织活动或年度内论文,有则得分。

2.“健康家庭”覆盖情况(0.5分)=(推广“健康家庭”中心数/运行满1年的实体中心数)×0.5分

二、服务模式建设(20分)

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8分)

8.1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认知度及感受度(0.5分)

1.根据第三方居民满意度调查结果,得分=(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认知度/100)×0.25分

2.根据第三方对各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暗访调查结果,满分0.25分。

8.2服务模式落实情况(3.5分)

1.模式覆盖率(0.5分)=按照《完善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工作方案》(京卫基层字〔2014〕9号)要求,推广新模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本区全部运行中心数×100%

2.预约就诊率(1分)=本区推广新模式中心的预约就诊总人次数/本区推广新模式中心全科门诊总人次数。 

①2017年本区预约就诊率不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或全市2017年全市平均水平,得1分;

②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且低于全市2017年平均水平,得分=1-区下降比率×1。

3.现场核实1所推广新模式的中心全科预约诊疗流程运行情况(含健康自测小屋运行情况),满分1分。

4.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提升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2017〕19号)的要求,现场核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基本包、个性化包)情况(1分)。

8.3签约服务履行情况(2.5分)

1.居民平均签约服务受益量(1分)=本区签约服务人次数 /本区签约总人数

居民平均签约服务受益量≥2得1分;<2,得分=(区人均签约受益量/2)×1分。

2.现场在两个家庭医生团队的2名全科医生的签约居民花名册中,随机抽各取12名签约居民(原则上1类重点人群1份),查看其协议书、健康档案、服务记录(重点在“四个一”服务),评价签约医生对签约患者服务落实情况,满分1.5分。

8.4家庭医生签约任务完成情况(1.5分)

1.签约率(0.5分)=2017年区签约居民总人数/2017年区常住人口数

区级签约率≥35%得0.5分,<35%,得分=(区签约率/35%)×0.5分。

2.重点人群签约率(1分)=2017年区签约重点人群总数/区重点人群总数×1分

≥90%,得1分;<90%,得0分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绩效考核情况(1分)。根据第三方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得出,了解机构实施绩效考核的人员知晓情况、方式方法、结果应用情况。

2.2017年度绩效工资调整总量上浮政策执行情况(1分)。2017年7月底之前政策执行情况0.3分(执行到位得0.3分,未执行到位的不得分);2017年12月15日之前政策执行情况0.3分(执行到位得0.3分,未执行到位的不得分);2017年12月31日前政策执行到位的得分0.4分。2017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没有落实到位的此项工作整体不得分。

3.2017年度区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方案(1分)

从体例格式、指标完整、分值权重、方式方法、结果应用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

4.绩效考核执行情况(1分)

查看区级绩效考核实施原始材料、总结、通报等资料,从组织实施情况、公示利用情况,评价考核质量。5.考核结果应用(1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结果与该中心人员绩效拨付凭证或对机构其他工作经费拨付凭证的相关性,查看区级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的结果排名及具体结果应用材料,并在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核对。

6.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2017年对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1分)

重点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指导方案的通知》(京卫基层〔2017〕18号),从体例格式、指标完整、分值权重、方式方法、结果应用、尤其是当量系数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

7.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度绩效考核执行情况(1分)

现场随机抽查2017年机构对1名全科医生、1名社区护士、1名防保人员的绩效考核具体记录。

8.绩效考核结果应用(1分)

现场随机抽查2017年机构对1名全科医生、1名社区护士、1名防保人员的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该人员的绩效发放记录进行核对。

10.综合改革(4分)

10.1长处方服务(1分)

规范性核查:现场抽查长处方服务居民的报备表、知情同意书、家庭医生签约协议、健康档案、“长处方”标志,有一项得0.2分。

10.2老年人优待服务(1分)

1.核查机构工作制度建立情况(0.2分)、政策公示宣传情况(0.2分)、是否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0.1分)。

2.在挂号收费系统中随机查询10名老年人挂号收费情况,核实减免政策落实。(0.5分) 

10.3改善服务(1分)

1.区级“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工作相关工作方案、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0.2分)

2.区实施“先诊疗后结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占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占比(0.2分)

3.现场核实1所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相结合)(0.6分)

10.4居民对改革的知晓情况(1分)

得分=第三方调查居民对改革政策认知得分×1分(长处方、老年人优待等相关政策)

三、服务体系建设(15分)

11.服务机构建设管理(3分)

11.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建设达标情况(0.5分)

得分=有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实体中心的街道(地区、乡镇)数量/辖区街道(地区、乡镇)总数×0.5分

标准:原则上按照每个街道(地区、乡镇)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2中心科室设置达标率(0.7分)

得分=设置达标的社区卫生中心数/运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0.1分

标准:分别计算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达标情况,共0.7分。

113中心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0.8分)

1.所查中心的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0.8分):包括心电图机、血糖仪、生化分析仪、B超、离心机、X光机、血球仪、健康教育设备,每少一种设备或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则扣0.1分。

(如服务由区域检验、影像会诊中心或由上级医院负责,则不扣分,须区级提供证明)

11.4无实体中心比例(1分)

1.各区核实确认无实体中心数量

2.得分=(1-无实体中心数/运行中心数)×1分

(在“服务机构建设管理”中的其他指标计算时,均不含无实体中心。)

12.1全科医师配置(1分)

1.得分=每万人实际配备数量/3×0.9分

每万人全科医师实际配备数量≥3得满分,<3按比例得分。

每万人全科医师实际配备数量=区全科医师数/区常住人口×10000

2.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有至少1名以上全科医生,只要存在1所运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全科医生的情况,则扣0.1分。

(全科医师包括注册(含加注)全科、获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科转岗培训合格证书者)

12.2执业护士配置(1分)

得分=每万人实际配备数量/3×1分

每万人执业护士实际配备数量≥3得满分,<3按比例得分。

每万人执业护士实际配备数量=区执业护士数/区常住人口×10000

12.3家庭医生团队建设(1分)

根据各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数量增长情况、人员组成情况、每团队服务人口比例等直接核分。

13.宣传信息管理(3分)

13.1市级期刊信息采用(1分)

(《北京社区卫生信息期刊》计划出刊12期,年终将以实际出刊期数为标准考核。)

①优秀:区级全年稿件被采用篇数≥24篇时,得分=(被采用篇数-24)/(全市最高采稿数-24)×0.2+0.8分;

②良好:区级全年被采用篇数≥12篇但﹤24篇时,得分=(被采用篇数-12)×0.2/12+0.6分;

③合格:区级全年被采用信息篇数﹤12篇时,得分=被采用篇数/12×0.6分。

13.2市级网站信息采用(1分)

按照《2017年北京市社区卫生宣传工作要点》:=实际采用稿件量/采用标准×1分(最高1分)

13.3网站机构信息维护(1分)

2017年4月1日网站改版后按照《2017年北京市社区卫生宣传工作要点》中网站机构大全信息维护标准:3个季度抽查结果之和/3×1分。

14.统计信息管理(6分)

14.1常规数据监测报送准确性(2分)

1.区社管中心针对月/季/年报准确性审核(1.5分),按照各区2017年市级月/季/年报修订数据量计算。

得分=(1-60%区实际修改月、季报数量/区最高修改月、季报数量)×0.5分+(1-60%区实际修改年报数量/区最高修改年报数量)×1分。

2.市级下发年度数据、重点数据、临时性统计等临时报表,其中逻辑关系、统计指标、汇总数据准确性(0.5分)

得分=(1-60%区实际修改临时统计反馈问题数/临时统计反馈问题数)×0.5分

14.2常规数据监测报送一致性(2分)

1.比对上报常规监测系统与市信息中心的2017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是否完全一致(0.2分)。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分别比对,分别计算一致性得分两项相加为最终得分。得分=(比对结果一致的中心数/上报市社管中心正常运行中心数)×0.1分+(比对结果一致的站数/上报市社管中心正常运行站数)×0.1分。

2.提取全市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2017年度财务数据一致性(0.2分)。“实际医疗收入”0.1分、“药品收入”0.1分,与核算中心同指标数据比对;每项指标分别计算得分:(数据一致中心数/正常运行卫生行政部门办中心数) ×0.1分。

3.提取同时上报常规监测系统与市信息中心的2017年度相关工作量数据一致性(0.6分)。“门急诊总人次” 0.2分、“出诊总人次”0.2分、“电子健康档案数”0.2分,每项指标分别计算得分:(数据一致中心数/正常运行中心数) ×0.2分。

现场抽查考核机构2017年度机构常规数据监测系统上报数据与信息化系统现场提取台账数据是否一致:现场提取全年月报数据3项、年报数据2项共5项,报送时限为全年各月/全年。一项数据不一致扣0.2分。

14.3常规数据监测报送及时性(1分)

根据各区漏报表数量进行核分,得分=

14.4常规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利用(1分)

1.16区《2016年度常规数据监测统计分析报告》完成情况(0.2分):(1)各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16年度常规数据监测分析报告》,得分(0.1分);(2)参加市级统计分析报告现场汇报,得分(0.1分)。

2.全市2016年度正常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情况(0.5分):(1)已撰写报告中心数/各区2016年正常运行中心数×0.4分(分子分母取值均不含2016年新建中心);(2)按时完成区级机构统计分析报告现场评比工作得分(0.1分)

3.16区2016年度常规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撰写质量(0.3分):(1)各区报告“数据准确性”,标准化得分×0.2分(2)除外数据准确性,分析报告及现场总得分×0.1分。

四、社会评价(11分)

15.居民满意度(8分)

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8分)

得分=第三方调查各区居民满意度综合评价指数得分×8分

16.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满意度(3分)

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满意度(3分)

得分=第三方调查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满意度综合评价指数得分×3分

17.社区卫生改革、创新工作(3分)

全区开展的社区卫生服务和管理改革创新工作(3分)

直接核分:根据区级上报的社区卫生改革、创新材料进行评议。

项目分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激励机制相关政策创新和突破;绩效管理当量系数、信息化考核等工作创新;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国家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新媒体、互联网技术应用等;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等。按项目打分,一个项目满分为1分。历次考核已认定过的加分项不可重复上报。

2017年度北京市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指标

1.区级政策设计及统筹管理

1.1建立乡村医生岗位管理制度

直接核分:提交区级出台正式文件,对相关内容有明确表述(1分),同时建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准入(1分)及退出机制(1分)。得分经市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与基层卫生管理专家审验后确定。

1.2制定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和人员配置计划

直接核分:提交辖区行政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材料(2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计划材料(2分)。得分经市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与基层卫生管理专家审验后确定。

1.3落实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和社会保障相关待遇

直接核分:提交区级出台正式文件,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购买服务补助(1分)、养老保险(2分)、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2分)、医疗责任保险(1分)明确具体标准。

1.4建立村卫生室运行补助机制

直接核分:提交区级出台正式文件,对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有明确补助标准(3分)。

1.5建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直接核分:提交区级正式出台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文件(1分)。得分经市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与基层卫生管理专家审验后确定。

1.6建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素质提升激励机制

直接核分:提交区级出台正式文件,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提高学历(1分)、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1分),有一次性奖励或在补助标准上有倾斜政策。没有不得分。

1.7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统计信息及时准确

直接核分:根据村卫生室(1分)和乡村医生岗位人员(1分)常规统计报表填报情况直接核分。得分经市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与基层卫生管理专家审验后确定。

2.乡镇政策落实及组织实施

2.1设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管理机构或明确专门人员

现场考核:查阅机构管理相关资料(1分)。

2.2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现场考核:查阅村卫生室代采代发药品台账及支出结算凭证(2分)。可提供相关正式书面材料,涵盖辖区所有村卫生室得满分。否则按比例得分。

2.3村卫生室业务监督指导

现场考核:查阅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开展日常监督指导过程记录(2分)。可提供相关正式书面材料,得分。否则不得分。

2.4乡村医生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及例会组织实施

现场考核:查阅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例会过程记录(2分)。可提供相关正式书面材料,得分。否则不得分。

2.5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组织实施

现场考核:查阅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过程记录(2分)。(1)可提供相关正式书面材料,得1分;(2)考核内容与承担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工作完成数量和质量存在逻辑关系,得1分。

2.6绩效考核结果利用

现场考核:提交全区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与对应的补助资金发放书面材料(2分)。(1)可提供资金发放明细书面材料,且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结果存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逻辑关系,得2分;(2)可提供资金发放明细书面材料,但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结果逻辑关系不明确,得1分;(3)未能提交资金发放明细书面材料,或提交材料经核实显示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平均发放,此项不得分。

2.7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补助资金发放

现场考核:根据全区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补助资金发放支出凭单,核实每人每月补助发放情况(2分)。(1)补助额度40%考核前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得1分,否则按比例扣分;(2)补助额度60%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得1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8村卫生室信息统计质控结果复核

现场考核:核实村卫生室与区级上报数据真实性(2分)。主要包括:建筑面积、岗位配置、人员资质、人员培训、机构运行保障、人员社会保障等。比对结果一致,得满分;比对结果不一致,每项扣0.3分,扣完为止;同时相应直接核分项酌情扣分。

二、体系建设(20分)

3.机构规范性和可及性

3.1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

直接核分:1.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2分)=全区设立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村数量/全区行政村数量。覆盖率>30%,得满分,≤30%,得分=(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30%)×分值。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100%的地区,需提交未设置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村名单及服务覆盖方式说明。

3.2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

直接核分: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2分)=本区内可提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行政村数量/全区行政村数量。≥100%,得满分,≤100%按比例得分。

3.3村卫生室名称及科室设置规范性

现场考核:现场核实村卫生室名称(0.5分)及科室设置(0.5分)合法性规范性。(1)村卫生室名称命名。符合“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得满分,每缺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2)科室设置。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四个科室必设,每缺一个扣0.1分;实际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或设置观察室的机构,须提供区级卫生计生部门核准证明,不能提交证明扣0.5分;以下科室不得在村卫生室设置,每设置一个科室扣0.1分:手术室、制剂室、产房、住院病房。得分扣完为止。

3.4村卫生室建筑面积达标率

直接核分:村卫生室建筑面积达标率(2分)=全区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村卫生室数量/全区村卫生室数量。≥100%,得满分,≤100%按比例得分。

3.5村卫生室医疗环境

现场考核:村卫生室环境(1分)。每项合格得0.25分:(1)服务标识规范、醒目;(2)就医环境整洁、温馨;(3)桌面无积尘,地面墙壁无污渍烟蒂;(4)室内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

4.人员配置及队伍素质

4.1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到位率

直接核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到位率(2分)=配置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村卫生室数量/全区村卫生室数量。(1)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到位率≥90%,得满分;(2)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到位率<90%,得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到位率/90%)×分值。

4.2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实际覆盖率

直接核分: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覆盖率(2分)=Σ(乡村医生岗位人员)×1000/(各区乡村常住人口数,以市统计局最新公布数据为准)。(1)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覆盖率≥每千服务人口1名乡村医生岗位水平,得满分;(2)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覆盖率<每千服务人口1名乡村医生岗位水平,得分=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覆盖率×分值。

4.3建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补充机制

直接核分:提交本区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多渠道补充和引入书面材料(1分)。(1)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空缺地区,年度内应组织至少一场区级公开招募,否则此项不得分。(2)各区应建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定向培养、公开招聘、上级医疗机构派驻等工作机制,否则此项不得分。

4.4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培训合格率

直接核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培训合格率(1分)=年度内参加培训累计2周及以上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全部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数。得分=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率(%)×分值。

4.5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

直接核分: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2分)=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数/全区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数。(1)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8%,得满分;(2)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8%,得分=(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8%)×分值。

4.6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

直接核分: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2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数/全区全部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数。(1)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8%,得满分;(2)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8%,得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8%)×分值。

三、执业管理(15分)

5.1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占比

直接核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村卫生室占比(1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村卫生室数/全区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数量

5.2基本药物制度执行

现场考核:村卫生室基本药物收入占比(1分)=∑(基本药物收入)/∑(药品收入),≥60%,得1分;<60%按比例得分。

5.3 纳入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机构占比

直接核分:纳入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机构占比(1分)=纳入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村卫生室数/全区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数量。纳入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村卫生室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标准:执行医事服务费、药品从全市采购平台(上级乡镇卫生院代采)购进、药品全部零差率销售。≥30%,得满分,<30%,得分=(纳入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机构占比/30%)×分值

现场考核: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分)。以下情况之一均不得分:(1)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在有效期内;(3)村卫生室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内容不符;(4)村卫生室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内容不符;(5)村卫生室诊室设置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注册范围。

现场考核:查阅村卫生室医护人员的岗位资质及注册证明(3分)。发现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诊疗科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执业和注册要求情况,此项不得分。

现场考核:药品管理(3分)。(1)基本药物使用1分:如未见使用基本药物,此项不得分;(2)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分类摆放、标识清晰(1分);(3)药品在有效期内,开展静脉输液村卫生室要有必要抢救药物(1分)。

现场考核:医疗器械管理(1分)。一证不达标扣0.3分,每证均不达标不得分。医疗器械三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准字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且均在有效期内。

现场考核:医疗废物处理(1分)。每项不达标扣0.5分。(1)诊室内污物处理桶及浸泡消毒液符合相关要求;(2)生活废弃物与医疗废弃物分类存放。

6.6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管理

现场考核:无菌操作及消毒隔离管理(2分)。每项不达标扣0.5分。(1)消毒液定期更换(5-10月份每周更换两次,其余月份每周更换一次);(2)地面可见消毒液喷洒消毒痕迹;(3)紫外线消毒灯可正常使用;(4)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使用后无害化处理措施。

7.1工作内容与补助额度

直接核分:村医基本医疗工作与补助(3分)。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书面证明材料: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年度基本医疗承担工作内容、完成数量质量情况,以及承担基本医疗和使用基本药物补助额度占比。(1)完成数量质量(2分):按照承担工作内容,完成相应数量和质量基本医疗工作,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2)补助额度比例(1分):基本医疗补助额度达到40%,得满分。补助额度不足40%,按比例得分。

现场考核:医疗文书管理(2分)。随机抽取考核年度内8份门诊记录(每季度抽取2份),核实记录完整性规范性。每份医疗文书0.25分,依规范程度酌情扣分。

现场考核:合理用药管理(4分)。按照考核要求,抽取某月(考核前统一确定)所有处方,等间隔抽取10张处方计算其抗菌药物使用率、静脉输液率(当月处方不足10张时,依次在相邻月份里抽取,直至10张止)。得分(1)抗菌药物使用率≤20%,得满分2分;抗菌药物使用率>20%,每超出2%扣0.1分,扣完为止;(2)静脉输液率≤20%,得满分2分;静脉输液率>20%,每超出2%扣0.1分,扣完为止。
注:无法提供处方,此项不得分。

现场考核:村级医疗卫生岗位人员家医签约服务协助完成情况(1分)。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参加的家庭医生团队名单,以及家医签约服务工作分工要求,查阅村级医疗卫生岗位人员家医签约服务工作协助完成情况:(1)完成数量,得0.5分;(2)完成质量,得0.5分。

8.1工作内容与补助额度

直接核分:村医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与补助(4分)。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书面证明材料: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承担工作内容、完成数量质量情况,以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补助额度占比。(1)完成数量质量:按照承担工作内容,完成相应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2)基本公共卫生补助额度比例:补助额度达到60%,得2分。补助额度不足60%,按比例得分。

8.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现场考核:基本公共卫生完成质量(5分)。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承担或协助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工作分工要求,随机抽取其中10件(次)具体工作记录材料,现场核实:(1)记录完整,无信息缺失;(2)内容规范,符合相关工作要求;(3)结果真实,无逻辑矛盾(必要时可电话回访证实)。每件(次)具体工作满分0.5分,依缺失和真实程度酌情扣分。

直接核分:村民满意度(10分)。根据第三方对全区抽样调查结果直接得分。

为便于现场查阅及考核结果的汇总,请各区在考核地点准备好与考核有关的材料,回收的纸质材料各区均需盖章。(其他未尽事宜, 请具体参照考核指标)

一、社区卫生绩效考核材料

社区卫生工作汇报纸质版、WORD版、PPT版。

区级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门急诊药品收入占比的数据监测分析报告、日常质控督导工作总结资料(对应指标1,需上交纸质版)

区卫生计生委建立三级康复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对应指标5,需上交纸质版)。

区级岗位练兵活动总结(含组织情况、经费投入、规模、成效等,对应指标6.2,需上交纸质版)

区级近三年(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入职医务人员相关数据(对应指标6.3,需上交纸质版)。

2017年度区级家庭保健员工作总结(含区级利用情况,健康家庭模式推广覆盖情况,对应指标7,需上交纸质版)

2017年本区已推广全科签约预约诊疗模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对应指标8.2,需上交纸质版)

区级落实绩效工资调整总量上浮政策执行情况总结(对应指标9,需上交纸质版)

2017年度区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方案及具体操作表(对应指标9,需上交纸质版、电子版)

2017年度区级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执行实施原始材料、总结、通报等资料(对应指标9)

2017年度区级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的结果排名及结果应用(如正式通知、财务凭据等)(对应指标9)

区级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的工作方案、工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对应指标10.3,需上交纸质版)

全区开展的社区卫生服务和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材料汇总(该内容作为探索和创新加分项3分依据)(对应指标17,需上交纸质版)

市级提前准备抽签名单、无实体名单,需区级盖章确认后收回。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备

实训室工作制度(对应指标6.1,需上交纸质版、电子版)

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具体落实文件。(对应指标8.2,需上交纸质版)

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部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居民花名册(即第三次上报签约居民花名册,格式请参照原有要求,对应指标8.3)

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2017年对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及具体操作表(对应指标9,需上交纸质版、电子版)

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执行情况,人员绩效考核具体记录(对应指标9)

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结果、绩效工资发放记录。(如公示通知、人事、财务材料等)(对应指标9)

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绩效工资调整总量上浮政策具体执行情况总结(对应指标9)

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在岗在编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防保人员名单(对应指标9)

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长处方居民名单汇总表,所有具体签约居民的报备表、知情同意书、家庭医生签约协议。(对应指标10.1)

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优待制度(对应指标10.2)

(三)家庭医生团队考核准备

2所被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含下属站)的全部家庭医生团队名单(对应指标2,专家抽签后上交纸质版)。

请提前准备考核所需的设备:心肺复苏急救模拟人、注射模拟人、换药包、听诊器、叩诊锤、身高体重测试仪器(可电子)、皮尺、台式血压计、心电图仪、眼底镜、医用手电筒、医用包扎布、治疗车、治疗盘、采血管、一次性采血针、采血器、止血带、一次性垫巾、手消毒液、锐器盒、抗凝管、氧气筒及氧气压力表、湿化瓶、吸氧管2根、胃管。血糖仪、测血糖试纸,除颤仪、简易呼吸器、心电监护仪,注射器、输液管,导尿包,记号笔。

二、村级医疗卫生考核材料

1.村级医疗卫生工作汇报纸质版、WORD版、PPT版。

2.区级乡村医生岗位管理制度、同时有建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准入及退出机制(对应指标1.1;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3.辖区行政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材料(对应指标1.2;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4.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计划材料(对应指标1.2;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5.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和社会保障相关文件,包含: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购买服务补助、养老保险、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医疗责任保险,明确具体标准(对应指标1.3;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6.对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标准相关文件(对应指标1.4;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7.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应指标1.5;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8.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提高学历、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激励机制文件(对应指标1.6;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9.全区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与对应的补助资金发放材料(对应指标2.5;现场查阅)。

10.全区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补助资金发放支出凭单(对应指标2.6;现场查阅)。

11.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常规数据监测《社区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表》(S1-1)中“既没有村卫生室又没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行政村数量>0的地区,即: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100%的地区,需提交未设置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村名单及服务覆盖方式说明(详见模版;对应指标3.1、3.2;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12.区级卫生计生部门核准可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或设置观察室的村卫生室名单(对应指标3.3;现场考核)。

13.提交本区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多渠道补充和引入书面材料(对应指标4.3;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14.全区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名单(对应指标5.1;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15.全区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村卫生室名单(对应指标5.2;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16.提交考核年度内正式实施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创新纸质材料(对应指标10.1;加盖公章提交纸版)。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准备

1.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管理相关制度材料(对应指标2.1;现场查阅)

2.对辖区所有村卫生室进行基本药物代采代发的记录(对应指标2.2;现场查阅)

3.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指导过程记录(对应指标2.3;现场查阅)。

4.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会议过程(对应指标2.4;现场查阅)。

5.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过程记录、结果公示记录及反馈结果处理意见相关材料(对应指标2.5;现场查阅)。

6.所考核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年度基本医疗承担工作内容、完成数量质量情况,以及承担基本医疗和使用基本药物补助额度占比(对应指标7.1;加盖机构公章提交纸版)。

7.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参加的家庭医生团队名单,以及家医签约服务工作分工要求,及协助完成情况(对应指标7.4;现场查阅)。

8.所考核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承担工作内容、完成数量质量情况,以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补助额度占比(对应指标8.1;加盖机构公章提交纸版)。

9.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承担或协助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工作分工要求,并且提供全年具体工作记录(对应指标8.2;现场查阅)

1.村卫生室医护人员培训合格证(对应指标2.7;现场查阅)

2.村卫生室药品收入相关材料(对应指标5.2;现场查阅)

3.村卫生室医护人员岗位资质及注册证明(对应指标6.2;现场查阅)

4.医疗器械三证(对应指标6.4;现场查阅)

5.2017年度门诊记录(对应指标7.2;现场查阅)

6.2017年度处方记录(对应指标7.3;现场查阅)附件4

社区卫生绩效考核联系人

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联系人

区级推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根据《厦门大学教职员工聘用制度试行办法》《厦门大学职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厦门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改革方案》《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及工勤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就党政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2017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模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级党政管理人员、聘任制院长和副院长;

(二)科级以下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简称科级以下人员)。

 具体名单由人事处导入人事信息系统(/webhr),各单位秘书登录系统核对。

(一)党政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绩效考核模拟

/)进行内部测评。内部测评人员范围如下:

(1)机关部处:本单位全体人员。

(2)教学科研单位:本单位全体党政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

(3)直属单位:参加内部测评的人数不少于50人(如单位人数不足50人,则为本单位全体人员),具体名单由各单位确定。

。联系人和电话:叶雅璇(2186238)、王志煌(2186239)、林一奇(2186239,技术方面)。

1.各单位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考核对象的15%以内,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其尾数不予保留。6人的单位,每年有1个优秀名额;3-5人的单位,每两年有1个优秀名额;2人及以下的单位,每三年有1个优秀名额。

2.除学校任命的干部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集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原属事业编制岗位的人员由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3.在嘉庚学院工作的处级党政管理人员由嘉庚学院董事会负责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4.辅导员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实施,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勤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

5.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年度考核应写具体评语,不定等次。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按正常情况参加考核。

6.本年度调整校内单位的,上半年(6月30日之前,下同)变动的在现单位参加考核;下半年(7月1日起,下同)变动的在原单位参加考核。本年度其他系列转聘为职员系列的,上半年转聘的参加党政管理人员考核,下半年转聘的不参加党政管理人员考核。

7.经学校批准同意外派、挂职或借调的人员,本年度在外单位工作不超过6个月的,由本校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超过6个月的,由派驻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应提交学校人事处存档。

8.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只对在岗期间进行考核。

9.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0.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


首创股份东南大区对公司进行2017年度绩效考核

      企业管理部  张卉  1月17日至18日,东南大区副总经理韩刚、财务总监陈静、运管部经理陆思泽等一行六人,赴徐州首创进行2017年度绩效考核。

17日下午,全体高管、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员工代表在十楼会议室参加绩效考核会议。总经理杨震首先做了2017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报告。杨总说,在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之下,2017年度徐州首创共计减亏2870万元,水费回收率98.32%,产销差率实际完成24.98%,较去年下降近7个百分点;售水量实际完成12053.01万吨,较去年增加1711.19万吨。较好的完成了整合徐州供水市场、调整水价、追缴康宏供水公司欠费、技改、项目管理维护等主要工作。在重点工作完成方面,建立了核心业务流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了制度管理体系,实施营收片区化管理,实行平行业务部门牵头制。协办“首创集团首届职工技能竞赛暨首创股份首届‘水务工匠’杯(管道工)技能竞赛”活动和中国工程院“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饮用水安全保障高端论坛会议”两次高水平高规格的大型会议。

      公司其他高管也针对各自分管的业务做了述职述廉报告。

      随后,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职工代表共计40余人对公司高管进行了民主测评。

      东南大区财务总监陈静表示,徐州首创2017年度在预算亏损的情况下,实现了扭亏为赢,给了大区一个惊喜。在资金的调度、全面预算管理、财务制度2.0版本的上线及政策资金的争取方面成绩显著。

东南大区副总经理韩刚做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对徐州首创领导班子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褒奖,2017年度全面超额完成任务,对于大幅度的减亏,产销差率大幅度下降,康宏历史水费的追缴,水费回收等工作的圆满完成,大区非常满意。宣传方面,徐州首创能以经营工作为中心,两次大型会议的成功承办给大区争了光,股份明确给予加分奖励。对于股份运营上的支持、慧创公司能力建设上的支持以及党务方面、财务方面、工程方面上的成绩均表示赞赏。

最后韩总对公司2018年的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在对内方面,首先,要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包括维稳工作。近期,总部将对下属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暨安全生产督导。其次,在提质增效方面,内控管理、供水市场开拓等业务点上要继续深化,明确增值点,要提前做好谋划工作。另外,产销差要在2017年的基础上有新的突破,水价调整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对外方面,第一、要依托地方政府的支持,要高度重视,加强业务沟通,做好公关维护工作;第二、供水市场整合进一步落实;第三、加大投资市场的拓展,重点关注苏北市场;第四、项目公司要做精,徐州首创发挥苏北地区龙头老大的带头作用,对邳州、泗县首创在内控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另外,在党风廉政、“三重一大”工作、纪检监察方面,还需继续加强。

      会后,考核工作小组检查了年度工作资料。并于18日上午,分赴徐庄水厂和财务部考核了工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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