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哪些情形税务机关可以税务部门取消核定征收收企业所得税

  问:我公司是河南郑州一家从事贸易批发的小规模企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请问申请查账征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国税发[号)第十条规定,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在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完成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有征收方式,以及纳税人因发生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影响其原核定应税所得率及应纳税额的,须按照以下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一)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变更(调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审批表》)。
  (二)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审批表》后,委托税收管理员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并在《调查表》上填写意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做出鉴定意见,报县(市、区)税务机关认定后,送达纳税人执行。
  (三)纳税人在未接到变更通知以前,原有征收方式及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额继续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贵企业不再属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六种情形,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全文共932字节&&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任何组织未经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
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V8.1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大连龙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站所有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 经营许可证编号:,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申报系统全国免费技术支持热线:()
客户服务中心热线:()
投诉邮箱: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上海祥仁代理注册公司 曾小姐:021-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2015上海哪些企业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当前位置 &
& 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有哪些风险
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有哪些风险
我所服务的一些建筑企业,在查账过程中,发现企业会计凭证中有大量的白条和不规范的票据的存在,这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税务风险。据了解该企业因施工的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大,材料采购大都比较零星且品种繁多,尤其是一些资源性材料(比如沙石)都是垄断在当地少数人手中,不但价格高且根本无法取得正规票据,为了节约成本,没有及时取得正规发票,造成企业会计凭证中存在用其他票据和大量白条入帐的现象,不但增加了项目成本同时也很难正常核算工程施工成本,企业一但被税务稽查,给企业带来很大风险。因此我们建议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所得税以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税务机关对哪些企业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及时完成对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
核定征收企业按什么预缴所得税,如何申报
采取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X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X应税所得率
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做账风险点在哪里
1、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以后,白条和收据可以入账吗?
根据《会计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因此企业即使实行核定征收后,也应按照规定取得正式发票,财政票据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入账。应取得发票而未取得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2、税务机关对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白条入账,是否需要按查账征收方式进行稽查和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规定,各地有一些规定:
参考1、广西地税《关于明确若干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10]19号)规定: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证据证明以前核定征收的税款偏低,不定性为偷、逃、抗税的,不宜进行税款追缴,也不作为违法行为来处理,但可以作为下一年度核定调整的依据.
参考2、河北地税《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实行定率征收企业,按全年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实际经营核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比较,其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
3、核定征收企业会计利润大于应税所得率,可能面临补税风险,如何应对?
案例:一小型企业,税务机关认定为核定征收,确定应税所得率为10%;企业会计报表年收入1000万元,会计利润为300万元,按核定征收缴纳所得税25万元.
造成会计利润300万元的原因是企业核定后,有些支出没有发票,取得的白条没有入账所致.稽查要求按会计利润补税.
我们建议企业应对此税务危机处理方法如下:
(1)承认会计处理错误,会计信息失真。
(2)坚持核定征收。坚持成本费用核算不实。
(3)协调,可同意稽查重新核定应税所得率。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内容全部来自内容作者或互联网自动抓取,关爱通不产生内容。以上的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关爱通观点或立场。关爱通力求此信息所述内容及观点的客观公正,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也不保证未来内容不会发生变更。
如本网展示内容的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关爱通会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邮箱:yao.电话:021-5
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有哪些风险&&相关文章
看过 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有哪些风险 还看过
推荐文章推荐专题
夏日专享好礼税务机关可以对具备哪些情形的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版权与免责声明:①凡信息来源注明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转载使用。经同意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信息来源未注明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要注明其实际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正文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17:09:35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4年《经济法》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小编“娜写年华”]本篇为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之《经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八节高频考点精讲: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本节内容主要介绍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本篇知识点关系:经济法 &&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八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考情分析】
  考频:☆
  【本节目录】
  1.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主要规定如下:
  1.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毁损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该办法。
  2.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3.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4.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5.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本文内容版权归东奥会计在线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娜写年华
上一个文章:
下一个文章:
中级职称导航
中级职称网课
招生方案科目价格 / 购买
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经济法
名师编写权威专业
针对性强覆盖面广
解答详细质量可靠
一书在手轻松过关
&&官方微信
东奥会计在线
微信号:dongaocom
&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职称考试通
职称考试通
2015中级考后热点
微信关注东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税务局核定征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