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可以擅自拆除业主装在楼梯口的防盗门天地钩怎么拆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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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扇防盗门,装得实在不是地方 业主物业各执一词
因为这扇门,原本公用的楼梯部分,成了私人空间。
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
“我家住在5楼,6楼的邻居在楼道里装了一扇防盗门,把通往楼顶的通道全堵了,如果着火的话,太不安全了,去向物业反映,也不管,我都不想交物业费了。”近日,应先生在金华本地一论坛上发帖,说了他最近遇到的闹心事。
  5楼通往6楼的楼梯上,装了一扇防盗门
  应先生家住江南的江滨小区,他所在的单元楼一共4个单元,6层。应先生家所在的这个单元结构有些特殊,每个单元只有一户人家,他的家在5楼。
  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应先生所说的防盗门装在5楼到6楼之间的楼梯上。这扇门看起来挺新,应该装上没多久,把整个楼道堵得严严实实,如果楼上住户不开门,楼下的人根本上不去。
  “他们在楼梯上铺了地毯,防盗门一装,这部分本来属于公共部分的,现在全成他家私人的空间了。”最让应先生感到不安的是,这等于把消防通道堵了,“万一楼下发生火灾,我们上不去,下也下不来,该怎么办呢?”
  应先生说,这套房子本来是他父母在住,他是两三年前搬回来的,之前不知道6楼是这个样子,“上面住着一对夫妻,还有两个小孩,他们不同意拆掉,去找物业,物业也不管。”
  6楼说,这扇门十几年前就装了,这次只是换了一扇新的
  随后,记者试着敲了敲这扇横立在楼梯上,关得很严密的防盗门,一两分钟后,一个小姑娘开门探出了头。
  透过门缝,只见通往6楼的楼道上铺着一段红色的地毯,楼梯扶手被改造成了黄色的木头,原来两三平方米的公共通道上铺了水磨石,摆放着一些杂物,旁边的墙壁上安放着消防栓。
  “你爸爸妈妈在家吗?”记者问,小姑娘一闪上了楼,一会儿,一位30多岁的女子从楼梯上往下看。
  记者说明来意后,她表示很诧异,“我们1997年就住在这里了,当时就在这楼道上装了一扇铁门,是经过楼上楼下邻居同意的,也没有人来说有问题啊。”
  “因为原来的门旧了,这扇防盗门是新换上的,这也是经过物业同意的。”她说,他们这里因为每层只有一户人家,独门独户的,所以才在楼梯上装了防盗门,“要是有两户住,就不会了。如果有邻居有意见,可以直接来跟我们说的,我们这里邻里关系都挺好的。”
  记者称能不能上去看看,被拒绝了。
  物业:没权审批,会和6楼住户协调并拆除
  那么,安装这扇防盗门,是不是真的经过小区物业同意呢?
  负责管理江滨小区的是金发物业。一位姓蒋的负责人表示,他并没有听到过小区居民反映这扇防盗门的投诉。不过,他对6楼那户人家还有些印象,原因是在几年前,这位业主曾将屋顶重新改造,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来干预过。
  那么,那扇防盗门是经过物业审批过的吗?
  “物业是服务小区的,哪有权力批这种事情,我只记得好几年前因为屋顶漏水,他们要自己弄,来物业问过。”蒋先生说,但记不清楚当时那道门有没有安装上去,“不过其他幢的业主,也有在楼道里安装了门,我们去通知拆除过的。”
  蒋先生表示,业主如果私自在楼道里安装防盗门,最好自己拆掉,“实在不行,我们将会通知行政执法人员。”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金华三江街道江滨社区居委会,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公共楼梯围起来作为私人使用是不允许的,“上次出租屋消防检查时就明确了,一幢楼房至少要有两条消防通道,这位业主的做法消防隐患很大,一旦有突发事件,后果较为严重。”
  曹姓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协助物业处理此事。
吴朝香 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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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帮帮帮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廖蔚 给自家房子装个防盗门对业主来说再平常不过了,但东城一小区业主叶先生安装防盗门后,却被邻居告上法院,称防盗门打开时严重影响邻居出行,要求叶先生拆掉。法院经现场勘查,判叶先生拆除防盗门。  叶先生与汪先生是东莞东城区某小区的邻居,两家入户大门相隔约1米远。去年6月17日,叶先生安装了一扇向外开启的全封闭式防盗铁门。  邻居汪先生认为该防盗门影响他们一家人安全通行,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物业管理随后向叶先生发出《整改通知》,希望叶先生及时整改,恢复原貌,但叶先生没有理会。随后汪先生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叶先生拆除该防盗门。  庭上叶先生则辩称,根据日常生活习惯,业主进出防盗门只需打开30度角即可,持续时间不会超过两秒。“即使开到90度,也只不过是瞬间,马上就会立刻关门。”叶先生还认为公共走道有两盏明亮的感应灯,开门时里外的人都能看清楚走道上情况,因此他觉得该防盗门并不存在汪先生所说的那些安全隐患。  经市第一法院现场勘查,由于该小区楼层公共走道设置不足,汪先生与叶先生两户门紧挨一起,汪先生回家或出门必须经过叶先生家门前,而公共过道仅有110厘米。当叶先生安装的向通道开启的防盗门垂直打开时,过道只剩下12厘米的空间,防盗门几乎完全堵住走道,确实会对汪先生一家的通行造成妨碍。法院最终判叶先生拆除防盗门。  法官称,“叶先生可选择安装平拉式防盗门、报警系统等其他方式加强安防,加装向通道开启的防盗门并非唯一方式。”业主“霸” 楼道 法院强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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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内有人吗?没人我们就开锁拆门了。”海淀法院执行法官上午来到北蜂窝路5号院,对霸占楼道公共空间的业主的户门进行了强制拆改。   上午10时许,记者随海淀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北蜂窝路5号院,小区物业请来的开锁公司及施工人员已来到楼道内等候。   小区物业向记者介绍,住在7层的业主马先生2009年申请装修,小区物业在巡检时发现马先生擅自将户门向楼道外移了约2米,占用了公共空间。   物业公司要求马先生恢复原状遭拒后将其告上法庭。两审判决均判令马先生将擅自外移的入户门拆除,恢复入户门原状。马先生却一直拒绝履行判决。   “如此侵占公共空间,是一种没有公德的行为。”执行法官向记者介绍。   为了减少对防盗门的破坏,执行法官先让开锁人员开锁,不过开锁人员花了15分钟也没能打开门,最后法官只好让物业施工人员用铁锤将防盗门强制拆下。   文/ 本报记者 李奎   霸占公共区域的防盗门被法院强制拆除   摄/记者 曹博远
【】【】【】【】【】【一键分享近两百业主违规加装防盗门_新浪新闻
  原标题:近两百业主违规加装防盗门  城管部门:如不拆除整改将逐步立案、处罚
  广州日报讯 (记者黄健源 通讯员杨倩倩、梁冬)记者昨日从禅城区城管部门获悉,城管部门将对季华五路佛山万科广场小区191户业主擅自占用门前物业共用部位安装防盗门的违法行为进行逐步立案,另外还有两户业主已自行拆除占用公共部分的防盗门。
  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引纠纷
  据了解,当事人之一唐先生于2014年购买了该万科广场小区的一套房子。装修新房时,他发现相邻多户业主将门前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安装防盗门,于是他也效仿安装。去年1月他被邻居投诉到禅城区环城局祖庙分局。祖庙分局在去年6月已进行立案以及处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唐先生表示,该处万科楼盘大部分业主都占用了门前物业共用部位,其将上述情况向祖庙分局进行了反映并提出行政复议。
  记者来到该小区,在唐先生家门外,记者看到其房门外约1米长的公共通道已安装上了防盗铁门。记者发现,在该楼盘不少楼层的相同位置都存在门前物业共用部位被占用安装防盗门的情况。有的将防盗门外扩了约1米,而有的近两米,更有甚者占用了消防通道。
  据执法人员介绍,上述情况集中出现在该楼盘的4、5、7、8座,193户都有不同程度的占用门前物业共用部位安装防盗门的情况,大部分已经装好,余下的已被执法人员叫停。
  祖庙城管部门已经介入
  在出现上述情况后,祖庙分局于去年7月至今年1月已陆续开出75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业主进行整改并到祖庙分局接受询问调查,截至今年3月,其中的两户业主已自行拆除占用公共部分的防盗门。
  3月1日,由祖庙分局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就业主占用物业共用部位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强调由于业主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的行为,要求其拆除整改。如不拆除整改,执法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违法当事人进行逐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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