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产法院判决后债务人逃跑欠我法院判决后债务人逃跑,我判决书刚下来

借款人躲债不还 能否申请拍卖其房产
10:54:45来源:广西法治日报责任编辑:罗方荣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11年5月,朱某夫妇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我借款10万元。我通过银行将钱汇到朱某的账户。朱某夫妇给我出具欠条,上面写明利息计算方式,但没写具体还款日期。后来,朱某夫妇举家外出,我一直无法与他们联系。无奈之下,我向法院起诉要求朱某夫妇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申请法院对朱某夫妇所有的一套用于居住的商品房进行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了朱某夫妇的这套房产。法院审理后,判决朱某夫妇归还我借款本息。判决书生效后,朱某夫妇仍不履行判决,我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朱某夫妇除上述房产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请问,我可以请求法院拍卖朱某夫妇的房产用于清偿他们拖欠我的债务吗?
  读者小王
  合法的债务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由于法院查明目前朱某夫妇只有名下的一套房产,该处房屋也是朱某一家原居住所用,因此能否采取拍卖的方法强制执行,法院在考虑这套房产面积的大小、评估的价值等情况后做出决定。你可以申请法院依法拍卖朱某夫妇的这套房产,法院会依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法院能否拍卖债务人唯一闲置房产进行清偿?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田志超
  问:我借给朋友秦某夫妇一百二十万元作为做生意的周转资金,秦某出具了欠条上面写明按月利息计算,但并无写明具体还款日期。之后,秦某夫妇举家外出多年并与我失去联系。我向法院起诉要求秦某夫妇归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同时申请法院对秦某家的一间260平方米的商品房进行财产保全。在法院进行生效裁判后,秦某夫妇仍然下落不明,我便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调查,廖某夫妇除此处房产,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秦某夫妇的此处房产能否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
  答: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该房屋不是秦某夫妇生活所必需的房屋,秦某一家外出多年并未在该房屋中居住,可以认定其唯一房产状态只是一个假象,该假象不能成为阻碍执行的事由。因此,法院可以根据你的申请对秦某的这套住房进行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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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接到法院判决书后,偷偷将房产卖掉,然后跑路,这房产买卖是否合法?
江苏-南京&12-24 17:11&&悬赏 0&&发布者:yanmin…… & 回答:(5)
债务人借我十万元,逾期一年不还,我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下达了判决书,仍不还,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就在此时债务人偷偷将自己的房产卖掉,然后一家跑路。请问债务人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可不可以要求法院追查这个房产?谢谢!再问一句债务人这种做法够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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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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