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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苴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於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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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迫切需要的商账追收情形: 1、 账龄超过9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 2、 企业通過自身力量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 3、 想收回现款又不想破坏客户关系,维持正常交易的应收账款; 4、 因各种纠纷得不到解决長期僵持的应收账款; 5、 因证据瑕疵,有诉讼风险的问题账款; 6、 因债务人逃避债务在胜诉后难以执行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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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借款雙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叻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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