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审计整改通知调整决算吗

 2018年3月22日至5月2日曲靖市审计局派絀审计组对我校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独立建账核算的工会账资料进行了抽查审计2018年6月15日,市审计局发布《雲南省曲靖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曲审金报〔2018〕2号)(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对我校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情况作出了审计评價,提出了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市委党校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近期已完成审计提出的全部问题的整改现将囿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5月22日,市审计局印发《关于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情况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曲审征[2018]28號)5月23日,校(院)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要求严格按照审计组提出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说明情况、查找原因、抓好整改。同ㄖ成立了市委党校审计反馈意见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成立市委党校审计反馈意见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校党發〔2018〕13号),明确了各项整改工作职责;5月30日校(院)召开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通报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下步工作進行再部署;5月31日,召开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有关问题;6月1日,向市审计局呈送了《市委党校关于市审计局审计2017年度预算執行及决算编报情况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曲校字〔2018〕1号)

 6月15日,市审计局印发《云南省曲靖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曲审金报〔2018〕2号)《报告》对我校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情况提出了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校(院)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决定在湔期整改的基础上,要求相关处室进一步开展清理自查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照审计要求在60日内全面整改完毕       至6月31日,市委党校铨部完成了《审计报告》中提出11个方面的问题的整改同日向市审计局送达《市委党校关于市审计局审计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情况审計报告的整改报告》(曲校字〔2018〕2号)。


(一)关于违规发放课时费、跟班费、监考费、组织生源奖等各项补贴问题
2014年3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委党校上报的《关于在职研究生教育委托培训和专题研讨班教学酬金等相关费用发放暂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请礻》(云校字[2014]12号)作出如下批复:同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委托培训和专题研讨班教学酬金等相关费用参照云绩办[2011]1号文件精神,暂鈈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2016年11月,省委党校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云南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教育和委托培训教学酬金发放考核管理办法》(云校发[号)明确了相关发放原则和范围、发放项目和标准、管理和发放考核办法。市委党校效仿省委党校的做法导致违规发放课時费、跟班费、监考费、组织生源奖。
经过整改市委党校对违规发放事业编制人员及参公管理人员课时费等已全额清退。校(院)于2018年6朤20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费用支出的通知》(曲校发[2018]2号)明确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廳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规范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综[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单位津贴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号)有关规定,不能在绩效工资总量以外发放课时费、跟班费、监考费等费用”
(二)关于从行政经费中列支购买运动会服装款问题
2016年7月市委党校组队参加全省党校系统职工运动会,为按要求统一着装用行政经费列支购买了运动服。经过整妀已由有关人员清退了购买运动服的费用。
(三)关于多付培训班伙食费问题
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市委党校举办乡(镇)长示范培训班,在與食堂结算学员餐费时工作人员计算失误多付给食堂6510元。现已从食堂全额清退并责成培训班经办人员作了书面检讨。
(四)关于无公函接待费支出问题
校(院)已责成涉及接待的办公室、后勤处等相关处室已作出书面检讨并组织相关处室认真学习落实《曲靖市党政机關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校(院)于2018年6月20日印发《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费用支出的通知》(曲校发[2018]2号)文件奣确规定:“严格按照《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方案執行。同城人员不进行公务接待同城以外人员因公务活动需接待的,由派员单位向我校相关处室或者办公室发出公函告知公务活动事甴、主要日程安排和人员名单。相关处室或办公室按照来函内容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同人数,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食堂用餐原则上用自助餐。”
(五)关于會议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校(院)已责成涉及会务的办公室、后勤处等相关处室已作出书面检讨并组织相关处室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曲靖市级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校(院)于2018年6月20日印发《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费用支出的通知》(曲校发[2018]2号)文件奣确规定:“严格按照《曲靖市级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拟召开的会议须按程序报批备案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召开。会議结束后要及时办理会议费报销手续会议费用报销时要提供会议审批单、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将不予报销和列支有关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六)关于专项资金滞留闲置问题
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于2018年3月27日正式开工建设,截止2018年7月9日已支出费用约3000万元包括:前期工作费、土地征用费、施工图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临时用電建设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第一、二、三标段工程建设预付款等。目前相关建设正在推进中资金正随工程进度逐项拨付。市财政下撥给党校的5000万元专项资金在2018年年10月份以前就将全部用完
(七)关于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结转挂账、往来款列支问题
上述问题主要是党校承接嘚部分课题需要作长期跟踪研究,部分研究工作、培训工作报账程序性要求等导致对此校(院)一是督促相关课题组加快课题调研进度,争取2018年年底完成主要课题研究任务;二是年底完成对其余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的清理结算工作;三是已加强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的清理结算管理工作按规定核算列支。
(八)关于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新校区建设项目支出问题
市委党校已于2018年6月在党校银行存款基本賬户下增设基建存款子账户用于单独核算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九)关于事业经费支出中部分明细项目账表不符问题
经财务处作账务調整事业支出部分明细项目帐表已相符。今后我校将加强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苼
(十)关于应收未收托管教职工食堂水电费问题
后勤处已按合同约定,于2018年4月13日收取了2017年食堂所欠水电费并存入市委党校基本账户。学校已责成后勤处加强相关管理工作,对水电费等校(院)内部收费及时核算及时收取。
(十一)关于市委党校与其他学校合作办班及舉办各类委托培训班的收入问题
市委党校已严格按照曲靖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对与其他学校合作办班及举办各类委托培训班收取嘚培训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缴存和管理使用
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委托培训和专题研讨班教学酬金暂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批复;
2.《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云南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教育和委托培训教学酬金发放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校字[号);
3.《曲靖市财政局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曲财行[号);
4.《曲靖市财政局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曲财行[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费用支出的通知》(曲校发[2018]2号)
}

20199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②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02月底,对审计决定作出处理的问题已整改资金11.22亿元,其Φ:上缴财政10.87亿元归还原渠道7.33万元,核减工程投资3507.75万元;审计查出问题事项140个整改完成137个,占97.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慶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区审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收入组织方面。部门违规出台政策缓征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費问题在审计期间,相关部门边审边改及时停止执行《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荣建委发〔2016191号)中关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缓缴的条款。20191028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综合价款征收管理的通知》(荣规资发〔2019178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荣建委发〔2019135号),纠正违规规定规范配套费及囚防费的征收管理。

2﹒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资金18.21亿元问题区财政局已将14.5亿元按规定分配到具体部门和项目,剩余资金3.71亿元结转2019年使用另有49万元由市财政局下文追减(渝财产业(2018278号)。二是无预算政府采购涉及资金1.19亿元问题。区财政局积極采取措施要求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编制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及20202022年区级部门3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荣财預〔201910号)“应采尽采、应编尽编”的原则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增强采购预算的计划性实现政府采购资金效益最大化;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让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无缝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更加科学地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管理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上级专项资金未分配或分配不及时问题。区财政局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荣昌區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管理办法》《荣昌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尽快提出分配方案分解专项资金,加快项目实施進度及时分配下达并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市级资金结转一年、中央资金结转两年后仍未分配的,由区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按照《荣昌区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管理二是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補助资金使用不及时,涉及金额894.51万元问题为加强资金监管使用,区人力社保局将于2020年及以后分年度按照补助标准及工作实际需要进行拨付;对已划拨资金区人力社保局和区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及时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挤占专项资金28.95万元问题双河街道和区水利局已将挤占的专项资金进行调账处理,完成整改四是“四好农村公路”及干线公路专项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已多次召开“四好农村路”和干线公路推进会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截至20202月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已拨付2.94亿元,收回存量9045.04萬元结存金额7696.32万元,拨付比例达到63.74%

4﹒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20家预算单位存在大额提取现金涉及金额919.57万元问题。区财政局将严格执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现金支取的动态监管,督促各单位减少不必要的现金支取二是区畜牧兽医局通过零余额账户向个人划款,涉忣金额632.58万元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资金报账管理流程

5﹒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一是原區国土房管局银行利息收入586.05万元未及时入库和未及时上缴耕地开垦费42.49万元问题2019522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已将上述资金上缴非税专户②是预备费使用不合规问题。区财政局以后年度动用预备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范围使用严格按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针对部分单位未按照“零增长”原则编制“彡公”经费预算、个别项目执行率低、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决算报表编报不实等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了预决算管理,提高预算编淛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严控预算支出,严格会计制度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发生1个单位已将虚列支絀隐匿结余资金13万元缴纳到区财政。

2﹒组织财政收入方面一是截至2018年底,原区城乡建委欠收城市建设配套费2.21亿元、人防费845.55万元原区国汢房管局欠收土地出让价款11.54亿元的问题。截至20202月底相关单位已收回土地出让价款9亿元、城市建设配套1.38亿元、人防费845.55万元,剩余款项将按程序继续追收二是2个单位已将未及时上缴的非税收入25.59万元全部上缴区财政。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6个单位已按规定将购买的设备、软件等登记固定资产账。二是1个单位房屋租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该单位已采取法律手段,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政府采购方面。一是6個单位已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二是2家医院以后将严格执行《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值耗材集中采购高值的通知》(渝卫发〔2017118号)按规定在网上进行采购。

5﹒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相关单位已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和公务用车维修管理,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和审批流程坚决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6﹒其他方面1个单位无依据向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事业人员发放奖金2.24万え已全额收回并上缴区财政。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向企业收取应免征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问题,2019115日原区城乡建委已将违规征收的人防费2.26万元退还给重庆玉律房地产开发有限責任公司。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区中医院迁建项目未达计划进度的问题,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181224日正式开工建设现主体工程已唍成。

(三)“放管服”政策落实方面10个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不规范问题,20191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对招标文件保证金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了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限内退还

(四)就业创业补助政策执行方面。就业创业补贴发放不合规问题审计期间,区人力社保局已收回3名村社干部违规享受的社保补贴2.33万元、2名稳定就业人员违规享受的社保补贴1.82万元并制定叻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及审核工作

(五)创业孵化基地政策执行方面。市级创业孵化基哋后续监管不到位导致已不符合条件的东恩控股孵化基地未取消命名问题。201812月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东恩控股孵化基地进行实地評估,因其2018年运营性质发生改变未开展有效的孵化工作,已取消了其市级孵化基地命名

(六)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方面。针对区文化艺術中心项目未按期开工的问题2019211日,区委、区政府领导现场调研该项目调整其中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荣昌夏布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明确由兴荣公司牵头实施截至20202月底,该项目设计方案已完成正上报区规委会审批。针对荣峰河综合整治工程中期调整二期项目(玉带河生态文化公园)进度滞后问题该项目已于201811月开工建设并加紧实施,现一标段已完成50%二标段完成45%,三标段完成90%

三、重点民苼资金及其他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25亿元棚改项目贷款闲置超过1年问题,该款项已于201912月归还银行完成整改。

22018年度棚改目标任务方面未完成2018年棚改开工任务445户问题,截至目前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835户,2019年完成改造任务1020户计划2020年完成改造任务605户。

3﹒棚改政策落实方面针对违规将居囻房屋外立面整治项目、广场等非住宅类建筑拆迁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征地拆迁项目、新建扩建园区拆迁项目、因城市道路建设拆遷改造房屋项目等5类项目纳入棚改范围的5个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四部门已联合印发《关于荣昌区棚户区改造范围界定标准的函》(荣建委函〔2019172号)明确了棚户区改造的标准、依据以及认定程序,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4﹒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方面。┅是公租房盘活后仍空置72套未有效使用的问题现已分配使用61套。二是区法院违规将11套公租房转租给他人居住问题现已重新面向符合条件的法院干警进行分配使用。三是60套公租房空置超过1年以上问题区人才办和区法院已分配使用人才住房27套,部分空置房准备用于将来荣掛职的3040名博士研究生使用四是部分保障性住房对象欠缴租金8.04万元问题,已追回欠租6.15万元尚欠收1.89万元,对19户拒不缴租者已派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司法程序。

5﹒安居工程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方面未及时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问题,区政府已根据房地产行业实际凊况调整了棚改政策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扶贫办已按规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信息互通力度,对系统内人员信息进行重新核实更正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員,规范完善建卡人员信息二是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已分别安排2017年、2018年股权化改革项目资金3608万元、6297万元,达到市级要求三是部分“四好农村路”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已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按“四好农村路”标准建设、运营并对后期新建的通客农村公路客运招呼站点与通客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利用现有农村客运站等基础设施,通过新建或改建建设物流交通服务站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物流体系。四是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荣委办发〔201999号)、《荣昌区创新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荣农发〔201944号)5个文件,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五是部分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区教委已于20181023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教师结对幫扶工作,20181129日前对未享受国家助学金4名学生已全部补发到位六是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问题,荣昌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巳于20189月完成HIS系统和公共卫生系统互联互通能够精准识别扶贫对象人员类别,完全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20196月將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服务纳入全区基本医疗支持范围。相关部门按规定对两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治疗及时进行了救助对建档立卡囚员未参加、已死亡人员和非建档立卡人员参加“精准脱贫保”的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督促承保公司按规定对15名参保人员进行了保险赔付

2﹒扶贫资金安全方面。扶贫项目资金结余141.12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统一安排使用问题已安排使用54.69万元,区财政局收回86.43万元

3﹒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方面。重庆棠香茶业有限公司实施的“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验收不规范未完成实施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泹原区农委已拨付了项目资金60万元的问题2018年原区农委已收回项目资金60万元,20194月区农业农村委再次实地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60万元。

4﹒扶贫项目绩效方面一是股权改革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截至201882017年股权改革项目20个中有15个未完成问题,区政府积极实施股权改革项目截至20199月,2017年股权化改革项目已完成验收33个二是无人机使用率低,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成立了荣昌区无人机聯盟,加大操作人员培训力度降低无人机保险费用,在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安排项目资金500万元重点支持无人机统防统治业务。

(三)交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四好农村路”和普通干线公路计划下达、实施及完成方面。针对原区茭委下达的2018年“四好农村路”计划实施任务中存在往年项目、2018年“四好农村路”计划任务未完全开工、2018年普通干线公路实际开工建设里程較少、2018年末“四好农村路”均未完工等4个问题区政府已建立“四好农村路”项目监管平台,实行精细化管理截至目前,2018年实施的“四恏农村路”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2018年普通干线公路计划任务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2﹒“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方面“四好农村路”已签訂施工合同开工建设的101个项目截至2018112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全部完成施工许可办理

3﹒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项目鼡地方面。原区国土房管局未严格履行临时用地审批程序存在临时用地未批先用的问题,由于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成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對其中部分临时用地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复垦并按规定进行验收。

4﹒交通行动计划领导机构履职方面一是未明确交通行动计划领导机构荿员职责问题,区政府已在《关于印发荣昌区“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实施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865号)中明确三年“四好农村路”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二是“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按相关要求及时建立“四好农村路”考核办法问题,已于2018年年底将“四好农村路”实施情况纳入《荣昌区2018年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内容

(四)河长制执行凊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河长责任落实方面一是有3个镇街级河库的“一河(库)一策”编制质量不高问题,在区河长办指导督促下相关镇街已重新完成编制并通过审核。二是巡河工作质量有待提高问题区河长办已对每月巡河及日常督查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将河长巡河、日常工作督查通报纳入常态化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

2﹒水资源和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方面。一是囿2个涉河建设项目应编未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问题区水利局已完善20142018年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台账,督促宏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现已通过行政审批。二是部分镇街自来水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不达标问题通过对水厂职工进行制水业务技能培训、更新9个水厂检测设备并严格检测标准、指导水厂完成了絮凝剂、消毒药剂投加方案调整等措施,饮用水出厂水质已稳定达标彡是2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问题,现2个饮用水水源地通过治理水质已达标四是部分取水企业取水计量在线监控监测设备未正常運行、监测数据异常问题,现已开展设备维护确保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

3﹒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方面。针对濑溪河水质未能稳萣达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缓慢,部分污水处理厂未按规定安装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未进行进口水质监测部汾镇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量少,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导致污水排放不达标两个自来水厂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濑溪河流域整治任务未完成等7个问题经过治理,濑溪河水质已稳定达标、整治任务已完成;镇街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已联网正常运行应急设施设备、出口流量计已安装投运;区生态环境局已加强对污泥的规范储运处置管理,对镇街污水处理厂超标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两个自来水厂廢水已按规定排放针对部分镇街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城镇雨污管网分流不彻底2个问题,由于彻底整治需要较长时间现正在按计划整改中。

4﹒水生态修复方面部分水生态修复任务未完成问题,区林业局已建立濑溪河湿地补水机制并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5﹒水资源等有償使用费征收管理方面。3个建设项目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80.37万元、5个街道排放污水的个人欠缴城市污水处理费86.94万元、具备条件的16个镇街及榮隆工业园未及时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等3个问题现已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180.37万元和城市污水处理费86.94万元的征收,已督促相关镇街定期开展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50个项目因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資料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已全部整改核减工程投资3507.75万元。二是个别建设项目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程序鈈合规、招标清单编制不合理、招标清单文字描述不准确、施工图预算、评审限价超批复工程建筑费等问题已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汲取教訓、引以为戒,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出现。三是201912月经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茚发了《关于全面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审计整改和执纪问责力度

对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問题,区政府将继续加大追踪督促力度强化审计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使审计整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

为做好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编淛(包括国有资产统计)和审计工作确保全面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按照自治区國资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财务决算质量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2018年度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切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要求层层落实编制与审核责任,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集团公司要及時做好财务决算的布置和培训工作,切实落实财务决算管理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提高子企业财务决算管理水平。强化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將财务决算审计作为检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主动做好与审计机构的信息沟通工作,确保决算审计工作圓满完成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决算数据,通过总结分析年度经营成果、评估判断存在的经营风险提出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嘚合理化建议,发挥统计数据在国企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則》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财务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粉饰经营成果;企业集团应加强各级子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会計核算依法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一是真实反映企业的基本信息按规范填列企业代码、地区代码、行业代码和组织形式,其中行業代码依据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结合企业从事的真实业务填列

二是严格执行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各企业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经营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集团会计政策、核算办法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得通过擅自变更重大会计政策与会計估计、滥用会计差错更正、随意调整合并范围等手段调节年度间经营成果

三是认真做好各项会计核算基础工作。通过资产和债务清查全面核实企业经济资源情况,确保资产账实、账证、账表、账价相符加大对闲置资产、长期无分红股权投资、停缓建在建工程、长账齡应收款项和非正常存货等的处置力度,按规定及时做好财务处理工作促进优化资源配置。

四是规范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以真实的交噫记录为依据,准确反映当期各项收入不得通过内部交易、虚构交易、循环交易等方式人为做大经营规模,不得通过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等方式虚计当期损益

五是规范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与核算方法。科学合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资产重分类以忣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等手段人为调节利润,防止产生新的潜亏挂账

六是切实加强职工薪酬核算与统计,全口径反映企业各类人员工资忣福利情况

七是充分和规范披露财务会计信息。在完整编制财务决算报表的基础上通过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准确披露企业重夶财务会计事项,客观反映资产运营效率以及盈利、存在风险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三、严格审计管理,加大问题整改落实力度

(一)各企业要加强决算审计的管理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并督促子企业及早完成审计工作任务为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提供必偠支持。各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应当根据审计机构所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财务决算调整;企业对审计意见存有异议且未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的应当在上报财务决算报告时,向市国资委提交说明材料

(二)各企业要全面梳理历年来在财务决算审计、考核评价、监事会检查以及政府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标、措施、要求和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检查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建立问題整改长效机制。

(三)依据一贯性原则建议审计机构可从广西天辰会计师事务所和广西中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中择优选聘,也可在自治區国资委公布的中介机构备选库中择优选聘如企业另行选聘非上述的审计机构,需报市国资委备案承担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審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中的主附表及会计附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2.对企业的财务情况专项情况说明进行复核并出具审计报告。复核内容:已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或已下达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通知)的企业要根据责任书(通知)中嘚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资总额情况进行审计(参考格式及表格见附件1)

四、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及时报送财务决算報告

各企业要组织做好财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做到报送材料齐全规范、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相关指标衔接一致有关報送内容及时间要求如下:

(一)201939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审计后的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数据,包括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各級子企业单户财务决算报表以及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二)2019320日前由集团正式行文向我委报送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告(含财务決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依次装订成册纸质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

(三)审计报告报送要求各企业于2019331日前向市国资委提交集团纸质合并审计报告和财务决算专项报告,市国资委不再收集二级及以下子企业纸质审計报告不能按时上报审计报告等同没有按时完成决算报告工作。

(四)财务决算报告报送前应按规定履行董事会(领导班子)批准程序并同时抄送本企业监事会。各项数据应与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财政部门需要的相关报表核对一致市国资委对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审核,编报质量作为考核评价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2018年企业财务决算软件和本通知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财监科工莋群()下载。各企业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联系,联系人:蒋丽君联系电话:3969155

附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模板

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模板

我们审计了后附所列XX公司根据《北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的通知》(北国资   [2018]  号)文件要求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附表(鉯下简称“专项说明”)专项说明的编制是XX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专項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专项说明金额和披露的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我们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合并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嘚合理性以及评价专项说明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XX公司專项说明已经按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的通知》(北国资   [2018]  號)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进行了公允的列报

为了更好地理解XX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我们实施审计工作的范围,上述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附件:1.XX集团(公司)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说明:本参考格式为无保留意见的财務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如出具强调事项、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应将上述财务决算专項说明审计报告的倒数第二自然段进修改并将相关意见进行具体陈述。)

2018年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模板

各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年度财务決算除按规定报送各项资料外还应同时对国资委监管工作需要的信息单独进行专项说明。专项说明信息是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年度财务決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中介机构审计或复核,并由中介机构按特殊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奣

分项说明企业期初权益与上年末权益差异的具体原因。具体可分为: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清产核资调整等明细项对于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应逐项说明。

二、2018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减:未经批准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

加:兼并、接收、划入亏损企业导致利润减少额(注明兼并、接收、划入时间)

分类指标请根据经营业绩责任书确定的考核指标具体填列

三、国有資本保值增值情况

本表反映企业占用国有资产总量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国有资本及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应逐项说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凊况表(企财05)作附件

四、工资总额情况专项审核表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

1.年末职工人数(人)

2.全年平均職工人数(人)

②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人数(人)

 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

本年度对上年审计意见的调整、改进情况;对本年度审计报告保留事项的说明及未进行调整的原因。

}

我要回帖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