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未办理备案备案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为去社保局备案登记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员工生育前没有及时到社保局备案登记,现在找到社保局他们不予受理!(有找到科长、局长都不给处理)员工除了备案资料外其他证明资料都有!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请大家给点意见!!谢谢!
社保局这些人态度真的是让人汗颜!
如:重庆市生育保险办公室咨询等等
在职买生育保险超过一年,已经达到晚婚晚孕年龄,怀孕1个月左右才去办结婚登记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吗?
我的生育保险是在长沙交的,连续交了4年多了(总公司在长沙)。我在株洲工作。由于是第一次生小孩,不知道要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现在小孩已经出生,长沙市社保局说我的费用不能报销。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还有什么办法补救吗?
我的生育保险是在长沙交的,连续交了4年多了(总公司在长沙)。我在株洲工作。因为是第一次生小孩,不知道要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现在小孩已经出生,长沙市社保局说我的费用不能报销。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还有什么办法补救吗?谢谢!
您好!我的生育保险是在长沙交的,连续交了有4年多了。(总公司在长沙),在株洲工作。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备案。小孩已经出生。长沙市社保局说费用不能报销。因为是第一次生小孩,不知道要备案,请问社保局这种做法合法吗?还可以有什么办法补救吗?
本公司在广州,最近新招聘了一名员工,她在2007年时就参保了单单一个月,但她之前的公司没有给她买生育保险,现在她已经怀孕了三四个月了,本公司要是现在帮她买,不知她还能否享受到生育保险中的待遇?同时她现在要是继续参保,费用应有哪方出呢?要是她享受不了生育保险,还什么办法或途径可以补救呢? 就是说可以让她尽量享受得了待遇呢?谢谢
我是邮政的职工,今年生下了小孩,保险公司说我没有备案不给我报销生育保险,但我因为第一次生小孩,根本不知道到要备案一事,我在怀孕上班期间我的邮政领导也没告诉我,要备案也没给我代办备案,保险公司也没给我们上过保险相关知识课,请问这责任该谁承担。是不是没备案就一定不能报销
魏律师你好:我是邮政的职工,今年生下了小孩,保险公司说我没有备案不给我报销生育保险,但我因为第一次生小孩,根本不知道到要备案一事,我在怀孕上班期间我的邮政领导也没告诉我,要备案也没给我代办备案,保险公司也没给我们上过保险相关知识课,请问这责任该谁承担。是不是没备案就一定不能报销
追问:单位跟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要我到社保局流动人员窗口交社保,我无法享受工伤,生育,失业险,并且按流动人员缴费还不给全额报销!单位违法?
我在公司上班,没有给交保险,我自己交的养老和医疗——在社保中心,想要孩子,有途径报生育险吗?
您好!我是漳州一企业职员,我们公司有帮我们交纳职工生育保险。我的情况是这样:公司09年2月份开始缴保,今年(2010年)4月我生育一小孩。生小孩前我累积就是交纳了15个月。我主要不清楚的是,报销是按怎么样的一个标准?为什么我询问社保时他们说我必须09年交满一年才可以享受我们公司的基数。那我不是差一个月吗?如果这样对于不是1月份就开始交保的员工就不合理呀。烦请帮忙?【导语】:泰安本地宝为你提供泰安生育保险办理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备案  参保人员于确诊妊娠12周内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1周内,填写《泰安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持《门诊病历》、《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核定备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未经备案或未经批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二)待遇支付  1、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女职工在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持《生育证》、《身份证》、《备案表》等有关资料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生育女职工产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时同住院费用一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疗保险处进行结算。  2、生育津贴申领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引产的,由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人事)代理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持《泰安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备案表》、《身份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公章)、《生育保险统筹结算单》等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通过指定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好消息!泰安本地宝开通官方微信啦,关于泰安生育保险报销、生育保险缴费等生育保险的正确使用方法都在那里了!请扫下面二维码,关注泰安本地宝微信公众号(taiabdb),发送关键词“生育保险”即可收取!
1、2、3、4、5、6、&&&&您所在的位置:
&&&&&&&&&&&&&&&&&&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人社局
 视力保护色:
  问:如何办理生育备案?
  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生育证后,参保女职工连续参保(系同一用人单位)7个月后(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社保)生育的,方可备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本地生育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备案,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异地生育您可以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女方单位证明(内容何种原因异地生育,此材料为异地生育提供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异地自费后回合肥办理报销手续。备案成功后领取备案回执单,办理流程详见回执单。顺产最高结算3000元;剖宫产最高结算5000元;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由社会保险承担,用人单位不需承担工资待遇。本地生育出院结算后第二个月30日及以后本人持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徽商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前未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的,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相应待遇。&你现在的位置:&&&&&&&&&服务指南
生育保险备案须知
发布时间: 20:20:00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 &&尊敬的老师:
& & 恭喜您已经成为准妈妈,为了您能更好的享受到生育保险的福利,请仔细阅读本须知。
& & 1.请您在怀孕3个月之内到人事部门领取本《须知》,填写生育保险相关备案表格,并在怀孕5个月之内办理好备案手续,根据江夏社保局的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备案者,不能报销生育保险。
& & 2.在您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请将相关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提交至学校人事科办公室,申报生育保险。如果您爱人是我校已参保的教职工,同样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请将用于您报销的所有材料再复印一套。
& & 办理生育登记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 & 1.夫妻双方户口本&
& & 2.结婚证
& & 3.计划生育证(由计生委出具生育指标)(相关证件资料都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 4.需在江夏区内及武汉市内生育的参保人员要填报《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具体医院选择见后医院选择方法)
& & 5.需在市外异地生育的(符合异地就医标准的)参保人员需要填报《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一式三份。
& & 江夏区内定点医院的选择:
& & 一、所有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不分户籍所在地)都可选择在江夏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
& &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在江夏区城区的必须选择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
& & 江夏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江夏区人民医院(武汉市第十四医院)、江夏区中医院、江夏区妇幼保健院。
& & 二、因病情需要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法治疗的,由定点院科室主任出具病情说明,医保科开具转诊证明并盖章方可转到我区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 转诊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市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 & 武汉市内及外地生育的医院选择:
& & 三、如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武汉市内城区(武昌、洪山、江岸、江汉、~口、东湖高新、沌口、青山、汉阳)的,可选择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市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就诊。
& & 例如:男方或者女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在武昌的,选定点医院可选择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军区总医院(陆军总医院)。
& & 男方或者女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在汉口的,可选择武汉市市妇幼保健院。
& & 四、如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在在外地(武汉市远城区或武汉市外户口)的,需回到户口所在地生育的,需填报 “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并由单位盖章、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各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请询问当地 & &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户籍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 & 五、如因个人要求到上述范围之外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单位经办人可按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为职工办理生育登记,职工生育后可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技术支持:荆楚网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01号 邮政编码:430212武汉东湖学院:Wuhan Donghu University 版权所有 鄂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生育保险备案表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