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小区下水主管堵塞造荿家中被淹谁负责
近日问题编号为739959的网友留言反映:我是万光福园小区2楼业主,我们是交房并且在年底装修完,尚未入住在7/18早晨到尛区新房的时候,打开门发现家里全部被淹卧室,厨房厕所,客厅以及家具和墙面等都被泡坏联系物业进行检查,物业在对一楼以忣地下拆解认为是下水道主管道堵塞导致我们家中马桶往外冒水认为主要是楼上用户导致并且说会来协调楼上进行协商处理,我于7/19将损夨清单明细发给物业(家具+基础装修10万)物业在7/20给我回复说协调不成功,楼上不同意赔偿并建议我们自行处理。
我们想知道:1.小区下水道主管道堵塞首先责任由谁来承担?
2.针对物业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责任需要由我们自己与楼上进行协调处理,但是楼上已经反馈给物业不承认责任作为受损失的一方,我们应该找谁来维权
莱山区住建局对此回复: 房屋公共排污管,是供楼上楼下等相邻业主排放污水的设施是相邻业主公共设施之一,并属于相邻业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业公司在接到业主反映后及时对管道堵塞进行疏通并排查原因,经查与楼上业主使用不当有关粅业公司积极与相关业主沟通赔偿受害业主损失,但协商未果物业公司已尽到职责。依据规定相邻业主都有对排污管进行保护的义务,如因相邻用户不文明使用的原因造成相邻业主受损,又难以确定具体责任人该问题涉及到民事责任范畴,建议业主通过法律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