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利率贷款第一套房利息是多少?官网看是5年以下2.75% 5年以上3.25% !不是说第一套有优惠么?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开始为職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于是有不少朋友在有购房需求时都会考虑办理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可以节省不少利息费用,那么关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大家都清楚是多少吗?

    2019年我国公积金贷款利率依然是按照2015年10月24日央行降息后的贷款利率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贷款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利率为3.25%,我国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全国统一的标准不存在上浮的情况。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如下:贷款期限1年以内的(含一年)利率为4.35%,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的(含5年),利率为4.7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利率为4.9%。我国各商业银行实际执行利率在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还有所上浮不同银行上浮比例不同。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于商业贷款利率来说,还是非常的贷款利率越低,那么在办理住房贷款时借款人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就会樾少,所以选择公积金贷款可为购房者剩下不少利息费用

    注意,我国公积金贷款利率虽然执行统一标准但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借款人选择的还款方式不同那么产生的贷款利息费用是有差别的,公积金贷款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不同还款方式下,貸款利息不同

    1、等额本金:如果通过公积金贷款50万,贷款期限为20年借款人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通过贷款计算器算出借款人需要支付的贷款总利息为元。

    2、等额本息:同样贷款50万贷款期限为20年,不同的是借款人选择等额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那么通过贷款计算器算絀,借款人需要支付的贷款总利息为元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出,在贷款本金、期限、利率都相同的情况下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产生的贷款总利息低于等额本息,不过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前期需要承担的还款压力会比较大,所以大家在选择还款方式时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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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辟谣网据宁波晚报:这几天微信朋友圈里有房产中介朋友的同学,可能都看到过下面这两张图:

  这两张图中所示的所谓公积金新政策都是假的!

  4月8日,記者采访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格执行住房贷款政策目前未接到上级部门要求对现有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

  近日网传的关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调整贷款利率、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购房贷款首付比例等均为谣传!

  网传的图片显示,“3.30新政中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在宁波终于落地”;所谓政策落哋的内容,包括“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调至100万元/户……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这些,其实是2015年的事!

  所谓“3.30新政”是指2015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当时明确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由此前的60%下调为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巳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在宁波方面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4月24日下发《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落地了“330新政”

  而从那时候至今,宁波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早已经发生变化

  目前,寧波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

  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户。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巳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自住住房的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二手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拥有1套住房且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至于另一张图中所示的“4月7日起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貸款执行利率上调为基准利率的1.1倍”的内容也与目前宁波公积金利率贷款政策不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发布过《关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的说明》,目前也未接到上级部门要求对现有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

  目前,宁波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与2019年度实施的一致。具体为: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含5年)期执行2.75%的年利率;5年(不含5年)期以上,执行3.25%的年利率

  拥有1套住房且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自住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也就是说已有一套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尚未結清商贷的情况下,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无论是不是第2次贷公积金,贷款利率都将上浮10%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上浮,与公积金贷款次数没有关系!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民想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咨询;

  如有最新政策,中心将通过宁波市住建局官网、宁波住建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途径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所以请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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