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次杭州公租房摇号结果大概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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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杭州公租房正式启动 如何申请?
日 16:02:04 住在杭州网
【摘要】本周一,2016年杭州公租房受理工作正式启动。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将同步启动杭州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的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不含萧山、富阳、余杭,下同)可选择实物配租或者货币补贴。
  本周一,2016年杭州公租房受理工作正式启动。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将同步启动杭州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的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不含萧山、富阳、余杭,下同)可选择实物配租或者货币补贴。
  受理通告发布之后,公租房受理工作受到了杭州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采访了住保办负责人,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整理解答。
  1、符合哪些条件可申请2016年市本级公租房?
  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城市中等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三类群体。其中: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31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316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2、哪些房产须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含未成年子女)以及未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申请人父母、子女及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的下列房产应纳入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一)上述人员拥有的房产〔包括已签订购买合同(含预售合同)的房屋〕;
  (二)上述人员承租的公房;
  (三)上述人员房屋已拆迁的,按拆迁补偿安置的实际面积核计;日以后按照《杭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函〔2009〕50号)进行货币补偿的,按该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人员有农村批地建房的,按农村批地建房面积核计;
  (五)享受市级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而选购非市区的市级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以合同建筑面积或房屋所有权证面积核计。
  以上房产因买卖、赠予、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5年期限的计算口径以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证更名日期为起点,以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间为终点。
  收入证明如何提供?
  3、审核的收入为上年度(月)可支配收入。
  收入证明提供说明:
  1.有工作单位的,提供社险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和地税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证明,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附收入详细清单,经申请人确认后,由单位在收入证明、详细清单上盖章确认;
  2.个体经营人员,提供商户出具的收入证明并附收入详细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国(地)税局的税务清单原件,填写上年度收入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3.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和辖区劳动保障站出具的上年度退休工资清单;
  4.持失业证人员,持就业援助证人员填写&待业&,出具上年度全年注册有效的《失业证》或《就业援助证》复印件,填写上年度收入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5.与街道社区签订过灵活就业协议的人员,提供上年度灵活就业协议复印件并填写上年度收入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6.农业户籍无业人员,提供村委会务农证明并填写上年度收入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7.全日制在校学生填写&在校生&,提供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复印件;
  8.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部队出具的收入证明及符合杭州市区安置条件的证明原件。
  9.自主创业的,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并附收入详细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上年度国(地)税局的税务清单原件、上年度公司利润表复印件,经申请人确认后,单位在收入证明、详细清单、利润表盖章确认。
  4、今年公租房推出了哪些房源?
  今年市本级公租房推出实物房源3045套,分布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江干区的9个公租房项目,空间分布合理,区域配套成熟。其中,萍水人家770套、塘北地块828套、玲珑府(楼盘页户型图库动态价格)105套、晴好轩52套、红郡公寓105套、繁华里145套、景运人家369套、璞悦湾350套、春江郦城321套。
  5、房源租金和交付时间
  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等的低收入家庭,可向住保房管部门提出租金减免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从申请次月起至上述证明有效期内可按规定享受租金减免。
  6、已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或正在轮候
  能否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能否互换?
  申请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或者货币补贴其中一种,不能叠加。另外,申请家庭不可同时参加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申请家庭中有一人现已作为廉租住房或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人,且在审核阶段的,均不可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申请家庭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后,如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应先放弃货币补贴保障资格,且至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届满后方可申请;同样,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租赁期限(3年)届满后,若想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后,可以按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但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累计保障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7、正在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的
  能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
  申请家庭正在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申请家庭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前,须先注销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退回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次月起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已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的家庭,因经济收入情况发生变化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后,享受三个月过渡期保障的,自过渡期届满后,如符合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未享受三个月过渡期保障的,自保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后,如符合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
  8、货币补贴如何发放?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按月发放,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直接发放至房屋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货币补贴保障对象可提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15家银行卡,一次最多领取6个月的货币补贴款。货币补贴金额大于同期房屋租金部分的,发放至保障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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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请问2015年申请公租房初审过了的,复审结果要什么时候才能知道,复审通过后,大概什么时候摇号呢?摇号以后又要什么时候才通分配入住呢,我们租的房子马上就到期了。
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答复时间:
审核名单公示预计2016年1月中旬,摇号预计1月20号左右杭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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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我在上班,请问杭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啊?公租房的管理条例上怎么没有说啊?求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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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1、符合申请公租房资格的,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且连续缴纳或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其中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二、公租房配租方法:&& 1、按配租原则,杭州市住保办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定期(每两个月)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可选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2、根据公租房优先保障政策,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3、如果申请家庭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可申请租金减免。三、申请、审核、公示流程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5.区级初审。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四、配租原则:申请家庭配租人数与配租房源户型按下列原则进行对应:单人户申请家庭可配非成套或成套一居室住房;&&2.两人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一居室或二居室住房; 3.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二居室住房。 属同一单位工作且同性别的单人户可申请合租(须提交《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租申请书》)。&&如选房家庭无对应户型房源可选时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五、租赁期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前须重新申请并经市级审核机构审核,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续签订;不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房屋。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关于杭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的问题一般是5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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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1、符合申请公租房资格的,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其中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二、公租房配租方法:&& 1、按配租原则,杭州市住保办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定期(每两个月)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可选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2、根据公租房优先保障政策,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3、如果申请家庭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可申请租金减免。三、申请、审核、公示流程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5.区级初审。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四、配租原则:申请家庭配租人数与配租房源户型按下列原则进行对应:单人户申请家庭可配非成套或成套一居室住房;&&2.两人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一居室或二居室住房; 3.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二居室住房。 属同一单位工作且同性别的单人户可申请合租(须提交《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租申请书》)。&&如选房家庭无对应户型房源可选时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五、租赁期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前须重新申请并经市级审核机构审核,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续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房屋。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关于杭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的问题一般是5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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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的问题,一般来说,公租房最快6月能住,杭州市将交付四个公租房项目,分别是位于蒋村的公租房,汽车北站的花园岗公租房,市中心的三里亭公租房,以及城东的牛田公租房,可供房源4000多套,这些公租房地段都不错,配套成熟,大大方便了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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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的问题,杭州公租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二是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搜索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三是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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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的问题,杭州公租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二是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搜索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三是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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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13:18:10你好,在杭州公租房能住多久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前须重新申请并经市级审核机构审核,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续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房屋。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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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公租房的最新规定
编辑:炎英
  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在租赁5年期满后、同品质,最长为5年。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不同地区政策不太一样,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购买居住的公租房,而且比较多。  1.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2.申请公租房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公租房要经过以下程序: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候--摇号配租--签约入住。  3.公租房有哪些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公租房。  (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4.哪些人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5.申请公租房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包含哪些人群?  申请主城区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6.如何界定有稳定工作?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稳定工作: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收入限制标准是多少?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8.月收入包括哪些项目?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9.哪些申请人不受收入限制?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10.如何界定无住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视为无住房:  (1)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2)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  (3)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11. 如何界定住房困难家庭?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12.什么是住房资助能力?  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13.怎样申请?  申请人可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公布的申请点申请;也可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  14.公租房有哪些申请点?  公租房申请点具体分布情况:  序号 申请点名称 申请点地址 咨询电话  1 沙坪坝房管所申请点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   2 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沙坪坝区渝碚路32号附9号   3 九龙坡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请点 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   4 九龙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3号   5 北碚区蔡家同福花园申请点 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   6 北碚区广州路申请点 北碚区广州路71号   7 北碚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北碚区云清路701号   8 北部新区经开园申请点 北部新区龙晴路2号1楼   9 北部新区高新园申请点 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3楼   10 江北区五里店房管所申请点 江北区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11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点 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12 江北区鸿程大厦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8楼   13 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4楼   14 南岸海棠溪房管所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   15 南岸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南岸区双湖路1号   16 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17 大渡口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18 鱼洞房管所申请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70号   19 巴南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37-26号   20 渝北区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21 渝北区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6409号   22 渝北区龙溪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23 渝北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渝北区两路双龙大道319号   24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权路7号9楼   25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生路206号4楼   26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27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大坪九坑子路3号3-1   28 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渝中区人和街93号   29 高新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点 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1楼   30 经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经开区白鹤路139号   15.怎样进行审核?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对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社会保险、税收、婚姻等情况的初审工作,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6.怎样进行公示?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将复审合格申请人的收入、住房等有关信息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17.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怎么办?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8.怎样进行配租?  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组织,按照分类方式,通过电子摇号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地点和户型面积进行配租。  摇号配租过程接受市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和指定的公众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  19.公租房的配租面积怎样确定?  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  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  20.公租房有那些户型?  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  21.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怎么办?  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一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  22.轮候期间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  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23.配租后怎样签订租赁合同?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24.公租房可租多少年?  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25.承租公租房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吗?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  26.合同期满承租人能续租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7.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确定?  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8.租金交纳有哪些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9.承租人应交纳哪些费用?  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30.合租有哪些规定?  多人合租时,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31.承租公租房后能换租吗?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以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  32.公租房能转租吗?  不能。公租房是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因此不允许承租人转租。  33.哪些情况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  (1)租赁合同期满;  (2)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地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3)超过政府规定收入限制标准。  34.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35.租赁合同终止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住房怎么办?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36.对应腾退而拒不腾退房屋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7.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38.公租房按什么价格出售?  公租房的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39.购买公租房有什么付款方式?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40.购买的公租房可以如何处置?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41.对骗租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计收租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2.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怎么处理?  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3.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能申请公租房吗?  未实行实物配租或未领取租金补贴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已领取租金补贴的,经户籍所在地区住房保障机构同意,可以申请,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后,停止领取租金补贴。  44.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怎样申请?  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由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一申请。  45.廉租住房家庭可申请哪里的公租房?  廉租住房家庭户籍所在地有公租房建设的,申请户籍所在地的公租房;户籍所在地无公租房建设的,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筹安排租赁地点。  46.廉租住房家庭按什么标准交纳租金?  廉租住房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按现行廉租住房政策规定交纳租金,并优惠部分物业服务费。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差额部分由廉租住房家庭原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  47.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一是申请对象不同。廉租住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二是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三是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  48.如何保障公租房申请配租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建立管理机构。成立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具体负责日  常管理;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的基础上,制定了操作细则。  三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房屋权籍、工商、社保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公租房申请、摇号、配租等环节实行全  公开,摇号配租时有监察部门、公证处、新闻媒体、申请者  代表等参加,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9.公租房的交房标准是什么?  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公租房交房标准为:  (一)水、电、气表安装到户;  (二)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  (三)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塑钢扣板;  (四)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YJBYS小编为您推荐更多相关文章: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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