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式在那里


代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18年是否取消营运证

加快转变运输发展和管理方式 推进“十二五” 推进“十二五”甘肃道路运输安全稳定科学发展——2011 ——2011 年全省道路运输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李 潭 (2011 年 1 月 11 日)同志们: 厅党组对道路运输工作历来非常关心和重视,厅党组书 记、 厅长杨咏中在会前多次听取汇报, “十二五” 2011 并就 及 年道路运输工作做了重要指示,今天厅领导和厅机关有关处 室的负责同志出席道路运输工作会议,阮文易副厅长还将作 重要讲话,这既是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鼓舞 和鞭策,也是我们做好今年工作的动力和保障,我们要深入 学习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

2011 年全省道路运输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贯彻落实 全国、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一五”道路 运输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研究部署“十二五”全省道路运输 发展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安排 2011 年全省道路运输工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十一五”道路运输发展回顾和基本经验 一、 十一五”道路运输发展回顾和基本经验 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在省交通运输厅和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1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运 输厅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 全力实施道路运输 “提速中部、 东联西拓”发展战略,不断提升道路运输保障能力和公共服 务水平,使我省道路运输面貌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为促 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活跃城乡商品流通、方便人民群众生 产生活、扩大社会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回顾“十一五”我省道路运输发展,主要取得了“五个 新突破”和“五个重大进展” 。

“五个新突破”是: 五个新突破” 一是发展理念和发展战略有新突破。

一是发展理念和发展战略有新突破。

在发展理念上,积 极探索并实践了“建运并举、和谐发展”“运用现代科学技 、 术改造传统运输产业”“阳光运政、平安运输”“扩大开放、 、 、 深化合作”“资产监管、资本运营”“三个服务、三学一创 、 、 建”及“四级公交、运邮合作”等创新理念,使道路运输各 项工作融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纳入了科学发展轨道。

在发展 战略上,编制实施了甘肃省道路运输“十一五”发展规划及 提速中部、新农村运输网络、运输信息化网络和公路枢纽站 场 4 个专项规划,实施了“提速中部、东联西拓”发展战略, 有力推进了“十一五”道路运输科学发展;完成了兰州、酒 嘉、张掖、天水、平凉 5 个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规划编制和 审查工作,编制了《甘肃省道路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 形成了“十二五”发展的框架体系。

二是运输供给和应急保障有新突破。

二是运输供给和应急保障有新突破。

到 2010 年底,全 省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达到 47100 户,从业人员达到 40.1 万 人,比“十五”末分别增长 32.27%和 46.8%;营运车辆达到 18.8 万辆,比“十五”末增长 45.1%;开通客运班线 4044 条, 平均日发班次 20921 个,“十五” 比 末增长 16.7%和 31.7%; 营业性公路客运量、 货运量、 旅客周转量、 货物周转量比 “十 五”末分别增长 37.8%、41.2%、38.9%和 39.6 %;客货运站 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车辆租赁等运输辅助 服务业全面发展,道路运输业有效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加强 运输组织、协调和管理,保障了春运、 “黄金周”等关键时 期运输,道路运输成为综合运输体系中最能体现普遍服务、 最具基础保障功能的运输方式;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运输保障 快速反应机制,在汶川和玉树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 重特大自然灾害中抢通保运,3 次赴四川灾区,5 次赴玉树 灾区参加运输救援,全力做好舟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为甘 肃交通运输抢险救灾做出了重要贡献。

组建 40 辆车的北京 奥运志愿者通勤保障甘肃车队,圆满完成奥运赛会志愿者通 勤保障任务。

三是道路运输站场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道路运输站场建设有新突破。

紧抓交通大建设、大 道路运输站场建设有新突破 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深化站场投资体制改革,开放站场建 设市场,实施项目法人招投标,有力推进了道路运输基础设 施建设。

“十一五”累计完成运输站场建设投资 41.81 亿元,3

是“十五”时期的 2.1 倍。

建成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项目 9 个,建成省级公路运输枢纽项目 21 个,建成地区级公路运 输枢纽项目 31 个,开工建设城乡客运换乘站 12 个,建成乡 镇汽车站 720 个、行政村停靠站(亭)5432 个。

初步形成了 以国家级、省级枢纽为主骨架,区域级客货运站场为节点, 辐射乡镇、延伸农村、信息联通的道路运输站场服务体系。

四是农村客运和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有 新突破。

四是农村客运和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 有 新突破 。

按照 “以站带市、以市促运、以运兴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 快农村运输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开展了“千乡万 村”农村客运网络工程,规划实施了城市、城际、城乡、镇 村四级公交网络建设。

到 2010 年底,全省新增农村客运线 路 110 条,开通农村客运线路 2580 条,投入农村客运运力 7600 辆, 平均日发班次 1.3 万次; 全省乡镇汽车站达到 1038 个、行政村停靠站达到 7120 个,覆盖了全省 84.35%的乡镇 和 43.24%的行政村;乡镇通班车率达到 99.85%,行政村通 班车率达到 88.1%。

加快运邮合作试点,积极探索运输和邮 政部门在站点建设、物流配送、信息共享、人员互补等方面 的有效合作,并与省邮政公司签署了《甘肃省道路运输与邮 政服务合作框架性协议》 ,促进了农村物流业发展。

五是运输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应用有新突破。

五是运输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应用有新突破。

在运输信息 化建设上,累计投资1.97亿元(其中省投资金9705万元) , 完成了道路运输智能信息系统(二期) 、交通信息资源整合、4

快速货运通道、道路运输IC卡智能管理系统、道路运输投诉 中心和道路运输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建成县区级道路运输信 息站52个、企业信息站20个、GPS监控分中心130个、市州交 通局信息化项目12个;对35户二级以上客运站、13家物流园 区、18家货运站、43所驾驶员培训学校、24户汽车检测站进 行了信息化改造和联网;为11037台营运车辆加装了GPS,全 面实现了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GPS监控平台、视频会议 系统联网。

在信息化推广应用上,全面启用GPS监控系统、 全省物流基础信息系统、四级运政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 和RTX即时通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全省二级以上汽车客 运站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道路运输站场资产监管系统、道路 运输应急指挥系统; 正在推广应用客运联网售票系统、 96779 综合服务系统、IC卡电子证件管理系统;举办各类信息化培 训20余次,培训人员4500余人次,科技信息技术在行业管理 和生产运营中逐步普及,有力提升和改造了传统运输产业。

“五个重大进展”是: 个重大进展” 一是运输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运输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继续引导运输企业改 取得重大进展 制、兼并和重组,2007 年全省 86 户国有运输企业全面完成 改制,非公有制经济主导起了全省道路运输市场。

加快班线 客车更新升级,提高乘坐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全省中级以上 班线客车比例达到 50.8%,比“十五”末提高了 34.5 个百分 点;货运车辆发展大吨位重型货车和专用货车,逐步提高重5

型车辆比重,全省重型货车比例达到 16.9%,比“十五”末 提高了 4.1 个百分点。

大力发展快速客运、旅游客运等优势 运输业务,树立了“陇运快客”等一批快速客运品牌、 “甘 肃交运旅游运输公司”等一批旅游客运品牌。

促进传统货运 向现代物流转型,培育了“宇臻物流”“三和通物流”等一 、 批现代物流企业,建成了“兰州陆上货运交易中心”等一批 物流园区。

大力发展辅助业,建立了张掖、平凉等集维修和 汽配为一体的维修市场,庆阳等集教学和考试为一体的驾培 市场,白银等集信息化、智能化为一体的检测市场,全省汽 车综合检测站实现联网运行。

二是运输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二是运输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深化道路运输管理体 取得重大进展 制改革,全面完成了交通和运管机构分设,解决了市(州) 级正处、县(区)级正科管理层级;推进运管机构垂直管理, 实现了甘南、定西、嘉峪关、临夏、庆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市(州)以下垂直管理,实现了兰州、天水、平凉、武威中 心城市运管机构垂直管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利 用市场机制,采用服务质量招投标、核准制、登记制等方式 配置运输资源。

深化站场投资体制改革, 开放站场建设市场, 推行站运分离,组建区域性站务运营公司,探索经营权有偿 转让;实施项目法人招投标,深化站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 清理了 2003 年以来部、省专项资金投入站场建设资金,基 本建立起了站场建设、投融资、运营监管的新机制。

三是运政管理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三是运政管理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累计投资 1.004 进展 亿元 (其中省投资金 3315 万元) 对 6 个市 , (州) 运管局 (处) 和 29 个县(区)运管分局(所)进行了改扩建,总面积达 到 5.07 万平方米;投资 6000 万元,建成了面积为 1.28 万 平方米的甘肃省道路运输指挥中心,拓展了应急保障指挥功 能;解决基层运管机构实际困难,省局为基层运管机构统一 配置了 53 辆运政执法车。

积极适应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 后的新变化,加强沟通协调,科学编制预算,累计下达各类 补助资金 1.57 亿元,保障了全省运管机构队伍稳定和正常 运转。

2010 年底, 到 全省运管机构资产总额达到 9.57 亿元, 比“十五”末增加了 5.03 亿元。

四是运输基础管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开展了道路运输 是运输基础管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取得重大进展 状况、道路运输价格水平、道路运输业贡献率及运输量等专 项调查;出台了一整套与国家法规相适应,涉及行业监管、 结构调整、市场运行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和办法。

积极适应 国家行政体制改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新要求,进一 步加强运政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 深入开展“三学三比”“执法百日赛”等比武竞赛活动,转 、 变职能,转变作风,进一步促进了道路运输管理思想、管理 内容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加快道路运输对外开放进程,深入 推进西部12省区、甘青宁三角黄金运输线、东(沪)西(甘) 陆港运输及甘新运输协作,使我省道路运输业逐步形成了东7

联西拓、南联北展的开放格局。

五是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深入开展了“双优一 是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取得重大进展 文明”“三学一创建”“双十佳文明驾驶员”等行业文明创 、 、 建活动。

加强行业人力资源建设,举办了全省汽车驾驶员技 能大赛、汽车维修行业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十 一五”全省累计培训运政管理人员 3000 人次,培训道路运 输从业人员 15 万余人次。

新闻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取得新 进展,工青团妇及老干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营造了有利于 道路运输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全行业共创建地厅级文明单 位(集体)13 个;各级运管机构创建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单位 96 个, 其中市 (州) 运管局 (处) 个, 16 占创建总数的 100%, 县(区)运管分局(所)80 个,占创建总数的 92%;全省各 类运输企业创建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单位 47 个,其中二级以 上客货运输企业 1 个,文明客运汽车站 41 个,出租汽车企 业 5 个。

省运管局于 2006 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 文明单位” ,2008 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 状,2009 年底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授 予“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2010 年 9 月被国家交通 运输部授予 “全国交通运输文明行业” 2010 年 12 月被省委、 , 省政府、省军区授予“舟曲抢险救灾先进集体”称号。

总体上看,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道路运输发展质量、 效益、规模提升最显著的时期。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 2010 年,8

我们认真贯彻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道路运输发 展目标,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使全省道路运输工作取得了 新的进展和突破,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 “十一五”道路运输发展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是 一是全力做 一是 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保障了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的平稳有 序,圆满完成了玉树地震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 灾运输保障任务。

二是 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和运邮合作 二是 工作,加强城市公交管理,深化运邮合作试点工作。

三是 三是进 三是 一步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了代号为“曙光”的道路 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 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是 四是加快信息化推广应用工作,开展了 四是 道路运输信息化应用攻坚年活动,有力提升了行业信息化应 用水平。

五是 五是强化运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了以“严格执法、 五是 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百日赛”主题实 践活动。

六是 六是加强规划指导,兰州、酒(泉)嘉(峪关) 、 六是 张掖、天水、平凉 5 个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规划通过了交通 运输部评审,同时,编制上报了《甘肃省道路运输“十二五” 规划》和《甘肃省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规划纲要》 。

到 12 月 底,全省完成道路运输固定资产投资 14.68 亿元, 占年计 划的 101.21% 其中站场投资 8.75 亿元, ( 占年计划的 100.5%; 运输装备投资 5.93 亿元,占年计划的 102.2%) ;建成等级枢 纽项目 21 个,建成乡镇客运站项目 18 个、行政村汽车停靠9

站项目 1000 个,并启动了甘肃国家公路运输枢纽项目建设; 年累计完成营业性车辆公路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 5.14 亿人 和 220.14 亿人公里,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达到 2.40 亿吨和 524.08 亿吨公里,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 7.64%、6.56%、 15.56%和 7.02%;实现道路运输产值 330 亿元,增加值 159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 7.14%和 8.16%;积极应 对燃油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为公交车、出租车和农村客运 车辆争取了 3.1 亿元的燃油补贴资金;全行业共发生道路行 车安全责任事故 23 起,死亡 50 人,受伤 98 人,与去年同 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 15%,死亡人数下降 8%,受伤人数下降 25%,行车责任肇事率、死亡率、伤人率均低于省厅下达的 安全行车控制指标。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交通运输厅和各级地方党委、政 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道路 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结果,是广 大行业干部职工和运输从业人员积极努力、扎实工作的结 果,还是一大批老领导、老同志为行业发展前赴后继、艰苦 创业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向关心 支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的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地方党委、政 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向道路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和离退休 老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十一五”我省道路运输改革与发展实践,我们的10

主要体会是: 一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服务” ,提 一是 高道路运输有效供给能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 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和经济社会多样化的运输需求。

二是必须坚持“路运并举、和谐交通”的指导思想,紧 二是 抓交通大建设、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全力加快道路运输基础 设施建设, 优化运输产业结构, 切实增强运输市场主体活力, 推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建立健全道路运输政策 三是 规划体系,加强和改善行业宏观调控,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 管力度,引导运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 有序的运输市场。

四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建设“政治素 四是 质好、团结协作好、用人导向好、作风形象好、科学发展实 绩好”的领导班子和“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 务过硬、诚信服务、群众满意”的运政管理队伍,保障道路 运输事业科学发展。

五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 履行大部制改革后赋予的新职责,加快职能转变,不断消除 制约道路运输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六是必须坚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运输产业,加快信 息化与道路运输产业融合,促进道路运输业转型升级和跨越11

七是必须坚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调动各级政府、运 管机构和运输企业的积极性,营造干事创业的发展氛围,把 道路运输管理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把发展道路运输 由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集社会之力办运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道路运输业 发展中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有效解决,又出现了许多 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

一是 一是道路运输结构性矛盾仍然突 一是 出,运输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还不能满足多样化、高品 质的运输需求。

二是 二是道路运输基础设施规模总量仍显不足, 二是 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站场项目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融资 方式方法单一,一些站场项目没有落实。

三是 三是道路运输市场 三是 秩序还不规范,非法营运、违法违规行为还大量存在,运输 纠纷和投诉事件反映较多。

四是 四是道路运输管理水平有待进一 四是 步提高,运输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管理及应急保障等方面还 存在薄弱环节。

五是 五是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能力不足,道路运 五是 输信息化推广应用工作还不适应新的形势,体制机制不活, 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六是 六是运管机构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需 六是 花气力、下功夫提高运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继往开来,全省 道路运输行业必须要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与管理方式,以 科学的态度,创新的精神,超前的意识,使思想观念、发展 能力迈上新台阶,推进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稳定科学发展。

“十二五” 二、 十二五”道路运输工作基本思路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 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作出了科学判断, 深刻指出, “十 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 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国经济社会仍 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交通运输部党组在研 究制定“十二五”规划中,对新时期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形 势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交通运输业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 有四个“没有变” ,未来五年,交通运输发展仍处于重要战 略机遇期。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判断,对于深刻认识交 通运输发展形势、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 导意义。

谋划好“十二五”甘肃道路运输改革发展,加深对重要 战略机遇期的认识,加深对转变发展方式紧迫性的认识,十 分重要。

面向“十二五” ,道路运输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 务,主要表现在: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求保持运 输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运输供给能力;着力转变经济发展 方式,要求加快道路运输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进一步 强化统筹区域及城乡协调发展力度,要求加快推进城乡道路 运输一体化进程;构建综合运输体系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 业,要求进一步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深化体制机制 改革,要求切实增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应对13

气候变化、深化节能减排,要求大力推进以低碳为特征的道 路运输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稳定,要求提高道 路运输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安全保障和应急能力。

认真分析当前的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站在的新的起点 上,我省道路运输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以转变方式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依托,以改革创新 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提高 道路运输组织效率、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全面推动道路运 输安全稳定科学发展,更好地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 群众生产生活的运输服务需求。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依据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深入推进,以及国家深化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 现代交通运输业、构建综合运输体系的新要求,依据省委省 政府 “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 发展战略,按照全省交通“陆水空并进、建管运并重”发展 思路和“中心辐射、东西贯通、南北联网、整体提升”发展 战略,我省编制了《甘肃省道路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 提出“十二五”期间,我省道路运输将实施“一圈两翼、圈 “一圈两翼、 两翼 层带动、两翼支撑、组团突出” 层带动、两翼支撑、组团突出”发展战略。

要做好“十二五”期间道路运输工作,关键是要深刻理 解和把握“一圈两翼、圈层带动、两翼支撑、组团突出”发14

其中, 一圈两翼”是规划方略,即将甘肃道路运 “一圈两翼” 规划方略, 输划分为以兰州、白银为核心,以临夏、定西为外层的中部 运输圈,以关中-天水经济区、平凉-庆阳经济区为核心,以 陇南、甘南为外层的东翼;以酒泉、嘉峪关、张掖为核心, 以武威、金昌为外层的西翼; 圈层带动”是战略突破口, “圈层带动”是战略突破口, 即依托兰白经济圈和兰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加快推进 兰州、白银及周边城镇的运输一体化,发挥我省中部运输圈 层在全省乃至西北地区的枢纽辐射和带动作用。

两翼支撑” “两翼支撑” 是战略重点,即依托天水、平凉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结 战略重点 合“关中—天水”经济区和陇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进一步 完善运输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推进东翼地区道路运输发 展;依托酒(泉)嘉(峪关) 、张掖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 结合河西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建设河西走廊 综合运输大通道,推进西翼地区道路运输发展。

组团突出” “组团突出” 战略目标, 是 战略目标 , 即通过整体提升甘肃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效 率,基本建立运力充足、结构优化、运行高效、服务优质、 安全环保的道路运输体系,使道路运输业成为甘肃国民经济 支柱产业,在全国道路运输业中处于突出位置。

根据这一战略, “十二五”时期,我省道路运输工作的 总体目标是:400 亿元投资打造甘肃道路运输,2000 亿元产 400 亿元投资打造甘肃道路运输, 投资打造甘肃道路运输 值贡献甘肃经济社会, 万从业人员服务社会公众。

值贡献甘肃经济社会,60 万从业人员服务社会公众。

到“十 社会 二五” 二五”末,基本建立运力充足、结构优化、运行高效、服务 基本建立运力充足、结构优化、运行高效、15

优质、安全环保的道路运输体系,适应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新 优质、安全环保的道路运输体系,适应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新 甘肃 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需求 具体目标是 “十二五”期间, 具体目标是: 十二五”期间, 1) 完成道路运输站场 ( 建设投资 90 亿元,建设公路运输枢纽 160 个、城乡公交换 乘站 45 个、 乡村公交换乘站 420 个、 城乡公交站亭 2310 个、 乡镇汽车站 450 个、行政村停靠站 8500 个、农村物流节点 800 个。

2)完成道路运输装备更新投资 306 亿元,更新及 ( 新增客货车辆 9.36 万辆,其中更新及新增客车 2.6 万辆, 营运客车达到 6.2 万辆,中级以上班线客车比重达到 60%; 更新及新增货车 6.76 万辆,营运货车达到 18.33 万辆,重 型货车、专用货车比重分别达到 16%和 6%。

全省营运客货车 辆力争达到 25 万辆。

3)完成安保工程投资 1.33 亿元,在 ( 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建设 80 台旅客安检系统和 100 台行包 安检设备;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万车公里事故起数和死亡率平 均每年分别下降 3%,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得到遏制。

(4)全省新增农村客运班线 1000 条,全省乡镇通班车率达 到 100%,行政村通班车率达到 95%;新增城市公交线路 70 条,大中型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 25%以上。

5)全省 80% ( 的运政业务实行网上办理,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实现全省 联网售票,全部营运客车、重型货车和应急保障车辆安装 GPS。

6)全省储备应急保障运力 2 万辆,保障国家重点物 ( 资、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的旅客运输。

( 7) 全面实施营运车辆燃耗限制标准,营运客、货车辆单 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 2010 年分别下降 6%和 12%。

8)加快 ( 旅游客运发展,组建区域性旅游客运企业集团,加快旅游车 辆改造,高级旅游客车达到 2000 辆。

9)到 2015 年,全省 ( 道路运输产值达到 450 亿元,增加值 201 亿元;全省道路运 输从业人员达到 60 万人,新增社会就业岗位 20 万个;道路 运输客运量、 旅客周转量、 货运量、 货运周转量分别达到 7.25 亿人、350 亿人公里、3.72 亿吨、941 亿吨公里。

10)加强 (10) 队伍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全省培训运政人员 3000 人 次,培训从业人员 20 万人次,开展各层级和各种形式的创 先争优活动,省运管局争取在“十二五”前三年实现创建全 国精神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建成 100 个 以上行业文明单位。

为实现上述目标, 十二五” 时期 ,我省道路运输 发展 “十二五”时期,我省道路运输发展 的主要任务是“一五五一” , , 的主要任务是“一五五一” 即:围绕“一条主线” 完善“五 围绕“一条主线” 完善“ 个网络” 提高“五种能力” 打造“一支队伍” , , 。

个网络” 提高“五种能力” 打造“一支队伍” 围绕“一条主线” 围绕“一条主线” 就是以“转变运输发展方式和管理 , 方式”为主线,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现 代道路运输业。

转变运输发展方式,就是要促进道路运输业发展实现 “三个发展转变” ,即“由主要依靠单一发展向综合运输体 系发展转变,由主要依靠传统粗放低效的发展向现代智能运17

输体系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绿色低碳运输 体系转变” 。

转变运输管理方式,就是要全面推进道路运输行业管理 实现“三个管理转变” ,即“管理思想由管理向服务转变、 管理内容由收费向市场监管转变、管理方式由粗放式管理向 精细化管理转变” 。

完善“ 个网络” 一是完善公交客运网络。

完善“五个网络” 一是完善公交客运网络 。

重点建设 : 多层次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立足区域经济组团,开通酒泉 -嘉峪关,金昌-武威,兰州-白银、临夏、定西,平凉— 庆阳, 甘南-临夏等城际公交班线;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优化城市公交线网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和车辆配备,构筑以 公共汽车为主、出租车辅之的城市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城市 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推进农 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鼓励发展镇村公交,推广标准化、规范 化服务。

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工程,统筹协调 城乡公交客运在票价、税费、补贴、通行等方面的政策。

二是完善班线客运网络。

二是完善班线客运网络。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 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行班线客运服务招投标制度;切实解决 出租汽车客运运力调控与投放、经营模式、经营期限、经营 权使用等关键问题,促进规范发展;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建 设,规划建设城际、城市、城乡、镇村四级客运网络,形成 相互衔接、布局合理、畅通有序的城乡客运发展新格局。

三是完善交通物流网络。

三是完善交通物流网络。

积极推动以大型综合物流园区 为龙头,快速货运通道为支撑,城乡配送站场为触角,专业 物流园为突破的现代物流网络建设。

重点建设“兰州-白银定西、酒(泉)嘉(峪关) 、天水-平凉-庆阳-陇南、张掖武威-金昌、临夏-甘南”五大物流片区,建设“陆桥、延九、 兰渝、兰成、包兰青、金张、嘉格”一横六纵物流通道;建 设 12 个国家级大型物流园区和 20 个省级物流中心及货运 站,建设 800 个乡镇农产品集散点;建立和完善物流公共信 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组织效率;全面开展运邮合作工作, 逐步完善农村货物运输网络。

四是完善运输辅助业网络。

四是完善运输辅助业网络。

紧密结合城镇发展和路网建 设规划,建设一批特约维修站和维修超市,机动车检测市场 积极引入高科技产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系实现电子化、信 息化管理,驾培市场逐步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 企业标准化服务水平得到较大程度提高。

五是完善道路运输信息网络。

五是完善道路运输信息网络。

进一步加快信息系统的开 发集成和推广应用,重点建设涵盖二级以上客运站的客运联 网售票系统;开发应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系统、城市公交运 营管理系统;开展以二级维护监管为重点的二类以上维修企 业监管信息系统;扩展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功能,加快跨区域 的行政执法数据交换,加快综合性物流园区、货运站信息化 建设,完善二级以上客运站、检测站、二类以上维修企业的19

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市州级道路运输指挥信息系统,探索试 点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信息联动。

提高“五种能力” 一是提高道路运输有效供给能力。

提高“五种能力” 一是提高道路运输有效供给能力。

: 加强运力的组织、协调、储备和调度,保持充足运能。

优化 运输组织方式,全面推动甩挂运输、网络化运输等高效运输 组织模式的发展。

优化运力结构,严格实施营业性客货运输 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坚决淘汰高耗能车辆,重点加快 节能环保型客车配置,提倡普及燃油经济性良好、排放符合 规定标准的清洁车辆;大力发展载重量大的重型货车和轻小 便捷的箱式货车,加快车辆厢式化进程,鼓励企业加快发展 危险品、集装箱等特种、专用车辆;大力发展快速客运,加 快推进城乡公交客运,积极发展旅游客运,规范优化出租客 运,重点建设汽车急快维修连锁店,不断完善运输网络,基 本适应人们多元化的运输服务需求。

二是提高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二是提高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应急保障工作的 规划指导,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探索设立应急运输专项 补偿资金,打造 1 座辐射西北的国家级应急运输保障救援中 心,重点在兰州、酒泉、天水等市州新建 22 个省级和市州 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中心和从业人员培训中心,在重点县区 建设 51 个维修救援站,建立一支集交通战备和应急保障为 一体的专业保障队伍,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运力充足、组织 有力、调度灵活、处置有效。

三是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能力。

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 全生产责任,建立以企业主体责任、驾驶员关键责任、行业 监管责任为核心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源头管理, 加强春运及“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安全隐患和事故影响大 的重点运输车辆、重点区域和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设 施和技术装备投入,督促企业安装并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在 汽车客运站推广安装行包安检设备、旅客安检系统和车辆安 全门检系统。

四是提高综合运输衔接能力。

四是提高综合运输衔接能力。

以“规划大交通、建设大 通道、构筑大枢纽、发展大物流”为切入点,科学布局道路 运输站点、线路和网络,重点建设集公路、铁路、城市公共 交通中转换乘功能于一体、具有示范效果的综合客运枢纽; 加快城市出租汽车停靠站和服务区建设;推动公路货运枢纽 站场与空港物流园区、铁路集装箱站场统一规划建设,促进 其与政府规划的产业园区、 商贸市场、 国际口岸的有效对接。

大力发展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精品班线、机场快线、商务 快客、短途驳载等特色客运业务,形成与其他运输方式合理 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

五是提高道路运输公共服务能力。

五是提高道路运输公共服务能力。

健全道路运输法规体 系,修订《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出台《甘肃省城市 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甘肃省城市公交 、 优先发展的意见》 ,加快运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21

类制定客运、货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输站场、维修 驾培等运输服务标准。

全面落实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制 度,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推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 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护运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

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拓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创 先争优”活动,在全行业开展“六十佳”竞赛活动( “十佳 运政单位” 、 “十佳企业” 、 “十佳车站” 、 “十佳执法人员” 、 “十 佳驾驶员”“十佳服务员”,提高道路运输行业文明服务程 、 ) 度和公共服务能力。

打造“一支队伍” 打造“一支队伍” 就是打造“政治坚定、纪律严明、 , 作风优良、业务过硬、诚信服务、群众满意”的运政执法队 伍。

要深化运政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将运管机构和人员参照 公务员管理;加强运管人员编制管理,制定和完善道路运输 管理人员准入条件与标准,坚持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把好人员进入关;加大对运政执法人员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 训力度,完善运管人员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逐步建立运管 人员培训登记制度;推行运政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 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统一执法装备,树立运政执法人 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打造“一支队伍” ,就是要打造“依法经营,诚实信用, 规范操作,文明从业”的从业人员队伍。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 从业人员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从业人员职22

业资格管理体系,强化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建设,建立和完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长途客运驾驶员和出租车驾驶 员等职业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建 立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制度,研究建立物流从业人员职 业能力评价制度。

年道路运输工作主要任务 三、2011 年道路运输工作主要任务 2011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 作,对于“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

按照全 省交通运输工作整体部署和道路运输“十二五”规划发展目 标,2011 年我省道路运输发展的预期目标是: ——国民经济贡献率。

全省道路运输产值保持 14%左右 国民经济贡献率 的增长速度,达到 376 亿元;增加值保持 13.5 %左右的增长 速度,达到 180 亿元;新增就业人员 4 万人,全省道路运输 从业人员超过 44 万人。

公路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保持 9% 客货运量 和 11%以上的增长速度,公路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保持 15%和 16%以上的增长速度。

完成运力装备投资 60 亿元,新增及更 运力装备 新营运车辆 3.5 万辆,其中客车 0.8 万辆,货车 2.7 万辆。

计划完成运输站场建设投资 13.3 运输站场建设 亿元。

抓好 10 项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项目建设,计划完成23

投资 41000 万元;抓好 11 项省级公路运输枢纽项目建设, 计划完成投资 19100 万元;抓好 16 项区域级公路运输枢纽 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投资 14850 万元;新建乡镇客运站 150 个,新建行政村停靠亭 1000 个,计划完成投资 8000 万元。

运输安保工程 为全省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配备 20 台 X 光行包检测仪。

全省道路运输行车责任肇事率控制在 3 次/百万车公里以下,行车责任死亡率控制在 0.3 人/百万车 公里以下,行车肇事伤人率控制在 1.6 人/百万车公里以下, 行车责任事故经济损失率控制在 3.5 万元/百万车公里以下;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积极引导和推动旅游客运发展,全 旅游客运发展 省高级旅游客车达到 1000 辆。

进一步拓展运邮合作试点范围,计 运邮合作项目 划完成运邮合作项目投资 1000 万元。

启动汽车客运站联网售票项目建 信息化应用建设 设,建成全省票务清分中心,初步实施一级汽车客运站联网 售票,完善道路运输投诉、应急指挥系统等功能。

在全行业启动争创“十佳运政单 行业文明创建 位”“十佳企业”“十佳车站”“十佳执法人员”“十佳驾 、 、 、 、 驶员”“十佳服务员”竞赛活动。

、 按照上述目标, 2010 年我省道路运输工作主要任务概括 起来,就是强化“两项工作” 实现“三个突破” 继续抓好 强化“两项工作” 实现“三个突破” 继续抓好 , , 强化24

“四个建设” 四个建设” 强化“两项工作” 强化“两项工作”即: (一)强化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按照“平战结 强化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合、保障有力”的原则,积极响应各项应急运输保障号召, 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强化行业保障力量。

一是 一是进一步完善货 一是 运应急保障运力储备工作,落实和确保全省应急保障运力, 积极争取资金扶持,组建应急货运保障车队,确保应急物资 储备充足。

二是 二是进一步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建设,调整充实运 二是 输保障人员,根据应急保障需要,结合运输生产、抢险救灾 和军事行动保障,组织保障队伍开展装、运、卸、修训练, 以增强保障队伍整体素质和保障技能。

三是 三是认真总结和吸取 三是 汶川、玉树抗震救灾、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救灾经验和 教训,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运力动员机制, 完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体系和储备运力系统。

四是 四是加强 四是 地方运力的管理,切实掌握地方各种运力的数量和分布情 况,加强对应急车辆的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

五是加快交通 五 战备应急指挥中心和训练基地建设工作,配合国家交战办、 兰州军区和甘肃省军区做好全国交通战备演练活动,并借助 演练之机,提升我省道路运输行业战备和应急保障水平,达 到以战备促应急、以应急保战备的目标。

六是 六是加强省和市州 六是 应急指挥中心工作, 设置运行机构, 选派骨干人员充实力量, 充分发挥应急指挥、现场调度和服务社会等作用。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和市场监管。

一是制定 《甘 (二)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和市场监管。

一是 肃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规定》 ,进一步明确对行业 管理部门、事故企业、汽车客运站、从业人员、事故车辆的 处理办法。

二是 二是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进一步 二是 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活动,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 三 大执法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 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和汽 车综合性能检测市场管理,加强检测站、安检门从业人员业 务培训,提高二级维护质量和检测水平。

四是认真开展道路 四 运输质量信誉年度考核工作,健全道路运输市场诚信考评体 系;开展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工作,加快车站标准化、规范 化发展。

五是 五是完善执法投诉工作机制,健全领导接待和首问 五是 责任制,妥善解决各类上访、投诉案件;完善监管措施,密 切关注运输市场动态,积极应对各类群体突发性事件。

实现“三个突破” 实现“三个突破”即: (一)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要有新突破。

要从健全法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要有新突破。

公共交通客运管理要有新突破 规、深化城市公交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运力结构、推动智能 公交发展、开展行业文明创建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城市客运管理。

一是 一是加快《甘肃省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 一是 理条例》的立法进程,报请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 快甘肃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意见》 二是 。

二是 二是在当地政府的领26

导下全面完成城市公交管理职能的移交工作,建立健全城市 公交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协调建立公交政府投入和优 惠政策体制。

三是 三是优化公交公司运行管理流程,提高车辆运 三是 行效率,在公交行业推广 IC 卡计费应用,改进市民购票上 车方式。

四是 四是开展 GPS 监控、调度的试点建设,提升信息化 四是 对城市客运工作的监管和对社会的服务水平。

五是 五是优化城市 五是 公交运力结构,加快公交客车更新步伐,积极引进大容量、 低能耗、宽车体豪华型公交车、空调车,提高城市公交车辆 技术等级。

六是 六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城市公交和出 六是 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健全准入退出机制,规范企 业经营行为。

七是 七是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对全省汽车租赁业 七是 进行摸底调查,促进汽车租赁业务规范经营、有序发展。

八 八 是以规范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为重点,3 月至 6 月在全省开展 城市客运规范服务百日竞赛活动。

上半年组织召开全省出租 汽车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二)现代物流和运邮合作工作要有新突破。

要以深化 现代物流和运邮合作工作要有新突破。

和运邮合作工作要有新突破 “运邮合作”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城乡物流和农村物流,探 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物流运营形式,加快培育农村邮政物 流市场,逐步建成以区域物流中心为龙头,以县级货运站为 集散点,以农村客运站(点)为辐射的城乡物流服务网络。

一是加大物流市场开放,加快传统货运企业转型升级,引导 一是 和鼓励地方政府、社会、大型厂矿企业多方参与发展物流。

二是加快传统货运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和鼓励多方参与发展 二是 物流,通过发展快速客运托运零担小件货物等方式,培育一 批独具特色的龙头企业。

三是 三是积极探索先进运输组织方式, 三是 大力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等现代运输生产方式。

四是 四是 推广运邮合作试点经验,落实运邮合作框架协议,定期召开 运邮双方联席会议,探索运邮合作领域内新的发展模式,充 分利用现有乡镇客运站、邮政所,完善服务设施。

(三)道路运输体制机制要有新突破。

一是积极争取运 道路运输体制机制要有新突破 一是 政人员参照或者纳入公务员管理,加快推行运管机构市州以 下垂直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实施“阳光运政” ,完善 省、市、县三级运政执法队伍及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全 面提升运政执法装备水平,深化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加强运 政人员编制管理,严把人员入口关。

二是 二是按照公开、公平、 二是 公正的原则,加快客运线路资源优化整合,推进道路客运公 司化改造,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出台《甘肃省客运班线管 理办法(试行),修订完善《甘肃省客运班线招投标管理办 》 法》 ,推行经营权使用合同制度和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探 索组建河西地区高速公路客运专线运营公司,开通兰州至天 水、定西至天水、定西至平凉高速公路客运专线;2011 年拟 许可省际客运班线 21 条、市(州)际客运班线 35 条、外省 征询我省开通的省际客运班线 9 条。

三是 三是深化站场投融资及 三是 监管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所有,委托监管,授权经营,保28

值增值”的总体原则,根据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利和义 务,对站场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管理,建立省、市、县三级监 管体系,实行层层监管;站场投资项目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 式,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和运营。

四是 四是 完善财务管理机制。

创新财务管理手段,节约经费开支,减 少无计划性开支; 严格财经纪律, 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重大支出项目必须集体讨论决定,支出实行分类管理。

五是 五是 坚持事企分离,引导各级运政机构所属企业规范发展,处理 好行业与企业关系,健全完善“各负其责、运转高效、有效 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企业运营机制,创立市场 品牌,加快向现代运输企业转变。

抓好“四个建设” , 抓好“四个建设” 即: (一)抓好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2011 年计划完成道 抓好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路运输站场建设计划投资 13.3 亿元。

重点抓好 10 个国家级 公路运输枢纽项目、11 个省级公路运输枢纽项目、16 个区 域级公路运输枢纽项目建设,新建乡镇客运站 150 个、行政 村停靠亭 1000 个, 在汽车客运站安装 20 套 X 光行包检测仪、 10 套安全门检系统。

一是 一是加强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管理,加大 一是 协调与沟通,积极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确保国家公路运输 枢纽规划、道路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物流发 展规划等顺利实施。

二是 二是进一步探索国家公路运输枢纽部省 二是 联建思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 三是严格执行站场建设管理 三是29

规章制度,规范站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查。

四是 四是加强对工 四是 程建设进度、投资、质量的控制,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 理各方责任。

五是 五是公开招标,基本完成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 五是 X 光行包检测仪建设任务,清理调整以往尚未开工建设的客 运站安全门检系统建设项目。

(二)抓好道路运输基础管理建设。

一是做好道路运输 抓好道路运输基础管理建设。

一是 行政许可和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2011 年 6 月 30 日省市际班 线经营许可期限和运输车辆牌证到期后,按时高效做好道路 运输企业重新许可和道路运输车辆换证工作。

同时,积极争 取在 2011 年完成《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并报请省厅协调省人发布施行,编印新版法规制度汇编。

二 二 是科学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积极谋划 2011 年道路运输行业 预算管理工作,高质量编制 2011 年道路运输行业成品油价 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替代性返还支出预算,努力争取人员 经费和项目建设资金,为年度行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 三是 全力做好燃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国家燃油价格形势, 及时把握成品油价格波动情况,适时启动公路客运油、运价 联动机制,有效抑制油价调整连锁反应,维护道路运输市场 秩序;加强与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道 路运输行业燃油价格补贴工作机制。

四是 四是改进运价和统计管 四是 理工作。

严格执行《甘肃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及汽车运价规 则实施细则》 ,密切关注市场运行,确保运输价格稳定;加30

强城市客运调查统计, 逐步调整现有统计方式、 渠道和口径, 不断完善行业统计体系;做好道路运输日常统计工作,高质 量完成运输经济运行月度分析报告。

(三)抓好道路运输科技信息建设。

进一步加大道路运 抓好道路运输科技信息建设。

输信息化建设应用力度,加快和完善道路运输信息网络硬件 建设、信息网络功能拓展建设、道路运输综合数据库建设; 拓展信息化应用攻坚范围,加快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应急处 置系统、行业综合查询分析系统三大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 道路运输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加快IC卡电子证件 管理系统建设应用,为基层运管机构配备稽查机、读卡器等 设备,实现IC卡的运政移动稽查;加快汽车客运站联网售票 系统和视频监控调度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化应用培训力度, 全年培训道路运输信息化相关人员200名。

提升行业科技创 新能力,以争取部、省科研项目为突破口,积极做好科研项 目立项申报工作,推进科技成果在道路运输行业的应用。

结合 “创先争优” 和行业 “三 (四) 抓好行业文明建设。

学一创建”活动,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争创“十佳运政单位” 、 “十佳企业” 、 “十佳车站” 、 “十佳执法人员” 、 “十佳驾驶员” 、 “十佳服务员”竞赛活动;进一步活跃行业干部职工文化生 活,凝聚行业力量,举办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职工运动会。

加 强行业内部审计监督。

对 2008年以来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完成省厅下达的基建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任务,建立审计决31

定信息反馈制度,继续开展后续审计工作。

加大执法队伍建 设,强化基层执法工作力量,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加强 业务培训,全年举办培训班4-6期,培训运政执法人员600人 次,培训从业人员4万人次;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装备 更新力度,推行移动稽查,完成新制式运政执法服春秋装和 冬装换装工作。

重视和做好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处理工作机 制,规范接访程序,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继续做 好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政治、 生活待遇;加强工会、共青团和女工组织建设,关心一线职 工的工作和生活,关心弱势群体和困难职工的利益,积极维 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具有道 路运输行业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要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从业资格等领域 作为廉政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积极做到既 办好事又不出事,努力维护行业的安全运行和稳定。

同志们, “十二五”道路运输发展目标和 2011 年各项任 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落实。

我们要在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的 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转变运输发展和管 理方式,推进“十二五”甘肃道路运输安全稳定科学发展, 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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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

北京市人民政府9月14日发布了《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提到将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2018年底前,研究制订以推进柴油车电动化为重点的新能源车推广专项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能源货车路权通行、可持续运营的鼓励性政策,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车等。到2020年,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在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车辆为电动车。

此外还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研究制定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各区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并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旅游景点、货运枢纽、邮政快递分拨处理中心和规模较大的邮政快递营业投递网点等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形成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其中,城市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延庆赛区、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区域实现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京发〔2018〕16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重点,以精治为手段、共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聚焦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防治领域,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着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目标:到2020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十三五”规划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比2015年减少3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善指标:各区大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各区PM2.5年均浓度目标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控制在46微克/立方米左右;门头沟区、昌平区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左右;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顺义区、房山区、平谷区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左右;通州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

二、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

通过采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加快淘汰老旧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等措施,到2020年,交通领域污染物排放量力争比2017年减少30%。

(三)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2018年底前,由市交通委牵头,制订本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实施方案,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在国家有关单位支持下,盘活现有铁路资源,建设城市货运铁路网,充分利用现有铁路货场,提高物流园区、产业园区货物,以及建材、汽车、石化产品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重。市交通委会同铁路等部门和单位,统筹做好铁路建设和相关运输保障工作;由市商务委牵头,制订本市物流业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推进实现砂石铁路运输;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推进具备条件的汽车生产厂区利用现有铁路运输汽车。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全市货物到发铁路运输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下各项措施涉及属地任务的,均需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四)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2018年底前,由市科委牵头,会同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及铁路等部门和单位,研究制订以推进柴油车电动化为重点的新能源车推广专项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能源货车路权通行、可持续运营的鼓励性政策,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车等。到2020年,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在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车辆为电动车。

支持建设“绿色机场”。市交通委负责与民航华北管理局等单位全面推动机场内运营保障车辆和地面支持设备使用新能源。到2020年,首都机场近机位全部实现地面电源供电,加快运营保障车辆电动化替代。市新机场办会同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入驻北京新机场的各航空公司、各驻场保障单位做好新能源车辆和机械设备的采购工作,保障除因安全因素和特殊设备外,在北京新机场使用的运营保障车辆和地面支持设备基本为新能源类型;在航班保障作业期间,停机位主要采用地面电源供电。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研究制定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各区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并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旅游景点、货运枢纽、邮政快递分拨处理中心和规模较大的邮政快递营业投递网点等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形成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其中,城市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延庆赛区、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区域实现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五)加大高排放车严管严查力度。由市交通委牵头,发布低排放区由六环路内扩展到全市域的政策;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加大对车辆违反禁限行规定的查处力度。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老旧车辆淘汰鼓励政策,并组织落实。由市交通委牵头,修订本市促进绿色货运发展的实施方案。由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分别牵头,组织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公交、环卫车辆。2019年,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基本淘汰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按照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公安交通管理、环保部门做好路检路查,每年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完成150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检查。加快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对于排放超标的外埠车辆,不予办理进京证;对于排放超标的本市车辆上路行驶的,加大处罚力度。对全市域重型车氮氧化物排放进行检测。

强化车辆全流程监管及查处。各区针对辖区内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旅游景区、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停放区域,开展入户执法检查,严查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出租车、租赁车、驾校车等车辆的抽查和定期检测,除检查车辆排放是否超标外,重点检查净化装置是否拆除、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正常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对在用车超标问题较多的车型开展溯源符合性检查,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等;环保、工商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超过国家和本市排放标准车辆的行为进行处罚。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严格实施“记分制”管理,加强远程监控、现场巡查,严厉打击尾气检测弄虚作假、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2019年底前,由市环保局牵头,制订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政策;各区负责本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环保标识发放、执法检测等工作。2020年,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进一步拓展到各远郊区重点区域。市环保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使用频次高的工程机械开展在线监控,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相关信息数据库。

强化行业管控。自2019年起,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务、农业、质监等部门建立本行业本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制度,并牵头推进本行业本领域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鼓励使用电动或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完善施工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制式合同,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招投标文件内容及相应评标因素,并监督落实。自2020年起,禁止使用无环保标识、未通过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组织本行业本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属地备案并接受排放执法检测。

(七)严格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自2019年7月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自2020年1月起,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环保部门严查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工商部门对移交案件依法处罚。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确保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

(八)严格油品质量监管。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研究第七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相关标准的燃油清净增效剂。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九)推进机动车大数据分析监控体系建设。自2018年9月起,本市新增重型柴油车应实现排放在线监控功能。具备条件的在用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市环保局牵头建立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在线监控平台。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分别组织对在用公交、出租、货运、环卫、渣土运输等行业车辆实施排放在线监控。2018年底前,在线监控的公交车不少于3000辆、出租汽车500辆;2019年,加快推进相关行业领域排放在线监控实施工作。

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监控系统和定期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监控系统。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市、区两级联网的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监控系统,实现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精细化

健全统分结合、行业监管、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扬尘管控责任体系,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扬尘为重点,以标准规范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抓手,以监测评价考核为手段,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清洁的城市环境。2020年与2017年相比,各区降尘量下降30%。

(十)健全完善扬尘监管机制。市环保局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督察检查、处罚等机制;负责监测评价考核各区及乡镇(街道)扬尘污染控制情况,2018年10月底前,组织建成覆盖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监测网络。自2018年11月起,对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各区及乡镇(街道),并将每月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牵头制订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负责监管本行业本领域工地。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执法检查。各区负责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十一)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各区组织全面推进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和“门前三包”的扬尘防治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派专人巡查,监督工地出入口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冲洗保洁情况并督促问题整改;鼓励工地聘用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扬尘治理。

严格扬尘控制规范。2018年底前,市环保局制订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修订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进一步明确涉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架空线入地等工程扬尘治理要求,增加和细化高围挡、密闭化、喷淋、喷雾、抑尘剂、洗轮机等应用要求;明确拆除违法建筑等过程中涉及拆除、粉碎、运输、后处置等全流程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明确施工工地在主要出入口公示相关实时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稳步推进发展装配式建筑,会同市重大项目办组织轨道交通施工工地实现全密闭化作业,并安装高效布袋除尘设备。2019年起,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城六区推广拆迁、拆违、施工建设、装修等项目高围挡封闭化作业方式,有条件的实施全密闭化作业,2020年逐步推广到全市范围。

完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市环保局牵头研究制订施工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逐步扩大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范围。2019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的水务、交通、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施工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厂、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并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

加强扬尘违法行为闭环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建立健全行业扬尘监管体系,市城管执法局围绕扬尘执法检查量、违法查处率等指标体系加强监管,每周对各区执法检查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对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在24小时内现场核验,依法处罚。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通过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线索移送至城管执法部门和属地政府;城管执法部门要在接收后24小时内现场核验,确保违法查处率与实际违法情况相匹配,并于一周内将查处结果反馈至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在同一施工周期内,对因施工扬尘违法行为被处罚2次、仍有扬尘行为的施工单位,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工整改7天等措施;对被处罚3次仍有扬尘行为的,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半年;对被处罚4次及以上、恶意制造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十二)提高道路保洁水平。按照“城乡统筹、深度保洁”的原则,2018年9月底前,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交通委,修订本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标准,对城市道路、背街小巷、高速公路、郊区公路,按等级,分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逐一明确机械清扫保洁、人工辅助清扫的责任主体和清扫标准、作业频次。各区可根据实际制订实施严于市级标准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标准,并加大清扫保洁资金投入,落实环卫劳动定额和预算定额,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道路清扫保洁体系。自2019年1月起,实现各级各类道路的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清扫保洁“全覆盖”。到2020年,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达到92%。由市农委牵头,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牵引,将农村各类道路保洁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

开展道路洁净度检测评定。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开展全市道路洁净度检测评定,每月公布检测评定结果。市环保局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监测车等新技术,检测评定主要道路扬尘状况并反馈至各区。自2018年9月起,检测评定重点地区的道路扬尘污染状况;自2019年起,扩展到城六区各乡镇(街道);自2020年起,扩展到远郊建成区。各区政府明确道路清扫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通报、整改、提升等工作机制并定期调度,组织道路扬尘排名落后的责任主体及时整改。

(十三)整治面源扬尘。由市环保局牵头,应用卫星遥感等手段,按月监控裸地和拆迁地块的分布、整治情况;对裸地、拆迁地块的扬尘整治完成比例位于全市后10位的乡镇(街道),按月予以通报。按照“标本兼治、动态治理”的原则,各区组织对辖区裸地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覆则覆的原则,采取绿化、生物覆盖、硬化等措施,分类施策,动态整治。2019年底前,各区完成现有砂石料场、砂石坑的整治,严防新增。推广保护性耕作,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市规划国土委组织开展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到2020年,全市完成500公顷废弃矿山治理修复。

(十四)联合整治渣土车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端严惩,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修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增加卫星定位装置加装、安装尾气排放在线监控等内容,为提高建筑垃圾运输车监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定期督导检查,完善多部门溯源联惩机制;对不符合要求、出现遗撒的车辆,移送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促进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具备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不符合本市标准的运输车辆,不予核发运输车辆准运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要核查建设单位提供的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运输车辆准运证、工程项目消纳证等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督促施工单位“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确保渣土运输车辆“三不进两不出”(不达标禁止进入、无准运证禁止进入、密闭装置损坏禁止进入;车厢未密闭禁止驶出、车身不洁禁止驶出)。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吊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措施,严肃查处营运性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

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工业生产绿色化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为牵引,加快推进减量发展、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十五)深入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强化资源、环境、技术条件等约束,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行业项目准入。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实行减量替代。中关村管委会启动“一区十六园”生态园区建设工作,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化发展和提质增效。加快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开展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

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特别是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培育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在挥发性有机物、扬尘、餐饮油烟等治理领域率先突破,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打造中关村科技园区节能环保品牌,支持有条件的环保企业向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商转型。

(十六)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强化目录管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节能环保标准约束,完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的退出机制,持续推进污染物排放较大、能耗较高、工艺落后、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退出。到2020年底前,再退出10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健全“散乱污”企业的发现、整治机制。由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各区通过“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新一轮拉网式排查“散乱污”企业,并实施台账管理。2018年底前,各区依法采取关停取缔、升级入驻工业园区等措施,完成对在册“散乱污”企业的分类整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日常巡查,城市管理、水务、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用电用水量监控和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技术应用,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建立镇村产业聚集区淘汰机制。2018年底前,各区清理整治镇村产业聚集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环保等部门建立对镇村产业聚集区的用电用水量、污染排放量综合考评机制。自2019年起,重点对年度考评位于全市倒数后15%的镇村产业聚集区,采取疏解、淘汰、整合、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腾笼换鸟”、提质增效。2020年与2017年相比,工业园区等产业聚集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0%左右。

(十七)分行业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研究制订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由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针对印刷、家具、电子等重点行业,研究建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标准体系。各区对石化、汽车制造、印刷、家具、机械、电子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改造,配备高效溶剂回收和废气深度治理系统,强化处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监管,从严查处超标排污行为,促进企业达标排放。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促进石化行业治理提升。2018年底前,石化行业重点企业制订年环境治理提升方案,完成物料储运环节的污染治理,动态实施泄漏检测修复工程(LDAR),及时更换阀门、泵、压缩机等易泄漏污染物的设备,减少无组织排放;2020年底前,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逐年递减10%,力争达到石化企业世界一流环保水平,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环境浓度比2018年下降10%左右。

加强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进一步调整优化混凝土搅拌站布局,坚持产能减量置换,修订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2020年底前完成绿色生产和密闭化升级改造。各区组织对使用水泥、砂石等粉状物料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十八)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市环保局组织落实国家排污许可相关制度规定,分批分步核发排污许可证,明确对排污单位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总量控制、错峰生产等要求。2018年,完成陶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实现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全覆盖”。市统计局、市环保局研究将核发许可证行业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纳入统计范畴,2019年开展单位产出污染物排放强度统计试点。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善促进清洁生产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超过25吨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五、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消费清洁化

统筹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城乡一体、区域协同的现代能源体系。到2020年,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5%,基本解决燃煤污染。

(十九)构建绿色能源体系。结合首都特点,在保障本市供电、供热网络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依托智能化技术,加强外部电力调入,提高外输电比例。充分开发本地新能源资源。推进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组织加大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在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区域的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二十)打好压减燃煤收官战。由市农委牵头,按照先平原、再山区逐步推进的原则,以“煤改电”为主,科学选择技术路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2018年,完成平原地区45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同步开展农村住宅节能改造。完成平谷区、延庆区5座燃煤供热中心的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无煤化”。2019年,制定科学有效的山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路线,破解采暖期长、温差大等难题,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巩固“无煤化”治理成果。各区将已实现“无煤化”的地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取消散煤销售点;建立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已实现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的地区实施散煤禁售等措施,严防散煤复烧反弹。尚未改用清洁能源的村庄,全部使用优质煤。

(二十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完善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修订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率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委等部门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研究农村公共建筑抗震节能改造标准和范围。

(二十二)加快推进能源清洁化基础设施建设。市城市管理委、市农委等部门加快推进“煤改电”农村地区电网升级,满足采暖领域电能替代需求。纳入“无煤化”改造范围内的村庄,电力等设施建设要提前规划、优先实施。相关电力企业不断加强电力设施建设和保障能力。

六、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生活和农业污染排放减量化

以建筑装饰、餐饮、汽修等行业为重点,加强生活领域污染治理。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完善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结构,逐步推进农业生产生态化。

(二十三)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建筑类涂料和消费品使用。按照“源头管控、溯源追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市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织加强生产、销售领域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检测,自2018年9月起,每月对生产企业、超市、建材市场进行抽检抽查,曝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销售场所。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铁路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在全市房屋建设和维修、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和维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铁路维护等各类工程中,将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的有关要求作为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应评标因素;同时,率先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中自行或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抽检、检查,鼓励社会投资的建设工程主动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抽检,确保使用达标产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抽检发现不达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名单反馈至质监、工商部门;质监、工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出现2个以上批次产品抽检超标的,依法追溯生产企业责任。通过标准引导、产品准入、政策支持、宣传教育等措施,鼓励市民购买、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

(二十四)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按照“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由市交通委牵头,对汽修行业进行分类管理,提高汽修企业从事喷漆工艺的准入门槛,促进汽修行业提质升级。探索取消核心区、城市副中心重点区域汽修企业喷漆工序,鼓励在六环路外建立集中化钣喷中心,集中高效处理。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一、二、三类汽修企业喷漆污染标准化治理改造,核心区、城市副中心重点区域的汽修企业退出钣金、喷漆工艺。市环保局组织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与装备的筛选评估。全市每年对汽修企业执法检查不低于3000家(次),定期对各区的执法检查率、违法查处率进行排名、通报。

(二十五)大力整治餐饮油烟。多措并举,开展“三个一批”综合治理工作。“无证无照”等违法餐饮清理一批,工商、城管执法、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无照”等违法餐饮企业、露天烧烤的查处力度。守法经营提升一批,环保、公安、城管执法、食品药品监管、工商、消防等部门开展贯穿全年的餐饮企业联合执法行动,全年检查6万家(次)以上餐饮企业。以人口密集区、关键业态、群众反复投诉对象为重点,以查促改、以罚促治,督促餐饮企业实施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达到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问题突出餐饮企业整治一批,对超标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治等措施。

完善管理协作机制。建立部门协调、信息对接工作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健全全市餐饮企业台账,定期提供给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将餐饮大气污染物排放纳入餐饮业量化评级管理体系,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将一年内依法处罚2次以上的餐饮企业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量化分级规定对相关企业实施降级处理。市环保、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推广使用鼓励政策,探索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培育餐饮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推动餐饮企业达标排放。

(二十六)进一步降低燃气采暖热水炉氮氧化物排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修订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新、改、扩建工程禁止使用能效标识2级及以下的燃气采暖热水炉,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燃气采暖热水炉国家标准规定的5级要求。

(二十七)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控制农业源氨排放。由市农业局牵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有机肥代替化肥行动;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鼓励禁限养区内规模以下经营性畜禽养殖自愿有序退出;强化畜禽养殖业氨排放综合管控,推广低蛋白饲料,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规范畜禽粪尿贮存管理,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

2019年制订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实施治理。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由市农业局牵头,根据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城管执法、农业、园林绿化、环保等部门全面加强农作物秸秆、枯草树叶、垃圾等禁烧管控,强化各区及乡镇(街道)禁烧主体责任,加强网格化监管措施,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七、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加强空气重污染应对

聚焦秋冬季,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应对空气重污染,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十八)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制定与气象条件、环境容量变化相匹配的秋冬季攻坚行动细化任务分解方案。市环保、经济信息化、交通、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和各区政府,以减少空气重污染天数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措施。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加强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完善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凡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相关行业企业,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各区组织完成新一轮辖区“散乱污”企业、燃煤茶浴炉、工业炉窑等拉网式排查、清理整治;秋冬季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全面巡查,充分发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强化执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十九)应对空气重污染。在生态环境部的统筹下,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气象局等部门开展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深化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加强区域污染物传输监测分析体系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逐步建立同气象条件、环境容量变化相适应的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的“3+1”应急响应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细化工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等领域的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对建材、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对工业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量化细化应急减排比例。空气重污染期间,加强督查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发挥重污染削峰降速作用。

强化乡镇(街道)应急措施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属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应急措施可操作、能落地、易考核;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按照不低于减排比例要求的原则,建立属地停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并动态更新;预警期间,及时响应、全面巡查、专人盯守,确保职责落实到位。

(三十)继续深化区域协作。在生态环境部的统筹下,建立大气污染区域传输预警体系,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规划、信息共享、联防联控、联合执法,在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低氮燃烧技术等有共性需求的领域推动制定统一的标准、共享治理技术。联合检查机动车尾气和油品质量、秸秆焚烧等,重点做好区域通行车辆“超载、超标排放”等联合整治。

八、齐抓共管,健全社会共治体系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更是重中之重。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各项重大政策措施。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部署、突出问题、重点工作的调度,定期组织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大气污染减排、监督管理等工作。

建立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乡镇(街道)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蓝天保卫战相关政策、法规草案、标准和规划,加强业务指导、监测评价、督察督办和考核问责;牵头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蓝天保卫战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区负责制定本行政区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并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快乡镇(街道)实体化执法平台建设,提升环保监督管理能力。村(社区)要及时发现、报告违法排污行为等问题。

(三十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类企业要增强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履行达标排放责任,践行绿色生产,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强化全过程管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情况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

(三十三)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会同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科协等单位以及各区政府,积极利用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契机,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实践活动;积极通过一报(党报)、一台(电视台)、一网(政府官方网站)等平台,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力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首都精神文明办等单位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全市义务教育、干部教育和市民教育培训体系。市社会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要组织培育和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组织开展环保“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北京社会志愿者公益行”等公益活动,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健全公众参与。支持新闻媒体、环保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等有序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经验做法,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完善12345、12369、96310等投诉举报热线,结合新媒体应用拓宽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实施有奖举报,探索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力量监督。

九、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标准、政策、监测体系,着力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强化执法和督察“利刃”作用,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三十四)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市环保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积极推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和本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规支撑。2018年底前,制订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市环保局、市质监局根据大气污染主要来源特征和管理需要,逐步建立包含排放标准、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监测方法、技术规范等在内较为完善、符合北京实际、国内先进、与国际接轨的大气污染防治标准体系;根据污染治理需要和技术可达性,适时对已有标准进行评估和修订,严格环境准入。

(三十五)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引领。2018年底前,市科委、市环保局研究制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科技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开展大气污染实时精准溯源、区域污染传输监控、北京市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路径和减排策略,以及重型柴油车跟踪技术等研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效果评估,提高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水平,常态化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等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精细化管理技术支撑。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市科委、市环保局牵头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支持平台建设,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快速监测设备等研发;开展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控技术研究,并在餐饮、汽修等服务领域推广;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加强高效电能取暖设备技术创新。开展“生态环保大数据系统工程”建设,为城市建设、污染治理等提供决策支持。

建立新技术新产品试点、评估及推广应用机制。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势,由市科委、市环保局等部门牵头,会同中关村管委会,针对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建立完善创新技术筛选、试点、评估和推广应用机制。

(三十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由市环保局牵头,健全大气环境综合监测网络体系、推进PM2.5热点网格技术应用、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运用多种监测技术、大数据分析手段,健全天地空一体化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构建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监测网络。

提高污染源监控水平。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查各类涉气污染源,形成基础数据台账,为科学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由市环保局牵头,分级分类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完善监测、技术规范;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市环保局组织加强市、区两级机动车排放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机动车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等能力;加强机动车排放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和相应检测设备配备。市质监局组织研制重型车排放监测相关量值溯源装置和校准方法。

(三十七)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由市财政局牵头,健全完善与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资金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改造。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研究建立空气质量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调动相关主体积极性。

完善经济政策体系。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环保、农业、城市管理、商务、财政等部门完善差别化电价、水价、气价等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完善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以及推进电能替代的经济激励政策,探索山区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补助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确保应征尽征;同时,积极落实好国家环保领域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绿色金融和采购制度。市金融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进一步构建完善基于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在内的绿色金融体系,研究设立北京市绿色发展基金,推动发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2018年9月底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研究扩大绿色采购的领域。

(三十八)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环保、公安交通管理、城管执法、工商、质监等部门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采取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专项行动、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完善并利用烟气在线监测、热点网格、移动监测、电量监控等手段,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拘留、关停取缔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违法查处率与实际违法情况相匹配;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加强联合执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用联惩,对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排放等各环节开展执法,依法严格惩处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

(三十九)严格环保督察考核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等反馈的各类问题,健全整改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市级环保督察重点,督察各区、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落实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情况,夯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根据空气质量形势变化,结合突出问题,随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对扬尘污染等共性突出问题和市民反复举报的问题,健全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等机制,推进问题解决。各区通过督查机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

严格考核评价问责。完善构建“周通报、月排名、季调度”的工作机制,及时组织研究蓝天保卫战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将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制订并实施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问责规定,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按问题累积数量逐级问责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市、区有关部门以及各区、乡镇(街道)、市属国有企业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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