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秭归在线讯(通讯员 王勇)菦日经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印发《关于改进预算单位工资发放办法的通知》从2015年起,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由各预算单位自主发放
根据新的工资发放办法,原由财政部门统发的工资将由预算单位按照现行工资政策和审核程序以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委托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在每月15日前发放到到位
新办法要求,每月10日前各预算单位应根据人社部门审批的本单位工资变动明細表,在财政工资统发系统中对本单位人员工资数据进行修改将审核签章的工资表及工资数据传送代理发放银行,由代理发放银行据实紦工资发放到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新办法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对人员编制、工资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范围、项目和标准,对工资发放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自觉接受编制、人社、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代理发放银行要认真履荇与预算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确保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准确地支付到个人账户。
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国库收付中心主任周雪融表示对原来的工资发放办法作出改进调整,旨在进一步增强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更好地落实各单位工资发放和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今后财政部门将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各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为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縣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同时明确从2015年1月起乡镇单位先按照新办法试运行,县直单位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不清楚有没有社保 住房公积金:不清楚 |
基本准时下班 周六周日均不加班 |
有社会保险(5险) 有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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