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新疆自学考试讯息如下:
1·首次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军人持军人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护理专业必须持护理职业资格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州、市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考时须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考生登记表》一份,留当地自考办长期保存
2·已注册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学考试报名站报考。
3·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由各地、州、市的公安和司法系统按规定办理集体报名,报名费、考试费按规定交当地自考办。
4·各专业报考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计价非字[号)文件规定,每门课程交报考费三十五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5·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教考办[号)文件规定,报考者考试前可享受半个月的全脱产复习假。
2009年4月考试报名工作于2008年12月15日开始2009年10月考试報名工作于2009年6月15日开始。
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和报名地点由各地考办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各地考辦报名时间不得少于30天工作日
法律本科所考的科目在这里网页可以找到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