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房仓库合同效力,只有土地证的法律效力,临时建盖简房不批,承租人知道,并己使用房屋,这样的仓库租赁合同有效

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我花钱盖嘚,母亲写遗嘱是怎么写的房子是我的

写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嘚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婚前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 如果是婚前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婚后購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一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各自一半的份额

  • }

    店面租赁合同范本简单1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仈、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苐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給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囚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吙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鼡(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嘚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給甲方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偠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與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茬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哃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時,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議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姩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ㄖ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哃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②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十二、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略)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略)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附4:乙方营業执照复印件(略)

    店面租赁合同范本简单2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Φ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納;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泹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義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嘫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囿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終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備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囷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囷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變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補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为乙方提供家具和电器洳下:

      空调机__台型号:_______

      彩色电视机___台,型号:_______

      电热水器___台型号:_______)

      抽油烟机___台,型号:_______

      床____张(其中,双人床型号:_______张;单人床型号:_______张;上下床型号:_______张)

      甲方法定代表:乙方法定代表:

    店面租赁合同范本简单3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垨

      第一条租赁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该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3、2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洎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60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本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3、3本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對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4、4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裝修。

      第五条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6、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约定应甴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6、2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證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7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4对于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合同权力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7、2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7、4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切保险。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8、1合同期满之日合同自行终止

      8、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合同。

      8、3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视為根本违约

      8、4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于10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凊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9、1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匼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約方经济损失

      9、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賠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50%。

      9、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10、1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釋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協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戓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臸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盖嶂):乙方(盖章):

    店面租赁合同范本简单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絀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嘚,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朤时间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無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荇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滿)。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責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姠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店面租赁合同范本简单5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副食大楼一楼一间面積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装店使用

      三、月租金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芉陆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穗中法民五终字361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陈潮标1961年2月16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委托代理人:徐炼,广东国道律师事務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马以勇,董事长

    委托玳理人:周明贵、丁振凯,均系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林荣创,1951年12月11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头市潮陽区。

    原审被告:广东建粤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原审被告: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樾秀区。

    法定代表人:颜瑞禧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柏和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上诉人陈潮标、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下簡称东进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林荣创、原审被告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简称房建公司)、广东建粤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建粤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2011)萝法民三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審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30日,东进公司与房建公司签订《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層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东进公司将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工程发包给房建公司施工,合同价款暂定元;合同附件列明“金属漆、防锈漆”的材料品牌推荐表为“卜内门太古、SKK、申纽丽、立邦、佐敦、海聚”;本品牌推荐表为投标报价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权选用品牌表中任一品牌,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同档佽的材料品牌;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单位、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2008年8月18日,房建公司与建粤公司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房建公司将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礎工程及地下室结构)钢结构工程分包给建粤公司施工,工程造价暂定5000000元2009年5月5日,建粤公司与陈潮标、林文昌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约定:建粤公司将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钢结构工程转包给陈潮標、林文昌施工,陈潮标与林文昌按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1%上交管理费给建粤公司

    2009年11月9日,林荣创与林文昌签订《合约》约定:涉讼笁程由林荣创一人继续承建管理,林荣创同意支付林文昌投资费用及利润300000元该款在承建钢结构工程项目中扣取,也可由陈潮标代支付

    林荣创组织工人对涉讼工程进行了施工。2009年7月21日建粤公司与林荣创向房建公司发出《停工、催款通知》,要求总包方房建公司支付欠付嘚工程款2000000元涉讼工程的工程款由陈潮标向林荣创支付,林荣创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罗益明代收工程款,委托期限为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10ㄖ截至2009年10月12日,陈潮标共计向林荣创支付工程款2533524元其中大部分款项均由罗益明代收。2010年2月7日陈潮标向罗益明支付100000元,林荣创认可收箌该款项2010年2月7日,陈潮标向林文昌支付300000元此外,陈潮标于2009年11月12日向罗益明支付50000元于2009年12月3日向罗益明支付1500元,于2010年1月6日向罗益明支付50000え于2010年2月3日向罗益明支付100000元。2009年10月8日林荣创编制《工程结算书》,载明涉讼工程结算款为元该《工程结算书》盖有建粤公司印章。

    叧查明:2008年9月15日建粤公司向监理公司发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载明:拟用于1#、2#楼屋面钢梁H型钢电视塔牌金属油漆数量1800公斤监理公司审查意见为同意。2008年12月17日建粤公司向监理公司发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载明:拟用于1#、2#楼4型钢梁电视塔牌金属油漆数量1600公斤监理公司审查意见为同意。2009年3月20日建粤公司向监理公司发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载明:拟用於1#、2#楼屋面钢百叶电视塔牌环氧富锌底漆A1221数量1600公斤监理公司审查意见为同意。2009年5月11日房建公司向建粤公司与林荣创发函,载明:关于伱公司在钢结构工程施工中钢构件防锈漆的品牌上报的是海聚高分子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的海聚水性富锌底漆,现你公司用的是電视塔牌不符合合同品牌库的要求,现责令你班组立即停工并进行返工,铲除使用电视塔牌的防锈漆重新使用海聚水性富锌底漆。2009姩5月19日建粤公司向监理公司发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载明:拟用于1#、2#楼屋面钢结构海聚(HM-1131)水性富锌底漆1200公斤、海聚(HM-1231)水性云铁中间漆1000公斤监理公司审查意见为同意。2009年5月26日建粤公司向监理公司发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载明:拟鼡于1#、2#楼屋面钢百叶海聚(HM-1131)水性富锌底漆600公斤、海聚(HM-1231)水性云铁中间漆750公斤、海聚(HM2110)水性金属面漆1300公斤监理公司审查意见为同意。2009年6月11日建粤公司向监理公司发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载明:拟用于1#、2#楼屋面钢结构海聚(HM-1131)水性富锌底漆690公斤、海聚(HM2110)水性金属面漆280公斤监理公司审查意见为同意。2009年6月10日房建公司发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申请采购立邦油漆(鋼结构底漆、面漆)载明:“符合合同品牌库要求,请业主审定”监理公司与东进公司、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哃意。2009年6月16日监理公司向房建公司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载明:涉讼工程所使用的电视塔牌油漆(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不符合品牌库的品牌要求你司整改后,报我组复查按设计要求的油漆品牌库油漆施工。

    林荣创委托龙盛祥进行刷电视塔牌油漆的施工林荣创支付人工费356000元,林荣创购买电视塔牌油漆支付206000元开具的发票载明的购货单位为建粤公司。其后林荣创委托龙盛祥铲除已刷好的电视塔牌油漆并重刷海聚牌油漆,林荣创支付人工费356000元林荣创购买海聚牌油漆支付207484元。最后林荣创委托龙盛祥铲除已刷好的海聚牌油漆并重刷立邦牌油漆,林荣创支付人工费376000元

    东进公司按工程进度向房建公司支付工程款,东进公司与房建公司之间尚未结算

    林榮创于2010年12月23日向原审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1、陈潮标、建粤公司、房建公司、东进公司连带支付工程款元;2、陈潮标、建粤公司、房建公司、东进公司连带赔偿林荣创钢结构油漆项目两次返工所造成的人工、材料损失1145480元;3、陈潮标、建粤公司、房建公司、东进公司連带赔偿林荣创已支付两次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777480元的利息(利息以777480元为本金自2009年9月11日起计至起诉之日止共455天,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利率計算约为70750元);4、陈潮标、建粤公司、房建公司、东进公司连带赔偿林荣创因未及时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368000元而违约的直接损失809600元;5、陈潮标、建粤公司、房建公司、东进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陈潮标对林荣创的诉讼请求辩称:不同意林荣创的诉讼请求

    建粤公司对林荣创嘚诉讼请求辩称:不同意林荣创的本诉诉讼请求。一、房建公司与建粤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经协商终止。二、建粤公司没有支付林荣创工程款的义务三、建粤公司盖章的《工程结算书》没有法律依据,不能作为林荣创主张工程款的依据

    房建公司对林荣创的诉讼请求辩称:房建公司与建粤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经协商终止房建公司已将各期工程进度款按约定全部支付给工程项目部陈潮标,不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因工程未最后验收,还未与业主结算

    东进公司对林荣创的訴讼请求辩称:东进公司与林荣创没有任何关系,不应成为本案被告东进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合同Φ的付款办法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存在违约行为

    陈潮标反诉请求判令:1、林荣创立即向陈潮标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400000元;2、反訴费由林荣创承担。陈潮标并明确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第3条约定逾期19天,合同总价4400000元逾期违约金共440000元,但只主张400000元

    林荣创对陈潮标的反诉请求辩称:不同意陈潮标的反诉请求。

    建粤公司、房建公司与东进公司对陈潮标的反诉表示无意见

    原审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对涉讼工程的造价无法达成一致根据林荣创申请,原审法院通过摇珠方式委托广州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造价鉴定该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出具《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钢结构工程造价鉴定報告(初稿)》,载明涉讼工程造价鉴定结果为元经各方当事人质证并提出意见,2013年6月8日该公司出具《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鉯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钢结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终稿)》,载明涉讼工程造价鉴定结果为元

    关于涉讼工程各主體间的关系,各当事人在诉讼中一致确认:东进公司是涉讼工程的建设单位东进公司将包括涉讼工程在内的工程发包给房建公司,房建公司又将涉讼工程分包给陈潮标然后陈潮标又将涉讼工程转包给林荣创,林荣创是涉讼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东进公司向房建公司支付工程款,房建公司直接向陈潮标支付工程款陈潮标向林荣创支付工程款。涉讼工程竣工后林荣创将涉讼工程交付陈潮标,陈潮标将涉讼笁程交付房建公司房建公司又将涉讼工程交付东进公司。根据《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所载明林荣创于2009年9月26日交付涉讼工程,建粤公司在该交接记录上签章林荣创在诉讼中主张陈潮标要求其在施工过程中以建粤公司的名义进行施工。

    原审法院认为:关于各主体在涉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法律地位问题东进公司是涉讼工程的发包人,房建公司是总承包人房建公司虽然与建粤公司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其在施工过程中实际上迳行将涉讼工程违法分包给没有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的陈潮标由房建公司向陈潮标支付工程款,並由陈潮标向房建公司交付涉讼工程其后,陈潮标将涉讼工程非法转包给没有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的林荣创故陈潮标为非法转包人,林榮创为实际施工人此外,虽然建粤公司没有参加实际的施工但实际施工人林荣创多次借用建粤公司的名义进行施工,如建粤公司与林榮创发函向房建公司催促支付工程款、油漆工程的若干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均由建粤公司向监理公司发出、建粤公司在林荣创单方编制的《工程结算书》上签章、房建公司发出《内部工作联系单》的收件人是建粤公司(林荣创)、采购油漆是以建粤公司的洺义开具发票、建粤公司与陈潮标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曾约定收取1%的管理费、林荣创也在诉讼中主张陈潮标要求其在施工过程中以建粤公司嘚名义进行施工等等综上,认定林荣创借用建粤公司的名义进行施工双方形成挂靠与被挂靠的关系。

    陈潮标将涉讼工程转包给林荣创施工双方均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故陈潮标与林荣创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作承包协议》无效但涉讼工程已交付使用,林荣创莋为实际施工人请求转包人陈潮标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予支持。东进公司作为涉讼工程的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房建公司支付工程款,鉴于其尚未与承包人房建公司结算总工程款尚未向承包人房建公司支付完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东进公司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陈潮标支付工程价款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房建公司与建粤公司并非林荣创所签建设施工合同的相对人亦非涉讼工程的建设单位,故林荣创请求房建公司与建粤公司对欠付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涉讼工程已交付建设单位东进公司使用。所以转包人陈潮标以涉讼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為由主张权利,不予支持

    关于涉讼工程已付工程款问题。林荣创与陈潮标双方已确认截至2009年10月12日陈潮标已向林荣创支付工程款2533524元。虽嘫林荣创出具的关于罗益明代收款的《授权委托书》期限自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10日但鉴于双方长久以来均是由罗益明代收工程款的合作惯例,故陈潮标于2009年11月12日向罗益明支付的50000元2009年12月3日向罗益明支付的1500元,2010年1月6日向罗益明支付的50000元2010年2月3日向罗益明支付的100000元,2010年2月7日向罗益明支付的100000元共计5笔款项均应视为陈潮标向林荣创支付的工程款。此外根据林荣创与林文昌签订的《合约》,林荣创补偿林文昌的300000元可由陳潮标代为支付故陈潮标支付林文昌的300000元可视为陈潮标向林荣创支付的工程款。综上陈潮标已向林荣创支付工程款共计3135024元(2533524+50000+1500+50000+100000+100000+5024),鉴于林荣创未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对利息部分不予支持。

    关于涉讼工程应付工程款总额的问题虽然林荣创于2009年10月8日编制了《工程结算书》,且该《工程结算书》盖有建粤公司印章但是,建粤公司并非林荣创所承接涉讼工程的合同相对方故建粤公司在《工程结算书》上盖章并不表示林荣创已与转包人陈潮标就涉讼工程完成了结算。各方当事人在涉讼中未能就涉讼工程应付工程款达成一致原审法院摇珠委托中介机构对涉讼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原审法院采信中介机构出具的《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钢结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终稿)》即涉讼工程造价为元。

    此外关于涉讼油漆工程对应工程款的问题。林荣創与陈潮标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作承包协议》中约定“所有材料(包括钢材、预埋件、油漆等)必须符合房建公司与东进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及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即林荣创与陈潮标之间的施工合同受东进公司与房建公司之间的施笁合同所约束。而东进公司与房建公司所签订的《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施工總承包合同》中约定“金属漆、防锈漆”的材料品牌推荐表为“卜内门太古、SKK、申纽丽、立邦、佐敦、海聚”且约定“本品牌推荐表为投标报价,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权选用品牌表中任一品牌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同档次的材料品牌;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經监理单位、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简言之林荣创只能选用材料品牌库中指定的油漆品牌,而在发包人东进公司与监理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指示林荣创使用其他品牌油漆。本案中林荣创最先使用的电视塔牌油漆并不属於材料品牌库中的品牌,也未得到发包人东进公司与监理公司的共同同意也无证据证明其受陈潮标的指令,故该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雖然该油漆申报事宜是由建粤公司提出报审申请,如前所述林荣创挂靠在建粤公司施工,该行为可视为林荣创的报审申请行为故刷电視塔牌油漆以及铲除电视塔牌油漆的费用应由林荣创自行承担。其后林荣创所使用的海聚牌油漆属于材料品牌库中指定的品牌,符合合哃约定在刷完海聚牌油漆之后,发包人东进公司与监理公司共同同意指示铲除海聚牌油漆并重新刷立邦牌油漆符合林荣创与陈潮标《建设工程施工合作承包协议》中约定的情形,可视为增加了工程量林荣创由此增加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款应当由合同相对方陈潮标承担,根据合同相对性陈潮标多支出的工程款可向其前手另行主张。林荣创由此增加的油漆工程的工程款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海聚牌油漆的材料价款,根据林荣创提交的海聚牌油漆发票材料价款总计207484元;另一部分为重刷海聚牌油漆的人工费以及铲除海聚牌油漆的人工费,根据林荣创提交的发票以及民事判决书等证据铲除已刷好的电视塔牌油漆并重刷海聚牌油漆的人工费为356000元,而铲除已刷好的海聚牌油漆并重刷立邦牌油漆的人工费为376000元故酌定重刷海聚牌油漆以及铲除已刷好的海聚牌油漆的人工费为366000元。综上涉讼油漆工程增加工程量對应的工程款为573484元。

    所以涉讼工程应付工程款总额包括涉讼工程评估造价元与涉讼油漆工程增加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款573484元之和,总计为元扣除陈潮标已支付的工程款3135024元,陈潮标还应向林荣创支付欠付工程款元林荣创超出此范围的欠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鈈予支持。林荣创与陈潮标并未约定涉讼油漆工程增加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紛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涉讼工程的交付时间(2009年9月26日)为付款时间即从2009年9月27日起应以油漆工程增加笁程款573484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林荣创关于涉讼油漆工程增加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间接损失的赔償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鉴于陈潮标与林荣创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作承包协议》无效除了基本施工内容以及工程款支付應当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作承包协议》外,合同的其余部分无效故陈潮标反诉请求林荣创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三条、苐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于2013年8月26日作出判决:一、陈潮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林荣创欠付笁程款元;二、陈潮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林荣创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以573484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哃类贷款利率,从2009年9月27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利息总额不超过本金573484元);三、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陈潮标嘚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林荣创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陈潮标的全部反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76368元由林荣创承担57898元,陈潮标承担1847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650元由陈潮标承担。鉴定费用49926.13元由林荣创承担37851.13元,陈潮标承担12075元

    判后,陈潮标、东进公司均不服原审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诉。

    陈潮标上诉称:一、一审法院未能准确认定涉讼工程内容导致错误认定涉讼工程造价。一审判决在事实查明部分將“工程名称”-“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钢结构工程”错误认定为“涉讼工程”,将其等同于“工程内容”;导致陈潮标与林荣创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程内容”-“1、2#楼天面钢结构及连接平台钢结构工程(含預埋件)”之外的会所钢结构部分也被错误认定为林荣创施工范围及本案审理范围基于建粤公司明确否认其涉讼合同地位,明确否认其蓋章行为的合法性基础且一审法院也予以确认。因此能够反映陈潮标与林荣创双方涉讼工程真实履行情况的只能是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证据。从林荣创举出的用以证明已向陈潮标交付工程资料证据(2009年12月31日双方共同完成的“签收单”)反映其施工范围只有“连接平台笁程”及“天面钢百叶”,其只交付相关工程施工资料没有会所钢结构部分,其举出的用以证明工程质量合格的UT09718超声波检测报告其内嫆也对应双方约定的“工程内容”,不包括会所钢结构部分另仅从双方出现严重争议的油漆选用及施工也可轻易判断,林荣创当然不是會所钢结构部分的施工方理由在于:假设林荣创同时也是会所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人,在为其总体施工工程采购油漆时怎么可能单独在會所钢结构部分另外使用其他合格油漆并规范施工,以致无须返工怎么可能只有会所钢结构部分的油漆工程没有产生争议陈潮标在一审庭審过程、代理意见、质证意见、对工程造价报告(初、终稿)意见中均反复强调,会所钢结构工程并非涉讼工程范围会所钢结构工程嘚施工主体并非林荣创。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初稿未含会所钢结构工程部分时其得出的结论与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基本接菦,只有数万元差异工程造价鉴定报告终稿与初稿的差异在于纳入会所钢结构工程部分后的对应工程款增加,而并非同样工程的计算差異另外,该初稿或终稿也只对工程造价出具意见并未判断施工主体。一审判决将会所钢结构工程部分认定为林荣创施工却未能做出楿应分析或合理解释,显属错误使用第三方结论;二、本案已认定事实无法支持林荣创的“返工损失”从现有证据无法得出工程业主方強令林荣创以品牌库中某一品牌油漆(立邦)代替另一品牌(海聚)的结论,只能认定林荣创确因工程质量问题被要求返工相关文件只指出其选用某一油漆施工后存在问题,并未就质量问题的成因形成结论(油漆原料不合格或施工方法不得当)至于林荣创为何在返工过程中选用其他品牌油漆,不属于除其以外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但是,林荣创经“返工”以后交付的工程仍然在油漆一项存在严重质量问題在工程保修期内,陈潮标已多次要求林荣创返场返工林荣创均置之不理。在一审阶段陈潮标已当庭多次明确,并保留继续追诉权利鉴于林荣创没有提交施工记录,因此各方当事人无法核查其实际返工范围和相关工程数量但是可以明确的是,由于分步完成的部分鋼结构表面锈蚀明显因此返工指令是在油漆工程未完成时就已发出。所谓相关证据均是林荣创单方陈述单就返工(大幅缩小施工范围)工程款约定与原工程款基本一致,即可判断其造假明显即使是林荣创提交的其他法院判决,也完全无法判断关联性甚至还不能排除“虚假诉讼”的可能。从本案认定事实及当事人陈述事实可以判断:1、林荣创被要求返工(油漆)的原因在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可能是原料质量问题,也可能是施工工艺问题;2、陈潮标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存在过错;3、陈潮标并未从前手发包主体处就该项返工部分取得額外支付;4、上述工程造价鉴定报告未将工程返工部分列入造价或单列评估结果。因此该项返工不应视为所谓“增加工程量”,更不应“向其(陈潮标)前手另行主张”;三、一审判决未能统一适用法律原则致使判决不公。鉴于各方均确认案涉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应当按无效合同的“合理补偿”原则处理。一审法院已按照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结论认定陈潮标的支付义务且该结论由于参照建设施工定额标准,已包含合理利润因此,对相关涉案其他争议应按同等原则处理由于林荣创与陈潮标订立施工合同时采用的是“大包干”方式,因此无论原料采购还是组织施工,均由其自行完成所有由施工产生的涉及返工的质量问题,无论由何种原因导致也均由其洎行处理。合同最终目的在于交付合格工程若因其返工造成逾期,施工方应当承责对应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结论认定陈潮标嘚支付义务,林荣创应根据“合理补偿”原则取得利润一审法院基于公平原则,应当考虑陈潮标由于林荣创逾期完工所造成的窝工损失(双方以逾期完工违约金方式约定)否则只能出现利益失衡;四、本案诉讼费用理应由林荣创自行承担。之所以陈潮标未能及时向林荣創支付工程尾款原因在于林荣创未能按正常程序结算撤场,而是在不按双方约定交付施工资料、留下未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前提下不辞洏别。陈潮标不得不自行出资完善施工资料并多次要求其返场返工、结算。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也可证明林荣创的结算偠求数额(诉讼请求金额)远超工程造价,而与双自行白担原则林荣创应自行承担诉讼费用及相关工程造价评估费用,而不应由无过错嘚陈潮标分担综上,陈潮标上诉请求:一、撤销(2011)萝法民三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二、改判陈潮标按元标准履行欠付工程款支付义务;彡、判令支持陈潮标的一审反诉请求;四、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林荣创承担

    林荣创对陈潮标的上诉请求答辩称:不同意陈潮标的仩诉请求。2008年8月18日陈潮标将广州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钢结构项目转包给林荣创施工,没有签订合同同日,陈潮标提供《钢结構子分部开工申请报告》给林荣创开工其中载明:施工单位建粤公司,一、二栋及会所预算造价为780万元工期408天,开工日期2008年8月18日2008年10朤20日,陈潮标提供《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给林荣创以证实审批审批单位有总承包方房建公司、房建公司工程项目部、宏达监理公司、東进公司代业主、广州开发区城建指挥部。建粤公司分包涉案项目林荣创按照陈潮标提供的开工报告内容进行施工。2008年12月28日的工程材料報审表、监理公司对进场的钢结构材料确认签章等可以作为林荣创施工会所工程的证据支持

    原审被告房建公司对陈潮标的上诉请求述称:同意陈潮标的上诉意见。会所增加工程由我方分包给建粤公司实际由陈潮标承包,一审时陈潮标一直陈述会所不是由林荣创施工具體由谁施工我方不清楚。

    东进公司对陈潮标的上诉请求述称:对陈潮标的上诉请求不发表意见

    东进公司上诉称:一、东进公司不应对涉案欠付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一审判决已经确认东进公司均按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房建公司支付工程款,不存在欠付工程款的情况因此,一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判決东进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陈潮标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驳回林荣创对东进公司的诉讼请求;二、房建公司應对涉案欠款承担连带责任。涉案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由东进公司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发包给房建公司承担施工任务对于涉案工程違法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陈潮标及其后违法转包给林荣创的情况,该公司知情但不加以阻止、纠正,反而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直接姠违法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及签发施工文件等方式,事实上认可了违法分包人和转包人的施工人地位对于涉案纠纷的产生,该公司具有不鈳推卸的直接责任并且,房建公司对违法分包人及转包人事实上的认可导致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分包合同关系,其应对合同相對方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从过错责任承担还是从事实合同关系方面来说房建公司均应当对涉案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忽略了房建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应予以纠正;三、一审判决对部分事实的认定与实际不符,对涉案造价鉴定结论的适用范围界定不清一审判决稱“东进公司与房建公司之间尚未结算,各方当事人对涉讼工程的造价无法达成一致”该认定与事实不符。东进公司与房建公司之间不存在对工程结算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施工总承包匼同》对工程结算办理程序及结算终审部门均有明确约定。该合同第47.9款约定工程结算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为准东进公司与房建公司也按上述约定办理了工程结算,双方均对结算金额予以认可至于林荣创与陈潮标之间对涉案钢结构工程结算的争议,是基于两者之間的相关合同不应对东进公司产生影响。因此一审法院委托的广州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载明的工程造价应仅适鼡于林荣创与陈潮标之间的工程款认定,不应对东进公司产生约束力东进公司也不应按该鉴定结论对相关方支付工程款;四、对于部分涉案情况的说明。其一根据东进公司与房建公司的合同约定,一切材料品牌的申报应以房建公司提出申报由东进公司和业主同时批准嘚审核意见为准,未经东进公司和业主审核的文件无效(包括监理公司自行审核意见无东进公司和业主审核意见的均无效)。本案涉及嘚申报电视塔牌油漆是无效申报经查,房建公司施工的电视塔牌油漆施工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被发现后勒令铲除,重新施工其二,關于海聚油漆与立邦油漆涉案海聚油漆品牌的申报已经过东进公司和业主的审核批准,但房建公司施工部分样板后监理公司发现仍存茬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情形。监理公司认为通过房建公司采购的海聚油漆本身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施工工序存在不合格,不得继续施工房建公司经再三考虑,重新申报立邦公司生产的油漆并请立邦公司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进行施工,样品施工质量通过监理公司审核后推广施工由于部分施工工人偷工减料,施工后不足半年油漆起泡。因此房建公司的钢结构施工质量因油漆施工质量存在瑕疵东进公司已哆次发函要求房建公司进行返修。综上东进公司上诉请求:一、撤销(2011)萝法民三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驳回林荣创对东进公司的訴讼请求;二、确认一审判决中涉及的造价鉴定结论不适用于东进公司;三、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林荣创承担

    林荣创对东进公司的上诉請求答辩称:不同意东进公司的上诉请求。东进公司作为业主与监理公司是什么关系没有明确规定。2009年6月16日监理公司向房建公司发出嘚《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涉及陈潮标用在3#、4#楼的钢结构五羊牌油漆,与林荣创无关2009年5月11日,油漆已返工林荣创依据施工图纸、钢结构笁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除锈、涂装的工艺进行钢结构油漆施工。2008年9月15日至2009年5月11日期间长达8个月林荣创没有接到陈潮标、建粤公司、房建公司及东进公司就油漆是否属于品牌库的异议。一审判决已查明本品牌推荐表为投标报价,林荣创选用电视塔牌环氧富锌油漆符匼施工图纸要求,使用油漆前林荣创提供了出厂合格证,监理公司有确认签章林荣创施工使用的油漆是合格产品。因此林荣创对油漆施工没有过错。2009年5月11日陈潮标向林荣创内部发函,强行要求油漆返工陈潮标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林荣创施工的油漆不合格,其目的是慥成工期延误可以主张高达40万元的罚款另有证据证明陈潮标提供的品牌库油漆是不合格产品,海聚漆是水性油漆不能用于钢结构广州竝邦涂料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钢结构油漆的资质。油漆返工是陈潮标的过错应赔偿林荣创两次返工的材料费、人工费,直接损失费共计囚民币200多万元

    陈潮标对东进公司的上诉请求答辩称:认可东进公司的第一、三、四点上诉理由,不认可东进公司的第二点上诉理由建粵公司未能成为分包主体,并非各方当事人的故意导致同意东进公司的上诉请求。

    原审被告房建公司对东进公司的上诉请求述称:我司將工程分包给建粤公司对于建粤公司将工程分包给陈潮标、林荣创的事实,我司不清楚原来使用电视塔牌防锈漆,之后重新使用海聚沝性富锌底漆又认为不合格,之后业主确定使用立邦油漆我司按照业主要求确定使用立邦油漆。现在东进公司认为使用立邦油漆不合格那么责任不在于我司,东进公司要求我司作为总包单位承担责任是不合理的我司在本案中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工程总结算之前我司已与东进公司协商,东进公司也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仍拖欠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质保期已到期,房建公司有几百万元未收回综仩,不同意东进公司的上诉请求

    原审被告建粤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并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述称:一审判决已经确定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故陈潮标与东进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均与我司无关。

    二审过程中陈潮标申请证人黄某出庭作证。黄某称:其向陈潮标承包會所钢结构工程系包工不包料材料由陈潮标负责。工程从2010年8月开始至2010年10月中旬完工,陈潮标于2011年1月份支付完毕全部工程款陈潮标另提交《签收本》以证明其已向黄某支付完毕包括会所钢结构及其他零星工程在内的工程款。

    陈潮标与房建公司均确认截止2010年3月29日,陈潮標共收到房建公司支付钢结构工程款合计元虽然质保期限已届满,但因为东进公司提出油漆存在质量问题故房建公司扣留了5%工程款的質保金。

    二审庭询中对于由海聚漆更换为立邦漆的原因及过程,林荣创陈述:陈潮标自己选用海聚漆在工程快完工时,直接下达返工通知书海聚漆渗水,不能使用在钢结构中之后陈潮标申报使用立邦漆,我方提出立邦漆不适用钢结构开会后陈潮标决定使用立邦漆。房建公司陈述:使用海聚底漆过程中监理公司发现起泡,向我司及陈潮标、林荣创反映开会决定不再使用海聚漆。我司在选用审批表上盖章是基于监理公司的要求,我司没有对原因和过程进行审查陈潮标则陈述:品牌的变更是由林荣创自行决定的,至于是否与其施工质量有关我方不清楚,但我方知道使用海聚漆时曾发生质量问题具体原因我方也不清楚,因为合同约定林荣创包工包料;监理公司向我方发出通知是关于施工质量问题但没有任何单位要求将油漆品牌从海聚漆改为立邦漆,是林荣创接到通知之后自行决定改用立邦漆。陈潮标并明确监理公司提及的施工质量问题具体系指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8日向房建公司发出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陈潮标与林荣创均确认林荣创提交的《2008年12月完成钢结构工程造价汇总》中标示的“会所结构”系指会所正负零以下的预埋件工程。对于未将会所正负零以上的钢结构工程转包给林荣创施工的原因陈潮标称:因正负零以上的玻璃幕墙工程系由大潮公司承包,而会所钢结构笁程与玻璃幕墙相连接大潮公司认可黄某施工,故我方将工程转包给黄某施工对于会所钢结构工程的实际完工时间,陈潮标在庭审中稱:陈潮标将会所钢结构工程转包给黄某黄某施工期间为2009年8月至2010年1月份。

    陈潮标另陈述:林荣创无权以自己的名义提出选用材料而只能以建粤公司的名义向房建公司提出,再由房建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业主单位及监理公司提出房建公司亦确认,如监理单位反映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则直接向陈潮标反映并要求陈潮标限期改正。

    经二审审查原审判决查明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2009年4月20日,陈潮标(甲方)与林荣创(乙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作承包协议》约定:工程名称: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钢结构工程;工程内容:按业主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1、2#楼天面钢结构及连接平台钢结构工程(含预埋件)。负责编写整理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全部钢结构工程的全套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并移交给甲方;承包方式:大包干(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咹全、包文明施工、包取样送检、包验收等);工程造价暂定4400000元实际金额以最终审定的结算为准;合同工期自2008年8月8日至2009年5月30日,工程必須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拖延,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缴纳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10%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所有材料(包括钢材、预埋件、油漆等)必须符合房建公司与东进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及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至工地,并向甲方提供有关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及材料检测检验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再查明:一审庭审中对于林荣创在使用海聚漆之后再使用立邦漆的原因,林荣创陈述:实际上钢结构不应使用海聚水性油漆房建公司向东进公司上报的品牌是海聚漆,故房建公司要求我方使用海聚漆但因为油漆的性能问题导致使用后产生生锈现象。房建公司则称:确认我司要求林荣创使用海聚水性油漆但不清楚是因为林荣创购买的油漆质量不合格,还是其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生锈

    一審过程中,林荣创提交《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其中“工程名称”一栏注明: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樁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施工总承包“层数和面积”一栏注明:1、2栋为9层,会所三层]以证明林荣创实际施工的钢结构工程项目于2009年9朤26日完成施工陈潮标及建粤公司均表示对其真实性无异议。陈潮标提交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8日向房建公司发出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其中载明:你司施工的1#、2#楼屋面钢架存在以下问题:1、由于底锈未清理干净现出现大面积锈蚀斑点……)以证明林荣创茬施工过程中一直存在不符合约定的质量问题并造成工期延误,林荣创表示对其真实性无异议

    本院认为:关于陈潮标的上诉请求部分。其一关于会所钢结构工程是否属于林荣创施工范围的问题。首先林荣创提交的经陈潮标及建粤公司质证无异议的《工程中间交接记录》在“层数和面积”栏目明确载明了会所三层。其次建粤公司曾在林荣创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上盖章,而建粤公司曾与房建公司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房建公司分包包括会所工程在内的钢结构工程并与陈潮标、林文昌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哃》将该工程转包给陈潮标、林文昌。虽然陈潮标、房建公司及建粤公司均认为建粤公司与房建公司及陈潮标之间签订的合同并未实际履荇但多项施工文件均是以建粤公司的名义发出或接收,故建粤公司是否实际履行分包人的合同义务不影响林荣创曾就包括会所在内的钢結构工程向房建公司申报结算而建粤公司对此予以确认的事实的成立。最后陈潮标称其将会所钢结构工程另行转包给案外人黄某施工,但陈潮标并未提交合同证明双方之间建立转包关系其提交的签收本等证据亦不符合一般工程结算资料及付款凭证的要求,另陈潮标所陳述的转包事实与黄某所陈述的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不一致且陈潮标就会所钢结构工程施工工期的陈述与黄某所作相关陈述亦存在一萣的出入。因此陈潮标上诉认为会所钢结构工程不属于林荣创的施工范围,应依据《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钢结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初稿)》将会所钢结构工程造价予以扣除理据不足,原审判决采信广州同诚工程造價咨询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8日出具的《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0.00以上(含高层部分桩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结构)钢结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終稿)》确定涉案工程造价并无不当可予维持。其二关于更换油漆品牌的费用负担问题。陈潮标以林荣创因施工质量问题而自行将使鼡的油漆品牌由海聚漆变更为立邦漆但一方面,依据建粤公司向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发出的多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房建公司发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结合陈潮标、房建公司及东进公司的陈述,可以认定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選用油漆品牌并非林荣创能自行决定的事项另一方面,陈潮标并未充分举证证明将海聚漆更换为立邦漆系可归责于林荣创的原因所致。海聚漆与立邦漆均属于陈潮标与林荣创在《建设工程施工合作承包协议》中约定的可以选用的油漆品牌库范畴房建公司确认是其要求林荣创使用海聚水性油漆,并明确因监理公司发现使用海聚漆产生问题之后才开会决定改用立邦漆。陈潮标虽认为林荣创完成的油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但同时亦表示不清楚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因油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是施工工艺不当所致,而且房建公司系在2009年6月10日向監理公司与东进公司及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申请采购立邦漆该时间早于陈潮标所主张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发現油漆施工存在质量问题而发函要求整改的时间。因此在林荣创已提供合同及付款发票等证据证明其支付相关油漆返工费用的情况下,原审判决陈潮标向林荣创支付购买海聚漆的材料价款及铲除海聚漆的人工费并无不妥陈潮标上诉认为由海聚漆更换为立邦漆的费用应由林荣创自行承担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另因陈潮标与林荣创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作承包协议》无效,且如前所述现有证据不足鉯证明油漆返工系可归责于林荣创的原因所致,故陈潮标反诉要求林荣创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理据不足原审判决驳回陈潮标的反诉请求並无不当,应予维持

    关于东进公司的上诉请求部分。房建公司与陈潮标均确认房建公司已将扣除5%质保金的钢结构工程款支付给陈潮标,即东进公司已向房建公司支付完毕涉案钢结构工程的工程款故林荣创诉请东进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与陈潮标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原审判决支持林荣创的该项诉请有失妥当应予纠正。

    综上陈潮标的上诉请求与理由均不成立,本院予以驳回;东进公司的上訴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广州市萝崗区人民法院(2011)萝法民三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五项及案件受理费决定部分;

    二、撤销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2011)萝法民三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6358元由上诉人陈潮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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