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买农村房子子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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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首次买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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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符合当地的购房条件就能买房,户口没限制,当然也不存在优惠政策了.
没有什么优惠的,您先得具备购房资格.
农村户口购房是否有优惠没有统一的强制性的规定。各地对于农村户口购房的优惠措施都是开发商自己商定出台的措施,所以具体优惠多少?如何办理优惠措施需要去售楼部去咨询清楚。
都是一样的没什么优惠政策现在农民只要有钱到市区买房子受法律保护,市民到农村买卖自建房或者宅基地不受保护的.
符合当地的购房条件,户口没有限制,你的优惠就只是首次买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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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的最新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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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师365
农村房屋买卖在广发农村地区还是会出现。那么,农村房屋买卖的最新法律规定有哪些?在农村房屋买卖过程中,相关的交易双方需要遵守哪些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对于房屋买卖有哪些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相关规定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日开始实施的《》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同时,由于根据《》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范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也强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公民个人(包括农民在内)对于其房屋既然有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所有权,自然有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的处分,包括出卖、互易、赠与等方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村民有权利出卖自己在农村的房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历史演变1982年时国务院制定过《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四条规定“严禁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建房用地”;第十四条规定“农村社员、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和军人,……建房需要宅基地的,应向所在生产队申请……报公社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实需要占有耕地、园地的,必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由批准机关发给宅基地使用证明”。第15条规定“由于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应按第14条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查、批准手续。”“出卖、出租房屋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社员迁居并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生产队收回,统一按排使用”。从上述规定看,当时的法律禁止建房用地的直接买卖,并不禁止房屋的买卖,只是规定了房屋的买卖需要经过有关机关申请、审查、批准。但该条例于1986年被《土地管理法》明令废止。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1988年未修改)“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1999年第二次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以批准”。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有关司法解释:1963年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规定“社员的宅基地,包括有建筑物和没有建筑物的空白宅基地都归生产队集体所有,一律不能出租和买卖。但仍归各户长期使用,长期不变。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林、厂棚、猪圈、厕所等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有买卖或租赁房屋的权利。房屋出卖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随之转移给新房主,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生产队所有。”1984年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则认为,村镇公民之间由于买卖房屋转移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应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审查、批准手续处理。1991年全国人大法工委给省人大的回复中称,不宜将农村房屋买卖行为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为予以处罚。国务院办公厅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定:“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365小编为您整理有关农村房屋买卖的最新法律规定的内容。我们知道:房屋买卖也是一项重大的事项,为了避免相关纠纷,在买卖过程中,需要相关的当事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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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起房的人不要觉得是荣誉,那是耻辱…你买不起房是因为你没对社会做出贡献,干嘛不回农村……! ”
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 (其爷:任弼时) 1、严格说来开发商被强奸了。 前几天,社科院的蓝皮书认为中国85%的家庭买不起房,任志强认为这就是个缺乏现状基础前提的荒谬结论。如果按收入计算85%的家庭买不起房子,那如果加上这些住房资产和资产的升值之后又有多少家庭买不起房子呢?如果收入买不起,那把自己的住房卖了还买不起吗?实际上,就是社科院胡说八道,煽动民众不满情绪。严格说来,开发商是被强奸了。听听,经任志强这么一说,社科院还是人吗?煽风点火,这在敏感时期可不是一般的罪啊!
2、买不起房就该回农村。 近日,任志强接受上海电视台采访,他说,买不起房的人不要觉得是荣誉,那是耻辱……你买不起房是因为你没对社会做出贡献,干嘛不回农村……他说买不起房的人都是没用努力工作…… 这一句,任志强实在毫无道理。凭什么叫“回”农村?难道你认为买不起房的就一定是农村人吗?城里人照样也买不起。另外我的观点跟他正好相反,我想对年轻人说,并不是他们没有努力,而买不起房恰恰是因为房价太高。
3、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
电视剧《蜗居》的热播对年轻人买房热议起来,任大炮仍然没能耐得住寂寞,任志强再次“直言不讳”,抛出了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的著名言论。
这段话虽然引来众多非议,我也不赞成他不顾年轻人的感受大发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慨,但是也有一分道理。毕竟年轻人刚毕业没有多少积蓄,虽然在高房价面前多有不便,但是冒然入市绝对不可取。
4、手里有粮心中才不慌。
今年8月18日下午以“豪宅饕餮VS万元房荒”为题的地产中国新思维论坛在北京召开,任志强应邀出席。他在会上说,现在商品房的供应指标越来越少,如果担心下一顿没有了,房地产是要囤地的,手里有粮心中才
不慌,这话百分之百正确,但是你手中的粮是什么?对于吸毒者来说,手里有毒品心里才不慌,可是这是违法的。囤地这事你都敢说出来,太不把政策当回事了。
5、中国人太有钱,房子太便宜。
今年7月底,对于下半年的房地产市场走势,任志强表示很乐观。截止到6月份土地供应总量大幅下降,到6月份为止,新开工和去年同比下降了10.4%,这意味着供应量也在下降,但销售增长了31.7%。据此任志强判断,“中国人太有钱了,房子太便宜了。”
没错,的确中国人很有钱,否则那么贵的房子没人买得起。可是你不想想,有钱的人有多少,钱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一个人买房的能力能顶上千个普通百姓的能力,普通百姓被“买得起房”了,多冤啊
“为什么中国30岁以下的买房占比高达30%以上?就是中国的房子太便宜了。事实上,在欧美、日本、韩国,30岁以下的年轻人是买不起房子的。中国的年轻人也应该是这样。而目前中国的年轻人,基本上是靠父母的支撑才能买得起房子,也就是典型的‘啃老族’。”
6、房地产比鱼翅,鱼翅再贵也不是泡沫。
这是今年任志强在“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第9届年会”上说的,他把房地产比做鱼翅,称鱼翅再贵也不是泡沫。随着北京房地产交易量的上涨,部分开发商开始提价销售,讨论了很多年的房价泡沫再次成为焦点话题。对此,任志强认为,“如果说中国的房价贵,为什么贵的房屋有人买,便宜的房屋没有人买?”那一定是宏观经济和宏观预期决定了大家的购买。 先不说房价有没有调整到底,也不说交易量的上升主要还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单说鱼翅,鱼翅是什么东西?为了保护环境,保护稀有动物,许多国家禁止捕猎鲨鱼。而房子从来没有听说哪个国家禁止建造,也没有听说房子成了稀有产品了。我想问任总,你怎么没有把房子比作毒品呢?毒品再贵也不是泡沫,照样有人买。
7、穷人不应关注高房价。
正如这次任志强的比喻一样,房地产犹如鱼翅,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起的,而且卖鱼翅的也不是为穷人而活的。任志强也是不为富不仁慈。
任志强在针对21家房产商商品房联合大降价时发表言论说,“我认为7、8万的房子,降一半你也买不起,就不该讨论它,就像我们买汽车的时候讨论劳斯莱斯,他和汽车降价有什么关系,你本来也不是坐劳斯莱斯的人,老百姓更关心的在15000以下的房子。” 这话听起来放之四海而皆准,但事实上却漏洞百出。看起来很有道理,可是高房价也让部分稍富的人也降低了购买标准,因而富人降低了消费层次却挤压了稍穷人的消费能力,最终导致本该买得起的任志强所谓的品质差点的房子也被富人买走了,穷人还是买不起。究其根本原因还是房价普遍过高,所以高房价不但是富人的问题,也是穷人关注的问题。房价上涨,匹夫有责。
8、房价和大白菜比等于没涨。 在博鳌论坛年会期间,任志强算了这样一笔经济账:1978年月工资全国平均28.6元,到现在也增加了100倍。1978年我们大白菜2分钱一斤,现在2元钱一斤,也增加了100倍。房价只增加了16.6倍,和工资收入相比相差太远了。房子等于没有涨价。
任志强善于用比喻来说明房价上涨论,可他并不擅长,因为比喻总是不恰当。尽管他的话也有不少拥趸,然而怎么说他的比喻都不成立。首先30年前还没有商品房一说,他是如何计算的?再者,他这一比喻只是猛一听成立,稍一思考都知道这是无赖式的狡辩。
9、房价可以控制人口素质。1月13日,在北京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专题座谈会上,任志强委员在发言中指出,房地产是北京发展的重要支柱,住房价格本身就是控制人口增长与控制人口素质的门槛。
按照任志强先生的说法,高房价可以控制人口,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取消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了,让高房价取而代之……我们的政府,咋就没有想到呢?而说高房价可以提高人口素质,更是一大惊人发现,早知如此,我们还加大教育投入干什么,继续抬高房价就行了。
10、房地产非暴利,农民工也买得起房子。
去年底今年初,任志强出席“2008中国企业竞争力年会”时表示,房地产行业并不是一个暴利行业。环境部长曾透露农民工可以承受30万房价的人占26.6%,可以承受30万房价的人大概占28.8%。对此,任志强认为,农民工并不是买不起房子。 房产论坛,家居论坛,房地产论坛,建材论坛,装修论坛,业主论坛,房产社区! 先不说任志强的话与过去“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自相矛盾,显然这次重心在“农民工”上,那就谈农民工。大家不妨回想一下,假如当前房价真的让农民工兄弟都可以承受的话,恐怕那时候的房子并不会被普遍看跌以致如此难卖。
11、“高档房本来就是穷人买不起的” &
  “从全国的情况调查,中国拥有第二套住房的比例只占8%,而这里面商品房的不到6%。高级的小区两会期间全亮着,主要为了两会时间用,这些房子本来穷人买不起的。”
12、“公布开发商成本等于让男人公布老婆的三围数据”   开发商是绝对不能公布成本的,这等于让一个男人把自己老婆的衣服全部扒光,让大众目测三围是一个道理,所以基本上不可能实现。
13、“我的房价不会降,让外地甚至境外富人来买房”
  以“我的房价不会降”而频遭记者围堵的北京政协委员、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建议北京放宽二套房购买政策,让更多外地甚至境外富人来京购房。房价本身就是控制人口增长与控制人口素质的门槛。过度扩张保障性住房建设,占用巨大的土地资源,使得房地产投资量缩小。 14、“工资在涨 GDP在涨房价不涨就不对”  “工资在涨,GDP在涨,房价不涨就不对了。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在收入增长时房价降低或者不涨,不符合经济规律啊。”  
15、“我们只是当丫环的。”   “国有企业家、国有资本,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让我们干房地产我就不干房地产。我们只是当丫环的,都是政府说了算。”
16、“宏观调控不为了让房价下跌,是为了稳涨”   “宏观调控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房价下跌,而是让房价稳定增长,不能因为房价没有下跌就认定宏观调控不到位。”
17、“房价降了,房地产开发商有权不盖房。”   只要市场有需求,小户型再多开发商也会继续,因为有钱赚。房价上涨会吸引更多开发商来盖房子;反过来,如果大家都不盖,房价也就上去了——总之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18、“房地产就该是暴利行业”   “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
19、“我是商人,不考虑穷人”   “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因为投资者是让我拿这个钱去赚钱,而不是去救济穷人。”
20、“没买房的人都亏了”   “没有买房的人都亏了。”“人民收入还在涨,土地资源不能增长,这两头已经限制住了,那房价能不涨吗?” 
21、“中国可供开发的土地还有很多”   “其实中国有的是地,我从来没有觉得中国没有地了,960万平方公里,我们只占了全国国土的0.3%,按同样的人口密度,1%的国土就可以把中国的13亿人全放在城市里,会用多少提出?用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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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在农村买房子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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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曾在司法机关从事劳动工伤案件审判工作,如有不懂可以来电咨询建议你咨询12333社保热线。询问当地主管部门确定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咨询。这不是社保政策,各地社保政策也不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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