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向财政拨款结转少拨了,下月怎么弥补

2015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 1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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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标准是什么?小编收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工龄越长,工资津贴越高,工资现在都和工龄挂钩。工龄工资津贴和我们的福利权益息息相关,您一定很想知道现阶段,事业单位工龄和工资的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津贴标准:  一、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是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工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调整为1元。工龄津贴按本人实际工龄计发。  三、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继续工作的,可以按实际工龄计发工龄津贴;其余均按本人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时的工龄计发工龄津贴。  四、相应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具体办法是:对参加了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调整后的标准计算原工龄津贴数额,纳入离退休费基数。对未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每工作一年1元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基数。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三步走  机关事业单位薪酬改革“三步走”  “涨工资”不仅是待遇调整,也是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的一次大改革,廉政建设的配套措施,更是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岁末年初,“养老并轨”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两枚“重磅炸弹”引发的“震荡波”久久不散。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对此,社会公众反响不一。有的认为“养老一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就涨钱了”;有的觉得国家公职人员享有各种津补贴乃至“灰色收入”,不应再“哭穷”;有的认为公务员工资近十年未涨,确实到了该调整的时候……  “调整基本工资绝不是单纯地‘涨工资’,它只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第一步,即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调整、优化工资结构。”在接受《t望》新闻周刊采访时,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迈出这一步很艰难,而接下来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为什么要调工资  “养老并轨”是此番工资调整的最直接动因。“‘养老并轨’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可获得相当于退休前工资80%~90%的养老金。如果在改革前涨薪,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将进一步拉大。而并轨后,工资与退休金之间的直接联动关系被减弱,此时调整工资更为合理。”苏海南说。  据苏海南介绍,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大都稍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如加上福利待遇等其全部收入水平应处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中等偏上”位置。而我国自年起,国家公职人员平均工资开始低于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且全部公职人员与全部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的差距也由以往的10%以上缩小到5%~2.6%。  “可见,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内’的工资水平低于‘中等偏上’这一定位。再结合2006年后国家一直没有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加之通货膨胀等因素,适当提高这一群体的工资水平是有现实需求的。”苏海南说。而且养老并轨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为了保证拿到手的工资不降低,相应增加工资也是有必要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  至于公众认知与此不符,受访专家认为主要是两个因素造成的。其一,不透明的津补贴。由于基本工资常年不调,近些年一些地方自行安排增加公职人员的津补贴,个别机关仍分福利房,让公众产生公职人员收入水平高于企业同类人员的印象。  其二,引人遐想的“灰色收入”。“公众对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的不满,不是针对工资制度本身,更多的是对某些官员滥用职权大肆敛财、搞权钱交易等行为的愤慨。”汪玉凯认为,“随着反腐的深入,公众也会越来越理性。”  当前,反腐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公共部门不敢乱作为了,但也出现了“懒政”现象。“如果说八项规定‘关了偏门’,那调工资就是‘开了正门’”。中央党校教授刘春说,“公众的这些认知差异,将随着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改革的深入推进、薪酬结构的优化完善、阳光工资的更加透明,逐步得到解决。”  工资应该怎么调  受访专家表示,从中央的一系列部署来看,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是分步进行的。近期推出的多项改革都与这项改革互为配套,显现出“整体推进”的改革态势。  第一步,优化工资结构。  “国际上,公务员的薪酬结构中均包含养老部分。而过去我国公职人员薪酬中关于养老的项目并不统一,甚至没有明确的支出比例。这不符合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刘春说。  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也分三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工资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  “据统计,目前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全部工资的30%,其余70%为各种津补贴。不合理的工资结构,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也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全国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苏海南认为。  提高基本工资比重有两个途径: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工资的标准;二是将部分津贴补贴或者绩效工资纳入到基本工资中。“本次工资调整将‘两手并施’,通过津补贴和基本工资的‘此消彼长’,实现工资结构的优化。这同时也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津补贴、规范分配秩序的过程。”苏海南说。  机关事业单位薪酬改革“三步走”  其二,引人遐想的“灰色收入”。“公众对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的不满,不是针对工资制度本身,更多的是对某些官员滥用职权大肆敛财、搞权钱交易等行为的愤慨。”汪玉凯认为,“随着反腐的深入,公众也会越来越理性。”  当前,反腐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公共部门不敢乱作为了,但也出现了“懒政”现象。“如果说八项规定‘关了偏门’,那调工资就是‘开了正门’”。中央党校教授刘春说,“公众的这些认知差异,将随着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改革的深入推进、薪酬结构的优化完善、阳光工资的更加透明,逐步得到解决。”  工资应该怎么调  受访专家表示,从中央的一系列部署来看,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是分步进行的。近期推出的多项改革都与这项改革互为配套,显现出“整体推进”的改革态势。  第一步,优化工资结构。  “国际上,公务员的薪酬结构中均包含养老部分。而过去我国公职人员薪酬中关于养老的项目并不统一,甚至没有明确的支出比例。这不符合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刘春说。  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也分三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工资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  “据统计,目前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全部工资的30%,其余70%为各种津补贴。不合理的工资结构,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也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全国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苏海南认为。  提高基本工资比重有两个途径: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工资的标准;二是将部分津贴补贴或者绩效工资纳入到基本工资中。“本次工资调整将‘两手并施’,通过津补贴和基本工资的‘此消彼长’,实现工资结构的优化。这同时也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津补贴、规范分配秩序的过程。”苏海南说。
  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专家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一定带头和示范效应,未来更需加大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力度,并要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以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  多地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休假细则  “今年你休年假了吗?”“没休带薪年假有没有补贴?”这是上班族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此后,不少地方加大了带薪休假的落实力度。  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为带薪休假落实“加把火”。  其中,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5月4日,甘肃兰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此前4月初,哈尔滨发布了《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  这三地均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这与2008年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规定相一致。  对于没休带薪年假是否有补贴的问题,湖南和哈尔滨提出,对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每天按日工资的300%给予补贴;但因个人原因不休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兰州则“强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规定“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并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地出台的细则均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此,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带薪休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落实比较好,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单位“不让休”、员工“不敢休”的现象,以致于带薪年休假沦为“纸上福利”。  “地方政府发布实施细则,能够推进一部分人率先带薪休假,这对于全社会落实带薪休假是好事,值得鼓励。”刘思敏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一定的带头和示范效应。  国务院去年8月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刘思敏认为,在机关事业单位加快落实带薪休假的同时,在企业尤其是民企、中小企业,更要加大推动带薪休假的力度。
  《办法》规定,从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高度重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上世纪90年代初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就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经过多年不断的改革探索和实践,企业职工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已初步建立并取得一定发展。2008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启动后的几年时间内,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同时,做了大量的摸底测算工作。2015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在此基础之上,《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强制建立,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适用范围和缴费基数均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一致,切实维护制度统一;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账户资金随同工作变动转移,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根据本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待遇水平,缴费与待遇挂钩;经办机构负责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办法》还对职业年金的领取条件和监督检查作出了规定。《办法》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对于顺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6日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意味着我国养老“并轨”又向前推进了一步。那么,职业年金是什么,何时开始缴纳,12%缴费的比例意味着什么,钱又从哪里来呢?  国务院办公厅6日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意味着我国养老“并轨”又向前推进了一步。那么,职业年金是什么,何时开始缴纳,12%缴费的比例意味着什么,钱又从哪里来呢?  何时开始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今年就会缴纳,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同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金维刚说。办法明确,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金维刚介绍,养老“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发放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是一致的,这部分养老金的替代率(占在职工资的比重)不会超过60%,而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在70%至90%。  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不降低,职业年金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投资运营等,预计能将替代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养老‘并轨’改革成功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收入不出现大幅下降。”西南大学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说,“通过综合测算,个人缴费4%、单位缴费8%的职业年金可以满足上述条件,与基本养老金一道成为养老体系的两大支柱。”  缴费基数是什么  “我最关心的就是缴费基数是多少!”国家某部委的公务员王钦任职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资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补贴。“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资缴费,那就亏大了。”他说。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  “改革性的补贴、奖励性的补贴暂时不纳入缴费基数。”这位负责人说。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按照工资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李忠说,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机关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  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目前,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人社部: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调薪将于7月底前完成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6日表示,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后,目前调薪的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李忠解释说,由于此次调薪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复杂,各地区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在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据介绍,从今年6月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李忠说,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因此到7月底前调薪基本完成。  不过,李忠强调,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不是简单的增加工资,而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因此对个人来说,有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由于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是正常的,理论上会存在少数人员调资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而按规定的基数个人缴费较多的情况。对此,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山东省直公务员工资调整到位&人均每月涨300元  眼下,全国公务员工资调整落实进入倒计时冲刺阶段。29日,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6月底前,山东各地各部门要将工资调整到位。目前,全省各地各部门基本完成了对公务员工资调整的测算。也就是说,公务员每人涨多少已经明确。其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审核工作基本结束,6月底将兑现到位。  工资调整部分一次性补发  “补发去年10月至今年6月工资,共计16785元。扣除养老保险、公积金等,实际补发7884元。”29日,在某省直机关干了10年副处长的老徐拿到自己的补发工资单。至此,从年初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了6个月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工资调整终于落地。  老徐说,按照这个工资补发标准来看,扣除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每个月能多领700元左右。  今年1月15日,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山东今年4月底在全国率先上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方案,并于5月12日得到批复,5月底已印发各地各部门执行,成为全国首个获批的省份,6月进入全面落实阶段。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实行“一步到位”,去年10月1日起至今的工资将一次性发放。不过工资调整是个“巨大工程”,工资也不是“说调就调”。按照程序,后续还要经过财政统发、银行等多个必经环节,预计省直6月底发放到位。  同级别年限不同涨幅也有不同  几天前,老徐所在的山东省直机关人事处就开始加班加点算账。“比较复杂,加上此次除了当月工资调整外,还要考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扣减因素,住房公积金也将根据工资有所调整。”老徐给记者算了账。  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也证实,除落实当月调整后的工资外,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在测算之内。此次改革将测算并补发改革原点――去年10月1日起至今的工资。从6月15日起进行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增资审核工作,截至6月26日已经基本结束,市县也全部部署落实这一工作,山东已经按照国家要求完成部署工资调整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与老徐同样是省直机关单位副处长的老郭涨幅少了100多元。原来,老徐已经工作了30多年,并任副处级10年时间。老郭虽身处副处职位,但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都较短。  “此次工资调整有两大变化,一是提高了基本工资在工资结构中的比重,二是在基本工资中,提高级别工资比重,体现出工作年限,任职时间越长工资就越高。平均每人能涨300元左右。”省人社厅上述负责人解释。  此次工资调整主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在本次涨薪中,离休人员先行调薪并且补发工资已到位。“工资涨了1000元左右,6月中旬就发放到工资卡上了。”一位退休处级干部告诉记者,由于去年10月前退休的实行“老人老办法”,所以没有扣除养老金的话,这次涨工资算高的。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已于6月30日前基本审核、发放到位。在职人均增加813元,扣除缴纳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分别为工资总额的8%和4%)后,人均净增加239元;退休人均增加335元。  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拓展阅读  公务员“阳光下”涨薪,涨资兼改制  从5月上旬到6月初,在约一个月的时间内,李克强先后两次表态,要求各地尽快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  据人社部门强调,这次完善工资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重在优化工资结构,缓解基本工资占比过小、津贴补贴占比过大的突出矛盾,不是简单的加工资。  有网友表示,目前基层一般公务员工资低于农民工,简直让人不堪重负啊!说良心话,一般的公务员,90%以上是无权的,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靠工资维系生活的,如果连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怎么能够安心工作啊。  另外,还有网友表示,企业职工的收入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什么时候能让企业工人工资也可以提高一些呢?急切盼望中央领导人能考虑考虑企业职工的工资待遇。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方案,必须尽快落实到位。他说:“我们的基层工作人员非常辛苦,所以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也是向基层倾斜,这既是对基层公务人员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有利于‘堵偏门’、‘开正门’。”  如同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基数偏低的情况,身处一线的基层公务员其基本工资并不高,且工作量太大,加班更是家常便饭,因此适时提高他们的薪资待遇是大势所趋,也是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之举。但由于公务员工资中的津贴补贴部分,一直处于不明朗的状态,因此招致公众的无限联想。而此次,调整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如此明码的加价,也正是对公务员透明阳光涨薪的体现。
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获批  6月2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网站获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进入审批阶段,要求各单位提供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审核表和调整工资标准明细表等材料。这就意味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已通过国家人社部门审批,开始逐步落实。  据了解,我省在接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后,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并先后上报省委省政府、国家人社部门审批。6月26日,省人社厅网站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软件操作说明。  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软件操作说明中指出,用人单位需下载最新升级包,进入工资管理系统。点击“现执行工资”按钮,在打开的窗口上方点击“2014调标”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核对人员名单,核对无误后点击“调标”按钮,软件会根据工资发放情况自动计算2015年10月至2015年8月工资调整情况。  同时,本次调整对在日后发生变动的人员也作了说明。按照规定,在2015年10月后调出和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同步调整。
 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何香久曾提交了一份建议给公务员涨工资的提案。何香久认为,国家应该大幅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提高公务员职务工资基数同时,要扩大职务之间工资的差距。那么,公务员薪酬改革之后,各地的工资排名有怎样的变动?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薪酬改革涨工资方案已明确  据何香久举例,一个正处级干部,从2006年至今的工资总涨幅约为37.2%,平均年增长4.7%,而同期我国GDP增长了74.8%。与企业职工相比,2006年,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收入是21001元,到2013年,这一数字提高至47593元,同比增长了127%,年平均增长15.8%。核算下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是公务员的3倍多。  目前,在全国10多个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中,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排名处于中下位次。  电信电力月均工资较高  就机关分类来讲可以分三等:一等为部分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电信、电力、有线电视等垄断行业的人员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应该在3000元以上。他们都不是公务员。二等为管钱的机关部门:国税、地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应该在2000元左右。三等为普通党政机关:包括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党委序列部门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大约1000元左右。按地区来分,以普通党政机关,本科学历,公务员科员,工龄3年以内为标准。  一等:上海、北京、深圳、广东、江苏、浙江这些直辖市和经济发达省平均月收入应该在3000元以上。  二等:辽宁、海南、吉林、黑龙江、甘肃、新疆、青海、陕西、湖北这些经济较发达省或者国家给边疆补贴、西部开发补贴的省份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800元左右。  三等:河北、湖南、云南、山西、福建、河南、湖南等省份,这些省虽然经济不是太发达,但每次涨工资,国家都给予拨款帮助,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200元左右。  四等:山东、安徽、贵州、江西、广西等省。山东省经济还可以,但如果没有国家拨款自立更生很困难。安徽、贵州尽管国家拨款,但经济较差。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000元以下。  以上是小编整理于2010年工资档案,针对今年推出的薪酬改革,对于全国各地的公务员工资以及工资排名有怎样的影响?小编猜想差异性应该看各地的消费水平。  本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去年,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人社部此前表示,对于完善工资制度,各地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来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据媒体报道,湖南省目前已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进行调整。辽宁省人社厅刚刚形成初步实施意见,并报省政府研究。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此前也透露,已为工资改革预留资金。  此次调整是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并非孤立进行,而是为配合已落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做报告中指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1个月后,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破冰。  “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是决定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今年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他透露,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关于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三个实施文件。  在今年1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指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实行退休费制度,个人是不用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统帐结合的制度,要实行个人缴费。但是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中没有考虑个人缴费的因素,而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已经多年没有调整。  “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国家决定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李忠说。  基本工资比重增加津补贴额度减少  依据人社部此前透露的信息,此次调整并非简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涨工资,而是着重体现对于工资结构的优化,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规范津补贴的发放。  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李忠指出,此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在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要按相同的额度相应减少,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增加。  对于增加的基本工资,李忠表示,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考虑这些因素,实际增资幅度并不大。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李忠指出,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此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这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  他强调,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将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在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有五分之一都在乡镇工作。工作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相对偏低。此次调整将进一步体现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特点。  李忠表示,为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在5月12日的会议上,李克强特别提及基层公务员“很辛苦,收入也不高”。  西部某乡镇正科级公务员告诉记者,他每月工资到手3200元,比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少270元。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也表示,有的在乡镇工作了三四十年,工资才2000块左右。这跟公务员的人力资本、社会地位和承担的工作不匹配。  李克强强调,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和应有的尊严。  有评论指出,公众应理性看待公务员涨工资,它既是适应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公务员社会责任担当的重要方面。当然,作为公务员须摆正自身位置,常怀“为民服务”之心,并提高技能更好地为民服务,只有廉洁自律劳有所获,才不会为社会诟病。  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配合,全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在今年上半年调整到位。  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相关资料  老年劳动者达到规定的年龄、工龄等条件后脱离工作,享受社会保险和劳动补偿性质的养老待遇和权益的一种制度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行为。离休的全称是离职休养,是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期,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干部所实行的一种特定的退休制度。  关于退休年龄延长的新规定已经敲定,备受关注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步伐渐行渐明朗。  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资基本处于上涨区间,2006年我国就提出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相关负责人吴江表示,目前实施还不够平衡,有些地方搞了,有些地方还是没搞。这次的201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后,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条例》提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这主要是调标,还不是职务提升的进档晋级。正常增长机制主要是面向社会,包括和企业同类人员以及公务员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可以进行一些调整。另外还可以根据每年物价上涨的幅度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适当地做些调整。  总的来看,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使事业单位的工资决定机制发生了变化。过去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在一起的,机关涨事业单位才能涨,今后可由市场来决定,整个社会的工资水平上去了,事业单位的工资也能往上正常增长。  不过吴江强调,这个增长幅度是市场化的幅度,是根据市场调整的。换言之,事业单位工资今后可能会升,也可能往下调,因为要看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调整幅度。总的来说建立了一种新的增长机制,即市场预期和物价预期,而不是等着政策预期。  《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褚福灵认为,从近年我国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幅度来看,几乎都处于单边增长的过程中,因此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与此挂钩,下跌的可能性应该说极小,基本就会处在上涨区间内了。  延伸阅读: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历史沿革  自1956年、1986年两次工资制度改革后,1993年进行了第三次改革,本次改革主要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与机关分离,实行了制度形式上的脱钩,初步建立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工资制度。对事业单位根据不同类型,对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制,管理人员实行职员等级工资制,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和等级工资制。  本次工资制度有三点成功之处:一是将机关的工资制度、标准与事业单位初步分开;二是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如两年一次的考核晋升,不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三是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事业单位有权搞活内部分配等。  2006年进行了第四次改革,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机关工资制度进一步脱钩。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原则,以岗定薪,岗变新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建立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原则。  本次改革一直沿用至今,它所执行的标准就是所述的“档案工资”,共分为专业技术岗位13个等级、管理岗位10个等级、工勤岗位5个等级。  同时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每年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在上述两次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改革期间,宝鸡市作为全国医改试点城市,从2003年推行了全市卫生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我院依据改革方案推行岗位绩效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的工资标准,只作为职工档案工资标准,虽与职工个人实际收入关系不大,但仍是核算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的缴费基数的依据、并在其基础上计算职工退休后所应享受待遇。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一次重大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打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壁垒、解决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的重大突破,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平和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改革。  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  早在1997年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就有人提出应该将行政事业单位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之中,但是种种原因未能如愿。2008年人社部提出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办法,并在广东等五省、市开展试点,结果除了个别省试点进行外,其他省难以推行,无果而终。国务院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既是对试点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终结,也是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的突破。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的客观要求。就业用人机制是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保险体制虽然只是就业用人机制的一方面,但如果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差别太大,肯定影响部门、地区之间就业用人的竞争。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供应退休金,而且退休金支付最低不低于退休前工资的85%,而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总体水平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50%,加上缺乏企业年金补充,使两者差距过大。正是两者差距使得许多大学生毕业都想去行政事业单位就业,不愿去企业就业,就会形成就业和人才流动的体制壁垒,不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上,都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保持基本一致,从根本上解决了两者养老金的差别过大问题,客观上形成了促进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和就业的公平机制,打破了两者在养老保险制度和就业方面长期存在的壁垒,有力推动了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完善。  解决多年以来城镇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问题。1997年我国正式在城镇企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放养老金,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一直沿用财政供应退休金办法,两种养老制度本身隐含的可靠性不一样,意味着制度的不公平。现实中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也大大低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待遇,形成了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加剧了制度的不公平性,引起企业退休职工的不满,不利于社会稳定。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消除了“双轨制”存在的制度基础,实现了企业职工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在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公平,为建成“老有所养”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解决了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问题。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和津贴经过几次调整,高于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说明行政机关养老保险制度仍然继续采用财政供给制,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引发了事业单位职工的不满。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仅将行政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置于同一养老制度下,缴费与待遇按照同一制度执行,破解了多年来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难题,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统一运作和公平目标,而且为下一步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奠定了坚实基础。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要点与亮点  改革目标明确,建立公平和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尽管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正在努力向这一目标迈进。从制度模式看,力图建成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形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资金来源除企业和个人缴费以外,还有国家财政补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社会捐赠等,从资金筹集上确保养老保险收支长期可持续运转。从制度建立的原则看,强调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既体现抑富济贫的公平性,或者同等缴费者享受同等待遇的横向公平,也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只有履行缴费义务的个人才能享受相应养老金待遇。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不能太高,要保障基本生活需要,要与各方的承受能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改革中暴露的矛盾,保持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与连续性,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内容和形式上保持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致性,有利于消除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有利于实现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首先在制度上,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建立社会统筹基金,个人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基金。其次在计发办法上,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凡是缴费年限达到或达不到15年的“中人”,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除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根据工作年限核定过度性养老金。这些制度规定与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完全一致,但是为了保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利益,暂不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在一起。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与企业职工的企业年金制度基本保持一致。不仅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问题,也解决了多年来两者的“双轨制”问题。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和筹资机制是这次改革的亮点和重点,把改革的动力和可持续性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按照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需缴费8%、职工个人缴费4%,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主要的出发点:一是养老保障制度是由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人寿保险“三支柱”组成,缺一不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既是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提供第二支柱,防止把养老压力过度集中在基本保险,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抗风险能力,也是让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更有保障。二是职业年金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待遇不低于原退休金水平的重要保证,减少改革阻力。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和长期支付,一方面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的征缴,做到应缴尽缴,另一方面各级财政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确保基本养老金的足额发放和职业年金的经费到位。财政切实履行兜底责任,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运行
  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据悉,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2015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2015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人社部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下一步,在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将实施联动改革,整体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体到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与公务员工资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全一致。未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一方面要与国家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涨跌等因素相适应,另一方面要参考企业管理人员的同期工资水平,两方面综合起来,作为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后,直接受益的将是全部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此外,许多事业单位的一些编外人员,也有希望逐步缩小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专家表示,下一步,国家可能会公布一个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在绩效工资方面,对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国家会控制的比较严格;而对非全额拨款,需要创收的事业单位,则会保留比较大的弹性,比如奖惩机制不会全国一致。  涨工资机制  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启动是在2011年,标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国务院颁布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15年要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到2020年,则要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其中,建立工资正常机制是整个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现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已经开始着手推进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改革。预计在明后两年,人社部将制定并出台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对于《条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人社部方面对外的解释是,《条例》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就已经开始给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是外界对《条例》的误读、误传,但前述人社部专家给出的分析是,现在事业单位涨工资已经有了法规保障,只是涨工资的时间要等到更具体的政策出台之后。  事实上,去年年底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部署2015年主要任务时,就提出要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这也表明,人社部开始酝酿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此外,人社部今年在评价人才方面,全面实施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际上也是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前奏。  未来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将主要针对分类改革中留下来的事业单位人员。目前,中编办已经对外公开,现在全国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为3153万。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后,所有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都有望享受涨工资的好处,其外,人社部、中编办等方面,也会妥善处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前述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许多事业单位存在着不少编外人员,未来事业单位改革中,将逐步缩小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别,解决编外人员面临的多种问题。  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结构中,绩效工资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条例》明确指出,在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中,要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据悉,人社部在2006年7月首次提出在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当时设计这一制度的初衷,是要通过绩效考核激励事业单位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改变事业单位日趋严重的人浮于事的作风。  由于事业单位队伍庞大,种类繁多,情况较为复杂,绩效工资改革在最初两三年的进展都并不顺利。为此,2009年国务院决定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三步走”策略:第一步,从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解决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第二步,从日起,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在完成前两步的基础上,再将绩效工资推行至其他的事业单位。  现在距离提出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已有多年,人社部对外的说法是,该项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但业内人士的看法是,从全国范围来看,绩效工资制度的整体实施效果还很差,即便是在较早实施绩效考核的中小学教师、医院工作人员当中,也有很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事业单位绩效改革难以有效推进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较多,工资变革情况较为繁杂,针对不同岗位人员,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很难量化。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压力较大,难以负担改革成本。  上述人社部专家分析表示,目前国家仅仅规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一些基本原则,地方在制定具体绩效标准的时候自由度很大,往往容易走样。比如对中小学教师的绩效考核,目前大都是以课时为主,而对于医院大夫、护士的绩效考核,则要考虑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病人满意度等因素,因此很难划定合理的考核标准。  据悉,在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高层次人才和普通专业技术人员,人社部正在制定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考核新政措施。尤其是对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将逐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由主管部门依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以及风险等因素,确定分配办法和收入水平。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难点  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这些种类繁多,人员规模庞大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成为此次改革的难点  事实上,中科院和社科院在2008年被选为进行工资改革的试点。两年已过,这两个“先行先试”的事业单位推进的工资改革依然困难重重。  日,社科院人士说,院里工资改革基本已经停止,没办法再推进了。该人士透露,停止的原因在于社科院向人保部争取的“一级以上研究员岗位比例达到60%以上”这一要求至今没有得到批复。他称,定岗定薪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最上面的人员级别定不下来,下面都不好做。  即便是在中科院,推进的工资改革也仅仅停留在定岗定薪的层面,而对于绩效究竟该如何考核,相关的津补贴参考标准如何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  由于体制遗留原因,科技部掌管着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众多部委下属的科研型事业单位的工资费用。这一权利,由前国家科委承袭而来。每年,科技部都要对几乎全部部委所属的科研事业单位的支出费用统一匡算,然后上报财政部拨款。  科技部人士称,最近几年来的局面是,国务院部委设置瘦身,但是相应事业单位却在逐年扩编。仅以科技部为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只有两三家,单现在已经发展至近10家。目前,每年科技部匡算出来的国务院部委相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等费用支出已经近500亿。而十年前,才不过几十亿的规模。  科技部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应该推进,否则都吃财政,只会包袱越来越重。对于那些盈利能力强,能挣钱的事业单位应该剥离出去,推向市场。但他也表示,一步到位推向市场根本做不到。  事实上,多数部委事业单位都不看好此轮工资改革,某部委的一家事业单位负责人预测,“这一轮改革依旧会胎死腹中”。
  “我们工资总额暂没有上调,但从上个月开始调整了工资结构,比如,减小了津贴的额度,增加了基本工资的占比。”12月26日,公务员张新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此之前,基本工资与各类津贴的占比基本是三七开,调整之后,基本工资接近工资总额一半。  而这,也恰恰是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相对合理的薪酬比例。  “工资不管如何调整,都会以当地物价水平为依据;为此,工资调整后,各地之间应有的差别依然存在。”12月25日,苏海南接受采访时表示。  最新消息显示,多省市上调公务员工资已是箭在弦上。  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将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对个体员工而言,工资上涨是保证缴费的必然结果。  根据改革思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这样的话,在全面实现养老“并轨”之前,公务员工资可能实现普涨。但是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主要是为了覆盖支出部分。”熊晖说。  熊晖指出,当前很多基层地区的公务员群体工资水平相对较低,而社保个人缴费的比例不低,对于那些月收入2000余元的基层公务员而言,自己负担各项社保缴费相对困难。  郑功成则认为,实施养老“并轨”并不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必然上涨,但却是调整工资制度的好机会。国家应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即适当增加一次工资,以消减改革初期带来的阵痛,促使制度平稳转型。  2015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工资组成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e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e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人社部一位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下一步,在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将实施联动改革,整体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体到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与公务员工资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全一致。未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一方面要与国家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涨跌等因素相适应,另一方面要参考企业管理人员的同期工资水平,两方面综合起来,作为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后,直接受益的将是全部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此外,许多事业单位的一些编外人员,也有希望逐步缩小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专家表示,下一步,国家可能会公布一个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在绩效工资方面,对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国家会控制的比较严格;而对非全额拨款,需要创收的事业单位,则会保留比较大的弹性,比如奖惩机制不会全国一致。  涨工资机制  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启动是在2011年,标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国务院颁布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15年要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到2020年,则要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其中,建立工资正常机制是整个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现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已经开始着手推进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改革。预计在明后两年,人社部将制定并出台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对于《条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人社部方面对外的解释是,《条例》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就已经开始给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是外界对《条例》的误读、误传,但前述人社部专家给出的分析是,现在事业单位涨工资已经有了法规保障,只是涨工资的时间要等到更具体的政策出台之后。  事实上,去年年底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部署2015年主要任务时,就提出要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这也表明,人社部开始酝酿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此外,人社部今年在评价人才方面,全面实施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际上也是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前奏。  未来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将主要针对分类改革中留下来的事业单位人员。目前,中编办已经对外公开,现在全国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为3153万。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后,所有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都有望享受涨工资的好处,其外,人社部、中编办等方面,也会妥善处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前述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许多事业单位存在着不少编外人员,未来事业单位改革中,将逐步缩小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别,解决编外人员面临的多种问题。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社保制度更公平可持续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入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日四川日报)
 之前有报道称,一些50多岁的事业单位职工,因担心改革触及自身利益而寻求提前退休。这种担心的前提是,他们猜测改革或以一般退休年龄划线。但这并无依据。  对以年龄划线,说法其实很多。此前有地方官员建议,为减少改革阻力,可将更多人划为制度的“老人”,如以45岁来划线。还有人说,可从改革时起,之后入职的按新办法,在职的将年龄折算成缴费年龄。  对外经贸大学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孙守纪认为,对完全按政策出台所在年份,相关待遇“一刀切”的担忧,不用过于紧张。他指出,事实上,不少涉老待遇的遗留问题,正是由于当年政策出台时,因退休时间前后不同而造成待遇截然不同,“未来应该不会这样”。  孙守纪认为,未来或将根据工龄进行改革,“如以工作30年为标准,超过的按原制度,有利于减少阻力。年龄小、工作时间短的还有较长时间,可建立职业年金制”。他指出,为避免新政策导致退休待遇降低情况,国家可能同步出台配套政策,对改革时仍在职的人员予以政策倾斜。  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  自2005年开始,我国每年都要调整一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完成了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工作,北京每月人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050元排在首位。  31个省市区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各不相同,一般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种方式。以湖南省为例,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适当倾斜,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0元。  在调整幅度上,各地基本按照国务院要求,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以河南省为例,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64元,2015年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76元,增幅约为10%。
 5月16日,国务院发布消息:“去年,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确定落实时间表。  这意味着,在今年6月底前,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得到调整。根据人社部此前透露,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为300元左右。  李克强是在12日举行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的。15日,李克强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公布。记者注意到,他在讲话中还指出:“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何时调整?―今年6月底前调整到位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官方明确,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也将同步调整。  随后,有媒体曝光了公务员工资制度调整的方案。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1月19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证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些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但是,至于公务员工资调整具体何时落地,此后并未有明确消息。“什么时候涨工资”也成为广大公务员群体关心的问题。  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在5月12日召开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随着这一时间表的明确,中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将在今年6月底得以调整。  调整多少?―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据了解,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确立的。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从2006年至本轮调整前,公务员基本工资已9年未涨。  那么本轮工资调整到底会涨多少?对于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每个月的工资条虽然会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但由于基本工资的上涨,最终实发工资的数字则将会变多。  在1月23日举行的2015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透露,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增加的基本工资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考虑这些因素,实际增资幅度并不大。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李忠指出,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对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这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  怎么调整?―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  在5月12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还指出,现在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工作很辛苦,收入也不高,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和应有的尊严。  事实上,“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是本次工资制度调整的突出特点之一。根据李忠透露,中国机关事业单位近4000万在职人员,有近800万人在乡镇工作,将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基层公务员长期工作在一线,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相对偏低,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明确,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在专家看来,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随着本轮工资制度的调整,“基本工资低、津贴补贴高”的不合理工资结构将得到优化,而这也有助于平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高的争议。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调整基本工资绝不是单纯地‘涨工资’,它只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第一步,即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调整、优化工资结构。”在接受《t望》新闻周刊采访时,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迈出这一步很艰难,而接下来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为什么要调工资  “养老并轨”是此番工资调整的最直接动因。“‘养老并轨’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可获得相当于退休前工资80%~90%的养老金。如果在改革前涨薪,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将进一步拉大。而并轨后,工资与退休金之间的直接联动关系被减弱,此时调整工资更为合理。”苏海南说。  据苏海南介绍,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大都稍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如加上福利待遇等其全部收入水平应处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中等偏上”位置。而我国自年起,国家公职人员平均工资开始低于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且全部公职人员与全部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的差距也由以往的10%以上缩小到5%~2.6%。  “可见,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内’的工资水平低于‘中等偏上’这一定位。再结合2006年后国家一直没有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加之通货膨胀等因素,适当提高这一群体的工资水平是有现实需求的。”苏海南说。而且养老并轨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为了保证拿到手的工资不降低,相应增加工资也是有必要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  至于公众认知与此不符,受访专家认为主要是两个因素造成的。其一,不透明的津补贴。由于基本工资常年不调,近些年一些地方自行安排增加公职人员的津补贴,个别机关仍分福利房,让公众产生公职人员收入水平高于企业同类人员的印象。  其二,引人遐想的“灰色收入”。“公众对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的不满,不是针对工资制度本身,更多的是对某些官员滥用职权大肆敛财、搞权钱交易等行为的愤慨。”汪玉凯认为,“随着反腐的深入,公众也会越来越理性。”  当前,反腐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公共部门不敢乱作为了,但也出现了“懒政”现象。“如果说八项规定‘关了偏门’,那调工资就是‘开了正门’”。中央党校教授刘春说,“公众的这些认知差异,将随着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改革的深入推进、薪酬结构的优化完善、阳光工资的更加透明,逐步得到解决。”  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之“三步走”  受访专家表示,从中央的一系列部署来看,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是分步进行的。近期推出的多项改革都与这项改革互为配套,显现出“整体推进”的改革态势。  第一步,优化工资结构。  “国际上,公务员的薪酬结构中均包含养老部分。而过去我国公职人员薪酬中关于养老的项目并不统一,甚至没有明确的支出比例。这不符合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刘春说。  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也分三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工资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  “据统计,目前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全部工资的30%,其余70%为各种津补贴。不合理的工资结构,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也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全国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苏海南认为。  提高基本工资比重有两个途径: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工资的标准;二是将部分津贴补贴或者绩效工资纳入到基本工资中。“本次工资调整将‘两手并施’,通过津补贴和基本工资的‘此消彼长’,实现工资结构的优化。这同时也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津补贴、规范分配秩序的过程。”苏海南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第二步,推进与工资制度相关的其他制度建设。  在这方面,多项改革已有部署。比如养老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是养老并轨“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基本思路中最吸引眼球的一条。李忠表示,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是此轮工资调整的主要特点之一。  再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2015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国县以下机关将陆续实施这项改革。据本刊了解,这项改革2015年还将在地市一级展开试点。  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在实际情况中,职务在公务员工资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汪玉凯指出,职务不仅影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同时各地规定的津补贴数额也往往与其挂钩,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创造一个当官不当官都能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晋升的‘双通道’,让那些虽未当官但承担任务重、个人能力强、所做贡献多的一般公务员,能够领取与同职级当官者差不多的工资,是此轮工资改革的任务之一。”苏海南说。  事业单位亦是如此。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为其人员工资调整提供了有利契机和人事制度上的法制保障。二者可谓互为配套、互相促进。”汪玉凯表示。  又如,2015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行动。李忠表示,没有完成这项治理不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严格的编制和人事管理纪律是完善工资制度的基础。在涨工资前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能够避免国家花更多的钱养闲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说。  第三步,建立健全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对工资的动态管理。  “多年来,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形成严格的工资调整机制,近十年没有调整基本工资的做法在国际上是少有的。”汪玉凯指出。“建立健全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就是要改变工资调整无规律的现况,使公职人员工资水平根据国民经济发展、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以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苏海南表示。  “根据预算法和公务员法,我国对公职人员的薪酬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国家公共财政收入情况和生活成本变动情况,工资可能是涨,也可能是降。”刘春说,“所以这次‘涨工资’正是‘依法办事’。既然是动态管理,该调整的不调,是不守法;不该调的乱涨,也是违法。”  调整之后还有期待  每一项改革都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硬骨头改革的攻坚,对于多项改革措施之间的统筹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是本轮工资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最大看点。  受访专家建议,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各级编制部门应抓紧研究进一步优化政府管理流程、机构数量及其职责权限的具体方案,明确全国各地区到底应该配置多少公务人员,同时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科学机制。“这既是消除社会误解的必要措施,也可为工资改革夯实基础,还能起到精兵简政、提升队伍战斗力的作用。”苏海南说,今后还有多层次的配套改革需要陆续推进,“后续几步要跟上”。  比如,合理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问题。此次工资调整向基层倾斜的取向明显。“这几年基层公职人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薪酬不合理或者说预期薪酬不明确,是一个主要原因。”汪玉凯表示,此轮工资改革,调整了基本工资水平,配合职务职级并行的人事管理改革,在基层能够起到进一步凝聚人心、稳定队伍的作用。  据了解,2015年中央还将制定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以及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相关文件及实施方案。  再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需进一步改革。“过去提拔干部只能升职,有一套考核标准。职务和职级并行之后,这个标准能不能简单地套用到‘升级’中呢?对此,公务员法仅有原则性规定,还需细化。”刘春说,考核评估的标准和渠道也需要进一步创新和丰富。  此外在改革的落实过程中,既要理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工资与离退休人员调待遇的关系,也要协调处理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之间的关系,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同时,还要兼顾其他人员收入水平的调整,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如何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以及如何进一步保障好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领域中的诸多热点问题,确保在全社会形成公平公正、积极向上的收入分配格局。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基本处于上涨区间&2006年我国就提出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目前实施还不够平衡,有些地方搞了,有些地方还是没搞。这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后,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条例》提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这主要是调标,还不是职务提升的进档晋级。正常增长机制主要是面向社会,包括和企业同类人员以及公务员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可以进行一些调整。另外还可以根据每年物价上涨的幅度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适当地做些调整。  总的来看,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使事业单位的工资决定机制发生了变化。过去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在一起的,机关涨事业单位才能涨,今后可由市场来决定,整个社会的工资水平上去了,事业单位的工资也能往上正常增长。  不过吴江强调,这个增长幅度是市场化的幅度,是根据市场调整的。换言之,事业单位工资今后可能会升,也可能往下调,因为要看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调整幅度。总的来说建立了一种新的增长机制,即市场预期和物价预期,而不是等着政策预期。  《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褚福灵认为,从近年我国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幅度来看,几乎都处于单边增长的过程中,因此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与此挂钩,下跌的可能性应该说极小,基本就会处在上涨区间内了。
公务员工资涨六成?&回应:是误解  胡晓义说,配合这次保险制度改革,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在回答关于公务员工资增长是否为6成的时候,胡晓义称“这肯定是一个误解。”胡晓义说,三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  为养老金改革涨工资?&回应:不准确  “从政策设计上考虑,显然我们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有所提升,这是政策考虑的基点。”胡晓义说,“从这个基点出发,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他同时表示,也有个别人的收入会有所减少,但是这部分人肯定是缴费特别多的一部分人,长远来看不吃亏。“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本身需要改革,有不完善的地方。如果简单地理解成为了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增加工资,是不准确的。  会不会吃企业养老金?&回应:分开算  胡晓义说,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主要是财政资金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胡晓义说,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  他说,落实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如何解决收支平衡?&回应:不差钱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胡晓义说,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胡晓义说,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胡晓义说,这个问题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会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供中央决策。  职业年金是新不公?&回应:发展企业年金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引发“新不公”的评论,胡晓义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决定改革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就提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的方向。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如果只改基本制度,还不完整。  但是在现实中,确实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年金制度。胡晓义表示,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更快地发展企业年金,使更多的企业员工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障,也有补充的养老保障。  目前,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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