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交社保个人权益记录而不是五保,我怎么维护我的自身权益

人大社会保障2004年真题
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社会保障
2.贝弗里奇
3.剩余模式:
4.福利国家
5.贫困陷阱
6.中间道路:
二、简答题(每题12分,共60分)
1.社会保障具有那些本质特征?
2.职业福利与社会福利有哪些显著区别?
3.试述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思想。
4.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
5.试比较社会保险征税模式与征费模式
三、论述题(从下列试题中选作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论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
2.论收入分配与社保障
3.论社会保障立法理念及其演变
四、请列出你阅读过的主要社会保障专业图书,并就其中有代表性著作(1~2部)谈谈你的学习体会及评论性意见(本题20分)
答案部分&&&&&&&&&&&
中国人民大学二零零四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社会保障:指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由国家和社会举办的,对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中断就业机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时所给与的物质帮助,以此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协调发展的制度系统。它涵盖了以下几点内容:
第一,社会保障的实施主体,即国家和社会。
第二,社会保障的项目,即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及各种自然灾害。
第三,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即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第四,社会保障是一项制度系统,既有法律层次,也有政策层次;既有物质内容,也有精神慰藉;既有政府行为,也有社会行为;既有强制性,也有非强制性。
赈济灾民、补助急难,是任何社会都有过的社会抚恤措施,但若不是系统而规则地时实施,便不能称其为社会保障制度。所谓社会保障制度,是指由法律规定了的、按照某种确定的规则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体系。社会保障既然是社会性事业,那么政府介入是政府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政府介入,一方面是出于弥补市场的失灵与缺陷;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实施成本,增强抗拒风险的能力,还可以运用社会保障调节经济的运行。
2.贝弗里奇:指被称为“福利国家之父”的英国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爵士。1942年,英国以贝弗里奇为主席的由内阁不管部大臣属下的一个社会保险和联合失业委员会,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建计划提出了一个《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的报告,这就是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该书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因其影响了英国、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进程,而被业内人士视为福利国家的奠基石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并为无数的经济学家和社会保障工作者所推崇、研究和学习借鉴。
3.剩余模式:指在整个个人福利需要的满足中,国家扮演的角色只是一种“剩余的”角色,国家以社会政策提供的福利服务只起一种对两大主渠道——家庭和市场——的补救作用。通常,国家只是在两种情况下才介入福利服务的领域,为个人提供福利照顾:一是当家庭和市场失灵,即它们本身出问题时;二是个人的某些福利需要不能从这两者得到有效的满足。此外,国家的服务常是有弹性的、可变的,并且是暂时性的,取决于另外两者的情形,一当它们恢复了功能,国家则撤出有关的福利服务领域。因此这种模式有时又被称为“残补式”或“补救式”福利模式。剩余模式的取向是基于社会的某些弱者群体有着特殊的需要,社会有责任发挥补救性的功能去安置他们,其背后的观念是“只为最不能自助的人提供帮助”。
4.福利国家:指对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带有全民福利象征模式的国家。这一词出自贝弗里奇报告,福利国家的最大特色是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确立了福利普遍性和保障全面性原则,它以国家为直接责任主体,以国家为全体国民提供全面保障为基本内容,以充分就业﹑收入均等化和消灭贫困等为目标,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责任关系取代了建立福利国家之前的雇主与雇员﹑领主与农奴及社团伙伴之间﹑家庭亲属之间的责任关系。英国自1950年宣布进入了一个被称为“福利国家”的时代,它是福利国家的始作俑者。这个福利国家的特点主要有如下五点:(1)在范围上是全民保障;(2)在内容上是全面保障;(3)在实施方式上是现收现付式;(4)在政策策略上是“劫富济贫”与“多缴多得”相结合;(5)个人账户仅仅作为能否享受社会保障权益的资格凭证。瑞典是福利国家的又一典型,被称为“福利国家的橱窗”,并成为世界各国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政策研究者首选朝拜的圣地。20实际80年代,瑞典建成了全民福利﹑收入均等化的高福利国家,“福利和发展”成了瑞典模式的代名词,其取得的成就为世界所公认。尽管公共福利支出在不断膨胀,税收负担过重,但瑞典模式又确实创造了高度的安全感和社会稳定,并迅速完成了从穷国变为富裕国家的过程。
5.贫困陷阱:通常指这样一种情况,处于贫困状态的个人、家庭、群体、区域等主体或单元由于贫困而不断地再生产出贫困,长期处于贫困的恶性循环中而不能自拔。一旦掉进这种“贫困陷阱”,要想从里边跳出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贫困陷阱”为什么能够相对地把人锁定在贫困中,其基本原理是这样的:因为你穷,你就享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引起人力资本的退化;因为你穷,你就缺少物质资本的投入,许多赚钱的机会因而与你无缘;因为你穷,就限制了你的活动范围和自由,因而使你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而日益边缘化;因为你穷,就可能影响你的情绪和精神状态,从而一蹶不振而荒度人生。
6.中间道路:指中间道路学派提出的,抨击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剥削,主张国家应当通过举办社会福利对弱势群体进行某种形式的补偿的一种政策建议。中间道路不要求社会的完全均等,但是要求公平。中间道路学派把资源的再分配与公民享有社会福利的“社会权”结合起来,认为建立福利国家能够扩大公民权的范围。学派对社会福利抱有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如凯恩斯不是从社会、伦理等角度出发,要求政府解决失业与贫困问题,而是从挽救资本主义制度的角度出发,论证了大规模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和通过累进所得税等方式转移部分财富给穷人的合理性。中间道路福利政策的实行,使这些国家的经济财富大量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贫富差距减小。
二、简答题(每题12分,共60分)
1.社会保障具有那些本质特征?
答:社会保障的本质特征有:
(1)社会保障的普遍性
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应当普及到全体劳动者乃至全体公民。宪法规定的公民所享有的物质帮助权应赋予我国所有的劳动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普遍存在着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社会风险,这些风险对劳动者来讲或不能避免或难以避免。人权平等下的劳动者的物质帮助全不因所有制不同、部门和行业不同、城乡差别而受到歧视对待。只要存在社会危险,都应普遍地、无例外地给与基本生活的物质保障。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的城乡差别将逐步向全体保障迈进,以其实现全民普遍保障目标。
(2)社会保障的强制性社会保障的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障必须由国家立法,对主要的保障项目实行强制实施制度。具体表现在:社会保障各职能机构之间及其内部指责划分、财务管理、资金分配、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的方式和标准,社会保障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带鱼的发放、基金的运营、社会保障活动的监督等,都由立法加以规定。社会保障强制性的法理依据在于社会保障的综合性、社会性、市场性,在于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在于社会保障的科学化、规范化运作,避免主观随意性。
(3)社会保障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的物质条件在于社会化大生产,它打破了传统家庭保障及其他私主体自我保障的局限性;同时与社会传统产品体制下企业经办、企业管理的劳动保险不同,它已成为一项社会性事业。社会性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对象的社会性,即覆盖的对象应为一国内所有的居民,而不是特定的组织或特定的公民;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由于覆盖对象的普遍化和社会保障的功能目标要求,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与商业保险不同,既不能创设其为私主体,也不能创设其为公主体,而只能是二主体的性质融合;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的社会性。这是由社会保障的责任社会化决定的。社会保障通过立法,采取国家、用人单位和社会成员共同负担的原则,将责任和义务分担到整个社会,由社会成员通过缴纳保障税或专项费用的方式来筹集社会保障资金。
(4)社会保障的互动性
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目的,在于通过社会保障机理,以多数人的力量分散少部分人的社会风险,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通过筹集方式,运用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手段,结合一国特殊国情,实行现收现付或部分积累的方式,给法律规定的保障对象以物质帮助,从而实现化解生活风险的目的。因此,互助性特征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保障中的反映。
(5)社会保障的福利性
社会保障的目的与商业保险目的不同,社会保障的目的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以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而商业保险的目的在于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它特别强调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保障是造福于国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并非以盈利为根本目标,不能以商业化性是进行运作。社会保障的福利性表现为:为社会特定主体如残疾、孤儿等提供福利设施和福利性生产、生活条件;为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陷入生活困难的人提供社会援助;为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等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盈利来改善公共设施和卫生条件等。
另外,社会保障还具有安全性、人道性、储存性等特征。
2.职业福利与社会福利有哪些显著区别?
答:职业福利与社会福利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区别:
(1)含义不同。职业福利是指行业或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职工及其家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而社会福利是政府与社会通过各种福利服务、福利企业、福利津贴等形式,对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使其生活状况不断得到改善的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
(2)服务对象不同。职业福利又称职工福利,集体福利,职工生活福利等,其福利服务的对象为职工及其家属;而社会福利面向全体国民。
(3)实施主体不同。职业福利的服务实施主体是行业或单位;而社会福利的实施主体是支政府。
(4)内容不同。职业福利是保证职工及其家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而社会福利内容广泛(如国民教育福利、住宅福利、职业福利及社会化的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妇女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层次众多。
(5)目的不同。
职业福利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培养、激励人才,属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是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社会福利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为目的,属于社会政策的范畴,是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一种手段。
3.试述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思想。
答:福利经济学是西方经济学家从福利观点或最大化原则出发,对经济体系的运行予以社会评价的经济学分支学科。福利经济学作为一个经济学的分支体系,最早出现于二十世纪初期的英国。1920年,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一书的出版是福利经济学产生的标志。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思想如下:
(1)资产阶级福利经济学体系的创立者——庇古
庇古把福利经济学的对象规定为对增进世界或一个国家经济福利的研究。庇古认为福利是对享受或满足的心理反应,福利有社会福利和经济福利之分,社会福利中只有能够用货币衡量的部分才是经济福利。
庇古根据边际效用基数论提出两个基本的福利命题:国民收入总量愈大,社会经济福利就愈大;国民收入分配愈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就愈大。他认为,经济福利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国民收入的数量和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情况。因此,要增加经济福利,在生产方面必须增大国民收入总量,在分配方面必须消除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均等。
(2)主要代表人物罗宾斯、卡尔多、希克斯、勒纳的新福利经济学
20世纪30年代,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受到罗宾斯等人的批判。罗宾斯认为,经济理论应当将价值判断排除在外,效用可衡量性和个人间效用可比较性不能成立,福利经济学的主张和要求没有科学根据。继罗宾斯之后,卡尔多、希克斯、勒纳等人从帕累托的理论出发也对庇古的福利经济学进行了批判。同罗宾斯不同的是,他们认为福利经济学仍然是有用的。
1939年,卡尔多提出了福利标准或补偿原则的问题。此后,希克斯、西托夫斯基等人对福利标准或补偿原则继续进行讨论。他们主张把价值判断从福利经济学中排除出去,代之以实证研究;主张把福利经济学建立在边际效用序数论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边际效用基数论的基础之上;主张把交换和生产的员优条件作为福利经济学研究的中心问题,反对研究收入分配问题。卡尔多希克斯、勒纳、西托夫斯基等人建立在帕累托理论基础上的福利经济学被称作新福利经济学。
新福利经济学主张效用序数论,认为边际效用不能衡量,个人间效用无法比较,不能用基数数词表示效用数值的大小,只能用序数数词表示效用水平的高低。新福利经济学根据效用序数论反对旧福利经济学的福利命题,特别是第二个命题,反对将高收入阶层的货币收入转移一部分给穷人的主张。
新福利经济学根据帕累托最优状态和效用序数论提出了自己的福利命题:个人是他本人的福利的最好判断者;社会福利取决于组成社会的所有个人的福利;如果至少有一个人的境况好起来,而没有一个人的境况坏下去,那么整个社会的境况就算好了起来。前两个命题是为了回避效用的计算和个人间福利的比较,从而回避收入分配问题,后一个命题则公然把垄断资产阶级福利的增进说成是社会福利的增进。
新福利经济学家认为福利经济学应当研究效率而不是研究水平,只有经济效率问题才是最大福利的内容。勒纳、霍特林等人对经济效率问题作了论述。经济效率指社会经济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所需具备的条件,包括交换的最优条件和生产的最优条件。
补偿原则是新福利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新福利经济学认为,帕累托的最优状态“具有高度限制性”,不利于用来为资本主义辩解,为了扩大帕累托最优条件的适用性,一些新福利经济学家致力于研究福利标准和补偿原则。
(3)伯格森、萨缪尔森的社会福利函数论派
卡尔多、希克斯等人的福利经济理论,受到伯格森、萨缪尔森等人的批判。伯格森于1938年发表《福利经济学某些方面的重新论述》一文,提出研究社会福利函数的“新方向”,认为卡尔多、希克斯等人的新福利经济学把实证问题和规范问题分开、把效率问题和公平等问题分开的企图完全失败。继伯格森之后,萨缪尔森等人对社会福利函数作了进一步论述,形成了福利经济学的社会福利函数论派。
社会福利函数论者认为,社会福利是社会所有个人购买的商品和提供的要素以及其他有关变量的函数,这些变量包括所有家庭或个人消费的所有商品的数量,所有个人从事的每一种劳动的数量,所有资本投入的数量等等。社会福利函数论者通常用多元函数来表示。
社会福利函数论者认为,帕累托最优状态不是一个而是有许多个。帕累托未能指出在哪一种状态下社会福利是最大的。他们认为,要达到唯一最优状态,除了交换和生产的最优条件,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这就是福利应当在个人间进行合理分配。
经济效率是最大的福利的必要条件,合理分配是最大福利的充分条件。社会福利函数论者根据假定存在的社会福利函数作出一组表示社会偏好的社会无差异曲线,并根据契约曲线作出一条效用可能性曲线。社会无差异曲线和效用可能性曲线相切的切点,代表受到限制的社会福利的最大值。
(4)阿罗的“不可能定理”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阿罗继续研究伯格森。萨缪尔森等人提出的社会福利函数。在1951年出版的《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中,阿罗认为,社会福利函数必须在已知社会所有成员的个人偏好次序的情况下,通过一定程序把各种各样的个人偏好次序归纳成为单一的社会偏好次序,才能从社会偏好次序中确定最优社会位置。
阿罗定理在福利经济学中被称作“不可能定理”。阿罗本想通过大量的论证对伯格森、萨缪尔森等人的社会福利函数修残补缺,但客观上却证明了不可能从个人偏好次序达到社会偏好次序,也就是不可能得出包括社会经济所有方面的社会福利函数。
近年来,西方经济学家着重对福利经济学中的外部经济理论、次优理论、相对福利学说、公平和效率交替学说、宏观福利理论等领域进行了讨论。这些“新”理论一方面企图说明,现代西方国家可以通过政府干预调节价格和产量,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企图说明,现代西方国家的分配制度虽不合理,但是如果加以改变,则可能更不合理,一切人为的改善分配状况和增进福利的措施都是无效的。
4.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
答: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界定,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由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六项制度构成,基本内容有:
(1)社会保障制度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中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涉及面最广、社会需求最迫切的社会保险项目。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国对原有的一些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将更加健全,同时,将可能增加一些新的保险项目或者在原有的保险项目中增加新的内容。
(2)社会救济制度
包括城乡贫困户救济和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灾民救济。社会救济是由国家和社会按法定的标准,向不能保持最低限度生活水平的公民,提供满足其最低生活水平的物质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济对象大致有:农村贫困户、城市贫困户、城乡特殊困难对象等。社会救济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我国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虽然在当时对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存在着政策不统一、管理不规范、覆盖面小、工作随意性大等缺陷,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对传统的救济制度进行了改革。在灾民救济方面,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确立了生活救济和扶持生产相结合的指导思想,逐步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新体制。在贫困户救济方面,探索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家庭实行差额补助。目前全国有180多个城市和200多个县建立了这项制度。在21世纪,我国城乡的社会救济制度改革将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救济制度逐步走向成熟。
(3)社会福利制度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福利,泛指有关改善社会成员物质文化生活的一切措施。差不多把它当作社会保障的同义词。这在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大体上都是这样。狭义的社会福利则把社会福利作为对社会弱者所提供带有福利性质的社会服务和保障。在我国通常把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其内容主要有企事业单位提供的职工集体福利、民政部门主管的特殊福利和街道、居委会举办的社区社会福利服务。职工集体福利的项目大约可分为三类;一是以货币支付的各种福利补贴;二是为职工提供生活方便而举办的集体福利设施;三是为提高职工生活质量而开展的文化生活服务。特殊社会福利主要以无经济收入和生活无人照顾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社会群体为对象,主要通过集中收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他们提供生活供养、疾病康复和文化教育等福利服务。社区社会福利服务是在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由街道、居委会向社区全体居民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21世纪,应该是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全面发展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集体福利事业改革的步伐将加快,企业、单位办福利的功能将逐步向社区和社会转移,特殊社会福利事业将形成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共同举办的多元化发展格局;社区社会福利服务将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并走上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轨道;整个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水平将有极大的提高,将对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4)优抚安置制度
它是一项具有物质补偿和政治褒扬相结合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其保障对象是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特殊贡献的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其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具体包括: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退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军队离退休干部等。保障的内容主要有国家抚恤、群众优待、就业安置、扶持生产和生活照顾等方面。我国的优抚安置制度形成于民主革命时期,建国以后,这项制度的政策法规日益健全,优待抚恤的标准有所提高,就业安置、生产扶持和生活服务等工作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对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防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21世纪,优抚安置制度将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社会化,优抚对象的物质保障和服务保障水平将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得到提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退伍军人和志愿兵就业安置制度将逐步形成,而且不断完善。
(5)社会互助制度
它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倡导和组织下,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尊老爱幼、扶弱助残、邻里互助等多层次、多形式的互助互济活动,丰富了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提高了社会保障的发展水平。在现阶段,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损赠接受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了以募集衣被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捐赠制度;各地广泛开展了“一助一”、“一帮一”等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21世纪,我国的社会互助政策、法规将日臻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体系趋于完整,并逐步形成规范化的社会互助制度。
(6)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它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和完善。21世纪,我国的人口将增长到15亿左右。在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尚不发达的国度里,增强社会成员的自我保障意识的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通过个人储蓄积累,以预防未来的生活风险是极为必要,而且也是十分迫切的。对个人储蓄积累保障,有三种理解和界定:①这是国际劳工组织的观点,称为储蓄保险基金或公积金。它是指一些国家,特别是那些发展中国家适宜采用此方法,一般称之为“中央公积金计划”。储蓄基金是一种强制性的储蓄手段,工人和雇主按规定向中央储蓄基金会交纳保险费,加上定期的利息收入,单独记入个人贷方账户。当发生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患病时,将积累的储蓄加利息发给工人或其家属。有人认为,这不是一种真正的社会保障计划,因为被保护的工人之间不分担风险。此外,有些人士主张,应在适当时期把储蓄基金制度转化为社会保险制度。②对没有建立起保险制度的地区或没有列入社会保险范围的公民,在有收入的时期,将部分收入储蓄起来,以备减少、中断收入时维持生计之用。储蓄的方法既可采取银行存款方式,也可采取向人寿投保的方法。③对已包括在社会保险范围之内的劳动者,除向社会保险机构按标准纳费外,再另外定期或不定期缴纳保险费,以作为补充保险;或另外向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
以上六个方面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六项制度将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同时也有可能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建立新的社会保障项目和制度。
5.试比较社会保险征税模式与征费模式。
答:㈠征税模式
税收是国家财政基本的、稳定的来源,其特点是标准统一、强制征收、统收统用。通过征税方式形成社会保障基金,是许多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的官场做法。一方面,财政性社会保障基金必然来自于税收(少数情形下,国家亦可以通过发行特种债券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另一方面,实行现收现付制的国家(尤其是福利国家)也采取征税方式来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因此,征税方式称为社会保障最为重要的筹资方式之一。
征税方式得好处在于强制性强,负担公平,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不足之处在于税收形成财政资金后只能通过年度预算来安排,且通常以年度收支平衡为基本目标,从而事实上无法积累社会保障基金,进而无法抗拒周期性的社会保障风险,如一旦遇到经济危机导致大批工人失业,或者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均可能因缺乏社会保障基金积累而对国家财政造成巨大冲击。
㈡征费模式
征费方式一般限于社会保险,但因社会保险在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其收支规模甚至占到一些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收支规模的80%以上,从而使这种筹资方是与征税方式几乎享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征费方式的特点是在强制征收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既可以采取类别费率,也可以采取综合费率;既可以混合筹集,也可以分项筹集。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通常在国家税务系统之外设立单独的系统来承担。
三、论述题(从下列试题中选作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论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
答:(1)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的含义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通过市场调节社会经济活动,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社会保障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由国家和社会举办的,对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中断就业机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时所给与的物质帮助,以此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协调发展的制度系统。
(2)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
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①市场经济有许多优越性,但也有不足之处:一方面是分配不均,产生两极分化;另一方面由于市场&机制和竞争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必然会使一些企业在竞争中失败、亏损乃至破产而导致职工失业,使职工失去生活来源,生存受到威胁,这就需要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失业者给予基本的生活保障,调节和缩小分配上的不均衡,以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所谓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在劳动者或全体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及遭受其它灾难时,保障他们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行为、机制和制度的总称,以维护社会安全,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它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
②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是所有社会都面临的一个问题,只要存在人类和人类社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就始终存在。但市场经济的高效率和高风险,使社会保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社会保障对经济的发展也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发挥其完整而巨大的维系作用。纵观历史的发展,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正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特别是在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造成大量工人失业,阶级矛盾尖锐以至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下,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制定社会保障法律,确立社会保障制度,用社会保障的手段来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每一次发展都无不与市场经济有密切的关系,都是为了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
③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必要的稳定机制。市场经济运行实质上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过程,而这种配置又主要是靠市场竞争、市场供给和价格参数实现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客观上要求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经济主体有均等的机会,而竞争的结果又一般是非均等的。这种竞争机会的均等性和竞争结果的非均等性的矛盾,则是激励劳动力竞争热情和积极性的动力和压力。对于那些无力参与竞争和竞争中的被淘汰者,则需要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予以基本生活、生命上的必要保障,以维系社会劳动力生产的需要,并随时为经济系统的运行补充必要的劳动力,否则社会就不能安定,市场经济不能正常发展。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安全网”和“减震器”,是维系整个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④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中宏观调控机制的重要内容。政府宏观调控是减少和避免市场机制缺陷的必要措施,社会保障正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重要内容。从宏观角度看,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社会保险是市场经济运行中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保障机制;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是调整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矛盾的必要的协调机制;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与支付又是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机制,使国家能对国民收入分配进行再调节,尽量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矛盾,确保市场稳定;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向是国家用以调节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的这种再分配功能虽然不能直接改变国民财富的总量,但能直接改变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比例和流量。通过社会保障在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还能通过互济来调节收入的流量,调节收入差别,能使多数劳动者和贫困者保持一定的消费水平,直接或直接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增加社会总需求和扩大社会需求的市场调节空间,从而刺激供给和经济增长,达到调节供给比例和经济结构等目的。
(3)市场经济下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第一,建立和发展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满足社会成员最低生活需求的法定保障,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建立起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以及社会互助、个人储蓄、商业保险等。其中社会保险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社会救济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社会福利构成我国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商业保险则属于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通过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二,建立统一协调的社会化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管理是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机构重叠、相互扯皮、管理混乱,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打破部门界限,由原来的部门化管理转向社会化管理,由原来的城乡二元化转向城乡一元化,建立统一协调的社会化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第三,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多渠道筹集资金。社会保障要由过去只局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职工,进一步向集体、乡镇、私营、个体以及三资企业职工扩展,不论属于何种所有制性质和经济类型的职工都应属于社会保障的范围,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同时改变过去基金筹集渠道单一的状况,多渠道筹集基金,要由过去的社会保障基金由企业、国家承担,变为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分担,以增强职工个人的保障责任感;同时可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手段,使社会保障基金获得稳定可靠的来源,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地得到积累和增加。
第四,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保障的管理也应依法进行。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各主管部门制定一些政策和文件加以指导,属于行政管理。由于缺少统一的法制管理,往往导致社会保障管理混乱,随意性很强,对一些违纪违规行为难以处罚。因此,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必须制定一整套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使社会保障最终实现依法管理。
第五,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营运管理和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营运不仅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而且它的增值还能为提供更完善的社会保障创造条件。因此,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营运管理,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营运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它的安全性、盈利性,并做到专款专用,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不断增值。
2.论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
答:(1)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含义
所谓收入分配,就是对一定时期的生产成果进行的分配。收入分配分为国民收入分配和个人收入分配两种类型。社会保障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由国家和社会举办的,对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中断就业机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时所给与的物质帮助,以此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协调发展的制度系统。
(2)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关系
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关系主要体下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社会保障制度是对社会收入分配进行再调节的有效经济杠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分配不公、贫富过分悬殊问题。社会保障的功能在于它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的运作,缩小居民间收入差距,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面太窄,只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大型集体所有制职工享受,而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的中方员工却很少享受。这种在享受社会保险方面的不均等性,使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②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但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占有资源和本身能力的不同,近年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贫富收入差距也快速拉大。此外,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可以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受灾群众、优抚对象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及时调度资金,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并根据经济增长情况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通过不同群体和不同地区人群之间收入的相对均衡,缩小收入差距,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提供坚实基础,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制度。
③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是三个相互联系的问题。就业是前提,没有就业,就谈不上收入分配,个人的生活也就没有保障,积极促进充分就业,通过收入增长的途径,抑制收入差距的扩大,从源头解决社会致贫的根源;收入分配是建立在就业基础之上的,但国家可以通过对制定法规政策调节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是最后一道“安全网”,它能够调节由于失业、分配不公等带来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稳定增长,保持社会的基本稳定。
(3)在收入分配中要加速实行社会保障原则。
在一次分配(工资收入)中,要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在二次分配(社会保障)中,要考虑社会公平的要求;在三次分配(慈善事业)中,要照顾特困人员的需要。社会分配既要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反对平均主义,也要防止两极分化。收入分配存在着差距是必然的、正常的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而且超过了一定的警戒线,对于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对于国家长治久安,都必然会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出现的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已经带来众多社会矛盾,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并且需要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加以解决,以防止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而产生的诸多不稳定因素。
3.论社会保障立法理念及其演变。
答:(1)社会保障立法理念
一种先进制度的建立,除了有高度发展的经济基础之外,还必须有先进理念的指导。在西方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过程中,除了本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决定因素外,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先进理论及其思想,都对其产生过巨大的作用。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会对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一些既是经济学家又是思想家的学者们,往往要通过对社会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研究,来为社会保障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一些方法论的指导。例如“西方经济学中的收入分配理论、边际效用理论、就业理论,贫困理论、制度学说和私有化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学说、后备基金与六个扣除学说,等等,”都为现代社会保障立法及其制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2)社会保障立法的演变
透过现代社会保障立法及其制度100多年发展的轨迹:即从19世纪的放任主义到贸易保护主义;从20世纪上半叶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到20世纪末新自由主义的出现;从20世纪50--70年代产生的中间道路的理论,到2O世纪90年代尤其是90年代末期,西方各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第三条道路”(即淡化左右,取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之长)的实践,直至英国首相布莱尔《第三条道路》一书的出版在欧美国家所引起的轰动,无不充分地证明了先进理论及其思想与社会保障法的血与肉的关系。所以,当社会保障立法的完善与否成为一个国家个面发展的标尺的时候,先进理念的传播和指引就显得十分重要。具体来讲社会保障立法的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初始年代(年)
这个阶段是社会保障立法的起步阶段。继德国首倡劳工保险立法之后,一批欧洲国家以及少数美洲和大洋洲国家开始社会保障立法。19世纪末叶立法的有16个国家,20世纪初始年代立法的有8个国家。社会保障立法首先是在经济发达国家开始的,它是密切服务于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的;同时,进步立法在相邻国家间的倡导和示范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除了德国首先制定劳工保险法在世界上产生了重大影响以外,这个阶段值得重视的另一件事是工伤事故赔偿中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
民法中侵权行为法适用责任原则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古代,是奉行加害责任原则。从罗马法开始到1804年法国民法典颁布,过错责任原则替代加害原则而存在。产业革命之后经济迅速发展,在大机器生产条件下,带来了工业灾害、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等威胁。到19世纪末,从公平观念出发,在奉行过错责任原则为主的情况下,对于特殊侵权行为,开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标志着社会的进步。
第二阶段,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后(年前后)
①这个阶段是社会保障制度在各大洲普遍建立并获得很大发展的时期。共有75个国家加入到社会保障立法国家的行列。其中,欧洲国家14个,美洲国家23个,非洲国家22个,亚洲国家16个。欧洲国家中6
个国家(瑞士、罗、苏、葡、希、乌克兰)立法开始于10年代,8个国家立法开始于20年代。日本于1911年制订了工伤保险法,这是亚洲最早的社会保障立法,也是1919年以前亚洲唯一的一项社会保障立法。日本于1922年又制订了疾病保险法律。东南亚和南亚的一些国家于20年代开始立法。
②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比利时早在1901年即在根特市实行失业保险制度。其办法较为简单,由政府对工会原有的失业保险给予一定的补助金;对于工会以外的工人,则由政府给予失业救济金,其数额为工会会员失业保险救济金的六成。这一制度在根特市施行效果显著,以后就在比利时全国施行。随后,法国于1903年、挪威于1906年、丹麦于1907年开始仿效实行这种制度。以后由于经济危机越来越严重,失业大军人数猛增,比利时式的以工会力量为主的失业保险制度已不能适应客观需要,于是,遂有强制性立法的出现。
③美国《社会保障法》的制定。美国在19世纪末期,工业生产即跃居世界首位。对于社会保障立法,美国传统的认识与英、德等欧洲国家不同。美国政府原先认为,救济、福利等社会事业不宜由政府干预,只能由教会、慈善机关、社会群体去办理。在年的经济危机的影响下,改变了传统认识。美国的《社会保障法》当然并非完美无缺,历经多次修改,人们仍然对某些内容抱有不同见解因而争论不休,但不可否认,这个法律的施行,确实给美国社会带来繁荣、昌盛和稳定。这个法在资本主义世界的社会保障立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所产生的影响是很大的。
第三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后直到现在(1940年以来)
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在非、亚、美、大各洲普及和发展。以开始社会保障立法的年代计算,40年代22个国家,50年代21个、60年代以后25个,共68个国家。其中,非洲、亚洲各23个,美洲11个,大洋洲9个,欧洲2个。东欧除阿尔巴尼亚以外,各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均开始于20
世纪20年代以前,但在二次大战后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度以后,它们的劳动立法和社会保障立法以苏联为榜样,有很大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在保护劳动合法权益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福利国家的建立是这个阶段世界范围内的大事。英国于1897年制定《劳工赔偿法令》,确立了工伤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后又陆续推出了《工伤保险法》(1906年)、《老年保险法》(1908年)、《儿童法》(1908年)、《职业介绍所法》(1909年)、《失业保险法》(1911年)、《国民健康法》(1911年),另外还有一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设施。总之,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无论从实施范围之广泛还是所含内容之丰富来说,都已具有相当规模。
“福利国家”论原是19世纪英国、德国一些经济学家的主张。进入20世纪,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的福利经济学说于20年代开始提出,30年代又兴起凯恩斯学派的就业理论等经济学说,更为英国于战后实施社会福利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二次世界大战激烈进行中的1941年,英国政府委托曾任劳工介绍所所长和伦敦经济学院院长的贝弗里奇教授负责制定战后实行社会保障的计划。这个计划于1942年底发表,题为《社会保险及有关的服务》,这就是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报告以消除贫困、疾病、肮脏、愚昧和怠惰懒散五大社会病害为目标,制定了以社会保险制为核心的全面的社会保障计划。这个报告提出了一些具有革命性的观点,例如:社会保障应遵循强制性、普遍性原则;社会保障的管理应该统一;国家有责任防止贫困和不幸,社会福利是一种社会责任;实现充分就业;每个国民都有权从社会获得救济,使自己的生活水平达到国民最低生活标准。战后,英国政府按照贝弗里奇的设计,于年间通过并实施了一整套社会保障法规:家庭补助法、国民卫生保健服务法、工伤保险法、国民救助法、社会保险法。英国于1948年宣告:英国已建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继英国之后,北欧国家瑞典、丹麦、挪威以及其他西欧国家法国、联邦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瑞士、意大利等经济发达国家,纷纷按英国模式实施社会福利政策,建设自己的“福利国家”。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日本也在按“福利国家”的路子建设各自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请列出你阅读过的主要社会保障专业图书,并就其中有代表性著作(1~2部)谈谈你的学习体会及评论性意见(本题20分)
答:我阅读过的社会保障专业的图书主要有:《社会保障精算原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
(1)《社会保障精算原理》的学习体会
①王晓军编写的《社会保障精算原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种社会保险的精算模型;社会保障成本和债务估计方法;长期精算平衡估计;社会保障长期财务分析方法,以及各种精算方法的实际运用。
②精算科学是现代保险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建立和正常运作的数理基础,它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基础,与人口、社会、经济有关科学相结合,对风险事件进行评价,对各种经济安全方案的未来财务收支和债务水平进行估计,使经济安全方案建立在稳定发展的财务基础上。在商业保险领域,精算科学在评价保险承保的风险、制定保单价格、提存准备金、分析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盈利能力等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保险精算已成为保险公司经营的基础和前提。在社会保障领域,通过对人们面临的老年、疾病、失业、伤残、生育、贫困等使经济生活失去保障的风险的评价,对社会保障的成本、债务、长期财务收支变动做出估计和预警,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稳定性。目前,我国正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精算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运作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③与商业保险精算原理类似,社会保障精算也需要首先认识保障项目的风险因素,并根据风险水平和承诺的给付水平确定总成本和分摊成本。但社会保障项目多采用现收现付或部分基金积累模式,这时,长期精算平衡分析成为重要的精算内容。长期精算平衡分析建立在对未来人口及其结构、未来社会保障覆盖率预测的基础上,同时,由于社会保障项目承诺的给付多数与工资水平相关,并随通货膨胀或劳动生产率而调整,保险缴费通常也以工资的一定比例征收,因此需要预测未来劳动生产率和工资的变动、未来通货膨胀的变动等,这与社会、经济、人口发展密切相关。因此,社会保障精算比商业保险精算更为烦琐和复杂。
(2)对《社会保障精算原理》评论性意见
社会保障精算原理是大学保险专业、社会保障专业和精算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必选科目,在我国,目前尚缺乏一部专门的教材,而且社会保障改革的实践也需要这方面的著作。这本书涵盖保险精算和社会保障精算的基本内容,写法上力求简化精算数学的推导和证明,强调精算估计的意义和方法的实际应用,强调社会保障精算方法对当前改革中存在问题的解答和分析,因此,本书既可以作为大学相关专业的教材或参考书,也可以作为有关科研人员和实际工作者的参考书。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查询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