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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的发展趋势
正华是合法公司吗
09-10-30 &匿名提问 发布
正华是合法公司什么是直销?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什么是直销企业?直销企业,是指依照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什么是直销员?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直销的起源直销起源于中国的清末民初!有史料记载,早在1929年中国内地的王星记扇庄的第二代当家王子清就曾用一种类似直销的方式招揽生意:无论什么人只要给王星记介绍业务,均可得到成交额中的5%~10%的佣金。这是世界上最早有史料记载的直销,也是直销的起源!现代直销起源于美国,直销最早的萌芽始于20世纪40年代,由犹太人卡撒贝创立。虽信息化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图方便快捷购物心理而兴起。现在直销几乎遍及全球所有市场经济成熟和发达的国家。虽然直销可说是人类最早的商业配销方式,但是直销并没有被人好好的了解,至今对直销的定义一直没有定论,原因是直销这种模式被分为了两大类:第一类:(Direct Selling)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直销商(兼消费者)以面对面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含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单层直销有 20%的直销公司使用,多层直销则有80%的直销公司在使用。(Uni-Level Marketing)是直销商(兼消费者)将公司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根据其销售业绩向公司领取奖金的销售模式;(Muti-Level Marketing)又称“传销”是根据公司的奖励制度,直销商(兼消费者)除了将公司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之外,还可以吸收、辅导、培训消费者成为他的下线直销商,他则称为上线直销商,上线直销商可以根据下线直销商的人数、代数、业绩晋升阶级,并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第二类:(Direct Marketing)这种模式也叫直效营销,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媒体(邮寄DM、电视购物频道、因特网)将产品或者咨询传递给消费者。直复营销中的“直”,是指不通过分销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复”字是指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交互,顾客对企业营销努力有一个明确的回复(买与不买),企业对可统计到的明确的回复数据,由此对以往的营销效果作出评价。第一类直销被称作狭义的直销,第一类和第二类加起来被称作广义的直销。日,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此条例所称的直销是: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条例指的直销是上面提到的第一种定义。而第一类直销模式中最主要的一种营销模式多层次行销即我们平时所称的传销已经被我国禁止。所以上述的两类行销模式的共同点大大增加,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无店铺销售,产品或服务不经过分销商,直接到用户手中。在这里给广义的直销一个确定概念:(Direct sales)产品制造商、生产商或者进口商直接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方式。直销,顾名思义是直接销售的意思,把产品或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营销方式才是真正意义的直销。我们常见的真正具有直销意义的销售方式有如下一些:1、门店服务,例如理发店,理发师直接为顾客服务。2、前厅后厨,例如饭店,从厨房到餐厅饭店把饭菜及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3、前店后厂,例如裁缝店,从缝纫间到柜台裁缝师傅直接把服装提供给消费者。4、委托加工,例如发电机组,工厂按要求生产并直接提供给电站。5、特种工业,例如军工厂直接把产品销售给军队等等。从我国禁止非法传销后,逐渐有人开始使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传销一词。“直销模式”实质上就是通过简化、消灭中间商,来降低产品的流通成本并满足顾客利益最大化需求。在非直销模式中,有两支销售队伍,即制造商到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到顾客。在国内,直销是这样定义的:制造商在向公众进行一定诉求的基础上,直接与目标客户沟通,以达到实践消费的营销活动。直销有3方面的要素:一是公众消费意识的支持;二是一对一关系的建立与形成;三是现场展示与焦点促销。由于直销直接面对客户,减少了仓储面积并杜绝了呆账,没有经销商和相应的库存带来的额外成本,因而可以保障公司及客户利益,加快成长步伐。公司要进行直销,首先必须透彻研究顾客需求,而不是竞争对手,通过细分市场和提供异质化产品来切入市场。其次要增加直销的触角,与顾客保持互动,如网上直销,电子商务,DIY定单接纳,电话直销等。再次要有科学管理直销团队的方法,确保销售团队高效运转。  直销人必备的四要素   一、诚信   诚信是最可贵的,做什么事要是没了诚信,那么一切将无法谈起。只有有了诚信别人才会信任你、支持你、协助你。所以我们就要坦诚,用真诚的心与人交流沟通。  二、责任  做直销这行是一定要有责任感的。首先就应该对自己负责,要对得起自己,不能去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其次要对别人负责,比如你的老师、伙伴、团队、消费者、亲戚、以及你身边的人等等。不能让他们受到伤害;最终,要对社会负责,做直销与传统营销是不一样的,无论是保健品、日用品、网络教育……目的都是要给社会带来正面的影响,推动社会的发展。  三、感恩   只有懂得感恩的人用感恩的心才会去感受世界、对待世界、改变世界!  四、回报   一个真正的企业它真正的终极目的应该就是回报社会,改变社会,给社会创造价值,让世界的未来更美好,只有懂得回报的企业才可能长存下去,才会有自己的企业文化。所以作为一个从事直销的人又何尝不是?[编辑本段]直销大事记  ●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 Life公司在我国开展传销业务。该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可。  ●日,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直销正式被纳入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畴。  ●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同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随后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  ●1996年4月我国政府经过审查,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4月28日,国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  ●由于对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的区分没有严格的标准,大大小小的非法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以至于到1997年底到1998年初,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直销企业几乎失控。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对整个传销行业全面禁止整顿。  ●同年6月18日,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批准了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  ●2001年,我国加入WTO。中国政府承诺: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包括传销)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日,雅芳公司正式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批准,从而成为国内首家被允许进行直销试点的企业。  ●日,涉及《直销法》的两部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禁止传销条例》将于11月1日生效,《直销管理条例》于12月1日生效。  中国直销魅力有多大  中 国《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出台后,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反差现象,这就是一部分中小直销企业退出直销领域,一部分直销商和直销员也离开了直销行业,而一部分大型传统企业却正在做转型的工作,准备大举挺进直销市场。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法制下的中国直销到底还有多大魅力?  在法制下的中国直销的魅力依然存在,而且其魅力比传统营销要大得多。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旨在和直销界的朋友一起分享中国直销的魅力,以进一步推进中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直销法规出台前直销魅力到底有多少  从雅芳进入中国到中国直销法规出台前,中国的直销走过了15年的历程。  15年来,中国有数千万计的人走进了直销,这是因为直销有着巨大的魅力。有人说,直销的巨大魅力来自有高额的奖金分配制度,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那么,中国直销法规出台前的直销到底有多大的魅力?在理论上可概括如下:  直销的魅力之一:双赢体制的贯彻  当今的市场已成为了买方市场。一个生产型企业要成功,必须抓住两点:研发和市场。市场离开研发就失去了基础,研发离开了市场就失去了翅膀。而要做好市场,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如何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认同感。双赢体制就是所有解决方案的一个共同基础。   所谓双赢体制就是将员工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荣辱共存。原理虽然很简单,但具体形式却有很多种,效果也相去甚远。在销售领域,公司当然是希望能扩大市场,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为了促使每一位员工也能以此为奋斗目标,根据双赢体制,就应该将销售人员的待遇和其销售业绩联系起来。但是在实际操作 中往往出现一些制度上和执行上的缺陷,使这一方法在效果上大打折扣。不同分销方式的区别就在于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决途径,而直销体制应该是对双赢体制贯彻的较好的一种。  下面我们就在直销体制下,对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问题的分析来认识直销的魅力:1、没有员工之间的恶性竞争  碰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员工之间的恶性竞争。在传统分销方式下,销售处长、销售经理、销售部长名额有限,即使很多人都能做到很好,也仍然只有少数几个人能坐上这些位置。而直销方式却说“我行,我能”,当直销市场足够大时,从最底端到最高端就有很多位置,为所有只要达到公司考核指标的员工准备着。  2、没有抢地段的情况出现  碰到的第二个问题是:抢地段。传统的销售方式为了遏制员工之间的恶性竞争,会从地理位置上划分出一个个销售区域,分别由不同的销售经理领导,并以该片区的销售额或者市场占有率作为对该销售经理进行考核。但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非法抢地段可谓屡禁不止。但是这种情况在直销企业不可能发生,因为直销 企业取消了地域限制。直销企业认为地域限制在制约恶性竞争的同时,也打击了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于直销企业来说,所售产品一般为在当地市场知名度不是很高的一般消费品。不断开拓新市场,以所有可能的方式进行市场渗透,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才是重中之重。直销企业每一位员工都有权利在任何允许公司经营 的地区进行销售或者发掘有潜力的销售人才,来扩大自己的销售力量。   3、不会出现新老员工之间的紧张情况  第三个问题是:新老员工之间的沟通。由于在传统销售领域,晋升机会有限,同行是冤家。一般来说,即使再好的师徒,师父最后也要留一手,以防徒弟学成后反目。结果,员工之间总是剑拔弩张,气氛紧张。在直销企业中,你会发现每一位老员工不仅都非常真诚地欢迎新员工加入自己的团队,而且十分热情地把自己的经 验、教训、心得,毫无保留地教给新来的员工。这种喜人的结果来源于一个制度创新:团队考核。在直销企业中有无数个团队,大团队里面又有小团队,每一个团队领导的考核不仅要看个人销售业绩,更重要的还要看他领导的团队销售业绩,看他的部下是否被晋升。在直销企业,每一名员工都有权利推荐新员工加入,而且这位 新员工一旦被录用,即成为这位推荐人领导的团队中的一员,同时也隶属于推荐人所属的大团队中的一员,他的业绩和晋升也将和他直接隶属和间接隶属的团队领导者的考核直接挂钩。这种设计可谓把“双赢体制”发挥到了极至,也终结了一个师徒竞争的时代,扫除了师徒之间由于名利分歧造成的感情沟通障碍。同时,由于师 徒同心,公司省去了大笔激励费用和协调费用,真可谓一举数得。   4、不会出现晋升不透明的现象  第 四个障碍是:晋升机制不透明。在传统销售中,虽然明文规定,以业绩、能力论英雄,但销售经理一般是钦定的。晋升,本来机会就少,除了销售指标外,还要考核工龄、学历等一些与销售能力没有直接关系的指标。所有这些举措都对那些学历不高、出道不久、没背景、没来历,但却具有销售天分的员工造成极大的打击。而在 直销企业的销售领域,员工没有传统意义上的高低贵贱之分:下岗女工、退休老大妈,甚至小学文凭都没有的毫无背景的人都有可能做的很好,甚至做到高阶的位置。公司并不排斥任何一个有热情的人,晋升的机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游戏规则都是透明的:每一个人都能看清楚悬在不同高度的一顶顶越来越眩目的桂 冠,每个人都知道自己领导的团队做到什么样的业绩就能摘下那顶桂冠,戴在自己的头上。   直销的魅力之二:温馨的直销文化  首先,每一个直销公司都有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比如“玫琳凯”公司的创始人玫琳凯老太太创立的 “如果你希望别人怎么对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的黄金法则,道理虽然很简单,但她却能成功地将它运用于管理当中,把一个5000美 元起家的小化妆品公司带领至今天的辉煌位置。基于黄金法则的原理,“玫琳凯”公司提出了“乐施”精神,倡导不仅每位师傅应该关心自己的徒弟,每位徒弟应该感激自己的师傅,不属于同一个团队的销售人员之间也应该互相帮助。玫琳凯有一个最高的荣誉称号叫做“乐施小姐”,颁发给每年最乐施的员工。通过文化的传 递,“玫琳凯”不仅使员工之间更加团结,同时挖掘出了人性当中至善的一面,可以部分减少由于不同团队之间的恶性竞争带来的弊端。而且,通过黄金法则,玫琳凯教会了员工如何去理解顾客,如何理解自己的师傅、徒弟,甚至理解家人、朋友。当能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时,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气氛变得融洽,销售 也成为水到渠成的事情。   其次,直销给了所有的人一个梦想,一颗敢于做梦的心。做直销不需要有很高的学历,不需要做全职,不需要每天定时坐班。如果你是一名直销人员,只要你敢于去梦想,只要你努力,只要你用心,你就有可能同时拥有物资上的和精神上的富有。挖掘人们的潜力和自信是直销企业做得最棒的一点,直销企业相信每个人都潜藏 有很高的才智与能力,通过引导员工挑战一个个信心的极限,他们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力量。看见许多下岗职工,许多低学历、没背景、已不再年轻的人从萎缩自卑走向成功和自信的巅峰,真的是一件很让人感动的事情。   再次,公司的阶梯培训也是一个动力之源。新员工都可以接受到公司关于产品基础知识和沟通技巧的培训。如果业绩提升,并开始有了自己的团队,该员工会得到晋升,还可以享受到更高级的业务技巧和管理培训,公司会教会员工管理现在的团队所需要的各种技巧。当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进一步上升时,过去的徒弟现在已变 成拥有很多徒弟的大师傅,由于团队更大了,因此需要更高级的管理技巧来激发员工向同一个目标努力,这时公司会有相关的培训及时跟进。这种有挑战的阶梯式免费培训是除了物质收入之外激励员工的另外一个要素;特别是对于把工作更多地看作学习机会的年轻人。   最后,但绝不是最次要的,赞美与拥抱给了人们以温暖与激情。直销企业都很会用颁奖典礼这样一个工具。在销售人员的每一个成功阶梯上都会有公司的奖励,小的奖励由自己的推荐人颁发,大的奖励由地区管理机构,甚至总部举行隆重的仪式进行。在这些典礼上,会有悠扬的音乐、热烈的掌声、盛开的鲜花、真诚的赞美和 别致的奖品。主持人会请你与大家分享经验和成功的喜悦。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些典礼,它使人们的信心、认同感、归属感、集体感在心头一热中得到了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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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传销?传销定义的演变一、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二、传销定义的演变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由于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效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日公布日即将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本文拟结合司法统计数据,对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传销人员犯罪作一分析,以期共同探讨打击非法传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良策。? 一、现状与特点 以海口市振东区法院为例,2000年7月至12月,共集中审理了17宗31名非法传销人员犯罪,上述非法传销人员犯罪占振东区法院同期所审理刑事案件(154宗)的11?3%,而在此之前振东区法院则没有受理一宗非法传销人员犯罪。可见,此类犯罪数量骤然增多,且社会危害愈来愈大,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种现实。通过统计数据分析,非法传销人员犯罪具有如下特点:? 1.犯罪全部是外来人员,且均是农村人口。根据调查,犯罪人员全部来自外省,其中以河北、安徽、湖南、湖北等省份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居多,最近的有来自广东、广西等省份,最远的在辽宁、山东等省份。? 2.犯罪人员均为青壮年。其中年龄最大的35岁,最小的16岁,绝大多数是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如抢劫犯王某,高中毕业后无学可上、无业可就,怀着“到外面闯一闯”的心理,轻信同乡的鼓动来到海口市搞传销,在几千元入网费被骗光后,感到“两手空空、事业失败,无颜见家乡父老”,于是铤而走险,走向犯罪。? 3.此类罪犯均属“三无人员”即无法律意识、无固定职业、无谋生手段。被告人唐安军系无业人员,听信朋友劝说从湖北来海口找工作,没想到是来参加某公司开展的所谓“动力营销”的非法传销。当他带来的几千元钱都花光时,为了筹到回乡的路费,他决定偷东西来卖。日深夜,他伙同一起做传销的老乡将振东区一住户家铝合金窗户中的铝合金条拆下盗走,被巡逻的联防队员发现,唐安军当场被抓获。? 4.犯罪类型主要以侵财犯罪为主,其中盗窃、抢夺、抢劫等案件约占60%.犯罪动机多是为了追回传销入网费,由此引发了一些非法拘禁、贩毒、绑架、强迫卖淫等类型案件,约占35%.不少非法传销人员由于轻信上线的诺言,投了数目不小的钱购买传销产品加入传销网络,后来发现上当,为了追回传销款,往往采取非法拘禁上线经理或其家属的方式。日,传销人员钱庆威被老乡骗到海口搞传销,花了3200元购买了一套保健品后加入传销行列。其后,他知道被上线人员欺骗后,遂产生找上线人员要回出资的念头。同年4月19日,钱庆威同老乡等三人在海口市锦山里看到曾经给他们上传销课的经理焦某,三人将焦某强行带到酒店大堂,让焦说出传销公司总经理的下落,接着,又叫来两个老乡,五人一起将焦带到海甸岛白沙门浴场附近的树林中拘禁,限制焦的人身自由。当晚8时,焦某挣脱捆绑逃出树木呼救,钱庆威在树林附近被抓获。? 5.以共同犯罪、团伙犯罪居多。17宗非法传销人员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的8宗,团伙犯罪6宗,占83%.非法传销人员经常在亲朋和同乡中发展下线,因此,他们在海口从事非法传销时也往往是众同乡和亲属聚居在一起,当钱财被骗意识到上当时想讨回损失的共同犯意加之能够相互商量、相互壮胆,使非法传销人员极易形成共同犯罪和团伙犯罪。如被告人黄永柱为讨回加入传销的损失,伙同其他7人胁持上线的亲属,叫上钱拿钱赎人,后被公安抓获,其他同案犯在逃。? 6.除了侵犯财产案件以外,非法传销人员还实施一些其他类型案件,如贩毒、诬告陷害等案件。如来自山东梁山的被告人曹二凤、张传菊,都是刚满20岁的妙龄少女,二人中专毕业后有了令人羡慕的职业,但都被一夜暴富的诱惑骗来海南,从事非法传销。为了多拉下线,曹将在火车上初次见面的同乡刘培军骗来海南,刘培军对貌美的曹一见钟情,认为此次南下可以“娶得佳人归”。但当刘被曹领着上了几次传销课后,他发现曹只是想利用他的感情拉下线,这位憨直的山东汉子要求曹跟他回家成亲,不再做传销,二人因此发生争执。此时已被传销冲昏了头脑的曹见发展下线不成,为了摆脱刘的纠缠,竟与好友张商谋到机关报假案诬告刘抢劫,并作虚假证言,致使刘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提请逮捕。真相大白后,无辜的刘被释放,而曹、张却因犯诬告陷害罪身陷囹圄。? 二、思考与分析? 非法传销导致许多社会和法律问题的产生,给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带来较多的负面影响。现从法律和社会的视角,去观察非法传销人员犯罪,并对其进行理性地思考与分析。? 法律思考:? 思考一:非法传销人员犯罪,侵犯了何种刑法保护的客体,就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罪当其罚,没有法律适用上的难题。也正如上述数字分析,非法传销人员犯罪特点突出,犯罪类型较多,大多以追求财产为核心,包括了抢劫、盗窃、诈骗、强迫妇女卖淫等;非法传销人员结伙共同犯罪较多,多为初犯需互相壮胆;非法传销人员犯罪还具有偶发性,主观恶性不深,如非法传销人员王小军,本是到银行查询家中汇款,看见一老妇正在银行数钱,临时起意产生犯罪念头。? 思考二:国务院及公安部颁布《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中,对非法传销均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我国刑法并未规定非法传销罪,那么,对非法传销的行为本身如何作质的分析,并定罪处罚呢?《海口晚报》某日头版一则报道:法律尴尬-非法传销,无法可依!称某派出所抓获非法传销人员近百人,但因刑法无关于非法传销的罪名,而只对骨干人员罚款、教育后放人了事。该篇报道不仅反映出有些执法者对法律的陌生,而且也对读者产生一种错误导向,使非法传销人员产生错觉:非法传销仅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不会触犯刑律判刑、坐牢。骗取入网费、佣金或者实施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非法行为难道仅是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吗?其实不然,非法传销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公民的合法权益、又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程序,主体为从事非法传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非法传销的具体犯罪行为,结合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完全可以确定非法传销企业和个人的罪名和罪责,如:传销企业或个人生产、传销伪劣商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则应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具体罪名分别定罪量刑;传销企业和个人在传销活动中骗取传销参与者的高额入会费、入网费的或者诱骗认购数量较多的传销产品,或者在传销过程中实施了价格欺诈、牟取非法利益较多,构成犯罪的,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等等。执法部门在打击、查办非法传销时,应对传销企业和个人的非法营业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包括非法营业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情况、非法传销的产品质量等,比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触犯刑律者坚决施以相应刑罚,增强打击非法传销的力度和效果,力求除恶务尽。? 思考三:非法传销愈演愈烈,社会危害相当严重,立法部门是否考虑对非法传销单独处以罪名,通过立法 规定非法传销罪。非法传销罪的的犯罪主体就是从事非法传销的企业和个人,正当传销与非法传销的界定可以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该罪名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非法传销企业和个人为追求暴利而实施犯罪,对于一些从事传销的人员因不明真相而为非法传销企业或个人(上线)所蒙骗或欺诈,从而客观上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不以非法传销罪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思考:? 思考一:行政执法部门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应当重视对商业 传销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传销方式对许许多多中国人来说都很陌生,但在国外却方兴未艾,因此被不法之徒利用作为非法传销的宣传材料和幌子。四川籍非法传销人员黄永柱因非法拘禁被判徒刑时悔叹:过去不知什么是传销,传销害得我家破人亡。另一陕西籍非法传销人员耿建敏直到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时还不知道什么是传销,甚至还要求返还传销产品。行政执法部门应在打击的同时,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要让广大非法传销人员、让社会的大多数人知道什么是传销经营,传销并不违法,违法、可怕的是变质传销。增强人们识别、抵制非法传销的能力和自觉性。? 思考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业人口,才能够有效地堵塞从事非法传销人员的出口。根据统计数字,许多非法传销人员来自农村,吸引他们来到城市搞非法传销的是上线许诺的数千元月薪,这对当前的很多农村人来说无异是个巨大诱惑,这种诱惑源于城乡经济差别。中央早在1999年就制订“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战略目标,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确定了确保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方针政策,但缩小城乡差距需要过程。城乡间经济差距缩小了,农民富裕了,月薪几千元就不再是诱惑,农村人口就会保持相对地域人口稳定。? 思考三:非法传销人员涌进城市大多三五成群聚居一起,或几十人结伙租房而居,授课传经时也是几十、上百人纠合在一起,他们都是承租城市闲置房屋活动和生活的。这说明城市的出租屋管理出现问题。租房主出租房屋时没有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传销人员较多地、有组织、经常地聚集在一起“传经送宝”,治安民警竟然也无动于衷、无所查觉。报纸上以“一些渴望帮助的群众”为名刊登的一则报告“传销大军又来害人了”。报道称:传销人员有组织、而且严密,授课时有专人放哨,大唱特唱“斗志”歌,高呼口号,狂喊狂叫,滋扰四邻……对此,治安、工商部门也仅是贴出告示。可见,非法传销活动的猖獗与有些部门的麻木及工作不力不无关系。? 思考四:传销人员外出从事非法活动,其原籍公安机关在人口管理上出现漏洞。出外务工者应向原籍公安机关报告并登记,公安机关京应及时掌握外出务工者的地点、从事职业等基本情况,协助各地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及时消灭非法活动苗头。? 三、对策及预防 ? (一)司法手段? 1.各地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本地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对外出务工者要进行登记,去向及从事职业要基本清楚,外出务工人员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登记,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外出证明后方可外出务工。外出务工者每年要向原籍公安机关报告临时住所及所从事的职业,公安机关内部要加强经常性的横向联系。? 2.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动态地了解和掌握其现实表现,将违法犯罪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 3.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传销人员犯罪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到大多非法传销人员犯罪具有偶发性,主观恶性不深,可以酌轻处罚。同时,要针对非法传销人员犯罪案件,及时向原籍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以收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行政手段? 1.加强对从事传销、生产传销产品的企业和公司的税收征管工作。既要对涉传销的有关单位漏开发票等避税行为严查严管,又要对传销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缴进行监督。偷、漏、逃税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工商管理部门对从事传销业的单位进行跟踪管理,要责令传销组织定期提供传销组织系统、参加人数、姓名及地址、销售或交易货品的种类、数量、佣金、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发放状况及其主要分布地区等方面的书面资料,以备工商管理部门查核。? 3.工商管理部门要从正面引导、扶持一些正当传销企业,使人们能够从正面形象身上清醒、客观地认识到什么是正当传销,增加有关传销的知识和准确认识,并以此为鉴,远离非法传销。? 4.房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私房出租的管理,私房出租必须依照有关行政规章办理登记手续,经查发现有不照此办理者,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也可以参照有些地方的做法,对私房出租业主征收营业税。对明知在其出租屋内从事非法活动而不制止或报告的,除给予治安处罚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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