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自动给工信部手机入网查询发短信是怎么回事?

工信部拟规范商业性短信:未同意接收不得发送
&&&&来源:&&&&
&&&&&&字号
原标题:工信部拟规范商业性短信:未同意接收不得发送
  据法制办网站消息,为规范通信短信息服务行为,维护短信息用户的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采用人工收集、在线自动收集、数字任意组合等手段获得的他人的电话号码用于出售、共享和交换,或者向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息。
  《意见稿》同时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短信息(以下简称短信息)服务行为,维护短信息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短信息服务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鼓励有关行业协会依法制定短信息服务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自律管理。
  第二章短信息服务规范
  第五条 经营短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许可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用于业务经营的网络或者业务接入服务。
  第六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准确记录接入其网络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接入代码和接入地点等信息。
  第七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短信息服务规则,并在服务合同或者入网协议中告知用户,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短信息服务向用户收费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计费符合相关电信标准,并事先明确告知用户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收费方式和退订方式等。
  第九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短信息时,应当将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一并发送。不得发送缺少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不得发送含有虚假的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
  第十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服务系统中记录短信息发送和接收时间、发送端和接收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用户订阅和退订情况等信息,端口类短信息还应当保存短信息内容。
  前款规定的记录应当保存5个月,其中用户订阅和退订情况应当保存至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与用户服务关系终止后5个月。
  第十一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端口类短信息服务时,应当要求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进行查验和登记。
  第十二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端口类短信息服务时,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许可的码号结构、位长、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端口号。未经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转让或者出租端口号。
  第十三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
  第十四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和执行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公共信息巡查。
  第十五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采用人工收集、在线自动收集、数字任意组合等手段获得的他人的电话号码用于出售、共享和交换,或者向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息。
  第十六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短信息内容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的短信息。
  第十七条拟发送公益性短信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供短信息发送时间、发送内容、发送范围、发送机构等信息。属于公益性短信息的,电信管理机构协调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不属于公益性短信息的,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并说明理由。
  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预警和处置等应急公益性短信息,情况紧急需要先行发送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无偿发送,有关部门事后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供有关信息。
  第三章商业性短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短信息的类型、范围和期限。用户未回复的,视为不同意接收;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不得再次向其发送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短信息。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其电信网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保证有关用户已经同意或者请求接收有关短信息。
  第十九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用于发送其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不得用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第二十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接收者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免费、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接收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接收者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
  第二十一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接收者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在短信息中注明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的名称。
  第二十二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短信息管理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通过规范管理、技术手段和合同约定等措施,防范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发送的商业性短信息。
  第二十三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违反本规定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止为其提供相关的电信资源。
  第二十四条鼓励开发和推广基于智能终端的短信息安全应用软件产品。鼓励用户自主选择下载和使用短信息安全应用软件,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第四章 用户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五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的联系方式,接受与短信息服务有关的投诉。
  第二十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务举报。
  第二十七条 用户认为其受到商业性短信息侵扰的,可以向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投诉或者向举报受理中心举报。
  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用户举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转送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处理。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收到用户投诉或者举报受理中心转办的举报,经核实后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手段,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用户或举报受理中心反馈处置结果。
  第二十八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被投诉或者举报的短信息明显含有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发送,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涉及本单位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或者处理措施,并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告电信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用户与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生短信息服务争议的,可以依法向电信管理机构委托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申诉。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电信管理机构对短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提供相关材料,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
  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不得妨碍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正常的经营或者服务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时,应当对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审查。
  第三十二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将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必要时,电信管理机构可以对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二条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至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电信管理机构、举报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在短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短信息服务,是指利用电信网向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通信终端用户,提供有限长度的文字、数据、声音、图像等信息的电信业务。
  (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短信息发送、存储、转发和接收等基础网络服务,以及利用基础网络设施和服务为其他组织和个人发送短信息提供平台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包含但不限于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
  (三)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是指将其短信息交由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的组织或者个人。
  (四)端口类短信息,是指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利用自有端口或者行业类应用端口发送的短信息。
  (五)商业性短信息,是指用于直接或间接地介绍、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投资机会的短信息。
  (六)公益性短信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向用户发送的,旨在服务社会公共利益,倡导社会公序良俗、预防或处置突发事件、提醒群众防灾避灾等非盈利性质的短信息。
  第三十八条利用互联网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终端用户提供文本、图片、音视频、应用软件等信息递送服务的,参照本规定执行。依法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责编:张歌、赵超)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通信一周热点回顾
通信新闻|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内容字号:
段落设置:
字体设置:
工信部向垃圾短信开刀:2015双十一清净了
来源:作者:张辛欣责编:暴龙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17日向新华社记者透露,此前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待12月5日征求意见结束后进行汇总和适当修改,有望在12月底正式出台。该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短信息。同时,从技术、渠道等其他层面,工信部也推出一系列措施重拳整治垃圾短信。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对垃圾短信的边界进行了界定,特别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并对“按号段”发送、在线自动收集等群发方式进行严格遏制。明确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应当提供免费、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接收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接收者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此外,征求意见稿把短信息的范围从单纯的手机短信扩充至包括微信、微博等新型社交媒体方式,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出明确的惩罚措施。除了从法律层面对垃圾短信进行整治外,工信部还从技术、渠道等层面多管齐下,确保用户权益。目前,工信部指导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等机构和企业,推出了一键举报等新技术,并在主流安全应用上推出相关功能,简化举报程序,鼓励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说,运营商主动把关,第三方拦截应用推广,建举报机制,通过三道“关卡”有效保障规定的“针对性”和“执行力”。自2014年5月至11月,工信部在全国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净屏2014”专项行动,要求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开展短信端口重点整治工作,共关闭端口超过8万个,拦截垃圾短信超过120亿条,端口类垃圾短信日均举报下降超过80%。:这样一来是不是明年的双十一是不是手机是不是可以安静一些了呢?
相关文章|||||
软媒旗下软件:|||||||
IT之家,软媒旗下,国内顶级IT科技门户网站。
Copyright (C)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鲁ICP备号工信部:中国2亿多手机用户不发短信
稿源:搜狐IT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今天凌晨工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移动短信业务用户达到76481.5万户,渗透率为68.8%。这比手机网民4.2亿的数字要多得多,说明会发短信的人仍然远远多于会用手机上网的人,也说明有2亿多手机用户不发短信。
另外,据工信部最新公布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移动短信发送量达到8973.1亿条,同比增长仅2.1%,增幅为四年最低。
但与此同时,2012年我国手机普及率达到82.6部/百人,比上年末提高9部/百人,手机用户增幅约为11%。
两项数据对比可以发现,我国手机用户增速远大于短信业务,我国2012年短信均发送量实际下滑了9%左右。
[责任编辑:ugmbbc]
-5-4-3-2-1012345
当前平均分: 打分后显示
-5-4-3-2-1012345
当前平均分: 打分后显示- 或用以下帐号直接登录 -
360手机助手等遭曝光 工信部提醒用户注意信息安全
来源:作者: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电信服务质量通报,显示共有82款手机软件涉嫌存在针对用户的侵权问题,这些软件部分来源于360手机助手、豌豆荚等知名手机应用商店。业内人士建议称,除了用户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之外,手机应用商店也应该加大对手机应用安全审核及自律,保障商店中应用安全。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电信服务质量通报,显示共有82款手机软件涉嫌存在针对用户的侵权问题,这些软件部分来源于360手机助手、豌豆荚等知名手机应用商店。
  在上述应用商店被曝光的手机软件中,强行捆绑推广其他无关应用软件的问题软件数量最多,航班助手、天气预报、搞笑图库均属于此类。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向外发送短信的问题软件中,清理大师、eCall榜上有名。值得关注是,不仅应用商店内的应用违规捆绑下载,连应用商店本身也在读取用户信息。360手机助手3.0版本就曾因读取打电话,发送短信,地理位置等侵犯用户隐私行为,被媒体多次曝光。
  业内人士建议称,除了用户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之外,手机应用商店也应该加大对手机应用安全审核及自律,保障商店中应用安全。特别是当前安卓系统手机应用较乱,各应用商店更应该加强对手机应用的监管,保障用户的利益,才能使整个市场良性循环。
  此次数据公布后,工信部提醒用户:在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移动支付、网络购物时,仔细核对相关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及财产损失。
欢迎关注“南方新闻网”公众号(微信上长按二维码识别 )
编辑:蔡明奕
请文明发言,还可以输入140字
您的评论已经发表成功,请等候审核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省委宣传部向社会公开发布第四批"南粤楷模"
新闻关键词
国内外科技动态
上传海岛图片 万元大奖等你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信部 手机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