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每月均有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800元,则李某应缴个人所得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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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个人所得税计算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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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备考2015【注册会计师】《税法》各章重点复习(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根据《》得知备考2015【注册会计师】《税法》各章重点复习(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针对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额计算分别为: 应税项目 税 率 费用扣除 (1)工资、薪金所得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月扣除3500元(或4800元)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月扣除35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 ①20% ②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定额扣除800元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定率扣除收入的20% (5)稿酬所得 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 (7)财产租赁所得 20%(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按10%)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②修缮费用 ③800元或20%固定费用 (8)财产转让所得 20% 每次转让收入总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 无费用扣除,收入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10)偶然所得 (11)其它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税率-速扣数  【例题o计算题】某职工2013年10月应发工资5600元,缴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900元,失业保险50元(超过规定比例5元),单位代扣水电费100元,计算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50+5-3500)×3%=34.65(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办法:1.查账征税:2核定征税。  (一)查账征税:  1.自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例题o计算题】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月份,与4个朋友合伙经营一个酒吧,年底酒吧将30万元(已扣除个人固定费用)生产经营所得在合伙人中进行平均分配。『正确答案』李某分得:=60000(元)  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20%-(元)
  (二)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承包人个人工资,但不包括上缴的承包费。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以下问题:  (一)定额或定率扣除  (二)次的规定  (三)税率20%,但有加成征收  【教材例11-5】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四)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问题  【教材例11-6】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某的劳务报酬48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1-20%)] ÷[1-30%×(1-20%)]=48421.05(元)  (2)应代付个人所得税=%-.32(元)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定额或定率扣除;  2.次的规定;  3.税率20%,但有税额减征30%;  4.关于合作出书问题,纳税顺序:先分钱,后扣费用,再缴税。  【考题o单选题】作家李先生从日起在某报刊连载一小说,每期取得报社支付的收入300元,共连载110期(其中3月份30期)。9月份将连载的小说结集出版,取得稿酬48600元。下列各项关于李先生取得上述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说连载每期取得的收入应由报社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元  B.小说连载取得收入应合并为一次,由报社按稿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696元  C.3月份取得的小说连载收入应由报社按稿酬所得于当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800元  D.出版小说取得的稿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抵扣其中报刊连载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连载应纳个税=300×110×(1-20%)×20%×(1-30%)=3696(元)。小说出版应纳个税=48600×(1-20%)×20%×(1-30%)=5443.2(元)
  【例题o计算题】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7月份,与同事杰克(外籍)合作出版了一本中外文化差异的书籍,共获得稿酬56 000元,李某与杰克事先约定按6:4比例分配稿酬。计算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6000×60%×(1-20%)×20%×(1-30%)=3763.2(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特殊:自日起,个人从股市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要根据持股期限分别按全额(1个月以内)、减按50%(1个月至1年)、减按25%(1年以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o计算题】王某2013年2月购买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该上市公司2012年度的利润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并于2013年6月份实施,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正确答案』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1×1×50%×20%=300(元)  【提示】若王某2012年2月购买并于2013年6月份每10股送3股。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1×1×25%×20%=150(元)
  【例题o计算题】张某5月份取得国债的利息1200元,取得2011年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560元,取得某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750元。『正确答案』  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20%=150(元)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以下问题:  1.定额或定率扣除;  2.次的规定;  3.出租房产特殊扣除项目;  4.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减按10%税率征收。  重点掌握内容:  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2费、房产税)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无转租收入不扣此项)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考题o综合题节选】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日~6月30日,前往B国参加培训,出国期间将其国内自己的小汽车出租给他人使用,每月取得租金5000元。  要求:  (1)计算李某出租小汽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李某小汽车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  (1)出租小汽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00×5%×(1+7%+3%)×3=275×3=825(元)  (2)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20%×3=2268(元)
  【例题o计算题】某外国籍公民约翰先生9月将租入的一套住房转租,当月向出租方支付月租金4500元,转租收取月租金6500元,当月实际支付房屋租赁过程中的各种税费500元,并取得有效凭证。『正确答案』转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800) ×10%=70(元)
  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二)不同财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有价证券、房产、收藏品:  1.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例题o计算题】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11月份以每份218元的价格转让2008年的企业债券500份,发生相关税费870元,债券申购价每份200元,申购时支付相关税费350元;转让A股股票取得所得24 000元。  要求:计算李某转让有价证券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转让有价证券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18-200)×500-870-350]×20%=1556(元)
  2.个人收藏品拍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扣除的原值、合理税费的确定。(P398)  3.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了解房产原值、合理税费的确定。  4.自然人转让投资企业股权(股份)  【例题o计算题】我国公民张先生为国内某企业高级技术人员,3月转让购买的三居室精装修房屋一套,售价230万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l3.8万元。该套房屋的购进价为l00万元,购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为3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  要求:计算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30-100-13.8-3)×20%=22.64(万元)
  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教材例11—10】陈某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陈某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奖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某希望小学捐赠。请按照规定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正确答案』  (1)捐赠扣除限额=20000×30%=。  (2)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捐赠额=2=16000(元)  (3)应纳税额(即商场代扣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6000×20%=3200(元)  (4)陈某实际可得金额=2-(元)
  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十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35项)   (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  1.选择适用税率:  (1)发放年终奖当月工薪够缴税标准: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发放年终奖当月工薪不够缴税标准: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11-11】假定中国公民李某2013年在我国境内1至12月每月的工资为3 8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含税奖金60 0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  (1)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60 000÷12=5 000(元),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20%、555元。  (2)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年终奖金收入×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60 000×20%-555 =12 000-555=11 445(元)
  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上述规定执行。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o计算题】中国公民王某为某文艺团体演员,2012年12月取得本月工薪收入6 000元,第四季度的奖金4 000元。『正确答案』工薪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00)×20%-555=745(元)
  【链接】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的项目有:  (1)年终一次奖金  (2)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3)单位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向职工销售住房  (4)对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了解)  (三)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算征税问题  可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四)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征税规定  关注: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  1.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2.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1.按工资、薪金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雇员实际购买日,其所得额为其从公司取得非上市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该股票价值的差额。  购买日股票价值可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数额来确定。  3.对一次收入较多的,比照全年一次奖金方法  (六)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七)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八)关于保险费(金)征税问题  1.按照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九)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1.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只由雇佣单位一方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中方工作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缴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o计算题】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3年1月开始被A上市公司派遣到所属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合同期内作为该外商投资企业雇员,每月从该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薪金7500元,同时每月取得派遣公司发给的工资3900元。要求:  (1)计算王某1月从外资企业取得收入时应由外资企业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某1月从派遣单位取得工资收入时应由派遣单位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  (1)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10%-105=295(元)  (2)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3900×10%-105=285(元)  (3)王某自行申报应补税额=(-3500)×20%-555=1025(元),王某应自行申报补税445元(-285)
  (十)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这类纳税人可能是居民纳税人,也可能是非居民纳税人,这要取决于在中国的居住时间,对其工资薪金征税时首先要加以区分。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可归纳为下表: 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日(或183日)以内 非居民 √ 免税 × × 90日(或183日)~1年 非居民 √ √ × × 1~5年 居民 √ √ √ 免税 5年以上 居民 另有规定
  提示:  1.教材P392: 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2.中国境内企业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  高管人员履职期间,境内支付的工薪所得,在中国境内境外履职,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外支付的工薪所得,依上述时间标准确定纳税义务。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居住时间 税额计算公式 90日(或183 日)以内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90日(或183日)~1年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1~5年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考题o多选题】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  B.连续或累计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纳税人,其所取得的中国境内所得并由境内支付的部分免税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一次居住不超过30天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连续或累计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纳税人,其所取得的境外支付的部分免税。
  (十一)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计税问题——先分、后扣,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  (十二)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  (十三)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  【计算方法】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o计算题】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A上市公司于2012年11月与王某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A上市公司一次性支付已在本公司任职8年的王某经济补偿金115 000元(A上市公司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5 000元)。  要求:计算公司11月支付王某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超过免税标准的补偿金为:115 000-25 000×3=40 000(元),40 000÷8-3 500=1 500(元),适用3%的税率。  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 500×3%)×8=360(元)
  3.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十四)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  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o计算题】因减员增效,刘某于2013年12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尚有18个月),取得单位按照统一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贴72000元。当月刘某仍按原工资标准从单位领取工资4500元。则刘某2013年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正确答案』700(元)  应纳税所得额=(-3500)=5000,适用税率20%,同级速扣数555.   应缴个人所得税=(7-3500)×20%-555=14045(元)
  (十五)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  自日起,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按以下规定执行:  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例题o计算题】因健康原因,张某于2012年2月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尚有18个月),取得单位按照统一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贴72000元。当月张某仍按原工资标准从单位领取工资4500元。则张某2012年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正确答案』应缴个人所得税=(700)×3%×18+()×3%=300(元)
  (十六)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企业年金,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缴费时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上述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解析:工资计税基数(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2.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3.领取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单位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征税。  4.对个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  (1)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或个人死亡后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则不允许采取分摊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七)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和提供担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1)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2)关于个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按“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八)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九)企业雇员取得认股权证(股票认购权)征税方法  1.企业雇员取得认股权证(股票认购权)购买的股票等有价证券,其价格低于当期股票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形成的价格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  2.如果一次收入数额较大,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税有困难的,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办法  1.员工接受股票期权时: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另有规定除外)。  员工在行权日之前,股票期权一般不得转让;因特殊情况转让,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解析】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例题o计算题】中国公民张某自2008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13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公司于2010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日张先生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日至9月10日。张某于日对4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元。『正确答案』2月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行权取得的所得额=4000×(9.6-6)=144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2=432(元)
  3.员工将行权之后的股票再转让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示】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4.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员工接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1)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可以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  (2)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所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纳税。  (3)员工取得上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实际行权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一)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税办法  个人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二十二)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800元或20%)×20%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20%   财产原值:售出方取得该拍卖品的价格(以合法有效凭证为准)。具体为:  (1)通过商店、画廊等途径购买的,为购买该拍卖品时实际支付的价款;(2)通过拍卖行拍得的,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3)通过祖传收藏的,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4)通过赠送取得的,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5)通过其他形式取得的,参照以上原则确定财产原值。  3.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三)房屋赠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房屋赠与 税务处理 1.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除上述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 ×20% 3.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 应纳税额=(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20%
  (二十四)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按以下方式确定:  (1)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2)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3)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4)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例题o计算题】王某2012年1月支付150万元从甲企业购入“打包”债权,其中:A企业的50万,B企业的80万,C企业的120万,账面价值共计250万。2012年10月王某与A企业达成协议,收回A债务人的36万,其他豁免。  要求:计算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150×50÷250-费用)×20%   
  (二十五)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  1.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限售股的计税方法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20%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二十六)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  如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二十七)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量化资产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3.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十八)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十九)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  (三十)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自日起,企业和单位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2.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获奖方式 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适用税目 税额计算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 其他所得 全额适用20%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 其他所得 全额适用20%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 偶然所得 全额适用20%   3.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三十一)企业利用资金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1)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2)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  【例题o计算题】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2013年5月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7万元。  要求:计算公司为张先生购买轿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000)×20%=56000(元)
  (三十二)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征税方法  1. 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1)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2.税目:  (1)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  (2)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  (3)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  (三十三)个人所得为外币时换算方法  (三十四)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  1.区分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和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2.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于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即: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举例】甲企业原账面资产总额8000万元,负债3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合计4000万元。假定多名自然人投资者(新股东)向甲企业原股东购买该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价4500万元,新股东收购企业后,甲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4000万元向新股东转增实收资本。  (三十五)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规定(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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