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休人员的河北省医疗保险政策每月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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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如何计算的?过去每月给100,后来给减少了,为何
的政策一直是增加的啊,企业退休人员的保障金也是一直在加大的,所以不应该减少的啊,可以看看企业里面的退休办怎么说法,不行就去找当地工会解决吧,还有各个行政部门,可以查询下企业的违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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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10:04:41
《年江苏苏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苏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年江苏苏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苏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上个月,“江苏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引起广泛关注,那么落到咱们苏州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上调幅度是多少?具体怎么执行?  &&&&&另据无线苏州报道:  据市人社部门消息,3月30日,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实施,按照省人社部门的统一工作要求,苏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份养老金正常发放时调整和补发到位。4月10日起,市区26万企业退休人员就可领取到新调整后的养老金了。  据悉,此次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对象和时间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日起调整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增发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普调办法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按照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即“一定额双挂钩”,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其中,“一定额”为: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双挂钩”为:&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  举例来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1998元,增加198元。  适当增发则是继续对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按照省统一规定,今年继续对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  如,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孙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40=2689元,增加289元。  据了解,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苏州全市按照省统一规定执行,没有另外制定方案。
  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增加的养老金今起调整补发到位  从市人社局获悉,苏州市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日起调整养老金,市区的26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从今天开始调整和补发到位。  普调仍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  根据调整方案,普调分为三步,第一步对退休、退职(含市区退养,下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第二步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第三步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乘以3.5%计算增加额。  例如:苏州市某企业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1998元,增加198元。  增发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外,对于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及以上的退休、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给予倾斜增发,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增发6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发80元。  例如: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孙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40=2689元,增加289元。  已有300多家单位建立企业年金  从2005年开始,苏州市推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随着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地,如今已经成为不少企业吸引人才的一张“王牌”。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陈延麟表示,目前全市已有30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也呼吁并欢迎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从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进一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保障待遇,为职工的老有所养提供保障。
 市中心最新消息,2015结算年度(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正式公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3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16700元;医保月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92元。  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按《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规定,在本市市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2015结算年度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根据2015年度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进行公布。
 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话(传真):8&  (二)电子邮件:  (三)通信地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体育场路4号,邮编:21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1]1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将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合理分担个人与政府责任,科学确定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完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强化基金管理监督和经办管理服务,建立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制度激励机制,坚持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相结合,完善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稳可持续发展。  四、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各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缴费档次和标准,
 基础养老金每月不低于200元 户籍迁移养老保险可全额转移  今年4月1日起,苏州城乡居民将享受新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  新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原来的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该征求意见还提到,基础养老金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在转移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及继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时,不再只是转移和继承个人账户里的非政府补贴部分,而是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或资金余额。  不只是改个名称,更重在推进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  据了解,新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个重大变化,即是将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  按照征求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合理分担个人与政府责任,科学确定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完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强化基金管理监督和经办管理服务,建立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  相比2011版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除了更名之外,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变化是,明确基础养老金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各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据悉,这是根据政府实事项目而确定的新标准,2011版的数值是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最低为130元。  征求意见还提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各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缴费档次和标准,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各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以及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和标准。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0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市(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  参保人员亡故,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征求意见提出,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养老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而按照2011版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迁移户口时,应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将其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参保缴费。无法转移的,经本人申请,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中非政府补贴资金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期间跨统筹地区迁移户口时,应将其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含补充养老保险)余额中非政府补贴资金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据悉,从“个人账户余额中非政府补贴部分”变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新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新规定,主要是沿用了2015年省新规。  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上同样如此。按照征求意见,参保人员亡故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并可以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参保人员离境定居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将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储存额的余额予以返回。  市部门提醒,即日起至3月9日,上述新的养老保险制度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可登陆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新版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5苏州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有新调整最新消息  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有新调整。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本月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400元四个档次。  根据新规定,本月起,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的补贴标准,将调整为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240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60元。  记者同时获悉,本月起,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也有调整,具体为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38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240元。
苏州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有新调整  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有新调整。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本月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400元四个档次。  根据新规定,本月起,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的补贴标准,将调整为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240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60元。  记者同时获悉,本月起,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也有调整,具体为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38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240元。
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本月起调整  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有新调整。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本月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400元四个档次。  根据新规定,本月起,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的补贴标准,将调整为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240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60元。  记者同时获悉,本月起,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也有调整,具体为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38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240元
  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苏州养老保险补交的具体信息,详细内容请你往下看,希望对你有帮助!  办事指南:   1.用人单位进行补缴,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⑴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等),并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花名册》。   ⑵经市区劳动监察部门执法检查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经劳动监察部门盖章、监察员签字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⑶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或财务年报。   ⑷补缴按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职工档案等原始材料。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   ⑴补缴基数一律按办理补缴年度适用的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   ⑵补缴比例按补缴对应年度各险种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执行(补缴1985年至1992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一按21%的缴费比例执行);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须同时补缴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用人单位根据选定的缴款方式(计入结算表或直接缴费),按规定向地税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缴清应补缴金额。   4.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到账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载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⑴补缴日后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补缴基数记载补缴对应年度各险种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补缴基数按补缴对应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比例记载,补记的个人账户金额从实际缴费到账之月起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补缴基数按办理补缴手续时参保人员所属年龄段划账比例记载,作为办理补缴年度实际应划账户金额,待结算年度末账户清算后结转使用。   ⑵补缴1992年至1995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补缴对应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平均数记载缴费基数。   ⑶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将原始表单在个人档案中保存,待办理退休手续时由社保经办机构待遇审批部门录入相应缴费年限。  所需材料:   ⑴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等),并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花名册》。   ⑵经市区劳动监察部门执法检查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经劳动监察部门盖章、监察员签字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⑶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或财务年报。   ⑷补缴按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职工档案等原始材料。  办理地点: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
  苏州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苏州市的养老保险的最新动态是什么?苏州养老保险怎么样?苏州养老金水平怎么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今年下半年起,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凡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都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满15年,则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之后一样可以进行苏州养老保险查询和苏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从2015苏州市养老保险新政策看来,目前苏州地区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将等到国家及省级的相关实施细则出台后正式实行。随着苏州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苏州农村养老和城镇养老已进行了并轨,对于被征地农民,苏州实行了&土地换保障&的办法,原有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按规定换算缴费年限,纳入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而对于劳动年龄段(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则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苏州养老保险新政策还有哪些?   为进一步提高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根据《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日起,将苏州为: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34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200元。
  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在苏试点   从姑苏区质量强区推进会上了解到,由石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承担的江苏省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已经启动,今后无论是膳食安排还是心理辅导,或是日常检查、送医上门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都将按标准执行。据介绍,该项目为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获得的首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最快9月可完成细则的制定。   早上10点不到,记者就在石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堂里看到,2位厨师按照提前一周定好的菜谱洗菜做饭,为入托的老人制作健康膳食。其中一位厨师告诉记者,为了确保老人的营业能搭配均衡,他们的菜谱会提早一周讨论制定,并张贴公示,最后还要通过老人们的举手表决。   &这些都是标准里要求的内容,&石路街道社会事业部副科长金丽君说,&不仅如此,我们对于食品的采购、食堂的环境、送餐上门的时限等也有相关的标准,从而对每位老年人负责。&   金丽君告诉记者,包括老人的娱乐活动、心灵辅导、送医上门和家政料理等其他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环节也会细化至极,全部内容预计今年9月可完成,&该项目的试点时间为2年,等评估合格后,我们制定的标准体系会在全省的居家养老服务业推广实施。&  居家养老各环节将有详规可依 苏州经验成全省&标尺&   今后,一系列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都将参照标准来执行,相关标准经过进一步制定完善,将在全省同行业内推广执行。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姑苏区质量强区推进会上了解到,由石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承担的江苏省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目前已启动,这也是苏州市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获得的首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据了解,将在今年9月份完成的这份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把娱乐活动、心灵辅导、送医上门和家政料理等所有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环节一一囊括在内加以规范,具体要求都将细化到极致。石路街道相关负责人金丽君告诉记者,这项于今年5月下旬正式确定的试点项目开展时间为两年。
  2015苏州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从1996年起,江苏省养老保险开始建立个人账户。截至目前,苏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近500万,其中已退休职工有120万,且正以每月2000人以上的量在递增。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这笔钱是怎么算出来的&&这是许多参保职工,尤其是临近退休的职工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  2015苏州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发基本养老金有严格规定   苏州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告诉编者,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日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统一按《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等计发。这其中,基础养老金怎么算,先要弄清几个概念:   一是参保人员某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即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二是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即日至退休上一年,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三是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即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基础养老金的算法是,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   据介绍,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   计发月数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越小。退休年龄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的,计发月数分别为195、170、139。  2015苏州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缴得越多越久养老金越高   顾阿姨1964年6月出生,从1997年1月开始缴费,到2015年6月,合计缴费年限为17年6月。今年退休的她,想算算自己每月能拿多少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根据顾阿姨的历年缴费情况,计算出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1.3337。其基础养老金为4273元&(1+1..5&1%=872.5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顾阿姨日后个人账户本息共计67609.34元,50周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为67609.34元&195=346.72元。   1997年1月参加工作并缴费,其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合计为1219.30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从养老金计发办法就可看出,基本养老金与参保人员在职期间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以及其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指标紧密相关,缴费金额越高、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就越高。  2015苏州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领过渡性养老金的条件   张某于1982年8月参加工作,今年4月满50周岁,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她说,自己缴费31年9个月,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2048.30元。不知道这笔钱是怎么算出来的?   按规定,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除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有一笔&过渡性养老金&。   这笔养老金,按参保人员1995年底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计发。   苏州市人社局养老处工作人员为张某算了算&&   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的适用年度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73元。根据其历年缴费情况,推算出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1.088。其平均缴费基数略高于省公布的对应年度在岗平均工资。其基础养老金为4273元&(1+1.088)&2&31.75&1%=1416.38元。   张某日后个人账户本息共计58388.54元,50周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95。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为58388.54元&195=299.43元。她1982年8月参加工作,符合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条件。日前个人账户推算储存额,本息共计39894.53元,除以120,过渡性养老金为332.46元。   算下来,张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块合计为2048.30元。  2015苏州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今后基本养老金会继续调整吗   王老伯于2015年11月退休,退休时每月养老金为1507.3元,经过年五次调整后,目前为每月2584.3元,增长了71.5%。老伯希望国家今后继续对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对此,相关负责人告诉编者,根据《社保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这名负责人表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后还会继续调整,但具体调整时间和调整方案是由国家决定的。我市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及时、准确地调整到位。
  苏州市个人养老保险帐户查询:http://www.:9900/web/website/indexProcess.action   说明:需要输入个人编号和身份证号码   其他查询办法:   1、电话查询: (苏州社保热线,养老、医疗、社会保险各方面问题解答)   2、办公查询:带上社保卡及身份证去苏州社保中心查询(具体地址见下方)   3、网上在线咨询 http://www./szwzweb/html/wssy_add.shtml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   邮编:215006   E-mail:web@mail.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机关电话号码表 》   网址:http://www.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苏州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具体管理实施单位。   负责人:谭国明   联系电话:5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548号   邮编:215006
  2015苏州吴江区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及新增项目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提高   从日起,吴江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为每月220元。同时在居民基础养老金项目内新增&缴费年限养老金&内容,凡日起,参加&吴江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2015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5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每缴费1年(不足1年的尾数按1年计算),每月计发2元缴费年限养老金。吴江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每月也增加40元。   此外,会议对吴江区内生态补偿政策也做出了相关调整。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级以上国土、农业部门确认为需保护的水稻田,按不高于500元/亩予以生态补偿;界定为县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按150元/亩予以生态补偿;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村,综合考虑保护区等级(以省政府批准的保护范围为准)、保护区范围内湖岸线长度、土地面积及村常住人口等因素,分档进行补偿(各村补偿档次划定后三年不变);对湿地(森林)公园所在的村,按照湿地(森林)公园等级进行补偿。
  江苏苏州常熟市2015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从日起常熟市企退人员人均每月养老金增资214元,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31日前发放到位。   常熟市从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常熟市连续第14年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的范围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此次调整采取普通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养老金普遍调整方法包括三项:一是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乘以4%计算增加额。   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按上述三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本人调整前养老金的3%增发,增发额不足40元的补足到40元,但此项增资和上述三项增加额合计不得高于240元。   部分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按上述四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具体办法是: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在普通调整基础上,向高龄企退人员适当倾斜,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40元、60元和80元。   此次调整惠及全市13多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214元。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5月份发放到位。   原虞山镇街道企业和镇(乡)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退休人员如有疑问,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社区(村)退管服务机构、各劳动保障所咨询。更多推荐:2015江苏徐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连云港2015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省昆山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2015江苏常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无锡2015企业退休人员新上调的养老金发放最新消息
  4月9日,是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2015年底前退休的企业人员领取调整后新标准养老金及调整补发额的第一天。2015年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后,针对退休人员咨询较集中的问题,市人社部门表示,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部分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虽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公平   &这次调整,为什么每个人增加的幅度不一样,有的超过10%,有的不到10%&、&这次调整,对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有什么倾斜&、&该怎样查询自己的养老金调整情况&&&苏州市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后,许多市民拨打人社咨询热线12333新闻热线咨询。   昨天,苏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今年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体现公平原则,并与其本人的缴费情况挂钩。根据调整方案,普调的第二项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长的可以再多加一些。如果缴费年限达到40年,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20元,比缴费年限20年的多60元。普调的第三项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   对于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按新标准,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那些缴费基数高且缴费年限长的人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此项增加的养老金也就高。如果本人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00元,比基本养老金2000元的人多20元。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控不同人员增发金额的差距   今年的调整办法,充分体现出合理控制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的特点。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调10%,是指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上调10%。   据介绍,现在全市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低于1000元,按10%上调只能增加100元,全市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高于3000元,按10%上调可以增加300元以上,两者增加的绝对额相差较大,如果继续按照10%增加这一办法做,养老金水平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此次养老金调整,部分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按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上水平的,可按不同比例予以补足。   &这样的话,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就不至于拉得过大,体现公平和多缴多得。&这位负责人举例,企业女性退休人员何某,去年底52岁,缴费年限34年,基本养老金2035元,普调增加223.4元(40+34&3+2035&4%),因其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且普调额不超过240元,可再按本人调整前养老金3%适当增发,但前3项调整和调整前养老金3%合计为284.5元,高于240元,此次3%部分增发16.6元(240-223.4),总增加额240元,增幅11.8%。   另一个例子,退休人员张某去年底69岁,缴费年限36年,基本养老金4755元,普调增加额338.2元(40+36&3+4755&4%),按补足规定计算,增加额应为390.2元(00&6%+755&4%)元,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为391元,比前者增加151元,但增幅低于10%。   近年来,每年制定养老金调整政策,都在普调基础上对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但养老金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今年养老金调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这比去年的30元、40元、50元有所提高。  29万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按新标准计发的4月份养老金,以及1-3月份的调整补发额于今天起发放到位。建议退休人员可避开领取高峰,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自2000年9月开始,苏州企退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据统计,目前市区29万多名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和供属、居民养老人员、被征地农民,及支援三线建设回苏定居老军工生活困难补贴人员的社保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退休人员每月在指定的银行网点领取养老金,排队等候时间长、出行不方便。为此,市人社局将&养老金就近领取&,作为&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民生热点加以解决。目前,承担社会化发放的合作金融机构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苏州银行、中国银行6家银行,共有1006个营业网点为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据统计,自去年7月实施养老金就近领取服务措施以来,已有5691人次办理该项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月死亡的调整对象,其调整补发额由其死亡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社区发放给亡故人员家属。其中,死亡时社保关系在吴中区、相城区的,由亡故人员家属凭有效证件,至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更多推荐:人社部对城乡居民养老金误区进行解释2015年安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2015年温州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中国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2015年机关单位退休金调整最新消息
  4月2日,2015年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份调整和补发到位。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法与往年不同,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以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额的差距。据测算,此次调整人均将增加258元。市民可拨打12333咨询。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 普调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   根据方案,普调分为三步,第一步对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第二步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第三步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乘以4%计算增加额。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例如苏州市某企业女退休人员宋某,去年底53岁,缴费年限28年,基本养老金1680元,其普调第一部分为40元,第二部分为84元,第三部分为67.2元,三块合计为191.2元。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 控制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   为了拉近不同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发额的差距,今年,苏州市将对养老金水平较低的人员给予倾斜。按规定,当上述三步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在按上述三步增加后再按本人调整前养老金3%适当增发,增发额不足40元的补足到40元,此项增资和按上述3项增加额合计不高于240元。上述案例中的宋某前三项合计每月不超过240元,可按调整前养老金3%增发50.4元,前三项加这项合计为241.6元,超出了240元,所以增发养老金3%部分为48.8元(50.4-1.6),最终此次宋某增加养老金240元。   同时,当前四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一定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 增发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外,对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及以上退休、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给予倾斜增发,满70不足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满75不足80周岁的为6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发80元。   例如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陈某,去年底76岁,缴费年限36年,基本养老金4755元,按照前3项调整方法增加额为338.2元(40+36&3+4755&4%),另外,按照补足规定计算,增加额应为391(即00&6%+755&4%)元,加上高龄增发60元,最终陈某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为451元。更对推荐:201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15年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多少公务员2015养老金改革最新消息关于2015养老金并轨原则的消息养老保险查询怎么查?
  苏州市出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实施细则,促进苏州市养老事业的发展。  苏州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实施细则(暂行)   一、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为认真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实施细则。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和互助型养老场所等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三、苏州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根据申请人筹建养老机构的需要和条件,在设立条件、提交材料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   四、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   六、各县级市民政部门实施辖区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在吴江、吴中、相城、姑苏、工业园区、虎丘区等行政区域内兴办的养老机构,由所在区民政部门受苏州市民政局委托实施设立许可。   七、苏州市民政局受省民政厅委托实施以下许可:   (一)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发挥实训、示范功能的养老机构;   (二)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的养老机构;   (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的养老机构。   法律、法规对投资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养老机构建设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合居型居室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租用设施的不得少于10年;   (三)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其中服务人员数量与收养对象比例不低于1:10(失能、半失能收养对象1:3);   (四)运营资金不低于民办非企业登记或工商企业登记规定资金;   (五)床位数在10张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或相关培训证明、个人简历、无刑事犯罪证明等;   (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岗位培训证明)和健康状况证明;   (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许可机关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附件二),列明行政许可申请时间、申请人、申请事项、提交材料等情况。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查验,及时填写《养老机构设立实地检查表》(见附件三)。根据实地检查结果,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处理审批表》(见附件四)。符合条件的,依法做出准予许可决定(见附件五),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具体编码见附件六);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做出不予许可决定(见附件七),并向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一、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养老业务活动。   十二、许可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依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苏州市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书(略)   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略)   3、养老机构设立实地检查表(略)   4、行政许可申请处理审批表(略)   5、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略)   6、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填写规范(略)   7、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略)   苏 州 市 民 政 局   日更多推荐:解读2015以房养老政策为何不被接受各界人士对2015社保政策的讨论2015年农村社保新政策2015社会保险费计算方法2015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势在必行
  今年1月起,苏州市2015年底前办理退休、退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并已于4月份补发到位。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社保结算中心了解到,中心按照年初的调整方案,从7月起给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将于8月中旬发放到位。   据市人社局社保结算中心杨主任介绍,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共4111人。从日起,参照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另外,今年1至6月期间年满70、75、80周岁的人员,从7月起享受相应的老龄待遇。   杨主任表示,上半年退休人员,7月1日起养老金也将增加,这进一步保证养老金发放的公平性。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今年下半年起,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凡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都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满15年,则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记者从苏州人社部门了解到,目前苏州地区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将等到国家及省级的相关实施细则出台后正式实行。 &   随着苏州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苏州农村养老和城镇养老已进行了并轨,对于被征地农民,苏州实行了&土地换保障&的办法,原有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按规定换算缴费年限,纳入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而对于劳动年龄段(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则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2015年初,苏州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于日起,正式实施了《苏州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对原先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且未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全部转为居民养老保险,而领取农保待遇人员,也直接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至此,苏州终止农保关系。农保人员从2007年的82万,降到了2015年末的12.9万,到2015年全部纳入了城乡居民保险。 &   目前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制度主要依据2007年出台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只要是企业职工,都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   对于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苏州人社部门表示,国家与省级实施细则规定一出台,苏州将尽快针对本地区情况出台相应细则,逐步实现二者的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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