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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要法学期刊自发率排名分析-法学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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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要法学期刊自发率排名分析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日 浏览:
&&& 几乎任何重要法学期刊都难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情形。当然,作者与刊物谁是“楼台”谁是“月”,皆有可能。尽管自发率多少不见得决定着刊物的质量,但过高的自发率会使得刊物变成了主办单位的自留地、后花园。显然,这对刊物的成长、学术交流不利,对很多非主办单位的作者而言也是不公平的。正基于此,我们历来倡导一种具有良好口碑、大家公认的刊物应当把自发率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
&&& 纵观2010年“中国法学院科研评价来源期刊”(15种)的自发率,大致可以分为四档:
&&& 第一档的自发率为0—10%,有《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
&&& 第二档的自发率为10—20%,有《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法学》、《清华法学》、《中外法学》;
&&& 第三档的自发率为20—30%,有《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
&&& 第四档的自发率为30%以上,有《法学家》、《法学评论》。
&&& 可见,有2/3的重要刊物都把自发率控制在20%以内。《法学家》的自发率超过30%,相对于2009年有较大的滑坡,但这与该刊2010年第4期“人大法学六十年:特色与贡献”专栏刊发了13篇专题文章相关。扣除这一因素,该刊的自发率也在20%左右。因此,我们认为把自发率的警戒线设为20%(黄线)、上限设为25%(红线),是可行的。各主办单位应当鼓励其所办刊物给非主办单位作者更多的机会;各作者也要放弃“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因为是不是“肥水”不是自己说了算的;法学期刊本身也不能过于奉行“举贤不避亲”,否则未免产生嫌疑。我们真诚地希望列入15种重要期刊的各刊物都成为全国法学界共同的刊物,而不是为本校职工解决职称评定的内部刊物。
&&& 我们设想,在不远的未来举行一次关于法学院科研评价和法学期刊评价的研讨会,根据影响因子和自发率等综合情况确定15种纳入统计来源的重要法学期刊,以及在各重要法学期刊上所发表论文的权值系数。
&&& 通过与2009年相比较,我们欣喜地看到,原来位居倒数第一、二位的《中外法学》和《清华法学》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二者2009年自发率都将近40%,2010年自发率降为20%左右。可以说,在北大法学院、清华法学院高手如云的情况下,《中外法学》和《清华法学》这种巨大的变化赢得了天下学人的高度赞赏和尊重。由此,我们特别感谢这两种名刊的主持人和主办方,感谢他们的忍痛割爱和天下为公!
年“中国法学院科研评价来源期刊”(15种)自发情况比较
自发比例(%)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
《环球法律评论》
13.89(5)
17.62(8)↓
《法商研究》
13.89(6)
13.51(5)↑
《法律科学》
15.04(7)
14.82(6)↑
《现代法学》
18.33(8)
25.44(13)↓
《政法论坛》
20.54(9)
17.07(7)↑
《法学家》
23.61(10)
33.33(14)↓
《比较法研究》
25.35(11)
《法制与社会发展》
25.56(12)
24.10(12)
《法学评论》
34.78(13)
36.43(15)↓
《清华法学》
37.29(14)
18.57(9)↑
《中外法学》
38.46(15)
18.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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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二十一种核心期刊的投稿方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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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星&&期&&六
《比较法研究》关键词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部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主编:高祥
发行范围:国内外发行
编辑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政编码:100088
性质:核心期刊
国内统一刊号:CN11-3171/D
国际标准刊号:ISSN
价格:15.00元
电话:010-
传真:010-
创刊时间:1987年
联系人:刘彰
页数:160页
发行时间:双月刊
&&& 《比较法研究》(双月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期刊,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编辑出版,创刊于1987年1月,1992年9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于1993年起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原刊期为季刊,自2003年开始改为双月刊,逢单月25日出版发行。
&&& 本刊系纯学术性期刊,旨在促进我国比较法学基本理论的研究和探讨,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寻求人类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传承世界先进法律文明,及时反映国内外比较法学发展的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具有启发性、可行性的借鉴和思路。本刊属开放性学术园地,主要刊载比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先后设有&论文&、&书评&、&编后小记&、&译文&、&学人札记&等栏目;现设栏目有&论文&、&人物与思想&、&法学译介&、&法政时评&、&人文对话&等。
&&& 《比较法研究》历任主编均由我国法学界资深学者担纲,依次为:董[舆、潘汉典、张晋藩、廉希圣、朱维究、米健。现任主编是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高祥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担任本刊编委会主任。
&&& 《比较法研究》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编辑部成员
&&& 主& 编:高 祥
&&& 副主编:张& 生 丁& 玫& 林& 林
&&& 编辑部主任:刘& 彰
&&& 编& 辑:丁洁琳& 刘& 彰 刘& 馨 幸颜静
&&& 杨琦萍 倪鑫煜
&&& 本刊系纯学术性法学期刊,旨在促进我国比较法学基本理论的研究和探讨,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寻求人类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传承世界先进法律文明,及时反映国内外比较法学发展的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具有启发性、可行性的借鉴和思路。
&&& 本刊主要刊载比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现设有&论文&、&法政时评&、&人物与思想&、&人文对话&、&法学译介&等栏目。本刊严格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欢迎国内外学者惠赐稿件。
&&& 本刊不办增刊、副刊,不收取审稿费、版面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凡以本刊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者均为冒名本刊,请作者切勿上当受骗。
&&& 一、投稿方式
&&& 凡惠投本刊稿件者,敬请通过本刊在线采编系统(ki.net)投稿,作者亦可通过《比较法研究》期刊网(http://bjfyj.)登录该采编系统。上传稿件的文件名不得包含作者姓名。同时请将稿件发送至本刊电子邮箱备份。请勿将稿件发送到私人电子邮箱。
&&& 二、稿件篇幅
&&& 稿件字数在1.2万到5万字为宜(含脚注和空格),对于选题有重大研究价值者不设篇幅上限。
&&& 文稿应包含中文摘要和关键词,以及英文标题、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的字数不超过350字,关键词不超过5个。
&&& 三、作者信息
&&& 为了便于匿名审稿,文稿中请不要包含作者信息和联系方式,务请另页写明。作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所在部门、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学术背景和主要学术成果;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
&&& 四、联署稿件
&&& 独著稿件优先于联署稿件采用。本刊不鼓励联署论文,尤其是师生合作联署之文。
&&& 五、录用通知
&&& 作者自向本刊投稿之日起,如稿件在3个月内未获录用或备用通知,即可另行处理。
&&& 通知备用时,本刊原则上不给定拟发表时间。如作者不能等待或拟另行发表,请及时通知本刊编辑部撤稿。
&&& 本刊在拟用稿件刊发前,如发现稿件质量不合发表要求,有权作退稿处理。
&&& 六、注释体例
&&& 注释体例详见《比较法研究》期刊网(http://bjfyj.)&下载中心&栏目。作者可在稿件录用后,按本刊要求对注释体例进行调整。
&&& 一、一般规定
&&& (一)本刊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计码,正文中注码置于标点符号后。
&&& (二)专著、合著、编著、论文的引证均需标明具体的引用页码。
&&& (三)本刊原则上不接受网上资料之引证。
&&& (四)脚注外文文献之引证无需译成中文。
&&& (五)正文涉及外国人名、地名的,须在该人名、地名首次出现时将其译成中文,并在括号内标注原文,重复出现时直接使用中文。
&&& (六)本规定包含中文、英文注释体例,其他文种注释体例依该文种之惯例。
&&& 二、中文注释体例
&&& (一)专著、合著、编著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书名(卷次),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
&&& 期刊论文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论文标题,期刊名、年份、期号,页码。
&&& 文集论文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论文标题,编者姓名,文集名(卷次),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
&&& 报纸文章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报纸名、出版日期,版页。
&&& (二)译著、译文的作者前需标明国籍,并置于方括号内;译者姓名置于文献名后。
&&& (三)中文书名、期刊名加书名号《》,中文期刊论文、文集论文和报纸文章的标题加双引号&&。
&&& (四)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的,应注明&转引自&。
&&& (五)重复引用同一文献时,无需详注,可简作:同注x引书(文),第y页。例如:同注5引书,第6页。同注8引文,第9页。
&&& (六)注释示例:
&&& 1.专著、合著、编著
&&& 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8页。
&&& 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5页。
&&& 赵晓耕主编:《中国近代法制史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27页。
&&& 2.期刊论文
&&& 郭道晖:&论法的本质内容与本质形式&,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3期,第3-4页。
&&& 3.文集论文
&&& 贺卫方:&比较法律文化的方法论问题&,载沈宗灵、王晨光编:《比较法学的新动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9页。
&&& 4.报纸文章
&&& 何勤华:&&法治&的翻译、移植和本土化&,载《检察日报》日,第2版。
&&& 5.译著、译文
&&& [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5页。
&&& [意]桑德罗&斯奇巴尼:&法学家:法的创立者&,薛军译,载《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3期,第8页。
&&& [美]劳伦斯&M.弗里德曼:&法律文化的概念:一个答复&,载[意]D.奈尔肯编:《比较法律文化论》,高鸿钧、沈明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4页。
&&& 6.古籍
&&& 《史记&秦始皇本纪》
&&& [清]沈家本:《沈寄m先生遗书》甲编,第43页。
&&& 7.辞书
&&&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12页。
&&& 三、英文注释体例
&&& [说明:(1)以下为英文注释体例的要点概述,详见《比较法研究》期刊网()&下载中心&栏目;(2)英文期刊论文、文集论文、判例的引证页码包括所引文献的起始页和引用页。]
&&& 1.专著
&&& 格式 作者,书名 引用页 (编者,译者,版次,出版者 出版年份)。
&&& 示例 Michael J. Gerhardt, The Federal Impeachment Process: A Constitutional and Historical Analysis 20 (2d ed., U. Chi. Press 2000)。
&&& Luigi Miraglia, Comparative Legal Philosophy Applied to Legal Institutions 324 (John Lisle trans., Boston Bk. Co. 1912)。
&&& The French Institutionalists: Maurice Hauriou, Georges Renard, Joseph T. Delos 93-124 (Albert Broderick ed., Mary Welling trans., Harv. U. Press 1970)。
&&& 2.期刊论文
&&& 格式 作者,标题,卷次 期刊名 起始页,引用页 (年份)。
&&& 示例 L. Ray Patterson, Legal Ethics and the Lawyer''s Duty of Loyalty, 29 Emory L.J. 909, 915 (1980)。
&&& 3.文集论文
&&& 格式 论文作者,论文标题,in 文集名 论文起始页,引用页 (编者,译者,版次,出版者 出版年份)。
&&& 示例 Oliver Wendell Holmes, Primitive Notions in Modern Law No.Ⅱ, in The Collected Works of Justice Holmes vol. 3, 21, 22 (Sheldon M. Novick ed., U. Chi. Press 1995)。
&&& 4.报纸
&&& 格式 作者,标题,报纸名,出版时间,at 版页。
&&& 示例 Jessie McKinley & Laurie Goodstein, Bans in 3 States on Gay Marriage, N.Y. Times, Nov. 6, 2008, at A1.
&&& 5.判例
&&& Meritor Sav. Bank v. Vinson, 477 U.S. 57, 60 (1986)。
&&& United States v. MacDonald, 531 F.2d 196, 199-200 (4th Cir. 1976)。
&&& 《比较法研究》(双月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期刊,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编辑出版,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 国际标准刊号:ISSN
&&& 国内统一刊号:CN11-3171/D
&&& 国内发行:北京市报刊发行局
&&& 国外发行: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北京782信箱)
&&& 邮发代号:2-306
&&& 定价:30.00元
&&& 国内订阅:各地邮政局
&&& 错过邮局统一征订期的,可通过当地邮局汇款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编辑部(邮政编码100088),办理邮购(免收邮资)。
&&& 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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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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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人民检察:
 投稿请直接寄给本刊编辑部,勿投个人,以免耽误或遗失。
  如用投稿请用此信箱:。  请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4.请勿一稿多投。如果稿件未被采用希望再转投检察日报者,可在稿件中注明。本刊将及时代为转投。有其他事项或要求,请与编辑部联系。
十二、河北法学:
河北法学(月刊),石家庄市学府路号(),、
十三、法制与社会发展: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卫路号
十四、政治与法律:
出版周期:双月刊主办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通讯地址:上海淮海中路弄号《政治与法律》编辑部
邮政编码:
稿件要求:、稿约注释体例为尾注,连续计码。
2、要求有内容提要。
3、提供作者姓名、职称(或职务)、单位(含城市名、邮编号)
十五、环球法律评论: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际标准刊号:ISSN
国内统一刊号:CN 11-4560/D
编辑单位:《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 邮政编码:100720& 邮发代号:2-529&
主要栏目有主题研讨& 世纪回眸& 理论前言& 介绍与评论& 书评& 立法研究& 外国译文选
十六、比较法研究:
出版周期:季刊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通讯地址: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比较法研究》编辑部邮政编码:
稿件要求:、稿约本刊对来稿没有篇幅上的限制,刊用与否以学术价值为唯一的标准。
本刊的注释体例为页下连续计码制。注释体例为:作者、书名、译者(如有),再依次注明版别、版次、页码。外文文献没有译为中文的,请参照国际通行的注释体例处理。3、文章的作者可以略作介绍,包括学衔或业务职称(但通常不包括行政职务)或所在机构,亦可反映作者的简短致谢。
十七、法学杂志:
出版周期:双月刊主办单位: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观街北里号
邮政编码:
十八、当代法学:刊物名称:《当代法学》出版周期:双月刊主办单位:吉林省法学会通讯地址:长春市嫩江路号《当代法学》编辑部
邮政编码:
十九、人民司法:
主管单位: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单位:人民司法编辑部主  任:柳福华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北里西区号
邮政编码:
二十、法律适用:
出版周期:月刊主办单位:国家法官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东交民巷号《法律适用》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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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要求:、作者来稿时请注明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电话、邮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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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法学论坛:
出版周期:双月刊主办单位:山东省法学会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号《法学论坛》编辑部
邮政编码:
稿件要求:、本刊欢迎海内外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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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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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经济;
牛~~当年认识你,就省事了,呵呵~~
好东西,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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