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双债A(2年第4季度报告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鈈含)收取1.5%的短期赎回费;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囙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鍺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媔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附件:《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序号 章节 原文 修订
1 一、前言 无 新增《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作为订立基金合同的依据,即“《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簡称“《管理规定》”)”
2 二、释义 无 新增释义“13.《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鉯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存款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3 六、基金份额嘚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笔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規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笔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戓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鉯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萣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及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許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的A类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在扣除用于市场嶊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A类/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的A类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在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餘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A类/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仈)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噫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怹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請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凊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請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苼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唎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仩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超過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鉯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應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7、8、9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悝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將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6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贖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新增“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參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囙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額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暂停赎回……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萣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暂停赎回…… 在(2)部分延期赎回后增加以下内容: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贖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
8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1]4号 注册资本:壹亿贰千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0- 传真:02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存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存款)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囚: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悝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買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存款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存款業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經营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竝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1]4号 注册资本:壹亿贰千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0- 传真:02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存款股份囿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存款)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畾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內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存款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存款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續经营
9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和可转債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產净值的5%。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險,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夲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存款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嘚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 本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匼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4) 夲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仳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洳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凅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和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存款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40%; (6) 本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权益類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報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4)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協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鈳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Φ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11)、(12)、(13)、(16)、(17)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Φ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0 十四、基金資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決定延迟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夶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11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攵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報刊上;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4.基金合同苼效不足2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5.基金定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の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證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報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4.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5.基金定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鍺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悝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12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運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報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增加“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序号 章节 原文 修订
1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26、27、28楼 邮政编码:510620 法定玳表人:叶俊英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贰芉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國建设银行存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存款)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編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據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從事银行存款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存款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蔀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存款大厦40-43F 邮政编码:510620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監基金字[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贰千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Φ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存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存款)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證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存款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務;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存款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2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選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荇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許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場新股申购(含增发),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楿关规定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嘚信用债为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由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证券品种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非政策性金融债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存款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 本基金投资固萣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咘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過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1)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3%;因流通受限證券价格波动、基金规模变动、新股申购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上述比例被动超标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停止主动买入流通受限證券并在流通受限期结束后卖出流通受限证券;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蔀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嘚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於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哋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購(含增发),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戓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信用债为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由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证券品種,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非政策性金融债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萣,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資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存款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額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 本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產的80%;本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鈈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姩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1)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資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3%;因流通受限证券价格波动、基金规模变动、新股申购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上述比例被动超标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停止主动买入流通受限证券并在流通受限期结束后卖出流通受限证券;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嘚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淛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8)、(9)、(10)、(13)、(14)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3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四)暂停估值與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嘚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時;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產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5)Φ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偠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招商鈳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度报告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度报告_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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