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两会职工重大疾病保险职工有政策吗

28省市2015年地方两会医改方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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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地方两会已经相继落下帷幕。从各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来看,不同省市对医改的力度以及重点会有所不同。
其中,在制药企业最为关心的药品招标问题上,有些省市提到比较细节的医改方向,例如上海强调“扩大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广东提到推动药物进入平台交易,重庆则表示要“加强药交所建设”。另外,有些省市则直接提出要让药品降价,如宁夏。
另外,在医疗机构层面的改革,分层诊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加强基层的发展在大多数省市的报告中都有提及。
但也有个别省市,对于医改的内容基本只一语带过。
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进医药分开,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康复功能,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加快区域医联体建设,基本建成郊区县10个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北京国际医疗服务区建设,开展中医健康乡村建设试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配置。
加快转变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建立基于基本项目的服务评价和补偿机制,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扩大药品带量采购试点,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城市建设。
探索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集体形式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
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纵深发展,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社会办医,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药品集中交易制度,推动医保目录和非医保目录药物、医用耗材进入平台交易。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推进中医二附院、第一中心医院等新改建项目,实施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推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大社会办医力度。发展中医药事业,推动安国中药都建设。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启动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持续推进县域医疗联合试点,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拓展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办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困难群体医疗救助。
推动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省级统筹。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全科医生临床培育基地和标准化县乡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发挥大医院技术优势,建设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让更多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再提高6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做好重大传染病、慢性病防控救治工作。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太原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 40元。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体检。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强村医队伍建设。采取建立医疗联合体、实施城乡对口支援、开展远程诊疗等举措,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推进医药价格改革。
规范医疗、生育等保险盟市级统筹。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有效衔接,继续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自治区本级重点卫生项目和盟市、旗县及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 40元。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启动蒙中医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蒙医药标准化建设。
实施“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逐步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秩序。抓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政 府办卫生院目标。实施住院医师培养计划和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推进事业单位、资源性产品价格、医药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和文化体制等改革,营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大力推进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省内异地就医试点工作范围。
县级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和经营,推进100个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服务资源整合。继续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1000名医学毕业生,并进行专门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做好深化医改试点省各项工作。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绩效考核,改进服务模式,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巩固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并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加快社会资本办医步伐。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选择若干县市,开展做强做优公益性医院、放开放活营利性医院改革试点。
启动实施全面深化综合医改试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探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启动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大力发展社会办医。
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鼓励组建医疗联合体,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全省医疗机构新增床位8400张以上。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设区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40元。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支持建设医疗园区。
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
启动实施第三批57个县(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双向互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率先建立覆盖全省的大病保险制度。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办学。
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探索职工大病保险和门诊统筹,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同比例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试点,积极推进社会办医,为群众提供多元、安全、便捷的健康服务。
加快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巩固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向县级以上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延伸;研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健全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
进一步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农村医生培训。支持社会办医。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异地就医跨省结算合作范围。
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投入补偿和运营监管机制。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分级诊疗改革试点,构建县乡一体化医疗联合体。扶持和规范社会办医,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强药交所建设,完善药品交易制度。做好中医药工作。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医疗卫生、养老健康等领域。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水平。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积极发展中医药、藏医药等事业。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化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扩大中心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增量,推进三甲医院创建,鼓励社会办医,加快解决“看病挤、住院难”问题。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农民跨省就医费用结报试点。
推进以县级公立医院为主的公立医院改革,完盖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建立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加快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统筹试点,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水平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落实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政策。
逐步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
实施县乡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远程医疗等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常见病、多发病不出县。改扩建自治区藏医院,新建自治区妇产儿童医 院。推进高海拔地区高压氧舱项目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行农牧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算。培训乡村医护人员1万名。加强医疗重点专科建 设,提升藏医药服务能力。
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常住人口中的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全力推进一市十县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继续实施“三万工程”。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要通过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全面推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医保支付、多点执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加强乡镇、社区医生的业务培训,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全面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使大病患者能得到及时救治。
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管理。
在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县级医院建设重点专科。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快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建设。
全面推进新一轮医改综合试点,突出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项重点任务,推动医改向提升质量、巩固完善、健全机制转变。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加大省和市州级医疗机构建设力度,优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进一步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巩固完善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机制,切实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把服务质量提上去。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科学监管,积极发展民营 医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配套建设,培训1000名县乡医护人员,落实到岗1000名乡村医生。
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公立医院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市。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办医,优先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实行招采合一的药品采购模式。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各项待遇政策。&
(责编:崔元苑、刘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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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两会10大热点问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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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调查还显示,目前共有227115万人参与了“社会保障”分项调查,其中45%的网友表示参加了养老保险,30%网友参加了医疗保险。在“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是否满意”的调查中,92%网友希望提高养老金的上涨幅度和速度。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改进,27% 网友期望扩大可报销病种和药物种类,42%网友认为应提高个人报销金额比例,14%希望各地域之间衔接,实现异地报销。关于是否支持弹性退休制,58%的网友支持,42% 网友表示反对。   网民留言中关于要求取消退休“双轨制”的呼声很高,网友表示,企业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确实非常困难,尤其是下岗、买断、失业老工人的生存艰难,还要缴纳不断上涨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还有网友认为,企业退休人员连涨七年退休金才是同等条件的公务员三分之一;还有网友直指“双轨制”是当今社会最大不公,为何引不起有关部门重视?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问题,已呼声日久,近年尤甚。缩小企业退休人员与公职退休人员退休金的差距,一直是多年来国家的一项重点工作。自2005年始,各地在国家的统一安排下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但每次每月数十元至上百元额度的增长,仍未能有效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的境遇。   “双轨制”问题始于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核的“统账结合”模式。此前,中国的养老模式一般为国家和企业完全保障企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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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一: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维护企业权益的建议  杭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宗庆后  随着当前的不断普及,我国已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迅速进入了“自媒体时代”。互联网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自由发表意见的平台,但也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其中网络谣言的肆虐更是越来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一大问题。少数在网络世界拥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或者机构,出于各种目的,对他人特别是一些知名企业及其产品进行诋毁,而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又纷纷对这些虚假信息进行转发传播,往往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经济损失,对社会稳定亦带来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以本人所在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近年来一直受到各种网络谣言有组织的大肆攻击。2014年更是全年没有间断,例如有人炮制所谓的“科学实验”,称我们的营养快线产品烘干形成凝胶,“能当避孕套”,而事实上这完全是正常的蛋白质凝结现象,我们日常生活中牛奶煮沸晾凉后表面形成一层薄膜也是这个道理。但谣言制造者就是利用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大肆造谣制造恐慌。另外还有谣言毫无依据地说喝我们的饮料会引起白血病、贫血、秃发、缺钙和软骨病、智商不发育等等。截止2014年底我们一共搜集到6000多条,转发量达上千万次,造成大量消费者不愿购买我们的产品,销量急剧下滑,给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同时这种造谣行为亦造成老百姓对我国食品安全的恐慌,也对中国食品在国际上的形象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  尽管有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对打击网络谣言亦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实际效果尚不明显,网络谣言现象仍比较猖獗。为有效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澄清社会风气,特提出建议如下。  1、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形成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很多网络谣言不仅性质恶劣且危害极大,肇事者已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或敲诈勒索罪,公安机关理应迅速介入迅速查处。但是目前确实存在立案手续繁琐、侦查力度不够、犯罪嫌疑人难以查获、责任追究比较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我们认为网络谣言具有传播迅速影响恶劣的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极大的损害,公安机关应当主动从速进行打击。对于在网络上发布攻击他人的言论的,应当由发布者来对其言论的真实性负举证责任,只要受害企业提供了相关网络链接等基本信息,公安机关就应当通过侦查手段追查发布者并要求其对其言论举证,如不能举出充分的证据,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即使发布者没有直接进行造谣诋毁,而是随意发表误导性、猜测性的言论而导致谣言传播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法律氛围。  2、尽快建立信息的权威发布平台,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能,保障公众对真相的知情权。事实上很多虚假信息的伪科学面目是根本经不起分析与驳斥的,但很多时候拥有权威话语权的职能部门往往在谣言面前保持沉默,不出面进行澄清与正面宣传,仅靠受害企业自身的努力,很难令公众信服。因此建议要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职能部门对于谣言的澄清义务,规定各职能部门在接受受害企业申请后一定期限内要对相关网络信息是否属实及科学真相作出澄清,否则就要进行问责。  建议二:关于将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到位的建议    党的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要抓手,中央的改革方向无疑是很正确的,通过审批制度改革对企业松绑、放权来促进经济发展。本届政府执政以来,中央已经取消和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一些省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甚至超过六成,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是花了大力气的,但是我们企业还是感觉并没有松绑,为此,我建议政府从以下三个方面将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到位。  1、优先清理针对企业的审批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要把经济搞活,要给企业松绑。各级政府确实取消很多审批事项,但企业感觉没有松绑,并没有落到企业的实处。所以,下一步建议针对企业的审批事项先进行清理,哪些需要审批的把它公布出来,除此之外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执行,不在审批清单的即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企业可以放手大胆的干。  2、政府要明确各类标准。审批制度改革后,也不用担心“一放就乱”,关键是政府要把各类标准定好,符合标准的企业就可以自己去干。例如各开发区要求企业做环评报告、环评审批、能源评估等,企业要花很多钱让第三方来做评估报告,实际这种只要定好环境排放、能源消耗的标准,企业符合标准做即可。政府明确各类标准后,企业到政府那里备个案,把一些基本信息告诉政府并按标准执行,方便政府、社会舆论的管理、监督。政府要把不该管的坚决放给市场。  3、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及问责要到位。政府明确标准后,并不是说什么都不管,而是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查处甚至查封,而且企业出了问题负责监管的政府人员也要问责到位。  建议三:关于鼓励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比较艰难,主要因为:一是实体经济企业的税负比较高,企业除了要承担增值税、消费税等之外,还要承担25%所得税以及内资股东20%、外资股东10%的红利税,这样算下来,一般实体企业的税负要达到40-50%以上,企业怎么还有资金可以再去进一步发展。二是向企业收取的社保费用比较高,造成人力成本也越来越高,而向企业收取的各类费用也是过多、过高,根据我们公司初步统计,此类费用林林总总有四、五百项。三是企业用地价格太高,一块工业用地,每亩就要一百多万,投资成本太大,一般实体经济企业很难承受。四是实体经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高、融资难,一方面国家下达给银行的目标利润太高,导致银行贷款利率太高,一般企业融资成本都在10%左右,还不算民间融资,而据统计数据,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仅为6.04%,国企主营业务利润率更是只有4.8%,如果企业在赢利这么低的情况下再去融资,实际上就会亏本,另一方面民企融资更难,同样是贷款,如果是贷给国企利率就低,贷给民企利率就高,甚至还有些国企以此来赚利差,而如果贷款出了问题,变成坏账,国企没人追究,民企就要追究,这些方面没有一视同仁,导致没人敢给民企贷款。  上述各项负担中,人力成本的提高虽对企业来说有一定影响,但也是应该的,因为这不仅能够增加老百姓的收入,还可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但其他方面负担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所导致的结果是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赢利低甚至亏本,根本难以生存,而且近年来许多外企也不断将企业外迁到税负或人力成本比较低的东南亚或其他地区,由此带来劳动力就业困难、税基减少、财政收入减少等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另外,如果企业负担太重,赢利水平低,就不可能按国家要求的销售收入3%投入经费去搞科研、转型升级,也不可能给员工增加工资,更不可能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老百姓收入翻一番的目标。  由于实体经济是创造财富的经济,而如果实体经济不发展,整个社会就不可能有健康发展。因此,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与支持实体企业发展,不光要降低实体经济的税负,还要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减少税种,降低税率,减轻企业的税负,同时要降低企业所缴纳的各项社会的费率,帮助企业有更多的赢利资金去发展实体经济。  二是降低或免除企业的各类费用负担。要明确究竟哪些费用可以收,除此之外各种名目的费用应该坚决予以取缔,切切实实为企业减负。  三是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让企业有更多的钱用来搞生产、搞科研。  四是要降低融资成本。在银行贷款额度中要确定20%以上的比例专门用于中小企业的低息贷款,还要有20%的人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其发展实体经济。而银行贷款无论是给国企还是民企,要一视同仁,负同样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促进银行向民企贷款,为民企解决融资难问题。  建议四:关于推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    当前整个世界经济危机不仅没有缓解,甚至有不断加剧的趋势,而中国经济形势亦面临很大挑战。现在中国经济是不可能依靠世界经济的复苏来拉动的,而是世界经济的复苏要靠中国经济的增长来拉动。而且中国经济是最容易走出低谷恢复高速增长的,因为我们有近14亿人口的大市场这一最有利条件,现就如何推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如下。  1、把我国过剩的产业有组织地向欠发达国家进行转移。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中有许多产业已严重产能过剩,例如钢铁、水泥等,而这些产业在很多欠发达国家还是非常薄弱的,有的还是空白,因此完全有条件也有可能把这些过剩的产业向欠发达国家转移。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在号召国内企业走出去,实现“走出去”战略,习总书记和李总理也频繁出访一些国家,为中国企业走出去铺路。目前习总书记又制定了“一带一路”战略,应该说现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但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确实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是一些中小企业到欠发达国家进行掠夺性的开发,破坏了我们国家的形象;二是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治安比较差,导致在这些国家投资的中国企业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亦面临着人身安全问题,而且有不少企业亏本。因此我国企业走出去不仅要靠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推动,也要依靠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具体的落实工作,建议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协调,组织企业抱团走出去,把企业的对外投资上升到国家间合作的层面,一方面有利于对中国企业进行更好地保护,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我国企业为当地社会带来真正的福祉,只有这样人家才会真心欢迎我们,最终通过长久合作实现双赢。当然对于那些政局不稳、治安不太好的国家,亦要由国家出面与对方政府谈好,允许我国企业雇佣中国的保安公司担负安保工作,一方面可以解决不少复退军人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更有效地保障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利益。  2、瞄准欧洲国发达家吸引人才技术,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目前欧洲很多国家经济不景气,大量中小企业急需市场与资金,而这些企业中有不少都掌握着先进而又比较成熟的技术,亦有不少高端专业人才。因此建议政府要组织国内有实力的企业与欧洲发达国家与企业加强联系,可以去收购一些真正有产品、有技术的中小企业,把这些技术与人才引进来。而且引进的技术应当是国内没有的、在国外亦比较成熟的,引进的人才亦应该是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端人才。通过人才与技术的引进,可以快速消化后形成生产力,提高我国产品的科技含量与附加值,提升国内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加快转型升级,亦可以提高“中国制造”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美誉度。  3、大力发挥我国驻外使领馆的作用。我国驻各国的使领馆机构对所在国的经济、技术、人才等各方面的情况比较了解,亦应当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起到更大的服务与推动作用。但目前我国驻外大使虽然是“特命全权大使”,但由于各个领域的参赞是中央政府各个部委派驻的,工资、晋升还是原有部门管辖,大使往往指挥不动,造成许多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因此要建议一要加强驻外使节队伍的统筹性与协同性管理,统一由外交部领导、大使负总责;二要驻外使领馆要开展更多专业性的支持工作,发挥更大作用,例如商务参赞要加强对当地经济情报和吸引投资政策的收集工作,支持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在当地更好开展工作,科技参赞要加强对当地技术人才信息的收集工作。与此相关的,亦要对使领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进一步予以明确,并进行考核;三是要加大领事保护力度,当我国企业与公民在所在国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要竭尽所能提供帮助,代表国家与所在国当局依法交涉,避免我国企业与公民合法利益受损。  4、扩大分配拉动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国有将近14亿人口的世界最大市场,而且现在并非是所有产品都过剩,而是由于相当一部分老百姓收入太低没有能力消费而造成的相对过剩,只有真正做到扩大分配之后,才能够有效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由于当前生产力不断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亦在减少,原来在第一、第二产业中就业的过剩劳动力必须向第三产业转移。而要发展第三产业,就要以老百姓有钱去消费为前提,因此只有当第一、第二产业从业人员的收入提高了,他们才有钱让第三产业为他们服务。目前我国的第三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例尚不到50%,而发达国家往往高达80%多,因此潜力非常大。要发展第三产业,政府应当转变思路,精兵简政、少投资甚至不投资,做到“放水养鱼”大力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效益,提高第一、第二产业从业人员的收入,让更多老百姓有能力去消费。 另外由于我国目前贫富差距还比较大,如果通过杀富济贫的方式,那么又将回到吃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状态,又没有人创造财富了,因此政府亦要落实十八大关于保护私有财产、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鼓励民营企业家继续扩大投资增加就业机会,鼓励发展实体经济,让更多的人实现勤劳致富,通过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老百姓生活富裕了,就可以通过拉动内需来带动经济增长,第三产业必然会蓬勃发展,就业、经济增长等一系列问题自然也就比较好解决了。同时税基亦扩大了,政府的税收其实并不会减少,这样才能实现政府与老百姓的双赢,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达到民富国强的目的。  建议五:关于更好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建议    今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连续第12年发布针对“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的重视。现就更好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提几点建议如下。  1、在农业补贴问题上改变 “普惠制”的补贴方式。目前国家对“三农”的补贴政策有很多,但大多还是以“普惠制”的补贴为主。由于我国农业人口依然非常庞大,普惠方式一方面造成国家财政压力比较大,但补贴分到每个农民身上数量又比较少,对真正需要补贴的人群来讲效果不明显,另外还可能造成不需要补贴的农民养成依赖和惰性心理,不利于弘扬勤劳致富的社会风尚。因此建议政府要对确实需要补贴的人群与补贴方向进行科学分析,把补贴经费集中起来使用,向真正的贫困地区倾斜,彻底解决目前2600万左右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以及重点解决那些农民无法投入、也投不起的问题,例如新修农田基础设施,农业科技与良种推广等。  2、防范国际大宗(,)冲击,保证我国农产品市场安全。目前一些农业发达国家的大宗农产品大量对我国出口,甚至许多农产品的到岸价比国内农民的卖价还要低,对国内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影响我国相关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长此以往可能造成我国第一产业受制于人,这是比较危险的。建议有关农业主管部门要科学精确分析我国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对国计民生有战略意义的大宗农产品产量及国内供需情况,要坚持“以我为主”的发展原则,对于那些我们自己能保障生产、而且从国家安全考虑必须依靠自己供应的大宗农产品,应当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规则限制进口,并大力打击走私行为。同时要把国内农产品的需求量与种植量匹配起来,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产量质量,稳步提高农产品价格,让农民真正能够从从事农业生产中增收致富,愿意继续从事农业工作,从而保障我国农业长期健康发展。  3、用以工代赈方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前些年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迁移到沿海发达地区工作,而近几年大量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下降,导致大量劳动力无法在沿海地区就业。因此建议国家一方面要通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建设等措施,化解就业压力,同时要用以工代赈的方法,在农村大力开展水利水电、土地整治、改造高产田等基础建设,一方面可以让农村劳动力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亦可以弥补这些年来农村水利建设的缺口,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升级换代,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改变我国农业靠天吃饭的状况,为我国农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议六:关于推进全民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关注,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趋于稳中向好的态势。现在不少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并不是真正源于食品安全事件,而是科学真相与消费者认知之间形成了“信息真空”,客观上加深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忧虑。因此,加强食品安全全民教育,用老百姓能听得懂的声音去传递食品安全科学知识,促进全社会食品安全基本认知的形成,是我国食品安全体系能力建设,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基本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建议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我国全民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工作:  一、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首先要从孩子抓起  食品安全公众科普是食品安全的基石,开展全民食品安全教育是构建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保障。儿童作为食源性疾病易感人群,是食品安全观念、行为形成的关键人群,因此也是食品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建议国家及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重视食品安全知识相关教学材料的编写工作,在校园中开设基础教育课程,使食品安全科普教育真正成为我国国民素质教育内容之一。还可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夏令营、冬令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趣味性。通过学校基础教育的普及,让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成为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织部分,从而逐步提高全民食品安全素养。  二、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的构建和实施  食品安全涉及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诸多环节,为了全面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科技水平,需将与产业链相关各环节均纳入食品安全科普教育体系。因此,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学校、行业和企业等各层次的教育和培训体系,具体应包括:公众食品安全营养常识的普及教育,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再教育,为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教育、研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研究型人才(硕士、博士教育)等,逐步构成金字塔型食品安全教育体系。采用多种教育和培训形式,包括学校教育、行业教育以及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等,逐步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的合理人才结构和人才队伍。  三、当前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工作应重点关注的领域  1、关注农业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把好食品安全的源头关。在种植业和养殖业方面,科普宣传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慎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以及各种化学添加剂等方面,特别是要关注使用的种类、剂量和残留等。对于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非法添加物,必须通过科普教育,讲清楚其危害性,严禁使用。在科普经费的投入上,应该向农村地区倾斜,充分体现科普经费的公益性质。  2、重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从业人员具备区分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的能力,严禁使用非法添加物,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环节的科普教育,要更多关注到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企业、餐饮配套(餐具清洗消毒)、餐饮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并关注食品包装材料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等方面的教育。  3、在食品流通环节上,科普工作的重点应着眼于食品流通中相关仓储、运输和保鲜环节的控制措施,针对食品原料、食品半成品、成品在流通过程中控制食品安全的环节和方法来组织开展,使公众能区分保质和保鲜的区别;要注意每一级流通市场的卫生状况、发票手续是否齐备,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提供清晰路径。  4、在食品消费环节,通过科普宣传使广大消费者具备辨别假冒伪劣产品、过期食品的基本能力,了解什么是食品的腐败变质及食品腐败变质的原因和危害。掌握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基本要点,如保持食物洁净、生熟分开、煮透食物、在安全温度下贮存食品和利用安全的水和原料等,引导公众形成保证食物多样性,多吃水果、蔬菜,控制脂肪、盐等的摄入,均衡膳食、饮食与运动平衡等基本的健康饮食观念。  开展全民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科技界、新闻界、企业界、广大公众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建议七:关于尽快取消汽车限购限行的建议    近年来,国内不少城市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问题而采取了汽车限购和限行措施,实际上治标不治本,车照堵,空气照污染,而汽车限购车牌拍卖动辄几万元,不仅增加了民众的生活负担,还抑制了内需,影响了汽车行业的发展。因此,建议尽快取消汽车限购限行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道路拥堵和空气污染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1、多修建立交桥和高架,保持道路通畅。  地方政府应加大投入修桥修路,尤其是修建立交桥、高架桥等,减少红绿灯太多造成车辆行驶缓慢、拥堵,实行人、车分道,多设计人行天桥,减少路面人流对交通的影响,提高道路车辆行驶速度,保证道路通畅。  2、交通指挥智能化,提高道路运行管理水平。  利用信息通讯科技将人、路和车辆作为一体进行调配,智能化计算车流量并依此对红绿灯信号做出调整,避免目前很多红绿灯设置不合理带来的绿灯没车、红灯排队通行的现象。在各大路段设立即时更新的电子提示牌,或通过广播、微信、网站等实时播报交通状况,向司机提供准确的道路信息,由司机自行选择最快捷的线路。此外,亦可通过实行错时上下班,减少时段的出行车辆,提高道路运行能力。  3、对于空气污染问题,首先要查明原因,到底有多少是由汽车尾气造成的。而对于尾气治理,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提高油品等级,统一使用国五标准汽柴油,提高喷油嘴的质量,提高汽柴油的燃烧率,从而降低汽车尾气污染;二是提高尾气排放环保标准,建议政府把轻型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统一提高到欧V,与国外发达国家一样,对目前达不到要求的在用车辆通过加装尾气过滤装置,以减少尾气污染。同时加大对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严禁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上路。  建议八:关于降低高铁票价、增加动车车次的建议    高铁的舒适、快捷使老百姓出门、旅行更方便了。但因为票价太贵,普通老百姓坐不起,无奈选择绿皮车,造成一则绿皮车拥挤不堪;二则高铁空座率很高,导致资源和能源的浪费。为改变目前这种状况,让普通老百姓能舒适、便利出行,建议如下:  一、降低高铁的票价,让普通老百姓都能买得起票。以杭州到高铁为例,一等座的价格约900元,二等座的价格约500元,而普通列车的硬座还不到200元,硬卧320多元,对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在城市打工的人来说,高铁票确实是太贵了,超出了他们实际承受能力,宁肯连夜排队购买普通列车票也不愿做高铁。因此建议降低高铁票价,让普通老百姓都买得起票。实际上对铁路企业来说,票价低了,但坐的人多了,卖票的收入还是增加的。  二、增加动车的车次,逐步取消绿皮车。据了解,高铁是在专线上跑,而动车组在普通线和专线上都可以跑,只不过动车速度稍微慢点,停靠的站点多,但对中短途来说,时间差不了多少,但票价要比高铁便宜很多,因此大家都愿意选择动车。问题是目前铁路公司为了提高高铁的乘坐率,动车的车次安排很少,有的时段甚至没有。因此建议增加动车的车次,逐步取消拥挤不堪的绿皮车,让老百姓选择价格便宜有相对舒适的动车出行。  三、有关民生的铁路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铁路是国家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目的是方便老百姓出行,应该具有公益性质的。但是铁路改革变成企业后,原先贷款变成铁路总公司的负债,大大增加了高铁的运营成本,等于把建设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据报道,2014年上半年铁总负债高达3.43万亿,建设资金几乎全靠贷款,当期仅“还本付息”一项就支出1286.58亿元。因此建议铁路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通过降低铁路运营的成本来降低票价。  建议九:关于县级政府定向免费培养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子女读大学的建议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其中人才是第一资源,没有充足的人才队伍,合理的人才结构,城镇化将难以推进。但现今,我国普遍存在人才供需失衡的情况,大城市由于就业机会多,成为大学毕业生的首选,但因人才高度集中,实际很多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而县城各项事业因人才匮乏,推进进度滞缓,无法给大学生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和充分的就业机会,大学毕业生亦不愿回去。这种两难的境地,造成了很多人才未被充分发挥作用,比如大城市的小学教师大多是硕士生,而县城师资力量薄弱;大城市大医院的护士大多是本科生、药剂师大多是硕士生,而县以下的医院合格的医生数量尚不够,前期李克强总理在一些地区考察时看到,有些上千人的村庄就一个村医。除此之外,目前普通大学生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在内至少1-2万元,一年的开销昂贵,而我国2014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7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10489元,很多农村家庭因培养一个大学生而可能成为贫困户,亦有很多品学兼优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因此而上不起大学,有的为了攒学费而无法集中精力完成学业。  为使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子女均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使大学毕业生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以下建议:  1、县级政府免费定向培养贫困家庭大学生。建议把拨给大学的助学金交由县级政府专项管理,根据当地城镇产业发展规划的需要,免费定向培养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并与其签订定向培养的合同,要求其毕业后回原籍工作,改变目前由高校向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的做法。对毕业后不回原籍工作的大学生,要求偿还补贴,同时每年对定向培养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于不珍惜机会好好学习的取消补贴资格,促进其真正学有所成,成为有用之材。  2、出台政策鼓励人才下县城。像大城市引进国外优秀人才那样制定一些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大学生下基层就业、创业,为其提供人才住房、给予较高的工薪待遇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吸纳人才参与城镇化建设,同时亦可以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3、发展贫困落后县城医疗、文化、教育事业,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大投资发展贫困落后县城医疗、文化、教育事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给大学毕业生返乡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让他们愿意回、待得住,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  建议十:关于规范环保收费及其用途公示、加强污染源研究的建议    目前企业环保收费多、负担重,收费标准越来越高,收费品项越来越多,有的还是重复收费,但如此名目繁多的巨额收费,其最终用途并不明确,对环境综合治理的作用发挥得也不明显。另外,国家对导致环境质量严重下降的真正污染源研究投入不足,未能对症下药,造成治理效果不尽人意。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清理规范环保收费项目,避免重复收费  目前环保收费名目繁多且有重复收费问题,例如企业在购买自来水、电、蒸汽等能源的同时,已经支付了排污费、资源使用费和环境治理费。但是,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系统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但仍需按排放流量重复缴纳排污费,而且还需按允许排放COD额度缴纳排污权费(后续还可能增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等的排放额度缴费,以及碳排放费等)。此类重复收费我们认为不合理,建议相关部门对环保收费项目的依据进行重新评估,清理重复的收费项目。  此外,对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排放情况进行监控是环保管理部门的职责,但环保管理部门却采取由企业出高价钱,请环保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安装、维护在线监控设备来实现监控,加大了企业负担。  二、对环保收费用途进行公示,确保专款专用  企业缴纳了种类繁多的环保费用,但企业和社会对这些费用的用途、去处并不知情,感觉不到运用这些经费进行环保治理的具体措施,亦未看到环境治理的成果,完全丧失了对环保费用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比如噪声费,门收取后并未见实施任何降噪措施,成了名符其实的“空费”。因此,建议对环保收费的用途进行公示,不但要对项目实施的时间、地区公开,还要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公示,便于公众监督。  三、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优化排放考核指标  各地要发展经济,经济总量增加,碳排放、COD排放总量也会相应的增加,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亦会增加碳排放量。目前要求各省一刀切控制碳排放和COD排放总量并逐年降低一定百分比,而且实行一票否决制,我认为当前情况下采取总量控制不合理,将会制约实体经济的发展、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议改为按不同行业产品的单位产量的排放逐年降低的方法来考核,从单位能耗为国家做出实际贡献的角度出发,这样一方面充分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主动节能减排降低单位能耗,另一方面也不至于影响经济发展,影响百姓生活。  四、认真投入污染源研究,提高环境治理效率  因为缺少对污染源的长期、深入研究,导致当前环境质量恶劣的原因、各种因素的权重等并不清楚,使得环境治理效率低下。  比如说煤炭燃烧污染问题。我国是煤炭资源大国,煤炭是最经济、便捷的能源种类之一,但鉴于环保管理要求限制了煤炭的使用,代之以高价进口的石油、天然气等,导致煤矿大量关闭、工人失业。需要投入研究目前的环境问题有多少是因为燃煤引起的;采用先进技术对烟气进行脱硫脱硝等深度处理后,燃煤污染又可以减少到多少等,才能充分科学评估配备烟气深度处理系统的燃煤污染风险。事实上,燃煤也可以通过技术处理达到环保要求,欧洲发达国家也在配备烟气深度处理系统的前提下大量使用燃煤,并未因此而造成过度污染。  再比如汽车尾气问题。汽车尾气对大气质量的影响权重,谁也说不清。导致汽车尾气污染的原因包括汽油/柴油的精炼程度是否达标,汽车油嘴、燃烧器的分散和燃烧充分性性能是否达标,汽车排气处理系统及其维护是否达标等,但我们对这些原因对环境的影响权重缺少系统性的研究,因此亦未能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  环境治理措施必须要建立在对污染源充分研究和精准认识的基础上才能更有效率,有的放矢,因此建议应该加强投入并认真研究污染源。  建议十一:关于严格执行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建议    由于当前我国中央和地方财税分配体制尚不够合理,很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有限而且还在不断大量投资,造成财政资金不够用,因而这些年来不断靠出让土地弥补财政资金缺口,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土地的出让价格亦越来越高。这直接导致了房地产价格不断飙升,由此造成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三个。  一是随着政府土地出让价格的不断攀升,导致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和城郊居民对政府的要价亦越来越高而且相互攀比。现在一些地方的土地、房屋拆迁已经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还要补偿几套房子,许多拆迁户光靠房租、利息收入就远远超过其原先辛苦劳动所得,因此已经不想干活,而是成天打牌、赌博,结果是养了一批懒汉,甚至出现了所谓的“拆二代”。有些地方还因为要求得不到满足而出现了“钉子户”,更进一步推高了拆迁成本,加大拆迁难度,甚至一些国家重点工程亦因此受到影响。  二是商业地产价格高涨,导致商业零售业、餐饮业等第三产业面临极为高昂的租金压力,经营者只能把租金成本通过商品和服务价格转嫁给消费者,导致零售物价与服务价格亦日益上涨。而由于广大老百姓的收入并没有得到较大的提高,内需本就没有很好拉动起来,零售价格再涨上去的话,老百姓的消费能力就更加受到局限,因此第三产业的健康发展亦比较困难,最终又影响到就业、城市发展等一系列问题。  三是拆迁成本高与出让价格高两者相互作用,不断推高城市房屋的价格,导致广大普通老百姓根本买不起房,特别是一些80、90后的年轻人,由于买不起房而无法在城市里安居乐业。一个月入五、六千的普通白领,房租可能占去一半甚至更多,再加上其他生活开支,可能所剩无几,根本不可能靠自己的能力去买房。而80、90后年轻人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坚力量,如果他们无法安居乐业,又怎么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特提出严格执行土地拆迁赔偿标准的建议。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7条明确规定了拆迁补偿的最高标准,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亦就是说按照这一最高补偿标准,被拆迁者可以拿到相当于其30年收入的补偿,应该说已经是比较高了。过高的拆迁费用不仅助长不劳而获的社会风气,而且将巨大拆迁成本转嫁给城市居民,亦十分不公平。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不得突破法律规定给予补偿,从源头上遏制城市房地产价格的继续上涨。而且有关的媒体亦要注意舆论导向,不能片面地支持被拆迁者漫天要价。  当然,与此同时亦要合理分配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使地方财政有足够的运行资金来保障各项民生与建设事业,而不必通过卖地牟利来补贴财政。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被拆迁人群的高价补偿要求,减少各种拆迁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建议十二:关于开放原油进口的建议    国际已连续8个月呈现下跌态势,至今仍在低位徘徊,这就为我国提高原油战略储备、和能源保障安全水平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目前我国的石油进出口均是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这几家国有企业垄断的,一般的民间资本并不能涉足到这个领域。由于垄断经营,造成国内的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未能真正同步,而且油价下降了消费税却提高了,老百姓意见非常强烈。因此建议要尽快打破垄断、取消原油进出口的主体资格限制,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口国际低价原油。  首先,根据国家2014年11月公布的数据,我国目前的战略石油储备规模约为9100万桶,约合1243万吨,这一规模大约仅相当于的12.5%,是远远不够的。而允许民间资本参与进来,可以大大加快补充石油战略储备的速度。“手中有粮心里不慌”,不管进口来的原油是央企收购的还是民企收购的,都是中国的石油资源,遇到战争或重大自然灾害等事件时,同样可以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作为全球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增长了,我们对于国际油价的话语权也就增强了,应对国际油价上涨的底气亦就足了,当国际油价大幅上涨的时候,我们仅要动用部分原油储备,减少进口,则国际油价也就难以持续上涨,这样即可以通过我们自身的力量平抑油价,避免高油价对我国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造成冲击,亦可以避免受制于西方国家与石油出口国家。  其次,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已明确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亦要求“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但事实上各种隐形壁垒依然存在,民间资本要真正进入石油、能源等领域依然无法实现。因此当前国际油价低迷,不仅是放开民间资本进口原油限制增加原油储备的大好时机,亦是落实中央要求,鼓励公平竞争,清除能源领域市场壁垒的大好时机。  议案:关于继续修改完善《商标法》的议案    2013年修订的新《商标法》已经于去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部法律的修改历时多年,期间修改草稿曾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很多争议和讨论,这既说明商标这一知识产权越来越得到国人重视,更说明商标保护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当前中国尚处于经济发展初级阶段,民族品牌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商标法》在如何适应商标保护新趋势,扶持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制止商标假冒侵权等方面,确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商标法》相比原《商标法》有许多亮点和进步,比如规定了商标审查期限,提高了侵权赔偿额,等等。但此次修改仍然留下了一些遗憾,特别是当前我国政府都在号召企业要创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影响力的民族品牌,而新《商标法》在保护驰名商标、查处销售侵权商品行为等方面仍然有所不足,难以支持企业创造这样的世界品牌。以下是本人对继续修改和完善新《商标法》的一些建议。  一、关于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希望成为世界品牌的驰名商标扩大保护的建议  驰名商标保护是《商标法》此次修改中争论最多的一个内容,新《商标法》规定明确了驰名商标只有遇到具体行政或诉讼案件才给予保护(也就是说,商标主管机关对驰名商标不能给予主动的保护),这一修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和国际惯例接轨。但我认为,驰名商标的保护不能拘泥于所谓的国际惯例,要实现当前我国正在大力鼓励企业要创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影响力的民族品牌的目标(事实上这样的民族品牌确实很少),还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更多的呵护和支持,并在法律上予以保护。特别是目前商标注册分类很细,有几百个小类,一般消费者根本难以区分,即便驰名商标企业也不可能花高额费用在每个小类去注册同一个商标(就是注册好了,也还要面对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就像我们娃哈哈,如果大家都可以在其他各个类别不同商品上注册“娃哈哈”商标,消费者可能根本分不清娃哈哈究竟是哪一家的,哪个是正宗的,哪个是仿冒的。  因此,建议《商标法》对于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特别是产品销量大、广告宣传广泛、在消费者或相关公众中知名度高的民族品牌进行评估,对于有希望成为世界名牌的商标,应主动、及时认定其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并应当在各个类别上均予以主动保护,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抢注,以防止消费者产生混淆。  二、关于加重售假者法律责任的建议  新《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我认为,这一新增的规定不利于打击市场上猖獗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由于现在制假售假十分隐蔽,工商机关和企业主要还是在销售领域打假,虽然有时可以通过销售渠道追查到生产厂家,但绝大多假冒案件仍然难以查到生产现场。而按照《商标法》的这一新规定,连售假者的责任都减轻甚至可以说是免除了,他们即便知道其销售的是侵权产品,也会说自己不知道,并且只要提供一下购买的线索就可以完全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不仅会成为制假售假者的挡剑牌,更加大企业打假维权的成本,而案件追查最后也会不了了之。这样的规定甚至可以说是法律制度的倒退。特别是现在商品流通十分发达,各种交易批发市场、网络平台假冒商品泛滥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旦降低售假者的责任,无疑会助长这种售假现象的泛滥。  因此,要制止有效商标侵权行为,除了要追根溯源对制假企业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制裁措施之外,建议修改新《商标法》的这一规定,绝不能因为销假者能够提供所谓的合法来源而免除其法律责任,而是加大对其的处罚力度,这样才能有效打击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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