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领牌到海淀工商所所查不到资料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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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黄电视棒武汉广埠屯卖得欢 执法部门屡查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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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能收到国外5000多个电视节目,佩戴赠送的3D眼镜,还能收看3D效果大片,输入密码,甚至还可观看成人节目。曾经一度风靡的“电视棒”,因提供大量淫秽视频被查处,一度难觅踪影。而近日,读者王先生报料称:“广埠屯附近有多个摊贩公然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电视棒,买者不乏中小学生。”
  路边摊公开售卖电视棒
  □文/本报记者张鹏飞 夏中华 实习生杜诗画 柳耀斌 吴成玉 图/本报记者宋双庆
  号称能收到国外5000多个电视节目,佩戴赠送的3D眼镜,还能收看3D效果大片,输入密码,甚至还可观看成人节目。曾经一度风靡的&电视棒&,因提供大量淫秽视频被查处,一度难觅踪影。而近日,读者王先生报料称:&广埠屯附近有多个摊贩公然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电视棒,买者不乏中小学生。&
  真有其事?连日来,本报记者暗访了武昌广埠屯及汉口前进五路数家大型电脑城及周边地摊,发现3D电视棒明着暗着依然卖得欢。昨日,武汉市、洪山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前往武昌广埠屯对不良商贩售卖电视棒进行突袭查处。
  明着暗着都有卖
  买者不少是学生
  12日上午,记者来到广埠屯南极电脑广场门口,在不足50米长的人行道上,发现有五六家的路边摊,售卖U盘、光碟等电子产品。摊子前的广告纸上贴着&3D电视棒&字样,格外醒目。
  记者佯装好奇上前询问,一名50岁左右的女性摊主十分热情。她从随身的包包里掏出一个小塑料盒,盒子表面印着&TVB&、&HBO&等电视台的标志,字体模糊,右下角印有一个美女图像。
  &能收5000多个台,还能看成人片,只要联网就可以了。&女摊主拆开盒子,掏出一个绿色的类似U盘的东西,称那就是3D电视棒。
  记者以质量较差为由要求换一种,中年女子又从包里掏出一根银色U盘模样的电视棒。女摊主表示,&昨天有一个学生,为了学韩语刚买了一个,不会出差错的。&
  在武大南门广埠屯天桥旁的一家路边摊上,装有电视棒和3D眼镜的绿色纸质包装盒直接摆在柜台的外面,十分打眼。路边摊前站着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不时,有学生摸样的人前往买耳机或电脑配件,中年男子总会拿着包装盒推销一番。
  记者上前询问是否有电视棒。这位摊主很大方地拿起一个,告诉记者,这是最新版,120元一个。记者问摊主,能不能看中央电视台的节目,摊主说:&电视节目有啥看头,买这个的,都是看黄色节目。&
  14日,记者暗访广埠屯武汉电脑城一至三层,各家售卖电脑耗材的店面柜台前,并没有电视棒摆出。在该电脑城二楼,记者随机走进一家电脑配件店,询问有没有电视棒,一名男子低声向记者表示,&有啊,你要我就拿你看。&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武汉电脑大世界、华中数码城、珞珈电脑城、广埠屯资讯广场等多家电脑城,珞珈电脑城部分店铺表示,有电视棒售卖。华中数码城、赛博电脑城多名店主告诉记者,电视棒以前卖得多,现在已被明令禁止售卖,正规商店不敢卖,但很多外面的路边摊在卖。
  在汉口前进五路,本报另一路记者先后暗访了科技王广场、武汉前进电脑城、武汉中心电脑广场。其中,科技王广场、武汉前进电脑城内店铺没有发现有人售卖电视棒的情况。而在武汉中心电脑广场,多名店主从柜台里拿出了电视棒,以能收看成人节目向记者推销,并透露&放暑假了,很多学生喜欢买&。
  开价最高300元
  进价仅10元一个
  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同一款银色电视棒各家喊价几十元、数百元不等。在武汉电脑城,一名摊主对一款电视棒的报价为120元,最后表示最低价50元。在南极电脑广场至赛博数码广场的路边摊上,多数摊主报价100元,最低价不低于60元。&以前都是卖180元的,而且卖得好,现在查得紧,才便宜点的。&一名女摊主说。
  记者谎称,老家有一亲戚开小店,听说3D电视棒好卖,想进一批在老家卖。女性摊主热情地称,&你要批发,最低价40元&。
  在武大南门广埠屯天桥旁的路边摊上,一名男摊主要价300元,一番讨价还价后,记者以100元价格买了一个电视棒,内装有一副3D眼镜。在几米远的一个书报亭里,店主报价95元,最低65元。最后,记者以30元的价格买了一个外观差不多的电视棒,只是少了副3D眼镜而已。
  记者向摊主了解电视棒的使用方法,摊主告诉记者,将电视棒插入电脑,在&我的电脑&里会出现一个图标,点开后会弹出一个窗口,有&国内视频&、&国外视频&、&高清电影 &等分类,只需根据自己的需要点开就行了,操作十分简单。
  在武汉中心电脑广场,得知记者要批发电视棒,一名店家告诉记者,&3D电视棒是挺赚钱的,我们从深圳那边儿进货,一个进价只要10元,但我们一般以100&200元的价格出售。&
  含大量淫秽内容
  多部门突击检查
  在汉口,不少声称不再售卖电视棒的店主称,电视棒上涉及成人片的内容已被屏蔽。
  其实不然。昨日,记者将买来的两个电视棒插入电脑,点击运行后弹出一个视频窗口,包括&国内高清&、&世界高清&、&电影频道&、&广播频道&等多个部分组成,每一个部分的窗口都有暴露图片。点开&国内高清&,有全国各地多个电视台,但随即电脑上一连弹出十多个广告页面,均为色情视频网站,将电视棒拔出后仍有视频的声音出现。而点开&娱乐频道&,输入电视棒上标有的6位数密码,弹出的都是带有暴力淫秽的电影目录和画面。&电视棒是传播淫秽色情影视信息的新型工具,其危害性比淫秽色情光盘要大得多。&报料人王先生称,广埠屯附近有不少中小学生,很容易受诱惑购买电视棒。
  昨日中午,记者将暗访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下午1时许,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洪山区文体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洪山区珞南工商所多名人员联合执法,来到广埠屯南极电脑城前路边摊及武汉电脑城10余个店进行突袭检查,查获电视棒包装盒27个,电视棒11个,涉黄碟片1400多套。
  电视棒隐蔽性强
  应从网站源头查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四五年前,电视棒就已出现。年,武汉市相关部门多次组织联合执法,在广埠屯等地进行了查处。
  到现在,电视棒为何还是屡禁不止?
  对此,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王队长表示,电视棒是个新事物,貌似U盘,有商家将其和U盘等电子商品摆在一起偷着卖,平常巡查很难发现。&另外,电视棒本身只是提供了一个链接,让用户经此链接进入黄色网站。&王队长表示,打击电视棒从根本上说,应加大力度严查黄色网站。
  对于路边摊公开售卖电视棒的行为,洪山区文体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梁书记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副教授张继涛认为,未成年人存在猎奇心理,而视频中的不良信息会对其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电视棒的销售要从源头查处,平日里父母要加强对孩子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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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local/bendi/dujia//33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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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销税务登记
提问者:回答数:0有人关注提问时间:该问题已结束
个体工商户如何注销税务登记,是否需要先注销营业执照,现在个体户已经不需要办营业执照了,那以前办的是否还需要先注销?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一切资料都已丢失,在工商局网站上查到了工商登记证号码:264,主体名称:深圳市福田区蜀鱼坊餐厅,但无法在贵局网站上查到该工商登记的税务登记证号码,如何能查到?之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在哪里办理,请尽可能详细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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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注销税务登记。纯国税户应在国税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纯地税户应在地税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国地税共管户应分别向国、地税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办理的先后顺序如下:企业所得税属国税管辖的纳税人应先办理地税注销登记,后办理国税注销登记;企业所得税属地税管辖的纳税人应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办理地税注销登记;国地税共管户中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办理地税注销登记。???&通过联合办证平台发放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其证件应在联合办证平台上缴销。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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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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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不但要清查资产、核……2009年公务员考试,据说总人数将近百万,其中工商局录取1268人,查不到具体的录取比例,想来应该不会太低。作为一名在基层工商机关工作多年,现在终于离开这个地方的前辈,对这些年轻人满怀期待的笑容,我很想说一句,孩子,你们来错了地方。  工商局,听起来威风凛凛,能发执照、查打假、搞315、颁发驰名商标……收入稳定,大权在握,风光无限,兼有无数的灰色收入和潜规则,我相信不少青年朋友都是抱着这样的幻想,报考了这个单位。  但大家都错了。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社会各界和青年学生们并不了解这个机关,不了解这个机关的僵化腐败,堕落无能,不知道它已经日暮西山苟延残喘,不了解基层工商人员的郁闷纠结委屈和窝囊。  接下来我尽力跟大家介绍一下工商局的现状和基本工作内容,看完了以后,请再认真考虑一下自己的人生道路。为了公平起见,我不涉及各个行政机关都存在的官僚作风、贪污腐化等内容,也不考虑地域等特殊因素,只说体制、机制、社会地位等全国各地都共同存在的问题。  如果你有背景有实力,进工商之前已经预订了至少副科以上的职务,在机关有了办公室,可以无视这篇东西。这些都是基层工商人员的切身感受,因为刚考进工商局的公务员,如果没有门路没有关系,最有可能的是被安插到基层当螺丝钉和垫脚石。  开始以前说明一点,我不是要给整个工商系统抹黑,恰恰相反,在多年的工作中,我的很多同事都可以说是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恪尽职守,在此要对这些曾经的同事致以我最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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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无”的国家工商总局  所谓“三无”,一为无能,二为无耻,三为无聊。  有位军事家说过,一只狮子带领的一群绵羊,能够战胜一只绵羊带领的一群狮子。  作为工商系统最高领导机构的国家工商总局,应当是将各项工作进行整体全面的规划,通过制定规范有序的工作程序、流程、办法,为基层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在基层人员遇到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同志。  但在基层工商人员看来,工商总局甚至还不如一只绵羊,最多只能算只好吃懒做的家猪,整天无所事事,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光吃吃睡睡也就算了,还瞎捣乱瞎指挥,还特别擅长出卖和整治自己人。被这样的东西领导着,哪怕你是多么凶猛的狮子,也无法逃避郁闷致死,吐血而亡的命运。  
  1、无能  这里的无能指专业上无能。工商局整体上是一个缺乏专业知识、专业人士、专业技能的系统。从它的传统来说并不奇怪,毕竟工商从市管会这种粗放式管理单位起家,基本工作就是踢摊收费罚款,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在同类行政机关中,比卫生、质监、税务都差的太远。但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工商机关的职能细分,职责发展,越来越要求各项工作朝法制化、正规化、现代化发展。前几年,我感觉年左右,总局的发展方向还是正确的,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比较靠谱,虽然有漏洞,但任何一个制度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经历渐进完善的过程。但2005年之后,总局就开始胡搞。  基层工作的同志,辛苦是家常便饭,最怕的是上级制定的政策本身就稀里糊涂没法执行。这几年来,工商总局出台的很多政策都是自相矛盾,让我们无所适从。  举个大家可能都比较熟悉的例子,在不合格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下,《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全国人民都比较重视,总局的人员全程参与了该法的起草、修订工作。说实话一部法律的制定过程,就是相关行政部门重新划分利益、确定职责的过程,也是考验工作人员能否保护本部门的利益,减轻本部门职责的过程。特别是这部法律涉及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管理等行政部门,工商和这些部门之间职责交叉,职能不清的现象长期存在,我们都盼着这部法律能根本解决问题。但出台以后让我们都很失望。这部法律并不完善,存在很多模糊的概念和规定,给工商部门随后的管理带来了很多隐患。这些问题显而易见,我们一眼都能看出来,总局的所谓专家们研究了数月之久,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些问题。这是第一点无能。  《食品安全法》要求工商机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使用了食品经营者和食品经营企业的主体概念,但该法中并没有明确给出这两种主体的概念和范围,传统的企业登记中,企业类型包括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这就造成了食品许可证没法发放的问题。因为基层人员没办法区分哪些商户是食品经营者,哪些商户是食品经营企业,发错了是要负责任的。  对这个问题,按说总局应当将这两个概念具体化明确化,以便于推广,总局有这个权利和职责。但总局虽然下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貌似风风火火,但都是胡乱拼凑起来的半成品,完全沿用了食品安全法内的提法,把这个烂摊子直接推给了基层工作人员。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是把全国工商人员都推到了进退两难的境地,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要发的,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但发错了是要负责任,谁发谁负。  如果有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网友也许知道,食品许可证是很难办的,可能你跑了好几次,等了好长时间也办不了,对工商所的人员很有意见。看了这些请你理解,不是工商所的同志不愿给你发,而是他没办法发。这种事情是该骂,但要骂请对准国家工商总局,基层人员是无辜的。  正是工商总局的无能搞乱了工作,给基层人员增加了麻烦。不了解的同志可能会震惊,事关全国的工作会这么草率吗?实事求是的说,是的。  同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如果后面有涉及的地方我还会讲到。  同学,可能你个人能力很强,逻辑清晰思维活跃,但上级给你的东西就是错误的,你能把错误的事情做对吗?你愿意自己个人为上级的愚蠢和错误负责吗?  如果你说是,那我只能恭喜你,来对了地方。  (这一段写的有些过于专业,可能影响大家的阅读兴趣。没办法,我想把事情说清楚,又没有太好的文笔。请多包涵吧)  
  2、无耻  无耻有两种表现。  一是出卖自己人比谁都快。工商局这几年出的事不少,毒奶粉黑砖窑毒大米还有最近的海南砒霜门,每次都能看到工商人员被处理。说实话,我们感觉很多人员都是无辜的,但现在某个事件一出问题,问责机制有个怪圈,就是第一先查工商的责任。没有营业执照,那好就是你工商局的责任,谁让你没有取缔。如果有营业执照,想着这下能松口气了吧,想得美,既然发了执照就应该监管,出了问题就是工商监管不力,还是跑不了。在这种逻辑下,反正只要想追究工商的责任就有理由,不管你有没有办执照。  这种时候个人的力量是薄弱的,只能靠组织和上级,但工商部门你是不用指望了,组织是不能相信的这句话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不管是什么问题,不等外部人员调查,往往自己的上级部门纪检组就下来了,先查自己人有没有问题。  因为出了问题肯定是要有人负责任的,牺牲了你,就能保护上级领导不受影响。这一点全系统都比较羡慕质检机构,因为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同样是受影响的机关,质检总局的局长在公开声明中,首先表示是质检总局和他个人承担领导责任,而不是把这个责任推给下面的人。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查一下近年来处理工商人员的名单,就能发现不少是自己内部首先下的狠手。  在工商系统,遇到风险和问责的时候,你绝对是一个人在战斗。不光要应付敌人,还要分出更大的精力来防备背后。如果你想通过这种途径磨练意志,请来工商局。  
  也沙发
  无耻的第二点表现是,对基层人员的冷漠和绝情。  全国工商系统的内勤人员都有件无限抓狂的事,每月、季度、半年、全年我们都要上报报表,其中有一项是消保报表,同时我们也使用软件输入消费者的投诉数据,问题就在这里。消保报表是总局消保局制定的,有固定的格式和分类标准,软件是按照总局信息中心制定的数据标准开发的,也有固定的格式和分类标准。两个表都报的话,内勤人员就要把每个数据都重新统计一次。这个问题我们经常向上反映,按说都是国家总局的部门,你们互相商量一下,把标准统一,我们就方便了。据说总局的两个部门的答复惊人的一致:不改,你们还要按时报。不按时上报的通报批评。  前面提到过的食品许可证在这里也得到了充分表现。总局制定的规定出台以后,出现了大量问题,全国各地工商人员在水深火热中,都想到了总局,将遇到的问题汇总起来进行了请示。我听说是一共22大类上百个问题。总局对于自己一手造成的这个局面,没有给予任何书面回复,听说只给了个很没人性的口头答复,对于请示的所有问题总局均不给予解答,各地区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发放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承办机构承担责任。  我没有能力核实这些事的真假,但我宁愿相信。我很想代表所有基层工商人员怒吼,工商总局,我太阳你的母亲。  你有兴趣加入的话可以跟我一起喊。  
  请问一下,工商有没有权力进入民宅检查。
  我经营服饰,通常有很多的仿牌在内,工商来了就查,查了也不需要证据就罚款,有没有道理
  3、无聊  总局经常会干一些莫名其妙的无聊的事。  最有代表性的一件是下来检查,一出来还都不少人,每年都好几次。  其实同志们都清楚领导出来的主要目的是游山玩水,也理解。毕竟在北京呆久了也无聊,并且北京官多,司级、局级干部骑自行车挤公交的一抓一把,体会不到优越性。到下面就不一样了,高接远送,好吃好喝,回去还能带一堆土特产。最近的一次检查据说是总局派出来十几个组,按级别高低确定去的地方,局长带队的是沿海地带,级别低的就风景名胜,再差点的巡视员级别就内陆地区,反正大家都出来放松放松。  不过既然这样你们能不能就别用工作当借口,让我们从早上8点就开始等到下午1点,然后被告知领导时间抽不开,直接去参观游览了。很有点既想当那个什么又想立牌坊的意思。  这还算是好的,最可怕的是派下来几个不懂业务又喜欢瞎指挥的,或者喜欢借着教训基层人员体验当领导的快感的。遇到这种主,或者你的工作被他的指示搞的一团糟,或者你的人被搞到挨批评背处分……  在这样的工商总局领导下,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大多数省、市级机关也沿袭了“三无”的风气,没办法,所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有什么样的领导就会用什么样的下属。但事物并不是绝对的,有些单位的领导还是很棒的,可惜都只是凤毛麟角。  (上述内容仅限于“国家工商总局”这个整体概念,不涉及某个具体个人。据我所知,总局有些同志能力很强素质很高,只是也被压制着,跟我们体会着同样的杯具。)  
  我知道我看完的时候肯定不是沙发了~~~    不过无所谓~~~~    我家对门养的那狗要考公务员呢
所以帮他了解一下情况~
  我这样发居然也会被插楼,还有位连插两层,看来都是强人    离戏你问的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如果你指的是关着门的民宅,工商局是不能进的。如果是开着门,有违法物品,比如你说的仿版服装,工商有不少法规都可以检查现场,这一点不是问题。  如果你是租的房子或者是锁着的,一般工商会带公安去,那你就没什么说的了。    罚款的问题各地都存在,大城市可能好一些,小城市比较严重,按照正规程序,罚款超过一定金额都要立案调查发处罚决定书,金额不足也要走简易程序,不给你票的可以定义为贪污。  处罚决定书上都会告知你处罚依据,要有详细的条款和罚则。  什么都不给你的情况也很常见,肯定是违规的。但你举报他不一定能搞掉他,他想搞掉你的话有很多方法。毕竟你经营的是有问题的商品。怎么处理你可以自己掂量。
  再说明一下,发这个不是要黑工商局,只是给对这个行业有幻想的人提个醒。毕竟男怕如错行,考一次公务员也不容易。  预报下目录。  一是总纲,二开始就是简介工商局各项杯具的工作了,到时候我会给上悲情指数,纠结程度和灰色收入指标供大家参考。    二、混乱不堪的食品安全  三、千疮百孔的消费者保护  四、大有玄机的企业登记  五、不和谐的罚款任务  
  LZ,在线等你更新呢~
  不和谐的罚款任务~~~~~    但愿跟我从字面上理解的意思不一样~~~~~
  谢谢!已被工商罚过n次了,有一次就是带着公安来的。
  ﹡廣告封殺/舉報、投訴請至版務區 ℡ 雞非雞-- fhfgjhgjgh-- 操作时间: 08:52:39 --
  我是质监局的公务员,我知道你们工商局的混乱和整体素质的不高,但在总局方面还有比较好的地方,第一就是财政到位。
只是省局 市局 到位
基层工商所
那是垃圾的要死
工商局 现在是中国最差的部门    特别是基层工商所
  建议大家 报考 慎重
   相信与否
    第一 政治前途 基本没有
工商为垂直部门
基本是一辈子
现在 招的基本都是下方到农村的乡镇 一辈子到老都在乡镇呆
而且 都是科员
因为垂直 很少有职位可以升迁
也就是说你要做好在农村呆一辈子的 打算      第二
最差 垂直部门一般工资都相对较高
但是 工商另类 垫底的
垂直部门 罚款任务非常多
,基层工商所 省局查 市局查
反正出了问题是你的
成绩是他们的      第三 从未来来看
以后 可能质检工商 合并
那堆进入了 工商部门的 小兵来说
更是苦不堪言
因为你们本来就在乡镇
做的事情只有更多 而且
更加没有可能 回县城       所以说
如果你想靠工商
必须做好在农村乡镇呆一辈子
科员退休的打算
而且拿着比其他部门少的收入
当然如果考市级省级的 还是可以
  税务还不是,听起来牛逼,实际上穷得叮当响,工作累,说起来还是省会城市的国税局,收入还不如民工
  不是也不准备考公务员的人路过
  质检那那位同志不用羡慕我们了,工商经费根本就是个笑话。听说有些地方工商发制服还要扣工资,公务员队伍闻所未闻的事情。  其实我们羡慕质检,你们总局的一把手比我们的强,我们老周只会开会和到处讲话,不办实事。    税务的同志也来了,我们还是羡慕你们的。别的不说,从春节商户送礼上就能看出差距了。商户给我们的都是苹果、桔子这些不怎么值钱的水果,给我们同一辖区国税地税的都是海鲜集装箱、购物券什么的,含金量高。
  先晕一个,好险!差点没进工商这个黑洞啊
指出楼主的一个误区,目前工商实行各省以下垂直管理,总局没有人事权,也不是中央财政拨款,国家总局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多的是进行业务指导。再一个,楼主观点偏激,不知是何居心?
  其实各政府部门均是如此,我们站在里面从下往上看,跟官们从上往下看,民们从外往内看,都是完全不同的.但是没办法,当你发现这些大部分已经晚了,不小心也35,6岁了吧,出去再创业?要技术没技术,本身就不是个官更没什么人脉,你总不能把老婆孩子撇那自己摆摊吧?  当了公务员,只有一条出路,不顾一切的往上爬,能爬上去才有希望!  每年老百姓抱怨公务花销那么多,三千多亿的招待费有几分钱花在你我身上?
  安徽省省会城市下属三县,08年考进工商的飘过,LZ所言句句肺腑!  希望明后年考国考跳出这个圈!~  努力!
  作者:口水狗狗 回复日期: 13:49:59 
     指出楼主的一个误区,目前工商实行各省以下垂直管理,总局没有人事权,也不是中央财政拨款,国家总局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多的是进行业务指导。再一个,楼主观点偏激,不知是何居心?  ——————————————————  看来这是位同行,看口气可能是某级领导,如果你仔细看的话,能注意到我并没有提到人事和财政问题,因为这不是我说的重点。    总局的最大功能应该就是业务指导,这一点我也同意。但总局这件事做得非常之糟糕,我在业务无能里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些老爷坐在办公室里拍脑门想出来的很多指导意见都是瞎指导,把工作搞的更乱。食品许可证这件事,全国工商人员进退维谷,总局制定的那些发放程序和所谓的八项制度要负主要责任。    偏激?如果你是总局的领导,希望你能明白这是基层工商人员对总局的真实看法。平时你们下来检查看到的都是恭恭敬敬的嘴脸,听不到实话。    我的想法,按你的说法是居心,已经在开始说的很明白了,向还没有进入这个系统的同志说明一下情况,以免他们耽误了一辈子的前途。如果我业务上、基本情况上哪里说的不对你可以提,我只是基层人员,知道自己的理论水平不算很高。疑神疑鬼的质疑就不必了。
  我们专业盖楼的。同志们上~
  时间将改变一切,LZ别哭了
  实在,,,中国特色
  二、混乱不堪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是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所有工商人挥之不去的恶梦。没有兴趣考公务员的,看完这一段,也能对当前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多一些了解,知道行政机关是怎么来保护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的。  问题奶粉、红心鸭蛋、多宝鱼、毒大米……一系列真真假假的食品安全事件,使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对此的重视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食品方面的问题,基本都是高调处理,严厉问责。这些年,工商人员因为食品问题接二连三的落马遭擒,我不能说这些人员全部无辜,但根据个人的所见所闻,冤枉的也不少。因为这项工作干不好、难干好,很多并不是人员的问题,而是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还有就是第一点提到的,工商总局的一些脑残政策。不是我们无能,而是领导太愚蠢。  1、漏洞频出的职责分工  这是整体机制方面的问题。  食品监管涉及生产源头、加工、屠宰、运输、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初级农产品、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现场加工制作的食品等不同类别,相关的监管部门有农业、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管理、工商五个。按照《食品安全法》设计的监管理念,应当是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段监管,各环节实现无缝连接,从田头到餐桌,每个地方都有人管,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同时将以前从事食品经营需要统一办理的卫生许可证一分为三,变成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发放。具体来说,跟工商工作联系最密切的分工内容,是质监机构负责生产环节,即生产厂家,同时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部门负责餐饮环节,就是饭店,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商场、超市、食杂店、集贸市场什么的,是监管范围最大、监管主体最多、监管任务最重的环节,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但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生活的丰富多彩也不是一部法律可以预料,按照该法的规定,仍然存在很多职能交叉、很难搞清楚的环节。例如下面这些。  A、商场超市里现在有很多现场加工制作、现场销售的食物,包子、馒头、点心等等,这是很人性化、很便民的方式,大家逛逛超市,买点东西回去就不用做饭了,多好。可对于工商部门来说这就是个大问题了。  商场超市本身是流通环节,要向工商部门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但现场加工属于生产环节,按食品安全法规定还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难道同一个单位要办两个食品经营的相关证件?太可笑了吧。并且实际操作中,就算经营者想办,很多地方的质监机构是不给他们办理的,理由就是商场超市属于流通环节,应该工商来办。  B、一些前店后厂性质的,比如某食品生产厂家在门口直接销售自己的产品,或者一些面包房,后面烤着,前面就直接卖了,原理同A,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的主要经营形式是生产,次要的是食品销售,但证怎么办。  C、饭店。你可能奇怪了,饭店不是归卫生部门管嘛,这个多清楚。可是饭店里面卖的可不全是厨师们做出来的东西,酒、饮料……虽然不多,可卫生部门就认为它们属于工商监管的食品流通领域,也得工商来办。要是这个逻辑行得通的话,所有饭店也都得办两个证,一个食品经营,一个食品流通……  你说这还怎么体现分段监管、无缝连接来着?如果你是工商所的,辖区里有几个这样的商场超市和饭店,能把你难为死。  这还不算完,上面说的是交叉的,下面说的是找不着家管的。  
  D、小作坊和流动摊点。  其实这两者还有一些差别,为了方便我放一起说了。《食品安全法》的原文是这样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可这部法里并没说哪种情况算是小作坊,哪种情况算食品摊贩,按经营面积?从业人员?都没有标准。各地人大常委会也没听说有制定这个“具体管理办法”的。那该归谁、怎么管、都说不清。还有更玄妙的,流动摊点的清理整顿现在很多地方是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了,就是俗称的城管……  还有就是他们要不用办食品许可证?质监办还是工商办?  在这个“具体管理办法”出台之前,这个领域始终是个定时炸弹,反正万一出了食品安全问题,按法律肯定要在这五个部门中找一个来顶缸。根据工商一贯很衰的表现,大家都不怎么有幻想。  E、以猪肉为代表的农产品。  为什么要拿猪肉来当代表?当然我本人对猪没有任何偏见。因为猪肉最有代表性。  在很多城市的集贸市场里,都有一些摊位,专卖猪肉等肉类。这些以前也要办卫生许可证,现在找不到地方办了。因为它们的主管部门是农业部门,可《食品安全法》没规定农业部门有发证的职能。这些摊位的经营者就到处找,他们肯定不能算餐饮,那算生产还是流通?工商要说不办,得拿出不办的理由来。  《食品安全法》倒是有一句“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先不说卖肉的是不是农民,销售的是不是自己家养的猪,只要能算“食用农产品”,就能不给他办。可《食品安全法》同样没有给“食用农产品”下定义,只能靠自己去找。其实这个事应该是工商总局跟农业部门协调一下,让他们出一个依据就行了。可前文已经说过,总局是任何时候都靠不住的。  只能靠自己。现在有兄弟找到了一个参考的依据,说来可笑,。是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规范税务工作,出台了一个农产品目录,把猪肉和很多农产品列了进去。虽然不怎么挨边,也算有个依据。大家高兴坏了,听说有单位就给总局请示,说看能不能参照这个来处理?总局的答复是不给任何意见,各单位可以参考此规定执行,仅限参考,出问题自己负责。说到这件事我又忍不住想问候总局的女性亲属,你们什么都不干饱食终日尸位素餐也就算了,我们找到依据给你送过去,你只要点头同意就行,可还要端着架子无耻的推责任,你们这帮家伙有男人吗?  F、保健食品。这也是《食品安全法》留下的一个盲点。《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按说这就是明确了食品药品部门监管保健食品,但跟上一点一样,国务院的“具体办法”还没有制定出来,在这个法律真空期间,如果出了问题,卖保健品的一般可都在流通领域,被算成工商的几率非常大。  G、理发店。说起来这个更可笑,其实跟食品没什么关系的。因为理发店、美容院以前也是要办卫生许可证的,现在《食品安全法》把以前的废除了,只留下三个食品的许可证,他们去哪办就成问题了。反正卫生部门是不管了。  够乱的吧?  
  06年考入某地级市工商局  行测全市第一
笔试成绩全市第五  无钱无关系被分配到全市最偏远最贫穷山区所  镇驻地一条街 四面山 一条河  唯一好处是不用在那住 每天只需要来回一百公里    当初真是瞎了眼了  
  2、各部门互相推卸责任的残酷现实  从A到G写这么多,很多人可能已经看晕了。可能有些人还不太明白,不就是个证吗,办不办哪有那么严重。相信我,很严重。下面我来分析一下后果。  以情况A为例,可能你说就不办吧,不就一个证,反正商场那么大,卖食品的就那么一点。可你敢不办试试?按照法律规定,不办的话就属于无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在工商业务中属于超范围经营,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取缔,和由谁来取缔。  “取缔”听起来是个很威风的名词,电影电视新闻报道里动不动就是取缔经营资格什么的,但想加入工商系统的同志要注意了,取缔是件非常难以实施、也非常危险的职能,没有想像中那么美好。  取缔就是取消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是经济执法领域中的死刑。这么说大家可能就明白了,难道为了一个超市里几个现场卖食品的,就把商场关了?一个大中型商场超市可关系到附近百姓的日常生活,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设施,谁敢轻易去关。  还有就是由谁来取缔。是质监还是工商?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一个经营单位在应当同时具有专项资质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没有取得专业资质或者资质失效的,应当是由专业发证机关还是工商机关来进行取缔?这是工商和其他单位经常争执的一个问题。  前面说过取缔的严重性,是敲别人饭碗,特别是一些生存性经营者,比如小作坊,饭碗的主人也许会豁出命来跟你以死相拼。为了公务员那份工资,你愿意拿自己的人身安全甚至是生命来当代价?  每个人都是人,工商是,质监也是,危险面前想逃避是本能,得罪人的事大家都不愿意干。  所以大家就互相推,能不管就不管。  互相推诿是一个非常不美好、不和谐的词,可在现实中,很多情况下是一种无奈。因为大家都互相推,你推的力气小一点,别人就推给你,也许你死就死在这上面了。说到这个事的时候还是要忍不住提一下工商总局,据说质监总局出台了一个办法,列举了不少情况质监机构不受理办证的范围,很多兄弟说他们的规定都是胡闹,但不管怎么说,质监总局给了基层一个说法和依据,有问题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们总局有规定,这件事不该我们受理。相比之下,工商总局的某些人如果有羞耻心,真可以去买块豆腐来撞死了。啊我忘了,那些家伙原先就不知道什么叫羞耻的,对他们有幻想是我太幼稚。  对食品问题的问责,我感觉是从2004年安徽阜阳奶粉事件开始的,这是第一次异常严重,性质恶劣的食品问题被曝光,当时处理了一大批相关的责任人员,也让相关行政部门认识到,政府生气了,后果会很严重。在此之前,虽然监管部门就存在职能交叉的问题,但那时候大家都是在互相争,争利益、争管理权,出了这一系列问题之后,大家就开始互相推,推责任,整天研究的就是哪个法律法规可以避免自己不管哪一部分。因为只要一被扯进去,可能政治生命就结束了。有时候问责是毫无道理的。据说奶粉事件发生时,当地工商局一把手才上任一个多月,按说跟这件事扯不上什么关系,但整个班子就是被全体拿下。  尽管残酷,这是现实。  还有个更残酷的事实。  工商部门现在不仅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还负责着营业执照的管理,如果有某个经营者因为上述从A到G任何一点拿不到许可证,不管该由哪个部门发证、哪个部门取缔这些事如何扯皮,超范围经营都是可以定性的,而超范围经营,工商局就有罚款直至取缔的义务。  所以最终结果是不管整个的机制如何混乱,不管其他部门如何推脱,最后收底的都是工商。风险最大、隐患最多的环节,就在你面前。  
  3、尴尬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机关  食品流通许可证也值得专门写一点。前面两点说的基本是机制和现实,这个许可证发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就很有工商总局特色。  首先是生搬硬套。我感觉国家把卫生许可证分成三个食品许可证,是想解决之前卫生、工商、质监三个单位之间长期存在的证、照责任纠纷,干脆让你们各自发一个,谁发的谁自己负责。发就发吧,卫生、质监都是专业技术单位,有技术有人员,企业哪里合格哪里不合格,都驾轻就熟。唯独苦了工商。工商机关作为行政管理机关,没有专业知识和标准,食品安全里的指标、范围、细菌谁也不知道。这种情况遇到工商总局算是雪上加霜。前面提到过,总局出台了一系列跟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的问题,列出了发放条件和范围,可这些东西让我们看了以后欲哭无泪,只能一遍遍重复“脑残、真是脑残,tmd比90后还残的厉害”。  直接上条款大家自己看。  第九条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条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猛一看,挺正规的吧?有同志也许就会认为我是在没事找事乱发牢骚,我一讲大家就明白了。  第9条讲的是相关标准,要求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 “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设备或者设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这些一系列的专业词汇看上去很规范很明确,问题是什么是相适应的场所、哪些是相适应的设施、规定的距离是多少、什么布局和工艺流程算合理……哪里都找不到这些东西,标准、规定、范围,统统没有。  再来说第10条。在需要提交的文件中,3、5、6项跟前面说过的是异曲同工,“与食品经营者相适应”这个万能词汇让总局永远不会犯错误而基层永远有可能犯错误;想像一个小食品店能按照第6项提供什么样的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难道写一个“从柜台里拿出货物-递给顾客-收款找钱”这种东西吗?;最高杆的是3和7,办证的商户经常问工商人员,这是什么内容,工商所同志就很无奈的说我也不知道。他们确实不知道,因为到国家局问的结果是,国家局的同志也不知道这两项究竟是什么东西。  假设一下你是工商所的现场勘测人员,经过现场勘测后要在相关文件上签上你的名字,证明是你审查过这家经营者的卫生条件合格,愿意为此签字负责,你怎么来判断这些条件?据说有单位为此向国家局请示过,总局没有让我们失望的保持了一贯的高水平无耻,不给任何书面回复,后头表示由辖区监管人员自己把握合适、相应、合理的标准,签字后就要对勘察结果负责。再假设一下你是工商所的登记人员,准备面对商户“你也不知道,让我怎么办”这种合情合理的质疑和鄙视的表情?  拿着这份装腔作势不知所谓的文件,你会不会跟我一样有想把起草文件的人打翻在地再狠狠踩踩踩的想法?  我们不怕负责,只要真是自己犯了错误,而不是被这份流氓程度跟秦桧害死岳飞那个“莫须有”有一拼的文件害死。  更可笑的东西在后面。因为现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都在工商部门发,总局消保局制定办法的时候也按照惯例没有跟企业登记上沟通,经常有登记上的同志去问食品上的,“那个你们的食品许可证怎么还不发?我们这边执照都没法办了。”“你们怎么只有食品、散装食品两项,我们登记上没有这个经营范围。”  食品上的就跟他说,“孙子才不想发呢,孙子才想那么写呢。”  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一起痛骂国家局那帮孙子。  
  楼主提出的问题很尖锐 虽然是一家之言不过有几点问题确实是普遍性的    工商只是听起来口号很响
实际上省局不疼 地方政府不爱
各局还要自己解决一部分工资和经费
    具体工作浮于形式且繁杂 最可恨的是没实际意义 大部分是为了应付检查
    其实一揽子把食品安全监管等一系列出力不讨好的工作揽了过来 无非也是为了保住正部级单位的面子
但是平心而论 大部制早晚的事 无论做多少表面文章 当多少次替死鬼 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工作实效来保住自己的饭碗 继续这样只能是饮鸩止渴     对我们这些入错行的小卒子来说 没后台的还是只能这么干着 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整个系统内年龄分布还是比较适合我们这些年轻人 40-50岁的占了相当大一部分 35-40岁之间断层很明显 或许将来由我们熬出头的一天吧 呵呵
  作者:瞬间崩溃 回复日期: 13:53:18 
    其实各政府部门均是如此,我们站在里面从下往上看,跟官们从上往下看,民们从外往内看,都是完全不同的.但是没办法,当你发现这些大部分已经晚了,不小心也35,6岁了吧,出去再创业?要技术没技术,本身就不是个官更没什么人脉,你总不能把老婆孩子撇那自己摆摊吧?  ——————————————————————  说的太对了,我就是这样被工商系统给耽误了的
  作者:春去秋来的时光 回复日期: 00:54:48 
    楼主提出的问题很尖锐 虽然是一家之言不过有几点问题确实是普遍性的  ——————————————————  呵呵,确实是一家之言,仅供大家参考。我水平有限,有说的不对或者不准确的,兄弟们多批评指导。尽量让别人了解一个真实的工商机关就好。  看来你还年轻,将来确实可能会有机会。但要避免太理想化,工商机关想上去,有能力有才干都是次要的,有钱有后台是决定因素。如果能遇到位好领导也有机会,不过那要看运气和rp了。  祝你好运
  LZ还在不,我就报了今年的工商所的,工商所待遇很差吗?怎么报的人很多啊,比例是1184:7.工商所还有乡镇的啊?我以为多是市区的。。话说有市工商局副局长这个关系,进去有发展的希望不?不过总觉得笔试要悲剧。。。。
  就公务员那点工资收入,能吸引到高水平的行政管理人才都奇怪了.    所以楼主你也别太过多的责问你的上级机关了,可以换个角度看这个问题.
  我07年考的工商 被分到了基层所,去年考得公务员有关系留在注册局和市驻地一大批。就是因为钱和人得问题。工商工资低的可怜,政治黑的要命。
  我一个朋友在直辖市级局里当处长,曾指着他们办公室的几个女孩,对我说不要小看这些小女孩一个月5-6千,这好像是3-4年前的事咯,现在不晓得待遇怎样。  不过工商局这个东东,今后肯定是要越搞越小的,最后被裁掉。  因为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嘛。
  工商  喂不饱的狗  
  楼主脑子不是进水就是被门挤了。。。  
全国的执法机关都是这样,有什么稀奇的?估计你也就是个小屁孩,还看不惯,你喊什么?城管替你们被你们工商玩了10多年,背了十多年的黑锅,他们冤不?惨不?
            楼上正解,城管现在管的小贩以前就是工商管理的。        
  创业本是天赋人权,我吃不上饭摆个摊还用人管吗,管的人管我的饭吗?可在我们国家却有好几个部门来管你,其中最没有道理的就是工商局,你凭什么剥夺人家吃饭的权力?
  市场上屡出食品不安全的大新闻。    做为一个普通人来看工商总局,的确很无能。当然也不排除工商总      局和其他部门协调上有问题。
  外面更不好混,里面如果混不下去,外面就更别指望能混下去了。
  作者:天籁玄音1987 回复日期: 01:29:53 
    LZ还在不,我就报了今年的工商所的,工商所待遇很差吗?怎么报的人很多啊,比例是1184:7.工商所还有乡镇的啊?我以为多是市区的。。话说有市工商局副局长这个关系,进去有发展的希望不?不过总觉得笔试要悲剧。。。。  __——————————————  报考的人多是因为很多人像我最初写的那样,并不了解工商局。如果没有关系的话,一般刚考进来都会被发配到最偏远艰苦的地区。农村也有,有些所甚至离镇都好几十公里的。  按照你说的关系,不好说,要看你关系的程度、这位副局长的个人能力、是县市还是地市。  如果有机会的话,还是考税务或者食品药品管理吧,我们觉得这些单位福利待遇都比工商好。
  作者:qxcyh 回复日期: 19:43:10 
    楼主脑子不是进水就是被门挤了。。。     全国的执法机关都是这样,有什么稀奇的?估计你也就是个小屁孩,还看不惯,你喊什么?城管替你们被你们工商玩了10多年,背了十多年的黑锅,他们冤不?惨不?  ——————————————————  这位看来是可能是城管的,拜托先别着急。城管工作不好干我们都知道,那才是地雷区。我同学也有干城管的,见面也这么说我。  不过你注意看的话,我说的都是大的体制,并没有针对哪个部门,当然除了工商总局。在这些行政机构里,我感觉工商总局的水平是在平均水平之下的。
  刚才一登录看我的帖子里一片空白,还以为被和谐了,正感叹总局这次怎么动手如此之快,后来发现还能找到……原来是我的网速太慢。有惊无险,下面咱们接着说。    4、郁闷的食品抽检和快速检测  食品抽样检验和食品快速检测是工商机关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技术手段。  这是比较书面,比较冠冕的说法。  真实情况是,这就是两个坑啊,一个外人坑工商,一个总局坑基层。  先说第一个坑。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表面上看起来,没什么大问题,行政机关抽检食品,应当付费,购买样品要付费,检验肯定也要支付费用,应该是天经地义。  再看看,仔细想想。  质监、食品药品都是搞技术的,有自己的检测机构,检测部门基本都是他们的下属单位。工商有什么?  自己单位抽样自己检验,还会要钱吗?而工商就不一样了,反正不是一个单位,收钱就往死里收。法里写的很清楚,“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  食品抽样检测费用是非常昂贵的,每个样品都有不同的检测项目,每个项目都有收费标准,就跟超市买东西一样,你要检测一项拿一项的钱,要全部检测就全部拿钱。有些样品要做个全检,比如前段时间的奶粉,可能要花上万甚至几万。你说大家都是为人民服务,少收一点,门都没有。  大家都知道一个道理,钱不会凭空掉下来的,工商机关的钱也一样。一般公众可能以为这项工作就算花钱也该政府划拨,太天真了。前面说到过各个行政机关争权夺利,这个利就是经济利益,就是谁能挣钱。工商机关要支付检测费用,就是给了其他单位名正言顺的挣钱途径。各级财政部门给各个行政机关划拨的经费都是有限的,工商要搞食品抽样,相关机构很高兴,你们检测的项目越多越好,检测的次数越多越好,因为这就意味着检测机构的收入越多。  所以工商就是个冤大头,检测这件事干的越多,意味着检测单位挣的就越多。质监和食品药品反正有自己的检测机构,付费也就是把自己家的钱从这个兜换到那个兜。  还有更冤的,食品药品部门每年政府都给划拨一定的检测项目经费,工商是没有的,但每年工商检测的项目都要给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报,因为它们是协调机构,于是工商开展的检测工作就成了食品药品安全部门的工作成绩,人家自己的钱就可以省下来……  但是,冤大头是没有止境的。  工商干了活总能赚个吆喝吧?不行。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下列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一)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四)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  注意看第二项。即使工商在食品检测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也是无权对外发布的,要上报给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去公布。卫生部门公布时会说明白这是工商机关发现的吗?绝对不会。有成绩自己上,有黑锅给别人背是一向是行政机关的光荣传统。  所以工商搞食品抽检,自己出钱出力,钱让别人赚了,功让别人抢了,如果有责任,就得自己背着。冤大头当得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最近海南砒霜门就是一个生动的活教材。这个事件内情我不清楚,但从媒体报道来看,工商其实没有多大错误,抽检程序有瑕疵,但根据调查结论,主要原因是承检单位出了问题。工商就算有错,也达不到影响检测结果的程度,那为什么要工商高调的进行道歉?换个角度来想,如果工商程序有错误,但检验结果正确,是不是工商还要道歉?社会公众究竟关心的是工商局犯了什么错,还是自己喝的水有没有有害成分。  这只是我个人作为曾从事工商工作的人的猜测和推测,做不得准,有兴趣的可以做个参考。  
  传统的企业登记中,企业类型包括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
是错误的  企业类型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食品安全法》要求工商机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使用了食品经营者和食品经营企业的主体概念  食品经营者包含食品经营企业 生产企业 食品经营个体户...
  上面说的是第一个坑,工商整个被外界给坑了,同时这也又一次反映出总局的无能和愚蠢。  下面来说第二个坑,快速检测。  先解释一下,所谓快速检测,是相对于抽样检测而言,使用一些操作简单、能够迅速查验结果的设备,比如试剂、试纸,对食品进行一定类别项目的检验。这种方式虽然快,但有致命的缺陷,用专业的术语来说是只能定性,不能定量,检测结果没有法律效力,发现问题后仍然需要向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送检。  这是工商总局有一个脑子被门挤了之后想出来的所谓创新。  开展快速检测的官方理由是由工商机关对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筛查,便于快速发现问题,及时控制问题,避免恶性、大型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看起来充其量只是个政绩工程。  实际上性质和影响要恶劣的多,深远的多。这只是总局为了向财政部要经费的一个噱头。跟国家要钱需要借口,快速检测这笔帐算下来可不少钱,比如一个基层工商所配个快速检测箱,就得上亿的资金,人员培训也需要经费,因为工商部门没有搞过这个,得培训专门的人员,试剂大量使用,也需要经费,有些地方比较离谱的还配备了流动检测车,费用更高。据说总局还想过搞培训基地什么的,不知道批下来没。  这个白痴的想法还真把有关领导忽悠住了,纳税人数以亿计的金钱被白白投放进去,基层工商人员也被结结实实坑了进去。  首先,这种做法完全是重复设置,浪费国家财富。质量检测是件异常严肃、异常精密的工作,国家已经设置了专业的行政机关和检测机构,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都需要多年的专业学习和资质认证。工商作为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在质监方面并不具有优势,要培训一个半路出家的工商人员掌握基本的检测方法,比培训一个质监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支出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行政成本,对国家财政无疑是一种浪费。另外质监机构的人员都是专业的,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可能终生就负责一项工作,工商人员流动性强,一个所可能只有一个或者两个人能接受培训,如果这些人员流动到其他岗位,空出来的位置势必要重新培训。有些地方的工商机关采取招收专业人员的做法,但这些人员主要是用于流动检测车,工商所仍然无法顾及。再说了,如果工商都去搞检测了,要质监、卫生这些专业机构干什么?  其次,这种做法把基层人员推到了一个异常危险的境地。快速检测结果由于没有法定效力,对于经检测涉嫌的食品,必须要送相关机构再次复检。这时候涉嫌的食品怎么办?  封存、暂扣、下架都没有依据,一旦采取行政措施,送检结果下来食品没问题,给商户造成的损失怎么办?食品送检有些项目需要的时间是相当长的,可能会1到2周,而能够快速检测的大多是生鲜蔬菜、豆制品、肉类这些不易保存的食品,等待检测结果的期间很可能出现损坏。  那你说不采取措施?万一检测结果产品有问题,工商机关在明知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行政不作为,一旦追究责任,更是死的不能再死。  行政机关有一个规则,不知道问题就没事,知道问题或者知道可能有问题,不采取措施,就一定会有事。  所以说快速检测把工商人员放在了有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做和不做都有风险,哪个风险都不轻。  有些地方的同志想明白了这个道理,遵循着“多干多出错,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的行政机关终极定律,检测箱发下来就放着不用。  这时候陷害大家的还是工商总局。总局唯恐大家死的不快,专门在考核目标里把是否开展快速检测工作,每年检测数量是否达标作为考核项目,达不到就要扣分。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总局是不是被其他单位派驻了卧底,才会这么一门心思一点不留情的恶整自己人。  总体来说,食品检测可以荣获工商部门吃力不讨好,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冤大头工作第二名。  第一名是下面要提到的索证索票和电子台帐。  
  作者:外星人6688 回复日期: 22:08:14 
    传统的企业登记中,企业类型包括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 是错误的    企业类型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作者:外星人6688 回复日期: 22:12:01 
    《食品安全法》要求工商机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使用了食品经营者和食品经营企业的主体概念    食品经营者包含食品经营企业 生产企业 食品经营个体户...  ——————————————————  看来是位专家。对于指出我的错误表示感谢。我理论水平确实有限,有些用词不准确。    关于食品经营者这个事,我很多同事都还在纠结着,如果这位同志清楚,能不能给个概念出来,食品经营企业包括哪些范围,我好去跟他们说一下。
  楼主偏右,我基层工商15年了.说过了点
  快速检测有法律效力吗?
  这确实是工商的现状。
  先顶再看
  刚提到砒霜门,就看到篇对海南事件的分析,应该是同行写的。看完一声叹息  /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59058.shtml  其中执法人员与企业的较量,已经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了
  作者:清茶红酒 回复日期: 22:32:52 
    楼主偏右,我基层工商15年了.说过了点       作者:earthpeople2010 回复日期: 22:36:08 
    快速检测有法律效力吗?  ——————————————————  清茶红酒,咱们差不多。过了吗?我感觉平时很多大家的意见更激烈的还没写,只是个人想法吧,仅供参考。    earthpeople2010,没有法律效力,顶多只能算是发现涉嫌。
  同道中人。。。同感啊,工商一日不如一日
  所以工商搞食品抽检,自己出钱出力,钱让别人赚了,功让别人抢了,如果有责任,就得自己背着。冤大头当得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最近海南砒霜门就是一个生动的活教材。这个事件内情我不清楚,但从媒体报道来看,工商其实没有多大错误,抽检程序有瑕疵,但根据调查结论,主要原因是承检单位出了问题。工商就算有错,也达不到影响检测结果的程度,那为什么要工商高调的进行道歉?换个角度来想,如果工商程序有错误,但检验结果正确,是不是工商还要道歉?社会公众究竟关心的是工商局犯了什么错,还是自己喝的水有没有有害成分。    这只是我个人作为曾从事工商工作的人的猜测和推测,做不得准,有兴趣的可以做个参考。  ----------------------------  粗看了下,从工商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说,工商抽检最开心的就是抽到的都是伪劣产品,那就不光检测费能拿回来,还有大笔的罚款能搞到手,相关领导也能有机会从中得利,既然如此,那我就再恶心一下,你们工商发展下去,会不会哪个检测机构能把没问题的产品给检出问题来,我就只把抽检品给你检?既然“相关机构很高兴,你们检测的项目越多越好,检测的次数越多越好,因为这就意味着检测机构的收入越多。”联手相关机构讹诈企业会不会是工商以后的发展方向?
  最近海南砒霜门就是一个生动的活教材。这个事件内情我不清楚,但从媒体报道来看,工商其实没有多大错误,抽检程序有瑕疵,但根据调查结论,主要原因是承检单位出了问题。工商就算有错,也达不到影响检测结果的程度,那为什么要工商高调的进行道歉?  ---------------------------------------  按道理说,是该承检单位负有责任,但工商会不会和承检单位有底下交易?毕竟工商是送检大户,承检单位是有很多家的,如果工商送给某个承检单位的抽检品,承检单位老是没检出问题,工商估计是不会太开心的,所以说工商就是承检单位的衣食父母估计还是有点依据的,那海南砒霜门承检单位出了问题,工商高调的进行道歉就很好理解了。
  但愿我的这点小恶心不会启发了工商和承检单位的联合,因为这意味着所有企业的僵梦,毕竟不会所有的企业都会如农夫山泉那么的强势,但从国家利益部门化的这个趋势来说,为了你们的利益最大化,不排除你们已经这样做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钳制工商独大,我认为是高层改变分配格局,让底层收入者和中小企业能吃上饭达成的一个共识,因为,工商面对最多的还是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这个最弱势的群体。如果真是这样,那以上你所抱怨的有关工商总局的一切不作为就很好理解了。楼主如果看明白这点,就别抱怨了,还是洗洗睡吧。
  又学到一些知识了。。。
  楼主说的很多涉及到实质啊,期待继续
  作者:我不是大宏 回复日期: 23:25:08 
      粗看了下,从工商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说,工商抽检最开心的就是抽到的都是伪劣产品,那就不光检测费能拿回来,还有大笔的罚款能搞到手,相关领导也能有机会从中得利,既然如此,那我就再恶心一下,你们工商发展下去,会不会哪个检测机构能把没问题的产品给检出问题来,我就只把抽检品给你检?既然“相关机构很高兴,你们检测的项目越多越好,检测的次数越多越好,因为这就意味着检测机构的收入越多。”联手相关机构讹诈企业会不会是工商以后的发展方向?   ————————————————  说到这个了,就再讲一些细节。工商的食品抽检是要控制合格率的,如果合格率太低,说明本地区食品质量有问题,是不符合当前和谐社会和稳定形势的需要的。所以抽检时有关人员会有目的的选择商品质量好的区域或者差的区域,不想罚钱的时候就去好的区域,想罚款的时候就去差的区域。  至于罚款的事在后面还会第五部分还会详细讲,这里只简单提一点,工商和检测机构联手讹诈企业这种可能不能说没有,毕竟国家很大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不过在我们经办的时候没有这样做过,因为哪些企业有问题哪些没问题基本心里都有数,除了跟某个企业有个人恩怨,一般没有必要这样去做。如果一旦被曝光后果就会很严重。  倒是我们经常被检测机构出卖。按正规程序抽检时检测机构人员是要到场的,他们清楚抽的是哪个厂家的产品,检测结果出来以后,如果不合格,他们会先和企业联系,透露抽检的结果。企业公关工作有效的话,最后给我们的检测结果就会是合格。所以说工商在这件事上是最大的冤大头。     
  作者:我不是大宏 回复日期: 00:12:47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钳制工商独大,我认为是高层改变分配格局,让底层收入者和中小企业能吃上饭达成的一个共识,因为,工商面对最多的还是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这个最弱势的群体。如果真是这样,那以上你所抱怨的有关工商总局的一切不作为就很好理解了。楼主如果看明白这点,就别抱怨了,还是洗洗睡吧。  ——————————————  这一点我不太同意。作为工商人员,我并不认为目前的局面是国家高层战略上的调整。工商目前的境地,一部分是由于工商总局的三无,一部分是社会整体环境。对弱势群体来说,工商并不是最大的制约因素。  我才写到第二点,如果整体看完以后,(前提是这个帖子不被和谐)也许能让你对工商有更全面的了解。
  安监系统更是如此,责任追究严厉,闹不好要进去的
  不错的技术贴,希望不会被HX~~~  其实无论什么行业基层都是很苦的,总要有人干活的。但是如果进入体制了,LZ再主动出来不是太可惜了。  原来只要被上级压迫,现在跳出体制自主创业后岂不是被双重压迫~~  lz何必呢~~
  作者:我不是大宏 回复日期: 23:53:30 
      但愿我的这点小恶心不会启发了工商和承检单位的联合,因为这意味着所有企业的僵梦,毕竟不会所有的企业都会如农夫山泉那么的强势,但从国家利益部门化的这个趋势来说,为了你们的利益最大化,不排除你们已经这样做了。  ----------------------------------------  还有复检这一关啊,抽检时有封存样品的,而且复检和初检不得是同一家。    另外, 没办法,工商人多啊,前总理大笔一挥,全给了公务员编制,领导看来,你们总要多作点事情吧。其他部门人少,比如质检的还有很多事业编的呢,不知道他们怎么执法
  这在中国来说好象是普遍现象吧,不仅仅是工商局是这样!
  LZ是在市级吧
  倒是我们经常被检测机构出卖。按正规程序抽检时检测机构人员是要到场的,他们清楚抽的是哪个厂家的产品,检测结果出来以后,如果不合格,他们会先和企业联系,透露抽检的结果。企业公关工作有效的话,最后给我们的检测结果就会是合格。------------------------的确存在
  看得出lz对工商的业务比较熟悉,曾经干过消保食品之类的,说得很实在,虽然不完全赞成你的观点
  报考工商公务员者要用脑袋想一想了。  这是忠告!!!!!!!!!!!!
  作者:Translinear 回复日期: 10:42:41 
    税务还不是,听起来牛逼,实际上穷得叮当响,工作累,说起来还是省会城市的国税局,收入还不如民工  ====================================================  同学当初没好好学习税法啊,国税就那几个大项税,要收是没有商量余地的,地税灵活性大,操作空间大。
  本身就是个多余的机构!!
  作者:基层执法公务员 回复日期: 11:01:20 
    另外, 没办法,工商人多啊,前总理大笔一挥,全给了公务员编制,领导看来,你们总要多作点事情吧。其他部门人少,比如质检的还有很多事业编的呢,不知道他们怎么执法  ——————————————————  就因为工商的人多,别人就总以为工商多能干一样,什么事都想推过来。听说过一件异常可笑的事,某市政府开消防工作会议,工商也参加,消防部门提议由工商来替他们进行消防器材检查,理由就是工商的人多,反正他们也要巡查,巡的时候顺便就能把消防事项也给检查了。  市政府也同意了,最黑色幽默的是与会的工商代表也同意了,因为参加会议的是机关的一个官僚,根本就不参与日常检查。回来跟局长一汇报,还好这个局长懂行,大惊失色之下立刻去政府解释,好不容易才把这件事又推回去。  
  作者:NC指导 回复日期: 13:30:38 
    LZ是在市级吧  ——————————————————  我曾经的岗位是工商所,没机会去机关。要能混到机关我就不用再出来了
  虎躯一震,广告砸沉!/By:虎躯一震眼有异色。举报广告请进:-- rfegggt-- 操作时间: 17:01:24 --
  这怎么着也比辛辛苦苦干完一年活连一瓶洋酒钱的工资都领不到的广大农民工兄弟强吧?
  怎么不写了  刚应酬回来   作为一个工商新人半年多了  LZ说的话还是能够让人好好思考的
  楼主写得很真实!作为一名最基层的工商小兵,心里的那口冤气终于有人写出来了,痛快啊。作为一名最基层的工商人,对工商系统真的很失望,对工商的前途真的很绝望。
  没有了吗?
  同为工商人 对工商真的越来越失望
  广告,咔嚓。/六月。举报广告请移步-- refrefr-- 操作时间: 13:02:42 -- 1912883
  学习了,其它系统的也写一下才好。
  期待LZ继续更新。
  正好我还可以和LZ探讨一些问题。
  楼主,每一年的贴花收费顺带着收取的个协会员费都是怎么被用掉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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