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工龄入股 现在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税要交税么

企业改制如何操作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12页3下载券9页2下载券9页5下载券2页免费5页免费9页2下载券2页免费19页免费9页1下载券12页2下载券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51页5下载券14页5下载券10页免费27页3下载券9页5下载券
企业改制如何操作|改​制​操​作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改制企业工龄计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单位原为国企,于2001年时改制成股份企业,当时每人以600元一年工龄计算入股,且需要在1983年前参加工作的人才能享受一比一入股。打个方说我1983年前工作,正好工作十年,那么我交6000元,单位一比一配股给我,我有12000元。约2005年单位又回收股份,领导分摊把工人的股份全部回收自己帐户中。这些不是主要问题。我想问的是,我是1983年之后参加工作。当时单位作为奖励性质,约有十多人参与了技术入股一万元,配股后成20000元。现今企业要面临搬迁,因路途远,本人不想去外地工作,故而牵涉到经济赔偿,请问2001年前的工龄不能计算了吗?
记得有个规定,企业改制,职工发放经济补偿后解除合同,工龄不连续计算。没有发放经济补偿的,改制前后工龄联续计算。谁知道这个规定?
您好受人之托向您请教一个事我一个朋友在工作六年后 因刑事犯罪入狱 七年后出狱 出狱第二天 单位把他召回 又工作了二十三年 今年退休 想向您请教一下 他的工龄如何计算 是按三十六年计算还是按二十九年计算?是否有相关条文?谢谢您
在企业转合同制之前的工作在转制之后,之前的工作算入工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个人原因(工作需要调动)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但在原单位已领过补偿金,在适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计算企业连续工龄时,其原单位和新单位的工作年限能累加计算吗?
我原在的单位当时是事业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个人于2005年提出辞职,并办了辞职手续,当时单位一分钱补偿也没有,以前拖欠的工资及医药费7千多块也没给,工资只是发到我辞职的最后一个月,养老保险也交至辞职的最后一个月,其它什么也没有,后来单位改制为企业,并于2010年底再次改制要买断工龄,请问我应不应该得到买断工龄的补偿或是其它补偿。
我父亲是大集体职工企业1982年关停企业职工下岗各奔东西现在买集体耕地198晌现有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70人企业领导说按工龄分钱地钱买350万元请问1982年企业关停下岗职工是否还有工龄我个人认为1982年以后下岗企业就不存在工龄了对不对敬请专家指导
关于企业清算如何计算工龄问题我爷爷1950年参加工作,单位属于国企,1979年调入二厂,属于大集体,1980年组建三厂,并作为第一任三厂厂长,工作四年即1984年退休。现三厂进行清算,计算爷爷工龄时按4年计算。难道爷爷参加工作30多年的时间不能连续计算吗?有没有关于这方面工龄计算的文件。麻烦各位帮帮忙。
2010江西企业职工改制买断工龄的算法
2010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买断工龄的算法& 以个人实物资本出资成立公司,房产产权转移过程中是否要交税
以个人实物资本出资成立公司,房产产权转移过程中是否要交税
问:以个人实物资本出资成立公司,房产产权转移过程中是否要交税?
答:请参照下列规定执行:
1、营业税:
& & & & 单位和个人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单位和个人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情况征收营业税:不动产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其收取的固定利润,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动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其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分别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2、企业所得税:
& & & &根据国税发[号文件:企业以房屋作价入股的投资行为,在税收上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不动产和投资两项经营业务,因此企业在确认增加长期投资的同时,应该将转让所得,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如果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就必须交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企业转让股权(包括退股)时,如果转让价值大于房屋作价入股金额,意味着实现了转让所得,应计入转让股权当期的损益计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号文件:企业以房屋作价入股的投资行为,在税收上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不动产和投资两项经营业务,因此企业在确认增加长期投资的同时,应该将转让所得,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如果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就必须交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企业转让股权(包括退股)时,如果转让价值大于房屋作价入股金额,意味着实现了转让所得,应计入转让股权当期的损益计征企业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的税务处理:
& &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因此,如果非放地产企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则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如果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或者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4、契税的税务处理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的行为包括: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虽然《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均没有关于投资入股的政策规定,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土地、房屋作价出资及租赁使用土地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明确,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的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对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无偿划转的契税问题作出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延续了这一税收优惠,对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执行期限为日~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
因此,以房产作价入股的企业,承受房产的企业需要缴纳契税。
&&[] [] [] &&
联系人:宁女士,李女士
电话:(宁女士)您访问的内容不存在-纳税服务网
哎呀!您访问的内容实在是找不到了......
页面将在3秒后为您跳转至纳税服务网首页,请稍候!企业改制问题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据云劳社发〔2006〕11号规定,“不得与距法定退休年龄(含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5年内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应按照28号文件有关职工内部退养的规定发给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有些法规又规定:内退最低需满足三个要件:达到规定(男55岁,女45岁)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我单位有些离法定退休只有一两年的职工不愿内退,要经济补偿,这类人的经济补偿有什么法律规定。
我所在企业今年12月正准备改制,现在正在核算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是从日减去参加工作日期乘以月平均工资,我想咨询一下1。今年是2010年,补偿金按上述时间算对吗?2。我父亲2010年11月份到退休年龄,现在正在办理退休手续,如果补偿金按上述时间计算,是否还能享受补偿金?
本人于2001年9月进入广西浦北县的一家自收自支单位,在公司我坚持上班到了2004年8月,由于各种原因问题,我从2004年8月至2010年9月就与公司签订了停新留职合同,可是合同上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写明每年交一部份养老保险,其它与同在的职工同享平等条件,但是由于政府机构原因,没经公司员工、干部同意就直接与一个私营老板直接签订了购买合同,就在日一家宾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经过选票表决出现:63票不同意,33票同意,3票弃权。现在工作组又重新通知各员工回到公司做开导...
我所在企业 ,于2000年改为民有民营,我在95年停薪留职1年,到期后,我去找公司领导续签停薪合同,领导说不用签,让我每年自己支付养老统筹交给单位,在改制时没有让我入股,我于2004年调出单位,我想问一问:在改制时,我是否应该得到国家配送股。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因企业要求本企业职工在家待业上岗.而在待业期间()没有发给企业职业任何工资(本企业为职业部分职工改制,本单位现在还存在)2004年要求改制,在没有补偿生活工资的情况下,本职工没有在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上上签字,过后企业在本职工不知道的情况下,到现在企业没有给本企业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各种应缴费用.这种情况下企业违反了国家什么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能否单方面解除本企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请求法律支持!
我们是国有企业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之前一部分职工买断工龄离开了 一部分职工以工龄置换为股份同意入股,同时选举了董事会(由原公司领导班子当选),由于改制工作十分复杂,债权债务、资产转让、职工安置、资产过户等问题都未办理,直至2009年5月左右改制工作才完成,注销了老公司,注册了新公司,注册股本60万元。股东30人。
最近一部分股东(原职工)提出公司长达几年不开董事会违法,我们认为新公司直到日注册成立,之前是国有企业正在改制中,股东身...
阎律师:您好!
我遇到一个情况,就是原外贸公司在86年时与一个员工签订了五年的用工合同,五年合同期满后,该员工也没有续签而另找其他工作,到2008年该外贸公司倒闭接受国资公司改制,同时也兑现了改制安置资金。到2010年3月,该员工才向国资公司提出要求补给其改制安置费。请问:该员工是否符合安置条件?是否还可以补发安置费?谢谢!!
你好!我是国有企业的职工,企业在05年进行了国有企业改制。我与新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在09年生病了。现在已经办理了病退手续。“并轨”政策补偿的部分现在已经给到我手里了。企业净资产补偿部分,当时以债权形式留在了企业,说是待职工离开企业时给付。我现在已经退休了。但是企业说是我和新企业的劳动关系没有到5年,所以企业净资产补偿部分不能给付。我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所以想请你们帮我看看是否合理。
当时企业改制的政策市这样的,
关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
公司政治改制,请问公司对我们这些试用期的员工该怎么补偿? 是不是应该和其他员工一视同仁?
我96年在一个城市甲的国营企业工作,签有合同,后行业改制,该企业在03年被政策性破产,大部分职工被买断工龄。我与其他三十多个职工通过考试在06年3月被分流至另外一个城市乙的行业内企业A(A无法人资格,属C的下属生产点)的多种经营公司B(B为独立法人、集体企业)工作至今(当时的行业内省级公司C下文件承诺我们人在多种经营公司工作,但仍属主业人员).
上班期间公司B为我们缴纳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但医疗保险一直未交。我们向公司询问,起初回复是当初的破产小组...
急!急!请各位法律权威人士解答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合同签订问题:
悬赏分:1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16 小时
我96年在一个城市甲的国营企业工作,签有合同,后行业改制,该企业在03年被政策性破产,大部分职工被买断工龄。我与其他三十多个职工通过考试在06年3月被分流至另外一个城市乙的行业内企业A(A无法人资格,属C的下属生产点)的多种经营公司B(B为独立法人、集体企业)工作至今(当时的行业内省级公司C下文件承诺我们人在多种经营公司工作,但仍属主业人员).}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