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大田中学保险是怎样补偿的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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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
田政办〔2014〕117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东风农场: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工作,提高城乡居民综合保障能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联合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对象
凡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作为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期限为一年。
二、保障责任及保费
1.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给付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补偿。
2.保险费为10元/人/年。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水平。
&&&&&&&&&&&&&&&&&&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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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大田县数字大田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  邮编:3661002013年大田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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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田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2013年我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报销比例大幅提高:
居民医保“三目录”调整与新农合“三目录”相一致;居民医保统筹支付封顶线从60000元调整为80000元(含个人自付比例和起付线);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0%、60%和50%分别调整为85%、75%和65%;取消特殊门诊大病补偿年累计封顶线10000元,各病种最高封顶线调整为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相同;参保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原来的补助400元、剖宫产补助1000元统一调整为在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娩补偿880元/次、二级以上医院1100元/次;建立居民大病补充险,保额为22万元,起付线8万元,封顶线30万元,超过起付线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费用高低分段赔付:80001元-150000元部分按50%赔付,150001元-200000元部分按55%赔付,200001-300000元部分按65%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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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大田县数字大田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  邮编:366100辽宁绥中县顺利完成农业大田保险理赔工作
摘要:2014年,绥中县24个乡镇的农业大田保险工作由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承办。全县24个乡镇263个村,承保面积达75.84万亩,农民自交保费408.84万元。 2014年7月中旬开始,由于降雨少,绥中县各乡镇种植作物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从2014年7月末开始,县农发局联合保险公司迅速
  2014年,绥中县24个乡镇的农业大田保险工作由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承办。全县24个乡镇263个村,承保面积达75.84万亩,农民自交保费408.84万元。  2014年7月中旬开始,由于降雨少,绥中县各乡镇种植作物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从2014年7月末开始,县农发局联合保险公司迅速组成查勘工作小组了解灾情,农业专家和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前往绥中各乡镇进行查勘。截至9月30日,完成了对全县24乡镇的查勘定损工作。在查勘过程中严格遵照《农业保险条例》,采取逐乡、逐村查勘,在实地查勘中,采用抽查的方法,“由重到轻,以点代面”的方式进行查勘。运用田间鉴定和间接鉴定法确定保险责任,采用经验目测法、GPS定位仪测量法、垄数推断法确认受灾面积,运用经验评估法、株数测产法、产量测产法确定损失程度。  为了确保查勘工作的公平公正,参与查勘工作的人员中,除了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县农发局、各乡镇、村农经管理人员参加外,还特聘农业专家一起进行查勘。查勘后由参与查勘人员共同做好《查勘记录》、并现场用摄像机、照相机拍摄受灾照片、为理赔提供第一手材料。绥中24个乡镇定损总面积为57.71万亩,赔款户数为74158户,总计赔款4494.31万元。目前,绥中县24乡镇的理赔工作已全部完成,受灾户的赔款已全部打入保户提供的卡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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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已给七万亩大田作物办理了种植业保险
来源:大连日报
&&&&本报讯 “种苞米也能上保险,今后俺种地可就放心多了。”近日,庄河市兰店乡鲍码村村民在乡干部的动员下,一致同意为全村1000多亩玉米地购买种植业保险,为秋季丰产增收系上“安全带”。据庄河市农发局统计,今年庄河市已有7万亩大田作物办理了种植业保险,约占大连市大田作物投保面积的70%。
&&&&为提高大田作物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及农民灾后自救能力,今年我市首次将种植业保险纳入农业保险范畴。庄河市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整村、整屯推进方案。兰店乡地处庄河沿海,夏季风力较大,为规避强降雨大风对玉米生产的影响,该乡为当地百姓选择了玉米种植保险。乡干部为农户们算了这样一笔账:“大田玉米参保费每亩16.8元,其中农户承担20%、各级政府承担80%。折算下来,每亩地农户只需拿3.36元就可享受到受灾70%以上赔付280元的补偿。”
&&&&据介绍,今年庄河市种植业保险险种的标的为玉米、水稻、大豆,每亩保费分别为16.8元、16元、12元,农民与政府按2∶8比例分摊。保险期间,若发生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风灾、水灾(政府行蓄洪除外)、雪灾、雹灾、旱灾、冻灾、火灾和病虫害等,农民将获赔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保险金。保险期限为一个生长期,承保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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