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有哪些问题可以向哪些政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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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有不平?日
政府应彻底纠正被企业除名老职工的养老保险“工龄归零”问题
  建议2010年政府彻底纠正被企业除名老职工的养老保险“工龄归零”问题  
改革开放过程中(主要是20世纪80年代),全国各地都有一部分职工因为各种原因被企业除名,这些被企业除名职工的原工又被各级政府颁布的相关法规定为无效(即工龄归零)。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企业单方面强行解除职工的工作权,这是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事情,政府应该站在公正平等的立场协调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平衡,而不应该再用不公正法规继续加重惩罚被除名职工的权利,因为这不是以人为本的政府行为。如今,当年被除名的职工绝大多数都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是由于他们早年为国家工作贡献的工龄被一笔勾销,因此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得到原本应有的养老待遇,而不得不在风烛残年时艰苦度日,不但增加了子女负担,也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有鉴于此,我强烈建议国务院、社会保障部,以及直辖市、省、自治区的社会保障局,立即出台新法规,在2010年内彻底纠正改革开放过程中被企业除名老职工的养老保险“工龄归零”问题,还给所有被剥夺工龄老职工安度晚年的幸福。  
王红旗  
职工养老保险“工龄归零”的不公平法规该废除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制定了大量新法规,总体上来说它们发挥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但是,毋庸讳言,其中也有一些新法规不够完善,甚至背离了社会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例如职工养老保险“工龄归零”法规就是一项有违社会公正、公平的新法规,应该立即废除,并对因为该法规而遭受损失的职工予以补偿。  
所谓“工龄归零”是这样的一种法规,它设立了一个“连续工龄”界线,凡是有中断工龄的情况,此前的工龄在养老保险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待遇上就被视为无效等于零。这项法规对许多老职工来说显得更加不公平,这是因为,这些老职工在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初,即实施养老保险改革之前,他们已经累计为国家工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此工作期间他们仅领取微薄的工资,对国家的贡献和付出实际上已经包含着日后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待遇,即应该纳入“视同缴费年限”。但是,仅仅是由于他们在改革开放期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了原单位,一时中断了工龄,结果他们此前十几年或者几十年的工龄就被“归零”了,时至今日他们已经到了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却依然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过着凄苦的晚年,既是家庭子女的负担,又是社会不和谐的具体表现。  
为此,笔者近年多次撰文呼吁政府早日废除“工龄归零”的不公正不平等法规,让所有的老职工都能平等的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度过幸福的晚年,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巩固完善社会和谐的局面。详情可参阅《赡养老人主要是政府的义务》、《修改北京市政府“关于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连续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的提案》、《凭什么把劳动者工龄一笔勾销》、《所有工龄都应该累计为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立法建议:修改“京劳社养发”(号》、《政府不该侵占老人工龄》等文。  
与此同时,笔者陆续收到全国各地读者的信件、电子信、电话,反映他们由于“工龄归零”这项不公平法规而陷入没有养老待遇的悲惨境地。这里引用邓女士等九人最近给笔者的一封信:  
王红旗老师:您好!得知你贵人在网上登载一些关于社会上弱势群体的人员工龄归零不合理的问题和支持以及帮助,我们感到万分的多谢???我们在中学读书时刚好文化大革命在家,结束时回校分配响应党号召去农村上山下乡当知青???之后回城在单位工作直至离企???没有脱离单位一直干到退休就可合并计算工龄,如果脱离单位就则从头开始计工龄,以前的视同缴费的工龄那么就要归零。这样同一个社会,对待离企人员的工龄问题处理绝对不公平、不合理,对这弱势群体很大打击???上个月我们群体有些人去北京信访诉求???目的引起政府重视???(某某某)很惨,现年都60岁了,领取老人证了,但想起社会的不公正对待又工龄无保障的事而经常流泪,多年都没有得到解决???  
笔者做为一名独立学者,对上述遭遇的老人充满同情,但是最终还是要由政府来解决问题。在此60周年国庆大典之前,期待着各级政府能够废除“工龄归零”的法规,给每一个老人以平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让所有的老人都能度过幸福的晚年。  
劳动者有权直接参与制定劳动待遇法规(五一劳动节的实质)  
今天又逢五一国际劳动节,有必要重申劳动节的实质是劳动者有权直接参与制定劳动待遇的法规。重构补注  
给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社保提供一份资料:还有许多老职工无社保  
欣闻近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讨论社会保障事宜,恰逢此时笔者再一次收到十几名老工人苦苦期盼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的信件,其中广州市肖女士的来信诉说“我的遭遇可能是全世界最悲惨最悲惨的一个”,因为她“人老了,一无所有,无收入(指养老金),身体年老多病”。类似的情况许多省市都有,这些老职工因为“工龄归零”的法规被剥夺了平等的公正的养老待遇。笔者希望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社保时能够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并早日落实解决,也让这些与共和国同步度过的老人们有心情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相 关 评 论
&&※ 来自221.182.46.*的网友说:除名工龄归零不公平
  我的命运跟肖女士差不远,都是&quot除名工龄归零&quot惹的祸,除名归零太不公平,应共讨伐之,以示公平,让和谐之花开得更美!!
<font color="#11年02月28日
&&※ 来自27.9.99.*的网友说:
  请国务院研究工作几十年被企业开除,工作的年限被取消,这太不合理了,这给了企业某些领导人太大的权利了,看不惯的职工他借顾可以随便开除,要求国家彻底纠正。还我公道?
<font color="#11年12月04日
&&※ 来自124.66.103.*的网友说:
  生存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了!呼吁尽快出台《人权法》
<font color="#12年03月16日
&&※ 来自125.120.151.*的网友说:
  号文件,对除名人员太不公平,88年以前企业更本不用交养老金,现在还要这些人用2010年标准补88年以前的工龄,心寒.....
<font color="#12年04月01日
&&※ 来自27.9.101.*的网友说:要求国务院彻底m正被企业开除人员工龄归零不合理的制度
  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改革开放被开除工龄归零太不合理了,知识青年在农村参加劳动都要箅工龄,在企业工作几十年不算这合理吗,所以希望国家解决,
<font color="#12年05月28日
&&※ 来自60.161.22.*的网友说:自谋职业,为什么50岁给我办理退休
  我93年除名,一直没有终断养老金缴纳,今年2月办理,拿到手的是每月450元,以前的工领归零,按国家2002年文件办理,定性为自谋职业,
<font color="#12年07月03日
&&※ 来自123.151.32.*的新生报到说:还除名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
  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新的政策,给全国被除名老人一个安度幸福晚年的权力,享受平等的待遇,使他们能得到办医保的权力,他们为国家献了青年和中年,到了老年没钱看病,尽快解决被除名职工工龄的权力。
<font color="#12年07月24日
&&※ 来自14.209.12.*的网友说:被除名者养老的养老
    所有劳动者的贡献和付出国家都应该承认并补偿,这才是真正的和。他们那一代付出的太多而得到的太少!各位高官们,你们领着高薪,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就完全忘了这些人的存在吗?你们可知道他们是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呀?你们良心可安?
<font color="#12年08月14日
&&※ 来自222.217.122.*的网友说:还我视同缴费年限
  我69年-89年的国有企业工龄20年(视同缴费年限),因辞职不批,自动离职,今年退休时被告,工龄被清零,退休金少了一半,有一种被抢劫的感觉。
<font color="#12年09月09日
&&※ 来自125.120.152.*的网友说:221号文件对除名人员,太不公平
  我也是除名,本人按221号文件,用2.1528元去赎回7年另4个月,累计27年另几个月工龄,今年7月退休,核定待遇1030.7元,我的养老金比15年的多了31元,去问了社保他说我少了一笔过渡金,去赎回是没有的请问221号是惠民政策,还是害民政策?社保变了法圈钱,陷害百姓,不得好死!!!
<font color="#12年09月16日
&&※ 来自27.9.219.*的网友说:还我工龄
  还我工龄
<font color="#12年10月13日
&&※ 来自27.9.219.*的网友说:要求政府还我工龄
  我工作二十多年被企业开除工龄归零,要求这次人大代表将我们遭受的工龄归零,带进十八大加以彻底纠正并加以解决,还我工龄
<font color="#12年10月13日
&&※ 来自119.146.195.*的眉儿说:
  我是一名纺织女工,80年进厂,93年被除名,工作期间勤勤恳恳,多次被评先进工作者,因不满某些领导的作风,离厂被除名,现已退休,得知除名前工龄归零,觉得很不公平,强力要求政府纠正这一规定,还我公道,让我们能安度晚年,谢谢。
<font color="#13年03月13日
&&※ 来自182.136.168.*的网友说:除名职工养老待遇计算要公正
  四川各地想给就执行,不想热情就不执行376号文件,还找得到讲理的地方吗,相信国家,相信上级
<font color="#13年03月30日
&&※ 来自27.185.20.*的网友说:除名职工
  希望政府把他们最基本的待遇。最基本的生活要求归还他们。关注民生!
<font color="#13年06月19日
&&※ 来自58.55.124.*的网友说:政府根本就不想解决除名职工工龄为零问题
  除名职工工龄为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本就不想解决。只有等这批老人都死光了,这个问题就自然不存在了。
<font color="#13年06月30日
&&※ 来自61.160.196.*的网友说:国家理应承认劳动者的工作事实
  不管什么理由被除名,除名前在单位工作的经历,工作的年份这是客观存在的,每个人的档案里都有记载,不是因为除名了,这段工作经历在档案里变成了空白。现在不承认除名前职工的工龄,使得这些除名职工很无奈,也很憋屈。
<font color="#13年07月08日
&&※ 来自112.97.38.*的网友说:
  太不公平了!
<font color="#13年08月21日
&&※ 来自106.113.102.*的网友说:包公不在了
  我是一名残疾人、77年参加工作、2000年因盖房被除名单位并未对我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接除了名、在单位时、我是技术革新能手、工作非常艰苦、工资200多元几十年的工龄就这样归零了、过了好几年才听说残疾人不让除名、这官司你一打就赢、我到市政府去问、人家说你已过了法律有效期、现在已是快退休的人了、可怜我找一个看门的活也没人要、残疾人那、别人社会福利越高、我交的养老保险费就越多、钱从哪里来呀、快压死我了、我的工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共产党不是最讲实事求是的吗?期盼哪一位有良知的人大代表、哪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能看到我的呼吁、替我们说句话、我必当面给你磕一百个响头、磕死我也甘心情愿、只恐怕是包公不在了、
<font color="#13年10月21日
&&※ 来自219.134.49.*的网友说:
  工龄清零太不合理了,工人在本岗位工作过的,对企业也是有贡献的,为什么不给企业创造利润就把人家的工龄清零呢?
<font color="#14年06月26日
&&※ 来自117.32.69.*的刑释老人保障说: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要求,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希望解决这一下问题:  
我亲戚,1970年在国企工作了十多年,1983年被判刑五年,2004年经市劳动局宣传、动员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经过多次反复咨询,工作人员详细解答,并经贵局审核确认:判刑前工龄可连续计算,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对待。由此才决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2014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60岁。在办理手续当中被告诉不能退休,原因是被判过刑的工龄归零没有视同缴费年限?说是依据“(国务院)(号一个复函”。贵局当初宣传鼓动叫人参加养老保险的劲头哪去了?当初贵局为何要审核、确认?这晴天霹雳,无法接受,我们在生活无着落的艰难情况下参保的,响应政府号召老有所依!这样看来的确牵扯一个政府诚信的问题!  
必须澄清的一个问题是,曾经受过刑罚的正式工人,依法已承担了刑事责任了,一旦执行完毕,就不应再承担判决书以外其它的不利后果,这是我国法律规定原则:“一事不二罚”!  
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刑事处分是刑事处分,两者不能混淆,因为工龄是一种存在的事实,不存在有或者没有,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等其它的法律,也并没有赋予人社部门对被判过刑的工龄归龄这项权力呀!若消除判刑前的工龄,是不具有法律依据!那就是对劳动者以前权力和事实的否定,是对老年人劳动者以前的积蓄、养老权利、养老金赤裸裸的剥夺!是违反了我国法定原则!  
刑释老人本来就是生活在社会中的特殊弱势群体,在歧视中过活、在夹缝中生存,在日常生活、工作、以及社交、养老保险等等,处处都受到各种偏见、和不公,他们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工龄归零就是剥夺了他们基本的生存权利,这种做法是会给社会稳定制造不利的因素,同时也扼杀了人们对法治和权力的尊重。至今仍然影响着有关部门执法人员的认识和执行的居然是59年的“复函”。距今已经近半个世纪前的一个回复!说明在社会保障要做到人群全覆盖、全民参保的工作上出现了盲区、死角。而今已经是法律建全、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应依法办事的2014年了,情况已经开始变化,应该需要重新检验!其实,早在2001年,国务院第319号令《废止2000年底前发布的行政法规的决定》,(1959)这“复函”自然是在被废止之例的!因为它连起码的法律都算不上,复函与目前的法律、法规是相h触的!更令人费解的是养老经办处打出个人账户表明明有是同缴费年限、可养老科就是挣眼说错了!  
国务院以及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规定:始终坚持“给出路”的政策,使他们生活有保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http://hn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1/01/id/768849.shtml)这是河南法院网关于刑释人员养老保险的一个成功判例,仅供参考!养老科也说:“这样不合法不合理,不应该这样!但是目前我们只能按这个处理我们也没办法”,我认为这些话不应该出自他们。  
刑释人员的养老保险不仅是其应有的权利,也是国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应尽的责任,李克强总理最近强调:要依法办事、依靠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使群众感受到明显的成效和变化综上所述,请领导、同仁们在百忙之中予以解决、切盼回复!给予关注!谢谢!  
<font color="#1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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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投诉平安保险不退保证金的问题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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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人社信箱[
发布单位:
沙坪坝区政府
来信内容:
投诉平安保险不退保证金的问题
2012年11月份通过考试,顺利加入平安保险(沙坪坝营业区),并交纳了500元保证金,后来由于个人原因,保险实在做不走,日就提交了辞职报告,办理人员说在三个月内退还保证金,现已过去三个多月了,保证金还未退还到卡上?请问这个怎样投诉平安保险公司呢?谢谢!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来信人,您好。
渝人社信箱[号邮件已收悉,我们立即转批区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沟通,您可回原单位办理退费手续。如原单位拒绝退费,请您准备交费凭证及被诉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人名字等基本材料前往区人社局监察大队投诉。
特此回复。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投诉列表 >>
投诉单位:华泰保险
投诉内容:
我在淘宝购物,一直都买运费险,昨天突然没有了运费险,问题淘宝,淘宝说是华泰保险公司的问题,让我给华泰打电话,华泰说是系统自动风险评估,我就禁不止想问问,评估标准是什么????这就是单方面的霸王条款,还有淘宝,华泰对于你们来是就是你们的客户,为什么你们没办法管理和解决买家权益呢???我我恶意评价,还是骗保,买保险就为了降低购物风险,我在京东购物,不满意直接就退货了,尤其是衣服类的产品,穿上不合神肯定是要退的,所有保险公司才有价值,况且你的保费根本不够我的运费,只是最大程度的降低我的损失!为什么这种霸王条款商家可以还存在?就是因为我们付出的钱少,大家都不在意就算了,但是中国有多少买家,一个人两三元钱,保险公司发了!希望媒体朋友能重视这样的问题,为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讨回公道!不要让外国的媒体,瞧不起我们中国媒体人,说是是有钱有权人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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