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学教师高级2014年教师职称评定定什么时候开始

利辛县启动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_利辛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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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启动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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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利辛县教育局召开全县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题会议,正式启动中2014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会议传达了《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对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会议特别强调,全县各中心中小学要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参加竞争中、高级职称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师职务评聘考核推荐方案,方案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全体教职工会议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并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不报备案的学校,不受理其申报材料;学校考核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学校领导不超过3人,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学校推荐须做到&四公开&,即公开岗位数、公开述职、公开展示申报材料、公开公示推荐竞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推荐、竞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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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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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职改办字[号
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全省职称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现将《二〇一四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span STYLE="font-size:16.0font-family:仿宋_GB年7月22日
主题词:职称&
通知&&&&&&&&&&&&&&&&&&&&&&&&&&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印发
二〇一四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
按照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关于职称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发展”的工作主线,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的工作原则,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突出抓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聘用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河北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1、明确申报推荐比例。今年仍实行申报推荐岗位结构比例控制,适度控制高、中级申报推荐数量。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应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限额内,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开展。对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应逐年逐步到位;对现有已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再申报推荐;对个别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个人业绩特别突出,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申报推荐的单位,须单位申请、同级人社部门职改办批准后申报推荐,但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
2、合理确定申报推荐数量。第一,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现有任职资格人数、已聘和待聘人数,拟定申报推荐数量,并填写《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表》(见附件)按管理权限报职改部门。第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部门职改办依据所辖区域岗位总量和比例要求,结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本辖区各单位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进行核准,并将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汇总后,填写《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待报卷时一并报省职改办核准。第三,各级各部门职改办和用人单位要将职称申报推荐情况提交办公会集体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申报推荐数量一经确定不得改变和追加。申报推荐数量应逐级公示,超出控制比例不得上报。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申报。非公有制企业的职称申报评审,仍按《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3、进一步加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公开、公示力度。职称申报推荐,应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行职称申报评审公开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64号)有关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和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禁止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公示的行为。
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明确职称申报推荐责任。一是严肃申报推荐责任。申报人要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和省直部门职改办要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报送接收程序、资格审查及各种证件复印件真实性负责。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二是严格“双承诺”制度。申报人和推荐单位的领导在《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承担责任和后果。三是完善诚信档案库使用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不良信息,要真实记入其诚信档案。检索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记录,综合确定申报人员本年度申报推荐资格。四是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关于杜绝职称申报推荐中弄虚作假现象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65号)等有关规定,层层把关,逐级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做好参评资格审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职改办要本着严格政策、统一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2014年度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工作。
1、加强组织管理。选择相对封闭性强的地点,根据管理权限按照程序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2、健全审核方式。利用网络等多种信息手段开展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查询工作。从2014年开始,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
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证书查询”进行合格证书查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它国内取得的暂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3、明确审核内容。对申报人重点审核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参评范围。申报推荐人员应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二是参评条件。申报人员要符合省规定的相应系列(专业)、级别职务任职资格所要求的政治思想、学历、任职资格年限、外语、计算机能力考试、岗位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考核结果等条件要求。三是真实有效。审核申报材料是否有弄虚作假现象,参评人员的成果是否任现职期间完成,是否与所从事的专业工作相一致,一览表、评审表的填写内容是否与组卷材料相符合,申报材料是否有审核人签名、加盖公章,是否按要求已进行公示等。四是齐全规范。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材料的填写和组卷要求进行。材料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受理,不能送交评委会。
(三)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评审组织建设。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省直各部门职改办,要依照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采取行业或系统推荐的方式,遴选好评委会专家库成员,选拔一批年轻、有权威的专家评委后备人才,确保在库人员3倍于评委以上。组织新入库成员对评审工作规范、评审工作纪律、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方面进行培训。对于连续三年担任评委人员原则上今年不再参加评审工作,今后每年新组建评委会应坚持三分之一以上人员调整更新。9月份以前完成评委会专家库调整充实工作。
2、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于组织评审前5个工作日,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按照管理权限向人社职改部门提出开评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学科组设置、开评时间、地点、所需专家数量和参评人数等。经人社职改部门同意后,抽取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学科组组成人员),下发本年度专业评委会组建通知,批准成立本年度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会议时间。各评委会要按时完成评审工作,及时将评审进展情况、拟淘汰人员名单、拟淘汰率、表决情况向人社职改部门汇报。评审结束后及时向人社职改部门报告评审结果,提交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经人社职改部门核准后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在所属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各级人社职改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核准发文工作。
3、不断完善量化评价标准。各系列(专业)评委会,要严格执行省职改办下发的各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专业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各专业量化评价标准,调整量化权重,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创造、创新能力。
4、加强对评委会工作的管理。一是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要指导协调各专业评委会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申报评审条件、工作程序、工作时间和通过率等规定。二是要严格评审工作纪律。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加大对职称评审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四)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坚持“科学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择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用人单位要强化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期管理,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继续教育活动。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管理,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终身制,努力形成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聘用环境和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严格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
(五)做好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国家、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规范运作程序,健全规章制度,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巡视,做好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强化考场监管。严格考试和考场纪律,加大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力度,确保考试安全。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职称考试工作监督和指导,保证各类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健康运行。
(六)做好职称管理基础建设工作
1、完成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修订。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条件起草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本行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新条件要充分体现向企业、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政策,并有量化指标,提高职称评审的科学化水平。年底前完成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修订任务。
2、加快信息化建设。今年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软件的编制和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工作。逐步实现网上职称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聘用和查询功能。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要充分利用所属网站,完成各项职称政策、工作安排、申报推荐数量、资格审查结果、评审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及查询。
3、加强职称业务学习培训。适时组织职称业务培训,学习研讨职称工作政策,熟悉相关办事程序,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职称工作队伍。
4、加强调查研究。调研影响和制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调研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和服务问题,调研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并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研究职称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倾斜、向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强对人才评价方式的研究。
(七)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待国家实施方案下发后,我省再做具体安排。
三、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
<span STYLE="font-size:16.0font-family:仿宋_GB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二)关于评审提供的获奖证书问题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参照省职改办疏理的“河北省职称各系列(专业)奖励参考目录”,界定“获奖”的种类和级别。
(三)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问题
非公有制企业的申报人员,考核表不全或没有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四)关于申报评审材料统一规范问题
申报评审材料按照今年新修订的全省统一规范性要求进行填写和组卷。申报材料仍为复印件。
(五)关于县以下(含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外语考试问题
从今年开始,对县以下(含县)、矿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免试外语。
(六)关于首次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并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仅限首次申报使用。
(七)关于答辩、说课问题&&&
对参评人员原则上实行全员答辩,但参评人数超过500人的,参加答辩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破格申报人员、一步到位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中小学、幼儿园晋升正高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参加说课。中小学、幼儿园晋升高级教师的人员由设区市、省直管县职改办组织说课,说课结果作为向省推荐评审的重要依据。
(八)关于政工人员的专业职务问题
从今年开始,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的申报推荐、评审、聘用工作,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不再受理。
(九)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评审问题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今年由国家组织,推荐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十)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中级职称申报评审问题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按下划后的管理权限组织进行。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评审,今年由各设区市职改办委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十一)关于援藏、援疆人员的职称评审问题
经本人申报,单位同意,根据申报等级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职改部门出具评审委托函可参加援助地组织的职称评审。
四、时间安排
(一)7月底,召开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4年全省职称工作。
(二)9月底前,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三)10月底前,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资格审查和材料交接工作。
(四)12月中旬前,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五)12月底前,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审批备案及工作总结。
其他未明确事宜按照国家和省职称工作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
源文件网址:http://www./artic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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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14年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日 09:08&点击:次
(供稿 人事处)12月23日下午,我校2014年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召开。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校长刘湘溶教授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湘溶指出,职称评审工作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发展全局,涉及教师的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他要求所有评委站在学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大局的高度认识职称评审工作,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工作要求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副校长卢岳华教授宣布了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
人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本次职称评审的申报情况、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等。
据悉,此次评审工作采取全封闭评审的方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编辑:杨俊凯
审核: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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