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b上市公司员工人数总和应不超过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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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走向调查   来源:新华网   编辑:&&& 原标题:谁在把守IPO募资使用之门?&&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走向调查
&&& 作者:华晔迪 赵晓辉 刘开雄
&&& 即便是在中小板,一家企业上市融资也动辄几亿、几十亿元。投资者最为担心的是:这些钱流向何处?谁来监督其使用?违规使用会有何惩罚?记者近日(5月27日)就此走访交易所、保荐机构及中小板公司,力求摸清募资去向和监管状况。
&&& 严格的专户管理
&&& &资金募集后,按照不同的募投项目进入对应的专门账户,由公司与保荐机构、托管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中小板公司德豪润达副总裁邓飞告诉记者。德豪润达曾于2010年在资本市场再融资约15亿元。
&&& 邓飞所说的&专户管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中小板关于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的系列监管规则的一部分。根据规则,上市公司应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公司、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三方共同监管。
&&& &中小板以民营企业为主,2004年推出之时,社会各界对于民营企业的诚信、规范水平都存在较大质疑。&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总监田颇说。中小板初期的监管重点就放在募集资金管理上,目前已被交易所各板块普遍采用的&专户管理&就源于此。
&&& 募集资金来自投资者,每一分钱的使用都必须在严格监管之下。记者了解到,以因超募50多亿元而在市场引发广泛关注的海普瑞公司为例,每笔募集资金的使用都需要走五步流程,涉及六个经手部门或负责人。
&&& 根据中小板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 &除每个月收到托管银行发来的上市公司账户流水明细外,我们还会不定期到托管银行进行专户查询,复印公司专户资料,检查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招商证券投行部总经理朱仙奋说,如涉及超募资金使用,还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意见。
&&& 多用于上市公司主业
&&& 上市公司需要在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中已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公开说明。为了防止IPO后公司将资金挪作他用,监管部门及交易所进行了严格规范。
&&& 中小板监管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取消原募投项目而实施新项目,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都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相比募集资金,社会公众更关注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深交所规定,超募资金使用应按先后顺序有计划地使用: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归还银行借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从目前情况看,超募资金使用率较高,且大部分资金投向主业。据深交所统计,截至去年年中,中小板2009年6月至2012年12月新上市公司超募资金平均使用率74%,各年新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率依次降低,其中2009年使用率80%,而2012年使用率为52%。
&&& 超募资金中,除26%尚未使用外,33%用于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或资产收购;24%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费用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17%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另有1%的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 超募大户海普瑞的57.2亿元IPO募资中,已有约3.6亿元用于募投项目,约8.9亿元用于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约1.8亿元用于对外投资,20.75亿元用于海外并购,此外还有约1.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购买土地;尚未使用的则以活期、定期的形式存放在商业银行专项账户中。
&&& 另外,监管规则还明确,上市公司可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过去或未来12个月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违规使用的代价
&&& 严格的监管规则下,依然有以身试法者。据深交所统计,2004年至今的十年时间里,中小板监管人员共发现并处理了11起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案件。
&&& 这些案件中,有些上市公司擅自动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有的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的超额动用募集资金,却未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 深交所的信息显示,前述11起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上市公司均被处以包括对公司、公司董事长以及相关财务人员、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的惩罚。&违规行为还将影响到上市公司年度考核评分,从而对后续再融资等产生负面影响。&深交所人士说。
&&& &相对而言,中小板对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十分严格,一旦有违规,将给上市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带来不良影响,违规使用得不偿失。&朱仙奋说。
&&&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调研发现,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保荐机构,均有&交易所对于募集资金监管过于严格&的声音。有业内人士呼吁,相比十年前,上市公司内部规范程度已大大增强,外部监管有必要适当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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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差异分析
制作备忘录依据规范性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简称《主板指引》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简称《中小板指引》
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简称《创业板指引》
&&&公司治理
(一)& &&
&&&人员独立性
(1)《主板指引》和《中小板指引》原则性要求:上市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2)《创业板指引》除上述原则性规定外,还细化为:
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业务独立性
(1)《主板指引》和《中小板指引》原则性要求:上市公司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2)《创业板指引》除上述原则性规定,还详述为:
上市公司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二)资金等财务资助的限制性规定
1、对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的限制性规定
①《主板指引》规定主板上市公司不得为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或通过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提供财务资助。
②《中小板指引》规定了上市公司不得为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或通过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提供财务资助。
③《创业板指引》中无上述该规定。
2、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特殊限制性规定
①上市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资金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或者必须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主板指引》:2.1.6
上市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中一个或多个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②《中小板指引》中无上述该规定。
但规定:董事在审议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或财务资助时,应当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各股东是否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或是否按股权进行同比例担保且条件同等。
③《创业板指引》中无上述该规定。
但规定:董事在审议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或财务资助时,应当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各股东是否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或是否按股权进行同比例担保且条件同等。
&&&股东大会
(一)& &&
&&&股东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权
1、《主板指引》无该规定;
2、《中小板指引》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规定股东对独董的质疑或罢免权利:
《中小板指引》2.2.2&&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3、《创业板指引》无该规定。
(二)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内容的范围
1、主板市场
(1)主板市场的规定《主板指引》2.2.7
上市公司应当健全股东大会表决制度。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证券发行;
(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股权激励;
(四)股份回购;
(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
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的担保);
(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十)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或依公司章程应当进行网络投票的证券投资;
(十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十二)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三)中国证监会、本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2)主板市特有的范围
①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或依公司章程应当进行网络投票的证券投资;
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中小板市场
《中小板指引》2.2.8 上市公司应当健全股东大会表决制度。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
项之一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证券发行;
(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股权激励;
(四)股份回购;
(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
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的担保);
(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
(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十)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本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创业板市场
(1)《创业板指引》2.2.6 上市公司应当健全股东大会表决制度。股东大会审议下
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六)中国证监会、本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2)创业板特殊内容
①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③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三)董事监事的选举方式
1、主板公司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必须采用累计投票制
《主板指引》2.2.10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监事选举中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该制度的实施细则。
2、中小板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必须采用累计投票制
《创业板指引》2.2.12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本所鼓励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实行差额选举,鼓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
3、创业板公司董事监事选择方式的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或者更换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对股东提名董、监人数的规定
1、《主板指引》无规定
2、《中小板指引》作出可选择性规定
《中小板指引》2.2.13
上市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成员中由单一股东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半数。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创业板指引》无规定。
(一)& &&
&&&对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规定
1、《主板指引》作出了可选择性规定
《主板指引》2.3.4
董事会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2、《中小板指引》作出了必须性规定
《中小板指引》2.3.4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3、《创业板指引》作出了必须性规定
《创业板指引》2.3.4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中小板与创业板的差异
中小板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薪酬与考核委、提名委
创业板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薪酬与考核委、无提名委的设置要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 &&
&&&任职与离职
&&&担任董、监、高的限制性规定
①《主板指引》规定了三种情况:
A 《公司法》一百四十七条
B&&证监会的市场禁入期未满
C&&交易所公开认为其不是合适担任该职
②《中小板指引》规定了五种:除上述三种情形外还有两种:
A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是公开谴责
B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董、监、高出现如①的三种情形,需在一个月内离职。
③《创业板指引》共规定了五种
A 最近三年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B 最近三年内受证监会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C 市场禁入期未满
D 交易所公开认为不适合
E 无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2、离职核查
①《中小板指引》规定: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间离职,独董要对离职原因进行核查
②《主板指引》、《创业板指引》无该规定
(二)& &&
&&&董事长的引咎辞职规定
1、《创业板指引》规定公司或本人收证监会行政处罚或笨哦交易所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董事长应引咎辞职。
2、《主板指引》、《中小板指引》无该规定。
(三)独立董事行为
1、对于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规定
①《主板指引》和《中小板指引》规定: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②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董发布独立意见的规定
①《主板指引》、《中小板指引》均规定了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独董要发布独立意见。
②《创业板指引》未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独立意见发布作出规定。
&&&对延期董事会或延期审议相关事项的规定
①《主板指引》和《创业板指引》规定:对于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
②《中小板指引》规定,对于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半数以上独董书面要求延期
(三)& &&
&&&董、监、高离任后的股份锁定
1、《主板指引》规定:
董监高离任后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期满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解锁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到期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
2、《中小板指引》规定:
董监高离任后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总额的50%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下列承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
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相关离任人员所有锁定股份为基数,按50%比例计算该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上述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3、《创业板指引》规定同《主板指引》规定
3.7.10&&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上市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到期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提示性公告的情形:
1、《主板指引》
A 规定了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
,公司应当在首次出售两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
B 董事会就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做提示性公告。
2、《中小板指引》除了以上规定 还有
A 最近十二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本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处分
B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3、《创业板指引》
A&&在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
B 转让后导致持有、控股公司股份低于50%
C 转让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30%时;
D 转让后首次导致其与第二大股东持有、控制的股份比例差额小于5%时
(二)出售股份时的公告
1、《中小板指引》应当公告情形:
A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
B 转让后导致持有、控股公司股份低于50%
C 转让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30%时;
D 转让后首次导致其与第二大股东持有、控制的股份比例差额小于5%时;
E 限售解除时的提示性公告
2、《主板指引》
A 在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限售股份,每累计达到该公司股份总额的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告。
(四)&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
1 、《中小板指引》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连续十二个月以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之后,每十二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行为,适用本节规定。
2、《主板指引》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连续十二个月以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每十二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行为,适用本节规定。
3、《创业板指引》无规定
(五)& &&
&&&追加股份限售承诺
1、《中小板指引》需公告的追加股份限售承诺
(一)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涉及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5%以上;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追加承诺涉及的股份单独或合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上;
2、《主板指引》无具体规定
3、《创业板指引》无规定。
六 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的支取
1、《主板指引》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中小板指引》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3、《创业板指引》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二)&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1、《主板指引》
A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
B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中小板指引》
A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B 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C 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3、《创业板指引》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七 内部控制
1、《主板指引》对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未做规定。内部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2、《中小板指引》详细规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3、《创业板指引》较为详细详细规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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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2013A股上市公司年报大盘点
摘要:2534家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2.26万亿元.其中,沪市上市公司共实现净利润约1.94万亿元,深市上市公司净利润合计3236.65亿元沪市公司盈利近2万亿元经初步统计分析,2013年度,沪市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大幅增长,共实现净利润约1.……
4月30日是a股上市公司公布上年度业绩的截止日期,除3家公司因各种原因未按时披露外,2013年上市公司“成绩单”目前已基本出齐.数据显示,2013年a股企业整体盈利大幅增长14%,2534家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2.26万亿元.其中,沪市上市公司共实现净利润约1.94万亿元,深市上市公司净利润合计3236.65亿元沪市公司盈利近2万亿元经初步统计分析,2013年度,沪市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大幅增长,共实现净利润约1.94万亿元,同比增长13.06%,每股收益0.60元,同比增长8.29%.同时,2013年沪市公司经营规模稳步扩张,共实现营业收入21.48万亿元,同比增长8.27%.从沪市公司不同板块看,上证50公司和上证180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0.77元和0.72元,盈利能力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上证50公司实现净利润1.19万亿元,占沪市整体净利润的61.47%;上证180公司净利润1.79万亿元,占沪市整体净利润的92.60%,凸显大盘蓝筹股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同时,统计表明,沪市属于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新兴产业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大幅提升,实现营业收入8848亿元,同比增长10.37%;每股收益0.46元,虽然低于沪市整体水平,但同比增长9.48%,高于沪市整体增长率,表现出较好的成长潜力.2013年,沪市共有88家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占2013年报公司总数的9.20%,比2012年的亏损比例11.53%有所下降.其中,17家公司因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1家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将被暂停上市,1家公司因连续四年亏损被退市.深市方面,根据深交所5月4日发布的《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公司2013年报实证分析报告》,从2013年深交所1577家上市公司年报来看,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加,利润增长由负转正;三个板块差别化发展特征更为明晰;行业分化继续加剧,凸显经济转型期特征和压力.2013年,深市上市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合计3236.65亿元,同比增长17.34%,其中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增长26.65%、5.18%和10.48%.当年有129家公司亏损,平均亏损2.16亿元,亏损公司数量虽然比2012年增加17家,但是平均亏损额小于2012年的2.86亿元.2013年净利润增长超过50%的公司有242家,比2012年增加68家.金融业净利逾“半壁江山”从行业情况来看,金融业在a股上市公司净利润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数据显示,包括银证保三大子行业在内的43家金融业上市公司,2013年全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4.11万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5%至1.25万亿元,占所有上市公司净利总额的逾五成.在上述43家企业中,由于受到“816乌龙指”事件的影响,光大证券(601788 )成为了唯一一家净利润出现下滑的公司,净利润下滑幅度达79.48%.房地产行业也在2013年表现强劲:149家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8935亿元,同比增长28%;实现净利润1087亿元,同比增长20%.不过,上述149家企业中,有54家净利润同比出现下滑,占比超过三分之一.记者还注意到,一些前期表现较差的周期性行业,在2013年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好转.其中,33家钢铁类上市公司2013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34万亿元,与2012年持平;净利润则整体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61.85亿元,较2012年全年亏损74.53亿元有较大变化.57家电力类上市公司去年全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7082亿元,同比增长5%;实现净利润660亿元,同比增长46%.煤炭业则继续保持低迷.wind统计数据显示,42家煤炭类上市公司去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8728亿元,同比下滑3%;实现净利润则为645亿元,同比下滑30%.42家煤炭类上市公司中,有高达35家净利润出现下滑.此外,电子行业净利润增幅达到60%,京东方a、士兰微(600460 )、珈伟股份(300317 )的增幅更是分别高达812%、531%和246%.传媒文化行业利润增幅达20%,医药生物行业的净利润增幅也达到两位数,在13%-14%之间.另一方面,白酒行业业绩则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滑,贵州茅台(600519 )净利润增幅大幅下降,更有3家酒企3年来首度亏损.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a股公司净利润增幅超过1000%有18家,其中7家为沪市公司,11家为深市主板、中小板公司.2013年净利润同比增幅达到100%以上的创业板公司达30家.多项财务指标好转2013年,a股上市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好转,资产负债率降低近两个百分点.存货周转天数缩短为280天,主营业务利润率水平提升,每股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首现正值.数据显示,2013年,a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为44.43%,而2012年这一数据为45.85%.其中,有366家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超过了70%的“警戒线”.不过,房地产行业平均负债率有所上升,139家房企的平均负债率为63.15%,相较于2012年的61.64%上升了近两个百分点,逾四成房企资产负载率超过了70%.有色金属行业资产负债率下降明显,由2012年的60.81%降为2013年的47.65%.另一方面,上市企业库存周转能力也有提升.2013年,a股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为280天,与2012年存货周转天数285天相比有小幅下降.不幸的是,房地产企业存货仍有上涨趋势,2013年存货量达1.96万亿元,同比增长26.16%.2013年,a股公司营业利润率的平均水平为14%,比2012年的10%大幅增长了4个百分点.不过,营业利润率超过平均水平的公司仅有642家,为全部公司数量的四分之一,表明大部分公司主营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巩固、加强.此外,统计还显示,2013年a股公司的每股自由现金流的平均值三年来首度为正值.2011年至2013年,a股公司每股自由现金流平均值分别为-0.6元、-0.11元和0.07元.派现7627亿元受监管要求、财务指标好转以及业绩提升影响,a股上市公司在去年年报中纷纷“慷慨解囊”,合计派现金额超过7000亿元.其中,贵州茅台(600519 )以每股4.474元荣登“最慷慨”上市公司.根据同花顺(300033 )ifind统计,截至5月4日,a股共有1894家上市公司公布或实施了分红预案,2013年年报现金分红总金额达到7627亿元,同比增长791亿元,增幅11.6%.除贵州茅台拟每股派送4.474元(含税)外,美的集团、营口港(600317 )、汤臣倍健(300146 )、汇川技术(300124 )、奥瑞金(002701 )、洋河股份(002304 )、东旭光电(家公司每股的派现金额也都在2元以上.两市一共204家上市公司的每股派现金额在1元以上.从分红总额来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依然遥遥领先.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601288 )和中国银行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919.58亿元、750.03亿元、574.89亿元和547.55亿元.四大行股息率全部在7%以上.按监管层的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等因素,安排现金分红比例.为此,大多数公司在过去一两年相继出台回报股东计划,并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的股利政策.可以看到,由于分红与再融资挂钩等因素的制约,2013年有不少公司在利润下滑的基础上仍然推出了派现方案.林海股份(13年年报的现金分红比例达到2726%,公司拟每股派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95.6万元,而公司实现净利润40.2万元,同比下降18.38%,2013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28.32万元.此外,三精制药(600829 )、国电南自(600268 )、圣莱达(002473 )、顺荣股份(002555 )等多家公司尽管业绩下滑,年报的现金分红比例依然很高,均推出了现金分配方案.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出台多项规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创业板成“高送转”聚集地除了以现金分红的上述近1900家公司外,也有部分企业选择送股或转增,且一出手就是“10送10”.wind数据统计显示,在提出送股和转增方案的上市公司里,有113家公司的转增方案超过或等于每10股转增10股.这113家公司中,有51家公司属于创业板上市企业,占到总数的45%.而在主板上市公司里,提出高送转方案的东旭光电和营口港,则成为主板的送转王,两家公司皆提出了每10股转增20股的方案.这些提出高送转方案的上市公司,在2013年的业绩表现不俗.例如,营口港在2013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有增长,公司也提出了每10股派2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的分红送转方案.而东旭光电表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只有19.64%的增长,但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却达到了158.86%,约为3.7亿元.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涨235.56%,约为2.08亿元.除主板两家高送转的上市公司之外,创业板51家高送转的公司中,大多数提出的送转方案为每10股送10股,其中,有48家公司同时提出了现金分红的方案.对此,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分红最好是现金分红,如果仅是转股或送股的话,会导致股价下跌,分红等于没分,还是真金白银的现金分红对投资者来说最为实惠.上市公司贡献5.55%新增就业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左右着资本市场走势,也反映整个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而上市公司雇员数量和薪酬水平的变化,也是管窥经济走势的有效指标.2013年年报数据显示,上市公司总体上增加了就业岗位,交运设备及房地产业员工数量增加明显,轻工制造和纺织服装的雇员则出现下滑.整体来说,2013年上市公司的员工数量有所增加.按照申万行业分类,除了纺织服装及轻工制造行业,其他21个行业员工数量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这种变化也基本反映了公司及行业的景气指数.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已公布2013年年报的2534家上市公司总共员工为1646.63万人,比2012年的1573.98万人增加了72.64万人,同比增长4.6%.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在新增就业岗位中,上市公司贡献了5.55%的份额,有一定正面作用.从行业看,2013年上市公司就业人数最多的前三个行业是金融服务、建筑建材和采掘业,从业人员分别为264.76万人、166.59万人、157.48万人,合计588.82万人,占整个上市公司员工总数的35.76%.此外,上市公司员工数超百万的还有交运设备及化工行业,分别为134.31万人、106.97万人.上市公司员工数低于10万人的两个行业则是餐饮旅游和综合,分别为9.4万人和8万人.从增长速度看,上市公司员工数2013年同比增幅超过10%的行业有4个,分别是交运设备、房地产、综合与电子,同比增幅分别为16.49%、16.33%、12.21%与10.74%.此外,轻工制造和纺织服装两个行业的上市公司员工数量则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下滑幅度分别为1.3%和3.1%.2013年,纺织服装业外贸形势严峻,库存高企,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裁员也属正常.分公司看,2013年员工数量排名前十的上市公司均属央企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石油、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石化、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联通、中国建筑,公司员工数分别为54.41万人、47.90万人、44.19万人、36.90万人、36.84万人、30.57万人、28.95万人、24.67万人、22.25万人、21.68万人.这10家企业的雇员数量达348.36万人,占全部上市公司雇员总量的比例高达21.15%.自上市以来,中国石油就一直是雇员最多的上市公司,其员工波动幅度亦较小.不过,该公司最近两年的员工数量持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2013年同比下滑0.78%,2012年则同比下滑0.81%.同属石油行业的中国石化,员工数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2013年同比下滑1.93%.员工数量紧随前十的则是两家民营企业,分别是排名第十一位的中国平安和第十二位的比亚迪(002594 ).2013年,这两家上市公司的员工数分别为20.34万人和15.94万人.但中国平安去年雇员同比增长6.87%,比亚迪则同比减少了4.19%,这也是比亚迪雇员连续第二年下滑.有意思的是,有个别上市公司的员工数量多年保持在个位数,且基本没有变化.员工数量最少的公司只雇有5人,另外一家公司只有7名员工.薪酬同比增6.61%在证监会上市公司23个行业分类里,除了交运设备的人均薪酬出现下滑外,其它22个行业的人均薪酬都有不同程度上涨,整体薪酬还是实现恢复性增长.据统计,截至4月30日,2013年沪深上市公司发放的整体薪酬为2万亿元左右,人均薪酬为12.57万元,相较2012年的11.79万元,同比增长6.61%.而2012年,因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上市公司人均薪酬的同比增速只有2%左右.不过,与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比,上市公司人均薪酬增速则显得略低一些.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1元,比上年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实际增长9.3%.虽然上市公司人均薪酬的增幅低于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但其绝对数额却远远高于全国水平.2013年,上市公司人均年收入12.57万元,是薪酬所得总额,属于税前收入,其中还有保险(放心保)保障等当期不可支配收入.按40%的比例扣除这些内容,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大约在7.54万元,是去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万元的2.79倍,是去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12倍.分行业看,2013年上市公司人均薪酬榜中,金融服务业以23.56万元居首;其次,是采掘业的15.06万元;排名第三的是交通运输业,2013年该行业人均薪酬14.77万元.另外,还有公用事业、建筑建材、信息服务、信息设备、房地产、黑色金属、化工等7个行业的上市公司去年人均薪酬超过10万元.而人均薪酬最低的3个行业则是农林牧渔、纺织服装和轻工制造.其中,农林牧渔以5万元的人均薪酬排最后一名;纺织服装和轻工制造的人均薪酬则分别是5.87万元、6.70万元.从薪酬增速看,薪酬增速最快的为轻工制造业,去年同比增幅达16%.此外,家用电器、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的增幅均达12%.农林牧渔、餐饮旅游、建筑建材也实现了10%的增速.轻工制造和服装纺织在裁员的同时,员工平均薪酬的增幅也最大.此外,人均薪酬2013年同比出现下滑的交运设备行业,其2012年的人均薪酬为9.28万元,2013年则下降为9.15万元.这主要跟该行业公司雇员数量大幅增长16.49%有关,行业的总体薪酬同比增速为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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