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哪些人来承担

你认为是否要改变现在交金现状?找工作,除了问工资,一般还要问五险一金怎么交。因为你的生老病死住,全离不开它。但五险一金其实有一些你不知道的秘密。譬如养老保险交的多≠得的多;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等。
以下为您揭秘“五险一金”:
先来一个普及贴:社保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读五险一金的秘密。
1、养老保险:退休后你的消费水平也许不得不大幅下降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就是工作的人每个月从薪资中被扣掉一笔钱,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后可以从社保系统领养老金。
假如你22岁大学毕业,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指数”最高的北京工作,月均收入8000元(2011年北京月均工资4672元),单位代缴工资基数8000元。按照5%的固定增长率,你在退休(60岁)时月薪为4.86万元。而按照现行标准,你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为8624元。这相当于只有退休前工资的18%,并且低于全国平均基本消费支出。
2、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
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
此外,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或被歹徒伤害,这些都不在医保范围内,只有在公安机关证明确实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才能由医保暂时核销。
医保在异地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在国内非居住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领取失业金,必须先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
2)非自己主动辞职
然后就是一大堆手续要办:应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注意是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如果你户口在甘肃,而人在上海上班,就要千里迢迢回老家办。而按照目前的标准,大多数城市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多在几百元不等,基本不超过1000元,经济越落后的地区,能领的越少。钱不多,能领的时间也不长:失业之前累计缴费1年至5年的,最多领12个月;5年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多领24个月。
4、工伤保险:48小时生死线
6月19日,网络上出现一篇题为《未成年民工晚死1小时不算工亡逼人早死?》的网帖。该网帖称,湖南娄底籍17岁民工陈果,在东莞市石碣镇打工时重度中暑死亡。由于陈果在发病后第49小时去世,其家属时隔20天仍未能得到赔偿。
他们被告知,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陈果是发病后第49小时死的,不算工伤。
其实,关于工伤认定的纠纷和诉讼一直不断。不只是48小时生死线,要认定工伤,不是那么容易。
5、生育保险:必须有单位
生育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但是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也就是说,全职太太就无法有生育险。
生育险至少要缴费满一年以上才可享用。生完小孩后还要继续缴费,不交的话后期计划生育方面的福利就不能享受了。
6、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很多人都知道,每个月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越多越好,将来买房子、装修都可以用得到。但是对于不买房子,或者短期内不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公积金就这么存在账户上,并不划算。
因为公积金中,当年缴纳的部分只能获得活期存款利率,而以往年度缴纳的资金,只能获得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在通胀加剧的情况下,显然不如自己用来投资,甚至不如银行一年期的定存。|会员投票-爱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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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是否要改变现在交金现状?找工作,除了问工资,一般还要问五险一金怎么交。因为你的生老病死住,全离不开它。但五险一金其实有一些你不知道的秘密。譬如养老保险交的多≠得的多;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等。
以下为您揭秘“五险一金”:
先来一个普及贴:社保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读五险一金的秘密。
1、养老保险:退休后你的消费水平也许不得不大幅下降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就是工作的人每个月从薪资中被扣掉一笔钱,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后可以从社保系统领养老金。
假如你22岁大学毕业,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指数”最高的北京工作,月均收入8000元(2011年北京月均工资4672元),单位代缴工资基数8000元。按照5%的固定增长率,你在退休(60岁)时月薪为4.86万元。而按照现行标准,你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为8624元。这相当于只有退休前工资的18%,并且低于全国平均基本消费支出。
2、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
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
此外,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或被歹徒伤害,这些都不在医保范围内,只有在公安机关证明确实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才能由医保暂时核销。
医保在异地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在国内非居住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领取失业金,必须先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
2)非自己主动辞职
然后就是一大堆手续要办:应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注意是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如果你户口在甘肃,而人在上海上班,就要千里迢迢回老家办。而按照目前的标准,大多数城市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多在几百元不等,基本不超过1000元,经济越落后的地区,能领的越少。钱不多,能领的时间也不长:失业之前累计缴费1年至5年的,最多领12个月;5年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多领24个月。
4、工伤保险:48小时生死线
6月19日,网络上出现一篇题为《未成年民工晚死1小时不算工亡逼人早死?》的网帖。该网帖称,湖南娄底籍17岁民工陈果,在东莞市石碣镇打工时重度中暑死亡。由于陈果在发病后第49小时去世,其家属时隔20天仍未能得到赔偿。
他们被告知,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陈果是发病后第49小时死的,不算工伤。
其实,关于工伤认定的纠纷和诉讼一直不断。不只是48小时生死线,要认定工伤,不是那么容易。
5、生育保险:必须有单位
生育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但是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也就是说,全职太太就无法有生育险。
生育险至少要缴费满一年以上才可享用。生完小孩后还要继续缴费,不交的话后期计划生育方面的福利就不能享受了。
6、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很多人都知道,每个月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越多越好,将来买房子、装修都可以用得到。但是对于不买房子,或者短期内不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公积金就这么存在账户上,并不划算。
因为公积金中,当年缴纳的部分只能获得活期存款利率,而以往年度缴纳的资金,只能获得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在通胀加剧的情况下,显然不如自己用来投资,甚至不如银行一年期的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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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抬头的工伤医疗费发票,话费,可以税前抵扣吗?
提问者:回答数:1有人关注提问时间:该问题已结束
请问有谁知道个人抬头的工伤医疗发票,话费发票,可以税前抵扣吗,要做进工资好呢,还是管理费用好。有的人说可以,有的说不可以,好晕。想知道哪条税法规定是可以还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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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进入妖娆的夜色,城市里的一些年轻人便会钻进灯红酒绿的酒……工伤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劳动维权指南
/blog/user/xuhuizhan/index.html
工伤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工伤后,将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医疗费用通常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支付,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依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进行报销。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就会面临一个问题:通常在治疗中会有一部分医药费用不在目录之内,工伤保险对这部分是不报销的。那么这笔不能报销的医药费该由谁来承担呢?
笔者认为应由劳动者一方来承担。理由如下:
(1)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的主要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它明确了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通过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来降低用人单位的运营风险,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一定的保障用用。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后,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为用人单位分担一部分风险,其中治疗工伤所需的医药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的。
(2)在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工伤待遇(或称为工伤赔偿)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由于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并不是过错,因此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对赔偿责任方的义务有着严格的限制,即凡是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赔偿责任方就没有赔偿义务。《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需承担报销剩余的医药费用这一义务。劳动者如果主张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是缺少相关法律依据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就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驳回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的诉求。
(3)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由被治疗者承担符合医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商业保险制度的常规。由于我国的医疗体制并不健全,医生和医院的道德水准不高,而同类的药品和诊疗服务价格却相差很大,因此,必须对病人治疗过程中的各项花费进行严格控制,这就是建立药品目录等的主要原因。而如果不对报销项目进行控制,那么大部分受伤者和家属都会要求用高价药、做高价诊疗,因为大家都相信价高的就是好的。而要求劳动者来承担后剩余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范治疗过程,减少医疗浪费,使有限的保险基金能派上更多的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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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未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将全额承担工伤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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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 12:24:06]&&&&&&&&&来源:&&&&&&&&点击:
  5月29日,记者从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获悉,根据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对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
  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
  巴州劳动监察支队董燕君队长介绍说,由于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人员流动性强、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工伤参保率一直较低。每年都有很多从事服务行业的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发生烫伤、砸伤等工伤事故,由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老板承担不起赔付,多数选择了逃避,农民在这时就显得很无奈与无助。
  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在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并按照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手续。用人单位垫付的工伤保险费用,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由经办机构给予支付。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并简化有关程序,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请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单位仍实行按月征收
  对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管理规范的参保单位仍实行按月征收的方式。对规模较小、职工人数较少、生产经营不稳定、管理尚不规范的参保单位,可实行定额定期征收。即: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0.5%计算,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应缴的定额,按季度为参保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3个月后该职工仍在本单位工作的,单位应继续为其缴费。参保职工流动到新用人单位的,由新单位续缴。而且要对参保职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参保后应当及时将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全额支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发生争议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缴纳工伤保险时,用人单位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伤保险费转由职工个人承担。  (记者 王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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