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企业要在新劳动保护法颁布之前改签新劳动合同法区别书

新劳动合同法出来,原人事局劳务派遣公司合同要改签??我该不该签后果如何??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在事业单位干了十年的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是年底,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原来人事局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局的劳务派遣公司合并了让我改签三方协议把原来我和人事局的劳务派遣的关系变成和劳动局劳务派遣关系,签了不知道后果怎样?以前的法律责任转移,会给以后的劳动(司法)纠纷带来麻烦吗?
如果我签了三次合同,5年工龄,本身就不想做了,想利用这次机会拿到补偿金,和失业金,我应该怎么做?
我们公司主要业务有施工总承包,目前想自己锻炼一个劳动技术队伍,就想设立一个劳务公司。但是,发现新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我们的设立本意上是劳务分包,不知道这条是不是有影响? 谢谢两位。我们公司有分公司做承包。我觉得这个劳务分包做分包可以吧。现在主要就是我们要成立一个劳务公司自用,想知道“劳务派遣”那个是不是不允许设立?“劳务分包”和劳动合同法上“劳务派遣”是不是一个概念呢?如何操作最好?谢谢...
我之前跟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被派遣到现在的公司工作,自今年7月1日新劳动法实施开始,公司强制要求合同期满的员工都要求改签成劳务外包合同,并承诺之前的工龄一同转过来,工资待遇不变,合同的甲方(以前的派遣公司与现在的外包公司不是同一家公司)发生改变!请问这样合法吗?
劳务派遣公司破产但是员工的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也没有辞退员工 。但是用人单位随便调动派遣员工的 工作性质让员工开的工资比以前少 如果将来公司辞退员工 遣散费 按什么时候的 工资标准开
还有就是 劳务派遣公司破产,员工单方面解除合同 可不可以得到遣散费
我在公司工作了4年,还有两年没到合同期限,现公司为节省社保所交金额,让我们跟外地的一家劳务公司签合同,将我们转为劳务派遣在原公司工作,社保与工资全为劳务公司在外地帮我们交与发放,我想问下,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如不合法,我们应该怎么保护我们的权利,谢谢
您好:我是04年和单位签的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单位要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请问单位侵犯我的权益没,侵犯了那些权益?我不想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还想和原公司签合同,我该怎么做。谢谢!!! 如果单位不和我签合同我能得到那些补偿,合同11月到期,年终奖能给我吗。我出过工伤,十级。
我在石油公司工作近20年,劳动合同是石油公司大集体,自从新劳动法出台后,公司就未给我们签过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给我们与劳务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我是不是不应该签,我们应该这么办。
我们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劳务派遣工,2005以前是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2005年以后开始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2年签一次,日合同到期,五月份的时候32岁以下的部分派遣工可以考试转正。现在公司有文件是32岁以上的派遣工不再续签合同。请问公司可以擅自规定只有32岁的可以转正吗?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已经在这里工作了10年甚至20年了,所以我们希望可以继续跟单位签合同,请问公司可以随便就提出不续签合同吗?谢谢了!!!
在校大学生,09年10月开始在coach门店工作,约定为小时工,工资为25元每小时。实则上班制度为早,中,晚三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称为PART TIME。无任何劳动协议。约定工资日时有拖欠,少发。后于今年四月在工作中,被告知签订实习合同,合同中新绿人力资源公司为甲方,coach为聘用方,我们为乙方,大致内容为我们与甲方签订实习合同,被派遣只聘用方工作,合同条款多为甲方和聘用方权利,我们只有履行义务和限制。且合同是后签的,让我们写3月1日的日期。现在这份实习合同中规...
谢谢高人!我在一个国企工作,我的合同是和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就是劳务公司把我派到该国企工作。今年我所在的国企改制,公司改名。原来签定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我想辞职,公司说我和劳务公司的合同没有到期,现在我不确定这份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谢谢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还有没有脱密期一说呢,需要多久向公司提出离职才可以呢?_百度知道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还有没有脱密期一说呢,需要多久向公司提出离职才可以呢?
我有更好的答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保密类的相关规定主要方面为:保密公司的可以给公司带来利益的技术或者经营秘密等,另外就是关于竞业的规定。对于保密协议,可以约定保密期限,对于公开的商业模式不得约定保密协议。而对于竞业限制的约定期限不能大于两年,而且在此期间公司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法律没有规定脱密期,可随时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如公司允许辞职,则劳动合同自公司同意之日起解除,如公司不同意辞职,则自递交书面辞职申请1个月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者可离开公司。
可以随时辞职,但是需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对你你说的脱密期没有什么规定,但是对于有关商业秘密的有规定好像是2年还是3年吧
不能从事同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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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新的劳动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公司必须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_百度知道
新的劳动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公司必须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1、在单位2002年签了一次五年的合同,2007年又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新的劳动法以后又签了一次五年的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处于待岗状态,是公司让待岗的,如果你在2008年之后,只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的话,这次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是可以终止合同的,但是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条件,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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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这份五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合法地选择不续签合同,但是应当按照你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前的工龄不计算经济补偿金。 如果五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后,你们双方都愿意续签,因为你在该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达到了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单位应当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你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你与该单位只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未达到二次,所以你不具备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九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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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劳动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他2条回答
你应当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你无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年工资,但如果你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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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在公司前期的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改低了。公司要求不签的就走人。这算违反劳动法么_百度知道
在公司前期的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改低了。公司要求不签的就走人。这算违反劳动法么
在公司前期的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改低了。公司要求不签的就走人。这算违反劳动法么?公司说如不签等于自动放弃,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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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否则不续签本身不违法,但是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经济补偿就算违法。你千万不要主动离职,不要写辞职书。你应当要求单位给你开具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降低工资续签的书面通知,然后以此书面通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或者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晚于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提问者评价
谢!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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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续签合同的工资待遇低于之前时,你们可以选择离开公司,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所以,公司说如不签等于自动放弃,自动离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建议你们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处理
工资是双方协商的一个要素,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比原劳动合同低的话,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到期不支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建议聘请律师代为处理。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如果低于原来待遇,离职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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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你好!我在移动公司工作了12年,前几年还是和移动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新劳动法更改便改签第_百度知道
你好!我在移动公司工作了12年,前几年还是和移动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新劳动法更改便改签第
三方公司成了劳动派遣工,先公司又提出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都得到什么补偿及个人权益维护。
我有更好的答案
工龄是连续计算的,不这08年之前到期的合同按当时法律没有经济补偿金,所以有可能从08年算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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