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社区戒毒的人员公职人员超生处罚能保住吗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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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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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办〔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南宁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禁毒委有关要求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公安、司法、卫生、药监、民政、发改、财政、劳动保障、教育、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禁毒办。各县区也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通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戒毒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吸毒人员戒断毒瘾、身心康复、回归社会。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初步建立阶段(2008年11月中旬)。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对现有吸毒人员进行排查梳理,制定并采取针对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完成专职人员工作配备、戒毒专业服务组织成立、禁毒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建立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各项规章制度。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阶段(日至12月31日)。要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增添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探索出符合实际、规范有效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模式。
  (三)总结经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元月开始)。要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具体任务
  (一)明确和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具体职责。各县区要明确由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同时协调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认真履职、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队伍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并明确领导及部门职责;要按照《戒毒条例》要求的人数,配备社区戒毒(康复)不得少于1人的专职工作人员;各社区要围绕每1名社区戒毒对象(社区康复人员)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帮扶人员,落实工作措施;要建立戒毒专业服务组织,引导戒毒社会工作者组织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要探索设立禁毒志愿者组织,招募禁毒志愿者,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志愿服务。
  (三)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戒毒工作措施。各街道、乡镇要在本县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的指导和帮助下,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的培训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责任制(建案立卡、定期见面、谈话等内容)和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定期检测制度;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制度、执行地点变更制度、定期报告制度。
  (四)解决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和经费保障等机制。各街道、乡镇要根据本地吸毒人员状况、戒毒工作所需人员经费情况认真落实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建立戒毒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工作职责
  要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度。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具体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公安部门: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施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受社区康复;参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二)司法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司法援助,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登记。
  (三)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织开展戒毒科研工作和吸毒检测工作;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戒毒医疗服务和心理干预辅导并建立康复档案。
  (四)民政部门: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五)发改部门:会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规划建设戒毒医疗机构。
  (六)财政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保障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经费。
  (七)劳动保障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八)教育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文化教育给予支持。
  (九)工会、共青团、妇联部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六、对象范围
  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一)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三)不满16周岁的;
  (四)70周岁以上的;
  (五)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六)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社区戒毒(康复)是贯彻《禁毒法》的重要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推动禁毒工作社会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积极探索。要围绕明确和落实主管部门及具体职责、建立专职工作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解决人员和经费保障制度等四个重点,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规范有效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模式。
  (三)抓好典型,总结经验。要围绕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水平;要抓好典型,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四)强化督导,畅通信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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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免费为戒毒人员“把脉问诊”
来源: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12月10日下午,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公职律师方敏晔走进三大队习艺车间,免费为戒毒人员“把脉问诊”、“开方抓药”。这是继“12•4”法制宣传日之后,该所掀起的又一次普法宣传新高潮,使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得以延深与拓展。 “方律师,我和妻子没有领结婚证,但有个儿子,现在她在监狱服刑,我在这里戒毒,请问我怎样才能和她离婚?”戒毒人员季某激动地说。 “你们双方都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提出离婚的途径比较少,我建议暂时不考虑这个问题,等你解除后再考虑吧!”方律师提笔记录下了他的陈述。 “我不想和她过了,因为我吸毒,她很恨我,我们之间也没感情了,这样拖着对双方和孩子都不好,还不如早点离婚。” 季某焦急地说。 “你们根本没有结婚,而是非法同居,用不着“离婚”。你可以与女方协商财产的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律师耐心解释。 “请问我们之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前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 经过20分钟的交谈,戒毒人员季某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近年来,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分挖掘公职律师的职能优势,着力健全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戒毒场所的每个角落,为戒毒人员这一特殊人群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确保他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同时,通过律师深入大队开展“今日说法”、“以案释法”等活动,丰富了普法内涵,提升了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严朝晖说,公职律师下基层“巡诊”活动为戒毒人员管理创新注入了注入新动力、增添了新活力,拉近了律师与戒毒人员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提高了戒毒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对于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场所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着力健全公职律师“巡诊”活动的长效机制,将公职律师下基层“把脉问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公职律师真正成为戒毒人员身边的免费“保健医生”。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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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当办发[2013]32号)精神,现将当涂县姑孰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原则
&&&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 二、招聘计划
&&& 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69名,主要从事社区计划生育等网格化管理工作。
&&& 三、招聘条件
&&& 1、遵纪守法,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日之后出生);
&&& 3、熟悉计算机操作(提供国家级等级证书或参加县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4、具有本县户籍;
&&& 5、身体健康。
&&&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 5、现役军人。
&&& 四、招聘程序
&&& (一)发布招聘公告
&&& 招聘公告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涂县民政信息网(http://mzj.)姑孰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当涂县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8080)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8月7日- 13日。
&&&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 1、报名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民政局、姑孰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 2、报名时间:日至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 3、报名地点:当涂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黄池路人寿保险公司东侧100米)。
&&&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 报考人员填写《当涂县姑孰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数不小于2:1,不足2:1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 日在原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 (三)考试
&&& 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民政局、姑孰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以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 (四)体检和考察
&&& 1、体检:以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的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民政局、姑孰镇人民政府共同实施。
&&& 2、考察:由县民政局与姑孰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 (五)公示、聘用
&&& 1、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前,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 拟聘用人员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递补。
&&& 2、相关待遇
&&&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姑孰镇组织聘用人员与社区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聘用人员参照社区一般工作人员待遇,办理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等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 五、纪律与监督
&&& 本次招聘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执行,凡违反暂行办法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 咨询电话:1(县人社局事管股)
&&&&&&&&& 9(县民政局政权股)
&&&&& &&&&9(姑孰镇社区办)
&&& 监督电话:5(县监察局)
&&& 六、其他
&&& 当涂县姑孰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姑孰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姑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涂县民政局
&&&&&&&&&&&&&&&&&&&&&&&&&&&&&&&& 姑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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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孰镇扎实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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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姑孰镇严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工作原则,扎实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近两年,全镇无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
&&&&一、明确思路,全面落实责任制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姑孰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任组长,镇机关包村、社区责任人、姑孰、城东派出所所长、镇政法综治办成员、司法、民政、劳保、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先后印发了《姑孰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确定了工作目标,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基层工作网络全覆盖。在村(社区)成立以书记(主任)为组长,综治负责人、社区民警、禁毒志愿者等为成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并针对社区戒毒(康复)对象分别成立“五位一体”工作小组(包括社区民警、社区干部、社区医务人员、禁毒志愿者、戒毒对象家属),具体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二、加强宣传,大力营造工作氛围&&&&紧紧围绕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悬挂条幅、张贴标语、橱窗板报、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据统计,“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全镇就下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另外,镇综治部门牵头,联合镇工青妇部门,各中小学,村(社区)家长学校等多次开展禁毒活动,提高了居民的禁毒意识和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自觉性。
&&&&三、深入推进,着力提高社区戒毒戒断巩固率  一是建立吸毒人员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布置专门办公场所,建立健全各种薄册和台帐。同时,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入户调查,摸清实有人口中吸毒人员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数据库。按照市、县禁毒领导组要求,多次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行动工作,通过排查,对符合国家政策,可以纳入低保的吸毒人员全部纳入低保;对辖区内吸毒人员需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的,全部动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认真做到“两个清零”。&  二是深化帮教感化工作。首先是深化心理治疗,结合该镇实际,与吸毒人员建立联系制度,采取手机信息沟通、电话联系、QQ聊天和适当见面等方式,组建覆盖全镇的心理治疗网络,使每个吸毒人员都能得到良好的心理治疗。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老党员、老干部、热心人以及吸毒人员家属作用,让他们参与帮教工作,使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三是对吸毒人员开展技能培训。联合镇工会、劳动保障部门不定期组织招聘会及“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等活动,不断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牵线搭桥。
&&&&&&&&&&&&&&&&&&&&&&&&&&&&&&&&&&&&&&&&&&& 信息来源:姑孰镇信访维稳综治中心
主办单位:中共姑孰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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