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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份担保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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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10 & 发布
看一看吧。可能对你有用。:《担保书》担保书        担保人    系   省  市(县)人,自  年  月  日起就职于           。本人自愿为      同志在河南恩湃电力技术限公司特殊岗位工作期间提供经济担保,凡因该同志因公违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观原因给河南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由其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包括借款未还私自离职),由本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注:本人出具该证明后愿意河南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对我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担保人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被担保人工作部门及联系电话:                                          担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被担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担保人电话:                被担保人电话:        担保人*号码:                 被担保人*号码: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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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住 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其中董事长 人,董事 人。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干会议召开 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六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八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可以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 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 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1月30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当年税后利润分配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二十八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工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合同制职工。工资制度采取计时工资制,多劳多得。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一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六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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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规律是商品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量进行交换的规律。按照这一规律的要求,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便可以正常经营,如果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便可以获得较多的收益,个别劳动时间越低,在竞争中越处于有利地位,收益也越多。但怎样才能有效地降低个别劳动时间呢?只能靠提高劳动生产率。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根本途径是在生产中采用科学技术。因而,价值规律的作用必然刺激商品生产者为降低个别劳动时间而在生产中不断改进技术。每个商品生产者在一心获得更多收益和竞争压力的驱使下,都力求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方法,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便必然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存在着按比例合理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这是一个普遍的经济规律。而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是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实现的。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价格围绕商品的价值上下波动,实际上成为市场的晴雨表,给生产者提供信息,让他们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怎样生产。当某种商品价格涨到价值以上,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生产者就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投入这些部门,导致这些部门的生产扩大和供应增加;当某些商品的价格降到价值以下,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生产者就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这些部门抽出,导致这些部门的生产缩小和供应减少。价值规律就是这样自发地调节社会劳动在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它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指挥着社会资源按比例合理地配置。作为价值规律实现形式的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统称为市场机制。在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市场机制是价值规律发挥分配社会劳动作用的惟一机制。直到当代,市场机制仍然是价值规律起作用的基础性机制。市场机制的特点是它的自发性,千百万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在价格信号的诱导下自发地调节各自的生产和交换活动,而他们这种互不相属、各行其是的经济活动,又引起价格信号的进一步变动,从而引发新一轮调整。市场机制的优点是:首先,市场机制能够通过不断的微调,使社会的生产和需求自动趋于一致,从而使价值规律的要求作为一种自动趋势表现出来。其次,在现代经济中,市场机制的这种“自动化”的优点显得更加突出。现代经济的特点是:社会分工日益细密,产品种类数以百万计,技术创新呈加速状态,人们的消费偏好多种多样,社会需求结构与供应结构空前复杂。几十年前,我国经济运行没有达到这种程度,通过计划机制、行政指令直接配置社会资源,已暴露出严重的弊端。如果在经济已有了相当发展的今天,仍坚持用传统的计划机制来配置社会资源,其后果如何,不难想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通过“自动化”的市场机制收集、处理和发布有关生产与消费、供应与需求的巨量信息,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必将推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我们要全面地认识价值规律的作用,它既有调节社会资源配置的一面,也有局限性的一面。这表现在:首先,市场机制在收集、处理和发布经济信息方面存在着缺陷,因此商品生产者根据价格信号来调整对资源的配置,难免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他们根据价格的涨落来扩大或缩小生产,往往一哄而上或一哄而下,并不能恰当地达到供求平衡,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其次,市场的不完全,致使市场机制作为商品生产者行为的调节机制,是不完全的。这种调节往往是一种事后的调节。因为商品价格的涨落变动,是在供求关系已经失衡,原有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已经暴露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种事后的调节不可避免地会伴随着社会资源的浪费。最后,这种自发调节作用,引导生产者乐意生产价高利大和见效快的产品,只顾追逐私人局部利益的短期行为,而不愿投资于微利或见效缓慢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基础工业,因而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中长期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优化。   必然的结论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的要求要通过自发的和自觉的两种机制——市场和计划的结合来实现。现在,连长期将经济“自由放任”奉为神圣教条的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对市场机制的缺陷也有了认识,从而建立起政府调控、产业政策等一系列旨在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的政府干预机制。一些西方国家还曾实行经济计划,对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在这种背景条件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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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前国内个人信用体制尚未建立,企业在招收一些重要职位时必须要求本地户籍。但如无本地户籍,则可能要求他人提供担保,担保一般以保证方式确定。
 【格式内容】
 1. 标题。可写成担保书。
 2. 担保(保证)的内容:姓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保证的责任范围。
 3. 保证的有效期。
 4. 署名、署时。
 【范例参考】 入职担保书
 兹介绍××先生(女士)到××公司工作,本人确认被介绍人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材料属实,如有弄虚作假,由本人负责。据本人了解,被介绍人身体健康,工作踏实,品行端正且未有犯罪记录,愿意遵守贵公司的规章制度。本人愿做其担保人,若被介绍人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请公司按章惩处,本人决不说情袒护;若被介绍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经济或法律案件,致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本人愿负连带责任,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特立此保证书为凭。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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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书的写作格式 投标书有表格式、说明式和综合式等写法。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一般由投标方的名称、投标项目和文种组成,如“××公司承包××学院新校区工程投标书”。也可由投标方的名称与文种两部分组成,如“××建筑工程公司投标书”。更多的是用文种直接作标题,如“投标书”。 (二)招标单位名称 招标单位名称,即投标书的主送机关。要顶格书写招标单位的全称,与书信的称谓和写法相同。 (三)正文 投标书的正文有的只需用简洁的文字直接表明态度,写明保证事项即可。有的也可根据需要介绍一下本单位的情况,或者写明其他应标条件及要求招标单位提供的配合条件等。必要时也可附上标价明细表。正文可分为前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1.前言。又称引言.简明扼要地说明投标方的名称、投标的方针、目标以及中标后的承诺等内容,开宗明义,提纲挈领。 2.主体。这是投标书的核心部分,要依照招标书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写好以下内容。 (l)投标的具体指标。不同类型标的的投标项目,需要写明的指标是不同的,若为大宗货物贸易投标,要写明投标方对应粗行的责任义务所做出的承诺;若为建筑丁程项目投标,要写明工程的总报价及对价格组成的分析、计划开工和竣工日期,主要材料指标,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保证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以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若为承包企业投标,要写明生产指标、税金指标、费用率、利润率、周转资金等项经济指标。 (2)完成指标的措施。要写明实现指标、完成任务的技术组织措施,这是具体指标和任务完成的保障。 (3)投标书的有效期限。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银行担保书和履约保证金。 3.结尾。通常以提出建议结束,即对招标单位提出予以支持和配合的要求等,也可说明对招标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价和可能接受任何投标书表示理解。 (四)附件 投标书一般都有附件。以建筑工程投标书为例,附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或单位工程主要部分的标价明细表,单位工程的主要材料、没备标价明细表,重要的大型工程还要附上保证书。 (五)落款 投标书要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电报挂号、传真、邮编等,以便招标单位进行联系,表格式投标书一般是由招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方只需按要求填具即可。 许多投标书都有封面,在封面上要填写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和负责人姓名或法人代表姓名,在封面的右下角写明标书的投送日期。 二、投标书的写作要求 (一)情况要了解清楚。起草投标书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一是全面了解招标公告的内容,特别是其所提供的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如招标范围、规定、招标方式等。二是全面了解招标项目的市场情况,要对招标项目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和准确分析,掌握市场信息,做到知己知彼。成本核算要合理,报价要适当,这样既能展示自身的竞争能力,又能在中标后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自我介绍要实在。投标者对自身条件和能力的介绍要实事求是,不虚夸,不溢美。投标书中提出的措施、办法要切实可行。 (三)内容表述要规范。投标书的内容关系到中标机会,要注意与招标书相对应,对招标条件和要求做出明确的回答和说明,数字要精确,单价、合计、总报价均应仔细核对,投标书的体式也要完整无缺。 (四)要堵塞漏洞。要防止投标书中出现漏洞,比如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或负责人未盖印章,或保证完T的时间与招标的规定不符等问题,看似细枝末节,但若不注意,就可能成为无效投标书。 (五)要遵守法律法规。投标者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与招标者串通投标,也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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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担保书 入职人简 况 姓名 性别 学历 年龄 入职时间 入职部门 岗位 担保人简 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常住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与被担保人关系 担 保 人 签 署 担 保 书 本人担保 同志到+++++++++++++限公司工作,担任 特作以下担保: 1、担保该同志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属实,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 2、担保该同志在公司工作期间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服从工作分配。 3、该同志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公司的规定或法律被公司辞退时或是离职辞职时,本人保证负责督促其将公司所发物品以及欠款归还公司,协助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 4、该同志在**********上班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按规定需要进行赔偿的,保证督促其进行赔偿。 5、被担保人如因以上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担保人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担保人签名: 二零零 年 月 日 备注 1、担保人必须是有正当职业的北京常住户口 2、上交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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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住 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其中董事长 人,董事 人。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干会议召开 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六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八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可以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 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 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1月30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当年税后利润分配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二十八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工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合同制职工。工资制度采取计时工资制,多劳多得。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一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六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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