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粉事件”等论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操守与法律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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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在社会上反响极大,并由此引发我国乳制品行业的大“地震”,有关责任人受到法律制裁和党纪处分。据此回答1—2题:1.三鹿公司等乳制品企业在食品中添加有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这一做法
①欺骗了广大消费者 ②对社会和消费者严重不负责任 ③虽不道德,但不违法 ④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A.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2.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这种问题奶粉,正确的做法是
A.结伙到商店去销毁问题奶粉B.自认倒霉,今后不再购买C.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D.利用网络尽情地发泄解恨
题型:单选题难度:中档来源:湖南省中考真题
1、B&&& 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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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2008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在社会上反响极大,并由此引发我..”主要考查你对&&诚信,消费者的权益及维权途径&&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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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消费者的权益及维权途径
我们为人处事,与人交往,要讲究诚信,即诚实守信。“诚”就是诚实无欺、诚实做人、诚实做事,实事求是;“信”即有信用、讲信誉、守信义、不虚假。 诚信的基本要求: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诚信的基本要求。恪守信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即表现为一种积极负责的态度。不要轻易许诺:承诺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践约守信是我们诚实做人的核心。诚信守则的具体要求:诚信守则一:坚持实事求是,是诚信做人的守则之一。诚信的基础是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地表达事物的本来面目,是诚实守信的出发点。诚信守则二:在涉及利益冲突的问题时,诚信守则要求我们站在多数人利益一边。诚信守则三: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冲突时,诚信守则要求我们站在长远利益一边。诚信守则四:在情与法的冲突时,诚信守则要求我们站在法律一边。诚实就是指实事求是,不说谎,不欺骗,不作假。诚实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诚实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诚实是社会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诚实的意义: ①诚实能使我们心怀坦荡,形成健康的人格。 ②诚实能使我们获得他人的信任和友谊。 ③诚实能使社会生活更加健康和谐。 不诚信的危害: ①交往中不兑现自己的承诺,失信于人,就会产生信任危机。②不讲诚信的人可以骗人一时,不能骗人一世,一旦被识破,他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其结果既害了别人,也害力自己。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什么事也做不成。诚信很重要。&懂得诚信也是一种资源的道理: ①诚信是为人做事的基本准则。 ②诚信是协调公共关系的重要条件。 ③诚信是公民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④诚信是企业赢得市场,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的客观要求。 ⑤诚实守信是从政执政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拥护和支持政府的重要精神支撑。 诚实与信任的关系:诚实是获得信任的前提,信任的基础永远是诚实。(诚信的重要性)诚实是人与人之间建立正常关系的基础。诚实的基本要求是对人守信、对事负责。善意的谎言是诚信的表现,并不违背诚信做人的原则。诚实与守信的关系:诚实守信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诚实是守信的基础,守信是诚实的具体表现;不诚实很难做到守信,不守信也很难说是真正的诚实。 如何看待“诚实的人会吃亏”: ①弄虚作假的人,可能会一时侥幸得到某些“好处”,但终究会被人识破,不仅失去他们已经得到的东西,而且遭到人们的鄙视。 ②诚实的人也许会一时吃亏,但他们最终会得到人们的信任和尊重,并获得他们该得的一切。 如何处理好诚实与尊重他人隐私:正确把握二者关系:一方面‘以诚待人,以信为友’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我们应当恪守诚实的品德;另一方面尊重隐私又是待人坦诚的前提,是维持良好关系的、有效沟通的基础。尊重他人的因素,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其公开,也是我们在交往中应有的品德。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我们要结合具体情境,坚持原则,权衡利弊,按照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如果在考试或其他活动中,帮助朋友作弊,这不是真正的友谊,这也违反了诚实和公平的原则,不利于自己和朋友的进步与发展。中华民族不仅是礼仪之邦,而且是诚信之邦。“诚信为本”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是立业治国之道。现代社会特别需要诚信。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是立身之本;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城市而言,诚信是发展的不竭资源,是立市之本;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家形象,是立国之本。如何做到诚信:①要言必信,信必果。不轻易许诺,一旦许诺,坚决履行。②许诺前要深思熟虑,量力而定。如尽力而为却不能办到时,要及时说明原由并求得谅解。③诚信不同于“哥们义气”履行诺言要符合法律规范和道德要求。④被迫情况下做出的承诺不必遵守。苏教版: ①重诺守信,言必信,行必果; ②对事负责,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件事,并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责; ③从说实话做起。(说实话并不是不分场合,不看情况,机械地实话实说,也不是要将自己知道事全部要告诉别人。) ④尊重个人隐私; ⑤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商业秘密; 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对待善意的谎言。 做诚实的人要求: ②做诚实的人,就必须履行承诺; ③做诚实的人,要坚持实事求是; ④做诚实的人,就要在自己做错事后敢于承担责任,认真改正错误; ⑤做诚实的人,也要讲究策略。 抄袭作业、篡改考试分数,都是不诚实的行为,其性质与考试作弊相同。 偶尔抄袭一次也是不对的。作弊不仅关系个人的诚实品质,也有损公平的原则。首先,一个错误的行为,无论多么微不足道,其错误的性质都是不会改变的。其次,对微小的错误放松警惕,有了第一次,就会滋生出第二次、第三次。小错误越积越多,对自己的要求也会越来越低,最终会酿成大错,甚至是违法犯罪。作弊的危害: ①作弊会造成许多不良的后果; ②对于个人而言,作弊不过是掩盖了自己存在的问题,是自欺欺人; ③作弊被人发现后会失去信誉,造成名誉上的损失; ④即使侥幸作弊成功,也可能导致良心上的自我谴责,背上沉重的精神负担;⑤对于社会而言,作弊破坏了一个班级、学校、团体的风气,破坏了维系公共秩序的诚实与公正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维护诚信、惩治欺诈,法律是强有力的手段。 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义:为消费者讨回公道,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促进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有利于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必然要求。 依法维权的途径:与商家协商解决;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要求调解;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诺,给别人的是一份期待,给自己的是一份义务。 消费者,英文为Consumer。科学上的定义为,为食物链的中的一个环节,代表着不能生产,只能通过消耗其他生物来达到自我存活的生物。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指的的是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消费者的九项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消费者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消费者维权日是3月15日。消费者的权利:(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6)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7)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8)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负有的义务主要有:(1)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的劳动和合法权益;(2)按商品使用说明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商品、遵守规定或约定的服务制度;(3)投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等问题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据。消费者权利维护中常见误区:1、消费者是上帝,所以在消费过程中不需要履行义务。2、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无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3、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仅仅是违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4、顾客问来问去的,实在是太挑剔了,确实挺烦人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法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们在消费活动中应怎样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怎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消费时,要有消费者权利意识。①要注意避免消费时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购买商品时,要注意查看商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②要注意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计量是否准确。购买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索取、保留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视具体情形,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消费活动中的参与者(即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怎样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 ①生产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的产品,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更不能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等 ②销售者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信守服务承诺,保证不销售缺斤短两、失效变质的商品,不得采取恶意、欺诈的方式损人利己,更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利。 ③消费者应遵守市场秩序,依法公平交易,对制假售假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消费者权益日的历史由来:现代工业化生产的飞速发展及生产技术的革新运动,促使消费品日渐增多,消费结构日趋复杂。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消费事故和难题,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的侵害。为了应对这种问题,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日期确定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之后每年都会在3月15日推出315晚会。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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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671618757937067731547395069三鹿:从三鹿奶粉事件看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 sanlu_
从三鹿奶粉事件看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
[ 16:09:00]
  日下午,近4岁的杨焱鑫在解放军第一医院成功接受了微创经皮肾镜下碎石清石手术。  一年前,《兰州晨报》率先披露了“甘肃14名婴儿因食用同一品牌奶粉同患肾结石”的消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此曝光。此后一…  不久前,由三鹿奶粉引发的“奶粉事件”震动全国。该事件不仅对整个乳制品行业影响重大,在竞争主体、产品结构、企业架构、供应链等方面将重新洗牌,而且引发了公众对国家危机应对体制、社会道德和企业责任等问题的讨论和反思。笔者认为,该事件也暴露了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应当引起我们对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的思考。
       一、从内部控制角度看三鹿事件
       根据财政部联合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其目标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从此次三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的事件本身及应对过程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在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不足,也给我们设计、执行和评价内部控制带来反思。
       1.内部环境。该要素是内部控制框架的基础所在,涵盖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诚信与道德观等多方面内容。尽管内部控制更强调相互牵制的制度性安排,但显然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尤其是内部环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常说“道德使之不愿、法律使之不敢、制度使之不能”,这说明诚信与道德观或者是企业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是高于制度本身的。资料显示,三鹿集团早在2008年3月就接到消费者反映,但直到2008年8月三鹿已经秘密召回部分问题奶粉之时,却仍然没有将事件真相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公之于众,有媒体称这种做法直接导致此后的一个多月里又有一批婴儿食用了三鹿问题奶粉。显然此次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检验了三鹿集团决策层的诚信与道德观。事实上除了三鹿集团外,向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耿氏兄弟等不法分子、告知这些不法分子通过添加三聚氰胺可通过检测的技术人员、销售给不法分子三聚氰胺化工原料的人员,都存在着只顾利益不顾消费者健康的问题,而这种环境因素也许才是真正导致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我国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要求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这对培育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的风险防范作用有着积极的意义,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显然非一朝一夕之功。
     ■   三鹿事件一周年,显然是一个值得反思的日子。在国企负面新闻缠身,以至需要专设新闻发言人来引导舆论之当下,从国企如何应对危机舆情的角度来反思,也许更有必要。舆论监督之难众所周知。这种难,不单限于社会政治层面,而是延伸到了市场领域。背景深厚的国企往往成了舆论监督的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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