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物业公司,我们收的会展场地中心的场地租赁费要怎么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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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物业公司,我们收的会展中心的场地租赁费要怎么记账?
我是物业公司,我们收的会展中心的场地租赁费要怎么记账?(我4珐贰粹荷诔沽达泰惮骏月份已经开过一张手写的收据,并且已经入账,这个月去地税补了一张发票,我要怎样记账啊?怎样冲掉上个月已经记账的收据啊?)
提问者采纳
把这张发票贴在四月份记收入的凭证后,不用再冲掉后补记啦,在交珐贰粹荷诔沽达泰惮骏纳税款的会计凭证后面增加文字说明,说明此笔收入记账的凭证日期及号码,以便今后查询。
我四月份把这笔记在其他应应付款里了,这次去税务补开的发票还交了很多项目的税款,按你说的,我这个月要把税款补做进去么?
我还以为你记四月份的收入,如这样就把收入记在五月份中,因为当时没有确认收入实现,其分录如下:转入收入账,借:其他应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补发票交的税款,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月末计提当月税款,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可以在当时记入管理费用中、所得税记入所得税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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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首府新闻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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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家园业主:物业公司凭啥定车位租赁费每月150元?
  新报热线(记者&&李显峰)&&连日来,陆续有新希望家园小区的业主向本报记者反映称:“近几日,物业公司给我们业主下发了一份《新希望家园地上停车位租赁协议》,要求有车的业主要缴纳每车每月150元的车位租赁费,并且物业公司在小区的车辆入口处也贴出了通知称,小区智能监测系统已经调试完毕,从11月2日起实施1车1卡1杆制。这就意味着,没有交纳车位租赁费的业主就没有车辆出入卡,到时就不能将车开回小区。”据了解,新希望家园的停车位问题从去年起逐步显现。当初开发商在开发时,地上、地下共预留了约500个车位,满足了当时的小区业主停车问题。而随着近几年小区车辆的增加,目前缺少300多个固定车位。  至此,新希望家园业主停车问题就表现的尤为突出:车辆多、停车难;各通行干道上停放车辆多,影响行人出行;个别没有车位的业主乱停乱放,影响了有车位业主们的正常出行。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新希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位李姓负责人。他对记者说:“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车辆统一办理出入卡,是为了解决目前小区内的停车难问题,同时也能对外来车辆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记者问:“既然为了服务业主,那么收取150元钱的车位租赁费是否合理?”该李姓负责人表示:“新希望家园目前还没有业主委员会,但是我们和大部分业主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关于收费多少的问题,物业公司和业主很难达成一致。”当记者提到收取这部分费用的去向时,该李姓负责人表示:“我们收回来的钱都设立了单独的账簿,全部用于车位锁的更换和停车位的维护。”  在记者采访期间,有业主对记者说:“小区里地面上的固定车位都早已租出去了,没有车位的业主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的通行干道上。我们也明白这里属于小区公共面积,为业主所共有,所以我们愿意缴纳管理费。但是,该缴纳多少费用,不是由物业公司单方来决定吧,定这个费用是否应该和我们业主商量一下呢?”  对此,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丁换生律师认为:针对新希望家园因为停车位不足,利用空闲地方划定收费停车位这种做法,应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公司在相关法规的指导下协商收费标准,而不应该由某一方单方定价。同时,根据《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划定车位收费的,收费所得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就意味着开发商、物业公司不能将车位收费所得据为己有。如果需要收费,扣除必要管理费后,应属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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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天奥经纬府邸高额停车费遭质疑 物业:收取的是租赁费
  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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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线:5
  去年8月,由南昌市物价局、财政局、城管委及交管局四部门联合制订的《南昌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各类收费标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汽车室内包月停放的费用每月不超过150元。而近期,有天奥经纬府邸的业主向记者反映称,他们小区地下停车费高达320元/月,远远高出了政府部门的最高收费限额。天奥经纬府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物业公司这是代开发商收取了300元的&租赁费&。那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到底归谁?这笔收费是否合理?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业主反映:物业收取320元/月的停车费
  家住天奥经纬府邸的张女士向记者介绍称,2011年5月,她搬到该小区入住,小轿车也需要在小区地下车库内停放。&我到小区物业中心办理停车手续,却被告知每月要交纳320元的费用。我当时就觉得这费用挺贵的,但物业公司要收这么多,我还是交纳了。可最近我在看新闻报道的时候,发现南昌市对地下停车位收费做了限额,普通的室内包月停放费用每月不超过150元,而我们小区地下停车收费竟高出一倍多!&张女士称,看到公示的收费标准与实际的收费,她感觉到出入很大,于是想弄个明白。
  相关规定:室内包月停放每月不超过150元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1日,由南昌市物价局、财政局、城管委及交管局四部门联合制订的《南昌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各类收费标准》正式实施。《收费标准》对南昌市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对小区停车场收费的标准制订了最高限额:其中室内包月停放每月不超过150元,智能室内包月停放每月不超过200元。
  张女士所在的小区配备的是普通的地下停车场,按照保管服务指导价,室内包月停放费不得超过150元/月,而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竟高达320元/月,这令她无法理解。
  物业公司:其中300元是给开发商的租赁费
  24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昌市三经路天奥经纬府邸小区物业了解情况。对于张女士的疑问,物业公司张经理表示,物业收取的大部分是租赁费,并非单纯的停车管理费。
  张经理表示,&我们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产权属于天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此要收取300元的租赁费,加上20元的停车管理费,每月收取320元的费用。&
  张经理称,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归开发商,收取的租赁费也是交给开发商的。&如果产权归全体业主,我们就只收管理费;如果产权归开发商,业主当然要缴纳租赁费。&张经理称,对于已经购买了停车位的业主,物业公司就不收取租赁费,而是只收取每月20元的停车管理费。
  张经理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协议样本,这是天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一份&地下车位租用协议&。在协议样本收费一项内容如此规定,&地下室公共能耗费为20元/月,场地租金为300元/月。&他表示,对于签订半年以上协议的业主,场地租金优惠为250元/月。
  而业主张女士则表示,她压根不知道物业公司在替开发商收取了这笔租赁费,而天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从来没有与她签订过这种租用协议,&停车位本来就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还要单独收取租赁费,这种收费合理吗?&张女士对收取租赁费很不理解。
  房管局: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暂难以界定
  27日,记者来到南昌市房管局了解情况。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邹处长告诉记者,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在配备建设时,有一部分是作为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的,有一部分是作为小区的附属设施建设的。&目前产权的归属问题,还没有清晰的界定。但是属于人防工程的部分,毋庸置疑归国家所有,是不允许买卖的。&他表示,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要按照一定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这部分属于国有资产,因此产权无法划分,目前也没有对地下停车场颁发过产权证。
  正准备试点规范管理地下空间
  邹处长表示,目前并没有政府部门对小区的地下空间进行有效的管理,相关制度法规目前还是一片空白。针对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问题,开发商跟小区业主也存在颇多争议,产权处也接到过不少纠纷案件。开发商认为停车场由他们投资建设,产权归他们;而小区业主则认为,在购买房产时已经分摊了停车场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到底归谁,也没有定论。但肯定的是这里面包括了人防工程部分,具体是哪一部分却不明晰。&
  他表示,目前包括郑州、济南、杭州、哈尔滨等省会城市正在试点,对地下空间进行管理,将人防设施隔离出来后,对地下空间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验收后,考虑颁发产权证书,明确产权归属。&目前南昌也在考虑试点,但具体实施还得一段时间。&他表示,对地下空间进行管理,需要国土部门、人防部门、房管部门多部门的共同协商,这也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沈澈清、实习生陈王芳、郑锦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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