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借贷市场与借贷市场相比有什么特殊性?

聂庆平:证券借贷的历史 与市场作用
  融资融券即证券信用交易,在全球已有四百余年历史。最早起源于17世纪的荷兰,融资者通过融资买入标的资产推高资产价值,卖空者则在资产价值走高时,通过卖空交易挤压资产泡沫。1637年荷兰“郁金香泡沫”事件中,卖空交易发挥了抑制泡沫膨胀的作用,但因其未受到及时管制,导致泡沫破裂后股市仍继续大幅动荡,因此卖空行为一度被认为是打压股价的元凶。
  融资与融券这对孪生兄弟,从其登上历史舞台后就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命运。融资由于其短时间内能够活跃市场交易、增加市场流动性,备受投资者和监管层推崇和青睐;而融券在历史上却屡遭禁止、备受争议。直至今日,一些习惯做多的投资者,仍然认为卖空是打压股价的罪魁祸首,是投机分子攫取财富的工具。然而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全球几乎所有的卖空禁令都在随后若干年后被废止,卖空机制都无一例外得到了恢复和规范。
  卖空机制的生命力如此顽强,从根本上讲,还是因为卖空交易对证券市场有着积极的作用。首先,卖空交易并非股市下跌的元凶。一项针对纽交所交易指令的研究发现,股价下跌超过2%后,常规卖出指令占所有指令流的比重从47.48%上升到57.87%,而融券卖空指令的比重从5.62%下降到3.43%,股市下跌时卖空指令反而减少;对2015年以来我国A股市场的研究表明,股市下跌超过2%时,融券卖出额占A股成交额的比重降至2%以下,平均为1.9%,股市上涨超过2%时,融券卖出额的比重升至2%以上,平均为2.2%,即股市下跌时融券交易较为清淡,股市上涨时融券交易较为活跃。第二,卖空交易能抑制股市波动、稳定市场。一项对全球111个证券市场的研究发现,允许卖空股票的市场中,股票的总体波动性要比限制卖空的市场低,出现负收益率极端值的频率也要小得多。第三,卖空机制具有价格发现功能。我国香港地区恒生指数实证研究显示,限制卖空行为会造成指数合约发生错误定价的概率增加,放松对卖空行为的限制会加快股价恢复正常的速度。第四,卖空也会为证券市场提供流动性。对全球多数国家股市的研究表明,允许股票卖空的市场,换手率要明显高于限制卖空的市场;我国部分证券品种的融券卖空比较活跃,其中沪深300ETF的单日融资买入额经常超过该ETF单日成交额的30%,为其二级市场交易提供大量流动性。
  进入21世纪以来,境外监管层也逐渐认识到融券卖空的积极作用,认为失去了卖空机制的资本市场,流动性会受到巨大影响,市场定价效率明显下降,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发展有监管的融券卖空机制和证券借贷市场已经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共识。
  2008年之后,欧美监管层进一步强化证券借贷市场的中央化和集中化发展趋势,要求通过中央对手方清算和集中性信息披露方式,控制场外交易的风险。欧美市场自发形成的一些集中化电子证券借贷平台,其市场份额已上升到三成多;中央对手方清算模式也在证券借贷市场得到广泛应用,通过美国清算公司、明讯银行、欧洲清算集团等中央对手方清算的交易量近些年增长明显;欧美市场出现了整合证券借贷前、中、后台服务为一体的担保品管理机构,各类证券经纪商、中央清算、担保品管理等专业机构,开始承担提供集中化证券借贷服务的职责。
  得益于上述监管政策的落实,2009年以来,伴随证券借贷监管改革的深化与风险管控的强化,全球证券借贷市场稳步发展,全球可供出借的证券总市值从8万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底的15万亿美元,证券借贷余额增长到1.8万亿美元,保持年均10%的增长速度。
  越来越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证券借贷业务,主权财富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退休基金、中央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参与程度进一步加深,这些长线证券持有机构,提供的证券占全球可借证券总量的78%,极大地丰富了融券业务的券源,为对冲等策略交易提供了充足的券源支持,其中共同基金提供的证券占比超过40%,即便在个人出借证券相对较多的巴西,共同基金提供的证券占比也达到30%。
  证券借贷市场的持续繁荣,也让市场参与者和各类专业机构从中获益。2014年以来,全球对冲基金多空策略应用活跃,新股发行上市、公司并购活跃、股息套利持续等多重利好因素的叠加,刺激了全球证券借贷业务需求持续旺盛,带动了全球证券借贷费率的提升,特别在北美地区和东亚地区,股票借贷费率大幅上升约三成,全球证券借贷净收益至2014年末达到133亿美元,较2013年增长12%,其中七成以上收益来自于股票借贷,股票借贷的发展已成为推动境外成熟市场证券借贷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
  相对于欧美等成熟市场,我国融券业务起步较晚,证券借贷市场尚在培育,未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经过五年多发展,总体上顺应了市场变化趋势,满足了投资者日益增长的信用交易需求,为证券市场增加了流动性,推动了证券公司经营格局调整和业务转型升级。特别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融资业务规模扩张加快,目前已突破1.9万亿元。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目前融券业务余额不足100亿元,不到融资融券余额的1%;2015年以来,客户累计融券卖出1.5万亿元,仅为融资买入额的8.9%,制约了融券业务发挥平抑市场波动、抑制股价泡沫的作用。
  融券规模较小、融券业务发展滞后于融资业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标的证券范围较小、专业机构投资者还不能全面出借证券、可融券源不足、融券费率较高等因素,都有一定影响。同时,融券和转融券业务链条比较长、环节比较多、市场化程度还不够等问题,也是一项因素。目前转融券业务试点实践中,借贷双方还不能直接见面,也不能采用实时竞价等市场化方式成交,只能接受固定期限和费率,借券成本仍然较高,需要逐步予以妥善解决。
  当前阶段,充分吸收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大力推动证券借贷市场发展,是进一步优化融券卖空机制,推动融资与融券业务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功能机制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在现有融资融券业务框架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逐步发挥融券机制对证券市场的净化作用。要逐步扩大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增加做空空间较大、符合市场融券需要的证券品种;持续推动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参与证券出借,丰富可供出借的证券品种和数量;完善推出市场化的转融通约定申报机制,简化转融券交易程序,提高转融券业务的市场化程度;逐步降低转融券成本,有序推动证券公司降低融券费率。
  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建立统一的证券借贷交易系统,稳步推进证券借贷市场发展。要充分吸收借鉴境外经验,立足我国资本市场证券交易、证券结算、证券融通功能相对独立、互为补充的发展实际推动系统建设,制定发布证券借贷业务规则,使证券出借人和借入人在同一平台上直接见面,自主协商需要借贷的证券品种、期限和费率,帮助他们完成证券的划转和归还,提供权益处理和担保品管理等服务,通过市场化的举措,灵活地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证券借贷需求,同时对证券借贷行为进行统计监测,妥善制定证券借贷服务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证券借贷业务安全平稳运行。
  发展证券借贷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深入细致的研究积累和实践探索,循序渐进地做好理论和实务准备工作。近些年,我们很注重证券借贷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在境内外多空交易机制的演变、证券借贷市场的运行机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究素材。为此,我们编写了《证券借贷理论与实务》一书,已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编辑出版。本书记录了我国信用交易发展的历史轨迹,介绍了我国多空机制的运行规律,对境内外证券借贷市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和阐述,主要内容包括:欧美证券借贷市场的发展与影响因素,欧美证券借贷发展的集中趋势与中央对手方机制;东亚地区信用交易集中模式的现状与未来趋势,日本和韩国证券金融创新的发展经验和现实教训;境外卖空机制和卖空监管的发展演变与市场影响,浑水做空模式和境外“揭黑与卖空”相结合方式的运转机制与监管原则;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市场影响,“十三五”时期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规划的思考与展望,在我国建立集中证券借贷系统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实施路径等。希望通过这本书,能够为广大读者和投资者了解境外证券借贷市场的发展状况,把握我国多空机制的演变和运行规律提供一份参考资料,为完善我国信用交易机制体系、构建我国证券借贷制度安排提供一些理论和实践素材,为推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改革发展贡献绵薄之力。(作者系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董事长 聂庆平)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单位意见。)
[责任编辑:关于融资融券、转融通和证券借贷的比较与思考_保险|金融|银行新闻_保险知识&新闻频道_好险啊
关于融资融券、转融通和证券借贷的比较与思考
日,证监会发布了《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5号)。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证券出借和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则制定了《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这标志着我国市场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但实践中,许多人对、转融通与证券借贷这一组相互联系而又有区别的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混淆。这既有相关制度设计比较复杂的原因,也有我国证券市场特殊国情的影响。
  一、融资融券
  所谓融资融券,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人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这个定义很简单,但实践中操作起来却不简单。以融资为例,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并不类似银行给客户贷款,不是将钱先划拨到客户的资金账户,然后再由客户择机进行支配使用。融券也是一样。融资融券交易的构造十分复杂,包含复杂的法律关系,一个交易指令可以具有三重法律性质,即证券买卖、财产(资金或证券)借贷和担保。与此相适应,《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沪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配套规则,为融资融券业务设计了一套复杂和精巧的制度。
  (一)融资融券需要开立一整套相关账户
  一是投资者需要开立相关信用账户。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需要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沪、深证券交易所各对应一个)。但这个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在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是用不上的,客户必须在证券公司处(而不是商业银行或者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另开信用资金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以下合称客户信用账户)以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交存的初始保证金,以及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价款,都由证券公司详细记载于客户信用账户。
  二是证券公司需要开立相关信用账户。证券公司应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在商业银行开立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客户交存的初始保证金,以及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价款,都分别存放在上述两个账户。而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分别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
  (二)融资融券交易流程有其特殊性
  普通证券交易流程中,证券公司接受客户交易指令时,要对客户的资金和证券余额是否充足进行审查,余额不足的,不得接受委托。而客户通过信用交易账户发出的委托,客户即使没有资金或者证券,在可授信额度范围内,证券公司也可以接受客户的委托,将客户的指令送人交易所系统进行竞价。如果客户指令被撮合成功,对于客户的买入委托所缺少的资金,或者卖出委托所缺少的证券,由证券公司在清算交收环节予以垫付。
  (三)融资融券采取灵活高效的担保机制
  证券公司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的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入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同时在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予以记载),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当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低于约定比例时,证券公司可以强制平仓,实现债权。
  (四)融资融券的基本功能
  根据一般理解,融资融券交易具有四大基本功能:一是价格发现,融资融券机制的存在,可以将更多的信息融人证券的价格,使之能更充分地反映证券的内在价值。二是稳定市场,具有一定的减缓证券价格波动的功能,有助于市场内在的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三是增强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证券供求,增加市场交易量,从而活跃市场交易,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四是管理风险,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工具,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市”的状况,方便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嘲。
  二、转融通
  所谓转融通,本质上是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资金来源的一种安排。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便称为转融通业务(《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2条)。根据目前《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转融通的过程,类似于向银行贷款:证券公司提交担保物并提出转融通申请,证券金融公司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或者证券打人证券公司的账户上,由证券公司再通过融资融券方式出借给客户。
  (一)转融通与融资融券的联系
  (1)转融通是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的一种安排。如果证券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和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由于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证券是有限的,必然不能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这制约着融资融券规模的扩大。我国市场设计的转融通制度,正是通过设立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在资金和证券不足时提供资金和证券供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2)转融通实质上就是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嘲。比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与《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我们会发现融资融券与转融通在相关账户设计、征信、授信、合同签署、保证金缴纳、担保法律关系设计、权益处理等方面规定基本上是相同的。
  (二)转融通与融资融券的区别
  融资融券与转融通的主体不同。融资融券是发生在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行为,由证券公司向客户融出资金或者证券;转融通是发生在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行为,由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融出资金或者证券。这一关系,有点类似于贷款与再贷款的区分,贷款为银行向客户出借资金,而再贷款则为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此外,根据《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证券金融公司设计的转融通机制与现在的融资融券机制还存在以下不同:
  (1)交易指令法律性质有所不同。融资融券交易中,客户发出一个交易指令成交后可以具有三重法律性质,即证券买卖、财产(资金或证券)借贷和担保。但根据《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证券公司发出的申请转融通的指令,只具有财产(资金或证券)借贷请求的性质,并不同时具有证券买卖和担保的性质。
  (2)经纪关系存在不同。融资融券交易中,客户向证券公司申请融入资金或者证券的同时,也是委托证券公司买卖证券,证券公司为客户进行申报,成交后以结算参与人的名义参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组织的清算、交收。但在转融通交易中,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发出的指令,并不包括委托其进行证券买卖的意思,其与证券金融公司之间并不存在证券经纪关系。证券金融公司目前的业务资格并不含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3)担保物来源与维持担保比例不同。融资融券与转融通中的担保关系均为一种信托构造,但二者在担保物来源并进而在维持担保比例方面存在区别:融资融券交易中,担保物的来源为客户提交的初始保证金(资金和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加上客户借入的资金和证券转化而成的资产。但转融通中,担保物的来源仅为证券公司提交的保证金,并不包括证券公司借人的资金和证券转化而成的资产。这个不同进而导致了担保比例的不同,即融资融券中的担保物的价值在交易实现的瞬间总是大于债务的,但转融通交易的担保物价值并不必然大于债务价值,具体要看证券金融公司的容忍度。根据目前《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证券公司提交的担保物价值与债务的比例为20%~50%即可。
  (4)债务人贷得资金和证券的方式不同及用途保障不同。融资融券中,证券公司融给客户的资金或者证券并不会过户到客户账上,而是由证券公司在清算交收环节予以垫付,这一机制保障了客户融资只能用于即时买人证券,融券只能用于即时卖出该证券;转融通中,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融出资金或者证券,类似于银行贷款,在证券公司提出的申请被批准后,证券金融公司将相应数量的资金或者证券过户到证券公司账上供其使用,这一机制与融资融券有所不同,证券公司有可能挪用融入的资金或者证券用于自营或者其他用途。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转融通与融资融券的不同,大都是源自证券金融公司对我国转融通的特殊设计而产生的。例如,目前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转融通机制中,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交的担保物都是超额的,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资金与证券都是在清算交收环节垫付的,这些做法与融资融券其实并无不同。
  三、证券借贷
  何谓证券借贷,目前国内并没有一个通行的定义。简言之,证券借贷就是指将证券有偿出借给他人或者有偿借入他人证券的行为。证券借贷有以下要点:一是证券从出借人名下过户到借人人或者借人人指定人的名下。证券借贷为消费借贷,从过户时起,借人人或者借人人指定人即为证券持有人,完全享有该证券所代表的身份权利(如表决权)和财产权利(如分红权);而出借人则相应在出借期内丧失上述权利。二是借人人需要向出借人支付费用,此费用为借券的对价(好比借款的利息),但不是证券的对价(即证券的市场价格,股价)。一般民事借贷行为原则上为无偿,例外为有偿。但证券借贷必为有偿。如果是无偿的证券过户行为,若不是赠与、继承、申购信托计划份额等,则十之八九是委托持股行为。三是约定期间届满,借人人有义务将证券归还出借人,即将证券过户到出借人名下,同时归还其持有期间该证券所派生出的利益。此外,一般情况下,证券借贷中,出借人会要求借人人提供担保。
  (一)证券借贷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的联系
  (1)融资融券、转融通均包含证券借贷行为。融资融券中的融券交易,其实质是证券买卖、借贷和担保关系的结合体;转融通中的转融券交易,根据目前证券金融公司的设计,与证券借贷并无差异(实际上转融通交易也可以比照融券交易设计为买卖、借贷和担保三重关系的结合)。因此,可以认为证券借贷是一种一般称谓,而融资融券中的融券交易、转融通中的转融券交易是一种类型化的证券借贷关系的特定称谓。这好比同是借款合同关系,但银行对其客户则特定称谓为贷款,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又再特定称谓为再贷款。
  (2)按目前的制度设计,融资融券是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或者证券供其进行证券买卖,而转融通是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资金或者证券,供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而证券金融公司用于开展转融通业务除了自有资金和证券外,则是通过借贷而得的资金与证券。换言之,也就是客户资金和证券不够时,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公司资金和证券不够时,向证券金融公司借;证券金融公司资金和证券不够时,通过资金借贷和证券借贷获得(关系见下图)。
  (二)证券借贷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的区别
  (1)融资融券与转融通不仅涉及证券借贷,还涉及资金借贷。(2)融资融券、转融通中证券与资金的流向总是单向的,即融资融券总是由证券公司出借给客户,转融通总是由证券金融公司出借给证券公司。而证券借贷中,谁为出借者,谁为借入者,不是固定的。(3)融资融券是证券公司提供资金与证券给客户,供其买入或者卖出证券;转融通是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资金与证券,供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最终结果也是买入或者卖出证券。而证券借贷的目的既可以是卖出,也可以是满足交割、影响表决、做市等其他需求。(4)融资融券与转融通是保证金交易,具有信用放大功能,而证券借贷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标的证券价值1 000/0以上的担保品,没有信用放大功能。(5)从国外实践看,证券借贷基本上是“机构投资者之间的游戏”,而中小散户参加融资融券业务较为普遍。
  四、我国相关制度设计解析
  我国的融资融券、转融通和证券借贷等设计,主要是借鉴了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集中授信模式。集中授信模式下,证券金融公司是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的中转枢纽,证券公司筹集向客户授信的资金特别是证券来源,需要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而在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分散授信模式下,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办理融资融券,资金和证券不足时,可以自行向市场融通借入,客户也可以相互之间借贷资金和证券用以保障交收。这种模式下实际上是无所谓证券金融公司与转融通这些概念的,甚至连融资融券业务的概念也是淡化的。市场主要是从交易者而不是证券公司角度看待融资融券,称为买空卖空或信用交易,市场所主要关心的事情是要保障此类交易结果交收的顺利进行,而不是具体的业务流程和形式。这也许就是许多英美海归精英在谈论证券转融通等问题时,倾向于将其泛化于证券借贷的原因。
  我国市场选择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集中授信模式可能主要是基于如下原因:一是文化的相似性。由于历史上的相互影响,东亚地区国情相似,人民的投资习惯、思维相近,大陆与台湾地区更是没有任何语言文字上的障碍。二是法律环境相似。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都属于民法法系,而英美属于普通法系,两大法系在许多概念上是不能对接的。我国总体上看属于民法法系,改革后进行的法制重建工作很大程度上借鉴于台湾地区的经验,而台湾地区的经验却有相当大一部分移植于日本。相同的法律土壤,自然容易培育出相似制度。
  集中授信模式便于监测统计数据,有利于监管和风险控制,比较适合于成熟度不高的市场,但也有市场化程度不高、效率较低的缺点。从采取集中授信模式的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情况看,随着市场发展成熟,对证券公司的授信将来可能会逐步过渡到更加市场化的分散授信模式。
  五、对现阶段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
  (一)关于融资融券
  一是由于仍有约四分之一的证券公司未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下一步尽可能扩大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范围,有助于扩大交易量。二是转融通启动后,证券公司可以尽快与证券金融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以从证券金融公司处融入资金与证券,提供给客户。三是可以研究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提交的作为保证金的资金与证券,取得客户同意后出借。四是可以考虑使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中,客户提交作为让与担保标的物的证券作为融券券源。另外,监管机构应当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的融资活动,例如证券公司私下为客户之间融资提供便利,证券营业部进行第三方监管活动,信托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向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嵌入软件,开展所谓配资炒股等活动。
  (二)关于转融通
  目前转融通业务试点已经启动。根据证券金融公司公布的转融通业务规则,有以下问题可以根据实践情况作进一步的研究与完善:一是目前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融出资金与证券,都是固定期限的,如转融资分为7天、14天、28天三个档期,转融券另增3天和182天两档。考虑到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和证券,是随借随还的,应允许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随借随还资金和证券,以提高效率。特别是对于资金而言,对出借设定3个固定期限的限制确实意义不大。二是根据证券金融公司规则,目前转融通的担保率仅为20%-50%(即证券公司提交20%-50%的担保品,就可以借人担保物价值2-5倍的资金或者证券),风险过高,有必要提高担保率。三是证券金融公司可以考虑使用证券公司交存的充抵保证金的资金和证券,作为转融通的资金来源。四是证券金融公司可以考虑向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公司债、次级债券等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三)关于证券借贷
  现有的证券借贷完全是为转融通提供券源服务的,这应该是交易所将办法中冠名“转融通”的原因。对此,今后可以根据实践作进一步的研究与完善:一是建议可以考虑进一步开放证券借贷平台的交易,允许更多的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出借证券,并丰富证券借贷交易的目的和相关类型。二是应当考虑建立相应的担保机制与灵活的期限安排,证券借人人借人证券时,应当提供适当的担保,可以随借随还等。这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出借证券。三是证券金融公司在筹集证券来源时,除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平台借人证券外,还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直接向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持有大量证券的机构投资者借入证券。此外,从开展业务便利的角度考虑,还可以考虑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建设相关平台组织证券借贷交易。
上一篇:下一篇:
100家网站,47783最新意外险产品
轻松输入,一键查看结果
保费(亿元)
查看收益 >>
好险啊有超过100家合作机构
合作航空公司
其它合作机构
Copyright (C)
Haoxiana, All Rights Reserved提问回答都赚钱
> 问题详情
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可以利用( 进行证券投资。 A.借贷资金 B.自有资本 C.
悬赏:0&&答案豆&&&&提问人:匿名网友&&&&提问收益:0.00答案豆&&&&&&
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可以利用( 进行证券投资。 A.借贷资金 B.自有资本 C.营运资金 D.受托投资资金
发布时间:&&截止时间:
网友回答&(共0条)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2.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4.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2.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5.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2.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20.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22.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22.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5.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1.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5.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回答悬赏问题预计能赚取&3.00元收益
你可能喜欢的
[] [] [] [] [] [] [] [] [] [] [] []
请先输入下方的验证码查看最佳答案
图形验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借贷市场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