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供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创新基金申报服务的公司?

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_扶持政策
&&&&&&& &&&&&&& &&&&&&& &&&&&&& &&&&&&& &&&&&&& &&&&&&&
&&&&&&& &&&&&&& &&&&&&& &&&&&&& &&&&&&& &&&&&&& &&&&&&&
&当前位置: & 资讯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局,高新区、文昌湖区财政局、科技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14〕29号)和省财政厅、科技厅、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企〔2015〕20号)的精神,特制定本申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1、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为满足入驻小企业创业发展需求,购置软硬件设备、改造现有场地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项目,以及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信用融资、培训、创业场地及设施等创业服务项目。
2、特色产业服务项目
3、公共服务平台补助项目
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税务代理服务的财税代理服务平台,纳入2015年山东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进计划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1、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单位须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的提升创业能力建设和创业服务业务奖励项目均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
(2)具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场地和设施,具有开展相关服务的专业人才。
(3)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具有的设备和设施主要用于服务中小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4)2014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服务满意度90%以上。
(5)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小企业创业基地。
2、特色产业服务项目。
申报项目的服务机构必须符合《暂行办法》要求,申报的项目须符合本通知支持重点要求。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各类服务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于2013年1月1日以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的提升服务能力建设和服务事项均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
(2)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主营业务突出,具有的设备和设施主要用于服务中小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场地和设施。服务机构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开展相关服务的专业人才,2014年末从业人数应不低于10人。
(5)2014年签订合同并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数量占其签订合同客户量的70%以上。2014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50家。
(6)对小微企业收费标准低于其他客户和市场一般标准20%以上。
(7)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业务奖励项目服务成本不低于200万元。
(8)近三年未获得过国家、省、市各类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
3、公共服务平台补助项目
1)于2013年1月1日前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
(3)具有相关服务资质、专业人才队伍和平台运营服务能力,财税代理平台工作人员不少于100人。
4)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有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相应的设施和场地;服务机构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5)具备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6)财税代理服务平台在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2014年度代理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1000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要制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纳入2015年山东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进计划的电商平台。
1、所有申报项目采取纸质文件上报方式。
2、各区县每类项目限报1个项目,多报项目不予受理。
企业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向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申报。市中小企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根据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确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各项目申报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报资料(共3份)分别上报市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2份、市财政局1份),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市中小企业局科技科 沈同& 3887803
市财政局企业处商贸科&& 陈玉梅& 3887110
&附件:资料要求
   及申报表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明确的技术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以下服务:
⑴ 技术咨询服务:服务机构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选用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的专业化服务。
⑵ 研发设计服务:具有产品设计技术和平台,为企业提供新产品设计,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及形态等进行整合优化的服务。
⑶ 检验检测服务:为中小企业设计开发、生产制造提供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
⑷ 技术转移服务:为推动技术从供给方向需求方转移提供的技术经纪与技术代理、技术招投标、技术价值评估、技术交易信息、技术并购、知识产权经营以及其它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
⑸ 技术工程化服务:对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服务。
⑹ 技术培训服务:为提升中小企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知识储备、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提供的培训服务。
⑺ 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创业支持服务。
3、具备相应公共技术服务的基础条件和较好的运营推广模式。
4、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有不低于20家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
5、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大学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汇总装订成册后报送区县科技局、财政局(项目申报资料与科技局联系)。
2、各县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的筛选、初审工作,共同选定1个项目后联合行文上报,并于 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2份、市财政局1份),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3183548
市财政局企业处综合科:3887103
附件:3、&&&&&&&&&&&&
淄博市财政局&&&&& &&&& 淄博市中小企业局
      
&&&&&&&&&&&&&&&&& 2015年9月29日
&&&&&&&&&&&&& 2015929
中小企业类项目
各区县报送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和申报项目资料要求
一、将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局。
二、各类项目材料要求
(一)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并提供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项目申请书。
2、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申报机构情况介绍(不超过3页A4纸),包含内容:
(1)创业基地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主要出资人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入驻企业数量等情况。
(2)服务条件、服务队伍、人员资质、服务资质等情况。
(3)近两年的运营情况,包括开展服务情况,主要业绩,业务收入来源,服务成本支出构成,主要资金使用,以及协作单位合作等情况。
4、法人执照复印件。
5、项目明细
(1)项目申报机构须提供服务中小企业名单(见表式1-4)。
(2)提升创业能力建设项目须提供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的能力建设投入明细表(见表式1-5);还须提供能力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和安装费用发票、建筑工程发票等)。
(3)创业服务业务奖励项目须列明2014年度开展的各项服务内容及收支情况,并提供主要收支凭证(包括序号、费用名称、收付款凭证名称、凭证号码、凭证日期、金额、凭证出具单位名称等);服务收费与市场一般收费标准的高低比较,以及中小企业客户满意度等情况。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会计报表符注等内容)。
7、 2014年完税证明及完税(免税)情况(见表1-6)。
8、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服务资质,培训资质,以及服务技术专利及服务软件等)。
9、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二)特色产业服务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并提供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项目申请书。
2、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申报机构基本情况表。
4、申报机构情况介绍(不超过3页A4纸),包含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主要出资人情况,所属行业情况,以及在行业中所处的水平等情况。
(2)服务条件、服务队伍、人员资质、服务资质等情况。
(3)近两年的运营情况,包括提供服务情况,主要业绩,服务企业所属主要行业,业务收入来源,服务成本支出构成,主要资金使用,以及协作单位合作等情况。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项目明细
(1)项目申报机构须提供服务中小企业名单。
(2)涉及到的能力建设项目须提供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的能力建设投入明细表;还须提供所涉及的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发票等)。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会计报表符注等内容)。
8、申报项目2014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1)2014年服务性内容及所涉及的服务成本支出。
(2)涉及到能力建设项目的专项审计内容还应包括:2014年用于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额,其中的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等投入发生情况。
(3)涉及到业务奖励服务项目的专项审计还应包括以下内容:包括具有有效服务合同的小企业服务数量,服务收费与市场一般收费标准的高低比较,平均服务收费水平提高和降低比例情况,以及中小企业客户满意度等情况。
(4)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还应包括2014年完税证明汇总表(见表式1-6)及完税(免税)情况。
9、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服务资质,以及服务技术专利及服务软件等)。
10、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三)公共服务平台补助项目
  1、填写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单位基本情况及其服务实力综合分析报告;
3、平台服务内容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
4、有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2014年度审计报告。财税代理服务平台须提供项目收支凭证或项目收支专项审计报告(必须注明公司工作人员数量和2014年度服务中小微企业数量)等证明材料;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须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5、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书复印件、服务能力资质或认证复印件;
6、单位各项管理运营制度;
7、专职服务人员从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8、平台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
9、公司服务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10、项目申请单位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11、其他相关资料。
三、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申请书(封面)用米黄色铜板纸打印,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相关文章推荐
&&&&&&& &&&&&&& &&&&&&& &&&&&&& &&&&&&& &&&&&&& &&&&&&&
&&&&&&& &&&&&&& &&&&&&& &&&&&&& &&&&&&& &&&&&&& &&&&&&&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企业政策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号&&代理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 - 发一发信息网
您可能感兴趣的济南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③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济南市科技局高新处进行审核认证。H、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关于做好济南市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我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总体要求,2013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将围绕发展实体经济,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创新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为做好2013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根据《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类型
2013年市级创新资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产业集群项目等两类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按照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山东省科技厅工作部署与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1.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根据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详见http://www./info_view.asp?infoID=1622),优先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
2. 产业集群项目:加强创新资金与县(市)区科技工作的结合,培育和引导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式发展,推动县(市)区政府加大对区域内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扶持,促进区域经济创新发展。重点支持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有基础,有特色,建有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科技服务体系,对区域实体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的产业集群。
3.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4.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号)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二、支持的重点范围及不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重点
1、符合科技部《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南》要求,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和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2、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国家和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产品创新项目;
3、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项目。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3、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4、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5、已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且目前到期尚未验收的项目;
6、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7、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8、承担过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终止。
三、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财务核算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信用和纳税情况良好,相关企业已经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报送企业财务税收信息快报;
7、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四、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⑥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⑤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贷款贴息项目以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3. 重点创新项目
创新基金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持续运营时间;2009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增长率不低于120%;上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上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3、企业须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社会上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二)产业集群项目
根据《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和产业集群核心技术联盟建设试点方案》(济科发[2012]26号),今年我市继续开展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和产业集群核心技术联盟建设工作,实施集约投入,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今年选择1~2个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进行重点培育,县(市)区财政配套比例不低于20%。每个集群限报8个项目,每个企业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万元,公共技术服务机构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40万元,每个产业集群支持总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以产业集群所在的县(市)区政府为单位申报,按照《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和产业集群核心技术联盟建设试点方案》规定的具体申报要求和条件执行。
(三)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市科技局、财政局将根据我市中小企业发展需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http://www./_resource/30605X1.doc)。
五、项目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自即日起开始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日。
(二)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企业注册、项目组织、项目材料初审以及后期合同签定、项目监理等工作,确保2013年度的创新资金预算执行工作质量和进度。
1、申报流程
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企业需登录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出现故障时,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模板编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①企业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网站),在线填写企业信息;
②企业下载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③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济南市科技局高新处进行审核认证。
①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②企业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
③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
④企业将完成的内容发送推荐单位;
⑤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将辖区内要推荐的项目生成汇总表,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并备案,报送市科技局、财政局。
2、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提交的注册资料: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2)企业交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的资料:
①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②经认证的注册资料;
③相关附件:
A、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最近两个财务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报最近四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至申报截止时间在18个月以内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工商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B、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C、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D、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E、归国留学人员投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F、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G、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H、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联系人:李旭亮 赵蕾
相关专题: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管晓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04/21 15:54
04/21 15:54
04/21 15:54
04/21 15:54
04/21 15:54
07/10 13:31
07/10 13:31
07/10 13:31
07/10 13:31
07/10 13:31
01/16 15:52
01/16 15:52
01/16 15:52
01/16 15:52
01/16 15:52
01/16 15:57
01/16 15:57
01/16 15:57
01/16 15:57
01/16 15:57
01/16 16:02
01/16 16:02
01/16 16:02
01/16 16:02
01/16 16:02
播放数:1133929
播放数:4135875
播放数:2845975
播放数:535774关于做好2015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关于做好2015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中小企业局《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14]29号)和省财政厅、科技厅、中小企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企[2015]2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资金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按照《通知》要求,在做好往年已通过验收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尾款拨付工作外,本年度将紧紧围绕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高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创业辅导基地、科技孵化器承载能力,重点支持由各级政府主导搭建并免费承担政府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的公益性平台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基本条件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与事业法人资格,已运行2年以上(日之前成立),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具有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
(二)项目支持的服务方向
1.技术咨询服务:服务机构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选用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的专业化服务。
2. 技术转移服务:为推动技术从供给方向需求方转移提供的技术经纪与技术代理、技术招投标、技术价值评估、技术交易信息、技术并购、知识产权经营以及其它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
3. 技术培训服务:为提升中小企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知识储备、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提供的培训服务。
4. 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导师服务。
(三)项目基本要求
申报项目的机构除满足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①该机构所提供的公共技术服务符合所在地区主导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发展需求;②已在服务的地区或行业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③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米;④上年度服务的中小企业不少于10家,上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成功案例不少于5项。
(四)申报流程
1、填写201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无偿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
2.项目推荐。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征求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意见,确定推荐项目,将《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与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一式8份),务必于8月1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7份、市财政局企业处1份。
三、省级创新基金项目尾款补助
对以前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立项的项目,2014年经验收合格的,填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尾款申请表》(见附件3),经省科技厅确认后,按照相关规定专项资金给予尾款补助。
市科技局(高新处):陈 波 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企业处):王秀梅 联系电话: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济南市财政局}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