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计算分析问题的成因,为什么造成这种状况

  【摘要】围绕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可能存在的社会公平做了相应的分析,总结归纳出实际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借鉴国内外经" />
免费阅读期刊
论文发表、论文指导
周一至周五
9:00&22:00
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发展对策的思考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围绕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可能存在的社会公平做了相应的分析,总结归纳出实际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借鉴国内外经验就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提出了个人的看法,以期真正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和稳定经济的作用。 中国论文网 /2/view-6341875.htm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征管弊端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应税所得难以准确核实   个人收入的来源渠道较多,数额分散,流动性大,工资、薪金之外的所得有明有暗,有现金形式也有实物形式,并且在总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信用化程度仍然较低,个人收入分配还有部分使用现金支付结算,要完全真实反映个人的真实收入比较困难。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各种法制的建设还不够健全,法律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漏洞,这直接导致了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由于个人所得税在制度上的漏洞,导致缴税人或代扣代缴人采用化零为整、虚报冒领的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三)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   在我国目前纳税的主力是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普通劳动经营者及工薪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税收入的大部分,而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企业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税收调节的作用基本适得其反而无法扭转。   (四)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   个人所得税具有税源分散,隐蔽性强的特点,使相关信息不能共享,对税源缺乏有效监控,同时又忽视了对直接和纳税人接触的税管员、稽查员等人的执法跟踪检查,税务稽查人员由于业务素质差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的现象无法杜绝。   (五)个人所得税处罚不到位   税务部门对于偷税、逃税的处罚力度并没有完全到位,其偷税、逃税的经济成本和道德成本都相对较低,促使一些人具有偷税、逃税之后能够躲避惩罚的侥幸心理,而且即使被查出有偷税、逃税行为,处罚的程度也不重;一旦查不出,则可以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款,从而增加自身的收入。因此个人所得税的处罚是远远不到位的。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征管信息来源渠道狭窄   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征管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制度和现代化监控网络,整体素质较强的税收专业人员以及社会各部门的密切合作等,才能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真正奏效。由于征管第一线力量相对不足,很多落后地区以原始的手工操作为主,这就使得信息传递不准确,且时效性较差,甚至不能跨征管区域传递、接受,致使信息在内部机构中受阻。   (二)现行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   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的全部所得按应税项目分类,对各项所得分项课征所得税。其特点是对不同性质的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分项确定适用税率,分项计算税款和进行征收的办法。因此在税收的公平性方面存在明显缺陷,不能很好地发挥调节个人高收入的作用。   (三)公民纳税意识淡薄   相当多的人当自己的纯所得在免税范围内时高唱“纳税光荣”,一旦应缴纳税款时就使出浑身解数逃税,越是高收入者逃税的越多,归根结底就是公民法制观念不强。此外就是社会评价体系有问题,对于偷逃税行为在经营上不会受阻,而且在社会公众面前任然能够不失颜面。   (四)税务部门征管力度不够   个人所得税税源分散,征收和监管的难度较大;税务部门受人力资源的限制,人手不足和部分税务人员的素质不高;基层税务部门在完成上级部门的计划任务后,担心征收过多在下年被加大任务而不愿继续征收。   (五)税法界定模糊造成纳税人不要缴或可不缴税   税法界定模糊导致的避税。如民营企业家的收入在个税的11项所得中缺失,个税的费用扣除没有充分考虑医疗、教育、住房、赡养等实际支出及下岗、失业赡养人口等现实情况,有可能造成部分低收入家庭税负过重而使个税难以如实征收。   三、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加强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考虑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确立以综合征收为主,适当分类征收的税制模式。现在世界上几乎没有国家采用单纯的分项税制模式征收个人所得税,我们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必须要努力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   (二)扩大征税范围,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在个税征收上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把部分经营比较好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户,演艺、体育专业人员、包工头、暴发户以及其他新生贵族,部分天赋比较高、能力比较强的中介机构专业人才,部分从事高新技术行业取得高收入、销售知识产品以及某些通过兼职取得高收入的知识分子,外籍人员,工薪阶层的部分高收入者作为个税的主要征缴对象以体现国家税收调节收入功能。   (三)建立严密有效的征管机制   研究制定有效的征管措施,加快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的监控体系,强化重点所得项目和重点行业的征管,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和检查工作,加大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力度,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奖励诚信纳税,将公民纳税与个人利益相联系,在养老和医疗等方面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待遇等。   (四)提升税收征管软硬件能力,减少税源流失   推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对纳税人的收入和与其纳税事项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取得税务、银行、司法部门密切配合的计算机网络支持,确保个人信用制度的健康发展;实行双向申报制度和纳税配套制度,如储蓄存款实名制,个人财产登记制度等。   参考文献:   [1]贾康,梁季.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研究――兼论“起征点”问题合理解决的思路[J].财政研究,2010(04).   [2]马骁,陈建东,蒲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及调节收入差距效果的研究[J].财贸经济,2011(03).   [3]吕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0.   [4]赵娜. 2011年05期: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问题及解决措施[J].经济视角(中旬).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
【xzbu】郑重声明:本网站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xzbu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xzbu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747-北航12春学期《公共政策导论》期末作业鍏?叡,浣滀笟,鍖楄埅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747-北航12春学期《公共政策导论》期末作业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对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研究--《辽宁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
对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研究
【摘要】:我国社会贫富差距不断增大是困扰已久的一个严重问题,调节收入分配也是当今的一个重要问题。近些年,税收是我国财政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国家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节的杠杆,尤其个人所得税对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格外重要。个人所得税扮演着重要的调节作用,重新进行社会财富的合理调配,缓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但是事实上在我国收入越低纳税越多,收入高的反而纳税要少。在现今我国一方面高收入者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淡薄,另一方面税收征管制度不完善,使得转移分散形式多样、隐蔽性强,现金量大,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受到制约,使其调节作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不仅国家财政收入受到影响,税收调节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也得不到真正的发挥,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科学以及长远稳定的发展,因此要重视对高收入者个税征管工作的改进,使个税征管能很好的起到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作用,这对于改变我国当前的现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沈阳市地税局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为研究对象,针对沈阳市高收入者个税征收与管理的实际情况,开展实地调查研究论证。主要的研究内容有:先是认真了解当前高收入者个税的征收的相关理论,对目前相关研究结果进行了总体归纳和概述。然后,运用建立模型的研究方法,对沈阳高收入者税收制度进行细致研究,对目前的个税征管状况进行了详尽地分析,说明了个税征管的方式,阐述了当下已经取得的成果,并且分析了不足之处。最后,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个税征管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
在文章的结尾,提出了许多关于完善对于高收入者税收征收制度完善工作的建设性意见,例如科学的税收体系,完善的税收征收制度,以及良好的税收征收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学位级别】:硕士【学位授予年份】:2012【分类号】:F812.42【目录】:
摘要4-5ABSTRACT5-9图表目录9-10绪论10-15 0.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10-11
0.1.1 选题的背景10-11
0.1.2 选题的意义11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11-14
0.2.1 国外研究现状11-12
0.2.2 国内研究现状12-14 0.3 研究思路与方法14 0.4 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14-151 对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理论基础15-22 1.1 税收公平原则15 1.2 税收遵从理论15-17 1.3 博弈论17-22
1.3.1 税收博弈模型与博弈均衡17-20
1.3.2 高收入人群与征税者及国家间的博弈分析20-222 沈阳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状22-30 2.1 沈阳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基本情况22-27
2.1.1 沈阳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及结构分析22-26
2.1.2 沈阳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主要征管方法26-27 2.2 沈阳市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27-303 沈阳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30-35 3.1 纳税人的因素30-31
3.1.1 收入高社会公众自觉纳税意识低30-31
3.1.2 外籍个人征税工作难度大31
3.1.3 收入高的社会公众偷逃税的代价小31 3.2 税收征收与管理体系31-33
3.2.1 征管制度不易落实31-33
3.2.2 不健全的税源管理体系33
3.2.3 税务部门间缺乏协作信息共享不完善33 3.3 征收机关因素33-35
3.3.1 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过低33-34
3.3.2 内部环节存在问题34
3.3.3 专项的评估检查乏力34-354 典型国家对于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制度措施35-39 4.1 典型国家相关制度措施35-36
4.1.1 美国工薪族纳税很少35
4.1.2 法德征税盯高收入者35-36
4.1.3 日本征税考虑家庭负担36 4.2 各国经验对我国的启示36-395 完善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对策建议39-46 5.1 实行综合课征制39-41 5.2 进一步完善针对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和改革外部环境41-46
5.2.1 完善针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41-42
5.2.2 健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基础42-44
5.2.3 丰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手段44-46结束语46-47参考文献47-50致谢50-51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51-52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李强;;[J];数据;2009年01期
祝锦怡;;[J];商业研究;2006年01期
蒋丽;[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04期
钟美龙;;[J];广东科技;2009年18期
蒋米仁;[J];北方经贸;2003年05期
杨晓榕;;[J];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04期
舒国燕;[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02期
隋丽;[J];经济研究参考;2001年26期
陈发芝;[J];经济师;2005年07期
唐蕾;;[J];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08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王海姣;[D];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
苏子微;[D];西北大学;2006年
王巧登;[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5年
常秀芬;[D];贵州大学;2008年
何华云;[D];苏州大学;2008年
廖石磊;[D];西南财经大学;2008年
赵军霞;[D];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
杨明华;[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
毛喻;[D];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陈志楣;陈拓;;[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1期
程云喜;;[J];商业研究;2007年11期
林峰国;郭葆春;;[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5年12期
关勇军;瞿旻;;[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年07期
王会娟;王生年;;[J];财会通讯;2009年27期
陈工;陈健;;[J];财贸经济;2007年04期
赵琳琳;;[J];当代经济;2009年10期
叶玉福;;[J];当代经济;2009年15期
宋尔珊;张烨;;[J];东方企业文化;2011年20期
杨艳红;;[J];法制与社会;2008年14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蔡军;;[A];江苏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2007年学术年会会议论文集[C];2007年
刘浩;孙铮;;[A];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五届学术年会文集(2007年度)(经济·管理学科卷)[C];2007年
王永海;刘冬;;[A];中国会计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上册)[C];2007年
刘浩;孙铮;;[A];中国会计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上册)[C];2007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武辉;[D];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
曾月明;[D];东华大学;2011年
赵国宇;[D];湖南大学;2009年
娄权;[D];厦门大学;2004年
姜英兵;[D];东北财经大学;2005年
刘建秋;[D];中南大学;2006年
罗建兵;[D];复旦大学;2006年
张俊民;[D];天津财经大学;2007年
程广平;[D];天津大学;2007年
徐维爽;[D];山东农业大学;2008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王海姣;[D];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
尹东;[D];大连理工大学;2010年
黄洪杰;[D];湘潭大学;2010年
瞿毅;[D];暨南大学;2010年
潘虹琳;[D];安徽大学;2010年
刘小萌;[D];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
李元元;[D];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
袁卓超;[D];天津财经大学;2010年
萧霄;[D];吉林大学;2011年
陈慧婷;[D];暨南大学;2011年
【二级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祝锦怡;;[J];商业研究;2006年01期
孙继红;李健;毕晨飞;;[J];商业研究;2006年13期
陈香珠;;[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年06期
李丹斌;;[J];财经界(学术版);2010年07期
张世伟;万相昱;;[J];财经科学;2008年02期
李圣君;[J];财经问题研究;1995年11期
苑新丽,张同青;[J];财经问题研究;1996年01期
曹洁;;[J];昌吉学院学报;2007年02期
易行健,杨碧云,易君健;[J];财经研究;2004年01期
李平,梁学平;[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S3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王逸;[N];中国税务报;2007年
王永民?赵永清
姚继军;[N];中国税务报;2007年
张爱龙;[N];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韩芳;[D];厦门大学;2002年
管征;[D];苏州大学;2004年
许亚林;[D];华中师范大学;2004年
苏子微;[D];西北大学;2006年
王春萍;[D];吉林大学;2006年
王巧登;[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5年
庞健;[D];北京交通大学;2008年
陈娟蓉;[D];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
王华;[D];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
常秀芬;[D];贵州大学;2008年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王迎晖;[J];中国牧业通讯;2005年20期
黎显扬;;[J];税收征纳;2010年08期
王雪;;[J];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06期
吴小虎;[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5年11期
蒋衍慧;岳唯光;;[J];山东税务纵横;1996年05期
蔡文清;于建;张卉;;[J];中国质量万里行;2002年09期
郁国培;;[J];浙江经济;2004年18期
齐宝田;;[J];中国税务;2011年01期
王国璋;[J];福建税务;1995年10期
;[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年21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吴耀晶;;[A];2002中国未来与发展研究报告[C];2002年
吴爱清;;[A];海南省税务学会四届二次理事会暨全省第十一次税收理论研讨会专辑[C];2002年
丁芸;;[A];改革开放与理论创新——第二届北京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学者论坛文集[C];2008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王志刚;[N];甘肃经济日报;2006年
李小青?常筱敢
刘厚兵;[N];中国财经报;2007年
吴伯平;[N];江苏经济报;2006年
陈二厚;[N];新华每日电讯;2006年
陈荣富 林青;[N];中国税务报;2007年
董乐平 冯树伟;[N];延边日报;2010年
熊明义;[N];六盘水日报;2010年
李彬;[N];中国审计报;2005年
郑成良 赵勇;[N];中国税务报;2006年
记者  陈二厚;[N];经济参考报;2006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晏嘉;[D];兰州大学;2010年
顾琛玥;[D];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
王士新;[D];西南财经大学;2012年
张志峰;[D];山东师范大学;2010年
李立群;[D];天津财经大学;2011年
刘丽丽;[D];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
王振宇;[D];河北大学;2010年
樊巧莲;[D];河北大学;2010年
张延秋;[D];南京理工大学;2010年
吕唯;[D];上海交通大学;2010年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知识超市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订购热线:400-819-82499
在线咨询:
传真:010-
京公网安备74号您的位置:&&&&&&&&& > 正文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改进方法 11:01&&来源: |
  「摘要」随着近几年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实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也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质量、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逐步成为各地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与税收制度建设的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功能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偷漏现象普遍存在,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正在逐渐丧失等弊端客观存在。究其原因,其一、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社会评价体系偏差;其二、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不足;其三、现行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其四、税率结构不合理,费用扣除方式不科学;其五、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第一,加强税收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第二,加大打击力度,对偷漏个人所得税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维护的严肃性;第三、选择合理的税制模式;第四,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第五,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 税制
  「正文」
  个人所得税1799年首创于英国,是指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随着经济的发展,该税种所占地位越来越显著。而在我国现阶段,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并不理想。对工资薪金外个人收入难以监控,对偷税处罚不力、部门协调工作不够等等,促成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力的现状。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公的现象客观存在,若此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减少财税收入,扩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安定,阻碍经济发展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因此,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热点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的偷税现象普遍存在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收入水平逐渐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就造成了个人收入的多元化、隐蔽化,税务机关难以监控。公民纳税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富人逃税、明星偷税好像是习以为常、无所谓的事情。在报纸上新闻报道上经常会看到、听到一些明星有钱人偷逃税款的事情。有资料,前几年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的居民中,仅有12%完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有将近24%只缴纳了部分或完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完全缴纳者的两倍。[1]个人所得税可以说在我国是征收管理难度最大,偷逃税面最宽的税种。
  (二)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过去的20年是我国经济总量和国民财富增长最快的时期,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均走在世界前列,但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却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1998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为3.4%,2001年这一比重提高为6.6%,[2]而美国这一比重超过40%.如此过低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世界上实在并不多见。就连我国周边的国家,例如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也大大超过我国。我国个人所得税每年的税金流失至少在上千亿元。可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个人所得税收入要成为我国财政的主要收入还不太现实。
  (三)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体现出较高的征管水平。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数量最多的一个税种,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来保证。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又难以落到实处。税务机关执法水平也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税款的征收。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由于受目前征管体制的局限,征管信息传递并不准确,而且时效性很差。不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了大量的漏洞。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在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让其纳税,在征管手段比较落后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失控的状态。
  (四)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正在逐渐丧失
  按理说,掌握社会较多财富的人,应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纳税人。而我国的现状是: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3];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例如: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等,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很少一部分。个人所得税征管首要问题是明确纳税人的收入。当前什么是一个纳税人的真正全部收入是一件难事,至少有下列行为税务机关很难控制:一是收入渠道多元化。一个纳税人同一纳税期内取得哪些应税收入,在银行里没有一个统一的账号,银行方面不清楚,税务方面更不清楚。二是公民收入以现金取得较多(劳动定工资薪金按月以现金支付),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接联系,收入难于控制。三是不合法收入往往不直接经银行发生。正因为有上述情况,工薪收入者就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支撑。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现行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
  法制的公平合理能激发人们对法的尊崇,提高公民依法纳税的积极性。而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税制设置上的某些方面缺乏科学性、严肃性和合理性,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其调节个人收入的要求。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一般可分为三类: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现阶段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相对来讲还比较低,税收征管手段较落后,所以,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税制。
  分类税制,是将个人的全部所得按应税项目分类,对各项所得分项课征所得税。其特点是对不同性质的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分项确定适用税率,分项计算税款和进行征收的办法。这种模式,广泛采用源泉课征,虽然可以控制税源,减少汇算清缴的麻烦,节省征收成本,但不能体现公平原则,不能很好地发挥调节个人高收入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构成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实行分类税制必然出现取得多种收入的人,多次扣除费用、分别适用较低税率的情况,使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甚微。这样不但不能全面、完整的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反而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不用纳税或少纳税,所得来源少的、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却要多纳税的现象。
  例如:有甲、乙两个纳税人,甲某月收入为3200元,其中工薪收入为800 元,劳务报酬收入为800 元,稿酬收入为800 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0元。按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甲本月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乙某获得工薪收入为1600 元,却要纳55元的个人所得税。乙的收入只有甲的收入的一半,甲不用纳税,乙却要缴纳55元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种税制模式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也不利于拓宽税基,容易导致税负不公,征税成本加大,征管困难和效率低下,很难体现公平合理。
  (二)税率结构不合理,费用扣除方式不科学
  由于我国现阶段采取分类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税率依所得的性质类别不同而异,大体有三种:一是超额累进税率,即对工薪所得实行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制,对个体经营、承包租赁经营所得则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制;二是对其他8项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稿酬所得在使用20%的比例税率后减征30%;三是对一次收入畸高者的劳务报酬所得适用加成征税税率。这种税率结构设计得非常繁琐、复杂,既不利于纳税人纳税,也不便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特别是工资薪金所得,级距过多,达到九级,边际税率过高,违背了税率档次删繁就简的原则。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同为劳动所得,而征税时却区别对待,对劳务报酬所得还要加成征收,这种做法缺乏科学的依据。
  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纳税人取得相同的收入所支付的成本、费用所占收入的比重不同,并且每个家庭的总收入,抚养亲属的人数,用于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规定所有纳税人均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率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这样很容易在实质上造成税负不公的后果。
  例如:甲和乙两个纳税人,某月甲乙都是获得收入3000元,甲是劳务报酬所得,乙是工资所得,那么,甲和乙本月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不同,甲应缴纳440元,而乙只需交纳205元。这就是由于不同的项目的税率不同造成的。而且甲乙的家庭状况有所不同,甲需要瞻养两个老人并抚养一个小孩,同时甲的配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而乙则单独生活,没有家庭上的负担。我们不难看出甲的家庭负担要比乙大得多,很明显甲乙两者是存在差异的。按照量能负担的纳税原则,甲的费用扣除额应该大于乙。但是,在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没有考虑到这一差异,只是以个人为计税单位进行扣除,没有确定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税负不公的状况。
  (三)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及社会评价体系的偏差
  “纳税光荣”还仅停留在口头上。相当多的人,当自己的纯所得在免税范围内时高唱“纳税光荣”,一旦应缴纳税款时,心里总不高兴,于是就使出浑身解数逃税。越是高收入者逃税的越多。他们或利用权利自订纳税标准,或化整为零,以实物、债权、股权分配等方式逃税,或拉拢税官以吃小亏占大便宜等手段逃税。公制观念不强是纳税意识薄弱的重要原因。古时已有的“苛捐杂税”之说,是对税收的对抗情绪的反映。封建社会中,农民缴纳捐税是满足地主阶级的统治需要。长期封建社会的影响,是公民纳税意识薄弱的历史原因,只知服从官管,不知遵守法律是法制意识薄弱的表现。
  此外,现在个税偷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评价体系有问题。有人一方面为社会捐款捐物,另一方面又在大肆偷逃税。因为社会和个人似乎都认为捐赠比纳税更有价值和意义;另外社会不觉得偷税可耻,别人也并不因此视你的诚信记录不好,不与你交往,或与你断绝交易。而在国外偷税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只要你有偷逃税行为,不但你在经营上会因此受阻,而且你的行为会受到公众的鄙视。这就是我们评价体系的偏差。
  (四)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不足
  在一些发达国家,到每年4月的报税季节,不管你是蓝领还是白领,也不管你是球星歌星还是政治人物,都得把自己上一年的收入和该交的税额算清楚,如实报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则随机抽查,一旦查出有故意偷漏的行为,不管是谁,轻则罚款补税,重则入狱,身败名裂。而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由于税务机关只注重税款的查补而轻于处罚,致使许多人认为偷逃税即便被查处了也有利可图。据统计,近几年,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罚款仅占查补税款的10%左右[4].另一方面,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由于没有规定处罚的下限,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因而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比较严重,一些违法者得到庇护时有发生。所有这些都客观上刺激了纳税人偷逃个税的动机。“要富贵,去偷税”甚至成为一部分人的致富秘诀。
  (五)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一是在纳税人中的工薪层与高收入阶层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现象。虽然在理论上,税法面前人人平等,但在事实上,以工薪为惟一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的税负不轻,且在发放工薪时即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直接代扣代缴,税款“无处可逃”;而高收入阶层及富人却可以通过税前列支收入、股息和红利、期权和股份的再分配、公款负担个人高消费和买保险、现金交易等多种手段“合理避税”。高收入者和富人占有的社会资源多,纳税反而更少,这种反差在社会上会形成一种不好的导向。二是在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上,同样存在着权力与义务的不对等。经济学把税收理解成“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交易”,意思是说,政府收了税,就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各种服务。如果交完税之后,对怎么花这些税款毫无发言权,甚至被贪官污吏们挥霍浪费时,纳税人也无权置喙,那么,不要说人们纳税的自觉性无法提高,连政府向民众收税的合法性都有问题。公民有交税的义务,同时也有监督政府如何使用这些钱的权力;国家有收税的特权,但也有为纳税人服务并接受监督的义务。只有当这两方面都“依法办事”的时候,社会机制才能正常运转。
  三、解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几点对策
  (一)选择合理的税制模式
  目前我国采用的税制模式是分类征收税制模式,这种课税模式既缺乏弹性,又加大了征税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增多,这种课税模式必会使税收征管更加困难和效率低下。考虑到我国目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和征管手段等都还不是很健全,因此主张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首先,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考虑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我们应摒弃单纯的分类征收模式,确立以综合征收为主,适当分类征收的税制模式。因为,现在世界上几乎没有国家采用单纯的分项税制模式征收个人所得税,我们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必须要融入到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中来,必须要努力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仍然采用单纯的分类税制模式已经行不通了,必须要通过改革首先向混合制过渡,然后再向综合制发展。其次,分项税制模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缺乏公平,征管效率低下,不利于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的发展。而以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制真正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有利于体现量能纳税的原则,真正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防止两极分化的目标。
  例如前文所举的例子,有甲、乙两个纳税人,甲某月收入为3200元,其中工薪收入为800 元,劳务报酬收入为800 元,稿酬收入为800 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0元;而乙某获得工薪收入为1600 元。如采用综合所得课税,扣除标准仍为800元,甲的计税收入为2400元,乙的计税收入为800元,即便适用同档税率,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要三倍于乙。因此,使用综合所得课税,能够全面、完整体现纳税人真实的纳税能力。
  (二)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
  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的税率结构有悖公平,容易使得纳税人产生偷逃税款的动机,因此应该重新设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实行“少档次、低税率”的累进税率模式。可以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相应确定减除费用标准,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这样做既可以更好地符合实际状况,也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适当的增加一些扣除项目。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因素,设立相应的扣除项目。这样将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仍以前文所举例子作比,甲和乙两个纳税人,某月甲乙都是获得收入3000元,甲是劳务报酬所得,乙是工资所得,而且甲乙的家庭状况有所不同,甲需要瞻养两个老人并抚养一个小孩,同时甲的配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而乙则单独生活,没有家庭上的负担。如果按照量能负担的纳税原则,增加合理的扣除项目,甲的计税收入应低于乙,并且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对甲课税适用的税率应等于或小于对乙适用的税率,所以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小于乙。从而避免现行税制下,甲的税负大于乙的不合理现象。
  (三)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
  法律是关于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权利义务是对称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享受权利者必履行义务,履行义务者就有权享有权利。现实社会中权利义务不对等,履行纳税义务与否,并不影响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享有。既然能享受权利又不履行纳税义务,必然使“纳税光荣”只剩下空洞的口号,丧失了法律公平、正义之本。在税法宣传上更多的是宣扬纳税人的义务而淡漠纳税人的权利,弱化了纳税意识。可以相信,解决纳税义务者的权利后,其纳税积极性会大大增强。因此扩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增加政府财政预算、财政开支的透明度,使纳税人真实感受到是国家的主人。纳税人不仅征税过程清楚,而且税款流向也明白,使纳税人的纳税抵触情绪消除。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与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密切相关,政府部门使用纳税人提供的资金,纳税人享有监督政府部门工作和接受政府部门服务的权利,纳税人的监督能有效防止诸多重复建设、浪费,也是遏制腐败的一剂良方。
  (四)加大对偷漏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搞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偷漏税行为查处、打击得力是关键之一。针对现阶段我国对个人所得偷漏税行为查处打击不力的现状,笔者建议,全国应进行每年多次的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加强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通过立法,赋予税务机关一些特殊的权力,增强执法的力度;对查处的偷漏税行为,加大对纳税人罚款的数额,参照一些国家的做法——不管纳税人偷多少税,都罚其个倾家荡产,并将其偷税行为公之于众,以做到“罚一儆百”,促使其他纳税人依法纳税。同时,对一些偷漏税构成犯罪的纳税人,不能以罚代法,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五)加强税收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
  在我国目前普遍存在个人收入分配多元化、隐蔽化且支付方式现金化的情况下,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加强税收征管,首选要加强税源控制。具体措施为:
  首先,用现代化手段加强税源控制。采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为每个有正常收入的公民设立专用的税务号码,建立收入纳税档案,使个人的一切收入支出都在税务专号下进行。与此相联系,针对长期以来储蓄存款的非实名制使公民个人的收入不公开、不透明,以致严重妨碍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税源控制的现状,改个人储蓄存款的非实名制为税务、银行联合且微机联网前提下的实名制,增加个人收入的透明度,使公民的每项收入都处于税务机关的有效监控之下,使每个公民的收入纳税情况都一目了然,进而可堵塞税收漏洞,防止税款流失。其次,充分发挥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作用。对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由支付单位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这是我国现行税法的要求。这种做法既符合国际惯例,也适合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专业化征管力量不强、急需形成社会征收网络的实际情况。为此,针对前些年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作用未能很好发挥的现实,建立扣缴义务人档案,规范代扣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和申报的程序,督导纳税人正确使用扣税凭证,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的宣传明白其不履行税法规定的扣缴税款的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代扣代缴税款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作者简介」 李欣,北京大学法学院。
  「注释」
  [1]陈大有《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现状令人堪忧》
  [2]董树奎《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的分析》
  [3]国家税务总局编制《2003年税收统计年鉴》
  [4]国家税务总局编制《2001年税收统计年鉴》、《2002年税收统计年鉴》和《2003年税收统计年鉴》。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适合基础好、时间充裕、自学能力强的学员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下期学费减半。 适合基础薄弱、工作忙,高效备考的学员
实验班助教贴心指导,签署协议保障通关。适合有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时间紧的学员
考点集中,方便快捷,手机/平板专属课堂。购买全套课程任一班次同时购买移动班,可享7折优惠
历年真题,应试指南。看书、做题、云笔记功能一应俱全
1100元/门&
1800元/门&
3000元/门&
500元/门&&
50-100元/套&&
司法考试相关栏目推荐
··············
学员:maojiayi学员:wppwdd8学员:laimengzhu学员:gongzheng2013学员:szt520125学员:wangshen1987
咨询电话:010-
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移动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紧扣大纲全面讲解,超值优惠套餐!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当年考试不过,第二年半价重学!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当期考试未过,签署协议,学费全返!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每15分钟一个讲座;
化繁为简,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适合有一定专业基础,高效利用零散时间高效备考的学员!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Copyright & 2003 - 2014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电话:010-6500111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
  /   京公网安备66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人所得税计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