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真的要征最新个税起征点吗?

辛苦赚的加班费也要交个税?
  日前,又一则有关税的消息牵动了市民的心,那就是节假日里的加班费,其实也属于被征税的对象。得知这一消息后,许多市民表示没想到,而税务部门则表示,加班费征个税,一直都是这么执行的,只不过是加到当月工资里面征的,许多市民不知道。税务部门表示,其实一直都在执行,只不过申报时不单独列,加到当月收入一起征收生活日报2月21日讯(记者 崔荣杰)日前,又一则有关税的消息牵动了市民的心,那就是节假日里的加班费,其实也属于被征税的对象。得知这一消息后,许多市民表示没想到,而税务部门则表示,加班费征个税,一直都是这么执行的,只不过是加到当月工资里面征的,许多市民不知道。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日前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春节期间加了三天班,本来就不情愿,觉得有点加班费还算是个安慰,没想到原来加班费也是要交税。”省城市民张旻很无奈地告诉记者,春节期间,从初三到初五,一共加了三天班,算下来有大约600块钱加班费,也算是假日补偿,“但现在知道原来这也是要交税的,原来往年的加班费都要交税,真觉得不大舒服。”不少市民表示,对于加班费也要交税这事还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认为加班费本来就是工作日以外的所得,而且节日加班本来挣的就是“辛苦钱”,想当然就认为是不交税的。济南市地税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济南市一直是这么执行的,因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可以免纳个税。但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范围,因此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可能是因为在申报个税的时候,加班费不会单列出来申请,而是和工资等收入放在一起征收,所以很多人看不出来。对于加班费个税的征收方式,工作人员表示会并入当月收入里面,一起按照相关标准征收。例如,春节期间的加班费要放到1月份的工资等收入里面征收个税。据介绍,虽然是加班时候的收入,但实际上加班费的收入和平常工作日里的收入性质也差不多,不同于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等津贴,因此按规定要征个税。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在春节等节假日加班,一天的收入是平日收入的两三倍,不少市民当月的收入升高不少,但由此也就超过个税征收的最低标准,由“免税族”变成了“纳税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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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加班费须缴个税,你的看法是?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时报
&&&&#微讨论#【节假日加班费须缴个税】国税总局近日表示,依据个税法规定,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个税改革尚未落槌,强化征管的雷霆声已闻。节日加班也要缴个税?你怎么看?&&&&正方:&&&&@汪小诚诚:公民缴税是义务,但希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snyqaiyydg:强烈建议交税使用支付宝形式,政府兑现承诺,我们再同意付款。&&&&@Kop_Kevin_Kern:节假日加班需要缴个税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只不过重申一下而已,就又遭到了网民骂声一片。这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问题:1、国人纳税纳得很不开心。2、国人不理是非黑白,只要觉得有理便骂,以至于许多人不知道自己在骂什么,也不知道自己骂的对象是否真的该骂。&&&&@柯尔869:这种说法不准确,加班的收入应当计入工薪收入总额,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缴税,达不到的不征税。如去年秋天一样传出什么月饼税,都是不准确,不严谨的。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专业工作者表述没有到位,二是一些媒体人经济学常识、财政税收常识不足,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的报道中言不达意。&&&&反方:&&&&@有刃有余:这个我反对。那节假日都让税局的去值班去,我们可不愿去。何况,我们从来没有加班工资。&&&&@新浪网友:首先明确个问题就是国内企业有多少加班有薪的,大部分是无薪拉磨的。单位不给加班费,税务局是不是出面要单位必须给?&&&&@229166:国家应该感谢加班者在节假日继续为国家创造财富才对。作为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出此言论,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其管理水平,这样的人应该通过摆地摊等方式来体验老百姓生活之不易。&&&&@普通中国人:你想,加班的都是什么人呢?不就是没钱的人才去加班,有钱人会去加班?怎么总收没钱人的税,什么时候给没钱的人减税就谢天谢地了。&&&&@喜鹊回来啦:很多人加班连加班费都没有,那些拿到点微薄加班费的已经很不易了,刚乐了没两天,又传出要纳税的噩耗。第二大经济体难道就是靠压榨工薪阶层来养成的吗?看看那么多国家在危机时刻都为公民减税发红包,赠送消费券,在这个国家人民根本就不指望发红包,但也别如此穷凶极恶明目张胆地抢劫穷人好吗?
——澳媒调侃阿博特普京尴尬相遇——习近平称赞梁振英——高校出版《男生安全手册》称——环球时报发表评论节假日加班工资须缴个税
作者:张奕
来源:新京报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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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同时,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税。而按照《劳动法》对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有纳税人咨询: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对此,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夫妻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此外,针对有纳税人咨询“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纳税服务司明确无需缴纳印花税。
  因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据了解,解答上述两个问题的“办税服务”栏目,是国税总局为了普法便民,在其官网特别开辟的纳税咨询栏目,该栏目承诺“有问必答”,同时,纳税服务司会每周集中回答网友提问较多的热点问题。不过,纳税咨询并不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即不受理、不办理,也不代转各类具体的行政事项,如:各类申报、审批、备案等具体行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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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的200%或300%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个人取得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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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所称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目前有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其他补贴、津贴项目都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所得收入依法征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分享到:0bu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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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人”自招联考应该杜绝 加班费应免征个税
10:22来源: 大洋网
代表、委员认为当前高校自主招生加重了家长考生负担
“人们关注PM2.5的焦点集中在标准和监测上。其实PM2.5的监测仅仅是第一步,比监测更重要的是PM2.5的排放控制和综合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纪戎
“地方政府部门不能简单了事,将校车整顿变成校车停开,不考虑孩子尤其是农村孩子上学出行难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蓝
(全国两会特派北京记者 童丹 李慧燕 黄艳 梁健敏 朱小勇)
当前,自主招生已沦为”小高考“,增加了考生与家长的压力,引起社会的不满。
自主招生今年步入第十个年头,从高校“抢生源”到沦为“小高考”争议不断。从去年开始,具有自主招生的高校抱团联招,更将矛盾推向风头浪尖。作为我国高校改革的破冰之举,人才选拔的重要方式,自主招生将何去何从?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科协主席、党组书记黄细花提出建议,自主招生应该放在高考后,对分数不是特别高但综合能力突出的考生择优录取,以“不拘一格降人才”。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顾也力认为,目前这种带有“圈人”意味的自主招生应该杜绝,自主招生改革的关键应是解决偏才怪才的问题。
弊病:自招联考变味“小高考”
“自主招生考试已经变味为小高考,这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必须尽快进行改革!”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关于改革自主招生考试方式,防止变味为小高考等高考问题的几点建议》,希望这种高校自主招生的新型人才选拔方式能够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黄细花认为,高校自主招生作为一种新型人才选拔方式,是我国高考改革中一项很有意义的尝试。但试点运行多年后,许多中学老师和学生家长纷纷质疑测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尤其是对现行的自主招生安排在每年的2、3月意见很大。他们认为,自主招生考试,实际就是小高考,难度较大,考生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准备应付,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高考复习,而且大大加重了考生、家长的心里压力和负担。
建议一:自招联考应安排在高考之后
对此,黄细花建议,自主招生重在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在高考成绩出来之后将自主招生的时间安排在高考后20天左右,即高考成绩发布后,普通高校录取开始前。
此前,记者就在采访中了解到,事实上不少家长都觉得自招联考在高考之前,让考生非常纠结。都认为自主招生考试应该放在高考后进行更科学。
建议二:实行“一年两考”或“一年多考”
黄细花认为,针对我国高考“一锤定音”模式引发的偶然性作用,教育主管部门可选择性参考或借鉴美国的大学入学考试和新生录取制度,如SAT和ACT,为千万考生每年提供两次或多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时间和次数,或是在规定期限内取一次最满意的成绩计入最终部分。
建议三:自招联考应不再考笔试
自主考试内容重点在面试为主的综合能力测试,不再考数理化英等基础课的笔试,测试范围为填报本校并达到一本分数线的所有考生,对分数不是特别高但综合能力突出的考生择优录取。
记者在实地采访了解到,不少一线的老师都认为,高考已经是一次全面的综合笔试,不应该再增加笔试。如果各个学校想选择适合自己学校培养的人才,可以单独列出高考之外的考察方式,比如各种体艺特长等,这些都能够在面试当中择优录取。
建议四:自招联考应解决偏才怪才
对于自主招生的弊病,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顾也力则认为改革时间和方法不是根本,自主招生关键是解决偏才怪才的问题。“目前的自主招生联合考试这种“圈尖”的作法应该杜绝。”他说,“如果说为了减轻学生四处奔波参加考试,现在通过联盟已经是减轻了学生四处赶考的压力,但这不是根本问题!”
顾也力建议,自主招生联盟应该解决招录“偏才、怪才、奇才”的问题,而不是用来“圈尖”。现在的自主招生是违背了原本的初衷。“好比如,钱钟书如果按照现在的高考制度,他肯定上不了大学,他数学成绩很差,总分就达不到分数线。但人家确实‘有才’就被清华录取了”。因此,他建议自主招生的整个机制就应该改革,而不是考虑到是放在高考前面还是后面,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自主招生要招什么?就应该解决那些‘偏才、怪才、奇才’上大学的问题,因为目前这些‘有才’通过自主招生或是普通高考他们的综合分数可能达不到学校录取的门槛,而自主招生就应该是解决他们的上大学问题。”
加班费应免征个税
人大代表质疑:个税收入增加如此迅猛,为何还要盯住工薪族的辛苦钱?
“加班费要征个税,已经引起工薪阶层的强烈不满。”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准备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建议,将加班费纳入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范畴,免征个税。黄细花说,去年全国个税达6054.09亿元,同比增长25.2%,“个税收入增加如此迅猛,为何还要盯住工薪阶层的辛苦加班费?加班的群体绝大部分是由工薪阶层构成的,少数的富人阶层,根本不存在加班的概念。加班费计入个税征收范围,完全无益于缩小贫富差距,反而有加剧这一差距的倾向。”
对加班费征个税与法规相悖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在建议中介绍,今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对网民提问进行回复时表示,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一时间,这个并非新规的加班费征税问题引起了一场热议,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激起广大工薪阶层的强烈不满。
根据国家规定,加班费是八小时之外的额外劳动收益,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范畴,不应纳入个人所得税范围。黄细花认为,对加班费征收个税与国家有关规定和个税法相悖。
所谓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黄细花以纸媒行业为例介绍,由于报纸必须每天夜间编辑出版,报社编辑长期需要在夜间和假期上班,全国几乎所有报社都给夜班编辑发放夜班费,对假期上班的采编人员发放假日加班费。这些加班费是采编人员以牺牲睡眠时间、与家人共进晚餐的时光、甚至是自身健康换来的,是报社向他们购买特殊和额外劳动的补贴。
“而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黄细花说,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各行业发放的加班费都属于津贴补贴范畴。按照现行规定,补贴和津贴是免征个税的。
加班费征个税不利缩小贫富差距
黄细花说,从世界范围来看,个人所得税的立法本意是“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不缴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然而在中国缴纳个税的主体却是工薪阶层。根据财政部2009年公布的数据,近年来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占到了个税总征收额的50%,而且这一比例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工薪阶层的工资性收入成为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
201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连续跳过5000亿元和6000亿元两个大关,达6054.09亿元,比2010年增收1216.92亿元,同比增长25.2%。黄细花说:“人们很难理解,个税收入增加如此迅猛,为何还要盯住工薪阶层的辛苦加班费?加班的群体绝大部分是由工薪阶层构成的,少数的富人阶层,根本不存在加班的概念。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加班费计入个税征收范围,完全无益于缩小贫富差距,反而有加剧这一差距的倾向。”
为此,黄细花强烈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对接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将加班费纳入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范畴,免征个税。(编辑: 李元)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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