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完工,由于楼房旁边有养猪场设备卖的价格较低,税务局让写一份说明,请问咋写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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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天辰路88号(电子科技大学西区科技园内)养猪场位于“深圳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规划用地中部,导致项目三期工程无法开工。龙大高速光明收费站西、光明大道南,一排共10栋大楼颇为显眼。这些属(深圳)光明新区“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新建楼房。作为光明新区重点民生项目,按照计划,“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2011年施工启动,2012年10月竣工,项目涉及14栋住宅楼和1栋幼儿园。不过,在10栋住宅楼建成后,项目规划用地中部的一个养殖场,成为项目继续进行的“拦路虎”。1施工方 养猪场像掏了项目的心脏在龙大高速光明收费站往西看,“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似乎已完工:没有塔吊,10栋楼房防护网已卸下、外墙贴着瓷砖。但工地内,则是另一番景象。排成半圆形的10栋楼房,围着一块五千余平方米绿地,绿地上有多栋简易平房。站在“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8号楼顶楼,工人老李俯视下方,他苦笑道,“就是这个所谓的养猪场,把我们困在这里。”老李想了想,继续说道,“养猪场在中间位置,就像掏了项目的心脏”。对老李的“心脏”比喻,杨经理颇为认可。杨经理是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施工方一名现场负责人。他向深晚记者介绍,项目已完工的10栋楼,占地面积达整个项目的74%,建筑面积占73.8%,但整个项目的消防控制室规划设在养猪场所占之处,项目的人防工程,也因剩余4栋楼房无法开工,无法完成地下室封闭。“没开工的建不成,已建成的又不能做竣工验收,整个项目的给排水系统、供电等等,都无法连接一个系统。”杨经理说。如今,“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现场只剩不足百余人留守,当中负责常规管理的约30人,工人约60人。深晚记者6月底到访工地,正值上班时间,工地却很安静。7号楼内,一名工人在检查已完工的走廊护栏,锤子敲打着护栏,发出“咚咚咚”的声音。8号楼电梯内,杨经理盯着一张电梯供应商今年1月贴出的告示。告示称,供应商在“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已安装29台电梯,且已完成验收,电梯目前临时移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管理电梯机房,电梯如有使用,每台须有专人管理,如最后移交物业有毁损,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2养猪场方 按地价算应补偿1600万元“施工单位现在干着物业公司的活。”杨经理自嘲道。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1年,公明办事处执法队已认定,该养猪场因未向质监、环保等部门办理审批、证照,属非法养猪场。一个非法养猪场,为何拦下了市重点民生工程?记者采访获悉,养猪场经营者是公明办事处塘家社区附近的下村社区居民姚某坤。记者昨日拨通姚某坤电话,姚某坤称,父亲和另外4人多年前“买下”养猪场所在用地,占地面积5000多平方米。另外4人后来退出,现在他是该块地唯一权利人。“我有永久使用权,有书面合同。”他说。姚某坤所说“书面合同”是一张手写的《凭据》,书写日期日。《凭据》下的第一行字,依稀可辨出是“关于某某鸡场移交问题的说明”,随后内容则是,鸡场及所占地即日起由姚某太等5人“养鸡种养长期使用”,所属一切财产和今后扩招的所有项目,均永远属于上述5人的私有财产,今后如有新问题出现,均由上述5人和塘家大队担保解决。《凭据》盖有相关大队公章,书记和上述5人均有签字。合同未提及购买金额。姚某太是姚某坤父亲。姚某坤坚称,父亲当初是花钱买的地。姚某坤反问记者,“现在房价一平方米多少钱,这个地方可盖多少房子?”“我现在没什么说法,给点钱就行了。”他说。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在和姚某坤商谈中,姚某坤不认可“保障房”说法,坚称“你们搞的是商品房”,参照商品房用地价格,五千多平方米土地应补偿1600万元。对1600万元补偿款的说法,姚某坤未作否认。记者调查拆迁安置房项目高调开工悄然“烂尾”“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属光明新区《光明新城整体搬迁统建上楼方案》的一部分。公开报道显示,因历史原因,光明新区归侨等居民住房问题突出。2010年2月,《光明新城整体搬迁统建上楼方案》经深圳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基本思路为“整体拆迁、统建上楼”,即拆掉现有楼房,将腾出的土地统一规划,被拆迁人统一住进新楼。“在实现居民乔迁新楼房梦想时,也给新区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建设用地”。根据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2010年编制的环评报告书,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用地现状“主要是荒地,东南侧有少量杂草地并间有少量荔枝林和1处小规模的私人养猪场”。环评报告书称,养猪场构筑物较少,主要是围墙等,员工人数约5人,生猪饲养量约50头。日,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开始试桩。光明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近日向深晚记者介绍,光明新城整体搬迁统建上楼项目获新区规土部门支持,建设局也核准了施工许可,“施工手续合法”。知情人士透露,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属一个整体,例如,14栋楼共用一个地下车库,也本该作为一个整体施工,但受制于项目用地拆迁问题,不得不人为分成三期进行。深晚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一期为1、2、5、6、7号楼共5栋,二期为8~12号楼共5栋。三期的3、4、13、14栋即为养猪场所在位置。尽管划分为一期和二期,一二期仍是同时开工。二期工程的5栋楼进展最为顺利,2013年年底,5栋楼装饰装修也基本完成。一期工程2012年底完成场地内的高压线及给水管道拆除,随后开始基础施工,2014年底基本完成土建结构及装饰装修。不过,一二期的进度仍明显滞后于官方原先预计的竣工时间。面对深晚记者的询问,前述杨经理说,施工方不负责拆迁,“一二期施工的绝对时间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项目代建方同样介绍,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负责。深晚记者查阅发现,2012年底,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二期及光明新城整体搬迁统建上楼的另一项目部分工程完成封顶,光明新区举行隆重的平顶仪式。而在2012年12月后,除光明新区管委会官网外,公开报道罕见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进展信息。光明新区管委会官网中,2013年一则信息是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和砌筑抹灰施工”,2014年后,则只有诸如“楼内墙抹灰施工”、“楼内栏杆安装完成”、“塑钢门窗安装”等信息。新闻辞典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位于光明新区,在龙大高速光明收费站西、光明大道南,涉及14栋住宅楼和1栋幼儿园,2011年施工启动,原计划2012年10月竣工。但如今,仅10栋住宅楼建成。补偿94万还是1600万,这是个问题养猪场方认为自己仍是土地权利人,而光明新区认为其仅为土地附着物权利人“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的其中10栋住宅楼已完工,但无法做竣工验收。深圳晚报记者 颜昭雄 文/图姚某坤称“土地”已被其父亲买下,自己现在是土地权利人。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则称,早年深圳启动“村改居”,涉事土地早已收归国有,姚某坤充其量只是地上附着物的权利人。双方分歧明显。其实,双方矛盾早在2004年深圳推进宝安和龙岗两区城市进展行动中,业已埋下。1四年前的征地补偿被判程序错误在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看来,姚某坤所占据的土地,十多年全市“村改居”活动中早已收归国有,因为目前没有其他权利人对地上构筑物、青苗等提出权利主张,中心愿承认姚某坤是补偿对象,但土地归姚某坤“永久使用”的说法,则缺乏根据。据悉,2003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2004年起,宝安区“村改居”陆续启动。日,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与原深圳市宝安公明镇人民政府签订《光明南高新技术园区(公明片区)用地补偿包干协议书》(深规土包字「2004」第126号)。两年后,深圳相关机构调整,原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公明街道办事处和塘家居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深国房宝补「2004」地74号),塘家居委会随后获得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共计人民币万元。上述协议第2条同时约定,对土地地上青苗等附着物的处理,由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再协商处理。姚某坤所占有的地块,即在上述征地中。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对上述协议的解读是,随着“村改居”推进,政府支付相关费用后,土地从集体所有变更为国有,目前遗留的只是地上青苗等附着物的补偿问题。2011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针对姚某坤所占据地块的青苗、建(构)筑物及附作物,向塘家居委会作出单独的《征地补偿决定书》,补偿金额为94.7355万元,并要求居委会履行交付土地义务。姚某坤随后向宝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宝安法院认为,深圳“村改居”中,“原村民委员会的行政管理职责应当归于居委会、而经济职能则归于股份合作公司”,2011年的《征地补偿决定书》将承载原村委会行政管理职能的“居委会”作为补偿对象,属程序错误。据此,在回避实体权属争议后,宝安法院判决,该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部分超越法定职权,依法予以撤销。光明新区管委会官网一篇文章如是反思“转收地遗留问题”:城市化转地中,办事处与社区以包干方式签订土地转(征)地协议,并将补偿款划拨到社区,不少居民认为征地补偿款太低,不领取土地补偿款,一直拒绝交出土地。2股份公司以“非法占有”提起诉讼2013年后,养猪场已是空置。尽管如此,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依然“停摆”。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2014年度的一份工作总结,流露出对项目推进的焦虑,“高新西(塘家)安置房已竣工封顶,但安置房分配工作仍未进入实际操作阶段”,造成部分已签订补偿协议业主不满。有知情人士透露,项目建设受阻,“新区支付的银行利息每年超过千万,融资成本惊人”。对项目代建方、施工方来说,项目迟迟未能完工,同样面临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问题。一位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工期原定655天,至今4年多仍未完工,相比原先预算,管理费用、场地租用费用、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水电费用、用工成本早有大幅度攀升。“4年多前定下的工价,3年后同样价格你去请工人来做,他们来吗?”他说。项目施工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地的用电、用水、排水和消防系统都是临时搭设,超期运营,安全隐患突出。昨日上午,深晚记者再度来到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指挥部。一名留守指挥部工作人员说,指挥部用地是租的,因光明新区科发路和十七号路建设需要,光明新区相关部门已要求指挥部从两条市政路红线范围退出。他介绍,指挥部向供电部门申请的变压器也在红线范围内,但如拆掉变电器,项目供电停止,因项目地下室未封闭,如遇到暴雨,地下室进水无法及时排出,“不知道又是多少损失”。“这么大的项目,就因为这么一个非法养猪场,四年多了都没法完工,我个人理解不了。”记者离开工地时,工人老李说道。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塘家股份合作公司已委托律师,以姚某坤非法占有为由,向宝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悉,2012年时,市规土委对2011年的《征地补偿决定书》作出补正,将补偿对象更改为塘家股份合作公司。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显示,宝安区法院6月1日已立案处理。相关新闻要求的补偿款年年涨 解决方案始终没着落深晚记者采访获悉,2011年以来,光明新区多次就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推进工作,制定解决方案,但多个设想最终一一落空。与此同时,姚某坤提出的“补偿款”,金额则逐年攀升。根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1年聘请专业机构的认定,姚某坤所占地块,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室内自行装修装饰、果树、设备和存货搬迁费等,合计补偿款约94.7万元。姚某坤在项目未动工前,开价800万元,项目动工后,则升至1100万元。2013年,光明新区提出土地置换方案,将姚某坤所占用的土地调换到基本农田范围内,但姚某坤现场查看后,认为土地位置不适宜做厂房。2014年的一次商谈中,姚某坤提出1300万元补偿诉求,并表示,2014年8月未补偿,要追加利息。2014年12月,又一次协商中,姚某坤改口1600万元货币补偿,如春节前不同意,节后重新评估;或置换600平方米商业铺位和1000万元现金补偿;或置换办好用地手续的工业用地约7000平方米。深晚记者电话联系姚某坤,对相关协商细节,他不愿多谈。记者致电其聘请的律师杨某球,他介绍,土地价值每年在增长,相关价额有变化也很正常。来源:深圳晚报农财宝典微信号:ncbdxm触手可及的《农财宝典》将直接快递至您手上。20元/期,期数可灵活选择。联系人:邓记者 微信功能:1.回复省名,如“广东”,查看猪价鸡价。2.回复“搜 关键词”,找你想要的内容。3.给好看的文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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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朋友圈深圳猪场遭拆迁索赔1600万,你觉得价钱合理么?
  养猪场位于&深圳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规划用地中部,导致项目三期工程无法开工。
  龙大高速光明收费站西、光明大道南,一排共10栋大楼颇为显眼。这些属(深圳)光明新区&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新建楼房。
  作为光明新区重点民生项目,按照计划,&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2011年施工启动,2012年10月竣工,项目涉及14栋住宅楼和1栋幼儿园。不过,在10栋住宅楼建成后,项目规划用地中部的一个养殖场,成为项目继续进行的&拦路虎&。
  1、施工方:养猪场像掏了项目的心脏
  在龙大高速光明收费站往西看,&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似乎已完工:没有塔吊,10栋楼房防护网已卸下、外墙贴着瓷砖。
  但工地内,则是另一番景象。
  排成半圆形的10栋楼房,围着一块五千余平方米绿地,绿地上有多栋简易平房。
  站在&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8号楼顶楼,工人老李俯视下方,他苦笑道,&就是这个所谓的养猪场,把我们困在这里。&老李想了想,继续说道,&养猪场在中间位置,就像掏了项目的心脏&。
  对老李的&心脏&比喻,杨经理颇为认可。杨经理是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施工方一名现场负责人。他向深晚记者介绍,项目已完工的10栋楼,占地面积达整个项目的74%,建筑面积占73.8%,但整个项目的消防控制室规划设在养猪场所占之处,项目的人防工程,也因剩余4栋楼房无法开工,无法完成地下室封闭。
  &没开工的建不成,已建成的又不能做竣工验收,整个项目的给排水系统、供电等等,都无法连接一个系统。&杨经理说。
  如今,&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现场只剩不足百余人留守,当中负责常规管理的约30人,工人约60人。
  深晚记者6月底到访工地,正值上班时间,工地却很安静。7号楼内,一名工人在检查已完工的走廊护栏,锤子敲打着护栏,发出&咚咚咚&的声音。8号楼电梯内,杨经理盯着一张电梯供应商今年1月贴出的告示。告示称,供应商在&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已安装29台电梯,且已完成验收,电梯目前临时移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管理电梯机房,电梯如有使用,每台须有专人管理,如最后移交物业有毁损,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2、养猪场方:按地价算应补偿1600万元
  &施工单位现在干着物业公司的活。&杨经理自嘲道。
  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1年,公明办事处执法队已认定,该养猪场因未向质监、环保等部门办理审批、证照,属非法养猪场。
  一个非法养猪场,为何拦下了市重点民生工程?
  记者采访获悉,养猪场经营者是公明办事处塘家社区附近的下村社区居民姚某坤。记者昨日拨通姚某坤电话,姚某坤称,父亲和另外4人多年前&买下&养猪场所在用地,占地面积5000多平方米。另外4人后来退出,现在他是该块地唯一权利人。&我有永久使用权,有书面合同。&他说。
  姚某坤所说&书面合同&是一张手写的《凭据》,书写日期日。
  《凭据》下的第一行字,依稀可辨出是&关于某某鸡场移交问题的说明&,随后内容则是,鸡场及所占地即日起由姚某太等5人&养鸡种养长期使用&,所属一切财产和今后扩招的所有项目,均永远属于上述5人的私有财产,今后如有新问题出现,均由上述5人和塘家大队担保解决。《凭据》盖有相关大队公章,书记和上述5人均有签字。合同未提及购买金额。
  姚某太是姚某坤父亲。姚某坤坚称,父亲当初是花钱买的地。姚某坤反问记者,&现在房价一平方米多少钱,这个地方可盖多少房子?&
  &我现在没什么说法,给点钱就行了。&他说。
  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在和姚某坤商谈中,姚某坤不认可&保障房&说法,坚称&你们搞的是商品房&,参照商品房用地价格,五千多平方米土地应补偿1600万元。
  对1600万元补偿款的说法,姚某坤未作否认。
  记者调查:拆迁安置房项目高调开工悄然&烂尾&
  &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属光明新区《光明新城整体搬迁统建上楼方案》的一部分。
  公开报道显示,因历史原因,光明新区归侨等居民住房问题突出。2010年2月,《光明新城整体搬迁统建上楼方案》经深圳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基本思路为&整体拆迁、统建上楼&,即拆掉现有楼房,将腾出的土地统一规划,被拆迁人统一住进新楼。&在实现居民乔迁新楼房梦想时,也给新区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建设用地&。
  根据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2010年编制的环评报告书,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用地现状&主要是荒地,东南侧有少量杂草地并间有少量荔枝林和1处小规模的私人养猪场&。环评报告书称,养猪场构筑物较少,主要是围墙等,员工人数约5人,生猪饲养量约50头。
  日,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开始试桩。
  光明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近日向深晚记者介绍,光明新城整体搬迁统建上楼项目获新区规土部门支持,建设局也核准了施工许可,&施工手续合法&。
  知情人士透露,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属一个整体,例如,14栋楼共用一个地下车库,也本该作为一个整体施工,但受制于项目用地拆迁问题,不得不人为分成三期进行。
  深晚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一期为1、2、5、6、7号楼共5栋,二期为8~12号楼共5栋。三期的3、4、13、14栋即为养猪场所在位置。
  尽管划分为一期和二期,一二期仍是同时开工。二期工程的5栋楼进展最为顺利,2013年年底,5栋楼装饰装修也基本完成。一期工程2012年底完成场地内的高压线及给水管道拆除,随后开始基础施工,2014年底基本完成土建结构及装饰装修。
  不过,一二期的进度仍明显滞后于官方原先预计的竣工时间。
  面对深晚记者的询问,前述杨经理说,施工方不负责拆迁,&一二期施工的绝对时间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项目代建方同样介绍,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负责。
  深晚记者查阅发现,2012年底,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二期及光明新城整体搬迁统建上楼的另一项目部分工程完成封顶,光明新区举行隆重的平顶仪式。
  而在2012年12月后,除光明新区管委会官网外,公开报道罕见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进展信息。光明新区管委会官网中,2013年一则信息是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和砌筑抹灰施工&,2014年后,则只有诸如&楼内墙抹灰施工&、&楼内栏杆安装完成&、&塑钢门窗安装&等信息。
  新闻辞典:高新西(塘家)
拆迁安置房项目,位于光明新区,在龙大高速光明收费站西、光明大道南,涉及14栋住宅楼和1栋幼儿园,2011年施工启动,原计划2012年10月竣工。但如今,仅10栋住宅楼建成。
  补偿94万还是1600万,这是个问题
  养猪场方认为自己仍是土地权利人,而光明新区认为其仅为土地附着物权利人。
  &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的其中10栋住宅楼已完工,但无法做竣工验收。
  深圳晚报记者 颜昭雄 文/图
  姚某坤称&土地&已被其父亲买下,自己现在是土地权利人。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则称,早年深圳启动&村改居&,涉事土地早已收归国有,姚某坤充其量只是地上附着物的权利人。双方分歧明显。
  其实,双方矛盾早在2004年深圳推进宝安和龙岗两区城市进展行动中,业已埋下。
  四年前的征地补偿
  被判程序错误
  在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看来,姚某坤所占据的土地,十多年全市&村改居&活动中早已收归国有,因为目前没有其他权利人对地上构筑物、青苗等提出权利主张,中心愿承认姚某坤是补偿对象,但土地归姚某坤&永久使用&的说法,则缺乏根据。
  据悉,2003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2004年起,宝安区&村改居&陆续启动。
  日,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与原深圳市宝安公明镇人民政府签订《光明南高新技术园区(公明片区)用地补偿包干协议书》(深规土包字「2004」第126号)。两年后,深圳相关机构调整,原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公明街道办事处和塘家居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深国房宝补「2004」地74号),塘家居委会随后获得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共计人民币万元。上述协议第2条同时约定,对土地地上青苗等附着物的处理,由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再协商处理。
  姚某坤所占有的地块,即在上述征地中。
  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对上述协议的解读是,随着&村改居&推进,政府支付相关费用后,土地从集体所有变更为国有,目前遗留的只是地上青苗等附着物的补偿问题。
  2011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针对姚某坤所占据地块的青苗、建(构)筑物及附作物,向塘家居委会作出单独的《征地补偿决定书》,补偿金额为94.7355万元,并要求居委会履行交付土地义务。
  姚某坤随后向宝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宝安法院认为,深圳&村改居&中,&原村民委员会的行政管理职责应当归于居委会、而经济职能则归于股份合作公司&,2011年的《征地补偿决定书》将承载原村委会行政管理职能的&居委会&作为补偿对象,属程序错误。
  据此,在回避实体权属争议后,宝安法院判决,该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部分超越法定职权,依法予以撤销。
  光明新区管委会官网一篇文章如是反思&转收地遗留问题&:城市化转地中,办事处与社区以包干方式签订土地转(征)地协议,并将补偿款划拨到社区,不少居民认为征地补偿款太低,不领取土地补偿款,一直拒绝交出土地。
  股份公司以&非法占有&
  提起诉讼
  2013年后,养猪场已是空置。尽管如此,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依然&停摆&。
  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2014年度的一份工作总结,流露出对项目推进的焦虑,&高新西(塘家)安置房已竣工封顶,但安置房分配工作仍未进入实际操作阶段&,造成部分已签订补偿协议业主不满。
  有知情人士透露,项目建设受阻,&新区支付的银行利息每年超过千万,融资成本惊人&。
  对项目代建方、施工方来说,项目迟迟未能完工,同样面临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问题。
  一位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工期原定655天,至今4年多仍未完工,相比原先预算,管理费用、场地租用费用、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水电费用、用工成本早有大幅度攀升。&4年多前定下的工价,3年后同样价格你去请工人来做,他们来吗?&他说。
  项目施工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地的用电、用水、排水和消防系统都是临时搭设,超期运营,安全隐患突出。
  昨日上午,深晚记者再度来到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指挥部。一名留守指挥部工作人员说,指挥部用地是租的,因光明新区科发路和十七号路建设需要,光明新区相关部门已要求指挥部从两条市政路红线范围退出。他介绍,指挥部向供电部门申请的变压器也在红线范围内,但如拆掉变电器,项目供电停止,因项目地下室未封闭,如遇到暴雨,地下室进水无法及时排出,&不知道又是多少损失&。
  &这么大的项目,就因为这么一个非法养猪场,四年多了都没法完工,我个人理解不了。&记者离开工地时,工人老李说道。
  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塘家股份合作公司已委托律师,以姚某坤非法占有为由,向宝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悉,2012年时,市规土委对2011年的《征地补偿决定书》作出补正,将补偿对象更改为塘家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显示,宝安区法院6月1日已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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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的补偿款年年涨 解决方案始终没着落
  深晚记者采访获悉,2011年以来,光明新区多次就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推进工作,制定解决方案,但多个设想最终一一落空。
  与此同时,姚某坤提出的&补偿款&,金额则逐年攀升。
  根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1年聘请专业机构的认定,姚某坤所占地块,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室内自行装修装饰、果树、设备和存货搬迁费等,合计补偿款约94.7万元。
  姚某坤在项目未动工前,开价800万元,项目动工后,则升至1100万元。
  2013年,光明新区提出土地置换方案,将姚某坤所占用的土地调换到基本农田范围内,但姚某坤现场查看后,认为土地位置不适宜做厂房。
  2014年的一次商谈中,姚某坤提出1300万元补偿诉求,并表示,2014年8月未补偿,要追加利息。
  2014年12月,又一次协商中,姚某坤改口1600万元货币补偿,如春节前不同意,节后重新评估;或置换600平方米商业铺位和1000万元现金补偿;或置换办好用地手续的工业用地约7000平方米。
  深晚记者电话联系姚某坤,对相关协商细节,他不愿多谈。记者致电其聘请的律师杨某球,他介绍,土地价值每年在增长,相关价额有变化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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