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生兼职网参加成都社会保险在市里住院怎么报...

[转载]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医疗费报销流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9】27号),我校大学生全部纳入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医保政策如下:
一、参保对象&&&&&&&&&&&&&&&&&&&&&&&&&&&&&&&&&&&&&&&&&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方式及保险有效期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2012年标准,成人社办发[号)。在校期间根据成都市社保局政策变化而适时调整。
缴费方式:2012年起,学生先填交《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扣同意书》,于入学体检时交回校医院。学校后勤集团(校医院)再委托银行按年度每年从银行卡代扣50元,并上交金牛区社保局。
保险有效期: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
三、低保家庭、伤残学生和生活困难学生补助方法
1、全额补助对象:城乡低保家庭的大学生及一、二级伤残大学生。此两类同学需分别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于每年9月20日前交至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校医院)审核,后者将相关材料送上级教育及民政部门审定并给予全额补助,否则按标准缴费。
2、部分补助:生活困难的学生,学生先全额交纳参保费用,待学校学生处按相关标准核定后予以不低于10元/人/年的补助。
四、享受的医疗待遇
(一)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
校医院和乡镇医院
起付标准(元)
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最高限额(元)
上一年度成都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1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
(二)门诊医疗待遇:校医院首诊,校外医院就诊需校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一个保险期内累计
限额(元)
意外伤害门诊
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
门诊特殊疾病
按《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执行
五、大学生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
大学生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来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水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244元(2012年缴费标准),于每年9月30日前将费用交校医院财务室。一个学年内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累计不超过40万元。
六、报销流程
(一)门诊费用
1、普通门诊
参保学生就医的首诊医院(急诊抢救除外)在校医院,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上述比例支付。经校医院医生诊断,确需转院治疗的学生,由首诊医生开具转诊单到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先全额垫付,3个月内凭校医院转诊单、定点医院的有效收费票据、处方单、治疗单、检查报告、学生证等到校医院按比例报销。&&&&&&&&&&&&&&&&&&
&&&&&&&&&&&&&&&&&&
学生校外实习因急性病在实习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按“校外转诊”方式报销,因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寒暑假及平时休假离开学校所产生的门诊医药费不予报销。
2、意外伤害门诊
在校外就诊者,医疗结束后3个月内,学生凭加有所在学院公章的意外受伤经过、校医院转诊单、定点医院的有效收费票据、处方单、治疗单、检查报告、学生证等到校医院报销。
3、门诊特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和费用结算,按《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执行。
4、报销时间及地点
九里校区:每周二上午校医院二楼财务室
犀浦校区:每周二下午犀浦校医院三楼办公室
5、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报销定点医疗机构
(1)四川大学华西附一医院
(2)四川大学华西附二医院
(3)四川省人民医院
(4)成都市传染病医院(含成都市结核病医院)
(5)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6)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原成都铁路中心医院)
(7)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
(8)郫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犀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省交通厅公路局医院
(10)经医保办同意转诊的专科医院
(二)住院费用结算
&1、参保手续完成前(约9—11月)住院费用的结算:学生医疗保险从每年的9月1日起开始生效,但由于学生参保手续(保费收缴、学生信息录入、核对、网上提交等)的完成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此项工作完成前(每年9—11月),住院费用需学生自己全额垫付,于12月份到金牛区社保局据报销,报销所需材料为“异地住院”的1—7项。
2、参保手续完成后(约12月份)住院费用的结算:学生患病需住院治疗时,凭医疗卡(未拿到医疗卡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由社保局与该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3、异地住院:大学生寒暑假、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以下材料自己到金牛区社保局(地址: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2楼;电话:)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报销材料包括:
(1)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2)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原件)、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3)出院证明(原件);
(4)住院期间的病例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5)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患者本人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8)寒暑假开始和结束时间或实习证明(加盖院系公章);
(9)户口复印件(寒暑假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10)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社保定点医院和医院等级证明。
(三)&在校大学生生育补助
1.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待遇
产前检查定额补助(元)
定额补助(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新生儿护理费
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
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
2.生育保险报销办法
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凭相关票据到金牛区社保局报销。
七、医疗保险政策及不予支付的情形查询
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医疗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
(二)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
(三)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
(四)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五)因美容矫形、生理性缺陷(学生儿童先天性疾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六)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
(七)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
(八)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享受相关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本文转载自校医院网站)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报销?_百度知道
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由于暑假的时候生病住院用了几千元,请问我该找哪个部门我是川师的学生,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那种40元),在哪里报销
提问者采纳
暑假开始和结束时间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到其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结算时还需提供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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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 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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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看病怎样最省钱?
答: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后,首诊必须在校医院就诊,看病才能报销,才能省钱,而且省60%。&&&&&&&&&&&&&&&
二、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是怎么回事?
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各级财政补贴为主,大学生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以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三、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医保?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全日制研究生。
四、大学生怎样参保?
答: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校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入学时,学校统一录入学生参保信息,由学校计财处代收保险费。
五、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1、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额收费,学年度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每人70元。
2、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大学生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学年度大病筹资分为两档,一档缴费金额300元,二档缴费金额150元。
六、家庭困难的学生参保怎样补助?
答: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个人缴费金额由高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个人缴费有困难的,由学校给予不低于10元的补助。
七、参保需补助的学生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参保补助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申请参加补助的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大学生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日,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九、保险有效期是多久?
答:保险有效期为缴费当年的9月1日0:00点起至次年的8月31日24:00点止;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24:00点止。
十、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1、普通门诊
参保大学生看病,校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校医院按60%的比例实行实时报销,个人只负担40%。校外就诊必须经校医院转诊到指定医院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由个人全额垫付,然后再回校医院按规定比例报销60%,个人负担4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保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2、意外伤害门诊
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保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费用最高不超过800元。
十一、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次住院的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保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自付的费用后,剩余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 校医院、 一级医院85%
二级医院75%&&&&&&&&&&&&&&&&&&&&&&&&&&&&&&& &&&&&&&&三级医院50%
十二、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答:门诊特殊疾病指患病后需长期治疗,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治疗可在门诊进行,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具体病种按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执行。
十三、参保大学生如何办理门诊特殊疾病?
参保大学生患病后需长期治疗,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治疗可在门诊进行的,医疗费用较高且符合《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成劳社办[号)和《关于新增部分病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成人社办发〔号)规定的疾病,可以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特殊疾病申请的30种病种可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
参保大学生初次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限本专科)的检查报告和6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成人)、干燥综合症及硬皮病四个病种需要提供三级医院出院证明或门诊诊断证明书。在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一所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提出治疗方案,确定所需药品名称、用法和用量、诊疗项目,按要求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直接在医院办理。一个审核期内申请的病种不得超过5钟。
门诊特殊疾病每3个月办理一次结算,符合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中第一类精神疾病的每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审核期结束后,参加大学生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特医疗费,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按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报销。
十四、什么是起付标准?是怎样设置的?
答:起付标准是指基本医保基金在支付报销范围内住院医疗参保的起付金额,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基本医保基金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校医院100元,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级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十五、什么是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答:就是在缴纳70元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保大学生再按照一档300元,二档150元自愿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后,即认可该学生参加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十六、大学生医保一个保险有效期内的最高支付标准是多少?
1、基本医保
一个标准有效期限内,基本医保基金为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累积最高标准不超过6倍(2012年为16.32万元)。
2、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按照一档300元缴费的,一个保险有效期限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为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累积不超过40万元。
按照二档150元缴费的,一个保险有效期限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为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累积不超过20万元。
十七、大学生有没有生育补助?
答: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含孕28周以上非人为原因终止妊娠)后,享受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和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等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1、产前检查定额补助: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400元。
2、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个14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
3、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分娩期间产生的新生儿护理费,按每个新生儿100元定额支付。
4、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住院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参保大学生,在享受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的同时,其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参保大学生享受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与报销的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之和,不超过当次生育住院医疗费总额。。
十八、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大学生在定点医院入院时,持医保卡刷卡住院,出院后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定点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十九、在异地发生住院怎么报销?
答:异地医疗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医院就医的行为。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凭①住院发票原件;②费用清单原件;③出院病情证明原件;④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及入院记录复印件;⑤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⑥参保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狮子山校区的参保人需要建设银行或成都银行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东校区的参保人需要农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⑧学生证及学校相关证明、原户籍复印件等资料;⑨就医所在地医疗机构的定点和等级证明到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二十、哪些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答:以下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自行外出就诊或自购药品。
2、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
3、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
4、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
5、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6、因美容矫形、生理性缺陷、不孕不育治疗等发生的医疗费;
7、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
8、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
9、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享受相关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十一、首诊医院如何确定?
答:按规定,高校有校医院的,该校医院作为本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首诊医院。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的首诊医院为四川师范大学医院(即校医院)。
二十二、为什么要实行首诊制?
答:因为大学生是个集中居住的群体,学校负有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的职责,所以学生就医必须实行校医院首诊制。
二十三、典型案例
王某某,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在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为13814.6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7049.58元,自付费用为6765.1元,报销比例达51.03%。
假设该学生,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购买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医疗总费用13814.6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7049.58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2857.71元,两种保险合计报销9907.29元,自付费用仅为3907.39元,报销比例高达71.72%。
二十四、我校学生转诊外出就医的定点医院有哪些?
1、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附一院、附二院
2、四川省人民医院
3、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4、体育学院附属医院
5、解放军四五二医院
6、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7、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8、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9、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
10、龙泉区第一人民医院
二十五、门诊费用报账准备哪些材料?
&&& 1、门诊发票;
&&& 2、门诊费用清单;
&&& 3、相关的检查单和处方签;
&&& 4、双向转诊卡(由校医院开具)
&&& 5、学院开具的外伤证明(外伤病情需开具)
&& 二十六、住院费用报账准备哪些材料?
&&& &&参保学生发生的住院费用,在成都市区域内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病人,可在定点医院直接出示社会保障卡与医院结算,不能直接与医院结算的请准备以下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送医保局报销(狮子山的学生交到锦江区医保局,东校区和成龙校区的学生交到龙泉医保局)。
1、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2、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原件)
3、出院病情证明(原件)
4、住院期间的病例首页及入院记录复印件(医院病案室复印,盖医院鲜章)
5、参保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6、寒暑假、实习、因病休学证明(针对异地就医的学生,由学院开具,盖学院鲜章)
7、医疗机构的定点和等级证明(针对异地就医的学生,由医院开具,盖医院鲜章)
8、狮子山校区参保同学需准备建设银行或成都银行卡复印件,东校区学生准备龙泉驿区域内的农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二十七、推荐参保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双重保障。
二十八、成都市医疗保险政策在哪里查询?
答: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可以查询在本市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
http://www./PD/PD.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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